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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贼王心之所向-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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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
“确实是长得很漂亮呢。可惜头发太短了。而且颜色不好看。”
“夏露莉雅宫,头发短,医疗部已经研究出了催生剂,只需要一周就可以长到肩膀的位置。至于颜色……染了会散发出对您不好的物质。据说……人类受到了极大的刺激之后,头发会变成白色……不知夏露莉雅宫觉得白发如何呢?”
夏露莉雅又是端详了许久,最终还是点了点头。“那就先这样吧。带下去。那个什么催生剂,喂它吃。给你两周,弄白了再带来给我看。”
“是,是……一定包您满意。”
权力,有时候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让你万劫不复。
那催生剂,本来是研究出来用于外敷的。即,涂于发根,每两日重新涂一次即可。但是因为夏露莉雅的一句“喂它吃”,那些丧心病狂的随从,就愣是把催生剂灌到了林志成的肚子里。
外敷之物往往是绝不可以内服的。被灌下后,林志成瞬间觉得自己的喉咙,紧接着一直流淌到胃,再不停歇地蔓延到肠道的各出,都像是被灼烧着一般剧烈地疼痛。他捂着嘴,蜷缩在冰冷坚硬的地板上,冷汗一层一层地流,直到整个人脱水,瘫软在地上抽搐。
若不是巡查的人员发现他的异状,而且正巧直到这是夏露莉雅宫带回来的新宠,怕他死了,上头会怪罪下来,于是把他送去了医疗部,或许林志成就真的可以死在那里了。他们发现他时,他已经瘫软在黑牢里,进入了假死状态。但手里还是拽着那串羽毛项链,任那些人怎么努力都没能掰开他的手指。
接下来的日子,林志成就是在医疗部度过的了。索性医疗部的人比其他地方都要温柔许多。虽然改不了对天龙人的言听计从,但是志成并没有在这里受到更多的伤害。
之前被灌下催生剂,林志成的内脏严重灼伤,再加上后来的脱水症状,医疗部的人都表示,能活下来已经很不错了。至于头发,也是因此白了大半,新长出来的是彻底白了。眼睛也因为黑色素被破坏而变成了红棕色。据说黑色素还会继续减少,以后很有可能完全被血液的颜色代替。
作者有话要说: 求评
☆、玩偶
在养伤中,两周很快地过去了。被人修剪去了多余的黑发,林志成再次见到了夏露莉雅。
或许是因为他“特殊的出生”,他被免去了手铐和脚链,而且还被允许,套上了华丽的服饰。林志成觉得,自己大概是夏露莉雅的洋娃娃。
但是一个洋娃娃,又有什么好玩的呢?换衣服?喂他吃东西?夏露莉雅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和兴趣。
“据说每天随便喂他吃点东西,他就能活得很好,而且他还被锻炼过?”
“是的,夏露莉雅宫。在拍卖会上,那人的确是这么说的。”
“恩。很好。那么明天把他带到竞技场去。啊,就穿那套哥哥新送过来的洋裙吧。顺便找点漂亮小巧的武器给他。”
“是,属下知道了。”
早已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的林志成并不害怕。他相信,虽然自己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锻炼了,但是想要在竞技场上活下来,应该还是不成问题的。至于洋裙?啊……都穿了那么多次了,早就习惯了。
但是次日,当林志成穿着一身及膝洋裙,头发被梳成双马尾,发尾还被卷成了圈圈状,拿着一把装饰精美,但是刃都是钝的的跟自己手掌差不多长的小匕首,面对比自己要高将近一个头的凶猛斗牛时,林志成还是不淡定了。
那斗牛毛色乌黑油亮,又长又弯的角还被包上了铁皮,阳光照耀下,角的尖处还泛着寒光。若是被那里顶到,自己怕是要被捅个对穿的。
林志成看了一眼自己手里没开刃的小匕首,果断抛弃了它,踢到一边,双眼紧紧盯着斗牛。
牛扒拉着蹄子,压低了身子,鼻孔里喷出的热气让空气都微微扭曲。
要来了。
斗牛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冲向了林志成。
但是这样单纯的攻击并不会伤到他。林志成灵巧地闪到了一边,而斗牛则因惯性还向前多跑了几步。
一击不成,斗牛绕了个弯,换了个方向,再次向志成冲了过来。志成再次闪开。
直面迎击这斗牛时不可能的。被撞飞的一定是自己。林志成在斗牛第五次打算冲击时想好了策略。看准时机,当斗牛快要冲到自己面前时,快速蹲下,从斗牛的身下给予其致命一击。
想好对策,林志成不露声色,亦然是紧盯着斗牛,仿佛打算继续躲闪一般。
斗牛冲了过来。
它迅速逼近。
是时候了。
志成迅速下蹲,蓄力准备致命一击。
但是不料斗牛也找到了应对其躲闪的对策,在距离林志成仅有两米的地方突然减速,低头,用角向林志成挑过来。
志成显然是没预料到这突然地变故。他努力躲闪,却还是被牛角重重地撞击在腹部。索性牛角的尖只是划破了裙子,并没有给志成的肚子来个对穿。
可是牛的力气多大。志成再怎么努力训练,终究只是个未满十二岁的孩子。他被撞飞出去,落在竞技场“舞台”的边缘。
捂着被撞到的腹部,林志成直到,肋骨肯定断了。应该没戳到其他器官里。但是,能撑到他结束这一场战斗吗?他能活下去吗?
林志成不知道。
他还因方才的撞击而头晕目眩,而竞技场内震耳欲聋的欢呼声更是让他的精神难以集中。
可是,斗牛不会给他机会,不会因为他还没缓过神来就等他一会儿。斗牛再次向林志成发起了冲锋。
发现这一点,志成急忙就往边上一滚,闪开斗牛的冲锋。但是这一滚,断了的肋骨彻底离开了它应该呆着的位置。这一认知以及其所带来的剧痛让志成眼前一黑。
可是,他不想死。
他想要活下去。
他还是想要再见到多弗朗明哥。他还是不能放弃。
他不能死在这里。
他不可以!
整个大脑都在眩晕,眼前因为身体的自动防卫还是黑乎乎的一片,只能勉强看到一个影子。林志成习惯性地摸着颈上的挂坠,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而这个动作,让断下的肋骨再次移位。
林志成踉跄了一下。他一狠心,用手按住了断裂的肋骨,冷汗从额头滑下。连他自己都觉得自己要完蛋了。可是,他就是不甘心。好不容易离开了原来世界的束缚,好不容易有了喜欢的人。他还什么都没有做!
迷茫间,林志成突然发现,似乎不用眼睛,他也可以感觉到斗牛的位置。它在自己左侧,它抬起了蹄子,它……
志成急忙向右一闪,奇迹般地躲过了斗牛的冲击。
他发现,不仅是斗牛,他还可以感知到看台上的人。他可以感知到周围的一切!风吹过,树叶哗啦作响,一片叶子掉了下来,落在地上,被行人踩了一脚,带离地面,又落回土壤;竞技场的观众席上,一名女子为他刚才的闪躲而惊呼,边上的男人则搂着她的肩膀安抚她。
林志成眼前仍是一片漆黑。可是他知道……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知道……
……当林志成终于战胜斗牛的时候,他的左腿小腿被戳了个对穿,零零总总骨折近十处,身上划伤无数,那洋裙早就被扯得破破烂烂的了,一直藏在衣内的羽毛项链也暴露在了空气之中。
但是他还活着。他还寻到了一种自己以前不曾拥有过的力量。这一事实又引起林志成一阵苦笑。他获得了更强的力量,身为一个奴隶……
然而这只是开始。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林志成时常被打扮得漂漂亮亮地扔进竞技场,然后破破烂烂地出来。可是每当林志成抚摸胸前,那属于多弗朗明哥的羽毛,他就一再告诫自己,他不能死。就算打终身为奴,他也要找个机会,让多弗朗明哥知道,他对他的感情。
天龙人是世界贵族,拥有凌驾于整个世界的权力,也有着能震慑所有人的恶习。
夏露莉雅为了确认只要给他点吃的他就不会死,还曾经连续几个月,把他扔在一个被各种昆虫铺满的房间里,让他自生自灭,不给吃的不给喝的,就那么丢着。这些虫子绝非普通生活在城镇里,卑微地依赖人类苟活的虫子。其中不乏食肉者,也不乏剧毒者。
被关进这屋里的头几日,被那些昆虫撕咬着皮肤、肌肉,却因其数量过多而无力反抗的林志成声嘶力竭地嚎叫了一整天。但他的痛楚,他的哀嚎,以及最后无力的呜咽很好地取悦了夏露莉雅。像是发现了珍宝,夏露莉雅开始进场邀请其他的天龙人前来观看。看那漂亮的小宠物在这昆虫铺砌成的房间里,哀嚎痛哭。
房间四壁也都换成了透明的玻璃,时常有天龙人前来观赏。
可当一只虫子试图啃噬志成胸前的羽毛项链时,林志成停止了之前的一切。他抓起那只虫子,手一用力,捏碎了它的硬壳,扔到脚下的虫堆里,就一脚踩了下去,丝毫不顾及虫子的甲克刺进了手掌脚底,鲜血淋漓。
再到后来,甚至每当有“客人”来看他,他还有闲心对着那来人笑,然后随手抓起一只虫就往嘴里丢。
于是夏露莉雅腻了,林志成终于得以离开虫室。
还有别的玩法等着他,他知道。但是……没事。他能活下去的。林志成又摸了摸胸口的羽毛项链。项链至今完好无损,虽然志成早已千疮百孔。
就这样,林志成在圣地玛丽乔亚居住了两年多。直到有一天,他不知道第几次被带去那个奢华到恶心的房间,林志成心里已经只会单纯好奇这次又是什么新奇的把戏的时候,他见到了另外三个“宠物”。他认识她们。据说是从女儿国带回来的,很受主人疼爱。而在房间的正中,桌上放着四个打开了的盒子。
林志成走上前,淡然地将挡住视线的白发拨到耳后,心里才想着是什么折腾自己的道具,向盒子里看去。
这是……
!
林志成愕然。
因为四个盒子,分别整整齐齐地各自放着一个,果子。
在外面的世界有价无市,被誉为大海的密宝的恶魔果实!
“阿拉,你来了。选一个吧,这是爸爸最近送给我的。不过据说很难吃,而且吃了就不能碰水。不过据说每种都会有不一样的效果。你们四个,都随便选一个吃吧。”
恶魔果实,放在你的面前,让你吃掉。还会有比这更好的机会吗?
林志成没有丝毫犹豫,随手爪了一个吃了下去。至于味道,说实在的的确不怎么样。但是,比刺嘴的虫子好多了,不是吗?
吃下果实的四人被带回了各自的居所。因为据说恶魔果实需要消化了之后才能看出其效果,而夏露莉雅必然是没那耐心看着他们慢慢消化的。他们被告知,在明日向夏露莉雅展示他们拥有的能力。
黑牢里,早就消化完恶魔果实的林志成心里,突然冒出了一个让他自己也大吃一惊的念头。也许,凭着这个果实的力量,他可以解下脖子上的铁环,逃出玛丽乔亚!
可是现在还不行。因为他发现原来平常的牢笼,竟然随着恶魔果实的消化,竟让他产生一种浑身乏力的感觉。
是掺了海楼石吧。拥有大海的力量,会像大海一样让恶魔果实的能力者感到无力。
那么,明天。向夏露莉雅演示自己的能力解下所有束缚的时候,应该就是逃离的最佳时机了。
作者有话要说: 为啥子没人看呢……难道是标签太少了?为啥子没人留评呢……唉……
☆、告白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贴两章 再加如此劲爆的内容,我就不信没评论!虽然都没几个人看……为啥呢……标签少了吗?
两日后,德雷斯罗萨。多弗朗明哥一如既往地躺在泳池边的椅子上,正拿着最新的报纸翻看。当看到一则新闻时,他笑了起来。
“叽叽叽叽,这小鬼逃出来了。”
报纸上的这则消息占了一整个版面,但其实内容总的来说就那么几句:昨日在圣地玛丽乔亚,一名奴隶用凶残的手段杀害了作为其主人的天龙人,并将其碎尸。现场一地碎肉,每一块都只有指甲盖大小。其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奴隶名为林志成,现下达通缉令,标价三亿贝利,生死不论。还夹带了一张新的通缉令。
“快来吧,小鬼。我等了你很久了。”
……
而另一边,林志成正坐在前往德雷斯罗萨的船上。他逃出来了。躲过了巡逻的士兵、追击的大将,很快就能再一次见到多弗朗明哥。可他的精神状态却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要糟糕。他觉得自己快要崩溃了。
在玛丽乔亚,他原本只是想要趁可以使用能力的时候,利用新得到的“碎碎果实”的能力一路破墙逃跑。但是没有想到,因为他吃下了恶魔果实,在去见夏露莉雅的路上,他也被戴上了掺了海楼石的镣铐。一路上,无法使用能力,无法逃脱。
他转念想到,可以在展示能力解下镣铐后,迅速将夏露莉雅和随从击晕,然后逃走。
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最后,最大的纰漏,竟然出在了自己的身上。
当他被摘下镣铐,转身一击手刀打在随从的后颈,那随从“啵”地一声,就碎了。
他的整个身体直接被切割成了指甲盖大小的立方体,瘫了下来,变成了一坨小小的肉山。血液因为心脏也在瞬间被分割,并没有喷溅出来,只是极快地流了一地,还因碎肉阻挡,而发出了咕咕的冒泡声。
林志成站在血塘里,木木的,看着血液在猛兽的地毯上不断蔓延,将整个房间的大半都染成了红色。他的鞋上,还有从随从身上直接掉落下来的碎肉。
即便是林志成自己。他去过数次竞技场,杀过的人不下十指之数;他呆过虫室,见过虫子半个埋在自己体内的模样。但是,面前的景象,是他干的?是他,把他变成了一堆碎肉?他只是碰到了他!
林志成浑身颤抖。他蹲了下来,捂住了自己的眼睛。他不想承认。但是,那冲入鼻腔的血腥味,那脚下还热腾腾的血液都告诉他,这是他干的!
林志成沉浸于莫大的惊恐之中,房间里另外三个女儿岛的少女都惊恐地尖叫。
但是夏露莉雅。那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女子,她张开了口,语气平静“这就是你获得的能力?恩,很好。我很喜欢。就是太容易把房间弄脏了。不知道会不会留下气味。这地毯也得扔了。我很喜欢,怪可惜的。”
原先的罪恶和恶心因这句话一扫而光。
林志成脚下发力,瞬间冲到了夏露莉雅面前,左手直接破开头罩,掐上了她细嫩的脖子。
夏露莉雅碎了。她也变成了指甲大小的立方体。血撒了志成一身,碎块滚了一地。
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林志成记不清了。当他回过神来,已经在船上。那三姐妹也在。她们对他说谢谢。但是她们坐得离他很远,她们的眼睛里对他的恐惧,完全不下面对天龙人。
对于她们的道谢,林志成只轻轻嗯了一声,就将自己缩得更小,隐藏在船舱内照不到阳光的角落里。
三姐妹乘坐了和他不一样的船,她们要想办法回去。自己没有阻拦。虽然让她们跟他一起去德雷斯罗萨,然后利用多弗朗明哥的势力,送她们回去会简单很多。她们在畏惧他。
到达德雷斯罗萨。
林志成感觉自己是一具行尸走肉。头顶的太阳,似乎会让他化为灰烬。
在旅途中,他找了一副皮手套,戴在手上。手套没有碎,他触摸到的东西就不会碎。那层手套,似乎是一种很好的心理暗示。最起码,戴上皮手套之后,他没有弄碎过任何东西……任何人。
他一步步走向王宫,每一步都精准得像是两腿间绑了绳子一样。那是长期佩戴脚链的后遗症。
王宫的护卫似乎都知道他要来,并没有阻拦,还为他打开了大门。
虽然其实都一样。毕竟他只需要摘下手套,将手贴上阻拦他的任何东西。阻碍就会破去。
他能感知到多弗朗明哥的位置,就在他们分别的那个房间。去的路上,他还遇见了几个还算熟识的家族干部,但他也就勉强对他们点了个头,没有丝毫停留的打算。
紧了紧手套,他推开了房门,多弗朗明哥就在里面。和当年一模一样。可他,已经和当年没什么一样的地方了。
“终于来了吗?我等你很久了。”多弗朗明哥坐在华丽的椅子上,翘着腿,支着头,看起来很是惬意。
“没有找到从玛丽乔亚直达这里的船,就耽搁了会儿。”林志成在他对面的椅子上坐了下来。
“看来你这两年日子过得还不错。”
或许以前,林志成会吐槽他是从哪里看出来他过得好的,但是现在,志成只觉得自己要坏掉了。
“嗯。一年前我在虫室的生活还成为了玛丽乔亚的着名景观。”
“你现在离开了那里。”
“嗯。”
“你到这里来找我,是有什么打算?”
“嗯。”林志成慢慢抬起头,将目光和多弗朗明哥对上,“我只是来告诉你一件事情。”
多弗朗明哥咧开了嘴:“你说说看。”
“我喜欢你。’
‘很久了。”
“为什么现在来告诉我?”多弗朗明哥笑得更欢。
“因为以前太弱。告诉你,只是个笑话。你不会认真。”林志成觉得自己的心跳声已经响得让他快听不清多弗朗明哥在说什么了。
“所以你现在变强了?”
“嗯。”
林志成摘下手套,搭上边上的小圆桌,手还在微微颤抖。圆桌碎了,碎成了熟悉的指甲盖大小的立方体。
“你告诉我了,现在我知道了。然后呢?”
“没有然后。我只是想让你知道。”志成重新戴好了手套,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那你接下去打算怎么办?”
停下脚步,房间里安静了很久,久到让人以为里面根本早就没有这两个人了。
“我……不知道去哪里。我打算出海。也许你乐意送我一艘小型帆船。”
“可以。”多弗朗明哥的笑收敛了起来。他本以为林志成会希望他回应他的感情,他还期待这可以成为他新的乐子:一个追求他的男孩。但是,事情貌似并不是这样。
“没有了吗?”
“嗯。我休息一夜,明天就走。”林志成又顿了半晌,才接着说,“留在这里,会给你添麻烦。我杀了天龙人,还有很多别的人。”
明哥不爽地啧了下嘴,说道:“那么随你吧。船我会给你准备的。附带一个航海士。你不需要他了就叫他自己回来。”
“嗯。”林志成走了。但是到了门口,却停了下来。“离开前,我可以最后做一件事情吗?”
“随意。”
他重新走回多弗朗明哥面前,用戴着手套的手撑着椅子的扶手,单膝跪在多弗朗明哥的大腿边,靠近,轻轻地吻在他的嘴角,然后抽身远离。
“请不要轻易忘记我。”
☆、偶遇
除去了所有的包袱在海上飘是一件很不错的事。半个月过去,林志成已经基本恢复了平静。
在海上,永远不会缺少碧波荡漾的美丽景致,就是一个人的旅途难免有些寂寞。特别是当多弗朗明哥送自己的航海士死活不肯跟他说话,天天就会开船,看气象。仅一次,遇到暴风雨,自己实在忙不过来,让他帮了下忙,就此再也没开过口。
很闲,超级闲,这样下去会发霉的……
“请问,能给我一点食物吗?我随身携带的都吃完了。”
正在躺椅上享受阳光和海风的林志成,听到这样一句话。
确认其的确是没有敌意,便起身,打算给那人丢点食物。从船沿向下看,林志成突然觉得,在伟大航路上真是无奇不有。每个岛屿有属于自己的气候圈,磁场乱得得用特殊指南针,奇葩的鱼类,奇葩的兽类,奇葩的人种!而更奇葩的,大概是眼前的“落难者”。
“你那是……自行车?”
“啊,是的。我不会开船,所以就骑自行车。”
但是这是在海上……林志成差点脱口而出。但他看见了。在自行车轮底下有窄窄的,只够自行车驶过的冰。
“那你也不应该只骑自行车就上出海……自行车上哪有地方让你储存食物。”
“我也没想到居然要花那么久啊。难道是因为我在一个小岛上睡了两天?”
林志成一阵无语,抛下了绳子。
“上来吧。”
“哦,谢了。”那人边说着,就边提着自行车跳上了船,完全无视了志成扔给他的绳子。
发现这人站在自己面前,居然能挡住阳光,自己近来已经开始发育,身高也接近一米八了,怎么也不算矮。这人到底怎么长的!“刚才你在下面我还没发现,你有多高?”
“撒,没量过,不知道。”
“……”再次被噎到的林志成觉得自己一定是傻了,居然问他这种问题。
“是需要吃的吗?”林志成转身向厨房走去。
“嗯。”骑自行车的一屁股坐在林志成的躺椅上,不知道从哪里摸出眼罩来,戴上,就躺下了,“我不太喜欢吃辣的,但也能吃。你随便弄吧。”
志成忍不住就一脚把他从自己的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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