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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兄 完结+番外-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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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塞莱斯?”金毛挑眉重复问。

    “它名字,塞莱斯。”

    金毛惨叫一声,把我和老大吓了一跳,他指着老大气愤地说,“我本来想叫它皇后!”

    我用诡异眼神看着他,他居然能把这么难听绰号,对,只能说是绰号,连个名字都算不上词安到我头上,他果然是头没有变化完整人狮,脑子还处于狮脑与人脑夹缝,并且明显偏向于狮脑。

    金毛陶醉看了我一眼,“我第一次爱上狮子也是白色,它真是漂亮,让我至今难忘,我曾经想和它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狮群,可它在一次与鬣狗群大战中为了救我而死去了。”

    越说到后面,金毛声音越低,到最后,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他原本粗鲁而帅气脸渐渐变得温柔而动人。

    原来,就算是头种狮也曾经有过纯情时候。

    我选择性忽略了他话中另外一层意思。

    这一户农家是典型罗斯帝农民家庭,拥有十几亩属于自己土地,养活着一大家子人,包括两个老人,他们三个儿子以及他们妻儿,所有人挤在三间矮矮石屋中。

    如果不是亲自住到这种房间,你永远不能体会那种拥挤而窒闷感觉。

    前世就有特定词汇鸽子笼来形容这种居住条件,但是那至少卫生设施要更好点,但是在这里,我觉得我宁肯住在荒郊野外。

    很明显,金毛非常不乐意进行这种实践,老大也皱着眉头看着眼前这张分配给他们黑乎乎床——这间房子甚至连个窗户都没有。

    按照伊格内修斯吩咐,他们必须住在这里,而他们也没打算做阴奉阳违事。

    房间因为常年不透风,所以很潮湿,而且弥漫着一股极其怪异味道,我刚闻到时候,只觉得自己鼻子大概都要坏掉了,这比在草原上闻到秃鹫还没来得及吃掉腐肉气味更奇异。

    老大和金毛必须睡一张床,让两个不对盘人,这么朝夕相处确实困难了点,所以我被选为缓冲点——被强迫睡在了他们中间,还有一个原因在于,给他们提供被子很薄,已经基本失去被子功能了。

    窗外风呜呜叫着,我们听着同在一个屋子住着那三兄弟老二一家三口聊着天,一边喝着稀薄黑麦粥,今天有客人来,所以原本浓粥里面加入了难得肉末。

    我们听着他们谈论着日常生活,他们把我们当成了喜欢新奇和自虐富有市民,为了体验从未尝试过生活而来到这里借宿,为了我们手中闪亮银币,热情回答着我们问题。

    老大和金毛交替询问着一些奇怪问题,比如他们种了些什么,平时生活怎么样,附近都有什么邻居等。

    其实就我看来,这些问题没什么意义。

    就我们一路上遇到情况就可以粗略估计出来,他们大半种应该是大麦,小麦,玉米这些常见主食,大概还自己种点菜,在土地间隙,会种点迷迭香之类调味或医疗用香料,如果还有余力话,也许会种点苹果或者葡萄。

    他们回答果然如我所料,不过这家人运气很坏,今年葡萄收成不太好,酒价格也不高,他们已经有了负债,如果情况继续恶化,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被迫出售自己手中土地,到了连土地都没有时候,也就是到了卖身为奴还债地步了。

    罗斯帝里有相当一部分奴隶来源就是债务奴隶,当然,最大来源还是战俘以及异族被劫掠过来人。

    我觉得他们迟早会卖身为奴还债,大部分处于困境中农户都没有逃过这种必然命运。

    第二天,我们随着这家里男人去帮附近大农场收割牧草。

    枯燥而繁重劳动,让懒惰狮子开始暴躁起来,我趴在旁边收割好牧草堆上,懒洋洋看着他金色眼睛中充满着让人难以忽视怒火,整个人就好像燃烧起来火焰,就差最后那么一点火星让他燃烧起来了。

    火星很快不负重望出现了。

    前方不远处传来了一阵喧哗声,是这个农场主人来视察奴隶和劳工工作进度了。

    这是附近最大最富有农场,上千奴隶在这里为他们主人不停歇工作,衣不蔽体食不果腹,还要时刻面临着鞭打危险。

    我看着那个穿着厚实镶着毛边长袍,十个手指上戴满了戒指,虽然称不上肥胖,但是那满是肉感身体依然可以看出来平日养尊处优。

    他领着身后一群人慢慢走着,在经过金毛和老大时,停了下来,眼睛眨也不眨看着他们。

    我看到他在询问着身边人什么事情。

    顿时有不好预感,不会是我想得那样吧?这个扭曲罗斯帝,把同性之间关系当成了一种时髦,这种最开始是为了稳固军队关系异常取向,原本只存在于小范围内,但是渐渐被某些寻求刺激人推广到了整个帝,他们以拥有一两个出色男性情人或者男性宠物为荣。

    这一路上已经遇到了数次类似事情了。

    那些不长眼睛,也许是眼睛太好了,看中了老大和金毛,试图把他们抢过去据为己有,到最后往往横尸当场。

    伊格内修斯意思是,自己事自己处理,如果老大和金毛因为杀人而被通缉和追捕,他不会插手。所以老大和金毛只能变回原形之后行动,这种行为得到了伊格内修斯默许,也许他清楚地知道,弦不能绷得太紧,适当放松有益于得到更好结果,更何况,他也很担心,过度压制老大和金毛狩猎本性,会不会某天自己被不耐烦他们碎成碎片。

    对老大和金毛来说,这是个有趣娱乐,足以释放平时累积压力。

    我囧着脸看着老大和金毛好不放抗被人抢走,躲在不远处跟着他们进入了一栋奢侈别墅,趁着人不注意,从旁边钻入了别墅里面,埋伏在灌木丛中,等着晚上那场闹剧到来。

    这种等待实在有些百无聊赖,但是我已经打定主意跟着老大和金毛,一直到我觉得跟烦了为止。

    这个别墅范围还算广大,灌木林足够藏下一只百人小队,我听着鸟鸣虫叫,感受着冰冷大地传来厚重气息,这里和草原不同,草原奔放,无情却又热烈,即使同样是野外,也许是雏鸟效应,我依然认为草原才能有归宿感。

    这里可以生活,但不是家。

    我抬起头,穿过灌木之间那些隐约缝隙,看着中庭那里人来人往,突然我看到了一个很熟悉东西,我没看错吧?

    为了确定一下,我悄悄地趴伏在地上,一点点靠近中庭旁灌木篱。

    那只鸟!那只极漂亮脚被锁链拴在笼子上火鸟!太眼熟了,难道是我在船上遇到那只?我曾经给它起了个名字,小火。

    骄傲火鸟,我们在船上玩着躲躲藏藏展羽游戏。

    周围人终于散去了,我趴开灌木林,露出头,冲着那只火鸟低低叫了两声。

    它立刻转过头,看着我,激动地挥动翅膀在笼子上扑棱着,看到它反应,就知道我没认错了。

    可怜孩子,居然横跨了一个大陆辗转流落到了这里,既然碰上了就是有缘,我会救你。我安抚叫了两声,在人来之前,又把头缩了回去,等待黑暗到来。

    初冬,天阴沉沉,冷得让人心里发战,大家都早早回到家中享受温暖,过着一天中最舒服一段时间。

    这个农场奴隶主也做着同样事,我听到了不远处传来惨叫声,抬头望天,这天可还没黑呢,就开始饱暖思□了。

    别墅里面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跑到了后院里,前面空无一人了。

    我跳出来,跑到窗台上,把嘴伸到小火那儿,它扑棱着翅膀努力往我这靠,我费尽力气想解开那快扭成麻花金链,这个实在太考验技术了,我张开嘴都快冻僵了,那链子才开始松动。

    一二三,终于成功了,小火用脚踢开链子,飞到空中盘旋了几圈,然后落在我背上,我们要赶去和老大他们会合,然后回到伊格内修斯那儿,这个地方又待不久了,也许还要趁夜离开。

    但是,我发现这回情况大概要发生变化了,因为伊格内修斯气急败坏闯入了别墅,一张苍老脸气得发青,他看都不看我一眼,直扑别墅后面那处混乱地方。

    我不紧不慢地跟着他,他现在赶过去也没用了,按照老大和金毛速度,早就处理完毕了。现在过去,大概还可以看到老大和金毛如何耍弄那些打算杀了他们人。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我从窗外看过去,室内一片狼藉,那个农场主尸体残破扔在一堆软枕间,旁边地毯被血染成了黑色。而老大和金毛则大模大样趴在房间里与那些奴隶和下仆对峙。

    伊格内修斯看到这一幕,猛地一抽,身体摇摇晃晃看起来好像快晕倒了。

    但他到底是个经历了无数风霜人,很快就镇定下来,嘴里念念有词,手从衣兜里不知道掏出了什么,一股烟雾极快弥漫了整个房间,香味从这里一直传遍了大半个别墅。

    凡是闻到这个气味人,抽搐着倒在了地上,全身发黑,很快就蒙神宠召了。

    伊格内修斯杀光了这栋别墅人。


42

42、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

    马车在石板路上疯狂狂跑,别墅冲天火光被我们远远甩在身后,大火把一切痕迹都清理一干二净。

    伊格内修斯那双无情干枯而苍老手如往常一样拢在袖中,他总是端坐身体精疲力竭靠在车厢上,哈里克捧着一杯温热葡萄酒送到他嘴边,他叹了口气,就着哈里克手喝了两小口,然后摆摆手。

    哈里克把几乎还是满杯葡萄酒收了回来,拿出热毛巾擦拭着伊格内修斯双手以及脖颈。

    在这个过程中,伊格内修斯又开始用古怪腔调念着什么,这回我听出来,就是阿尔特老头曾经和我们说过艾尔基语。

    即使是学识渊博阿尔特,凭借着惊人才智,在浩如烟海书籍中细心搜寻,终于从找到一鳞半爪资料中推断出了一些简单发音和句式,而伊格内修斯却能流利运用这种早已经失传语言,真是一件怪事,难道他是这些语言主人直系后裔?

    伊格内修斯轻声吩咐着老大和金毛,让他们在以后行程中不要找麻烦,尽量忍耐,在不久之后,他们将会有无数机会去发泄自己狩猎本能。

    老大和金毛可有可无点点头,对于他们来说,这种娱乐趣味度并不高,一点危险感觉都没有,在草原上,每一天都必须小心翼翼,危险预感随时都会来临,而面对一个色|欲熏心人类——不是为了捕猎食物而进行单方面屠杀是一件让人相当无奈和沮丧事情。

    小火被带到马车上之后,就一直缩在一张毛毯里,有几根艳丽尾羽漏了出来。

    自从它被救出来之后,就再也没怎么搭理过我了,甚至连让我期待眼神都没注意到,这家伙还是一如既往目中无人,就算和你是朋友,也是这副德行,完全不懂得什么是谦逊和礼貌。

    老大只是看了它一眼之后,就对它再也没什么兴趣了,反而是金毛,对它身上那身漂亮羽毛很在意,总是想伸手拨弄一下,被惊扰到小火毫不留情对准它手,就狠狠地啄过去。

    就算在草原上,火鸟也是很稀有,它们太漂亮太醒目,却缺乏必要自保手段,这在草原上几乎是致命弱点。

    在赶了一天路之后,我们终于来到了莫尔行省省城莫尔斯城。

    在经过这么久旅行,见多了城镇之后,就会对千篇一律景色感到厌倦。

    罗斯帝特色就是所到之处尽皆罗斯城镇。

    罗斯帝设计者以整齐划一风格建造城市,通常是先规划棋盘式街道,之后,再把标志性神庙,剧院,浴场,道路,以及户外公共场所,在大型城市,也许还有著名罗斯斗兽场,散布在城镇中几乎是固定方位。

    圣洛克城与莫尔斯城区别在于,圣洛克城更大更繁华更穷奢极欲。

    可以说,罗斯帝在一遍又一遍重复建造相同城市,建造了上千次,至少在我们这一路上,就看到上百个双胞胎城市,帝建立者用这种方法在整个帝散播罗斯形象,并且取得了极大地成功。

    罗斯风格建筑在整个帝成为了权力与秩序,荣耀与辉煌象征,即使在已经有些混乱和日薄西山现在。

    我们把车厢门打开,看着这座城市,道路两旁挤满了大大小小老老少少人,有些就倒在地上,很快就被清理街道人像扔垃圾一样扔在一辆马车上,不远处天空冒出一股股浓烟,鼻子里都是烤肉味道——他们在焚烧尸体。

    在富有镶嵌着宝石马车旁是把手指放入嘴中吮吸饥饿瘦骨伶仃小男孩。

    不过,这副景色几乎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看到,也包括我原来所在世界。

    对于老大他们来说,这副景色并没有丝毫触动,开始时候,他们惊讶于人类社会极大反差,也曾对于一个强壮穷人与一个瘦弱富人之间对比感到不可理解。

    在野生动物们看来,他们之间唯一差别在于大自然赐予身体,如果你运气不佳领到了一具差或者坏,那很可能在刚出生时,就已经被淘汰掉了。

    不过后来老大和金毛大概也想通了,他们结论是,这种情况和我们差不多,不过比我们更不公平。

    他们只会冷静看着这些人,没有同情或者怜悯情绪,当然,更没有厌恶或鄙弃。

    我们进入一栋高大建筑里,一个人迎了出来,伊格内修斯在哈里克搀扶下颤巍巍跳下马车,在看到那个人时候,铁青脸色终于有了一些缓和,他轻声说:“洛夫,好久不见。”

    “伊格,我还以为上次见面就是永别,没想到,还能有机会再看到你。”这个小个子男人年纪和伊格内修斯差不多,瘦小精悍,有一张满布风尘黑色脸。

    他们两个手挽着我,躲到一边说话去了。

    我跳下马车,小火跟着我飞了出来,它华丽尾羽立刻引起了周围仆从与奴隶注意,我叹了口气,原本按照伊格内修斯意思,是要把与那栋别墅有关所有东西都清理干净,不过,在我强烈抗议下,他只能放弃了这个念头,不过看着他阴森眼睛,我毫不怀疑,如果我稍微放松警惕,他会毫不犹豫痛下下手。

    那天晚上,他杀人时几乎毫无表情样子让我印象深刻。

    我让小火一路上都待在马车上,但是现在到了目地,也离开那个地方很远了,再让一只鸟待在一个那么狭窄封闭空间实在太过于残忍了点,所以我让小火跟着我下了马车,可是看到它引起骚动,我觉得这可能不是一个好主意。

    晚上时候,我们被领着到了旁边一栋建筑去参加一个晚宴。

    原本我是不能也不想去参加,但是小个子洛夫看到我听话样子之后,两眼发亮,立刻和伊格内修斯商量把我也带上,他理由让伊格内修斯同意了。

    所以,现在,我站在老大和金毛中间,听着小个子洛夫把他们介绍给这个行省总督布雷迪大人,我莫名觉得他十个指头上戴满了戒指风格与某个人很神似。

    圣洛克城人们对葡萄酒和橄榄油贪得无厌,也是帝境内最精美奢侈品鉴赏家,在这里,你依然可以看到这种风格,不过大部分当地人,换成了啤酒和牛油。

    布雷迪大人很可能想与圣洛克城习惯保持一致——这是整个罗斯帝地方行省贵族嗜好,也正是这个嗜好让圣洛克城人更加自大起来,开始盲目刷新习惯和风俗。

    他炫耀着自己收藏精美葡萄酒,他口头禅是“生命就像葡萄美酒”。

    我看到他手中玻璃杯上晃动红色液体,再看到总督府外就有那些饥肠辘辘人,觉得这实在是一个极大地讽刺。

    小个子男人洛夫与布雷斯总督亲热谈着话,不善交谈伊格内修斯也勉强着站在那儿,虽然我从他眼睛深处看到了对布雷斯总督不屑一顾——这种从骨子里透出来清高和自傲与小火简直有得一比。我看到布雷斯总督脸上笑成了一朵花,看来洛夫给了他什么好处,洛夫应该是这个行省里很有影响力人物,布雷斯总督频频点头,洛夫招招手,让我们过去。

    老大和金毛按照贵族理解礼貌向布雷斯总督行礼。

    布雷斯总督圆圆眼睛看着他们,再惊奇看看老老实实跟在他们身边我,大声说,“洛夫,我相信你说话了,这真是我从来没见过出色人物,他们会大有作为,这里就有让他们大干一场机会。我发誓会让他们得到重用。”

    洛夫谦逊躬身,“这两个家族后背就劳烦您照顾了,我们将不胜感激,有任何要求您尽管提出来,他们两个是我们家族希望所在。”

    布雷斯总督拍拍洛夫背,“当然,当然。”

    他一把拉过身边仆人,吩咐了几句,很快,那个仆人就领着一个衣着华丽姑娘过来了。

    “我亲爱蕾蒂,快来认识一下你洛夫叔叔侄子,他们可都是青年才俊,一定会让你满意。”布雷斯总督在看到这姑娘时候,眼睛都快笑没了。

    这个叫蕾蒂姑娘相貌并不算出色,但是却有一种贵族女子特有高高在上娇柔做作气势,她用嗔怪而羞涩眼神瞪了自己父亲一眼,然后用标准贵族淑女礼节向老大和金毛行礼。

    老大回了个标准绅士礼,而金毛则用一种更为放荡姿态回了个夸张鞠躬礼,这个动作极大地取悦了这姑娘,她看着金毛,眼睛斜望着冷静而温和老大,脸更红了。

    突然她看到我,惊叫了一声,差点让人耳膜刺破。

    金毛走过来,蹲下,一把将我搂在自己怀里,不停地揉搓,我决定忍。

    蕾蒂掩住自己嘴,听着金毛解释着什么,呃,金毛说我是他一起长大兄弟,我们喝一个妈妈奶水长大,那个时候他刚生出来,太弱了,被无情母亲扔在了旷野,是被一头母狼叼回去养大,而我则是他兄弟。

    ——这真是一个让人感动得眼泪哗哗故事。

    蕾蒂眼睛都湿了,两眼闪着母性光辉怜惜看着金毛。

    诶,涉世未深姑娘啊,你怎么能被这头狮子给糊弄住,你难道看不到他眼神深处戏谑吗?

    无聊宴会还在继续,外带了认识异性机会,不久后,老大和金毛就被打扮花枝招展女人们围住了,虽然老大一脸厌烦,不过金毛却是如鱼得水——他好像天生善于与女性打交道。

    而我则在想着那个大干一场机会。


43

43、边境战争之从军 。。。

    穿盔甲有一套繁琐程序,首先你得在最里面贴身穿上一件粗毛或者亚麻制白色里衣——如果你有钱话,当然可以是更精细衣物,戴上绑住脖子领巾,之后,才到了穿上装甲胄时间。在冬天,把一件冰冷沉重盔甲套在身上,是一件非常考验人意志和决心事情。

    好了,你已经穿上盔甲了,终于可以佩戴武器,标准装备是把短剑斜跨在腰间,系上腰带,然后,你可以拿过鉄盔,把它套在头上,然后你左手拿上盾牌,右手拿上长枪,一个威风凛凛战士形象塑造成功了。

    如果你认为一个士兵装备到了这一步就算完了,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你还得背上简单行囊,包括你吃饭碗,喝水水囊以及一切你所需要但又必须尽量简省以节约空间杂物。

    当然,如果你是贵族话,最后这个步骤完全可以省略,因为你可以带上几个奴隶和下仆,把这些琐事都交给他们去做。

    我看着老大和金毛站在那儿,手忙脚乱穿着盔甲,时不时在太看不下去时候,把他们需要东西叼到他们脚边,让他们能在尽量短时间内感到集合地点。

    我没有想到布雷斯总督所谓大干一场意思是让老大和金毛两个去从军。

    罗斯帝老朋友盖尔特人每年例行入侵时间又到了,在过去几年里,罗斯军队与盖尔特人互有胜负,总体上来说,在庞大力支持下,罗斯军队暂时占据上风,固守着自己营盘,并且还能时不时夺回一两个要塞。

    在参加完晚宴第二天上午,小个子洛夫就来到我们正在玩耍庭院,告知老大和金毛必须尽快赶到军队集合点,在那儿,他们将成为一名很有希望和前途重步兵。

    重步兵是罗斯军队中最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罗斯军队有让服役者自备武器传统——我很怀疑这个传统由来在于家无力承担所有人全副重装备费用,所以一般来说,能够装备上全副重装备以及马匹只能是贵族或者富有骑士阶层。

    小个子洛夫把自己手中四个健壮男奴交给了老大和金毛,以便让他们在军队中生活能够更为舒适。

    当然,在这之前,小个子洛夫和伊格内修斯苦口婆心试图说服老大和金毛放弃让我跟着他们打算,可惜,在其他任何事情上都可以商量老大和金毛,唯有这件事,一点商量余地都没有。

    要么,我也跟去。

    要么,大家都不去。

    我在旁边听得直皱眉头,一头狼怎么可能跟到军营中去,我只怕还没走到营地门口,就被那些军人给逮住,然后剥皮吃肉了吧!

    在这件事情上,老大和金毛没有道理可讲。

    我能充分理解老大,他从以前开始,就很害怕我突然间失踪或者离开,每次在等待过程中都会狂躁不已,完全无法控制自己,只有在见到我时候,他才能冷静下来,我原本以为他变成人之后,能够稍微长进点,但是看这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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