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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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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周末的地球归来!
下期预告:
——汪汪,校花去哪儿?
一一黄金湖。TPS天瓶卫视,为本台吉样物雪雪积福!!
☆、第107章
秦修收到的匿名信上透露的黄金湖地点在华莲市,这也是王子琼之所以觉得这封信不靠谱的原因;阿彻刚开始也觉得这么高大上的湖应该在地球上某个人迹罕至的神秘之地才对;要真在国内;没道理这么多年都没人发现吧?
不过等真到了匿名信上提到的牛角村,就发现万事皆有可能。
他和秦修迷路了。
他们此刻正位于牛角村后的深山老林里;说是深山老林,但这林子其实看起来非常无害,阳光通透,绿树成荫,可能也正是因为这林子长得特别迷惑人,他和秦修才低估了其危险性。
阿彻想起之前他们到牛角村时导游小哥的话,不禁后悔不迭。
“那林子去不得,诡异得很,就前年,有个地质考察队来考察,整队的人进去,最后一个都没出来。”
牛角村是华莲原住民的聚居地,村里人特别淳朴,也特别容易相信这些神鬼奇谈,说起来那是眼神直溜寒气,叫人不寒而栗。
秦修盘腿坐在毯子上,端着茶喝了一口,出于礼貌,他只是听着并没做声,但是阿彻看得出他是不信的。导游小哥明显不愿意踏足那林子,秦修开多高的价他都不愿带路,说是怕出了人命付不起责任。
这只是原因其一,其二是因为这村里的人谁也没听说过这附近有湖泊,泉水溪水瀑布水塘倒是不少,只有几个老人含糊不清地提起曾经在那片鬼气森森的林子的方向看到过奇怪的光。匿名信地图上指的黄金湖的入口就在林子里,这样一来,他和秦修就更有数了,那林子再蹊跷,他们也非去不可。
他们分头去村子里挨家挨户找愿意带路的勇夫,最后在村子中央的小广场碰头时,仍是一无所获。秦修扫了一眼广场四周的屋子,阿彻听见啪啪啪连续关窗的声音。
难得北极熊也有点头疼,坐在集会广场的石阶上,一只手撑着额头长久地不发一语,但是眼神依然是不到黄河心不死的。阿彻正准备说要不咱们自力更生算了,眼光忽然一顿,广场不远处一栋吊脚楼上有一扇窗户竟然还敞着。
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正在窗口那儿探望,阿彻顺着女孩略痴迷的视线一路扭头看去。没错,那视线落在秦修身上,准头十足。
小姑娘名叫小苗,是村里猎户的女儿,穿着原住民特有的服装,腰上还别着一把小弯刀,小跑下广场时手腕脖子上的银饰叮叮咣咣的,一看就特别机灵。秦修没亏待她,给了小苗厚厚一匝人民币,不过阿彻看小苗帮他们带路时坐在路边休息就无聊地拿人民币来折纸鹤,看得出来,人家图的压根不是这个。
小苗带他们翻山越岭,抵达牛角村的边界,一行人眼前豁然开朗,一线瀑布从山涧坠落,阿彻望着大山间这片罕见的山清水秀的凹地,也不由觉得导游小哥未免太夸大其词,小苗告诉他们考察队就是来研究这片区域的,说是叫卡什么漏斗……
“喀斯特漏斗。”秦修补全了她。
“对,就是这个!”小女孩直道。
阿彻好奇:“这地形有什么来头啊。”
秦修边走边道:“喀斯特地貌简单说就是岩石被水侵蚀后形成的沟壑丛生的地形,所谓喀斯特漏斗就是地表被地下河长期侵蚀,形成坍塌,就有了这样的漏斗状地形……”
小苗抬头看着秦修的眼神即羞涩又崇拜,阿彻看了一眼秦修的背影,整个高挑俊美的样子,很符合少女们对白马王子的想象,他在后面偷偷笑了笑,觉得在小女孩面前维持着冰山造型,又有点放不开的秦修显得尤其可爱。
到了林子的边界,小苗还自告奋勇要领他们再进一程,被秦修拒绝了。这种时候秦修总是能拒绝得特别冷酷。小苗挺不情愿地转身离去,中途还回头顾盼了几下,秦修的视线一直关照着小姑娘直到对方规规矩矩走远,他们才动身步入林子里。
秦修在前面带路,阿彻四下打望,这林子一点也不像村里人描述的那么鬼气森森,阳光很通透,看上去和普通的保护林区没什么两样,可走了一个钟头,他老觉得哪里不对:“咱们不会迷路了吧?”
秦修走在前面,头也没回:“只要能看见太阳,人就不可能迷路。”
“太阳没了呢?”
“太阳没了还有星星,那就更不可能迷路。”
“我看昨晚月亮很大啊,你看得见星星吗?”反正我看不见……
“就算看不见星星,我们还有指南针,”秦修边走边掏出指南针看了看,现在是早上十点,指南针的指针当然是永远指着南方的,所以照指南针看,现在太阳的位置应该在……西南方?他低声骂了声“奸商”,把指南针封印进了背包。
“秦修……”沈彻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又怎么?”秦修皱眉转身,见卷毛青年蹲在地上,抬头一脸惊悚地看着他。
他倒回去低头一看,地上是一串脚印,只看了一眼他整个人就不好了——那是他们的脚印。
脚印在这个地方出现,说明他们一直在原地打转,这林子果然有问题。秦修看了看四周,当机立断:“我们先出去。”
照理说有脚印他们至少能沿路返回,可是怪就怪在这儿,当他们沿着脚印试图折返时,却发现脚印莫名断掉了,或者应当说,从脚印看起来,他们仿佛不是从林子入口的水沟进来的,而是突然空降进林子中央的。
乌云黑压压地飘过来,阿彻开始觉得有点毛骨悚然了。
秦修蹲下来仔细看地上的脚印,站起来,审视着脚印道:“没关系,这肯定是有原因的,我从来不信这世上有什么妖魔鬼怪。”
狗怪青年抖了抖两片耳朵:“……”
就在他们被困在林子里进退不能时,天公又不作美地下起了雨,两人只好先在树下避雨,秦修习惯性地拿相机拍了拍四周,希望能找出什么线索。就在这时,更诡异的事发生了。
阿彻见秦修低头查看照片,看着看着忽然猛地抬头看向前方,然后又埋下头似是在确认,那神情跟见了鬼似的。他正想问怎么了,秦修又举起相机朝同一个方向连拍了几张。
阿彻凑过去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凉气:“那棵树呢?!”就在他们正前方的巨大槐树,照片上竟然根本不存在!
两个人很是惊骇了一阵,谁都没有做声。不过秦修很快就镇定下来,看了眼身边还在目瞪口呆的卷毛青年:“怎么了?害怕了?”
阿彻眉头锁得死紧:“这太不符合情理了……”
“别人这么说我还能理解,你有什么资格做出这副表情?”秦修已经完全不在意了,淡淡地一挑眉,“你自己不就是个不符合情理的存在?”说罢朝一副“这么说也是啊”表情的狗青年举了举手里的单反相机,“既然数码产品比人眼看得更真实,那就有办法了。”
用相机探路这招很凑效,起码他们没有再走重复的路线,只是这样探起路来速度毕竟有限。入夜后阿彻选了处空地扎起帐篷,秦修一个人坐在不远处一块大岩石上,像在冥思苦想,雨淅淅沥沥很快就把他淋湿了。
帐篷是轻便型的,主要是方便背在身后,自然就不能和在塞伦盖蒂用的那种舒适的大帐篷相提并论,两个人挤在里面吃压缩饼干,胳膊都伸不开。
阿彻很费力地转了个身,问秦修:“你刚刚在琢磨什……汪!”
一大团白烟从帐篷下面噗地溢出去。秦修扭过头隔着肩膀瞄一眼身后一堆衣服里可怜巴拉的大金毛:“我琢磨的就是这个。”说完坐起来,将自己的睡袋挪到逼仄的帐篷中央,“不过至少我可以睡得舒服一点了。”
阿彻见秦修自顾自地躺下,双手枕在脑后睡得特别舒展,再看自己被挤到角落的睡袋……
秦修感到腰上一沉,半撑起身子看着把下巴搁在他腰上的狗东西:“你去睡袋里睡啊。”
大金毛不动,两只狗眼睛幽怨地瞅着他。
居然……萌萌的……秦修咳嗽一声:“你这样我晚上怎么翻身?”
大金毛这才抬起下巴,秦修正想说一声“乖”,就见卷毛大狗凑近了又趴下来,这次两只爪子都扒在他腰上,挂着舌头一副“那你就甭翻身了”的贱贱的样子。
真是贱贱的,不过,怎么说呢……唉,算了,秦修又躺了回去,忍受着肚子上又热又重的一团,这就是宠物的特权。
阿彻趴在秦修身上,还是失眠了将近十分钟。虽然勉强算是找到了探路的法子,但眼下他们还处于被困的阶段,林子里不见哪里有水,如果长期这样下去,他就无法保持人形。秦修试着用便携水袋装雨水,第二天一大早阿彻就跑出帐篷,跳起来咬下挂在树上的便携水袋,兴冲冲地往里瞅。
水袋里摇晃的两碗水默默倒映着大金毛一张苦逼的脸。
这样暂时就只能以狗的形态跟秦修上路了。第二天总体还算顺利,天放了晴,感觉好像一路深入了腹地;第三天天气继续见好,可惜还是没有找到地图上标注的小溪,阿彻不由开始怀疑这林子到底有多大;第四天,单反相机终于开始提示电量不足,他们带的食物和水也快见底了……
相机没电了,秦修只好靠手机的拍摄功能来探路,没熬过十二个小时电池也歇菜了。秦修看着电量告罄的手机摇摇头,这时卷二突然仰头冲他激动地叫起来。
秦修先有些不解,见卷二一个劲耸着耳朵给他看,立刻会意,竖起耳朵仔细听了一会儿,林子深处传来潺潺的水声。
“没错,既然眼睛靠不住,说不定耳朵鼻子能行。”找到省电的法子后秦修脸上难得浮现了亮色,蹲下来揉了揉大金毛,“靠你带路了。”
卷毛大狗掉头就往林子里跑。
明明听见水声就在附近的,可是转来转去总是差那么一点,阿彻自己也不明白,气喘吁吁地停下来左顾右盼。
秦修走上来,站在他旁边打量了一下林子四周,低头对他道:“这可能是因为你还看得见,就容易受林子的迷惑,要不然试试把眼睛闭起来?”
阿彻想想有道理,刚闭上眼睛,就感到什么东西绑在眼睛上,秦修居然把他眼睛给蒙住了,大金毛跳了两下抗议,这也太不信任人了!
“我不是不信任你,我是怕你会下意识睁开眼睛,那就前功尽弃了。”秦修扶着大金毛的脑袋,亲了一下气呼呼的狗嘴巴,“我爱你。”
虽然这前后词牛头不对马嘴的,但那一声“我爱你”的质量无疑是无敌性感的,沈二狗倏地就被玩傻掉了。
秦修笑着起身道:“我会在后面帮你看路,不会有蛇敢碰你一下的。”
阿彻就这么仿佛走在云端一般开始了寻路。不过秦修那所谓帮他看路的承诺真是一点不靠谱,他才走了不一会儿就一头撞在树干上,汪汪汪地回头抗议:“你不是说帮我看路吗?还说什么爱我,我就不该信你的花言巧语!”
秦修理由很充分:“因为我不能确定那是一棵树,万一你穿过去了呢。我只说帮你看蛇。”
“汪汪汪!汪汪汪汪!”
汪了半天秦修才一副做了天大让步的语气道:“好了,下次有树的时候我会先去摸摸。”
说是会先去摸摸,但是也不靠谱啊!阿彻还是碰了好几次壁,每次质问秦修,那家伙就说没来得及去摸,看他把狗鼻子一次次往树上戳,看他用爪子刨着鼻子上的泥巴和蚂蚁,那家伙肯定乐坏了!
阿彻不得不放慢脚步一点点地嗅,小心绕开树木。流水声越来越近,他一抬鼻子,终于迎面闻到泉水清澈的气息。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allqo姑娘的地雷!谢谢小年姑娘的地雷!谢谢大头姑娘的手榴弹!
今天的地球非常的安详!
TPS天瓶卫视,为本台吉祥物雪雪积福!!
☆、第108章
那是一条不过十来米宽的小溪;小溪两岸是林子的开阔地。按照地图上的标记,林子上游有两条这样的小溪,最后汇成一条;沿着随便那条往下游走都能通到黄金湖入口的方向。对阿彻来说;找到水就算成功了一半;一来他又顺利地变回了英俊无敌小麦卷青年,二来他们快要告罄的饮用水也有着落了。
那天他们在小溪边安营扎寨,这几天两个人都是啃压缩饼干;啃得都快吐了,一变回人形阿彻就找了根树杈,跳溪水里叉鱼去了。
秦修从帐篷里钻出来,夕阳西下;小麦卷光着背;挽着裤脚正在水里扑腾,他喊了声:“饼干还有最后一包,你吃不吃啊?”
沈彻手持树杈,弓着背双目炯炯地盯着水面下,手指在嘴边比了个噤声的动作。
秦修靠着帐篷,嘴里叼着饼干,含糊地道:“算了吧,你不可能抓到的。”眼珠又转了转,拿下饼干道,“要不然我来教你?”
在眼珠子转了转那白驹过隙的瞬间,其实秦先生脑海里掠过的是这样一幅画面——
你拿叉子的姿势不对,要像这样,挺胸……收腹……靠着我……很好……站在水里的姿势也不对,往后一点,提胯……腿靠着我……再靠紧点……
秦修猫儿一样眯着眼,霞光映照下的小麦色背影十分可口,小蛮腰一弯一伸,水光闪闪,很有嚼劲的样子……
阿彻刚觉得自己掌握到一点要领,就听见身后“哗啦”一声,回头一看,只见秦修一面向后脱掉白衬衫,一面连裤脚都不挽就径直走进水里。
“叉子给我,我示范给你看。”冰山美男裸身站在水中,神情依旧清冷高傲。
秦修就这么长身立于水中央,袒露在阳光下白皙的上身还映着一点波动的水光,合着清秀的面容和乌黑的头发,显得尤其天然不事雕琢,阿彻看得都走了神,不过走神以后又总有种怎么好像刻意在摆冰山POSE的感觉,一不小心瞄到秦修不动声色挺胸收腹的小动作,阿彻顿时觉得好笑:“你自己怎么不去掰一根?”
秦修闻言正中下怀,贴身就走到沈同学身后,声音低沉性感:“那我这么教你也成啊。”
哪晓得沈彻转身就把叉子递给他了。
北极熊皱着一张脸握着那根树杈。
十五分钟后。
阿彻从帐篷里钻出来,太阳都落得没边了,北极熊白皙纤瘦的背全湿透了,看起来非常惹人怜惜,在溪水里扑腾得比他还厉害。“饼干还有最后一块了,”他晃着手中的饼干,“你吃不吃啊?”
“啰嗦!”
阿彻看秦修抹去溅了一脸的水,咬着饼干得瑟道:“算了,你这样抓不到的,还是我来给你传授点经验吧。”
秦修豁然直起身,扭头冷冷地睨了他一眼,顺手就把树杈往水里一插,阿彻见那分明就是泄愤的动作,刚要喊“我好不容易找到这树杈你别打它主意啊”,就见秦修表情一愣,然后诧异地捞起树杈,阿彻看着树杈上扭动的肥肥的鳟鱼,呆若木鸡,有没有搞错这样都能叉中?!
虽然心里有点不服但不管怎样晚上就有烤鱼吃了,狗青年抖着耳朵晃着尾巴颠颠儿地跑过去,秦修侧头看他一眼,一脸冷傲地丢下一句“叉鱼有什么难的”,而后连叉带鱼扔回了水里。
阿彻都快跳起来了:“秦修!!”
冰山美男优雅地扶了扶头发,走上岸来,捞起衣服就进帐篷了。
阿彻扑进水里,好不容易摸到了树杈,但是上面的鱼已经没了。夜幕降临,不信邪的小麦卷还在水里折腾着。
天都黑了,根本不可能看得见,秦修抱着手臂站在小溪边:“瞎子摸鱼。”说完就掉头回去了。
沈瞎子气坏了,这家伙就是故意出来膈应他的,心说我今天还非抓到不可了!
秦修躺在帐篷里跷着二郎腿睡大觉,直到听见帐篷外“噗——咕噜”特别好玩的一声,跟有巨人在水里放了个屁似的,他睁开眼笑了笑,躺在帐篷里懒洋洋地喊:“卷二,回来吧,我不嫌弃你!”
沈金毛仰头浮在水面,四只爪子在水里狗刨着,鱼儿滑溜溜地从他爪下溜过,变成狗虽然是没法子拿树杈了,但也有别的优势,感到一群鱼在靠近,狗东西一猛子扎下头去,张口就咬住一条滑溜溜的小鱼。
阿彻得意极了,忙浮出水面,汪汪地冲帐篷喊:“秦修!我抓着——”
“噗通”,狗嘴一张开,鱼就一腾跃进水里,尾巴一摆像在说“谢谢傻逼”,眨眼游得老远。
秦修闻声钻出帐篷,见湿漉漉丑兮兮的大金毛大受打击地站在小溪边。
帐篷口,秦修用干毛巾擦着狗东西湿透的身子:“你刚刚在叫什么呢?”
阿彻心中一阵苦涩。
秦修也没多问,毛巾揪住一搓*的狗毛使劲一把拧干,就这样反反复复,阿彻感到先前还在滴水的身体在秦修的搓揉中渐渐暖和过来。
“我想象中找黄金湖的旅程比这更苦,更艰辛。”秦修说着,抬头看了一眼有些不解他何出此言的卷二,淡淡道,“所以我有心理准备。”
大狗歪着脑袋看着他,然后又摆正狗头:“汪!”我也有!
秦修笑着继续擦着狗毛:“其实现在这样子比我想象中好太多了,至少我不是一个人。”要是一个人在这鬼气森森的林子里走迷了路,饶是他胆子再大也不可能淡定得了,可是两个人就不一样了,如果身边的人碰巧是自己所爱的人,那真的就无畏了。就算一辈子走不出去,就算死,也是和这家伙在一起的,无畏这两个字,这么想想也挺简单的。“有时我也想,你凭什么非得陪我来受这份罪,连王子琼都不相信那个湖真的存在,沈彻,”秦修放下毛巾,直视着大金毛的眼睛,“你真的信吗?”
“汪汪!”我真信!
“跟你说个故事,是真人真事。听说过西班牙的史前洞穴壁画吗……啧,我问你干嘛啊,你肯定没听过,”秦修没理不高兴地咧着嘴的大金毛,边擦狗毛边道,“十九世纪的时候,一位律师和他的女儿在郊外探险时无意间发现了洞窟里精美绝伦的壁画,这些壁画画在离地面很高的洞穴顶部,壁画上画着奔跑的野马,受伤的野牛,灵巧的野鹿……姿态万千,飘逸非凡,律师先生和女儿提着油灯,被头顶梦幻般的画卷惊呆了……”
阿彻听秦修娓娓地讲起阿尔塔米拉洞穴壁画的故事,洞穴壁画的发现很快引起了考古学界的兴趣,然而这些洞窟属于距今两三万年的旧石器时代的史前人类,考古学界坚信那个时候的人类根本不可能具有如此高超的艺术水平,按照当时的理解,史前人类连温饱都无法解决,而这些壁画不仅要消耗大量的时间,也看不出有任何意义,那时所有人都认为这些画是律师先生假造的,人们辱骂攻击他,叫他骗子,直到二十多年后,当同样的壁画在欧洲其它国家被相继发现,人们才惊觉这是多么有价值的发现,而他们竟然冤枉了那位了不起的发现者二十多年。
阿彻听到这里彻底放心了,说这番话时秦修的眼神冷静而深邃,他并不是单纯幼稚毫无条件地相信自己的父亲。秦修是有自己信念和原则的人。洞穴壁画的故事让他相信世上凡事皆无绝对。
“好了!”秦修一口气拿走毛巾,“都干得差不多了,现在到最后一个环节了!”然后一双幽静的眸子噌地就亮起来。
毛巾包在尾巴上,秦修的手指隔着毛巾剥葱似地搓啊搓,阿彻难受得扭来扭去,愤愤地嗷着,我收回之前的话,你就是个幼稚鬼!
早上阿彻必须强迫自己早起,他要去溪边灌水袋,借助太阳光水袋也得三个多钟头才能勉强达到能变身的热度。可是好不容易等到能冲澡了,哪知才冲了一会儿水就没了,狗东西仰着头看着挂在枝头依旧沉甸甸的水袋纳闷,又跳起来扑了几下,水袋明显是满着的啊。
秦修在收拾帐篷,平常这个时候沈彻早就冲完澡过来帮他了,这会儿还没来,他纳闷地起身,这才望见沈彻提着水袋走过来。
秦修皱眉:“你又把水袋灌满了?明天要用明天再灌好了。”好几公斤呢,背着不累啊。
沈彻表情略纠结地低头看了一眼重重的水袋:“……我们可能有鱼吃了。”
澡冲到中途之所以会没水,是因为出水口被堵住了,阿彻把袋子弄下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居然有一条鱼,毫无疑问是在灌水时一不小心从注水口溜进去的。有鱼吃当然是好事,但问题在于……
两个人打开水袋往里瞧——
好丑的鱼……
这是一条和沙丁鱼差不多大小的鱼,估计是被太阳能热水袋给烤晕过去了,不过胸口的鳍还在扇动,肚子还没翻过来,说明还活着。秦修把鱼拎起来看了看,瞧不出是什么品种,更想不通这淡水里的鱼怎么能长这么丑,嘴大得像只漏斗,一排锯齿样的牙齿看着怪耍亲臃实孟竦屏芏灾且惶醭云鹄聪嗟笨佳橛缕挠恪�
这种长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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