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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肉文女配之官人你要-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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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掐指一算就能改变命运呢。我不信这个,你也不许信。”她紧紧抓着麦苗的手,传递着一股信念,些许狂热,可这些都没有感染给麦苗,麦苗依旧面露凄凉的悲哀着。
沉默。
沉默了数十分钟。这焦灼的空气让沉默的任鸽忍不住俯□想用吻吻去麦苗那紧锁的眉头,但麦苗躲开了,她深深的看了任鸽一眼狠狠的点了点头:“你说对了,麦家人强迫别人记得的这个故事有无数破绽,一个有着正常思维的人都不会相信它。可是就是有一个人信得一塌糊涂,被迫与之相关的人都必须和其共舞。”
“谁?”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R小少对软妹易推倒于受的照顾,精心喂养霸王票。
终于写到缘起了。
☆、9第6第95章
麦苗讲出一个让任鸽不可置信的名字:“吴宜之。”
“他。。。”
其实中国人从古到今的深深的迷恋着封建迷信这玩意儿。不管是生活在最底层卖着劳力的劳动人民,还是日日身处权利中心的随便一手就能捏死一团人的要员。甚至想成为万人之上的□者们更迷恋着这所谓的迷信;如果要举例;可以举出一箩筐:比如死活要人去日本求长生不老药的始皇帝;为了一个巫毒之祸差点把一整个后宫全给杀掉的汉武帝;近代迷恋权术和迷信得更多;只是由于提倡科学才是第一生产力,便隐藏得很深罢了。
吴宜之的父亲也是个大得不得了的领导;以现在的说法,吴宜之就是个官二代。
任鸽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扯到麦家和吴家的事情中去。
“他母亲姓吴”麦苗抱着抱枕,把头靠在抱枕上淡淡的说:“和泉城的吴家有着一表三千里的关系。其实我刚刚讲的那故事,有可能发生过一个没那么夸张更可能根本没发生过。不过确实是麦家很多代都和吴家没有任何关系了。我父亲小时候;大家也就是把这故事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话;随便说说,任随胡闹。”
“后来呢,后来为什么又会变成那个样子?”
“只因为我祖父那一代恰好有人嫁了姓吴的男人。”
“这有什么关系,不懂。”任鸽觉得和麦苗说话真累,她难道就不能把重点先告诉自己?
“不要插话,我讲完你便明白了。”麦苗把手交给任鸽,由着她天马行空的握着:“几十年前,Z城出了一个显赫的领导,那就是吴宜之的父亲。这领导被杯酒释兵权后,闲得无聊到Z城游玩。大约是为了显摆自己从一穷小子摇身一变成了连吃喝拉撒都有勤务兵照顾的身份,便请了亲戚朋友一大堆人一起去好山好水之地旅游。家长里短讲一两天便讲完了,到了第三天,不知道谁喝醉了说起了关于吴家和麦家的传言。死活说领导能成这么大的官,就是因为福报。因为吴家的家谱上明明白白的写着,只要吴、麦两家修得秦晋之好,吴家命格极高的人就能稳坐高位。
这句话让这领导彻彻底底的失了眠。
江山是他打下的,现在却成了被弃用的干部。他不喜欢这个身份也觉得自己有能力再扑腾出一个好的未来。第二天,这领导觉得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便找了Z城的文化馆馆长聊了聊。文化馆馆长是个旧时代的读书人,对Z城的各种来历不明的传说十分有研究,且心知肚明这领导到底想要什么。漏夜找人做旧了一本半文不白的旧书来拍这领导马屁。领导得了这旧书,那是相当开心,翻来覆去看了好多遍。
后来他便半信半疑的半强迫的让麦家现任大房的大儿子娶了吴家八百里远的一个亲戚。说也是真的奇怪,明明已经几乎赋闲在家的领导,就这么阴错阳差的又被看上,再次活跃在官场之上。甚至越爬越高。因为越爬越高也就越来越相信那本根本杜撰出来的旧书里的一言一句。认为他所得一切都是因为吴、麦两家结亲而反馈的福报。
或许也是因为这个,麦家也在这场联姻之中得了不少好处,麦家人那三教九流的生意也慢慢跟着做大,而态度也从嗤笑这无稽的传闻到自我催眠说这传说千百年来就在麦家人那里口耳相传。反正长子长孙又不是他们,而是我爸。并没有谁真的多在乎他喜欢谁,和谁结婚。当这领导再一次到了Z城,带了吴家某个女孩儿的照片给我爸看时,我爸直截了当的拒绝了他。不管是谁和他谈都不行,他就是非我妈不娶。最后竟然使用了生米煮成熟饭离开Z城的这一招。
那领导大怒,却无可奈何。同年,他淡出了权力的中心。他不信是新老交替,他只相信是因为我父亲从中作梗,如果我父亲乖乖听话,事情绝对不会这样子。就这样不算平安的十多年过去了,我父母终于蹊跷的死于车祸。吴宜之也在这段时间接过了他父亲的枪。似乎执拗就是天性,已经退休了的领导依旧对他儿子耳提面命关于吴麦的那个传说,甚至做出一副死也要让我姐和吴家某男死在一块儿的样子,吴宜之虽然对他父亲的固执啼笑皆非,但却不想扫他老人家的兴,所以,我姐和吴家某男的婚事一直有条不絮的准备着。
可惜我姐比我父亲更加叛逆,在吴家和麦家已经把挂上房的鞭炮点燃的时,她已经跟着她男朋友准备入海关,去直布罗陀了。
终究这场婚是没结成,吴宜之的父亲也气急攻心的过了世。
吴宜之在他父亲过世之后才发现自己被小团体彻底的抛弃。眼看仕途受挫,他找遍了身上所有的原因,发现自己是个根红苗正、身家干净、聪慧过人的人,除了麦家大女儿没有和吴家的破烂儿子结婚以外,全身上下毫无任何污点。没有目标,才华得不到施展,他便因此抑郁了。
抑郁的人从来不相信自己得了抑郁症,就像喝醉了的人从来不认为自己喝醉一样。他父亲头七那日,吴宜之把自己关在父亲的书房,抚摸着他父亲的遗物。他想告诉他父亲,原来人走茶凉是一件特别心酸的事情,明明前些日子表现得像□一样的求他办事的手下,现在也因站对了队而升了官,见到他不仅莫名训斥他,还对他大肆讥讽。想着想着便哭了,哭着哭着便去抱残留着他父亲味道的枕头,而那本由Z城文化馆馆长伪造的旧书就放在枕头下面。他第一次认真的看那本书,在迷了心智的情况下几乎像他父亲那般相信了那书上的一字一句。如果说他父亲被“吴、麦两家修得秦晋之好,吴家命格极高的人就能稳坐高位”这句话所乱了心智的话,他则看到了由文化馆馆长兴致而来随手加上的另外一句。
所谓性格决定命运大抵就是这么一回事。
之后的事情就更加简单,我姐和她男朋友在直布罗陀也被人追踪,意外走失。而剩下半条命回来的她男友更是忘记了她们逃亡那一段的点点滴滴。
我曾经以为既然我姐只是报失踪,那吴宜之这几年也说他必定会等她回来,继续和他们吴家进行那可笑的婚礼。可是现在,就在今年,不知是他觉得我姐已经不在人世还是这暧昧不明的局势。忽然今年他要求我结婚,连人选都给我选好了,又是一个离正宗吴家八竿子打不到的吴用。为了什么,不言而喻。
就算现在麦家在Z城的势力比H城的欧阳家也有过之而无不及。可是做下九流生意的黑道始终是黑的。上次我姐的事情就让麦家吃了不少闷亏,损失的生意和门路到现在都无法估算。而现在据说吴宜之对我的婚事更是上了十二万分的心,在日理万机之中还时不时的要关心一下我和吴用什么时候扯证什么时候圆房。
既然我不能拿麦家人的命开玩笑,也不能拿你的命开玩笑,可我又不愿意和吴用同眠共枕,那只能有一个办法。就是和那不靠谱的传闻那般,进吴家的藏书阁呆上十五年。不求吴宜之下台或者死掉,他放过我,我也就便解脱了。”麦苗说这事的时候语气不急不缓,不骄不躁,或许是因为她把这事当成心事藏在心里藏了太久,每一个段落每一个转折都想了好多遍,所以才能说得这么有条不紊。
依旧是如冰水般的沉默,过了许久,任鸽艰涩的开口:““和第二个真相相比,我更喜欢神展开的那个。又是术士又是比试的神神怪怪的一阵乱打,挺爽。让人听了倒是觉得反正人天生神力,无能为力也就是人生的一部分。而不是现在,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任鸽设想过麦苗不和自己在一起的种种可能性,要么就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过分一点就是她爸妈在临终之时将她的手放于吴用手上,要吴用发毒誓照顾麦苗一辈子。她都能用更毒的誓来换。可是她现在讲的这事,让她无从下手,不知道该怎么盘算也不知道怎么解。
麦苗抚摸着任鸽的眉眼,觉着自己也算是幸运。*到这刻也算是心甘情愿了。她为自己不知所措到伤心,自己时时刻刻想着她牺牲些什么,也比那些求婚的傍晚放几枚烟花,第二个星期为了一套房子写不写对方名字的情侣好太多,也算夫复何求了,便道:“我不想告诉你,只是怕你徒劳的为这事情奔忙。有时候我们可以争,是因为我们的赌注比命还来得大,有时候争都争不过命运的时候,选择放手并不是不在乎,是太在乎,对不对。”麦苗轻轻的将吻落在任鸽的脸颊旁边:“我也不求你记得我,只求你记得曾经有这么一段时光我们曾经在一起开心度过,我便已经满足。反正要是被关在藏书阁里,一个人能浪费的时间很多,我可以花不少年月来慢慢咀嚼了。”
“我不会让你去的。”任鸽留下这句,又坚定的补充了一句:“我一定不会让你做这样无谓的牺牲。”
作者有话要说:不是神展开了。
96章
“那你有什么解决办法么?”
“总会是有;只是暂时还没想到。”
“没什么好挣扎的;比起我姐和我爸;我已经算够乖。他们应该不会太为难我。”
“我。。。”
“别说了。”麦苗捂住任鸽的嘴:“既然人生的结束都是死亡,我们不过是早一点被分开。”
世界上最著名的一本书讲的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一个失明者对眼睛的意淫和渴求。而在强大的现实面前只能低头的一对恋人;如果时间滴答滴答的过,前面就是必须分开的万丈悬崖。那执手相看泪眼的两个人应该怎么面对着最后的离别时刻?
依着麦苗的想法,反正她已经把这事儿放在心里咀嚼千百遍了;心痛、无法接受、挣扎、纠结到最后认命,几个阶段都已经顺利经过。现在她也不想再去争取什么,她只想任鸽要么感性的死死抱着她呢喃上万句情话;然后把这些细微末节的声音、动作都录下来;供日后没有无法相见的时候怀念;要么就是像只无尾熊一样;吃喝拉撒睡都要在她身边,片刻不离开。而她呢,则时不时的对任鸽浓情蜜意,有时又故意伤伤她的心,比如和她躺在一起,想想以后任鸽回找一个什么样的伴侣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为任鸽设想在光怪陆离的娱乐圈之后会遇到怎么样的伴侣,高的还是矮的,胖的还是瘦的,喜欢贴乳贴还是喜欢穿胸罩的,说到伤心或者嫉妒处还能流泪一下,让任鸽小心翼翼的把她的泪水舔干。
一般情侣碰上山一样高海啸一样可怕的大事不都这么做的?
可药劲过去后的任鸽极累,她没来得及对麦苗说出绕梁三日的情话就陷入了深层次的睡眠。任着麦苗盯着她或头顶的白色墙壁半个多小时,发誓把没有灰尘的墙角看出蛛丝。居然麦苗连任鸽睡着的时候都不舍得离开,真是痴女怨女一对。等任鸽醒了已经是快九点的事儿,她起床、叫外卖、占据餐桌的一角大嚼,完全没有食不知味。吃到一半还从麦苗准备不要的酒柜里摸索出一瓶五粮液,自饮三四杯。把村上春树般潮湿的惆怅活生生的勾兑成了“不及汪伦送我情”的同志豪迈。
任鸽似乎在逃避,也或许是执拗的反弹,她就是不愿意面对自己对麦苗要不要结婚,要不要自虐的把自己关起来这件事无能为力。所以像一个明晓得前方无路可走却还是死死抓着方向盘的司机,力争着让生活回到正常次序。以为只要不碰触那话题,那生活还是可以认认真真的过下去,也根本就没有离开这件事情。所以她吃完晚饭又拉麦苗坐下看DVD,甚至故意不去选择爱情电影,宁愿看一部香港导演为了大陆电影市场拍的阴不阴阳不阳的喜剧片。当林雪站在狭隘香港街道上怒骂:“睇你妹”的时候,她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看起来挺开心。
这一系列不靠谱不温柔更没掺杂半点心碎的举动让麦苗不开心,还小女人兮兮的摔了遥控器,独自进屋关门躺着,等着那人的幡然醒悟发现大家能相处的时间只剩下那些许。可是任鸽并没有如她所愿那么进房间,倒是她不知是因为太生气还是下午那场爱做得太费卡路里,就这么迷迷糊糊地睡着了。再转醒的时候,麦苗看了看身边,仍然是空位,而隔着门的客厅里,电视机的声音依旧闹腾腾就像屏幕里在过十一长假。
“怎么会遇上这么混球的人。”麦苗喃喃了两句,摸过手机看着屏幕上写着两点四十,她起床,开门,准备抓任鸽进房睡觉。
她不期然会看到这一幕:不知是哪个电视台的播放节目早已结束,变成了冗长且反复的电视购物时间。可任鸽还端坐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看似木无表情的专注的望着屏幕,却眼神空洞。
麦苗叫了她好几声,她才回神,给了一个若无其事的。。像三好学生的笑脸。站起身讲:“今天的电影还真好看。”
“你以前不是看过吗?因为你说那是你心目中的HK年度十大烂片,我才特地买回来收藏的。”
“我看过?”
“恩,还是和我一起看的。”
任鸽淡淡笑了笑,抓了抓后脑勺的头发,轻轻的说:“忘了。”这句话比那绵绵不绝的情话还要伤人,麦苗的心脏部位就像被一只从来不剪指甲的猫挠了一下,那疼痛从三根长长的血痕中慢慢涌出,颤了她的声线:“走吧,回去睡了。”她拉住任鸽。
任鸽跟着她回卧室的样子,就像个孩子。
那天夜里,任鸽满足了麦苗一直的想象,她真的像一只无尾熊那么紧紧的抱着她才睡着,就像肉丝抱着“You jump I jump”后的那一块只能承载一人体重的舢板,而旁边就是一望无际的冰冷海水以及已经沉入海底的杰克尸体。
第二天一早,麦苗醒来的时候,任鸽又不在了,她把整间屋子寻了一遍,能证明任鸽昨晚在她这儿留宿的只有一双袜子。。。
麦苗难过得快要笑起来。。千百年为何大家赞誉田螺姑娘?那是因为其免费给谢端做饭洗碗颇有高档钟点工之神采。自家这位来无影去无踪的,却是除了不洗衣做饭其他什么都干,最后走的时候还能留下一双袜子。她叹了口气,早就订好的机票是下午三点,再等一等,她也该出发了。
任鸽不知道这是麦苗留在H城的最后一天了,或许她以为她们还有不少于一两个月时间来讨论这件根本讨论不出解决方法的事情,或许她觉得无止境的记者会和有利于电影票房的八卦新闻更重要,又或许现在的剪接室那暗无天日的光线才能妥帖的安抚她烦躁的心情。麦苗对于任鸽有许多的或许的猜想,并更觉得她不参与自己人生中最重要的离别场面也算是一件幸事。她舍不得,任鸽也舍不得,最后生拉活扯的讲再见,说不定闷在胸口的那口血就真真的能吐出来,她把手里的手机放下,决定在她上飞机前不再给任鸽打一个电话。
但麦苗还是不太懂任鸽。任鸽虽然常常无故缺席她人生许多重要的时刻,但现在她却一刻都不想离开麦苗。麦苗看到任鸽背着大背包气喘吁吁的搬到她家时,惊和喜还有诧异以及心安理得复杂的混在了一起,一时半会的分不开:“你。。。这是要干吗?”
“放假。”喘气的人继续大喘气,还忙不及的擦了擦脸上的汗。
“放假?”麦苗跟着复述了一遍,不明就里。
任鸽把麦苗揽在怀里,紧紧握着她的手:“对,陪我去一个地方。就我和你,没有闲杂人等。”
麦苗不知道任鸽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老实回答:“可惜我下午就要回Z城了,飞机票都买了。”
“又怎样。”任鸽习惯性的眯起她的眼睛:“飞机票可以退。我才不会允许你在我得知真相的第二天就离开,除非你和我玩儿不告而别的梗。”她摔了麦苗的手又舍不得的紧紧抓住:“老实说,我很不喜欢。”
“总是要分开的,我不想最后看到的是你送我不忍的样子。”
“这是什么话,就算是古代皇帝老儿要砍我的头。”任鸽做了一个登高望远的动作,望着万里无云的湛蓝色的天空:“那也得让人吃了肉喝了酒才能行刑。陪我七天,难道我和你爱了这么一场,你连一个星期的时间都不愿给我?”
任鸽把话撂得这么重,手握得那么紧,那表情里的委屈中带了好些愤怒。麦苗只好点头随了她。
很久之后的后来,麦苗再说起这段时特地告诉任鸽,当时她就暗自下了决定——绝对不生小孩儿。连她对任鸽都是一味的退让一味的宠,要是有小孩子。那生下来不是他要星星就给星星他要月亮就给月亮?那必定会给社会制造出一祸害。
“幼稚。”对此持保留态度的任鸽无情的摇摇头。
《非诚勿扰2》里面,头一个镜头就是姚晨和孙红雷的离婚典礼,盛大而庄重。麦苗以为以任鸽潜意识里那浮夸的性格也会冷不丁的给自己这样的惊吓。
可是并没有。任鸽与麦苗的最后一个共度的星期,并没有参加欧洲五国游,也没在超五星的酒店里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不下床。而是牵着麦苗的手,径直走向停车场。麦苗问她去哪儿,她只说出去转转。
这么随意的人啊。。。麦苗是受得了,可一直跟在麦苗暗处的人受不了。从转弯开进大路开始,就有数俩光盘把车牌给挡住的SUV跟在任鸽的车后面,时不时的超越她。上了高速公路之后,甚至开始弯弯曲曲的有挑衅动作。逼得有路怒症的任鸽差点真的发火,想把车开到一边停下,从后车厢拿铁锹出来干事。
麦苗抓着任鸽的手越抓越紧,当那跟梢的车终于从一辆变成五辆后,她几乎是认命的抓起了手机,拨通一个电话,听那个电话里的人讲了半天,才道出一句:“七天后我回Z城自己面对,那时不用凯叔再为我操心。如果到时候我再不走,那你来抓我也不迟。”这句话似乎有魔力一般,麦苗还没挂电话,那跟梢的车子就一辆接一辆的闪着灯慢慢减速,在快速通道处离开了。
任鸽叹了口气,也不想问麦苗到底是给谁打电话,只觉得这莫名的插曲迫使自己不得不相信,昨日麦苗讲起来头皮发麻的事情并不远在天边,而是在眼前这么赤*裸裸的发生着。麦苗因为知道反抗的后果,所以不得不顺服,那自己呢,是不是也信命的看着最心爱的人被锁进那莫须有的藏书阁中?
她任鸽就不是个能容许别人为了她牺牲到如此的人,更不要说那人是她最爱的女人。可和吴宜之扳手腕?扳得动扳不动另说,那人官已至到见他都困难之极。她心里那个隐隐约约的计划,真的要执行?
作者有话要说:多谢潜水吧!少年同学和R小少君喂食易推倒软妹于受的霸王票。
忽然想到了这首莫文蔚巨老巨老的歌。
桑感了一下下。
97章
北山;没有国内几大名山那么出名;如果说观光景点;也就是山腰上的一座住着几个和尚的寺庙。如果不是头先年H城有一任领导在地图上画了个圈,圈住北山;把北山的居民悉数集中做成“阳光农场”,又修了好些仿古的楼盘;让H城人一到夏日就到此处避暑。那北山也就还是座人迹罕至的半荒山。
“怎么?”麦苗下车之后,用手遮了遮还嫌毒辣的太阳,望着任鸽问:“你这是要带我去哪里?”
任鸽指了指头顶的北山,只说了一句“上山。”
时直初秋,又还没到大假。不出名却还算巍峨的北山上的行人并不多,像任鸽和麦苗这种入深山中度假一星期的游客更是少之又少。北山下专门为游客提供滑竿服务的劳动力们见到任鸽和麦苗,就像见到了好久未归的亲人那般的热情。一个劲儿的招呼自己的生意。到山腰那寺庙的价钱从八百变成七百;再六百,一副任鸽不给钱他们今儿就无法开锅的样子。
任鸽看了抢生意的他们一眼,对麦苗说:“你坐上去吧。”
“为什么呀?”大约是山上的空气和这多出的七天假日,让麦苗一向萧瑟的心里多出了些许轻松,连说话后不常出现的语助词都不经意的冒出的端倪。
“坐呗。”任鸽把钱夹揣进自己裤包里后把背包递给站在一旁的挑山工,笑道:“难道我还能像小说里一样,一步一步的把你背上山不成,可能二十多步阶梯我就挂了。”她意有所指的说道:“那可不是我的作风,你舒服一些,我便就舒服了一些。”
麦苗决定在这最后的旅行中,她要听任鸽的话像乖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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