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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色弥撒-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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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很正常,艾尔。”父亲毫不在意,他揉着我的脑袋说:“你见过拉斐诺夫人么?她也是黑发。”
父亲的话让我感到安心。
我想,比起母亲,我还是更爱父亲。
佛洛帕费山庄并不远,要是没什么意外的话,只需要几天的路程。
我们在马车上待了两天,之后在一间小村的旅馆住宿。这旅程还是非常愉快的,母亲偶尔还是会和父亲拌嘴,不过她看起来心情很好,至少她不会拒绝父亲的索吻。
旅馆的管理员沃斯老爹是个爱喝酒的老先生,最重要的是,他有一条狗。
喔——那条狗长得简直和老科比一模一样。
沃斯老爹揉着它的脑袋,说:“大副,打个招呼。”它就像老科比一样地吠了起来,我蹲下来抱住了它,扭过头喊着:“父亲,快看看科比!”
父亲正忙着拿行李,母亲拿着绸扇站着,皱着眉头。我想,他们也许又要吵架了。
我放下了科比。沃斯老爹向我强调:“这孩子是大副,是不是?”他踢了踢科比。
科比呜地发出抗议,我相信它比较喜欢我为它取的名字。
“来帮忙吧,艾维斯摩尔!”父亲对着我喊道。
“好的!”我跑了过去。
那一年的春天,是我第一次离开巴黎。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一个春天还意味着什么。
我长久地遗忘了这段记忆,而当我终于想起来的时候,我的时间已经永远地停止了。
血色弥撒第二回
冰冷的枪口对着我,但是在最后一刻,摩根? 柏金失手了。
我的父亲抖了一下手,他的子弹儿打偏了,只在我的脸颊划开了一道血痕。
梅米娅曾经骄傲地告诉我,柏金的每一位伯爵,都是非常优秀的狙击手。这是血脉的神奇之处,据说父亲第一次狩猎,就能准确地打中一只正在奔跑的梅花鹿。
我看着脸色吓人的父亲,他在黑夜之中喘着气,蓝色的双眼蓄满了水,慢慢地从眼窝流下。
“父亲……”我叫他。他震动了一下,枪支从他的手里滑了下来,砸在泥里。
“不、不是的……艾尔……”父亲难过地捂着额头,他看起来很痛苦。
我想站起来抓住他,但是在那之前,父亲像是逃走一样地跳回了马车。
“父亲——!”
他看也不看我一眼,高高地举起了马鞭。我艰难地爬了起来想追上他,但是他并没有给我这个机会。
“父亲——!父亲!”
我在后面追着马车,拔尖声音叫唤着他,好让父亲想起我。一直到马车从我的眼前消失了,我被石子绊倒在地上,狼狈地滚了一圈。
我的手心被划破了,鞋掉了一只,头发乱糟糟的。
冰冷的夜风刮过我的脸,我看着黑蒙蒙地前方,强忍着泪不死心地又叫了一声:“父亲……”
回应我的只有树叶沙沙的声音,还有那模糊的余音。
当我抬起头环顾周遭的时候,我才发现自己身处在陌生偏僻的地方。狭窄的林道两边是黑幽幽的松树林,前后的路都看不见尽头,仿佛不论哪一条都是通往黑暗的道路。
我颤抖地从地上爬了起来,用破开的袖子擦了眼睛。
也许我应该待在原来的地方,父亲会回来接我的——我这么告诉我自己。
他是气坏了,等到他发现他不小心扔下我的时候,就会回来把我接走。
噢,一定是这样的!
初春的夜晚十分寒冷,我哆嗦着站直了。寒风几乎要冻僵了我的脖子,但是我不能闭上眼缩在角落,尽管这会使我温暖一些。我必须紧盯着前头,这样才不会遗漏什么。
但是父亲把我遗忘在一个可怕的地方。
那黑色的松树林就像是可怕的巨兽,随风摇摆的时候,发出一声声由远而近的嚎叫。偶尔会传来什么东西拍动翅膀的声音,那听起来不像是乌鸦,也许是猫头鹰?
我脸上的血止住了,它们滴在了我的领子上。
“唧唧——”
我蓦地抬起头,却看见了树林中,好几只泛着微光的红色眼睛!
“啊!”我吓得往旁边退了几步,它们就像是嘲笑我似的又发出了叫声。那听起来很恐怖——天哪。我并不是个胆小的孩子,任何人都这么说,但是那些东西发出的声音诡异难听,我似乎能看到它们尖锐的牙。
在我退后的时候,它们振起了双翅,那就像是恶魔的羽翼。
“不!”
我恐惧地向前跑,它们从后面追赶了过来,有几只飞过我的头顶,我两只手笨拙地挥动着,想吓退它们,但是这一点用处都没有。
我扑倒在地上,身后传来了痛楚。这简直太可怕了,它们正在咬我!我疯狂地尖叫着爬了起来,它们像是玩弄我一样地啄咬着我。
在那一瞬间,我睁大眼看着前头。
那里传来了马蹄声,还有一丝光亮——哦!一定是父亲回来了!
“父亲……!”我欣喜若狂地张开手,踉跄地抬起腿走向前方。
两只黑色的骏马闯入了我的视线,快速地奔了过来,溅起了泥泞。
在昏迷之前,我听见了刺耳的叫声。
那时候,我的双手紧紧攥着母亲的戒指。
我想,我绝对不能把它给弄丢了,这看起来是很重要的东西,之前父亲时常要母亲收好它,但是母亲说,美丽的宝石就要大方地让所有人欣赏。
父亲会问,也包括妳么?亲爱的。
母亲挑起眉毛,哦,你在吃醋么?摩根。
……那就像是梦一样。
◆◇◆
在美梦之后,没有什么比醒来后发现它只是梦,更能令人感到难受。
我睁开眼看清眼前的一切。
我想,我并不是在柏金老宅里。至少,我坚信柏金夫人不会在屋子里点上玫瑰熏香,她曾经厌恶地说过,那个味道非常使人作呕。
不过也许是因为母亲很喜欢玫瑰香味的缘故,也说不定。
我抬起了两手,那里用绷带包了起来,还擦了药。我闻到一股奇异的药味,但是,那并不难闻。
我碰了碰柔软的床垫,还有绒毛毯子。我爬下了床,走到窗边。暖的晨光从窗外探了进来,驱赶了我身上的寒冷。
“哦,亲王——不,公爵大人,您起得真早。不过我想那孩子……”
门忽然被推开来,那站在前面的、矮个子的男人叫了一声,用手掩住了眼睛。我像是干了坏事一样,快速地把窗帷给拉上。
“噢!”那个矮个子男人用袖子擦了擦汗,然后抬起光秃秃的脑袋看着我。
“那孩子……”他转回头,对后面的人说:“醒过来了,阁下。”
我快速地跑回床上,拉起了毯子。
我听见矮个子男人继续说:“而且很精神,阁下。”
矮个子男人似乎向我走了过来,他掀开了毯子。我抬起眼睛看着他,矮个子男人堆着讨人厌的笑,“闻起来也很美味,阁下。”
我不明白他的话,但是他身后的那位阁下成功地让他闭嘴了。镶着宝石的金银色杖子轻轻地移动到矮个子男人的脸颊边。那矮先生显然吓了一跳,他迟钝地向旁边退了两步,然后像是无奈地摸了摸光滑的脑袋。
我看着那金色的手杖慢慢伸了进来,在把我吓到之前,轻轻地勾起了毯子。
他银色的长发柔软地挂在耳后,装束是低调的黑色,不过让人感觉华丽。也许是长相的关系,他很英俊——不,也许应该说漂亮,我认为。
他是我见过最漂亮的人,就像是图本圣经里的大天使画像。
他的皮肤很白皙,看起来很冰凉,蓝色的眼睛注视着我。
“这里……是佛洛帕费庄园么?”我迟疑地问他。
“不是,孩子。”他的回答让我微微地楞神。
矮个子男人插话道:“哦,小朋友,那里离这地方还有一段距离、不小的距离。”
“……那这是什么地方?”
矮先生像是唱歌一样地晃着脑袋,快速地应道:“这里是——”
“是幢小别墅,没什么特别的名字。”我面前的男人轻轻为我拉开了毯子,他移动到了床边坐了下来 ,戴着白手套的手拂开我额前的乱发。
他语气温和地说:“我是这里的主人,孩子。”
他坐下来的时候,我挪了挪位置,缩起了腿两手抱着。我看着他,过了一会儿之后,才小声地说:“我叫艾维斯摩尔?柏金,先生。”
“……哦,天!”
矮个子先生差点发出了怪叫——只是差一点,因为他尊敬的阁下把目光转向了他。
我望着这位大人,看进了他海蓝色的眸子。
“这有什么不妥么?”我的声音听起来很嘶哑。
他笑了一下。这很难看出来,他的嘴角像是轻轻弯了起来,我想他是在笑。
“并没有。”他的手背拂过我脸颊上的伤痕,那里贴上了柔软的棉花。“这是个好名字。”他轻声地赞美。
门口传来了敲门声,一个像是管家的老太太带着女仆走了进来,一同进来的,还有烤面包的香味。
“哦,他已经醒过来了。”
老太太走了过来,她的声音就和面容一样老迈,不过话语之中充满了活力。“那就来用一点东西吧,艾薇儿。”
名叫艾薇儿的女仆把托盘放了下来,矮个子先生凑了过来,大鼻子动了动,然后夸张地退后一步,嚷着:“是大蒜!”
“老奥纳。”我身边的阁下站了起来,他温和地吩咐:“替我照顾好他。”他回头看着我,用一贯温和的语气说:“你可以放心地待在这里。”
“这没问题,大人。”老奥纳走过来执起我的手,她慈祥地微笑:“是个标致的孩子,他会比镇上的野孩子更有教养。”
“会的,他看起来也很喜欢钻被窝,老奥纳。”矮个子先生捏着鼻子补充说。
老奥纳轻轻拍着我的手,她满是皱褶的手掌使我想起了柏金夫人。但是她们完全不一样。
柏金夫人不会说我标致,更不会碰我的手。
她甚至从来没有抱过我。
◆◇◆
我在这地方待了下来。
那几天,我知道了一些事情——比如,怕大蒜的矮个子先生名叫费伯伦。还有,这里一点也不小,它用于足以被称为庄园的大面积,靠近这里的是一个名叫莰波娜的小镇子。
老奥纳说我是个幸运的孩子。
公爵并不常来这里,但是他在前往这里的路上,刚好遇见我了。
“他发了善心。”老奥纳梳理着我的黑发,微笑地说:“塞勒斯汀大人对你非常宽容,孩子。”
这里很多人,估计有五、六十个仆人,不过要是费伯伦不在,就会显得十分安静。
下人一般都不说话,他们看起来都在忙碌地做着各自的事情。愿意和我说话的只有费伯伦和老奥纳,还有塞勒斯汀公爵。
庄园的周围都种满了玫瑰花,也许还有一些百合,但是被一大片的红色所淹没了。老奥纳会用剪子把玫瑰花剪下来,然后混在茶里,那虽然闻起来很香,不过尝起来味道十分特殊。
我时常会看着庄园的大门,费伯伦警告我一步也不可以踏出去。他说,那条路上时常有野狼出没,它们能在一瞬间把我撕碎。
除了前几天,之后我只有在晚餐的时候,才能看见塞勒斯汀公爵。
公爵并不多话,他坐在长餐桌的尽头,沉默地陪我吃完东西——他什么也不吃,光喝酒,但是他从来都不醉。
星期六的晚上,我放下刀叉的时候,问他:“公爵,你不饿么?”
公爵摇了摇酒杯,确切地回答我:“并不会,孩子。”
“但是你没有吃东西。”我小声地说。
“有的。”塞勒斯汀公爵呷了一口酒,微笑地轻声说:“我有的,在你睡着的时候。”
沉默了一阵子之后,我问他:“佛洛帕费庄园离这里很远么?”
“不会,但是有一段距离。”他回答了和费伯伦差不多的话。
“哦,公爵,我能到莰波娜的街上看看么?”我很快地接道:“跟老奥纳一起。”
塞勒斯汀公爵看了我一会儿,这使我的心口怦怦跳了起来,有些不安地揪紧了餐巾。公爵放下了酒杯,两只手交叠在一起。
我又补充了一句,“明天是礼拜天,公爵。”
“我不信教。”公爵站了起来,他听起来并没有动怒,只是离开了餐桌。我也跟着站了起来,但是公爵回过头看着我,指示说:“把食物吃完吧,要不然你没办法长大,孩子。”
隔天早上,老奥纳和艾薇儿都换了衣服,戴上了斗篷和帽子。老奥纳牵起我的手,温柔地点了点我的鼻子,“艾维斯摩尔,快点准备。”
我没想到公爵真的答应让我到莰波娜逛逛,老奥纳告诉我那里并不远,大约是三十分钟的路程,连马车都不需要。
老奥纳和艾薇儿撑开了伞,早上的日头并不强烈,不过她们看起来并不享受阳光。老奥纳还行,艾薇儿一直拿出手帕擦汗,用白色的斗篷把自己包得密不透风。
“这是折磨。”艾薇儿摇头呢喃。老奥纳笑着说:“噢,妳看看艾维斯摩尔。”
我走在最前头,像只猴子一样地蹦蹦跳跳——费伯伦是个大骗子,这路上一头狼也没有,走下坡的时候,还能看见好些个女孩拿着装衣服的篮子。
老奥纳解释说:“这里有一条小河。”
“看,莰波娜的一群野孩子。”艾薇儿扬了扬下颚。她指的是从后方跑来的一群小孩子,他们的穿着随便,动作无礼地去拉扯女士的裙摆。篮子打翻了,女孩尖叫着抡起棍子追打他们,但是他们笑着躲开了,像一阵风一样地跑个没影。
莰波娜是个小地方,它只有几间小铺子和酒馆,镇民偶尔会往我们投来视线,多数人都认得老奥纳,不过他们除了点头之外,并没有做什么交谈。
小镇里有一间教堂。
老奥纳把我放在外头,她亲切地推着我说:“快进去吧,他们还在做祷告。”
艾薇儿拉紧了斗篷,“亲爱的艾维斯摩尔,你赶紧吧,我快受不了了。”
那时候,一阵马蹄声拉走了我的注意,我别开眼去看。
那是一辆马车,刚好在转角的地方,让我没办法瞧清座上的人。
但是我的脚动了起来。
“父、父亲……!”我听见我的声音说。
我往那个方向跑了过去,拔高了声音喊着:“……父亲!父亲!!”
“艾维斯摩尔!”我听见有人在后头叫着我,但是这远没有前方的马车来得清晰、深刻。
父亲——
『哦,艾尔,你是个好孩子。』
『把你的奶酪让给科比吧,艾尔,你是个绅士,对不对?』
『奶奶是爱你的,艾尔。你是我的孩子,我爱你,艾尔。』
『鬼知道你的父亲是谁!黑发黑眼的杂种!你的父亲是肮脏的阿拉伯人,或者是波希米亚人?!』
『你和你的母亲愚弄了我!你们都把我当成傻子,把我当成没用的家伙……妈妈还把我当成孩子,丽里也看轻我……你也在轻视我,艾维斯摩尔!』
枪声在我耳边响了起来。
“父亲——!!”我尖锐地叫着。
血色弥撒第三回
我醒来的时候,红色的日落笼罩了整个莰波娜,还有这片庄园。
在满目的殷红之中,我看见了一抹清冷的银色,还听见了费伯伦在房间里踱步的声音。
“他突然昏倒了,所有人吓坏了。”费伯伦也许正在滑稽地在比手划脚:“谁也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他叫了声父亲,然后就冲到路上去了——人类孩子的脑子就是块软棉膏,轻易地就能被畜生给踩碎了。”
“哦!亲王、不,公爵,我不是在诅咒他。”
“这很奇怪……也许不能留下他……父亲?他父亲是……”
费伯伦的声音渐渐地模糊了起来,我听见门合上的声音。
铿的一声,好像把一切都阻隔了。
塞勒斯汀公爵在房间里,我躺在床上,直到他走过来的时候,才把他的面目看清楚了。
公爵把银发扎成了一束,搁在脑后,这使他看起来更加地年轻,好像只比父亲大一些。
父亲,噢,父亲……
公爵就像之前那样,在床边坐了下来。我想拉上毯子,但是他戴着白手套的手阻扰了我。那只手挡在我的面前,摊开来。
掌心中央,有一枚镶着黑色宝石的戒指。
“你遗忘它了,孩子。”公爵在我耳边轻轻地说。
“……我没有。”我试图辩解,公爵像是在耍戏法一样地把手一握,再摊开的时候,戒指就消失了。
我望向他。公爵的眼睛像是混杂了其他的颜色,看起来有些浑浊阴暗,不过也许那是我的倒影。
仿佛过了很久,外头全暗下来了。床边雕柱上镶着的那会发亮的宝石起了作用,它发出了微弱的光芒。
“摩根?柏金,”我看着他,想起了梅米娅太太说故事的方式。“还有丽里,丽里?罗格娜?安利非……”
公爵微微地垂着头,他看着我,认真地听起了故事。
“摩根是个英俊的绅士,他是个伯爵,真正的伯爵。丽里也是个具有魅力的美丽女孩儿,他们在一场舞会里邂逅了、相爱了……”我组织着话语,冷静地叙述。
“他们住在了柏金老宅里,那是个富有历史的老旧址。他们和柏金夫人住在一块儿,那是一个严肃的老奶奶。但是,摩根和丽里还是过得很快活,他们都爱着对方。”
我看着还绑着绷带的手心,“他们很快有了孩子。但是,这一切都有了变化。”
“那是个黑发黑眼的男孩……柏金的每一位孩子,都是金发蓝眼的法兰克贵族。丽里也有一头美丽的金发,他们的家族里从来没出现过黑发黑眼的人。”
“这很奇怪,毫无道理。”我说:“不过,摩根说,那是他的孩子。他爱他,他在他出生的时候,养了科比。”
我转头向公爵解释,“是一条狗。”
“他们成了一家人。”我告诉他:“那十三年、不,是十四年,他们很幸福。后来,丽里怀了第二个孩子,摩根决定带着他们,一起到佛洛帕费庄园住下来——那里很宁静,是个能让孩子出生的好地方。”
我安静了下来,公爵并没有催促我说下去。
我想了一阵子,告诉他结局:“他们抵达了那个地方。那是个迷人的处所,院子里种满了花卉,亲切的仆人帮忙打理着这一切。然后,到秋天的时候,丽里生下了孩子……哦,应该是个女孩儿,最好是金发蓝眼,可以叫她温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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