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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只鬼爱你-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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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张完美到精致的脸,无论颜色淡得不像人的瞳孔,与鲜艳的红唇反差极大的惨白脸色…最最不寻常,是那人唯一没有被黑发遮盖的半边额头,有道弯弯曲曲,像符文的黑色纹身,纵横眼角眉尾。
  
  王信惊喜道:“下夕!”说着就要跑过去。
  
  我伸手拦住,“不是他。”
  
  对面人啧啧笑出声,“第一次有人不会将我和他弄混。”
  
  我道:“你是谁?”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回来了。”那人抽出手,展开双臂,红唇上扬,“欢迎回到夜之鬼都——永城。俞壬!”
  



☆、阎下夕

  这人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王信警惕地退了回来,小声说:“仔细一看的确不像,你认识?”
  
  我摇头。
  
  对面人走近,能感觉到他周身那股仿佛冰雪天的寒气,不,比之还要盛,不过我更在意他怎么会长得这么像下夕,但是可以肯定他比下夕要小。
  
  王信问:“你和阎下夕什么关系?”
  
  鬼魅一般的少年脸露不屑,“凭你也敢直呼鬼神名讳,不怕死!”
  
  鬼神者,鬼王至尊,鬼与神合体,卸任时回归神位。
  
  “下夕是鬼神?我和他一道长大,我怎么不知道?”王信不信,说着要上前,被我拉住。
  
  敌我不明,冒冒失失,后果不堪设想,况且这可是允许鬼魂正常出入的夜之鬼都永城。我直觉这个带着一身戾气的少年不是人。
  
  异样俊美的少年挑着眸子,薄嘴轻抿,似笑非笑,“俞壬,我会让你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忽然浓雾聚集,霎时将少年隐没。
  
  “嘀嘀——嘀——”刺耳的汽车喇叭声,一下回过神。
  
  “找死啊!大晚上站马路中间!”有人从车子探出头来,骂道。
  
  我将王信拉到一边,让被我们堵着的几辆车过去。
  
  朝周围看去,哪有那少年的影子。  
  
  当晚住在王信家。
  
  我知道王信的意思,我家恐怕在他看来,已经成了穷凶极恶的地方。
  
  也不能怪他,我的家人与他和蔼可亲的父母相比,何止是怪异,简直就是邪教徒。
  
  睡前一个人又溜了出来。
  
  王信家在终年奔流不息的椯河边,杨柳,河风,路灯两岸,晚间散步最是适合。
  
  沿着椯河走,边给母亲打电话。
  
  电话那头母亲声音依然阴沉,“小壬,妈妈也是为你好。”
  
  为我好,为我好,你们从来都只有这句话。
  
  “下周你哥忌日,回来次吧!”
  
  挂了电话,站河边。晚间河水黑乎乎一片,几只萤火虫在眼前飞来飞去。手快抓住一只,戳戳电灯泡似的小屁股,不自觉笑出来。这次也没有人陪我抓萤火虫。
  
  回来可不是感叹这一切,没有时间了,我必须找到他。放了萤火虫,转身往回走。
  
  王信比我大点,快奔三的人不结婚有点不厚道,我一到他家他妈就拉着我让帮忙劝。
  
  晚上我睡床,他躺沙发。我问:“没有遇着合适的?”
  
  王信挺不想谈这个问题,翻了个身没有回答。
  
  我继续道:“能过日子就行,你也老大不小了,别让阿姨干着急。”
  
  “我让你来可不是当说客,你不也没结婚!”王信脑袋又转了过来,与我面对面,“我一直都没搞懂,下夕从小就护你,怎么会让你跑到外边待了十年?”
  
  手枕着头,看着黑暗的天花板。
  
  白天从王信口中得知,阎下夕三个字现在在永城如雷贯耳,不过王信也只知道表面上的。
  
  那个男人曾经是我的世界。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们便在一起。我被他捧在手心,暖在心口,我要什么他给什么,他宠我疼我优胜我父母。不管我怎么任性出格,他都会站在我这一边,替我解决一桩桩麻烦事。我以为那是喜欢,那是他对我的爱,所以奉献出了自己的心和身体…结果,到头来却是一场骗局,是他为成为鬼神设的局,从我们相识开始,长达十四年的局。
  
  成为鬼神——会死两次,生三次。第一次在腹中。第二次为人,时期从出生开始,成年结束。第三次为抛弃肉身,成为鬼与神的结合,执掌鬼王一族,完成在人间的使命,功德圆满便会迎来成神,回归上天。
  
  阎下夕花了十四年培养了我这块奠基石,成为他鬼神的最后助推力。
  
  有时想想也挺搞笑,从小,他除了身体看起来像小孩子,思维动作力量等等,比同龄人不知道强多少倍,恐怕内在也早已成熟。如果不是我对他的作用之大,也不会这么多年玩扮家家游戏。现在他已经成为鬼神,鬼之猎人鬼王族的无上至尊,我之于他也就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
  
  我闭上眼,“不管怎么样都过去了,睡觉吧!”
  
  王信早上有课,一大早便去学校了。原本想一个人出去转转,结果接到一个电话,人又站在昨天下车的地方。
  
  看着那个提着比我行李还要多的贵公子,蹙眉问:“你这是七天一趟游?人都空包来满包归,你这是来慰问灾区人民群众的?”
  
  对面我的好友兼大学同学,一步步凑了过来,撒娇般道:“小壬壬,都是你不好,原本说好一起出去玩,一转身你却回家了,还把工作辞了。”
  
  回家可是个大工程,不辞职等着吃炒鱿鱼?
  
  我挡在大马路上,态度坚决,“顾长己,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这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要他出门都很困难。虽然他说是来旅游,但我不想他冒险,这里对外人而言,不是普通的是非之地。
  
  长己不听劝,拦了辆出租朝我招手,“喂,你再不上来我先走了。”
  
  短信铃声响起,肯定是王信问我干什么,拿出来直接点进内容。
  
  申时,操场
  
  果然。坐进出租车里,回到:朋友来了,明天去学校找你
  
  在酒店安顿好后,长己说饿了,嚷嚷着吃饭,我只得尽地主之谊。
  
  城市变了,好在美味依旧。
  
  永城的人忠于酒,几乎家家都会酿。葡萄酒,高粱酒,杂粮酒,米酒…以此基础上的各种药酒,后来又有了啤酒。
  
  永城身处大山,野味多。椯河边,喝着芬芳四溢的酒,吃着或炖或炒或烤的野味,那滋味过去的十年怀恋过无数次。
  
  长己这位享受主义者是完全爱上了,又添了好几份卤味、杂炒,把老板乐得直夸他帅哥眼力好会吃。
  
  正吃着,有人进来。因为才上午十一点,馆子里也只有我们和屋角那两桌,进个人显得有点突兀,况且老板娘惊呼起来。
  
  “这不是赵…”被她迎上的人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身穿白色休闲服的男人道:“老板娘,当我普通客人就好。”
  
  细看那人眉目,怎么有些眼熟?
  
  男人望了店内一圈,最后将视线停在我身上,脸露惊讶,接着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壬哥哥。”那人说。
  
  啊,想起他是谁了。
  
  我对长己小声道:“如果你前男友的姘头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样?”
  
  长己回到:“不怎么样,既然是前男友,就是过去式,过去的东西还计较,你累不累?”
  
  也是。我站起来,眉开眼笑,“这不是赵青么,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永城市长,还拿我当哥,三生有幸。”
  
  赵青微笑,“壬哥哥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不过还是这么潇洒。”
  
  我继续笑,“你才是。”
  
  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赵青:“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有来找我?”
  
  我和你很熟吗?以前也没说过这么多话。
  
  “昨晚才回来,不过我们有缘,这不就遇上了!”赵青笑得温和,让我想杀杀他锐气都不忍,只好当他老朋友,“你也来吃饭?一起啊!”
  
  赵青摇摇头,“不了,我只是来打个包。”
  
  “不是吧!以你现在的身份,让手下人来啊!”还真没看出来他是喜欢亲力亲为的人。
  
  赵青看了眼门外,转回头笑道:“没关系,我就想自己来!”
  
  忽然老板娘又叫唤起来。
  
  朝门口看去。那儿站着个身材挺拔的人,一头长长的黑发披在肩上,虽是夏天,却身穿黑色紧身风衣,有些怪异,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魅力。
  
  赵青立马迎了上去。
  
  “怎么下车了?”完全撒娇般的责备。
  
  那人偏头看了看,忽然看向我们这边。
  
  细长深邃的眼眸,尖尖的瓜子脸,虽一脸平静,却像在笑。那是一张俊美非凡的脸,十年前,我曾抚摸轻吻过无数次。十年过去,这张脸依旧,虽然头发留长了,但是那清冷,生人熟人都勿近的冷淡又增加了数倍。
  
  对面人手抄风衣口袋里走了过来,微微仰着下巴,俯视着我,眼神淡得像什么也没看见。
  
  “好久不见,下夕!”我微笑。
  
  “好久不见。”淡淡的问候。钻石般的眸子滑向一边,瞥了长己一眼,慢慢闭眼再睁开,又看向我。
  
  原本想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却没来由心口堵得慌,快喘不过气来,手更是连筷子都握不住。
  
  “不打扰你们吃饭了。”说完转身走了。
  
  继续埋头吃饭,却暗暗松了口气,又控制不住抬眼看去。只见那背影都美得令人陶醉的人过去,顺理成章般搂住赵青纤细的腰,不一会儿两人消失在门口。
  
  长己凑到我耳边,小声问:“你前男友?”
  
  我嗯了声,小声回,“如果他承认的话。”
  
  “看起来不像好惹的主,我最讨厌屁话都不说,闷得发烧的人。”
  
  我笑笑,这个形容倒贴切。
  
  原来他成年后是这个样子,一看就知道比我更高了,背也更宽阔,黑色风衣在他身上完美演艺,衣服下的肌肉应该更加结实。
  
  十年过去,这个男人依然是我的梦魔。
  



☆、溜达

  饭像蜡般,吃得索然无味,后干脆放下碗筷不吃了。
  
  长己倒不介意,很快将所有菜吃了个七七八八,然后嚷嚷着要我带他玩玩。
  
  如果是以前那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古老小镇,肯定二话不说,挨个说出这啊那啊住的谁谁,可永城已今非昔比。除了我家,再也看不见一片青瓦石灰墙。宽敞的马路纵横永城,眼睛所及之处全是现代化建筑。这是一个近几年全部翻新的城市,对我而言也是陌生得很。
  
  从饭馆出来,发现外面起了浓雾,两米开外白雾蒙蒙,什么也看不见。两人沿着河边走,河美水秀的椯河,因为白雾,大大打了折扣。
  
  忽然有歌声传来,回过神时,发现原本在身边的长己不见了。
  
  这家伙到永城不到3个小时,又是在这样的浓雾中,肯定迷路。况且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这样的浓雾不能乱跑,因为有不干净的东西会出来。
  
  在周围找了一圈,连个鬼影都没有,更别说长己。
  
  正要往回走,忽然前面出现一个黑影。
  
  肯定是长己。
  
  跑过去,拍上那人肩膀。手触碰到时犹如摸到了寒冰中,连忙退后两步。
  
  肩上脑袋幽幽转了过来。
  
  那是一张整个五官纠结在一起的脸,鼻子粘着眼皮,嘴巴扯着耳朵…五官扭曲变形如揉的面团般。
  
  我立马掉头,跑。
  
  进馆子前还好好的,怎么不到一个小时,外面就这么大雾?长己到底跑哪去了?
  
  “公子…奴家好苦…”呜呜嘤嘤,心里一惊,冲这说辞就知道坏了。
  
  我装作没有听见继续朝前走。
  
  身后传来嗖嗖声,并伴随着低声抽泣声,看来那东西一直跟着我。
  
  脚上加快,那嗖嗖声却没完没了。忽然前面又出现一个模糊的影子。
  
  不是吧!今天鬼赶集?
  
  犹豫着要不要过去,后面的声音已经迫近了。
  
  忽然啊的一声,周围异样的声音都没了。
  
  那是人的声音,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传来。
  
  “壬!”前方黑影动了下,这才发现是阎下夕,此刻伸出手,看着我。
  
  跑过去,下夕一下抚上我的手。
  
  “你瘦了!”迷人的眼睛深情地注视着我,仿佛回到从前。
  
  “你…怎么…”我眨眨眼,明明刚才还那么冷漠。
  
  下夕摇头阻止我再说话,俯□,脸凑了过来,“那么多人在,我也有我的苦衷。”
  
  对啊!他现在身份不同了。
  
  轻言细语,我怀恋的下夕。
  
  下夕搂住我的腰,我回抱,看着他完美的脸越来越近,痴迷的闭上眼。
  
  心脏突突跳,像我们的初夜般,期待紧张情动。就在感觉下夕要触碰我的唇时,忽然手臂一紧,一股大力将我往后一扯。天旋地转中睁开眼,却见一个黑影一闪,晃动间只看到那人臂膀上的鬼字篆体。
  
  下夕呢?
  
  抬头看去,又是一惊。
  
  只见那个有着阎下夕穿着长发,却青面獠牙的家伙,被那名身穿黑红紧身衣手执长剑的鬼王族挡住,此刻正露着贪婪的表情看着我。
  
  心脏继续剧烈跳动。真笨,俞壬,你真笨啊!阎下夕现在可是鬼神,怎么可能回来找你?就算对你旧情难忘,你能接受?你能放下过去的一切再和他在一起?那你就做好再次被利用出卖抛弃的准备。
  
  那名鬼王族剑一横,一闪来到怪物身后。怪物反应极快,瞬间挥爪朝后攻击…几个来回,那名鬼王族速度越来越快,快到最后怪物明显跟不上,眼睁睁看着剑砍上自己。
  
  鬼王族从怪物尸体上拔出剑,手一挥,尸体被他抗在了肩上。
  
  我以为他会就这样走了,没想到那人突然转过身,被黑布完全裹住的脑袋面向我,空灵的声音,冷冷道:“以前不是教过你,浓雾别乱跑吗!”
  
  听这人的口气,认识我?
  
  我还未来得及验证,那人却一闪走了。
  
  连忙跟上,那人却一下消失在空气中。同时周围一览无余,阳光铺洒开,远处传来喧闹声。
  
  我走了两条街才找到长己。
  
  原本以为像上次般,鬼王族设置结界将那些东西困在里面,以便消灭,我们凑巧也被困在里面。结果长己却说他也看见了浓雾,走着走着,发现和我走散了,然后直到浓雾消失,我找到了他。
  
  在永城,突然出现浓雾,预示着某种能力强大的东西出没。看来算我运气好,凑巧碰着鬼王族,不然肯定被那知道并能模仿我心中脆弱的怪物给吃了。
  
  长己要继续溜达。
  
  想了想,城里太过危险,我说:“去爬山吧!”
  
  时代再怎么变迁,幸好周围景物没有变,依旧树木青幽,溪水流淌。
  
  永城俨然已成了旅游胜地,不但地狱谷,周围的山都印在各种海报宣传单上。
  
  不知道那个地方现在怎么样。
  
  从南边翻过两个山头,有片小湖泊,那是个一到夏天就十分神奇的地方。由于雨水多,湖水变深,湖里的石头被完全淹没,蓝天白云,溪水呈现蔚蓝色,湖底的石头又呈现或白或黄或绿等颜色,各色完美糅合,呈现出一片绚丽奇景。
  
  由于离永城较远,唯一的路便是翻山,一去一来至少四五个小时,地方虽美,倒很少人去。
  
  只是去看一眼,最后一眼!
  
  听说有这么神奇的地方,长己也来了兴趣。
  
  我们都不是矫情的人,肯定能在太阳下山前赶回来,便打车去最近的路口。
  
  上车说明目的地,司机却奇怪道:“你们要走路过去?”
  
  我问:“不然怎么去?”
  
  “可直接到西里江啊!外地人?”司机看了眼后视镜里的我们,“马路早就修了过去,西里江可是我们这第一个开发的地方。那地方漂亮,是车都能到,但是现在只能到拗口。”
  
  拗口便是西里江的入口,离那片湖泊不远。
  
  长己看着一路风景,感叹:“在这建个别墅倒是不错。”
  
  “有啊!”司机道:“就在西里江边上,不晓得谁建的,现在成了私人地方。有很多保安,不准人靠近。”
  
  原本两个小时的路程,结果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拗口是两座大山相连处,山间无数溪水穿过这,汇集在西里江。马路修在拗口边上,顺着溪水直奔山里。
  
  我们两人沿着马路往前走,青山绿水,风光无限。
  
  不远处西里江露出一角,边上有片白色屋子,应该是司机说的别墅。不过未欣赏多久,便被人拦住。
  
  “喂,你们有什么事?”一个身穿绿色制服的男人走了过来。
  
  我道:“我们是来看风景的。”
  
  男人拿着对讲机说:“没事,是游客。”
  
  “这里是私人地方,麻烦两位适时离开。”男人转身到别处去了。
  
  长己咂咂嘴,“搞得跟白宫似的。不过,这人可真有钱!”
  
  “怎么了?”能从这位有钱少爷口中听到有钱,还是真有钱,那不是普通的有钱。
  
  “我家老古董的爱好是什么?”
  
  “养兰!”大学时期第一次去他家,当时看得膛目结舌。屋子里什么没有,就兰花多,最贵那盆能值套房子。
  
  “不但兰花,我爸对庭院也有研究。”长己努努嘴,“这周围的山有问题,虽然都是树,不过站在高处看,肯定会有不一样的效果。”
  
  见我不明白,他指着远处,“这些山和上面的树就像英国庭院里的花草树木,被人为修葺过,这可是几十公里的大工程,一般的有钱人办不到,也没那个时间和耐心。”
  
  看了一眼,青绿一片。面对群山,人渺小如蚂蚁,看到哪都是泥巴树石头。以前只顾着西里江,也没在意这些个山啊树的。
  
  “没看出来。”我道。
  
  长己瞥了我一眼,那意思你看得出来才有鬼,“我们去那边山顶看看就知道了。”长己指着那座最高的山峰。
  
  反正也是来玩,爬山正合意。
  
  那座不知名的山靠在西里江后面,我们必须得往前走一段,那儿有条小路能上山。
  
  趁保安不注意,躲在一排桂花树后面,快速的窜进那条小道。
  
  当我们开始爬山时,我和长己都狂笑起来。这种做贼般年少轻狂的行为,暂时释放了长久以来的压力。
  
  “这的环境,你别说还真不错。”长己又开始感叹。
  
  “废话。”白了他一眼,“想当年不上学,我一半时间都耗在这。”
  
  “干什么?”长己看着我:“就算是我,天天看也会腻的。”
  
  我扬扬下巴,“傻子才看风景。”
  
  “?”
  
  真笨,“抓蛐蛐,找鸟窝,捉鱼啊!这可是大山,什么没有,就宝多。”
  
  长己脸露不屑,“果然是猴子王,我当什么呢!十八般武艺就这么来的。”
  
  和这个从小只知道琴棋书画的人说不通,我加快脚步,“拖后腿的快点。”
  
  “谁拖后腿。”长己不服输的性格来了,动作加快,还跑到了我前面。
  
  哼,跑这么快,让你一会儿吃好果子。
  
  两人竞技般你追我赶,二十多分钟就走了一半。
  
  也不觉得累,正要继续走,却见长己站在半腰一块凸出来的地方不动了。
  
  “弃权了?”我道。
  
  长己猫着腰朝我招手。
  
  走过去,正要说话却被他一把抓住。长己做了个噤声的动作,小声道:“前面有…奇怪的东西。”
  



☆、鬼

  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茂密的松树林下,有东西躲在低矮的灌木从中,露出灰白一角。枝叶抖动,伴随着细碎的沙沙声,犹如受惊的小动物藏匿其中。
  
  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由于顶上树木枝叶密集,阳光不易渗透,阴气重,最适合游魂野鬼聚集,大白天敢出来的勇者也是有的。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长己是无神论者,更是科学拥护者,如果让他发现这些,肯定会颠覆他的世界观,给这次旅行留下永久的阴影。
  
  我拉起他,故意大声说:“疑神疑鬼,什么也没有,你眼花了。好渴,我们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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