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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精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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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于床上”才对,而那男人真正的恐怖,虽然不止满恩见识过,但应该只有满恩才能读懂。
因为他可是从勒拿帝家族的旁系中精挑细选出来的辅助者,从小就呆在那男人身边当私人秘书的
满恩·勒拿帝啊。
善辩的思维、渊博的才学、冷静的头脑——他之所以可以留在那男人身边的理由。
与挣扎的方森不同,他是勒拿帝最忠诚的仆人。
可不知为何,有很多时候还是会觉得,能从方森的挣扎中,看到自己。
在想什么白痴的呢。
满恩自嘲地轻笑了一下,拿下眼镜来用衫角擦了擦镜片——
看到自己?别开玩笑了。如果近视又加深了,还是考虑下去做最讨厌的纠正手术吧。
“方森啊……我跟你不一样。”他重新戴上眼镜,“我不怕,因为我从来都不曾被给予过选择。我从小就没被灌输过,你一直嚷嚷着的‘自由’这种东西。”
没有选择、没有自由的满恩。
也就是说,方森曾经是有选择、有自由的。
“一年前,是你自己引火上身的,方森。难道你忘了吗?本来……你是有很多个机会可以离开他的,可却都一一亲手撕碎了。”
惨痛的一年前,噩梦的开始。
“JOKER”方森17岁。
又是阴雨连绵,黑街里最不乏的东西,除了自然人,就是它了。
霸道的政府,连天气都要控制,极其吝啬于施舍阳光给黑街。
是为了要让自然人们牢记着,他们是配不起阳光的低等生物吗?
其实,也不全是因为这样啦。
毕竟黑街里实在充满着太多的死亡、血腥啦,政府必须通过频繁地施以包含了药粉的雨来给黑街消毒,为了防止大规模传染病的爆发。
不过那些雨啊,却会伤害到自然人们的身体。但有谁在意呢?
黑街位于热带海岛城市“文敦”的东南部,本该是个阳光充沛的地方,甚至拥有被开发成旅游度假胜地的条件。
其实原本的黑街,并不是像现在这样的。一开始的时候,黑街仅仅是穷人聚集的地方,虽然
困苦,却不曾绝望。但就是因为这样持续的落后,使得政府选择了这块地方来遗弃自然人。
不杀掉自然人,而是将他们关在一个笼子里,就是为了警示那些养尊处优的室培人。
“自然生育,是罪恶、违法的行为。”
另外,因为昂贵的高科技并不存在,黑街里的很多生活方式,都还保持着一个世纪前的样子。
“那些恶心的自然人,把那地方给弄脏啦!”政府里的人会这么说,也难怪。
被遗弃、未接受过教育、原生态的自然人们——
天天都在黑街里上演着抢劫、强/奸、杀戮的戏码,毒品和从尸体里萃取出来的低廉勒拿帝药物,更是成了他们的主要食粮。
在这里长大的方森,试过亲自抢劫、目睹杀人、贩卖毒品……
这些对他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但他却从不做跟“药物”沾边的事。
总有些傻乎乎的室培人,喜欢到黑街来“冒险”,观赏自然人的堕落,赞颂自己的伟大。
然后,就都变成尸体被扔在街边了。
会让人上瘾、比性更让人沉迷的勒拿帝药物……自然人们买不起,却渴求着一尝,尽管没有病。
杀掉活人,从他身体里抢药,就能得到自然人们消费得起的廉价药物——虽然浓度无法与正版的相比,但仍能让自然人们趋之若鹜。
“虽然低贱,但也有“赶潮流”的权利嘛!”大家都这样说,于是就都变成了“嗑药鬼”。
只要一想到人们嗑药时的样子,方森就觉得反胃。
“连吸血鬼都不喝死人的血啊,他们是怎么做到的?竟然那么喜欢吃从尸体里弄出来的东西。”他常常皱着眉头这样说。
自然人啊,真是堕落到无可救药了。
然而方森是个抗拒堕落的异类。
在他的头脑里,虽然还未至于产生“自然人与室培人应该是平等”的这样疯癫的想法,但他却不认为身为自然人,就有权利自甘堕落。
“总有一天,我要登上这黑街权力的顶峰。”
既然命运注定了生为自然人,那就要做其中最耀眼的那个!
所以,浑身都还散发着不成熟感的他,选择了成为“JOKER”。
开膛破肚的“器官抢夺者”。
“JOKER”,得名于一种古老的纸牌游戏,因牌中有手持镰刀的丑角死神,与持刀杀人的“器官抢夺者”形象颇为相像。
在这个病态的社会里,最值钱的东西有两样,就是健康的器官,和奇异病变的器官。前者用于给支付不起药物费用的室培穷人进行手术移植,后者用于研究。
而在黑街,每个自然人都带着新鲜的、健康的器官。这里绝对是一个最佳的天然猎场。
“这该死的的天气!”
方森将那根已被吸到底的烟狠狠地摔到了地上泄愤,再晦气地往其上不上一脚。
可恶,再找不到猎物下手就……
压了压帽子,他将手插/进裤袋里,眼看顺着帽檐而下的雨水,独自走在小巷中,也不管地上那些坑坑洼洼里的水溅湿了自己的裤脚。
根本就没人愿意出现在这样的雨天里,就算偶尔遇到一两个人冲冲走过,也是属于下不了手的类型。就像刚才从方森身边走过,还一脚踏在水洼里溅了方森一身污水的那个人,他是自由大道里不知哪间酒吧的伙计,这就是无法下手的类型之一。
谁让他们酒吧的老大够强势呢?方森轻蔑地笑了笑。
随便找个醉汉,或是服了毒品的迷幻者,拖到角落里,一刀抹在脖子上,开膛,伸手,扯器官,卖到黑市里,赚钱——
明明就是这么简单且高回报的事,为什么偏偏就是下不了手呢?
这是方森第一次做JOKER,而在此之前,他并未杀过人。
在这方面,他是个彻彻底底的“处男”。
本来铁了心要当JOKER的,却不知不觉地就从自由大道走到了“死街”,方森的“家”所在的地方。
死街,连黑街里其他自然人都嗤之以鼻的地方,弱者的唯一去处。
不够强势的人想在黑街里生存,根本就是个笑话。这里可是全世界最弱肉强食的地方,无论哪里,都充斥着一种“野生”的味道。
方森定定地站着,踌躇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踏入了进入死街的那条拐巷。
今天又泡汤啦……
他自嘲式地哼笑。在黑街里,偶尔在路上看到一两具死尸根本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谁都有可能无端消失,谁也不会去在意身边的人是否依然健在。
明知如此,你还怕什么啊?
只能说,真是“良知未泯”了。不过那样的东西啊,对于要在黑街里呆一辈子的方森来说,完全就只有碍手碍脚的功能。
但方森并不认为自己的血液里流淌着“善良”,要说为何不敢动手,他觉得,只不过是因为自己还保持着一些对生命的“敬畏”。要斩破这种“敬畏”的方法很简单,只要有勇气杀第一个人,那以后的事就好办了。
方森又拐了个弯,总算正式回到死街了。这里破破烂烂的楼房间挨得很近,大概也正因如此,那些呛人的烟味、廉价的酒味和死人的臭味才会一直积聚着不散。随着身体的不断发育,那些曾经可以供方森在里面奔跑的小巷如今显得非常窄小,虽然他并不是什么大块头,但也必须得微侧着身体才能通过。
哼,幸亏不会再长了。
转身走进一栋怎么看都是危楼的建筑物,那里面三楼的一间小居室,就是方森的“家”。
其实就一个“窝”而已。
在死街里有着无数这样不知什么时候会倒塌的楼房,被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所霸占。谁想住,就进来呗。只要打死了屋里的那个人,你就可以住下来啦。
不过方森作为死街里为数不多的年轻力壮的雄性,要长期占据一间居室不过是小菜一碟。
因为像他这个年纪的人啊,只要还有手有脚,都跑去自由大道里打拼了,谁会像他那样堕落,还赖在死街里呢?
把“懦弱”当作金钟罩,苟且地在死街里残存。
他方森当然不愿意了!
总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地方的!总有一天会成为黑街里的王者!
他很清楚,虽然几乎每个自然人都有相类似的想法,但他的渴望,必然是最强烈的。
只不过现在,他只能钻回到自己的陋室中。根本不需要掏钥匙,因为连门也没有。
或者说是不需要。哪个贼会笨到来死街偷东西啊?
方森慵懒地张开双臂,整个人都瘫在了那张从垃圾堆里捡回来的破烂沙发上,人造皮革几乎已经完全脱落,里面的劣质棉不断地被压挤出来,还真是沙发中的丧尸。
“喵——”
一个柔软的肉团,在磨蹭方森的脚跟。一只掉毛的猫咪,正在拼命地想往方森身上蹭。
“你选错人了。”方森弯腰将它抱起,在它的头上抚摸了几下。看着它那饥饿得发黄的脸,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我没有吃的可以给你。”
说罢,方森就将它放回到地上,任由它到处乱跑然后离开。
“走吧、走吧……”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呻/吟些什么,突然伸手拿起地上一个铺满灰尘的酒瓶,看也没看就往嘴里灌,也不知还能不能喝。
“妈的。”才刚一入口,他就立马吐了出来,暴躁地将酒瓶摔在地上。“哪条混蛋射在我的酒里啦?”
虽然还没到滥交的程度,但方森的性伴侣,确实不少。
只是这其中很少有女人。
方森其实不太记得自己的第一次究竟是给了谁,反正是女人来的,好像是一对母女。三十岁的妈妈和十五岁的女儿,那年方森才十三岁呢。
十三岁的他,一切都很稚嫩。没有体力、没有技巧,根本就无法应付两位姐姐的索取。可能也正因此,使他从小就在心里种下了觉得自己应付不来女人的种子。
不过在那之后不久,他就尝到了男人的滋味。
只需要乖乖地躺着,就会有人来给你快乐。
就像那些高贵的女人一样,再怎样有权有势的男人都愿意在你腿间下跪。
除了那种被侵入的快感以外,方森还从与男人的性/爱中,找到了其他不一样的东西,让他心驰神往,使得他不顾疼痛,沉醉其中。
那也是快感的一种啊。
作为男人,喜欢被同性进入,这在这个男女失衡的世界里,并不是什么丢脸的事。
不过这种想法,从今晚开始
就要被一点点地打破了。
酒吧里的交易
黑街,自由大道,Drunk Dream酒吧。
自由大道,黑街里最繁荣的地方。酒吧、赌场、舞厅……一切的娱乐,都能在这里找到。偶尔也会有些不知死活的室培人混迹其中,毕竟城市里的管制实在是太严了,要想找点乐子来刺激刺激日复一日的生活的话,果然还是只能来这里。
反正要真遇到危险,亮出自己的ID卡就行了。
自然人袭击室培人,可是很大罪的。自由大道虽位于黑街之内,却又不同于黑街的其他地方。这里还是存在着一定的“法律”的,要收到管制。即使偶尔见到BW在巡逻也不是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事。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里渐渐演变成了一个世界知名的、政府默认的红灯区,甚至已经不再背负“黑街”的恶名了。
来这里寻欢作乐,看着堕落的自然人们,享受着身为室培人的高高在上——
所以那些养尊处优的城市公民才这么喜爱自由大道。
酒吧里的摇滚乐简直震耳欲聋,仿佛要把方森的耳膜给撕烂掉。五颜六色的灯光射线不停地在酒吧舞池里乱窜,那些奇形怪状的发型和暴露的衣着闯入眼球,看得人眼花缭乱。在些黑暗的角落里,还不断传来淫/秽的喘息声,带血的针筒散落一地……
方森真想做到闭目塞听。
“所以说,当你决定要通过当JOKER往上爬的时候,就是错误的。”梅宁翘着二郎腿坐在吧台前,手中晃动着高脚杯,使其内昂贵的名酒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看样子,最近可能又有不少美少年沦落她的魔爪被卖掉了。
“器官是我们自然人所能弄到的,最值钱的东西。”方森喝了一口酒。
“是啊……不过这是对于那些有能力干这个的人而言。”梅宁眯着眼睛笑了笑。
“这样啊,你认为我没能力?”
“事实上你现在连酒钱也付不起。”说罢,她用食指中节敲了敲方森的酒杯,提醒他今晚是谁埋的单。
方森一时语塞,也懒得为自己辩护。
“干这个是捷径。”但他依然固执。
梅宁忽然蹦出一声诡异的笑声,色眯眯地看着方森,伸出手去抚摸他的后背,慢慢向下,接着就是臀部……
“我不是说过,捷径有很多的嘛。”她边说边单手托腮,满脸淫/笑地看着方森。
“少给我来这套。”方森甩开了梅宁那只搭在自己屁股上的手,“你知道我是不可能去当男妓的。”
其实不仅仅是梅宁一个,事实上,有很多人都就这件事来找过方森,怂恿他“卖”,认为与其毫无报酬地与他人发生一夜情,还不如“合理地”利用自己的身体。
毕竟在自然人里面啊,要找到像方森这样的尤物,当真是很难。
不同于经过严格的基因筛选的室培人,自然人的相貌是命运随机的安排,加上在黑街中大部分自然人都支付不起高昂的整容费用——
所以在自然人里要产生美人儿的几率,自然是要比室培人少很多。
特别是男性。毕竟女性的话,多少还可以靠化妆来补救,男性就不行了。
虽然并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但通过外貌特征来推断,方森应该是个稀有的纯种东洋人。在大一统以后,要找到纯血人是十分困难的,因为政府为了巩固统一,不允许民族分化,所有的室培人,必然都是混血。也就是说,北洋人不准与北洋人通育,南洋人不准与南洋人通育……
所以纯血,从一定程度上就意味着反政府、反时代,也是应该遭受白眼的。
方森就是这样的万中无一,美丽的纯种东洋男性自然人。
万中无一的不该存在。
不同于大部分粗壮痴肥的男性自然人,他的身材纤瘦匀称,没有一丝赘肉,极具弹性;也不同于那些娇弱的少年,他的身材已逐渐发育成熟,每个毛孔都散发着令人窒息的性感……
诱人犯罪的不该存在。
几乎每个曾与他共度春宵的男人,都无法忘掉他的身体,想要重温他体内的热度。
所以,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劝他堕落。
说的时候是好听,不过一旦遭到方森的拒绝,这些中介人就会立即翻脸:“都是黑街里混的,装什么圣母啊。”
唯一例外的就是梅宁,每次她都打趣似的跟方森提这个,遭到拒绝后却可以面不改色地继续喝酒。她是为数不多的能和方森聊得上几句的女人。
“梅宁,你给我点的这是什么酒啊?才喝了几口,我耳朵就热起来了。”
“嗯,这么快就有效了吗?你的身体还真是如传闻般的敏感啊。”梅宁的笑容里,仿佛突然多了许多方森看不穿的诡计。
“你下药了?”
“哎呀呀,别说得好像我要害你似的。这叫‘bravery’,勒拿帝的最新产物,据说吃了就能够让人变得勇敢,可贵着呢。你当JOKER的时候不是常下不去手吗?吃这个不是正好帮你提提胆吗?今晚呢,是个试验,如果有效,下次就用吧。”
“你明知道我最讨厌药物的——!”
“这么巧啊,方森。”
还没来得及责备梅宁的任意妄为,一个身材健硕的男人手握啤酒瓶走向了方森。是费奋,黑街中小有名气的恶霸。当他把自己那条粗壮的手臂搭在方森肩上时,方森整个人都向前倾了一倾,尽管他并非瘦弱的娘娘腔,但也经不起费奋这么一压。
“怎么最近跟女人搞上了?大爷我还以为你只会屁股痒,打算今晚好好疼疼你呢。”
粗俗的话语刚落,旁边看戏的几个人便附和着捧腹大笑。
谁稀罕你这么“短”的男人来疼啊?只怕连“弄疼”也做不到吧。
方森只与费奋有过一夜风流,无奈在那之后却常受到了他的骚扰。
烦都烦死了。
沉默了一阵,方森看了看梅宁,似乎是灵光一闪想到了些什么,旋即露出颇有深意的一笑,转头对费奋说:“不好意思,我现在只卖。”
那几个看戏者笑声更响,甚至吹起了口哨。
因为两天前费奋被个假男妓抢光了钱的事,早已传遍了自由大道。
方森拒绝“卖”的事,只要是认识他的人都知道。所以,没人会把他刚才所说的话当真,人人都知道,那是他要反击费奋才这么说的。
果不其然,费奋气得连脖子上的青筋都要凸起了,脸“唰”的一下就变绿。
“死街的贱种也敢说出来卖?哈,我倒是想看看哪个蠢货会——”
“你刚刚说你‘卖’吗?”
费奋低俗的骂声被另一把男性的声音打断,那种略带兴奋的语调让方森隐约产生了一种不妙感。
对于危险,出身死街的他很是敏感。
一个十分高大的身躯渐渐在昏暗中被微弱的光线塑出外形,看着他一步步走近,方森感到浑身不自在。
那是一种莫名的压迫感,向方森袭来——
还有灼热的目光,仿佛要把方森身上的所有衣服都扒光,连遮羞布都不给他留下。
“臭小子,你居然敢……!”费奋朝他大吼道。
“抱歉,我问的是比较能勾起男人欲望的那位。”高大的男子连头都没转一下,只是一昧地盯着方森。
昏暗中方森无法看清那男人的脸,只是觉得,他的脸上一直都挂着让人不寒而栗的笑容。
玩过火了……
“你知不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快给我——唔!”
始终没准费奋完整地说完一句话的男人,竟突然伸过手去捏住费奋的脸,让他无法呼吸,甚至将他一点点举高,直至双脚离地……
刚才围观的那几个人都惊恐地尖叫了起来,而方森更是看得目瞪口呆。
究竟要怎样的力道,才能将浑身肌肉的费奋举起?
他不知道,只知道自己现在很后悔说了那句“只卖”的话。
大祸临头了……
“嗯,当然知道了。”那男人将费奋的脸捏得扭曲,使其甚至不能哼出一声,但自己却是满脸轻松愉悦的表情。
“这里的一切,不都是属于‘也瑞’的吗?”
也瑞?方森从未听过这个名字。
但梅宁却愣了愣神。
丝毫不顾身边所有人投来的恐惧目光,那男人明显坚持我行我素,只是继续露骨地望着方森。
“你是说过,你‘卖’的吧?”
卖?
方森心虚地低下头,皱着眉头喝了口酒,喝了才想起来那是加了“bravery”的,不能再多喝,于是又手忙脚乱地把酒杯放回到吧台上推开。
怎么办怎么办?
刚刚那话只是他说来取笑梅宁,和让费奋丢脸的而已,他根本就没想过要真“卖”。虽说自己也并不是没有过和陌生人做的经验,但如果是以“卖”这个名义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怎么,难道你是说笑而已的?”男人故意摆出一脸遗憾的表情,但话中那种戏谑的语气却让方森不安。
怎么办怎么办?
如果拒绝的话,以后都别想再在黑街混了。
可是,我不是男妓啊!
“真可惜。”那男人抛下了三个字后便松开了手,转身离去。费奋整个人都瘫倒在地,一动不动,大概是已失去了知觉。
“哈哈,方森你还是滚回死街去喝奶吧。”
“又不是没被/操过,可他就那么喜欢装。”
“他呀,就是个胆小鬼。连‘卖’都不敢的小毛孩。”
……
方森第一次这么反感看戏附和的人。
他很清楚,如果就这样让那男人走了,不和他做,以后会发生些什么事。
在他的名字前,会被强行冠以一个新姓氏——“胆小鬼”。
胆小鬼方森,以后都不可能再进入自由大道了,不可能再混迹黑街了……只能一辈子呆在弱者的堡垒,死街。
男妓在黑街里不会受到鄙视,但胆小鬼会。
正如杀人的JOKER才能赢得金钱一样,胆小鬼方森只能接受贫穷。
不……!
无法忍受耳边那些唧唧喳喳的嘲笑!
方森憋得耳朵都红了。
他怎么可能输在这么莫名其妙的地方!
“别走。”
脑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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