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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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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以“一言难尽”推回去,不论朱能如何缠着他要“两言三言而尽”,朱棣都要么装病,要么装睡,要么干脆装死,总而言之就是死也不肯漏半点口风。
白鲤还爱着他,只要他坚持,白鲤一定会回到他身边。虽然身子还没有完全康复,朱棣依然坚持要立刻回应天,他要马上见到叶咏乐,努力让他回心转意,重新回到自己身边来,不料才离开短短数日,整个应天街头巷尾就都是武林盟主的儿子要娶妻的消息。
在为人父母者看来,独生子被王爷看上,硬要收他做男宠,简直是一场可怕的噩梦,更可怕的是这个王爷为了把他们的儿子占为己有,居然一直追到武当山去。发现就连张三丰都保护不了儿子,叶长风夫妇实在是慌了,忘了王爷看上的不是嫁了人就不值钱的闺女,只想赶紧给儿子完婚,好让王爷死心。
万幸新娘是现成的。
林红袖是独生女,没有兄弟姐妹,便把表姐唐琳当作亲姐妹。两人曾约定各自成家后,还要做儿女亲家,叶咏乐一岁时,就和唐琳的女儿江心月指腹为婚。原本叶长风夫妇觉得江心月年纪还太小,再者儿女的婚事应该长幼有序,打算先把叶咏悦嫁出去,再给叶咏乐娶妻。现在出了这样的事,叶长风夫妇不得不去找亲家商量,尽快给叶咏乐和江心月完婚,好让朱棣死心。
武林盟主的独生子娶妻,这可是大事,消息一出,立刻在应天以及江湖上传得沸沸扬扬。可即使喜帖已经满天飞,朱棣总还抱着一丝希望,相信叶咏乐心里的人是自己,约叶咏乐出来,希望他能亲口告诉他,娶妻不过是好事者造的谣,根本不是真的。可是叶咏乐毫不留情地戳破他的希望——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他和表妹订婚已久,又都到了婚配的年纪,结婚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
难道他在武当山上的梦话都是骗人的吗?朱棣不相信。可是既然叶咏乐心里还有朱棣,他怎么能心安理得地娶别人?不!白鲤是他的,谁都别想抢走!叶咏乐走后,朱棣的头脑一片紊乱,直到把手中的茶杯握碎,手上的伤痛才唤回他的神。
茶水混着鲜血一起滴到地上,红红的一片,就像现在满眼都是大红喜字的红枫山庄。幸好,朱棣的爹是当朝皇帝,他可以毁了叶咏乐的亲事。朱棣勾起嘴角,粗粗包扎了一下手上的伤口,就让人把三个跟屁虫找来。
平常朱棣总是嫌这三个跟屁虫碍事,想尽一切办法甩掉他们,和“叶咏悦”约会的时候给他们下过蒙汗药,这次去武当山,更是干脆不告而别,完全不顾张玉和邱福心急如焚,还要看着朱能,免得他把事捅到朱元璋那里,到时候更没法收拾。这次朱棣会主动找他们,一定是出了不得了的大事,三个跟屁虫洗耳恭听,不料朱棣是来和他们说先前他讳莫如深的事,而且是非常明确地告诉他们,他们的王爷被叶咏乐像对妓院里的小倌一样吃干了抹净,抹净了吃干,把他全身上下的便宜都占完,再一*丝*不*挂地扔出房,他才会着凉生病。可是看到朱棣病了,叶咏乐只是扔了点银子算是嫖资,便任由他自生自灭,自己结婚去了。
他们的王爷居然被人当最下贱的小倌玩弄?张玉的眼珠子和邱福的下巴一起落到了地上。
“王爷,他敢那么对你?”朱能义愤填膺。
张玉和邱福不由得羡慕朱能头脑简单也有头脑简单的好处,听到这么骇人听闻的事,居然还说得出话。
“知道为什么我先前不肯说了吧?”朱棣的口气像个可怜的弃妇。
朱能点头。
“我以为他对我有情,可没想到他看中的只是我的身体,玩够了,就弃之如敝屣。”朱棣叹了口气,突然收起弃妇的模样,攥紧拳头,“是可忍孰不可忍,对不对?”
朱能继续点头。
“那好,跟我去红枫山庄抢亲去,我要他对我负责。”
抢亲?抢的还是新郎?朱能的脑子终于也顺利地卡住了。
*****
整个红枫山庄满眼都是刺目的鲜红色,到处都贴满了喜字,叶咏乐成亲当天,各路武林豪杰都从四面八方前来道贺。叶长风带着叶咏乐穿梭于宾客之间,却见儿子到了成亲的日子,都还是平时那副似乎对什么事都兴趣缺缺的模样。
叶长风招呼完客人,抽空把叶咏乐拉到一边:“咏乐,怎么了?今天可是你大喜的日子,高兴点。”
叶咏乐努力地试了一下,可是笑不出。
“还是在担心吗?”叶长风以为叶咏乐是被朱棣吓着了,叹了口气,“是啊,遇上个有龙阳之好的王爷,谁想得到会出这种事?不过现在好了,等你娶了妻,王爷也该死心了,我们就能回到以前平静的日子。”
要是那么简单就会放弃,就不是朱棣了。叶咏乐还是那副无悲无喜的面孔。
“别想王爷了,想想今晚的洞房花烛夜,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欢小月吗?从今天起,她就是你的妻子了。以后再纳几个侍妾,给爹娘多生几个孙子,帮我们叶家开枝散叶……”
外面传来喧闹声和炮仗声,新娘来了。叶长风最后给叶咏乐整了整衣服,让他去拜堂。
喜娘已经牵着新娘在喜堂右侧站定,捧花烛小儇请出叶咏乐站在喜堂左侧。周围的客人们喧闹成一片,反而让人什么都听不到。叶咏乐像个木偶一样接过系着彩球的大红色缎带,按照司仪说的拜天地,拜高堂,还差一拜就礼成了,突然听到门官报“燕王殿下到”,然后一声怒吼盖过所有的喧闹:
“叶咏乐,你睡完我就没事了吗?!”
喜堂里一下子静得落针可闻,前来观礼的各路江湖豪杰都像是被人施了定身术,任由朱棣将他们拨到旁边,径直走到新人面前。
叶咏乐微微一笑:“王爷大驾光临,蓬荜生辉……”
“你少给我装傻。”朱棣又是一声怒吼。
“不知王爷有何赐教?”
“你真的要娶这个女人?”朱棣深吸了好几口气,才能保证自己说得出话,颇不满地看了一眼新娘,“你就确定她比我好吗?为什么要她不要我?”
新娘被朱棣愤怒的语气吓得瑟瑟发抖。
“她很听话。”叶咏乐还不忘给了新娘一个安慰的微笑。
虽然蒙着红盖头,新娘看不到叶咏乐的表情,他温柔的声音还是让她稍稍定下心来。
“她听话?她听话你就娶她?”朱棣顿了顿,“那我以后也听话,你是不是就会娶我?”
“我们两个大男人怎么结婚?”叶咏乐终于也无法保持冷静了。
“现在才想起来我是男人?”朱棣的声音反而又高了八度,“你和我上床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
“仅仅是躺在同一张床上就叫‘上床’?”
“我不管!我怀孕了,你要负责。”
叶咏乐终于被他气得灵魂出窍:“你有那个能用来怀孕的器官吗?”
“你怎么知道我没有?”
“那好,你生得出孩子,我就娶你。”
“你跟我回去,我就生给你看。”朱棣拽过叶咏乐就走。
叶咏乐居然也没怎么挣扎,就随着他走了。
两个人的对话实在太惊世骇俗,叶长风夫妇、整个喜堂的宾客连同朱棣带来的三个跟屁虫全都愣在那里,直到喜堂上的新娘突然失声痛哭,才意识到新郎被人抢了。
*****
叶咏乐就任由朱棣拽着他走,看不见脸色大变的岳父母和哭泣的新娘,看不见瞠目结舌的宾客,看不见路上行人诧异的目光,只看得到拖着他走的朱棣,鲜红的衣摆随着他的步伐在他眼前晃悠,一如他自己身上的礼服,小麦色的手紧紧地扣着他自己洁白的手腕,似乎要一直走到世界的尽头。叶咏乐突然有了一种错觉,觉得结婚的是他和朱棣,拜完堂后去新房共赴云雨,宣布对方从此以后完全属于自己,自己也完全属于对方。
视线的余光处出现了两只颇有气派的石狮子,然后是两扇朱漆大门,叶咏乐一下子从迷梦中醒过来:“你要带我去哪儿?”
“回家。”朱棣总算停下脚步回过头,却依然拽着叶咏乐的手腕不放,“回应该属于我们的家。”
“家?”叶咏乐抬起头,看到匾额上金光闪闪的“燕王府”三字,却是苦笑,“我们的家?”
“对。你是我的,我知道你还爱我,这里才是你的家,你该住的地方。”
“这里?”叶咏乐还是苦笑。
“那你觉得你的家该是什么地方?红枫山庄?和你那个‘听话’的新娘在一起?”朱棣用力一拽,让叶咏乐几乎贴到自己身上,“你觉得出了这样的事,她的爹娘还会愿意把她嫁给你吗?”
“‘这样的事’是谁害的?”
朱棣终于稍稍松开了手:“对不起,是我一时冲动了,没考虑到你的感受。”
叶咏乐颇没好气地甩脱朱棣的钳制,后退几步拉开和他的距离。
“可是我不后悔。”朱棣咬了咬嘴唇,“你是我的,哪怕逃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把你抢回来,不论你愿意不愿意。”
“强!盗!”叶咏乐转身就走。
“你要去哪里?”
“回我真正的家。”叶咏乐头也不回。
“你非要亲耳听到你的新娘退婚才肯死心吗?”朱棣在他背后高呼,“那好吧,去吧,看看你的新娘肯不肯对你不离不弃,会不会为了你,不惜得罪我。”
叶咏乐连脚步都不停。
“咏乐!”朱棣又喊了一声,声音却软下来,“要是无处可去,就还是回来吧,燕王府的门永远对你敞开。”
叶咏乐的脚步顿了顿,却还是走了。
门人看到有人敢这样对王爷甩脸子,已经看傻了,等到叶咏乐走后,才想起自己的职责,连忙一脸媚相地迎上朱棣:“王爷,要派人跟着他吗?”
如果叶咏乐想甩掉他们,有人跟得住他吗?朱棣向门人摇头,进门以前朝一户人家门上贴的门神像使了个眼色,示意秦琼和尉迟恭跟上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错
婚礼时女眷不出去接待客人,也就是说婚礼宴席上的好酒好菜叶咏悦都吃不到,要想大吃一顿,只能等新娘给夫家众人行过拜见礼后的待筵——虽然待筵在理论上而言是由女眷给新娘陪宴劝食,一般而言新娘都是又怕弄脏新衣服,又怕弄花妆,又怕在夫家的女眷面前出丑,不会真吃。不过新大姑子没那么多顾忌。既然新娘不吃,叶咏悦可是绝对不会眼睁睁地看着那么多好菜放在那里凉掉、白白浪费的。
为了待筵上的大餐,叶咏悦破例下午只吃了两顿点心,可是左等右等,都不见喜娘来叫她出去见新人,直饿得她眼冒金星。最后叶咏悦实在忍不住了,扶着墙捂着肚子出去,却只见外面一个人都没有,安静得反常。新房黑灯瞎火,一张没贴好的大红喜字在晚风中飞舞,反而比坟头的招魂白幡看起来更恕�
到底出什么事了?算算时间,这会儿都该开始闹新房了,可是喜娘呢?宾客呢?最重要的是结婚的人呢?一肚子的疑惑代替食物稍稍缓解了饥饿感,叶咏悦去叶长风和林红袖的房间,还没进去,就听到林红袖的哭声,连忙躲到窗台下偷听。
“我们的儿子,你就这么不要了?”林红袖的剪影在窗纸上抽抽搭搭,“不是你身上掉下来的肉,你就不心疼是不是?”
“我有什么办法?”叶长风一声长叹。燕王来婚礼上抢人,亲家实在是被吓坏了,直骂叶长风不该隐瞒事实连累他们,当场就带着女儿回去了,害得叶长风脸面扫地。
“面子面子面子,你就只知道你自己的面子。”林红袖哭得更凶了,“你要面子,我的儿子就没了。”
“那你叫我怎么办?出了这样的事,以后还有谁肯把女儿嫁给咏乐?难道你要我去燕王府抢人?然后干脆造反?”叶长风也又是一声长叹,“是我没用,连个儿子都保不住。幸好我们有两个孩子,没了咏乐,还有咏悦能招赘。”
“那咏乐怎么办?”
“希望燕王能真的对他好吧。”
他们不要叶咏乐了?她的弟弟就这么没了?叶咏悦愣在门外,直到听见门子来报,说是少爷回来了。
“咏乐!”燕王居然会放叶咏乐回来,林红袖一下子站起身,“我可怜的孩子,快让他进来!”
“红袖!”叶长风拽住林红袖,摁着她坐下,吩咐门子,“去告诉叶咏乐,我叶长风没有这种丢人现眼的儿子,从此我们断绝父子恩情,绝不准他再踏入红枫山庄半步!”
“爹,你怎么能这样?”叶咏悦再也不能保持沉默,冲入房中,见叶长风低着头不说话,转向还在垂泪的林红袖,“娘,难道你也不要咏乐了?”
“咏悦,以后爹娘就只有你一个孩子了。”林红袖的一双眼睛已经哭得像桃一样,却已经冷静下来,没有再反驳叶长风的话。
他们怎么能这样?叶咏乐不是他们的心肝宝贝吗?叶咏悦的出生不过是锦上添花,叶咏乐才是叶家的独苗,是一家人的命根子。从小到大,爹娘都是宠叶咏乐更多一点,好吃好玩的总是第一个想到叶咏乐,只是叶咏乐会让给姐姐而已。如今他们居然对他说不要就不要了,就像不要一件旧衣服一样不要他了。叶咏悦摇着头,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两个人就是养育了自己十几年的亲爹亲娘,发足狂奔向大门:“咏乐……”就算爹娘不要他,她也扔不下唯一的弟弟。
*****
叶家不过是平民百姓而已,怎么敢招惹燕王?叶咏乐回来,只是想知道家人没有他也能过得很好。虽然短短的十五年在白鲤经历过的数万年生命中如白驹过隙一般短暂,这里毕竟是他住了十几年的家。商王文丁和王后从来没有关心过仅仅是个次子的比干;霍仲儒播了个种,便对霍去病不闻不问,卫少儿知道儿子是个万年老妖,所以在他面前也没有一点做娘的样子;李渊和窦氏确实对身为长子的李建成曾经爱护有加,但是后来弟弟妹妹多了,他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更幼小、更需要照顾的孩子身上;和他们相比,叶长风和林红袖是最宠爱白鲤的一对父母。
虽然家里有钱请奶娘、养娘,并不需要老爷夫人亲自照顾孩子,林红袖还是经常自己抱着叶咏乐不放,亲自给他喂奶、换尿布,弄得雇来的奶娘、养娘都不知道他们雇自己来是干什么的。叶长风也是有儿有女万事足,给儿女起名“咏悦”、“咏乐”,就是说他们是他永远的喜悦和快乐,自从发现林红袖怀孕,他就再也不是统领江湖的武林盟主,只是个幸福的父亲。如果要他在武林盟主的头衔和儿女之间二选其一,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儿女。虽然知道父母对他的宠爱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再也不会有别的儿女,白鲤依然十分感动。
还有分明很幼稚,却总要在他面前摆架子的姐姐。世人重男轻女,叶长风和林红袖也不例外地偏爱叶咏乐,叶咏悦却从不嫉妒,反而自己也摆出一副小大人的模样,不论多么不舍得,都会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分给、让给叶咏乐,不知道弟弟已经四世为人,其实早就过了对这些小孩玩意儿感兴趣的年纪。
可是如今这一切都没了。面对红枫山庄紧闭的大门以及父亲恩断义绝的宣言,叶咏乐没觉得意外,却依然有种被抛弃的凄凉感,正欲离开,突然听到叶咏悦的喊声:“咏乐,回来!你们几个还愣在那里干什么?快开门啊,咏乐回来了,让他进来。”
“小姐……”
听门里的声音,叶咏乐不难想象肯定是一群仆役七手八脚地拽着叶咏悦,不让她给他开门,听里面不时传出仆役的惨叫,应该有不少人被她在情急之下打了,顿时觉得十分欣慰。既然已经离开叶家,就让他最后再为父母姐姐做点事。叶咏乐发出单调的嗡鸣声,他养的销魂噬骨蝶便铺天盖地地从红枫山庄飞出来。
“咏乐!”看到销魂噬骨蝶,叶咏悦挣扎得更厉害,“咏乐,别想不开,姐姐还要你。咏乐……”
“姐,我不是要寻短见。”叶咏乐接住销魂噬骨蝶扔下来的蝴蝶镖,“既然我与叶家没关系了,就由我去除掉叶咏灵吧,算是报答了爹娘的养育之恩,你也能想嫁给谁就嫁给谁,不用再怕他会伤害你们。以后我不在了,替我好好孝顺爹娘。”
“咏乐……”
隔着大门,叶咏乐听到叶咏悦的哭喊,却是默默地转身离开:“幸好当初一时好心,捡了你回来。”
白鲤下凡投胎之时,正值明末天下大乱,群雄纷争,各自占地为王,军纪普遍十分混乱。朱元璋这样仅仅抢男人做壮丁、抢女人做侍妾的军队都会因为军纪好而受到百姓爱戴,对其他军队——无论是元朝军队还是地方割据势力的军队——而言,烧杀掳掠是家常便饭。更有甚者掳掠人口充当军粮,把吃女人叫“不羡羊”,就是说女人的肉比羊肉还好吃;吃小孩叫“骨烂”,意思是可以连骨头一起吃;吃成年男子叫“添把火”,说因为肉老,不易煮熟,得添柴加火才能煮透。去投胎的路上,白鲤就看到一个水子灵趴在一堆骨头上面哭泣。
水子灵是个未及出生的小女婴,不过那堆骨头一看就是成年女人,骨头旁有火烧的痕迹,应该是一个孕妇被人连同胎儿一起吃了。不知是勾魂使者疏忽,还是水子灵对阳世的眷恋太深,孕妇的鬼魂已经被勾走,水子灵却留了下来。
并不是每一个鬼魂都能投为人胎,因此得到机会转世为人却未及出生便夭折的水子灵怨气最重,如果放任不管,恐怕她会变成恶鬼。白鲤觉得既然自己要去投的是一户比较富裕又命中注定无儿无女的人家,他们应该不会介意除了儿子以外再多个女儿,顺手把路上遇到的水子灵一起带去投胎,便是叶咏悦。
叶咏悦一直都是个没心没肺的小糊涂虫,有吃的就万事大吉,——前世成为别人的盘中餐,被人吃得连骨头渣子都不剩,叶咏乐很能理解叶咏悦对食物的执着,——如果不是白鲤,她只会成为一个孤魂野鬼,最好的后果也不过是投到一个穷人家,每天能不能吃饱饭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做武林盟主家的大小姐,一出生就注定能让江湖上的英雄豪杰为了娶她打破头,还有个神仙下凡的弟弟帮着父亲一起挣钱来填她肚子里的无底洞。叶咏乐在叶咏悦面前总带着几分恩人的姿态,不过现在他很庆幸自己当初一时心血来潮,给自己找了个姐姐。现在爹娘有人照顾,叶家有后,他也可以放心地离开,继续与红莲生生世世纠缠不清的孽缘。
*****
叶咏乐走后,朱棣就在门口望眼欲穿,谁劝都不肯回去,直等到金乌西沉,华灯初上,终于看到叶咏乐回来。
“咏乐。”朱棣连忙迎上去,“你终于回来了。”
“你赢了,高兴吗?”叶咏乐抬起头,往日里光华流转的眼睛此时空洞无神,好像站在朱棣眼前的只是个巨大的人偶。
“别说这样的话好吗?你还有我。”朱棣搂紧叶咏乐,几乎把他抱回燕王府,确信他确确实实回到自己身边了,才舍得松开手,“饿了吗?晚饭都给你热着,洗澡水也准备好了,客房里的被褥都是新买的,昨天刚晒过……”
叶咏乐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今天发生了太多的事,先去好好睡一觉吧,明天就什么都好了。”
叶咏乐依然面无表情,任由王府的下人带他走,不过这份平静反而比什么样的反抗都更让朱棣心惊。朱棣也不知道自己去大闹叶咏乐的婚礼是对是错,会不会适得其反,反而让叶咏乐更加恨他,只知道他绝对做不到眼睁睁地看着白鲤属于别人。今天确实发生了太多的事,大家都需要好好休息休息,明天又会是新的一天了。
*****
朱棣从出生起,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是为白鲤而活,成为王爷后依然守身如玉,不仅仅是不肯娶妻纳妾、不肯上妓院,对半夜里爬上他的床想给他做侍妾的丫鬟也是见一个赶一个,哪怕出现“燕王不能人道”的谣言他也不在乎,只在乎这辈子一定要把最完整的自己献给唯一的爱人。因此晚上回到寝殿,看到自己的床上似乎又躺了不知羞耻的丫鬟,朱棣只觉得火气直往头上冒。
朱棣一把掀开床帏:“我不是说过不准……”看清床上的人时,却是愣住了。
躺在他的床上的是叶咏乐,大红色的被子只盖到胸前,上面露着两道清晰的锁骨和浑圆的肩膀,鲜艳的缎面被子衬得他洁白的肌肤分外诱人,但更诱人的是被子下面毫无遮掩的胴*体。
“你终于愿意回来了吗?”白鲤回到他的身边了,今天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朱棣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吻上他思念已久的薄唇。他原本以为从今天起会永远地失去他,可事实是他又回来了,他的小傻鱼终于又回到了自己的身边。如果这只是一场美梦,朱棣永远也不要清醒。
细细地品尝爱人口中熟悉的冷香,慢慢地舔舐,吸吮,看着他苍白的脸颊泛出红晕,仿佛在邀请他继续,朱棣终于无法再保持冷静,扔了身上所有碍事的东西,钻进被中与爱人共赴云雨。
分别了数百年,上天知道朱棣忍耐得有多辛苦。朱棣几乎整个人都贴在叶咏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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