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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行大唐-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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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天无二日,地无二主,这南方只能有一个主人,若是他这大楚皇帝不合作,那本座也不介意再替阴癸派清理门户。
    至于霍琪小姐,倒真是让我有些难办呢。”
    霍琪闻言悚然一惊,眼中闪过一丝惊慌,焦声说道:“我保证不会把这件事说出来,而且我什么都告诉大人了,难道还不足以换得大人的信任吗?”
    秦一脸上露出一丝灿烂的微笑:“良禽择木而栖,霍琪小姐能够在最后幡然悔悟,大义灭亲自然是让人钦佩。
    不过,我这人却是疑心病太重,就是从不相信这个世上拥有不透风的墙,而秘密在传到第二双耳朵中的时候已然不再是秘密。
    但我此次所谋事大,必然容不得半点差池,所以,我会把你们父女的尸骨埋在一起的,你就放心去吧。”
    第十四卷 血刃出匣天下惊 第十三章 渡江
     更新时间:2008…6…11 10:29:38 本章字数:3972
    有时间概念吗?
    你知道二十四个时辰是多长时间?
    对于常人来说两天的时间弹指及过,但郑淑明却真是因为秦一的一句话而忙得脚打后脑勺。
    船只倒还好说,最重要的是要保密,调运船只绝对不能被九江的守军发现。
    虽然大江联也是地头蛇,但此次干系重大,却是容不得半点差池。
    “恩,做的不错,这次若是成功,淑明当记首功,只要诚心做事,本座就绝对不会亏待,机遇从来只会垂青有准备的人。
    继续打理大江联亦或是晋身官府,就要看你自己的选择了,但不管是哪个,本座自会照拂于你。”
    郑淑明觉得连日的劳累终于换来了应得的回报,听秦一这话,是把她当成自己人了,当然若想真正的成为心腹,做个人上人却需要她未来继续努力了。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郑淑明自认自己绝对不比任何男儿逊色,只是生不逢时,缺少个展示自己的舞台,那些手握重权之人也大都看上了她的身体,而不是她本身的能力。
    说白了还是看不起女性,认为女子不如男。
    现在秦一就是她的伯乐,若为知己,自当鞠躬尽瘁,在主子面前全面展现自己的才能。
    郑淑明眼中闪过勃勃的光泽,望着秦一说道:“大人尽管放心,我们大江联虽然在正面战场上帮不上忙,但经营大江十数年,总算有些人脉,对九江也是极为熟悉。
    正好督导西门的校尉是我手下一个会主的亲兄弟,双方已经说好,只要大人的铁骑渡江成功。就打开城门,恭迎大人入城。
    只是,一旦发动进攻,守城的梁军必定会向巴陵发送消息,想要瞒过萧铣却是希望渺茫。”
    秦一缓缓说道:“你倒是尽心,不过倒也无需担心,我正是想让萧铣知道,巴陵是他的老巢,费心经营这么多年。防御必是不俗。
    我这次带来地却都是骑兵,本就是不适合攻城,所以,他若是派出手下精锐迎战才是正和我意。
    诡诈计谋偶尔用之,倒也无妨,但却不能屡屡为之。
    对于真正的战士来说只有战场无畏的厮杀才是锻炼一只铁血雄师的最佳途径,若是连区区巴陵军都无法战胜,还谈什么争霸天下!”
    郑淑明突然感到身边传来一阵寒意,心底微颤。暗叹一声或许这就是大人物与普通人之间的真正差距。
    杀人或许很容易,死在自己手底下的江湖客也为数不少,说起来在外人眼中她郑淑明早已是个心狠手辣的女人。
    但与面前这人比起来,她却真是小巫见大巫,数万人的厮杀对他泪来说竟然只是一场游戏。
    没错,一场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战争游戏,人命在他眼中,真地是贱如草芥,顶多不过是一串简单的数字罢了!
    秦一嘴角扯出一丝讥讽的笑意。漠然说道:“开始上船,抵达对岸后大家在岸边集结,以千人为单位,向九江发动进攻,城里会有大江联的弟兄们帮忙指引。
    除却手臂上缠红巾的,任何超过马蹄的人不分男女老幼。一律斩杀。”
    郑淑明闻言大惊,若是真的照这个屠夫的意思做,整个九江就要被屠城了。
    毕竟在此生活了多年,心中着实不忍,大着胆子劝解道:“大人,普通的百姓绝对不会威胁到您地大军,可否网开一面。
    这城市迟早要归属大人治下,城中百姓也将是大华的子民,若是死伤太重变成孤城,总是有伤……有伤天和。”
    身边杀气骤盛。如刀的寒气瞬间把郑淑明紧紧包裹,以她的功力却不敢有半点异动,否则定会陷入万劫不复之境。
    额头的冷汗大滴的滚落,脑中一片空白,这才深切体会到面前这个主子喜怒无常诡异多变的性格。
    前一刻可以把你视作心腹,下一妙却能含笑间取你性命,端的可怕。
    秦一双目射出森寒的冷电,冷冷的盯着郑淑明地双眸,让她觉得自己好似汪洋中的孤帆。在暴风骤雨的肆虐下无助的挣扎。
    好在杀机一现即逝,总共不过眨眼之间。不然若在拖延片刻郑淑明敢肯定自己定然会在
    的气势下崩溃。
    深知自己方才就在鬼门关头走了一遭,在秦一的压力下没有任何人胆敢硬撼他地气焰。
    终于低下了骄傲的首,浑身颤抖,俏脸煞白,好似大病了一场。
    秦一突然笑道:“你很大胆,当今天下敢反驳我秦一的人真的是屈指可数,不是没有勇敢的人,不过,其中大部分人都死在了我的手中。”
    郑淑明心底一颤,更是如芒在背,不敢妄动。
    “我秦一从来都不是个怜香惜玉之人,也不是心慈手软之辈,不过,今次我却听你一回,有一点你说的没错,不管在哪个时代受苦的总是这些平凡的百姓。
    战争应该让凡人走开,只要城中百姓不与我军为敌,我就保他们生命无忧,嘿嘿,淑明觉得还满意吗?”
    “啊……谢、谢谢大人,大人仁慈!”
    郑淑明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有些受宠若惊的感动,她亦知道战争从来都没有仁慈地,方才那番话也只是冲动下的产物。
    说出去后已经有些后悔,需知,战场上质疑主帅的决定就是当场枭首也不为过。
    对郑淑明来说这短短一瞬间却是有如坐过山车,从天堂落到地狱,再从地狱重返天堂。
    这种刺激实在是让人很难平静下来,若是脆弱点,直接就吓破胆了。
    好在秦一从来都是个性格怪辟的家伙,只能说今次郑淑明赌对了,因为一句话幸运的保住了九江城一众百姓的性命。
    如此大规模的战役秦一虽然参加的不多,但指挥起来却没有半分滞涩。
    大家都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傻乎乎的选在大庭广众之下横渡大江,这样就算是城内有暗间攻击地效果也要差上许多。
    秦一手下的骑兵是野战地王者,却不适合攻城战,这也是他拉拢郑淑明,让她利用大江联为其打前站的主要原因。
    渡江的地点刻意选在了一处相对僻静且狭窄的地方,大军渡江却是一件麻烦事,尤其带上马匹。
    幸好距离并不太遥远,暂时没有出现晕船的情况,倒让秦一放下心来,要知道这种非战斗减员才是最让统帅郁闷的事情。
    南北地理气候的差异在很多时候足以决定一场战争的胜利走向,而且这种事在历史上也是屡屡可见。
    大约一刻钟后,第一艘渡船终于靠岸,沿途并没有出现意外,下船后的士兵重新结成了队列,等待着后续部队的整合。
    出发前秦一就已吩咐妥当,以千人队为攻击方阵,每一阵都有一个偏将统领,不虞战斗时失了指挥自乱阵脚。
    郑淑明是随船出发,若想攻陷九江必然少不了她的协助,所以,临上船前秦一就把她遣了过去。
    而他则在后方压阵,有了秦一这狼头,这群骑兵才是真正的嗜血狼群。
    ……
    张楚原本就是个帮派人物,后来萧铣起兵,自立为帝,他才幸运的在军队中混了不大不小的职位,暂管九江城卫安全。
    但昨天兄长却找上门来,竟想把他策反。
    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他从来都不认为自己是君子,这年头乱世当道,老实人永远都不会有活路。
    虽然他只是个小人物,但这九江航运发达,消息自然灵通,也早已知道如今这天下强劲的势力中显然并不包括他的主子萧铣。
    若一心把自己的富贵交到他手中,那自己迟早要完蛋。
    所以,张楚这个为了生存苦苦挣扎小人物没有太多犹豫,直接点头同意到时反水,现在谁不知道大华的强势,天下明眼人谁不知道能够问鼎江山的也就太原李阀,河北夏王以及东都王庭。
    良禽择木而栖,这么简单的道理谁不知道。
    站在城楼上再次焦急的望了眼城外,还没有出现,不会是出问题了吧。
    心中一颤,若是事情败露,他这条小命可就保不住了。
    好在并没有让他担忧太久,大地一阵颤动,远处灰尘飞扬。
    张楚眺望远方,嘴角露出一丝苦笑:“这位大爷还真是嚣张呢!”
    第十四卷 血刃出匣天下惊 第十四章 鸡犬不留
     更新时间:2008…6…11 10:29:40 本章字数:7819
    斩杀了几个呆滞的士兵后,城门就顺利的打开了。
    黑色的洪流席卷而入,挥舞着手中锋利的兵器向前来支援的梁军砍去。
    张楚从来没有自大的认为英雄这个词汇跟他有缘。
    这年头人命贱如狗,还是跟着一个有前途的主子混吃度日就已经心满意足了,当然,若是偶尔立下一些微不足道的功劳,再向上挪一步,手中权力再稍微大一点,自然是最好不过了。
    当然,前提是必须有命去享受未来的每秒时光。
    在打开城门后他就如兔子一般蹿得不见踪影,反正功劳已经跑不掉了,没必要再去出风头。
    这刀剑无眼,以他那两招不入流的功夫,最好还是不要逞能。
    无疑,张楚是个聪明的小人,他真切掌握了乱世生存的真谛。
    自身没有强大的武力以及势力,要想比蝼蚁生活的好点,只能如此。
    花开两枝,各表一头。
    暂且放下小人物的心里路程,在秦一精心策划下,里应外合,攻陷没有太多防备的九江并不是一件难事。
    骑兵的生存法则就是其疾如风,攻掠如火,只要不是让他们攻城,任何敌人都难以阻挡他们铁蹄前进的路线。
    所以,那些靠两条腿走路的步兵只能等待着被斩杀的命运。
    这是最后一支千人队,秦一在队伍前头打马前行,突然一骑飞快从前方驰来,停在秦一面前,正是派出打探消息的斥候。
    就算这场破袭战已经十拿九稳,秦一也没有妄自以为自己是主角就无敌的理论,现在毕竟是在敌人的地盘。
    虽然从交战至今。萧铣的迟钝反应一次次让他惊叹,但世上从来没有绝对的事情,小心驶得万年船。
    “发生了什么事情。”
    “禀大人,西方十五里外正有一队骑兵向九江开进,应该是从巴陵赶来地。”
    秦一高倨马上,摸着下巴上生出的短须,沉吟道:“总算是有些反应,这倒是个让人振奋的好消息,若对手太弱委实让人失望。多少骑兵?”
    斥候思索了一下说道:“应该在两千五百左右,据属下估计这对骑兵可能是先头部队,后边可能还有步兵跟随。”
    秦一击打着手掌,脸上露出一丝灿烂的笑容,说道:“很好,就是他们了,九江不过是池中抓鱼,去了也没什么油水了。
    这顿大餐算是老天主动送到口边,若是错过了才是可惜。传令下去,调转方向,我们去跟萧铣那老儿的骑兵崽子好好较量一番,告诉那些蠢货骑兵究竟是怎么使用的!”
    “杀!”
    ……
    薰方是右路元帅董景珍的亲侄儿,仗着自己叔叔的权势轻易谋了个高位,手握一方兵权也算是前途光明。
    不过此时他的脸上却是满面阴霾,阴沉地能挤出墨来。
    原因无他,不论是谁正在为人类子孙传承努力耕耘的时候无端端的被人从粉腿玉臂中揪起来,都会是这种大便脸。
    没有当场杀人泄愤已经证明他涵养不错了。
    当然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以他在巴陵的嚣张自然不需卖任何人面子。换做以前早就一刀砍死。
    但这道旨谕却是萧铣亲自传达下来的,若是拂逆了梁帝的意思那可是欺君罔上抄家灭族之罪。
    只得星夜带着手下向九江赶去,至于身后的步兵让他们吃灰去吧,老子可是骑兵跟那些泥腿子在一起岂不是丢份!
    “将军,前边就是断龙领,是不是先派斥候前去探探消息。以防万一。”
    薰景珍知道自己这个侄儿是个什么货色,一早在他身边配了个军师。
    薰方眉头微皱,不耐烦的挥手说道:“中德也太胆小了,这里乃是我大梁腹地,谁敢来此撒野捣乱。
    而且我数千大军就算是不开眼来此生事也不过是自寻死路,放心好了,嘿嘿,上次去九江的时候与春在楼地霍琪小姐缘锵一面,这次正好来此布防,怎都要一偿所愿。”
    想到女人董方的心中又像是点着了一把火焰。烧得他浑身燥热,恨不得早些赶到九江,好与那美人共效于飞。
    “妈的,真是头蠢猪,脑子里除了女人什么都不知道,若不是生了个好身家,这小子早就被人捏死了。
    跟着这种蠢货,一辈子都别想出人头地,怎么不让人把他一箭射死!”
    知道主将的性格。军师不敢有丝毫反驳,只是心中不断腹诽。想了想也觉得自己可能有些大惊小怪。
    只是突然得到这份命令,心中怎都有种不妙的感觉,心头升起一团阴臁钦媸潜北吣切┤舜蚬戳耍�
    为什么至今都没有收到任何消息,或者这此出兵只是上头那些人未雨绸缪?
    以他三流的头脑一时间缺乏必要的情报,眼前一片迷雾,对于秦一的布置手段自是一无所知。
    没有遇到任何意外,诸人轻易穿过了这道狭窄的山涧。
    让军师终于松了口气,看来真是自己多疑了,这是巴陵到九江之间唯一适合敌人设伏的地方,穿过这里,九江已然在望。
    南方气候温暖,环境优美,本就不如北方气候之恶劣,所以,南方士兵与北方士兵在战斗力上有着必然地差距。
    萧铣手下的骑兵也绝少经过生死大战的磨练,整体战力
    与真正的精锐比起来要差了不止一线,且摊上这种愚将……
    一头猪领导着一群绵羊能够胜过一只猛虎率领的狼群吗?
    答案似乎不言自明。
    惊变来地疾如骤雨。
    就在这些人没有丝毫警惕的时候从侧面的山坡后传来一阵闷雷般的轰响,脚下的地面一阵颤动。
    薰方满脸迷惑地说道:“怎么回事?”
    军师此时面如死灰,身体僵硬,双目凸出死死的盯着对面的坡顶,喉咙像是塞进了一只青蛙,发出咕咕的怪音。
    被手下无视。自是让一向好面子的董方觉得不爽,本就心情不好,心胸狭窄地他再也忍耐不住,举起手中的马鞭照着军师的脸上甩了过去。
    连个狗腿也敢鄙视本公子,若不整治你岂不是让手下人小觑,老子还怎么制军。
    “啊!”
    军师终于发出一声惨叫,脸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细嫩地皮肉已经开裂,露出内力翻腾的血肉。
    却好似恍若未觉。扯开嗓子吼叫道:“敌袭,快布阵!”
    大多数士兵还算是训练不错,立刻想到了某些可怕的事情,抽出手中的弓箭,把目标瞄向左侧的土坡,好似那里隐藏着一头洪荒猛兽。
    不过,毕竟是仓促之间,这里又是地形狭窄,根本就无法展开阵列。一个个挤在一起,没有半点章法。
    薰方随是个花花公子,也不真是愚蠢到家,虽然本身没有任何与敌对战地经验,却也终于意识到手下的反常,尖叫一声,竟然调转马头,钻入了阵列中,做起了缩头乌龟。
    顾不上鄙视长官地窝囊,因为敌人终于现出庐山真面目。
    一团黑云从远处浮出。
    虽然只有千人。但这些黑甲铁骑身上散发出的肃杀之气紧密连成一片,制造出地压力也是极为恐怖的。
    让军师稍微安心的是对方并没有趁其不被,立刻展开偷袭,反而停定了下来,虎视眈眈的望着他们,让人不知对方敌将到底想要干些什么。
    “混蛋。是看不起人吗,竟然敢如此嚣张,哼,不管是谁,定会为你的愚蠢付出代价。”
    军师总算是经历过不少大场面,经过了一开始的惊乱后终于恢复了镇定,双目阴冷的打量着对面的黑甲铁骑。
    心中暗喜,对方的兵力比他少了一半,只要没有隐藏的阴谋,骑兵之间地公平较量自然是人多者胜。
    而且。想必这些白痴还不知道他的骑兵还配备着弓箭吧,到时候一轮齐射,就让他们知道什么叫炼狱。
    秦一双目如电,冷冷的打量着对面的梁军骑兵,面上没有露出一丝波动,只是身上那股强悍暴虐的血腥杀气越发深沉。
    身下的照雪麒麟本就是混血良驹、马中之王,自通人性。
    感受到背上主人张狂无忌地杀意,也激起它血脉中传自先祖的桀骜,仰天发出一声长嘶。竟然声若龙吟。
    “那人说这马儿有龙驹的血脉,倒是没有撒谎。乖马儿,看来你也忍不住了,那就随本座一起大开杀戒吧。”
    秦一桀桀冷笑一声,口中吐出一个冰冷的音节:“杀!”
    “杀!杀!杀!”
    有秦一这妖皇坐镇,身后黑甲骑兵像是吃了兴奋剂,一个个目射红光,从腿侧的兜囊中掏出一柄长约三尺的投枪,紧紧攥在手中。
    双腿一震,秦一率先冲了过去。
    “上弓,准备!”
    军师觉得手心在冒汗,这些骑兵肯定是从大华派来的。
    该死的,九江的守军都是猪吗,敌人都在自己肚子上狠狠扎了一刀竟然还没有半点察觉,这是渎职,全都该扒皮点天灯!
    城方面至今没有传来消息,肯定已经被攻陷了,这次领兵的到底是谁,实在是太阴险了。
    若不是他们凑巧赶来,恐怕到了九江陷落,皇上他们还被蒙在鼓里呢!
    不过……若是能够在此斩杀这队黑甲骑兵,定然能够重挫敌人地士气,说不得自己还能趁此良机得到圣上的重用,总比跟在这个蠢猪身边好多了。
    军师心知对自己来说这是场生死考验,亦是一个天赐良机。
    想到未来的前途,心中一狠,拼他娘的!
    “这伙贼寇不多,大家镇定,给我狠狠的射!”
    在中原骑兵配备弓箭本就是鸡肋,因为不像突厥人乃是天生马背上的民族,三岁小儿就会骑马射箭。
    对于骑射难度要求实在苛刻,萧铣的这些手下显然不具备这种非凡的能力,所以才退而求其次,只能在马匹静止的时候开弓射箭。效果自然大不一样。
    且配备地这种弓箭最大射程不过百步。
    把敌兵地动作尽收眼底,秦一眼中满是冷笑,伸手一探,也从身侧地兜袋中掏出一柄三刻有血槽的三棱投枪。
    这种武器自然出自他的建议,既是以天下为棋盘,众生做棋子,眼光自然要长远。
    中国历史上与域外民族的战争中我汉人为何屡屡吃亏,正是因为在与这些精通骑射的草原民族对敌时不适合他们的战斗方式。
    骑兵号称陆战之王,正面战场的究级兵种。其威力相当于现在的原子弹,骑兵地强弱往往能够决定一场战胜的胜利走向。
    既然本身比不过这些异族,秦一索性在兵器上动些手脚。
    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这些特制的投枪其威力丝毫不比弓箭逊色,且借助地心引力的协助,全力掷出的投枪,其最大射程可以到达两百步,而穿透力更是弓箭的数倍。
    就算穿着锁子甲也难逃被贯穿的凄惨结局。
    用来对付行动敏捷,驭马如臂的草原异族绝对是致命的杀招。就算丫得人灵活,这身下地马匹总躲不过去吧。
    突厥人失去了马匹那算什么?待宰的猪羊罢了。
    也不见秦一如何动作,认准当头那个不断叫嚣的目标,抡了过去。
    投枪在半空中划出一道墨色的幻影,瞬间跨越了空间的阻隔,轻易钻透了马上那人的胸膛。
    军师正沉浸在不远将来升官发财的美梦中,突然眼前一晃,一道冷电向他袭来,虽然意识已经发现了危险,但身体却无法作出最及时的反应。
    茫然的望着胸前的血洞。空荡荡,那里原本应该是心脏,但那玩意现在已经不知所踪,身上穿戴地护甲似乎比纸张还要脆弱,根本就无法挽救他的生命。
    秦一内力雄厚,数百米的距离对他来说不过是咫尺之间。全力一击,不但轻易袭杀了军师,那并被灌注了妖气的投枪,在吸纳了血液后似乎更加兴奋。
    去势不止,再次如穿羊肉串般穿透了五人的胸膛,才终于停在了最后那人的眼眶中。
    没办法,这家伙实在太矮了,临死还要‘享受’这种折磨,恐怕下地狱后会抱怨父母为什么不能把他生地高大点。
    人和人之间,是有差距滴!
    一枪之威。震摄全场,这就妖皇地无上凶威。
    即便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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