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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君臣-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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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可以陪在花花身边了。“小人……”
“‘小人’?”刘彻一下子扳过霍去病的脸,“朕比那个姓赵的小子更早认识你,你倒好,和他‘去病’‘充国’叫得亲热,在朕面前却是‘陛下’‘小人’那么生分。不过是十多年没见面,到底是谁把谁当陌生人了?”
他……这是在吃赵充国的醋?可为什么是赵充国?霍去病莫名其妙。
看到霍去病露出诧异的神色,看来并没有对赵充国怎么上过心,刘彻邪魅地勾起嘴角:“还想做朕的侍中吗?”
“想。”
“知道侍中要做些什么吗?”
“掌虎子、捧唾壶、分掌乘舆服物等各种杂事。”
“还有呢?”闻着熟悉的冷香,刘彻的呼吸越来越沉重。这个霍去病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魔力?不过是当着刘彻的面脱了一件氅衣,就能让他不可遏制地想要得到他。
“你舅舅没说过别的?”
“还有……”霍去病感觉到后面有个东西顶着自己,立刻明白刘彻是指什么了,“还有给皇上暖被。”
“知道怎么暖吗?”看他的年纪,应该还没有经历过这种事。刘彻的手指顺着霍去病的脖子往下摸,满意地感觉到他随着他的抚摸颤栗,可爱的小耳朵开始发红。这又凉又滑的皮肤,摸上去感觉真好。
“小……”
“还说‘小人’。”
“去病体质偏寒,要是暖被,只怕是让陛下‘来病’了。”
他不愿意?刘彻像是被人当头浇了一盆冷水。
“不过暖被不行,用来凉席倒是不错。”
臭小子敢耍他!刘彻拽着霍去病的手腕,一下子把他按在旁边的树上,不管不顾地吻向他薄凉的嘴唇:“没关系,御医说朕内热重,正需要多吃凉的东西。”他原本想看看霍去病要是挂不住这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会是什么表情,不料一吻下去,却是他自己像遇到了磁石一样被吸住,一直啃到两个人都喘不过气来,才依依不舍地放开他。
“皇上确定御医说的是这个‘吃’法?”霍去病看了看周围,“在这儿‘吃’,恐怕明天就真的得‘来病’了。”
都挑逗到这份上了,这“小夫子”还抛不开繁文缛节!刘彻危险地眯起眼睛:“还叫我‘皇上’、‘陛下’。好好想想,应该叫我什么?”
霍去病很认真地想了想:“姨夫?”
他明天是别想下床了!
*****
杨得意把陈掌的詹事府里里外外几乎翻得底朝天,都没找到刘彻,又不敢惊动新婚夫妇,只能叫同来的侍卫一起去找,想不到刘彻已经回到御舆里面。既然宴席已经散了,刘彻的声音中也透着疲惫,杨得意派个随行的小黄门去和主人家说了一声,便摆驾回宫。
御舆到了刘彻在未央宫的寝殿,杨得意掀起车帘,只看到霍去病裹在刘彻的氅衣里,在他怀中睡得正香,氅衣下面露出一双晶莹剔透的裸足,上面□的肩膀和脖子上还能看到吻痕,显然里面什么都没穿。刘彻看霍去病的眼神中满是宠溺,看到杨得意,示意他噤声,自己抱着霍去病回寝宫。杨得意几乎从刘彻出生起便负责照顾他,三十多年了,还从来不曾看到他这么高兴过。
回到寝宫,刘彻忙不迭挥退随侍,把霍去病轻轻地放在龙榻上,放下床帘,在偌大的寝宫营造出一个只属于两个人的小天地,才一把掀去霍去病身上裹的氅衣。在刘彻的印象中,霍去病的身材似乎应该再纤细一些,不应该这么结实,不过紧致的肌肉纹理摸上去也别有风味,尤其是摸到腰侧时他销魂的颤抖和隐忍的表情,比什么样的媚药都更能撩拨起刘彻的欲望。现在摆在他面前的就是他的“战斗”成果:洁白无瑕的赤*裸肌肤上,一身的吻痕分外耀眼,刘彻的氅衣上面还沾着点处子落红一般的血迹。刘彻心满意足地欣赏自己的杰作,沉浸于对心爱之物失而复得的满足感和微不足道的犯罪感——从理论上而言,霍去病是刘彻的姻外甥,也就是说他刚才是把自己的外甥给……算不算乱伦?可是霍去病带给他的熟悉感让他觉得自己找了他一辈子。
霍去病可能是觉得冷了,半梦半醒中抓过被子盖在身上,然后理直气壮地拽过刘彻的手臂当枕头,趴在上面睡,熟悉的睡姿引来刘彻会心一笑。管他是不是乱伦,霍去病是他最珍贵的财宝,他一辈子都不会放手。刘彻自己也钻进被子,满足地搂过霍去病沉沉睡去。
有些羁绊,连孟婆汤都抹不去。那天晚上,刘彻做了个梦,梦见自己成了一朵莲花,天天有一条白鱼陪伴。后来莲花成了人,离开池塘,白鱼也跟着离开池塘,变成人依然陪在他的身边,牵着他的手,似乎要随他走到天涯海角。
可是接下来刘彻梦见自己对白鱼化成的少年说了些什么,少年便松开了抓着他的手。
“不……”刘彻一下子从梦中惊醒,看到白鱼化作的少年就睡在自己身边,大大地松了一口气。
“我的小傻鱼,你终于还是回到我的身边来了。”刘彻拥紧枕边人,“你永远不会离开我的,对吗?”
“不会。”枕边人的答案生生世世都是如此,“永远不会。”只要你还要我。
作者有话要说: 给小说弄了个封面,不过有人说看得到,有人说看不到。大家都看得到吗?不论是不是看得到,给我留个言好吗?我好看看是不是要再改改。谢谢大家了。
☆、第二十章 共袍泽
卫青第一次侍寝,是半夜里被打出来。这次刘彻带回个小卫青,杨得意带着几分幸灾乐祸在外面猜他什么时候会被赶出来,不料霍去病居然就在刘彻的寝殿睡了一夜。第二天起床后,两个人在一起吃了早点,刘彻还粘得恨不得把霍去病栓在裤腰上走到哪里带到哪里,因为上朝时不便带着他,才勉强答应霍去病回继父陈掌家报个平安,但是一再叮嘱必须在早朝结束以前回来——杨得意到后来才知道,要不是霍去病坚持,刘彻差点连早朝都不想去。
杨得意再一次确信——绝对绝对不能惹怒这个小祖宗,不然他一句枕边风就能把杨得意太监总管的位置吹没了。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刘彻,霍去病不由得庆幸侍中的制服够保守,可以遮住身上不便让人看到的红痕,立刻抓紧时间回继父陈掌家,一进门就又被一块狗皮膏药黏住。
“去病,你终于回来了。昨天你和皇上去哪儿了?”霍去病一进门,赵充国几乎是飞扑过来,迷路的小狗重新找到主人一样把他的衣服全都拱皱,直蹭得他的领口松开,注意到他脖子上的不明痕迹,“这是什么?你被蚊子咬了?”
没错,一只非常非常大的蚊子,大小和眼前的狗皮膏药有得一比。霍去病没好气地想。上辈子的受德也是,这辈子的刘彻也是,总喜欢把他弄得一身的吻痕,好像生怕有人不知道他是有了主的人一样。
“一回来你想勒死他?”荀彘把赵充国从霍去病身上揭下来。
霍去病刚注意到荀彘:“你怎么也来了?”
“被这小子抓来的呗。”荀彘朝赵充国歪了歪头,“真是,我还以为是你良心发现,来请我喝你娘的喜酒,结果却是陪着他喝了一晚上的西北风。”
“去病,你昨晚去哪儿了?”赵充国还恋恋不舍,趁荀彘不注意,又粘到霍去病身上,“昨天你失踪以后,我去问过你娘怎么办,她说你也去洞房花烛夜了,直接把我赶出来,我怎么敲门她都不理我。后来我就被你后爹叫人拖走了……”
这情况听起来有点……霍去病看向荀彘。
荀彘点头:“没错,这小子去闯你娘的洞房被赶出来,就来找我了。”
霍去病打量赵充国的眼光异样了几分。
“当然是去新房啊。不然还能去哪儿找新娘子?”赵充国还没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什么,“去病,为什么你也用这种眼神看我?荀彘也是,昨天其他人也是……我是不是不该这么做?”
他到底幼稚到什么程度?“充国,你知道洞房花烛夜都是做些什么吗?”
赵充国摇头:“以前参加几次婚礼,都是闹完新房就走了,我娘从来不准我去看。”
“你娘倒没给你娶一个媳妇?”
“我娘说等我到了十八岁,再给我娶媳妇。”
“你还没到十八岁?”荀彘和霍去病异口同声。
“你也觉得我看起来像是十七八岁吗?”赵充国看了看荀彘和霍去病,笑得十分得意,露出一对孩子气的小虎牙,“其实我只有十三岁。”
才十三岁?虽然赵充国性格单纯了些,这么高大的身材,霍去病一直以为他比自己年长,想不到赵充国居然比他还小了三岁。那么荀彘……
“别看我,我是真的满十八了。”荀彘把霍去病的注意力重新吸引到赵充国身上,“充国,你才十三岁,就参选侍中?”
“当然不是。”赵充国说得理直气壮,“侍中至少要十五岁。可是那天我看去病在校场上那么威风,忍不住手痒,就虚报了两岁,上场和去病比试,想不到居然到现在都没有人发现我虚报年龄了。本来我也没到可以做侍中的年纪,上场赢了也是白赢,就算我赢了,也只能把侍中的位置让给去病或者你,想不到去病这么厉害。话说很久没有打得这么畅快了……”
荀彘忍不住一把拽过赵充国的衣领:“你知不知道你这是欺君之罪?要砍头的!”
“那么严重?”赵充国眨巴着无辜的眼睛,看了看荀彘,再看了看摇头叹息不已的霍去病,好像稍微有点明白过来了,“去病,我昨天是不是当着皇上的面说错了话,你才扔下我和杨公公跟着皇上走的?不过你人走就算了,为什么衣服都在花园里?我还以为……”
和皇上一起消失,衣服都在花园里,卫少儿说他去洞房花烛夜,脖子上诡异的红点……荀彘想起皇上有龙阳之癖的传言:“去病,你不会……”剩下的话他只敢对着霍去病比口型。
“没关系,是我自愿的。”霍去病稍稍让开一些,其实是怕赵充国这块狗皮膏药再贴过来,可是在荀彘看来,他却像是自惭形秽,羞于与他们为伍,“而且我也成了侍中。不是挺好吗?皆大欢喜。”
“你……”荀彘彻底傻了,“为了保住这傻小子的命,你连这都干得出来?”
赵充国再傻也听出蹊跷了:“去病,你……为我牺牲了很重要的东西吗?”
除了阻止赵充国继续在刘彻面前说傻话,霍去病做什么了?
霍去病还在莫名,荀彘已经一巴掌拍在赵充国脑后:“你这人情欠大了!”
“这样啊。”赵充国想了想,一把揽过霍去病的肩膀,“去病,既然你救了我,我这条命是你的,以后随你差遣。”
“没必要……”
“都为兄弟做到这份上了,还没必要?”荀彘一拳捶在霍去病胸口,“哥们,兄弟这条命也交给你了,生死相交。”
霍去病只觉得进王宫过了一夜,回来后整个世界全都乱套了。
*****
儿子诡异地“消失”,卫少儿倒是一点也不急,看到他回来,还有心思开玩笑:“怎么?昨天老娘结婚,你也洞房花烛去了?笑得跟偷了腥的猫一样。”
终于可以陪在花花身边了,霍去病确实很高兴。看起来娘亲的洞房花烛夜过得也不错,只是……霍去病看了看鼻青眼肿的陈掌,然后看向赵充国:“你怎么把我爹打成这样?”
听到“爹”这个字,陈掌明显地抖了一下。
“谁打你爹了?又不是亲爹。”看到霍去病露出点不悦的神色,赵充国连忙补充,“昨天晚上我只见了你娘一面,然后就被赶出来了,根本连你‘这个’爹的面都没见过。昨天你娘的新房里动静跟拆房子似的,你‘爹’怎么会变成这样,你应该问你娘。”
动静像拆房子?荀彘还纳闷在花园里听到的是什么怪声音。都说虎父无犬子,原来虎母也无犬子,霍去病的一身本事不是卫青教的,而是卫少儿。
不止是荀彘,就连霍去病看卫少儿的眼神中都带了些异样:“娘,昨晚你们干什么了?”
“昨晚我不过是和你的‘爹’……”
听到卫少儿咬的重音,陈掌抖了一下。
“‘好好地’……”
陈掌又抖了一下。
“‘交流’了一下‘感情’,确定了一下以后谁是一家之主的问题。”
一旁的陈掌点头如捣蒜:“以后一切听夫人的。”看来洞房花烛夜吃的苦头不小。
卫少儿对新婚丈夫看都不看:“所以放心去做你的侍中吧,不用担心为娘。”
“借一步说话。”霍去病不由分说地把卫少儿拖进房,关上门,还生怕会有人闯进来一般顶在门口,“我跟着恶来习武的时候,你一直在一旁偷学?”
卫少儿供认不讳:“不然你怎么解释是谁教你骑射?不是为娘,难道是你那个一年半载都未必回来探一次亲的大将军舅舅?”
霍去病无言以对。
“娘只帮得上你这点小忙,以后在皇宫里还是得靠你自己。不过以你前世的经验,娘相信没人斗得过你。”卫少儿呼出一口气,“不用担心,为娘这辈子做你的娘,本就是为了报恩。想做什么就放手去做吧,不用顾忌娘。”
“娘,你到底是什么人?”尽管从小问到现在都不曾得到过答案,霍去病还是忍不住问出口,“看你的性格,莫非上辈子是个男人?飞廉和恶来都已经封神了,没有转世。莫非你是闻仲?商容?箕子?费仲?林坚?……”
听他越猜越不像话,卫少儿一指头戳在霍去病眉心:“我是你娘!”
作者有话要说: 求签约再次失败,勾搭最后一个编辑也失败了,唉……我的魅力就那么不行吗?
红莲:那是。你以为你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此处省略一万字)的本大少?啊!你拿什么东西泼我?硫酸?
作者:卸妆水。
红莲:我这张脸是天生的强生的,不是化妆画出来的好不?白鲤才是呢,大老爷们还扑那么厚的粉,还画眼线。
白鲤:你说这些话,是在暗示我今晚反攻吗?这辈子我可不是文弱书生了。
红莲:白鲤,有话好说,有话好说……
☆、第二十一章 少年行
新丰美酒斗十千,咸阳游侠多少年。
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
出身仕汉羽林郎,初随骠骑战渔阳。
孰知不向边庭苦,纵死犹闻侠骨香。
一身能擘两雕弧,虏骑千重只似无。
偏坐金鞍调白羽,纷纷射杀五单于。
汉家君臣欢宴终,高议云台论战功。
天子临轩赐侯印,将军佩出明光宫。
后世的诗人王维在组诗《少年行》中向往当年霍去病的风光,却不知道他艳羡的霍将军其实一直都非常怕出门,尤其是在长安——成名前是怕一出门就被崇拜卫青的人围追堵截地喊“卫大将军”,成名后是怕一出门就被崇拜自己的人围追堵截地喊“骠骑将军”,总而言之就是只要一露脸,麻烦就会接踵而至。
从皇宫回到陈掌的詹事府,霍去病是做贼一样溜回来的,可回皇宫的路上是被荀彘和赵充国一左一右架着游街。听他们介绍长安这里有美食,那里有好酒,这里有好景,那里有美女,霍去病都有些好笑地猜测如果他们知道一千年前的朝歌就繁华不输今日的长安,而且治安还比现在好得多,会是什么感想。
其实京城最好玩的是……霍去病正想到这儿,就看见前面围着一群看热闹的人,不时有争吵声传来。
人群中间是一匹浑身乌黑的高头大马,黑得像一团墨汁,没有一丝杂色,油光可鉴的毛在阳光下反射出耀眼的光泽。马旁边是两个年轻男子在争吵,其中不时夹杂进马贩子的求饶声。从围观人群的缝隙中可以看到一幅翠绿色绣藤蔓纹的丝绸衣衫和一幅暗红色雷云纹的织锦广袖飘过。汉朝时的平民再有钱也只能穿布衣、白衣、皂衣,如此鲜亮的颜色绝不是一般的百姓可以穿的,而且从衣着的质地和花纹来看,显然争吵的双方都不仅是富,更是极贵,把马贩子吓得那边都不敢得罪,偏偏他们看上了同一匹马。
“你会骑马吗?这种好马给你骑,简直是糟蹋,我都替马委屈。”人群中传出一个青年男子的声音,很好听,只是因为气急败坏而有些变调。
“就你会骑马!有个卖国贼祖宗,跟着匈奴学骑马,还真是光耀门楣。你高爷爷投降匈奴以后,是不是世世代代都娶的匈奴女人?化外蛮夷,一点礼数都不懂。”回答的声音还十分稚嫩,听起来应该还是个少年人。这个声音让霍去病感到有些耳熟。
“你知道我是谁?”先前说话的青年倒是一点也不以为杵,“知道我是谁,还不乖乖地让出马?”
“知道,金弹公子韩嫣。还要马干什么?你自己就是给皇上当马骑的。”和他吵架的少年寸步不让,“你知道我是谁?我是平阳侯!我娘是皇上的姐姐平阳公主。皇上是我舅舅,皇后以前也不过是我们家的歌女,卫大将军以前还是我们家的骑奴。”
是平阳公主的儿子曹襄!难怪霍去病觉得他的声音耳熟。
其实京城最好玩的事,就是经常可以遇到这种比身世的吵架,但前提是自己不会被卷进去。霍去病不想遇上曹襄,拖着赵充国和荀彘想走,不料那黑马转过头来,似乎也注意到了霍去病,突然挣断缰绳人立而起,吓得围观的人纷纷散开,便向霍去病一行跑去。
赵充国一看到好马,两眼放光:“谁驯服就归谁!”一翻身就跳上马背。
不料那黑马猛地一甩头,让背上的赵充国失去平衡,接着毫不留情地后蹄一撅,就把他掀下背来。赵充国摔进旁边卖菜的摊子,鸡蛋、菜叶立刻糊了一头一脸。
要是让马在闹市上乱跑,肯定会出事。荀彘去看赵充国有没有受伤,霍去病不加思索地跳上马背。黑马人立而起,蹦跳不止,却无法再把背上的人掀下来。偌大的集市上挤满了人,却鸦雀无声,只有黑马嘶鸣着,倔强地蹦跳,马上的少年却像是长在了马背上一样,怎么都颠不下来。阳光将马上少年飞洒的汗珠照得如同金珠,逆光勾勒出骏马、美人的剪影,犹如天神下凡。
当初卫青送给霍去病的骏马差点被他活活累死,霍去病为了再物色一匹好坐骑,也经常跟着卫青去选马、驯马。此时别人看得惊心动魄,以为霍去病骑术了得,霍去病却觉得黑马和一般桀骜不羁的野马不同,其实早已有臣服之心,只是象征性地蹦跳了几次,配合他在人前做了一番驯马的表演,便老老实实地任由他骑在背上。
马贩子都看傻了:“真神了。这马凶得很,一路上都不知踢伤多少马了,居然有人驯服得了它。”
马停下来,周围的人才看清马上少年的模样:
“卫大将军!”
“不会吧?卫大将军哪有那么年轻?”
“是卫大将军的儿子?”
“果然是将门之后,虎父无犬子。”
“他是卫大将军的外甥!”曹襄挤过人群,“去病!”
他还以为这次有赵充国和荀彘打掩护,可以好好地领略一下长安的风貌,最后还是不得不忍受众人的瞩目和指指点点。这下真的成游街了。霍去病忍不住在心里叹息。
不过骑在马上的位置比较高,霍去病终于看到和曹襄抢马的人。
那是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青年,白净的肤色配上秀气的容貌,甚至有些女相。事实上他应该也有三十来岁了吧?霍去病记得这人,是刘彻的伴读韩嫣,和他一起长大,如今官拜上大夫。韩嫣在刘彻还只是胶东王的时候,就和他感情很好,刘彻当上太子以后,韩嫣就从伴读发展到了陪睡。霍去病两岁时进宫,在刘彻身边见过韩嫣好几次。当时他还只是个小孩,没法陪在刘彻身边,霍去病其实挺感激韩嫣在他还无力伴驾的时候替他陪着刘彻,而“感激”的方式就是有事没事就去抓小蛇、老鼠弄死了放在韩嫣床上——别以为两岁的孩子就不会吃醋,他没放活蛇活蝎子,已经算客气了。
“我就说这马该归我。”看到骏马被霍去病驯服得服服帖帖,曹襄骄傲得好像是他自己驯服了黑马,“瞧,这马认我家的骑奴。”
“他还是你家的骑奴吗?”韩嫣上前几步,打量霍去病,“小卫青,你自己的意思呢?”
霍去病连忙跳下马背:“平阳侯与韩大夫买马,小人就不参与了。”他可不想惹上麻烦。
霍去病要走,不料那黑马回头一口咬住他的衣服,认定了他是主人。
“我怎么买得起你?”霍去病留恋地摸了摸马的腮帮子,“另外找个好主人吧。”
马却死扯着他的衣服不松口。
“去病,这马认定你了。没关系,别担心价钱,我买下来送你。”曹襄从一开始就不是为了买马,只是和韩嫣赌气,最后吵得谁都下不了台,才闹到如今的地步。现在霍去病给他挣足了面子,曹襄乐得大方。
“宝剑配英雄,好马也配英雄,这马送给小卫大将军了。”一听到霍去病是卫青的外甥,马贩子连忙奉承。这马性子太烈,一路上不知闯了多少祸,如今还让他卷入曹襄和韩嫣之间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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