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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华 归剑入鞘作者:tangstory-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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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或许他们的相似之处还有都看不起警察这一点——John知道同居人其实并不屑与警方为伍,他会和苏格兰场打交道的唯一原因是他需要从他们那儿拿案子,一旦案子到手就开始独断专行——他甚至都不愿意屈尊坐次警车。
“以及虽然他说他不会让外力干扰调查,但我认为他父亲可不会搭理他那点‘叛逆精神’,”Sherlock并没在意John的沉默,继续一个人滔滔不绝,“苏格兰场想要监视他肯定得顶住不小的压力,我希望Lestrade能把他那个位子坐稳点。”
“Hmmm……”John觉得自己似乎想与Sherlock谈谈,可又没想好究竟要谈什么,也不知道眼下是否是个谈话的好时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Sherlock却显然正说到兴头上,不把肚子里的话倒完就不肯闭嘴,“为什么他在做下九月八日那桩案子后突然按了暂停?我是指他或许不急于再动手杀人——他喜欢将她们开肠破肚,那对于他确实是种快感,不过也没那么饥渴,因为他最大的快感还是来源于‘控制’,所以他为什么一直拖到九月二十七日才给媒体写信?”
“为什么?”John努力挥开脑中烦乱的思绪,集中精神跟上室友的推理。
“我想那是因为一定有什么原因限制住了他的行动,让他直到九月底才有空继续他的funny little game——明显我们这位新朋友不仅着迷于‘控制’,并且充满表演欲,热爱戏剧性,别说这点倒是挺像个‘艺术家’的,”Sherlock讽刺地挑了挑眉,“他想让他的第一次‘公开表演’牢牢抓住人们的眼球,杀人预告当然是个最好的选择,所以他忍住了,一直等到自己重新有空时才在媒体上露脸……John,我有预感,只要能搞清到底是什么原因绊住了他将近一个月之久,那个能将他定罪的决定性证据就唾手可得了。”

不过遗憾的是最终他们没能发现任何线索——接下来的几天Sherlock一直在调查Walter Sickert九月份的行踪,结果却相当平凡无奇:他没生病,没出国,甚至没离开伦敦一步,维持着正常的生活起居与社会交际,这在某种程度上终于让Sherlock有了点不同一般的反应,从他使用尼古丁贴片的频率和数量上就能看出来。
“You know,这就是Sherlock Holmes,”John脑中那个恼人的声音时隔一个多月又重新出现,趁他清扫客厅里随地乱扔的尼古丁贴片时对着他喋喋不休,“他只热衷于解谜,这世界上能让他有所反应的也只有‘谜底未知’这一件事,所以苏格兰场那群人才会把他叫做怪胎。”
John并没对那个声音说shut up——看在上帝的份上,他真没有人格分裂,他只是在思考。
其实John能够理解那群人为什么会把Sherlock叫做怪胎——当然他不认同,但是当他发现那群人这么叫Sherlock的原因与其说是嘲笑不如说是恐惧时,作为一个“正常人”,John不得不承认其实自己能够理解他们的想法。
真正让他们害怕的并不是Sherlock Holmes卓绝超凡的能力,而是他一贯表现得像缺少普通人类的感情——感情过于充沛的天才固然麻烦,但是没有感情的天才,那简直就像一把无鞘之剑,最糟的是人们难以预测下一秒这把剑的剑尖会指向哪方——就如Donovan所说,Sherlock对于解谜的热忱太惊人了,或许某一天,当他厌倦了无聊了心血来潮了或者茅塞顿开了:哦,其实我完全没有必要压抑自己的天赋,这一秒起这个俗世不再是我的牢笼,让我越狱给这个无聊的世界找点乐子吧——那麻烦就真的大了。
那个操蛋的Jack the Ripper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John或许不懂什么演绎法推理,但他有直觉,直觉告诉他不管那个混蛋究竟是为了满足控制欲还是whatever,归根结底无非是一句话——他无聊了,于是杀杀人,找找乐子,that’s all。

所以自己真该找个机会跟室友谈谈这个问题,严肃地——John把尼古丁贴片一股脑扔进垃圾筒,暗自做了决定。至于要怎么谈他觉得还得再想想,反正必须得委婉点,绝不能让Sherlock误会自己对他不够信任,那太伤人了。
“John,过来看看这个。”
Sherlock倒没注意到John的胡思乱想,一直坐在客厅书桌前摆弄笔记本电脑,突然几乎是兴高采烈地喊了他一声。
“What?”John走到他身边,扫到屏幕上演绎法网站留言版的页面,心中立时划过一丝不妙的预感。

Jack the Ripper
You are special。※

该死的,果然是这个——John就知道只有Sherlock才会在被一个变态连环杀人犯不依不饶地盯上时表现得如此兴高采烈。
“John,他只字未提之前的两起谋杀案,说明他留言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嘲讽我没能阻止他继续杀人,”Sherlock带着一种极为感兴趣的表情望着屏幕上的新留言,快速分析道,“正与之相反,很明显他不想把我们之间的关系搞得太僵,这可有意思了。”
“完全看不出哪儿有意思了,Sherlock,那是个……”
“别那么激动,John,坦白说其实在审讯室那天我就看出来了,鉴于他特意提到‘你也有个从政的哥哥’,还对我用了‘理解’这个词。不过那时我尚不能完全肯定,直到这条留言出现——有趣之处在于他不想把我推到他的对立面,或者不如说是想要争取和我达成某种共识,为什么?”
“为……爱上你了?”
“Don’t be ridiculous,John,用你的……”
“Sherlock,那只是个讽刺。”
“Well……”Sherlock像每次被室友抢白时那样,又换上一副讨人厌的无辜表情,继续分析道,“总之这种争取不可能是因为他在盼着我帮他脱罪——这点他不用我帮,自己就干得挺不错——那么就只有一个可能,这是因为他已经开始觉得不耐烦了,恰如我所料。我说过忍耐对于他是种煎熬,他需要寻找新的方式满足控制欲,所以他再次给我留言,以一种友好的赞美方式。John,他在尝试跟我沟通并取得我的好感,以图说服我……”
“赞美?”John语气不快地插了一句。
“Special,当然是种赞美。”
“听着,Sherlock,你不能把这当成是赞美,你知道他的潜台词是……”
“I konw,you’re special,just like me,”Sherlock仰起脸,望着室友假笑恭维道,“不过我依然觉得你那句amazing更胜一筹,虽然我们认识两个月之后你就再也不说了。”
“别开玩笑了,Sherlock……”John叹了口气,真觉得自己得和他严肃地谈一谈,“我……”
“What?”
“Uh……”
“想好了再跟我说,”Sherlock大约心情不错,具体表现为又有心思拿警方的智商和办事效率开涮了,“苏格兰场这回倒是难得聪明了点,起码做到没让媒体把信公开,‘全天候保姆’当得也挺尽责,尽管这还不足以改写‘伦敦最蠢排行榜’前一百位的排名。”
“别老那么说他们,Sherlock,我知道你对他们的表现不满意,说老实话我也觉得他们那晚没能抓住凶手确实令人遗憾,但你总该知道他们已经尽力了!你长眼睛了,你看到了那晚Lestrade有多自责,以及你也知道他们是顶住了多大的压力监视那个混蛋的!还有你知道他们每天都在对付些什么吗?Sherlock,不是每一个案子都‘有趣’,他们每天上班就是在对付那些你看不上眼的小案子——抢劫、偷窃、强奸,走失儿童或者噪音扰民——这种日子你过一天就得发疯,可他们的工作就是日复一日地解决这些‘琐事’。对,他们远没你聪明,但他们是好人,不比你差,你得记住这个,然后改改你那副高高在上的口气!”

十月六日,晚八点十一分,伦敦市中心有座未被英国地质勘探局登记在案的迷你火山突然喷发,幸未造成无辜市民伤亡与国家财产损失。
坦白说发完火John自己也愣住了——不,这不是他准备好的台词,这些话可一点都不“委婉”,如果他们需要谈谈的话这绝不是个好开始,或许是最差的一种。
Damn it……John底气不足地反省了一下自己永远不够好的脾气,同时做了个深呼吸,准备迎接同居人接下来可想而知的刻薄话。

“Hmm,John……”几秒后Sherlock先开口,语气听上去倒挺冷静。
“Sorry,Sherlock,”John打断他,心虚地道了个谦,“我不该……我只是……你知道……”
“Never mind,”Sherlock微蹙起眉,严肃地望着室友的眼,“You’re right,thank you for telling me that。”
——不得不说这完全不是John预料中的反应,于是足有一分多钟整个人都僵在那儿,根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在他的手最终勇敢地代替大脑为他做了决定。

当John的手突然落到同居人头上时,Sherlock像是因为不习惯这样的接触而下意识地往后躲了躲,但又马上克制住了,重新将身体摆正,低声抱怨了句:“哦,让我猜猜,”他在“猜”这个单词上加重了语气,讽刺地嘀咕道,“Good boy?Well done?John,早提醒过你我不是真的只有十二岁,所以别摸我的头。”
话是这么说,Sherlock却也没做什么反抗,老老实实地坐着,让室友的手在他的发间轻轻摩挲,甚至微微眯起眼,像只被人挠着下巴的高傲的猫,屈尊降贵地享受着愚蠢的人类给予的小温情。
“……说真的,Sherlock,”John觉得现在是可以正常地谈谈的时候了——尽管他的手还在没完没了地摸着他的头,这看上去似乎不大正常,“你该知道其实你和那个混蛋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我是说……因为我了解你,毕竟我们认识这么久了,你是我的……”
You’re my friend……best friend。
John觉得自己应该这么说,可又没能把这句话说全——个中原因他当然明白,只是不愿意深想——于是唯有my的尾音在空气中延长了两秒,听上去便微妙地有点像另一个表示从属关系的物主代词。

“Well,技术上说我大概属于我妈,不过鉴于你已经帮我买了二十个月的牛奶……OK,I’m yours now,”Sherlock像终于享受够了抚摸的猫一样躲开了室友的手,重新靠回到椅背上,并且充分发挥了他那个见鬼的幽默感,语气轻松地回道,“John,我承认我不大确定你在担心什么,对于人的想法推理并不永远管用,但是坦白说你真的不必担心我会由于太过无聊跑出去毁灭世界,”Sherlock戏谑地挑起眉,“John,我可以向你保证,如果我真无聊的话就去大不列颠图书馆把T后面的部分背完,不会再有别的了。”
John没有马上接话,只是盯着同居人看了一小会儿——他忍不住去想象十七岁时的Sherlock Holmes是什么样:可能没现在高,没准比现在还瘦,顶着一头乱糟糟的黑色卷发,独自一人坐在国家图书馆里,闷闷地对着浩如烟海的馆藏索引背着一个个陌生的人名,用一种古怪的、不合常理的,但也不会伤害任何人的方式去麻痹自己比常人快上无数倍的思维。
John突然意识到不管别人如何称呼自己的同居人,事实上Sherlock从没伤害过,也永远不会真正去伤害任何人——大声地说出人们的隐私不算——不过如果非要说他也曾无法忍耐地伤害过什么人的话,那就是他自己。

“因为我发现比起靠背馆藏索引麻痹思维,药物显然更有用。”
重新想到这句话时John瞬间感到有股说不清的感觉哽在胸口——那并不是同情,因为他知道Sherlock Holmes不需要任何人同情,哪怕是自己的;也不像是心痛,尽管作为一个医生他知道那些药物对人体有多大的危害,而戒断时又需要承受什么样的痛苦。

John静静地望着自己的同居人,一分钟,两分钟,然后终于搞清楚了,那种感觉是骄傲。
不论别人怎么说,不论Sherlock是否真的没有、或者不愿去感受“感情”,不论他平时的遣词用句是否过于冷漠或讽刺,事实是他一直肯于尊重生命,尊重一切值得尊重之事,这就是为什么在自己对他发火之后他会反过来说thank you for telling me that。
“我了解你,比你想的要多,比我自己想的要少。”John发现自己以前随口一说的话还真说到点子上了。甚至就某方面而言自己可能都没有Lestrade了解Sherlock——他早该知道的,不管那位苏格兰场的探长对自己室友的冷嘲热讽有多头疼,或者对于他的独断专行有多不满,归根结底他还是愿意风风火火地闯进贝克街221B的客厅,邀请Sherlock参与进一个又一个案子——不仅是因为他需要他的帮助,更是因为他知道Sherlock是一个品行高尚的战友。
所以Lestrade从不叫Sherlock“怪胎”,他只会说:
Sherlock Holmes is a great man,and some day,if we’re very very lucky,he might even be a good one。

他的Sherlock,John在心中偷偷用了一个极为不妙的物主代词,蓦然发现自己没准是在希望……希望能在更早以前就和他的Sherlock遇见。
在对方十七岁时,也许。遇见他然后约他去看场电影,也许。
抛开Dr。 Watson对于约会方式的选择一贯如此没有新意不谈,也许他只是希望能够早一点遇见一个叫做Sherlock Holmes的人,把他从那个该死的大不列颠图书馆里拽出来,告诉他I’m proud of you。

“John?”
“……What?”
“Nothing,”Sherlock把手插在裤袋里,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挑起眉,“只是想提醒你一声,别再盯着我看了,你知道你现在的表情……”
“说了一千次了,Sherlock,我没刷爆你的信用卡。”
“不是那个,”Sherlock突然一扫方才的懒散姿态,优雅地站起身,凭借身高优势俯视着自己的室友,语气微妙地说了句,“你知道你现在的表情看上去就像想要吻我,或者让我吻你。”
“……Sherlock,你不该知道这个的,”John觉得自己大概也有什么见鬼的“积极应激反应”,因为自己现在的语气听上去相当他妈的镇定,“接吻这件事儿和你根本不在同一个次元。”
“Your fault,John,”Sherlock再次挑起眉,“是你硬要逼我看那些垃圾肥皂剧的。”
“All right,I’m sorry,”John镇定地后退了一步,镇定地检查了一下手机和钱包在不在身上,镇定地吩咐室友道,“我现在得出去一趟,你不许回复网站上的留言,也不许再看什么肥皂剧了,那玩意儿对你的脑子真的不好。”
Sherlock保持着挑眉的神情望着同居人快步走出客厅,几乎能听到房间里有个小声音——大概John走得太急,结果把它给落下了——语调阴森地警告自己:
Sherlock Holmes,你对real people的real lives知道的太多了。

※ 此条留言纯属虚构

十二
John记得刚和Sherlock认识的时候对方曾问过自己:如果你就要死了,在最后一刻你会说什么?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把一句无关紧要的话记得那么清楚,或许因为那是他们一起办的第一个案子,或许因为自己正面临着一个相似的情况——是的,Dr。 Watson觉得自己现在正面临着人生中一个非常、非常重要的选择,重要到就像是正身处于生命的最后一刻,最珍贵的那几秒。
事实上尽管John还记得Sherlock说过什么,自己的回答却早忘得一干二净了,反正无非就是那几句——Oh God,please help me,let me live之类。虽然这种答案确实缺乏新意也缺乏想象力,但看在上帝的份上,每一个还没来及做好准备去死的人都会这么说。
于是当John坐在Sarah家附近一间安静的酒吧里,一口气喝完两瓶淡啤酒,并最终下定决心,打电话约她出来见个面的时候……John承认他真的很紧张,紧张到即使明知上帝绝不会对这种事儿伸出援手也还是在心里小声嘀咕了句:……Help me,God。

Sarah来得比John预想的要迟,五十分钟后终于出现在酒吧里时穿着条只有在约会时才会穿的裙子,还化了妆,看上去挺不错。但这只会让John觉得更难受,因为在她这样认真地对待他们的约会的时候,他想的却是该如何开口向她说分手。
尽管John对“首先说分手”这件事并非全无经验,可是这次的情况完全不同——他们在一起一年半,听上去不是很长,却有着许多相识数年的情侣才有的默契,并且已经离红毯只差最后那一小步。
John知道这件事带给对方的伤害绝对无法用道歉弥补,但事到临头除了“对不起”他真的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所以最终飘浮在两人中间的也只有很多很多句抱歉,以及更长更久的沉默。

“John……抬起头看着我,”再开口时Sarah的语气仍算克制,“告诉我为什么?你到底得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我爱上Sherlock Holmes了?不是不可以这样说,反正这句话的伤害不会比分手这件事本身更大了;也并不是他耻于告诉她,或者故意想要瞒着她,只是……只是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不是事实。
事实是这世界上每一分每一秒都有人在失恋——失恋的意思就是说当你无可挽回地失去一段感情的时候,你还在爱着对方。
可毕竟谁都没听说过每一个失恋的人最后都伤心至死了——当然确实会有人为了这事儿自杀,但有更多的人继续活了下去,重新投入进另一段感情。
所以就如John自己早前所言,他可以爱上Sherlock,就可以尝试不再爱他,可以重新去爱别人。或许刚开始时会有点难,或许那个别人最终不是Sarah,而是Mary、Rose或者whomever,但重点是他可以做到。
“Sarah,I……”
不,真正让那些关于“活着”的思考去见鬼的并不仅是常人所定义的“爱情”。
“I just……”
而是……更多的是复杂到难以付诸语言,却又能用一个最简单的句子概括的……
“I just can’t leave him。”

John不知道Sarah能从这句话中听出些什么,又或者了解到什么——她只是定定地望着他,过了大概足有五分钟,终于出声问了句:
“John,你知道就比例而言,有多少对情侣是在结婚前分手的吗?”
“Sa……”
“别紧张,我只是开个玩笑,顺便一提那个比例还挺大的。”
“…………”
“还有你知道在你跟我说分手前,我没来及告诉你的话是什么吗?”
“…………”
“我是想告诉你,别管那个‘我和你室友谁更重要’的蠢问题了,你说的对,那不一样。”
“…………”
“所以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我是指,这一年多的日子,我从没抱怨过我们约会时间太少,没抱怨过你总是在谈那个人手边的案子,没抱怨过你边跟我看电影边没完没了地发短信;我愿意去主动试探你想不想跟我结婚,愿意给你时间考虑清楚,愿意接受你心中还有另一个重要之人的事实。John,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
“不是因为你是个好人,尽管你确实是我所遇见的最好的人之一。”
“…………”
“John,那是因为我爱你。”

John沉默地与自己的女友……前女友对视,蓦地明白了她为什么要这样说。
虽然对方在说出“我爱你”时并没有用过去时,但John知道她并不是还想要挽回什么——事实上Sarah也是John遇见过的最好,同时也是最聪明的女性之一,他知道她不会做徒劳无功的努力。
她只是已经彻底看穿了、洞悉了自己的念头,然后下手在最薄弱之处……John并没有回避她的目光,在心中告诉自己,you deserve THIS。
说真的,其实当一个女人已经和一个男人在一起一年半,连举着报纸坐在马桶上玩填字游戏的样子都被他看过之后,她真的不会在工作日晚上十点多被他叫出门时还大费周章地找一身漂亮衣服、并一丝不苟地化好妆。
女人只有在预感到自己要上“战场”时才这么做——当然就某方面而言Sarah Sawyer确实输了,但就某方面而言,她也确实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简直可以当做开篇案例写进《如何报复你的前男友A–Z》。

《如何报复你的前男友A–Z》开篇案例——Achilles’ Heel,阿喀琉斯之踵:
“John,我爱你,虽然这种常人定义上的‘爱情’平凡而普通,毫不伟大出奇,你不要我的,也还有别人能够给你……”Sarah用眼睛这样告诉自己的前男友,“但可惜的是你比我还清楚,Sherlock Holmes不会是那个‘别的人’——What a pity。”

John回到贝克街221B时已经过了十二点,他走下出租车,抬头看了眼客厅窗口,窗帘拉得严严实实,看不出Sherlock睡了没有。
John并没马上进门,裹紧外套站在深夜冷清下来的街道上仰起头,看了一小会儿那个熟悉的窗口,被冷风吹得有点头疼。John不记得去年十月时伦敦是不是就已经这么冷了,不过今年挺冷的,希望明年别这么冷了。
据调查显示平均每个英国人一生要花六个月来谈论天气,甚至比谈论足球还多,所以John认为目前自己还是个靠谱的英国人,尽管他两个小时前刚义无反顾地在申请“Sherlock Holmes之国”永久居留权的文件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并上了“Sarah Sawyer航空公司”的永久拒绝往来客户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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