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生存指南害死人-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她开始造神!
  
  这是一项难度极大的工程,她需要制造出全新的物种,并且赋予他们智慧和创造能力。她以自己为蓝本,失败了无数次,再从错误中寻找经验,终于造出一个与她能力相同的女神。
  
  但生命的神奇之处就在于无法控制,命运不会轻易受人摆布!
  
  女神的复制品谦卑地学习着,不断强大,终有一天,她不再满足于只做默默无闻的影子,她要成为真正的造物主,变成孕育一切的主神。
  
  有了目标,接下来就是付诸行动,她在漫长的岁月中积累力量,一举爆发。
  
  那是一场大战,女神惨败,被自己的复制品取而代之。夺取地位的复制者开始大量制造生命,并给予他们残忍好战的天性,仅仅是因为她认为优胜劣汰应该是衡量生物是否该活下去的唯一准则。世界变得一团糟,战争、灾难、饥饿、死亡接踵而至。其他三位造物主无法视而不见,他们联合起来,向复制者宣战。
  
  战争以复制者失败告终,但她的力量太强大,就连其他造物主联手也无法将其杀死,只能把她禁锢在地底深处,被滚烫的熔岩包围。
  
  之后,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再次发生,造物主们将世上的生物分为三份,并且制造了三个位面世界——表世界,里世界和镜像世界,每人统治一位面,互不干涉。表世界也就是人类所居住的地球,发展科技,工农业,有秩序,但也有黑暗生物存在;里世界为魔法世界,龙族和半神是世界的主导者;镜像世界则是蛮荒地带,传说中那些不该存在的生物都生活在哪里;三个世界无法互通,但造物主有能力将其他位面的生物拉到自己的管辖范围。
  
  “所以我们现在是在镜像世界?”何泉咽了咽口水,心跳加速,总觉得自己来到十分了不起的神秘地带。
  
  “是哒,不过我们所在的岛屿只是镜像世界的一小部分而已,再远的地方连我也没深入过,不知还有什么。”狗斜眼看他,有点不理解:“我说你怎么热血沸腾起来了,普通人听到这么荒唐的世界发展史不是应该呲之以鼻,完全不信,要么就吓得尿裤子,想回家,为啥你脸上就挂着我要征服世界四个大字啊!”
  
  咦?有这么明显?
  
  何泉摸摸下巴,嘴角的幅度一如既往,面色平静,应该看不出息怒才对。但自从和狗在一起,他热闹的内心世界总是被揭穿。
  
  “反正在你变强以前,我是不会离开海岸线的。”狗对此十分坚持:“根据你的身体素质,我估计变强的过程起码二十年,你做好被我操练到死的准备。”
  
  二十年……
  
  我都45岁了!
  
  也许是看出他的顾虑,狗又说:“所以你要克服心理障碍,吃点补品。人鱼的肉和内脏能延缓衰老,增加寿命,虽然无法做到长生不老,但是多活三五百年很简单。这么多年,足够你学习宇宙万物,了解自然生态。即使没有我,也能在危机四伏的世界独立生活下去。”
  
  “说得你马上要离开一样。”他勉强笑了一下,有点僵硬,显然不喜欢这段对话。
  
  “我不会丢下你的。”狗垂目,又说:“永远。”
  
  堤丰的目光变得深邃,漆黑的眸子中有些复杂的情绪,何泉不明白那种悲伤从何而来,可是让他也跟着难受。因为想赶快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对话,于是又挑了个问题:“这个岛有名字吗?”
  
  “Tartarus。”堤丰吐出一个单词,又翻译成中文:“塔耳塔罗斯,也叫地狱。”
  
  “神话传说里人死后下的地狱?”新的问题。
  
  “不太一样,以后再告诉你具体的事。”狗结束问答模式,开始朝森林深处进发。他走得很快,不到一小时,跟在后面的何泉的速度明显慢下来。他携带太多工具,又走不惯崎岖不平的泥地,体力消耗得很快。堤丰走几步就得停下来等他一会,干脆趴下来,用尾巴做了个邀请的动作:“上来吧,我驮你。”
  
  “我很重。”他不是瘦弱纤细形的,又带着这么多东西,怎么可能骑到狗身上。
  
  “两三吨重的岩石我都推得动,何况你。少磨磨唧唧的,快点上来,我迫不及待想吃串烧鹿肉。”提到吃,狗再次神采飞扬,背着何泉风驰电掣朝目的地奔去。
  
  背上那个抱住他的脖子,把头贴在毛茸茸的后脑上想,这么能跑,早点带上他不就得了,居然花这么多时间步行。随后又得瑟,骑狗还挺爽,挺霸气的。当然这些内心小剧场绝对不能给堤丰知道,不然按照贱狗的尿性,绝对把他摔下来还要补几脚!
  
  半小时后,树木渐渐稀少,视野越来越开阔。堤丰一个猛冲,跃出森林,奔向一片只有灌木的草原:“这里是大脚鹿的栖息地,运气好的话,今天可以满载而归。这种鹿体型巨大,攻击性很强,所以不能捕杀成年鹿,有一定危险性。等会我教你怎么用泰坦蜘蛛丝做陷阱,做好后,我去驱逐鹿群,把落单的幼鹿赶到陷阱处,你只要负责拉起活套就行。”
  
  狗详细解说陷阱的原理,然后找最佳地理位置。何泉按照他说的,在适合放置陷阱的树木间来回安置打好活套丝线,最后把线头拴在木棒上。
  
  “千万记住不要用手拉蜘蛛丝,幼鹿挣扎的力气太大有可能把你的手掌割破甚至勒断。”出发前,堤丰反复交代注意事项:“要是没套住不可以去追,也不要轻举妄动,放跑也没关系,再来就可以了。我现在去赶鹿,你注意安全。”




☆、爷的初吻

  
  何泉怕添乱,当然是提丰吩咐什么就做什么,不敢轻举妄动。
  
  那边,狗跑得没影,过了好久才赶着一群鹿从河滩冲出来。
  
  成年大脚鹿的体型堪比大象,成群结队奔跑时声音如雷,扬起漫天尘土,连地面都在震动。普通人哪见过这种场面,早吓傻了。何泉绷紧皮肤,远远看着庞然大物浑身冒汗,手滑得几乎拉不住绳头。
  
  践踏声在空旷的草原上传了很远,钻进他的耳朵,他知道堤丰不会让自己受伤或落入危险境地,可是看着比非洲野牛迁徙还壮观的震撼场景,说不恐惧不激动不感慨万分是骗人的。但他又很向往如此刺激的经历,恨不得把眼前的一切都装在脑海里,等下次真的要死的时候也好有个像样的人生走马灯!
  
  远方,鹿群在河谷一带打转,不断变换队形,它们有自己的防御体系。
  
  这些巨大的生物会把老弱病残护在中心,由雌性守护,最外面的包围圈则是成年雄性。雄鹿的身躯庞大,犄角像弯刀一般锋利,力量非比寻常,动作却不受可观体重的影响,奔跑跳跃十分轻盈。它们交错奔跑,不让敌人靠近危害族群。
  
  狗跑得够快了,但它追不上单体的鹿,好在鹿群要顾及行动较慢的幼崽,整体移动速度变慢,才露出破绽有可乘之机。堤丰看似杂乱无章地横冲直撞,却有深思熟虑的路线,边跑边喷火,把鹿群的防御阵型打乱。混乱中,一只幼鹿跟母亲走散,被挤到雄鹿的防御圈外。它找不到方向,跟不上大部队的脚步,最后落单。堤丰见时机成熟,几个大火球把鹿群逼退到河谷,然后赶着小鹿朝陷阱奔来。
  
  来了!
  
  何泉咽了咽口水,双手握住木棒,蓄势待发。
  
  不一会,小鹿靠近陷阱群,可它不知道是本能察觉到危险还是什么原因,身子倾斜,转了个直角又朝别的地方逃。堤丰跟在后面猛追,有好几次完全可以扑上去咬断猎物的脖子,但他没有,只是费尽心力把鹿往陷阱赶。一次不成功就试第二次,终于让鹿跨进陷阱区域。
  
  何泉明白,狗这么煞费苦心完全是为了锻炼自己。怕他心软,怕他下不了手杀生,怕他没办法在弱肉强食的世界活下去,所以要来一次近距离的死亡,现身说法什么是优胜劣汰,什么叫自然法则。心意是好的,可他哪有这么圣母啊,一个从杂役干起的中餐厨师,不会杀鸡鸭鱼猪牛羊还得了!
  
  所以他看准时机,开启陷阱机关时一点犹豫也没有。
  
  急速奔跑的小鹿忽然踩中陷阱,引发连锁反应,另外三只蹄子也被强韧的丝线缠住。因为惯性,它猛地摔倒,胡乱挣扎着想站起来,但丝线紧紧牵制它的行动,最后成了瓮中之鳖。鹿发出哀叫,湿润的大眼睛里流出恐惧的泪水,远处的母鹿的哀啼遥相呼应,实在可怜。
  
  猎物被套牢,提丰才走过来,满脸严肃地看着何泉:“你杀,还是让我咬死它再咬死它妈妈?”
  
  护犊是动物的天性,幼崽被擒,母鹿不顾一切独自冲出鹿群,想靠自己的力量夺回孩子。生死离别的场景惨烈,母爱和幼崽的泪水让何泉犹豫半天,他知道只要说一句放了它们吧,狗就会放手然后去抓其他可以吃的东西,但他也知道狗在等他下决心,迈出跨进这个世界食物链的第一步。这里不是地球,他也不再是个只知道工作的普通人,在危机四伏的世界,不能永远靠别人保护,连最基本的生存法则都学不会!
  
  所以他抽出放血刀,一下切断小鹿的气管。几秒后鹿停止挣扎。堤丰用火球赶走母鹿,蹲在尸体旁边检查伤口:“一刀毙命,没有痛苦,看来你很仁慈。”
  
  “没必要折磨猎物,这是对生命的敬畏。”何泉低头,耳朵里还回荡着母鹿的凄惨的叫声,难免有点不舒服。
  
  “知道尊敬对手,很好。通常情况下我不捕捉幼崽,不过今天是个例外,因为你暂时还没有办法抓捕成年雄鹿,而我需要你亲手宰杀猎物。”狗知道这么做有点残忍,但跑不过最快猎豹的羚羊,和追不上最慢羚羊的猎豹都会被残忍的大自然淘汰。既然要在充满未知生物的岛屿生活,无论如何要让对方明白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狗在尸体旁低语,似乎是祈祷文之类的东西,然后说:“你能如此果断没有犹豫地下手,我很欣慰,但夺取其他生物的性命并不值得嘉许,所以也不鼓励你以此为乐。”
  
  不是你让我杀的吗!
  
  何泉微微皱眉,不懂这番话的用意,难道他看起来像变态杀人狂?
  
  “我希望你保持善良的内心,力所能及的的好事多做,但不要不衡量自身力量就同情心泛滥。多想想自己有多大本事,能否负担你的善意。”话锋一转,堤丰继续说教:“我需要你勇敢果断,能攻击可自保思维敏捷,但不能沉醉在鲜血的刺激中,虽然我不认为你会变成连环杀手,不过刀子捅多了总会生出点欲罢不能的刺激来。丑话说在前头,我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一旦得到力量就抛弃本心沦为欲望的奴隶,被贪婪腐蚀,变得丑陋。所以,如果有一天你也开始丧心病狂,本大爷绝对会打烂你的屁股,让你下半辈子都只能趴着睡!”
  
  狗说这些时,虽然故意用了欢脱的语调,可是表情既脆弱又悲伤。他的目光穿越苍穹,好像在回忆什么,过了好久才说:“何泉,我希望你始终如一。”
  
  “好,不吃则不杀,不威胁到我的生命不杀。”站在狗的立场上思考,这样有利于理解他的高谈阔论。虽然后半段话不知所云,但这狗这么热爱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肯定不喜欢滥捕滥杀,顺着他的话说就是了:“不滥杀无辜,但也不手下留情。”
  
  “哈哈哈,差不多是这个意思。”堤丰用爪子扒拉猎物,说再不放血肉就有腥味了,催促快些处理。
  
  何泉摸着鹿皮柔韧有弹性,放血后开始剥皮,准备带回去备用。要安营扎寨长期生活下去,他们的工具太少,能利用的物资当然一点也不能浪费,不然也对不起牺牲生命供养他们的猎物。这个举动正和狗的心意,他满意地点头:“我教你的第一课不是杀戮,而是在这片天空下的每个生命都很伟大,值得我们敬畏。尊敬它们、感谢它们、感谢天底下所有的食材,没有这些食材我们就不能活下去。”
  
  提丰难得不犯贱不毒舌,说大道理时风把他身上的毛吹得立起来,有种正气凛然、光明磊落、气度不凡的感觉,也太帅气了点。
  
  砰!砰砰砰!
  
  该死的心脏又开始狂跳了,何泉手上不停,快速切割鹿肉的同时,暗地里却在调整呼吸,缓解疾风骤雨一般的悸动。真是疯了,一定是太久没见到同类才会让他觉得眼前这只狗那么可靠,是值得信赖的伙伴。可是,他真的是因为狗很帅气才那么激动?真的只是因为多了个好朋友而开心得胸腔里那个器官跳得几乎要心脏病发作?
  
  “妈的!”满脑子都是堤丰的各种画面,一不留神把腱子肉割坏了,没能完整取下来。
  
  “哎呦喂,这奇葩的刀工,你厨师证是花250块钱买来的吧。”贱狗眯着眼睛在旁边毒舌,笑得屁颠屁颠幸灾乐祸:“幸好本大爷对肉的切法不讲究,你顺着且横着切倒着切都行,反正都要吃到肚子里。”
  
  “腱子肉做卤味最好,可惜没材料,你要是能找点五香八角来就好了。”无视失误,何泉把鹿身上最好的部分都切下来,用宽大的树叶包好,再剔筋骨和脂肪,同样分门别类整理好。
  
  “喂,你别这么一本正经地岔开话题啊,还没告诉我你厨师证哪买的。”狗不放过任何一个奚落的机会,翘起尾巴绕过去,奸笑:“说嘛说嘛,我不会嘲笑你的,不就买个证吗,小爷我还买过驾照呢,就是没办法真的开车。”
  
  就算你的狗爪握得住方向盘,狗腿能踩得到油门和刹车吗?
  
  何泉胡思乱想,没注意堤丰凑得很近,近得能感觉一股热气,是狗的呼吸喷到脸上。太近了,心脏又是一阵猛跳,猛烈地收缩。他被奇异的感觉压得喘不过气,转头想把黏人的大狗推开,却不知怎么就凑准了天时地利人和,然后异常狗血地用自己的嘴碰了狗嘴!
  
  事出突然,他僵在原地,狗不知道是吓傻了还是惊呆了,也愣着。
  
  两人保持暧昧接触的姿势至少5秒,然后堤丰漂亮的大眼睛忽然决堤,变得泪汪汪的。豆大的泪珠咕噜噜往下滚,又用异常委屈可怜受伤心痛的表情瞪着始作俑者,然后爪子捂脸痛哭:“人家……人家的初吻就这样没有了……你个禽兽!”
  
  被一只狗骂禽兽!而且初吻是什么玩意啊!
  
  只是碰了一下嘴巴啊,这算啥初吻,舌头都没用上啊!
  
  何泉满头冷汗,疯狂吐槽了半天,刚想说点什么,狗不知是悲愤过度还是什么原因,竟然跳起来,嗖一声跑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人需要双更吗?




☆、爷的初吻

  人的速度无法和狗相比,用膝盖想也知道追不上,加上堤丰也不是第一次跑得无影无踪,不用担心,早晚会自己回来。何泉懒得管,继续处理难得的好食材。
  
  大脚鹿的肉质细腻,不但脂肪含量低,结缔组织也很少,触感绵实,刀刃下去不需要用力就能轻易片开,非常嫩滑。难得这么好的材料,手边却没有像样的炊具,不然两条小里脊切片下锅,用不着特别调料撒点盐就能做出鲜嫩无比的肉片汤,保证唇齿留香!
  
  何泉工作的餐厅最近半年开发了新产品,温体牛肉火锅。所谓温体牛,就是从宰杀到上桌不超过三小时的顶级牛肉,色泽和香味都与众不同,油花分布近乎完美,口感绝佳。所以即使价格贵得令人咋舌,人们还是趋之若鹜。他处理过好几次温体牛肉,但没有一次像现在这样新鲜,肉握在手中就有一种满足感,简直太棒了。
  
  职业之魂燃烧起来,何泉很快恢复状态,麻利地将鹿解体。
  
  完事后,他把剥下来的皮子卷好,其他部分搬运到不远处的水坑洗净,再用附近采来的叶子仔细裹起来,放到阴凉通风的地方。幼鹿体型不大,但肉的分量也有百来斤,他试了试,没办法一个人带走,只好原地等待堤丰。
  
  左等右等狗不回来,某位厨师看着处理好的肉技痒难耐。这么鲜嫩的食材要全部做成腌肉太可惜,至少先弄点什么花样下肚才能没有遗憾。
  
  虽然不知道大脚鹿和地球上的鹿有没有共同性,但从肉质来看,更适合炖煮熬汤,做些滋补的料理。但这需要锅具,徒手可没办法变出美味的炖物。始终是了无人烟的异世界,做什么都不太方便。
  
  正在发愁,忽然发现水坑底下生长着巨大的贝类,大小跟铁锅差不多,如果外壳能耐高温,那么完全可以当锅子来用。
  
  跟天方夜谭一样的想法,要是放在平时,何泉根本是呲之以鼻,但到了蛮荒之地,凡事有希望的事都应该试试。三两下脱了衣物,跳进水中慢慢下潜,摸到第一个贝壳后才发现重量惊人,加上在水中不方便使力,根本搬不上来。之后他浮上水面换气,再把蜘蛛丝带到水下绑在贝壳上,到岸上后连拉带拽,终于弄到一个战利品,同时累得够呛。
  
  短时间内大量出力,导致他躺在坑边累得喘气,随便观察四周的景色。老实说这水坑已经不能算水坑了,直径大约八米,深有三米,完全是个池塘。但和周围巨大的动植物比起来,它也就是一个小水坑。
  
  这个世界什么都很巨大,导致他看起来那么小……
  
  小常常跟弱搭档,何泉不喜欢这个词组,接着又想起狗用比大脚鹿小得多的身子追赶猎物,那么凶猛无畏——堤丰虽小,能量巨大!
  
  如果狗在,还能读他的内心的话,这时候一定来个旋转飞踢,大骂老子才不小,大爷我浑身上下都很大。想到堤丰各种犯贱的表情,何泉几乎瘫痪的面部出现发自内心的笑容,觉得认识这只狗真是太好了!
  
  不能躺在这里发霉,堤丰不在,难道就什么事也做不成了?不,绝不能成为这么没用,需要别人照顾的存在。打起精神,他决定到森林和草原接壤的矮树林转转,也许能有意外收获。狗吩咐过不要乱跑,所以他有分寸,知道往草原进发可能会遇到大脚鹿,走森林怕出现其他生物,不会走太远。但矮树林的环境一目了然,地形也便于逃生,问题应该不大。
  
  备好防身的刀,手持木棍开始探险。
  
  不过探险这个词有点不切实际,因为只有探没有险,一路平安无事,只有体型比较大的兔子和松树客串打酱油。
  
  何泉很快发现这个世界的生物有许多和地球重叠,撇开那些没见过的,认识的物种无论是外观、气味、质感都和记忆中熟悉的生物一模一样,他还大着胆子吃了几个草莓和樱桃,也没有任何不适。看来这里的植物和他原来生活的世界基本相同,区别就是体积更大,最少也有一倍的差距。
  
  另外,数量和种类都不少!
  
  矮树林中有许多针叶类树木,落叶铺在地面,厚厚的一层,夹杂着水汽和泥土的芬芳,是蘑菇生长的优质环境。加上无人采摘,这里遍地都是菌类,其中许多都是地球上有的无毒菌子。何泉像发现新大陆一般露出极大兴趣,沿路采摘认得的蘑菇,打算给狗做野山菌鹿肉火锅。
  
  菌类自然的鲜味能将肉的质量提升一个档次,而肉富含的美味油脂又能让菌子变得更加鲜美,所谓相辅相成,蘑菇炖肉简直是绝配。
  
  堤丰一定会喜欢!
  
  不过狗很能吃,那么小小嫩嫩的几朵肯定不够他填饱肚子,何泉就寻思这里能生长蘑菇,也许会有块茎类植物,于是留神寻找,哪怕是地瓜山药土豆红薯都可以,希望能找到富含淀粉的东西。转了半天,主食没找着,倒是在几块巨石中间的稀薄土壤中找到一些花椒。
  
  开始还不太敢确定,因为这玩意个头有蚕豆那么大,而且是粉红色。但他揉碎了叶子一闻,立刻被鲜麻的气味征服,果然是花椒。调味品能增加食材的风味,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他连枝带叶采了许多。
  
  接着没走几步,发现罗勒。罗勒又叫七里香,学名九层塔,是西餐中常用的调料,和番茄是完美搭档,味道清新宜人,最适合凉拌和做汤。
  
  “没想到这里和地球的环境这么相似,而且植物都无视环境和季节,集中生长在一处。”感叹大自然的神奇,同时也感谢这些食材,何泉怀着感恩的心收集了满满一背包宝贝。准备原路返回时又找到两棵高大的柠檬树,树上结着柚子大小的柠檬,金灿灿的,香气宜人。要不是太重拿不动,他真想把这满树的果实都搬回去做成好吃的柠檬蜜。
  
  说到蜜,这里应该也有蜜蜂。
  
  从别的生物都巨大化来看,生活在这个世界的蜜蜂个头应该也不小。虽然蜂蜜是好东西,但要和成千上万乒乓球那么大的野蜂搏斗,光想就不寒而栗。这个想法让何泉警惕起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