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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飞刀]落魄江湖载酒行-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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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上一世的纠缠,李寻欢对林诗音自然是百般愧疚,不过成婚这一念头,已经十多年没有想过了,一时间竟然有些抗拒。
这时叶开却突然开口了,小孩伸手拉了拉李寻欢的衣袖,声音轻轻的,带着天真与懵懂,“她要跟我们在一起吗?”
李寻欢皱眉,叶开说这句话的语气显然与平日不同,好像真是个普通的五岁孩子。
李作乐道:“小孩,你是说诗音?”
叶开眨着眼睛,乖巧地点头。
“她都跟你师父住在一起十几年了,以后自然还是一块啊。”李作乐比李寻欢大了五岁,眼见着弟弟和表妹从小浓情蜜意,当了这么多年的背景板,不由感慨:“青梅竹马,天生一对,真真是羡煞旁人啊。”
这话一字不假,李寻欢倒是无言以对。
大哥要是知道了自己过去十多年的遭遇,不知要作何感想了。
叶开却是撇嘴,垂下眼,糯软的嗓音里带了一点任性的意味,“我不要。”
李家兄弟都是一愣,李作乐愣完之后就乐了,打趣道:“怎么还管上了?诗音可是咱们李家的童养媳了,不要她,难道要你?”
李寻欢无奈道:“开儿,别乱说。”
叶开却作出了气恼的样子,直接道:“为什么不要我?我还小,也可以做童养媳。”话说完,就摆出了委委屈屈的表情。
李作乐一时哭笑不得,以为叶开太小,不明白什么夫妻之事,只道“这孩子几岁了?怪聪明的啊,不愧是白大侠的儿子。”
李寻欢心里倒是骇然,第一反应是,叶开上辈子也说过相似的话,直接导致了师徒两人的关系紧张。不过当初是经历了十年朝夕相处的结果,怎么这辈子才认识了三天,叶开就说了?
而且这孩子似乎对上李作乐,性子就变了。平时面对他,也就是个小小的闷葫芦,时常让李寻欢摸不透。哪里现在表现的这么天真烂漫,童言无忌?
不过眼下李寻欢虽然心中疑惑,皱了皱眉,还是没说话。
李作乐见弟弟和小孩都沉默了,发觉气氛有点诡异,摸了摸鼻子,自觉地把话题转移到了科举上。
“陈太傅你是认识的,也是我的恩师,你过两天得上门拜访拜访,虽说是世交,有些礼数还是不能少。”
李寻欢点头,忽然想起一件事,问道:“今年有个举人,叫卫树,大哥可认识?”
李作乐探花出身,礼部又是主管科举的,门下也有学生,对这些事情自然清楚,当即点头道:“我看过他的文章,文采或许比你差点,但说的倒是可圈可点,不出意外,中个进士应该不成问题。”
说着,李作乐又想起一茬:“对了,你有没有为官的打算?中了功名可就等着被圣上发配了,你要是无心官场,也该早作准备。”
李寻欢爽快道:“庙堂之高,的确不适合我,不过卫树乃是治世能臣,希望大哥以后能多多提携他。”
“咱哥俩还用说么。”李作乐笑了笑,转眼又郁闷了,“不过你想要抽身可不容易。”
想完成父亲遗愿取得功名又不想当官,难办。
上辈子李寻欢就在翰林院当过一年侍读学士,可惜他混官场远没有混江湖来得风生水起。辞官回乡,名义上是被卫树,也就是后来的少林高僧心树所弹劾,实际上却是他自己心生退意,厌倦了明争暗斗。
这辈子自然不可能再徒然浪费一年光阴。
徒儿叶开还等着呢。
只见李寻欢淡淡一笑,语调一转,忽然答了一句,“父亲的守丧期的确快过了,大哥是不是也该为婚事打算打算?”
李作乐摸不着头脑,愣住:“啊?”
李寻欢微笑,不再多言。
这时菜也上来了,李作乐是常客,伙计笑嘻嘻地问了一句:“李大人,楼上来个小美人,才十三,长得真是绝了,您要不要去看看?还是个雏儿,晚上等着出好价钱呢。”
李作乐不自然地咳了两声,见李寻欢还是微笑,试探着问:“要不,去瞅瞅?”
李家的人,也是天生的风流骨。
一边的叶开嘟着嘴,似乎是一个不小心,摔了筷子。
李寻欢笑道:“小弟不敢,大哥有兴趣就自己看看吧。”
李作乐正色,坐得端正,拒绝道:“太小了,拉倒吧。”
伙计尴尬地笑了笑,正准备退出包间。门还没关上,忽然有女孩凄厉的叫声响了起来,李寻欢等人处在二楼,听得倒是清楚。
那把嗓音实在是好,凄凄惨惨带着哭腔,叫人一听就心软了,顿生同情与正义。
伙计一瞧,张大了嘴,惊呼道:“哎呀,小美人要跳楼啊这是!”
这下自然没人能吃下饭菜了。
李作乐起身到门外一看,也是一声惊呼:“绝色!”
李寻欢拉着叶开,走到李作乐身边,望向楼上。
只见一个白衣女孩正跨坐在栏杆上,警备地看着周围的人,脸上已是一片梨花带雨,边哭边摇头,厉声道:“不要过来!”
楚阁有近千人在场,一个个都在盯着这一幕,却似都有几分痴了。
因为女孩的一句话,一个背影,一个侧脸,足已令人动容。
她虽然年纪小,穿得也不过是普通的白麻衣,头发凌乱,满脸是泪,却依然有一种绝代的风华,美得惊心动魄,不似凡人,恍如天仙。
真正的绝色。
李寻欢轻叹。
想不到今生竟是提前遇到了她。
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作者有话要说:
5、该死
能把视线从林仙儿身上收回的人不多,李寻欢是一个,低头一看,想不到叶开也是一个。
小孩神色冷淡,视线停在李寻欢脸上。
再看李作乐,侍郎大人眯着狭长双眼,似乎想把美人看得更清楚一点,一边看一边不住地点头,喃喃道:“能遇上个这样的,不用你催,父亲守丧期没过我都能娶了。”
李寻欢顿时有点后悔之前提到大哥的婚事,嘴上提醒道:“美色误人。”
李作乐惋惜道:“小美人愿意耽误我就好了。”
李寻欢无奈摇头,问叶开:“回去吃饭?”
叶开点头,嘴角勾起了一个愉悦的弧度。
这是三天来叶开对李寻欢露出的第一个笑容,笑意在眼睛里闪烁,小孩本就是粉雕玉琢的,笑起来更是说不出的可爱。
这才像叶开嘛。
李作乐一看两人要回去入座,奇道:“难道真是阅尽天下美色了,遇见这样的还不动心,可不像你李寻欢啊。”
小李风流,平生最懂的,一是美酒,二是美人。
此话一出,李寻欢苦笑,叶开则是彻底不笑了。
人变小了,脾气倒是变大了。
就在这时,楼上的林仙儿情绪又激动了起来,看见有人围上来,下意识还想往后退,重心不稳,跌了下来。
她的位置正处在李寻欢等人的斜上方。
李寻欢一皱眉,身体比意识更先做出反应,救人为先!可偏偏这时,有一只手紧紧地拉住了他的衣摆——正是叶开。
就这么一停顿,时机已失。
李作乐却是和李寻欢同时行动的,他的轻功亦是极好,空中一点,掠过去恰恰接住正在下坠的林仙儿,轻飘飘便在一楼落了地。
见人无恙,李寻欢松了口气,再看叶开,小孩已经垂下了眸。
李寻欢冷声问:“叶开,你刚才为什么拉住我?”
叶开沉默。
李寻欢脸色又沉下了一分:“我在问你话。”
叶开慢吞吞地抬起头,用那双琉璃似的眼珠子静静地与李寻欢对视,须臾才轻声道:“她该死。”
冷冷的三个字。
虽轻,却仿佛落地有声。
李寻欢心下大骇,几乎要怀疑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叶开毫不躲避李寻欢的目光,重复道:“她该死。”
这哪里是个五岁的孩子!
这又怎么可能是叶开!
李寻欢平生从未冲人发过怒,这回却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冷冷道:“你有没有当我是你师父?还是你根本没有把我放在眼里?”
叶开却是低下头,苦笑了下,声音压得极低道:“师父,她那样害你……我受不了。”
李寻欢的耳力又岂是常人可比?
听完这么一句,不由皱眉。
难道叶开认识林仙儿?可他又怎么知道林仙儿害过他?叶开才五岁,怎么可能知道上辈子的事?
联想到这几天来叶开的乖巧沉默……竟然同上辈子两人分开时的态度如出一辙。
当初李寻欢拒绝叶开,决定同铁传甲一同回中原,放任叶开一个人去边城寻找傅红雪,弄清白天羽死亡之谜。从拒绝到离别的短短几日,叶开也是一天到晚闷声不语,也不笑,整天盯着他看,只有在他喝酒的时候,才会露出一点表情。
李寻欢心中隐隐有了答案,而他要说的话,却因为眼前的答案而尽数堵在了喉咙口。
上辈子他还可以一走了之。
这回该怎么办?就算他身体里装了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现实却是,他现在只有五岁。
李寻欢正在犹豫,刚刚救下美人的英雄却已经回来了。
李作乐一拍李寻欢的肩膀,笑道:“怎么了?”再看叶开,李作乐奇了怪了:“这孩子快哭了啊,不听话惹你生气了?”
叶开的眼睛果然红了。
从前李寻欢教导他男子汉大丈夫,想笑就笑,想哭就哭。叶开在外面像是无论何时都能笑出来的,在他面前,却是动不动就爱掉眼泪的。
不知不觉,刚才的怒火已经消失了。
心又软了下来。
李寻欢微微叹气,也没理叶开,直接问李作乐:“人没事?”
李作乐向叶开送上同情的一眼,一语双关道:“没事,小美人在我怀里哭一哭就好了。”
李寻欢只道:“那你打算把她怎么办?”
“小姑娘是被她爹卖过来的,还是说好的卖艺不卖身。楚阁是京城数得上号的酒家,当家的也不想闹上官府,毕竟是他们理亏。”李作乐说着,嘿嘿一笑,“我看这姑娘实在可怜,她又愿意跟着我,想着干脆带回家吧。”
果然如此。
李寻欢皱眉道:“我不同意。”
上辈子李作乐之所以得罪长公主念容,就是因为生性太过风流放荡。这辈子要是被林仙儿搭上了,免不了又是被贬职流放的命运。李寻欢还记得当年李作乐赴任边疆时给他写的信,明白李作乐对念容并非全然没有感觉,而念容心高气傲,也是用错了方法。
上一世李作乐死后,李寻欢来到京城,曾见那不可一世的皇家公主形销骨立,站在李作乐故居前,眸中死寂一片。
这一回他绝不能让悲剧重演。
林仙儿一定要走。
正在犹豫,忽听有一个清冷的女声响了起来:“果然是李侍郎,方才英雄救美,可是出尽了风头。”
李作乐笑容顿时凝住。
来人是个俊秀的公子打扮,从眉目到容止,都含着一种说不出的矜贵。明眼人从那过分精致的五官便可看出,此人乃是女扮男装。
正是李寻欢刚刚想起的长公主念容。
李作乐哈哈一笑,向对方行礼:“原来是容公子啊,刚才情况紧急,在下不过是顺手而已。”
念容微微一抬下巴,手下的大内侍卫就把林仙儿带了上来。林仙儿惊魂未定,楚楚可怜,真真是我见犹怜。
“这位姑娘却说,李侍郎要好人做到底,不仅想着给她赎身,还打算收留她回家呢。”说到后来,语中已经带了几分愠怒,“莫非也是顺手不成?”
李作乐艰难地从林仙儿的脸上移回目光,摆手道:“暂时收留罢了。”
念容一听,火气更大,刚准备发作,一旁的李寻欢却是接过了话头,向念容微笑道:“大哥打算把这位姑娘送进西郊的尼姑庵,的确只做暂时收留。”
叶开看了看李寻欢,抿嘴不语。
念容火气一下气下去了,对李寻欢颔首致意。李作乐立刻接上:“是啊是啊,这位姑娘长这么漂亮,还是放在庵堂里比较安全。”
经李作乐这么一提醒,念容又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林仙儿。不得不说,十三岁的林仙儿和二十岁的林仙儿一样,不仅美,而且是一种无可挑剔的美,实打实的天生丽质。
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放心这种女人出现在自己心上人的家中。
哪怕只是一天,也太不安全了。
念容冷冷道:“本公子恰好认识几位师太,还是由我送去吧。”
李作乐大笑,立刻表明忠心道:“再好不过!麻烦容公子也给这个姑娘赎身了吧,本官薪资微薄,实在出不起这笔银子。”
李寻欢立刻明白过来,原来李作乐并非真的要为林仙儿赎身,也压根没想着要带林仙儿回去。第一,凭林仙儿的美貌,一笔巨款是少不了的。第二,就算他愿意出钱,他也没必要得罪那么多人,还白白搭上自己的名声。
显然,李作乐早就知道了念容今天要来,所以才此设宴。救下林仙儿,本就打算着直接甩手给念容——长公主的面子谁敢不买?刚才的表现,不过是为了激一激念容罢了。
李寻欢微笑,心中又忍不住叹气,明明是一对良配,上辈子竟走到了那种地步。
可世上这样的悲剧的确不少。
一如当年的他和林诗音。
相爱的人却不能相守,只是徒然彼此折磨,又是何苦?
这时,一直安安静静的叶开却忽然走到了林仙儿面前。五岁的孩子,琉璃似的眼中露出与他这个年纪全然不符的冷漠,声音也是冷冷的,“你想不想去尼姑庵?”
林仙儿的泪还未停下。
叶开明明比她矮,却让她生出一种对方正在俯视她的感觉。林仙儿莫名感到一丝害怕,眼泪却不流了,抽噎道:“给口吃的……就行。”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反过来想,可恨之人自然也有可怜之处了。
李作乐和念容自不必说,已觉得林仙儿有些可怜,长得美并不是她的错。甚至李寻欢,心中也生出一丝不忍,毕竟现在的林仙儿才十三岁,她的恶毒与不堪,也都是上辈子的事了。
可叶开却不这么想,他几乎是冷笑了一下,咄咄逼人地问:“这里难道没给你饭吃?你怎么不留下来?”
三个大人都是愣住。
林仙儿傻眼了,眼泪直直滴下,捂住脸大哭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6、傻瓜
这顿饭自然没能好好吃下去。念容叫走了李作乐,两人一同送林仙儿去西郊尼姑庵。
李寻欢没有跟着去,出了楚阁直接往聚烟楼走。
他不理会叶开,叶开也没吭声,跟在李寻欢后面。小孩步子迈不大,没走几步就与李寻欢拉开了距离。叶开也不急,眼睛死死盯着李寻欢的背影,努力跟着,眼见着李寻欢的身影变小,最终消失。
小小的拳头已经握了起来,指甲刺进了肉里。
既然追不上了,叶开索性放慢了脚步。李寻欢不可能忘了小孩还跟在身后,显然当师父的真生气了。
没关系,叶开对自己说,也不是第一次了。
他的嘴角甚至扬起一个淡淡的笑容。
这是第四次,师父抛弃自己,一个人走远了。
叶开长得好看,商道上不少行人和摊贩都盯着他瞧。他也没有感到不自在,慢吞吞地走,只在路过一个卖糖葫芦的老人时停下,掏出两枚铜钱:“爷爷,给我来一串大的!”
天真活泼的样子。
老人微笑,挑了最大最饱满的一串糖葫芦,递到了叶开面前。叶开接过,认真地数了数,竹签上足足串了十个又大又圆的山楂。
他继续上路,走了很久才回到聚烟楼,上楼推开房间,李寻欢已经沏了两杯茶候着,看到小孩手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不由愣住。
叶开坐到了林寻欢对面,此时的微笑却如阳光一般,闪耀着温暖的神彩,“师父,要吃吗?”
心中的答案终于确定了下来。
李寻欢轻叹一口气,“开儿,你何必如此。”
那是他们上辈子玩了十年的把戏。
每次叶开惹李寻欢生气了,或是师徒不和了,叶开总会吃着糖葫芦等待师父回来找他,或是他用糖葫芦向师父示好。
“师父,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这样。”叶开的笑容变得苦涩,索性摊牌,“你只想要一个正直的,开朗的徒儿……上辈子我是这样做的,可我最后又得到了什么?”
李寻欢惊讶道,“你知道上辈子?”
他猜出了叶开是重生的,没想到叶开竟比他更早看清了这一点。
叶开淡淡道:“你醒过来那天,曾在梦中呼过孙小红和阿飞的名字。”
他的眸色亦是冷淡,琉璃似的眼中似乎藏了冰雪,轻笑道:“但是唯独没有我的名字……我一直没有十足的把握,直到这次碰到林仙儿,才确信你也是重活了一回。”
怪不得重生后,叶开一直沉默对他。
怪不得这孩子一天到晚盯着他瞧。
怪不得他不许他喝一点酒。
李寻欢想了想,还是决定不告诉叶开自己醒来前的梦境,只问:“那天我是怎么到山上的?”
叶开摇摇头,“我睁开眼睛,发现身在故居。等我确定整个人都变小后,就到隔壁房去看了,发现你躺在床上睡得很深。事后我问爹娘,他们也不知道你是怎么来的。”
不可思议,也的确已经成真。
“看见你的时候……真怕是场梦。”叶开仿佛心有余悸,声音颤抖着,“师父,你太绝情了,你应该不知道,后来连梅二先生都戒了酒。”
李寻欢默然。
看来上次记得没错,他重伤之下仍然日日饮酒,不顾身体,最终药石无灵。
一个可怕的念头忽然闪过了脑海。
李寻欢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也有一点颤抖,“开儿,我死之后,你……”
叶开笑了笑,全然不像个孩子,“我从前听说荆无命为上官金虹而活,觉得半真半假,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有把生命寄托在别人身上的傻瓜。”
他自己就是这样一个傻瓜。
以为自己浪迹边城,总有一天可以等到师父回来。可最后等回的,不过是天人相隔。
李寻欢心中酸涩。
“这样是不是不像你的徒弟?”叶开自嘲,“我一生最幸运的,是成为大名鼎鼎的李寻欢的唯一传人……可是有时候,我真宁愿你不是我师父。”
他的意思李寻欢又岂会不懂?
上辈子还可以说他年纪太小,涉世不深,还可以怀疑他不过是一时冲动。可今生今世,面对这样的叶开,他连最后的理由都说不出口。
茶慢慢冷却了。
冰糖葫芦上的糖衣快要化了。
李寻欢闭了闭眼,淡淡道:“等科举结束了,我送你回边城,去找你母亲花白凤。”
叶开又笑了笑。
“然后呢?你回李园,去娶林诗音?你不想当我师父了?”
李寻欢叹道:“开儿,你是个天才。未来的事,你也能处理好。”
叶开的确是个学武天才,就算今生没有李寻欢的指点,这辈子重练小李飞刀也不过是个时间问题。何况他聪明机智,又有上辈子的记忆,无论是对付马空群还是上官仙儿,都有极大的把握在。
叶开不说话了,把糖葫芦搁在桌上的一个大瓷碗里。两人原本就睡在一间房内,他慢吞吞地爬上床,把自己埋进了被子里,再也不要理会李寻欢。
李寻欢只觉得一生从未有过如此为难的境地,好像他不管做什么,说什么,最后都是错的。他明确地知道自己对男人没有兴趣,何况对方又是自己的徒儿,昔日好兄弟的儿子……可偏偏,叶开在他心中的确极为重要,不在任何人之下。
当初关外十年,多少寂寞孤苦,陪伴着自己的,除了铁传甲,也只有一个叶开!
思绪万千,烦恼又远远多于紊乱的思绪。
李寻欢推门而出,长叹一口气,只想一饮三百杯,求个痛快大醉!
***
聚烟楼没有酒,只有读不完的圣贤书。
不过没关系,酒鬼最熟的永远是卖酒的地方。
一条长长的巷子,阴暗,破落,却有最纯正的酒香。李寻欢闭着眼睛,光凭着鼻子就能找到这里。
一进门,人们第一眼看见的一定是个大大的酒坛子,足足要三人才可以合抱过来,李寻欢也不例外。眼下还是白天,小小的酒馆里面已经喝趴了五六个人,地上还躺着一个壮汉。
酒虫子自然被勾了起来。
小二正靠着酒坛子打瞌睡,李寻欢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
小二不耐烦地皱眉,正要发作,只见眼前已经多了一锭银子。一个年轻俊秀的男子笑道:“我要十斤烧酒,够吗?”
“够了够了。”
李寻欢又拍拍他的肩膀,“那小哥就继续睡吧,我只要十斤,保证不多打一两。”
说完,他一手拿着大海碗,一手拿着酒提漏,开始给自己打酒了。一碗酒满上,他选了离酒坛子最近的一张桌子,坐下。
小二看了看这位奇怪的客人,只觉得他风度极好,一时间也没了睡意。掂了掂手中的银子,好家伙,足足七八两呢,小二把银子揣进怀里,想了想,去厨房给李寻欢端了一盘酱牛肉和盐水花生。
李寻欢含笑道谢。
正在这时,不远处一张桌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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