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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真]不想死,那就腐啊.-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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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带着淡薄的酒味,却更像是饮料的液体正适合他。

    沈慕白端起杯子,小饮了一口。因为他撤去了周身的灵力,所以此刻还是有一些冷的。一杯滚烫的酒水下肚,登时升腾起一股暖意,熨贴了他的五脏六腑。身上暖和了一些,沈慕白近乎要舒服得叹一口气。

    他想起小的时候,在一个叔叔的家里,孩子们围着烧的暖哄哄的旧式壁炉,踩在几乎要被蹭出木筋的地板上,嬉笑玩闹。那个时候,一个上了初中的小姐姐,无意识的哼着一首歌,老旧的英文歌,断断续续的浅缓调子,可是,就这样萦绕进沈慕白的记忆里,长久不曾散去。

    童年的记忆已经单薄,压成薄薄的底片,尘封进岁月的城池。唯有那时依稀的暖意,伴随着沈慕白,走过很长很长的时光。

    那个时候他也长得不精致白皙,性子也不够活泼,时常是沉默寡言,和周围的小孩子大相径庭。可是,看着他们玩耍,沈慕白就已经能够觉得幸福了。

    而今,记忆里之残存着零星的温暖。剩下大段大段的回忆,都悍然的和一个人扯上了关系。他的名字,已经镌刻进沈慕白的记忆里,至此,生死纠缠,不可泯灭。

    沈慕白在桌下勾住袁不破的手。小手指和小手指的交缠。袁不破没有说话,只是任由他勾着。两个人方才经历了一场表白,如今做什么都嫌弃肉麻,做什么却都觉得不够。那么,就相视而笑吧。那些缠绵的情愫,那些欲说还休的情怀,都潜藏在相视而笑的眼神中。不说破,不言明。

    小酒馆燃起了灯,在黑压压的飘着雪的暮色里,映射出鲜亮的剪影。两个人隔绝了外界的声音,去没有把外界的视线隔绝。有一个身着一身艳色的男子飞快的瞥了他们一眼,然后迅疾的走出了小酒馆。

    沈慕白看了一眼他,端着杯子往口中送的动作顿了一下。继而,不再理会。那是言门的锦衣弟子。这些言门中人倒不是说修为多高,但是整个修真界却也没有什么人为难他们。贩卖传播消息是他们的本行,修炼却仿佛稀松了很多。

    然而,整个修真界,谁能保证没有购买消息的时候呢?特别是异宝出世,仙府洞开的时候,言门自有一套自己的消息来源。而得知消息的快慢,许多时候,可以决定宝物的归属。所以,言门一个弟子修为普遍低下的门派,居然在修真界还有立足之地。

    “明天,整个修真界都该知道,青云宗宗主塑造出一个自己了。”沈慕白对袁不破摊了摊手。

    袁不破也顺势端起一杯酒,凑到了唇边,却并不是为了喝,而是为了掩住自己翘起的嘴角。对于沈慕白的身份,他从来没有打算隐瞒。袁不破要的,是和自己的人一起站在世界的巅峰。

    行至最高处,浮生如蝼蚁。蝼蚁的诽谤与最恶意的揣测,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袁不破唯一害怕和担心的事情只是,委屈了他一直等待着与之比肩的那个人。他不能让沈慕白在世人眼里隐匿,从此之后,小心翼翼的活着。

    从一开始,袁不破就没有对任何人隐瞒沈慕白的存在。他的半身的存在,可以是离奇的,可以是诡异的,甚至,可以是让人恐慌的。可是唯独,不能是阴私的,不可告人的。那样的委屈,对于沈慕白来说,已经是折辱了。

    沈慕白之于袁不破,就好像是老猫身边护着的小崽子。平素看似懒洋洋的样子,实际上,连别人多看一眼,都在意得要命。他绝然舍不得沈慕白受一星半点的委屈,更舍不得,这样的委屈,是自己带来的。

    所以,袁不破注意到那个言门弟子,却没有任何行动。他就是要借着言门的这张嘴,告诉整个修真界,一个和青云宗宗主面容一致,唯有眉间有细小差别的男子横空出世。而且,和青云宗宗主,举止暧昧。

    沈慕白是袁不破的肉中骨血,在他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时刻,就已经和袁不破心意相通了。许或沈慕白想不到袁不破不想委屈他这一层,但是,那种凌驾于世间万物之上的傲然,他也是能够感受得到的。

    最初的时候,沈慕白也曾就得惶恐。谦逊是炎黄子孙从娘胎里带出来的性格,在此之前,沈慕白从来没有高人一等的感觉,甚至,面瘫这个毛病,更多时候,带给他的是挥之不去的自卑。而当他踏入异世,就很是自然的接受婢女侍童的跪拜,也很是漠然的接受容拓的利用与欺骗。

    非关傲慢或者懦弱,只是沈慕白无端觉得,这没有什么,这些零星小事,只是他漫长又漫长的岁月的小小点缀,根本不值得放在心上。

    两个人举起杯子,碰了一下。白瓷的杯子相碰,发出悦耳又清脆的声响。嘴角都是有些肆意的勾起,点亮了昏暗的酒馆。这一刻,袁不破和沈慕白,就真的像是一个人。一直以来,沈慕白因为缺少阅历而显现出的稚嫩仿佛一瞬间被抹去。

    虽然可惜,然而,却让人欣悦。可惜他少了年少情况的岁月,欣悦他终于走向了心智的成熟。

    一壶酒,两个人慢慢悠悠的喝,却也终于要喝尽了。望了望窗外,黑暗已经将整座城池倾没。街边的商户挂起的红灯笼,在冬天入夜的风里明灭。

    沈慕白抄起放在一旁的披风,和袁不破一道走出了酒馆。从清晨就开始飘散的雪花,到了傍晚终于停了。青石的路上铺就了一层细沙也似的雪,踩在上面,有咯吱咯吱的声响。襄樊的雪不像是南方的雪那样缠绵,却也不像是北方的雪那样狂暴凛冽。

    被风一吹,方才喝的小半壶酒反而开始酒劲上涌。沈慕白白皙的脸上泛起了一层粉红,风吹的很是猛烈,刮乱了他的头发,让醉酒的男子生生带出了几分落拓。

    他醉了。

    “阿破,我跟你说”沈慕白回身浅笑着望着袁不破,脚下动作不停,每一个脚印却都小心翼翼,务求一定要踩的完完整整“我小时候,最喜欢在雪里踩脚印了。”

    袁不破跟在沈慕白身后走着。他知道眼前的这个男子醉了,他的举止有些肆意,又带着醉酒之后,人特有的执拗天真。赤子一般。

    他已经错过了沈慕白的成长,这种用成熟的身体展露童稚的憨态的机会并不多,所以袁不破紧紧盯住沈慕白的身影,将他印刻进瞳孔,封存在心底。有些遗憾永远不可能被抹平,但是,如果能够得到一丝一毫的安慰,也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袁不破在听,而沈慕白在说。

    “我小时候啊,没人和我玩。但是下雪的时候,我一个人也能玩得很开心。”说完,仿佛为了印证自己说过的话一样,沈慕白露出一个孩子似的笑容。他从来没有这么笑过,以前是身体不许,后来,年岁渐长,是没了那个心情。

    袁不破有些心疼。但是,并不后悔。

    世界上没有平白无故的事情。沈慕白的面瘫脸,是袁不破的小手段。在最初的时候,他甚至没有见过他的半身,就霸道的决定,不许他对别人笑。因为袁不破相信,他的半身,一定拥有世界上最美丽的,最让人难以忘怀的笑容。

    他不后悔。如果前事重来,袁不破还是会这样做。情爱之事,你来我往,绝无可能无私。隔绝哪怕万分之一的可能,悍然的占据那人的前世今生,这才是爱情的最终形态。

    沈慕白原本有七分醉意,两个人不知不觉中,走到了一条横穿襄樊的江边。沈慕白倏忽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险些摔倒。袁不破眼疾手快的扶住他,从此以后,就再也不肯松手。

    沈慕白低头一看,是一个毛茸茸的,周身雪银的生物。长毛将它的身子变成和白雪一样色泽的东西,除却肚脐部有一撮形似眼睛的红毛,简直就像是一堆大雪球。

    十五年前的沈慕白或许会爱怜的将它抱起,放在怀里细细的哄。然而,如今的沈慕白只是很冷淡的拨弄几下,就从小家伙的身边绕开了。

    雪白的小东西登时急了,咬住沈慕白的裤脚不放,被沈慕白生生拖出去很远。在沈慕白准备掐一个法诀,将这种来路不明的小萌物送走的时候,袁不破忽然开口。

    “算了,咱们随意养着吧,但愿他不吃很多。”

    沈慕白愣了愣,最终点了点头。

    银白色的小家伙顺着沈慕白的裤腿爬了上来,被沈慕白伸手兜住,防止它掉下去。

    而小家伙黑白分明的眼里,分明有几分暗光闪过。

    作者有话要说:猜猜这货是个啥?

☆、第54章 去你妹的到底谁傲娇谁炸毛
       

    和衣醉倒人怀。

    沈慕白随手抓着银白色的不明生物;而袁不破拥着他,他的眼神已经混沌迷离;清冷的脸上生生拖出一段水红。修长的手指无意识的揉捏着,手里的小家伙骤然被重重的捏了一下,发出一声短促而委屈的叫唤。

    袁不破瞥了一眼眼中仿佛含着水光的沈慕白,意味不明的笑了一下。将人抄起来抱在怀中,身形微动;消失在很沉很沉的夜色中。

    沈慕白睡得很安稳;因为袁不破抱着他的时候很有分寸,虽然行进速度十分快,却也十分平稳。而那只平白出现在沈慕白脚边的小兽也伸出小爪子勾住沈慕白的衣带,这样;纵使袁不破的速度并没有顾及他,它也不至于掉下来。

    这是步风尘十八岁的冬季。是一年之中最后一个季节的开端。步风尘志得意满,准备着冲击元婴。他不知道自己有怎样的未来,也不知道自己将面对怎样的磨难,更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创造怎样的传奇。

    而沈慕白和袁不破,一个对一切了如指掌,一个对一切心知肚明。可是,那是步风尘自己的人生罢了,他们没有义务去改变他人的人生。也就只剩下了静待,静待一切风烟过尽的时刻。

    然而,在沈慕白昏沉沉醉的时候,袁不破还是去了步家。没有惊动任何人,而是悄然无声的出现在步风尘的房间。

    将沈慕白放到凳子上,扶着他坐好,袁不破抬手将一缕龙息打入步风尘的眉间,这是当年潜藏在步风尘血脉中的那一缕。在他年幼的时候,因为恐怕龙息压抑腾蛇血脉的觉醒,所以袁不破将它抽了出去,而今,步风尘已经长大,袁不破便又将它还了回来。

    毕竟,对于袁不破来说,已经送出去的东西,没有道理再收回来。

    至于最后,步风尘会化为腾蛇还是干脆化龙,全看他自己的造化罢了。

    银色的小兽趴在沈慕白的腿上,看着袁不破做完了这一切。忽然喉咙里泛出短促而低沉的嘶吼,竟如同成年的野兽一般。

    沈慕白只是有些微的醉意,然而他放任自己闭上眼睛,只是因为对旁边的那人的信任,而这只凭空出现的白色小兽显然不在他的不设防的范围之内。所以,当这只小兽弓身低吼的时候,沈慕白已经睁开了眼睛。

    已经完成一系列动作的袁不破回身,将低吼的小兽用二指夹起。两根修长的手指夹住的,恰好是兽类脖颈处的脆弱所在。被突然夹住了那处,白色的小兽眼见着胖了一圈,可以看见周身乍起的毛发。四肢短胖的小兽尽力胡乱挥舞着爪子,但是,却连袁不破的衣角都勾不到。

    见到袁不破回转,沈慕白才安心的闭上眼睛。这是他撒娇的方式,有的时候,当他非常信任一个人,比信任自己还信任的时候,,在那人的旁边,沈慕白总会表现出十二万分的安心。以至于,全然不设防,将自己的身价性命,全部托付给那人。

    沈慕白和袁不破做完这一切之后,就只能静待了。步风尘的灵气已经临近饱和,碎丹成婴只是时间的问题。

    两个人的身影消失在步家宅院,袁不破并没有回转流云峰,而是抱着沈慕白去了青云宗在襄樊的别院。

    一夜安睡。两个人自然是睡一张床上的,那只银白的小兽被放到了房间外面,随便它自己找一个地方窝上一宿。

    袁不破侧身睡在外侧,手臂轻轻的搭在沈慕白腰上。他没有死死的搂住沈慕白,因为他知道,那样的姿态会让沈慕白非常难受。毕竟,他是那种足够体贴的伴侣,只是,这份体贴只针对一人罢了。

    银白的小兽被关在了门外。它和枕黑不同,如果是小姑娘遭受了这种待遇,一定会炸毛得拼命挠门,搅合得人不得安宁。这是只有被爱,被娇纵的小宠物才会有的小小傲娇。有时候,宠物们是比人还敏感的生物,这一星半点的傲娇,会让他们有被爱着的安全感。

    而那只小兽没有。他抬头望了望紧闭的房门,然后果断的远离,袁不破在房间内自然能够洞察它的一举一动。见它离开,也不做理会,反而缓缓的闭上了眼睛。

    而小兽出了青云宗的别院,便兀自运转灵力,一道白光闪过,雪地上哪里还有小兽的身影。取而代之的,是一个身材修长的青年,银发,星眸,身着袈裟,腕间缠绕一串银制的佛珠。

    佛戡。

    这是一场彼此都心知肚明的戏,也没有瞒着沈慕白的意思。佛戡化作的银色小兽,是饕餮的微缩萌版,他只是要对袁不破证明,他也是故人血脉,并且,他也要渡劫。袁不破既然帮助腾蛇,那么同样是故人血脉,没有道理厚此薄彼的。

    袁不破的朋友不多,仅有的几个,纵使达不到知己的范畴,也不能长久的陪伴,但是,因为稀少,所以难能可贵。在没有沈慕白之前,这些零星的朋友,的确成为过他的生活重心。

    是的,生活重心。当一个人的力量达到巅峰,当世间再也没有什么能够束缚他的东西,当这个尘世再也不能羁绊住他。那么,让他唯一觉得有趣的东西,极有可能成为他生活的侧重。因为享乐,是万物最初的追逐,所以,难得的欢愉,总是让人珍惜。

    袁不破自然早就知晓,佛戡身上是故人骨血,所以多年之前,才费了些许心力,与他论道,借以点拨。

    但是饕餮这种生物的本身特性,决定了他和步风尘是不同的。

    当年纵横洪荒,两人几乎吃遍了所有能吃的生物。袁不破又何尝无知,其实若非力量不及,饕餮是很想尝尝祖龙的滋味的。袁不破舍不得吃了一个还算有趣的朋友,而饕餮吃不了袁不破。所以,两个人之间才能维持着一种微妙的平。

    步风尘身负腾蛇血脉,腾蛇对祖龙,是天性里的臣服。所以,袁不破最后才会收他为徒。其实,也只能是师徒了。血脉是很神奇的东西,物种的碾压决定了步风尘没有和他为敌的可能。

    而佛戡不同,佛戡身负饕餮血脉,本性里的贪婪让他随时可能择人而噬。饕餮进食无非为了获取力量,那么毫无疑问,佛戡最像吞噬的对象,必然是袁不破。所以,从一开始,袁不破就打算把他培植成一个对手,而非弟子。

    佛戡和步风尘都是临近命劫。没有获得血脉传承,完整的觉醒整个血脉的时候,他们将那看作成婴的劫云。事实上,凡是身负洪荒血脉的人,成婴的时候降下的不是九天玄雷,而是劫雷。

    度过劫雷,则血脉苏醒,修为一日千里,最终位列万兽山。渡劫失败,则灰飞烟灭,整条异兽血脉自动蛰伏,等待在下一位子弟身上苏醒的契机。

    天道对洪荒的遗老遗少特别残忍,然而到底,留下了一线生机。万兽山是洪荒遗址,多年来的灵气氲养,已经让那里和洪荒没有什么分别。那是拥有了完整血脉的灵兽们的归宿,也是他们重新开始的地方。

    在很多年前,万兽山曾对袁不破降下召唤,但是,却被袁不破随手打散。他固守的,不是整个洪荒。若是如此,以他一人之力,必不至于让洪荒倾颓。他固守的,是两三故人,故人不在,洪荒的存在与否,又与他有什么干系呢?

    至若后来,他有了更为重要的守护,所谓“小洪荒”之称的万兽山,他就更是不放在心上。

    异兽力量强大,单拉出去一只,也是力量无匹。天道为了平而将他们“圈养”在万兽山,可笑那些异兽竟然会上当。许或他们会说,有的时候,要靠着一点旧的东西,才走得下去。然而,到底是固步自封罢了。

    而佛戡,他没有以人的形态出现在袁不破和沈慕白身边。这也是一种无声的妥协。他要展露自己饕餮的形态,然后,取得跟在他们身边的机会。同时,他也是对袁不破表明,他对他的人没有觊觎之心。

    只是对他表明没有罢,至于真的有还是没有,那是只有天知道的事情。

    佛戡一定要跟在袁不破身边。他可以展露本体的形态,甚至可以控制大小,就说明,他的情况其实比步风尘还严重许多,甚至,他有可能比步风尘还早渡劫。

    按说,异兽血脉应当是接元婴的时候觉醒。可是,佛戡又有所不同,他已经是元婴巅峰,然而他当初碎丹成婴的时候,降下的云雷,只是普通的九天玄雷。那是因为,饕餮对自己的子孙,有和其他异兽不同的照应。

    他留下了一道残念,镌刻进子孙的骨血。他们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的血脉不同,所以,及早准备,度过命劫。可惜,纵然如此,饕餮一脉,也仅存佛戡一人。

    佛戡幸运的知道自己命中有此一劫,便用佛法的精深正气掩盖血脉里的邪性,甚至,最后骗过了天道,修成了元婴。

    然而,这个方法不是一劳永逸。在他修成元婴之后,他已经能够化成饕餮的形态了,也就是说,再降落的,一定是劫雷。所以,他必定要缠紧袁不破,拼着他对故人的一丝眷恋,获取自己的一线生机。

    何况,佛戡和单纯的异兽,又有不同。万兽山,不是他的归宿。他也从来没有想过,最终要位列万兽山。两相叠加,劫雷更是非同小可。

    佛戡站在了袁不破和沈慕白的门外,最终身形一闪,寻了一处还算干净的地方,浅浅阖上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第55章 敢不敢干干净净的灭族?
        

    沈慕白和袁不破在襄樊勾留了一些时日。事实上,两个人是故意的。因为整个修真界;都为了这两个面容一致的男人而震动。

    青云宗宗主一向是修真界中禁忌一般的存在。仅一人就可怕如斯;几乎可以碾压整个修真界。那么;如果是拥有这样实力的两个人呢?修真界中是否还有其他宗门的一席之地?事关是生存,各个修真派别,无论大小,都派出了窥探的人手。

    沈慕白和袁不破索性以逸待劳,在襄樊别院里任人围观。甚至;兴致所起;袁不破和沈慕白还会在别院里折枝为剑;对上两招。不足三日;各大门派就足以确定;袁不破身边带着的那人,不仅仅是空有和他一般的长相,和他的实力也是相差无几。

    所有窥探的眼光在那一天全部褪去。各大宗门的人已经明白,他们之所以能够知道这个人的存在,是因为袁不破想要他们知道他的存在。而达到这个目的之后的窥视,便是打搅。打搅袁不破的下场,没有人想要承受。

    直到有一天,步家家主送上了一封拜帖。袁不破虽然有些不耐烦,但是最终还是接待了步家家主。步非道和十五年前相比,已经鬓染微霜,时间对于常人来说,是很残酷的东西,对待修真之人,虽然宽慈些许,却终归有所限度。

    步非道掌管步家多年,无功无过。在襄樊一地,也算是有所口碑。沈慕白和袁不破并肩坐在正堂宽大的椅子上,两人中间放着一个小小的隔桌,桌上的茶还冒着浅浅的热气。沈慕白端起茶杯浅浅的抿了一口,而袁不破手边的那杯却一滴也没有动。

    步非道被青云宗子弟引进正堂,看到两个人的时候,仍旧有些发懵。纵然他已经得到消息,说青云宗的宗主变成了两个,但是当两个面容一致,唯有眉间有着细微差别的人坐在他面前的时候,他还是不免一怔。

    袁不破轻咳一声,对步非道问道“何事?”

    步非道面色十分焦急,若非掌管步家多年涵养下来的风度,他几乎要原地踱步起来。稍微平复了一下心情,步非道才对袁不破答道“叨扰尊主,非道此次前来,皆是因为犬子入迷踪洞府多日未归,近日我步家驻守迷踪洞府的子弟回报,洞府有封闭之兆,若他三日内不归,恐有不幸。”

    步风尘之于步非道,不仅仅是儿子,更是,他们步家的全部未来和希望,所以,步风尘没有长成独当一面之势的时候,步非道不敢有丝毫掉以轻心。

    迷踪洞府是五百年前步家飞升的大能给子孙留下的洞府,每个步家成年的子孙都要进入此地历练,洞府之内或有陷阱和危机,但是都不致命。而进入洞府的子弟也大多都有三两收获,或是法器,或是丹药。毕竟,这是步家先祖留下福泽子孙的,而不是让子孙殒身于此的。

    这个洞府的入口,是飞升的老祖亲自下的禁制。破解的方法要么是步家血脉,要么是修为高过步家先祖的。

    这个洞府已经存在了整整五百年,皆是安然无恙。这一次,却不知怎的,在这一批步家子弟进入之后不过三天,洞府却要封闭。

    沈慕白听步非道说完,手指倒是微微一动。他还记得,《仙弦》里说,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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