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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炼金师-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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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炼金师》
作者:缘分0
'全能炼金师 / 缘分0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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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介绍:
一次失败的化学实验,让实验员宫浩灵魂穿越异界,成为平民少年修伊格莱尔。不幸的是,他被卖到了噩梦之岛——帝国的秘密炼金实验基地,作为最下层的仆役和随时可能送命的实验材料。幸运的是,他还有一点时间来改变命运:拼命汲取各种知识与技能,学习和改造失传的古代炼金术,成为精通魔法武技的最强全能炼金师。
用魔法武技将巨龙踩在脚下,让魔神也在我的傀儡军团面前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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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推荐本书《一起混过的日子》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26 本章字数:731
这本书是我今天刚刚知道的,一口气看完了。编辑推荐的。
一:这本书我的确看着有意思。当然,不是每本书看着喜欢就一定特别推荐的,所以还有另两个原因。
不过第三点的原因最重要。
作者很有意思,直接了当地喊出了一句话:我没啥别的想法,我就想干翻排在我前面的书。
很好,很真实,而且很符合他这本书的风格和特色。
其实做作者的,谁不想自己的书好?谁喜欢让别人的书排在自己前面?
我想没人喜欢,都希望自己能上去。
但是包括我自己,我没见过有谁能喊出耳坠这句话:干翻他们!
这话喊得好,有气势!
说出心里话,没什么好脸红的。又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以前见大神拉票,都是软绵绵的:哎呀某某人又超过我了,大家要加把劲啊什么的。
耳坠没有:新来乍到,谁都不认识,也无所顾忌,上来就喊,干翻他们。看得我热血澎湃,没有丝毫遮遮掩掩的隐藏。
所以当我看到这句话时,我当时就笑了出来。
然后就生出个念头,我得推荐这本书。
哦对了,因为是今天刚看完,看完后即兴推荐,所以也不认识耳坠。
顺便说一下我对这书的看法:
很朴实的文笔,很简单的手法,但是都市氛围不错。很真实的感觉。喜欢夸张和YY的,未必会喜欢此流书。不过喜欢回味都市学校生活的,也许会喜欢。当然,既然是小说,肯定也要有虚构,不过这本书给人的感觉还是比较真实的。
所以喜欢这类题材的书的朋友,不妨读一读。
正文 我很遗憾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28 本章字数:1760
第二部发出两个章节后,已经引发不少批评意见了。
但事实上:假如你是修伊格莱尔,掉到歌舞团面临他人的赔偿要求,当你选择暴力警告时,通常只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杀光所有人。要么被这里的人泄露行踪。
要知道通缉一个人,通常会把一个人最基本的特点说出来:金发少年,单身,会法术。
修伊格莱尔已经无可避免地具备了单身和少年两个因素,这使他在面临全国大通缉时,也一定会进入法政署的视野。
这个时候玩法术?大杀四方?
进一步增加自己的被怀疑度?
我必须很遗憾地认为:凡是认为主角掉下来后应该大展神威的,这种人不适合逃亡。严重怀疑你还没走出几步路,就被人发现你是谁了。
事实上,这些解释我全都有,全都在书里,只不过不在这些章节里,而分别在后面的几处章节中。包括修伊为什么可以忍受团长的敲诈。
要知道存稿流的一个好处就是通常不会有太过明显的逻辑悖论,而且许多坑挖过后是有填上的资格。为了质量,我一篇文章要改上七八次,可以说不会有什么太过不合理的情节出现。
当然,象LK里对圣人和虚伪者的辩论,我是没兴趣解释的了,见仁见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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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二件事,这本书在创造的时候,在风格上借鉴了魔盗,这一点我从没否认过,甚至是主动公开承认的。
但是我绝对没有去模仿谁的故事情节的兴趣。
在我看来,写书有借鉴,模仿,抄袭等几种分类。
抄袭不用解释,就是典型的人家写什么你就拿来用什么,大段的抄袭,换个名字就算自己的。一般来说,当涉及到三百字以上时,可以认为是抄袭。(个人看法)
这样的事我不会做。
借鉴有所不同。比如我看某本书里的某句话不错,我就拿来用了。在这句话上,我或许是抄袭了,但只是一句话,和具体的故事情节没有关联。这样的事我会做,也不认为有什么不好。
模仿就又不同了。模仿有风格上的模仿,也有故事上的模仿。前者我认为是对写作手法上的一种锻炼,是对小说风格的定位。
后者则是换汤不换药的照样画葫芦,只比抄袭好上一些。不值得去骂,也不值得去学习。
所以我会模仿他人风格,借鉴某句或某段比较经典但又不干涉到具体情节的句子或段落,但我不会去抄袭他人文章内容,也不会去模仿他人故事,一笔一画的写出来。
即使我在风格上模仿了魔盗,甚至某些元素上提取了魔盗中的元素,但所有的主情节,分支情节,都和魔盗没有任何关联,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你或许会觉得语言对话上有蓝晶的味道,但故事上……你们认为到目前为止,哪部分的情节和蓝晶相似了?我是没发现。我一直认为情节是蓝晶的弱项,语言风格才是他的强项,我会学习他的强项,干嘛要学习我认为的弱项?
而圣徒我看过。但是探长和歌舞团,却不是来自于圣徒的构思。
哦对了,蓝晶的书,我只看过魔盗和魔法学徒,小人物我只看过前半章,知道卜哥,知道有个歌舞团,其他就不知道了。
所以我认为,第二部的构思中,歌舞团的存在,很可能是因为模仿的原因,潜意识里受到影响,但其后续故事的发展,完全不可能和这两本书有任何的相同。
所有的主线故事,依然只是我自己的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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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天风的一年多,让我明白了一件事。
小说的内容带给读者的感觉,是书外无法解释的。所有的辩白,只能用书里的内容自己去解释。
在书外的所有解释都是多余的。
所以这将是我唯一一次解释。
以后我不会对任何批评意见做解释。
当然,我的解释不是让大家不批评,而是希望大家对缘分有信心。
缘分的小说虽然更追求精彩性,却也不至于就放弃合理性。当你们提出我认为非常好的意见时,我也一定会立刻改正,并表示感谢。
不过这一次,大家需要看下去才能明白。
正文 说一件很可笑的事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31 本章字数:1150
直到今天之前,我还不相信这世界真有脑抽,但现在我相信了。
累了,想换换脑子,就去了某论坛逛一圈。
恩,必须承认,这话对读者说也就说了,对作者而言就是挑衅了。
偏偏该论坛还有很多作者。
所以不意外,包括我本人在内,对此表示愤怒。
我们的意思很简单:你看DT,也就看了,但尽量低调,别认为你做得很光明正大,理直气壮。尤其是可以在作者面前显摆。
对方(当然不止一人),开始扯东扯西,说什么DT不叫盗。因为没有攻击网站,而是付钱看过后帖出来,再给别人看。既然没有攻击行为,所以不叫盗。
这个说法很有意思,所以当时我忍不住站出来针对此说法发了个帖子:声明既然如此,我代表所有作者,请你们这类人不要看网络小说。
因为按照他的说法,他没有看盗帖,毕竟作者没有表示反对。事实上他也的确这样说明了的。既然这样,我就只能公开声明作者的反对。
让我没想到是:首先盗帖有理众认为,我不够资格代表所有作者。
然后是一个ID:REID的人自称是作者,并公开表示不希望我代表他。
然后是一个ID:所有人的人,自称99年写过书,曾经被盗版,现在继续支持盗版事业光大,认为没有什么不可以光明正大的。
很窘。
真的,我自以为我代表的是所有作者的心声在说话,但没想到先后两位自称作者的人物反对我。
当然,也有支持我的作者。
不过这两位作者,让我很难堪。
所有的原因,动机,目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其实很简单的一件事。结果演变成如此结局。
我只能说这两位自称作者的朋友,要么就是根本没有上架入V的资格,要么就是脑抽,脑子有问题。
一帮盗帖有理众指责我不够资格代表所有作者,是因为他们心虚。因为有人发帖公然声称:盗帖不是盗,作者没有反对,盗帖不是错误,甚至拿借书看这种事做比喻,才引起我们的反感。
我也是就此事而发表声明。但没想到还冒出这么两号人物来。
在此郑重表示,脑抽天天有,今天特别多。
今天的事件,告诉了我,现实永远比小说更YY,我想我后面写小说,有了更好的参照标准。假如有某个情节大家说不可能吧?谁会那么傻逼做这事?请参照reid和“所有人”。
最后,重复一下:有些人看盗帖,也就看了。作者也只会呼吁大家订阅,不会说什么别的。但请不要到作者面前对作者说,我看你盗帖来支持你。真得,别这么说,没有哪个作者爱听这话。
正文 一点感想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32 本章字数:1601
我不明白到底是谁第一个说出,职业写手是吃青春饭的这句话,在那之后,就总是听到有人说,网络职业写手干不长,吃的是年轻。一旦年纪大了,就不行了。
我不知道这个论调是怎么出来的?难道谁之前的父母辈是干网络写手这一行的?留下来的经验心得?
把网络写手比成明星那样的产业?过了四十岁就不能干了?
还是相当然的以为上了年纪就脑子不行了?不能写小说了?
今天我想和所有的保持这个观念的朋友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生物变化上的例子我就不举了,我不是医生,也不懂这个,我只想问问,难道历史上所有的著作,都是别人年轻时写出来的吗?他们过了五六十岁的年龄后,就没有过作品问世?
自己去百度一下吧,会找到答案的。我记得老舍是在五十三岁时写的龙须沟,他的最后一部作品是正红旗下。象他们这样的作家级人物,网络写手自然是比不上的。可正因如此,相信他们这样的人物写作时只有更耗脑力,逐字逐句的思考,揣摩,以更加认真的态度去应对,而不象大部分网络写手,有了构思就直接写上去。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都能在进入老年时坚持写作,网络写手为什么不能?凭什么说网络写手是青春饭?这太可笑了。
回头再想想,很多人在工作岗位上干到退休以后,年劳体衰,无法做事。而对网络写手来说,只要脑子还清醒,手指还灵活,眼睛还看得见,就能继续写下去。
过了六十岁符合这标准的,应该不会太少吧?
就这一点而言,其实网络写手比大多数职业都更具备持久性。
要说随着年纪的增长,思想上可能不符合时代潮流了,年纪大了,会被淘汰,这到是有可能。
不过每一个成功的网络写手,都会努力研究市场。不要以为老人家就不喜欢看网络小说。邓小*平还看武侠小说呢,用他老人家的话说:“他不动脑筋地写,我不动脑筋地看,看着不累。”
有人能看,自然就有人能写。不会每一个写手上了年纪,就一定写不出受年轻人喜欢的东西的。
前两年就有位退休老红军在网络上发表小说来着,虽然不是大火,却引来不少读者追捧。我也去看了,虽然不是我的菜,但是还是很支持。老红军可能是因为第一次发表小说,走得还是传统路线。但是对于从网络写手一步步变老的一辈来说,将来要继续网络写手的套路,也未必困难。
不能与时俱进,那是个人的问题,是心态的问题,是自我调整的问题,不是年龄的问题。
所以我看不到任何说搞写作的人是吃青春饭这个说法的根据,却不明白这个说法到底从何而来,为什么走到哪都能听到。
我不止一次听到有人对我说:这一行干不长。
不止一次在论坛上看到有人说:这一行吃的青春饭。
整个行业才刚刚兴起,已经有无数预言家冒了出来。
所以,我现在只能这么说:
文学的体裁,可以不断变化,文字的魅力,却是永恒的。
就算再倒下一百个新行业,文学都不会倒,只是变个形式而已。只要你能跟上时代的脚步,你越老,就越值钱。
不存在所谓的青春饭一说,写手不是靠卖脸吃饭的。
顺便说一句,我现在也不年轻,但对我来说,只要我的心能跟上这个时代文学娱乐的脚步,那就够了。
至于说人到了七八十岁,不能写作,那是正常的。不过这样的标准,很显然不能用青春饭来形容,毕竟人到了那个年纪,本身就什么都做不了。你老得连打字都做不到了,难道还能干什么别的不成?
最后说一句:网络写手这行饭,的确不是人人能吃的,也很不好混。但是用青春行业来作为建议他人放弃做职业写手的理由,太过荒谬。
正文 第一章 炼狱岛
更新时间:2010…1…16 15:44:34 本章字数:4690
死亡之海的天空永远都是一片灰蒙蒙,唯一看得清的是天空中的那轮血月,就象是冥神的镰刀,挥舞出恐怖的气息。黑色的海洋仿佛死寂般的存在,很难看到活着的生灵,海水在缓慢地流动,溢出死尸般腐烂的气息。
恶劣的生存环境,强大的魔兽,还有那变换莫测的鬼天气,将这里变成生命的禁区。
这里就是炼狱岛。
岛上拥有茂密的丛林,各种凶猛的野兽栖息此地,发出令人恐怖之极的怪叫声。偶尔会有一些迷失的商船经过这里,便总能听到那凄厉的嘶嚎声,仿佛生命的冤魂发出的悲歌,声声凄厉。
私下里,人们叫它嚎叫岛或噩梦岛。
大约二十年前,斯特里克国王正式将死亡之海宣布为人类禁区后,关于噩梦岛的传说便永不停歇。有人说,那里关押着风鸣大陆最顶级的魔兽,也有人说,那里埋藏着兰斯王国的百年藏宝,最后一种说法最离谱,竟有人说,那里是三百年前著名的大炼金师伊莱克特拉最后的居所,埋藏着他所有震惊世人的炼金发明。
传说永远只是传说,真实,却并不一定令人愉快。相反,或许是相当的残酷。
———————————————
“自由号”远洋三桅大帆船在在死亡之海乘风破浪地前进。
宫浩和所有男孩一样,蜷缩在狭小黑暗的船舱里,浑浊的空气几乎要让他窒息。
三天前,宫浩的记忆还停留在化学实验室,做为导师的得力助手,他正在为导师准备一次实验必须的所有材料。可恶的是那个新来的女助手,除了会搔首弄姿外别无所长,听说是依仗了一些家里的背景才混进大学高等实验室,图的无非是混个资历以及导师的名望罢了。
可恨,你混便混了,干嘛什么都不懂却瞎摆弄?现在可好了,实验室爆炸了,所有人都死了,真正是害人害己啊!
接下来的一切,便开始顺理成章了。
他发现自己成为了一个叫修伊格莱尔的男孩,身处在一个陌生的世界,同时也接管了他所有的记忆。
修伊格莱尔原本是南威尔镇哈登男爵家的仆人,
哈登家族在兰斯帝国已有一百二十年的历史。老哈登曾经任职兰斯帝国的礼仪大臣,获得了伯爵称号。
然而一百二十年的历史变迁,哈登家族在时光岁月中渐渐失去了曾经的光彩,变成了一个没落贵族。哈登家族在近二十年来几乎都没有出现过什么天才人物,对家族地位的提升也没有任何帮助。唯一有点出息的加文哈登,最高曾经任职诺兹群领主大人的秘书。在那之后不久,他因为娶到了一位当时在诺兹群人见人谗的美丽姑娘而遭受了陷害,最终只能带着家人回到了哈登家族的老家南威尔小镇。
修伊格莱尔是一个孤儿,被姑妈收养。三年前他的姑妈认为修伊已经够资格去外面自己生活了,就把他以二十个金维特的价格卖给了加文男爵,契约时间是三年期限。
二十个金维特并不便宜,即便是哈登男爵在掏这笔钱时也心疼了一阵,不过修伊格莱尔英俊的样貌实在令人爱不释手,男爵那美丽的妻子一眼就看中了男孩,坚持要把他买下来。
七天前,修伊的契约到期,男爵夫人希望能够继续雇佣修伊做他儿子的玩伴,但结果他的姑妈开出了四十个金维特的价格。这份价格不是经济状况每日愈下的男爵所能接受的,于是他的姑妈将修伊放到了市场,直到那个穿着金色盔甲的武士出高价将他买走。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宫浩的灵魂附在了这个叫修伊的男孩身上,很无奈地发现自己和所有的男孩就象猪一样被塞进船舱里,已经在海上整整飘荡了两天。
是寄生?还是投轮回时少喝了一碗孟婆汤?又或者宫浩的存在只是小男孩修伊格莱尔的一个儿童式的臆想?还是此刻的一切只是宫浩的一个梦境?
有些问题永远没有答案。
船的底舱里有一碗水。宫浩小心地捧起那碗水,透过荡漾的微波,他看到的是一张俊美的如瓷娃娃般的好看面容,这个叫修伊的男孩有着一头漂亮的金色头发,一双眼睛充满灵气,让人看一眼就会爱不释手,难怪当初男爵夫人对他的离开如此不舍。
而现在,这就是自己的身体了。
“嘿,修伊。”耳边响起了芬克的声音。
脸上长满雀斑的芬克算是船上修伊唯一的朋友了,他们都是从南威尔镇的市场被买走的。然后就被带了这艘船上,不知道自己将去往何方,也不知道自己未来的主人是谁。
“什么事?芬克?”宫浩小声回答。
“是死亡之海。”芬克小声说。
“什么?”宫浩一下子没明白。
芬克很肯定道:“我说我们现在在人类禁区,死亡之海上。我闻到了那股臭味,就象亡灵一样的味道。”
宫浩低下了头,什么也没说。
就算是死亡之海又怎么样?自己是被买来的仆役,这船上的每一个孩子都是仆役。哪怕是他们来到天堂,也不会改变这一命运。
该死的命运把自己投身到这个孩子的身体中,多给了他八年的青春,同时也剥夺了他的自由。
“瞧你说的,就好象你见过亡灵一样。”旁边的一个男孩接过了芬克的话题小声道。
“反正都很臭。”芬克辩解。
充满孩子气的说话回荡在宫浩的耳边。
窗外的天色,依然是那样的灰,云层低得仿佛触手可及。
在船上航行了这些日子,再没有一处海域,如死亡之海那般恐怖,全无生机。
难道自己以后就要生活在这样的地方吗?
简直就是一场噩梦。
————————————
自由号终于到达了自己航向的最后终点。
在冲破那一层迷雾后,炼狱岛已经遥遥在望。
从远处隐约可以看到有一个中年人正站在岛边,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用秘银等各种魔法金属制造而成的傀儡武士。
在中年人的身后,还有大约二十名少年,看年纪都不超过十四岁,最小的才只有八九岁,在他们的身旁还放着有他们身体等高的厚重铁箱。
他们的身后,还有一批傀儡武士站立在那里。
大船徐徐靠进,舢板放下,先后走下来两个人,分别是一位须发皆白穿着黑色法师袍的魔法师和一位穿着金色盔甲的武士。
“欢迎来到噩梦之岛,厄多里斯大师,真没想到这次会由您亲自来送货。”那中年人大笑着迎了上去。
那须发皆白的黑袍法师挥了挥手里的法杖没好气道:“这次送来的东西太多,有太多材料在常温下根本无法保存,必须增加结界的范围。晶石的存量不足,只能用人力来代替晶石,以保证恒温结界的运转正常了。”
让一个黑袍大法师做送货这样的勾当,难怪他语气里透着不善。
到是他旁边的那位金色盔甲的武士笑道:“希望不会让厄多里斯大师白走一趟。”
“哦,查克莱,瞧你说的。瞧,二十个傀儡武士,十五个血肉傀儡,十五个亡灵傀儡,十五个魔灵,还有你们指定的药剂,卷轴,武器等等等等,全部如期完成。”中年人指了指身后的金属箱和那批傀儡武士立刻回答。
厄多里斯不满道:“这些只是普通货色,还不够一次战斗消耗的,陛下要的是巨魔神。”
“导师一直在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很遗憾,我们能够造出巨魔神,却还没有解决控制的问题。”中年人遗憾地回答。
厄多里斯冷哼:“二十年前就是这样,二十年后还是这样,二十年来我们为他提供的材料和帮助足以支持一个小国的需要,可他却拿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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