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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神之物-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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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说,是我自做自受耽误了时间。”青年警官别过脸,没有回答。“你当我是笨蛋吗?”武子陵被狠狠地摔在地上,林莫离骑在他的身上,像是要把这几日的苦闷全发泄在他的身上,高高地举起拳头……
武子陵却没有反抗意识,闭着眼,迎接重拳落下。
但隔了很久,想象中的疼痛感并没有袭来。
“我最后问你一句,你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林莫离死死地盯着他的眼睛。
“都是真的,没有半句隐瞒。”
“好,明天我们出发,去这个地方。”林莫离指了指那张简易的地图,然后起身跨过他的身体离开,大门被关得很响,宣示着对方的不快,也不知道在生气什么。
“呐,宇,找这个人一起合作,真的没问题吗?”他向空无一人的房间询问,当然回答他的只有沉默。
第25章 Chapter13
这世界没有永恒的东西,任何事情任何物品都有它的保质期。在保质期以内食用,安全;在保质期以外食用,危险。
当然还不至于上升到失去生命,但身理上的厌恶还是有的。
就拿爱情来做比喻,在保质期以内,那是热恋;而保质期以外,就变成味同嚼蜡,甚至是敌人。
卓王笙的人皮衣衫也是如此。前几天还能愉快地披着它到处游走,但没了两日,人皮失去光泽,散发恶臭。这件事弄得他很是苦恼。
不过,那毕竟是他第一次从业,算是技艺生疏。所以为了下一次更好的执行,他做了相关的功课。
比如如何用剃刀,分开皮与肌肉,皮与脂肪。可一想到肌肤下那黄色油腻状的液体,他就不寒而栗。看来在进行作业时,还是要避免这些脂肪堆积之地。乳房、腹部,还有大腿。无论是理论还是实践,看来背部肌肤是理想之地,可以整片分离。
最完美的方法,便是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再慢慢用刀分开皮肤跟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
或者把人倒吊在树上,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地方割一个小口,在血液流尽的过程中,慢慢分割他的肉与肤。此时被剥皮者还有力气惨叫,那是一种有关声呐的波长,方便整个剥皮的节奏。
待皮肤完全剥尽,他的肌肉会完全呈现在我们面前,不仅可以清晰地看到血管的跳动,还可以看见内脏在搏动。日光线照在他的身上,肌肉纤维不停地闪光。异常漂亮。
失去皮肤保护的肌肉不一会便生出一层薄薄的膜,粉红色的,像刚生出来的熊猫或是老鼠。代表着新生。
这样的场景光想想都让人激动。
那段时期卓王笙迷上了剥皮这项艺技,去肉铺买一些带皮的肉回来练习,甚至是在自己的身上做试验。
各种各样的刀,各种各样的力道,最后还是觉得随处可见的剃刀最拿手。
功课准备就绪,可是绵羊又在哪里。
日子还算平和,至那天拔完指甲后就没有别的什么动作。对方还主动询问他,想看什么书。他回答,说是想看乔治·奥威尔的《1984》。
“自我意识过甚的话,有时并不是什么好事。”对方虽如此告诫,但最后还是为他带来了这本书。
在他阅读这本书的时间里,那个叫卓王笙的恶魔,搬着椅子坐在他床边歪着头看着他。
林莫羡努力装作不在意,脸却不自主地红了。
为了掩饰尴尬,他问:“有什么不对劲吗?”
“我只是在想,羡会不会牺牲自己的全部,为了拯救全世界的一种可能。当然我这里的牺牲不单单指的是生命,也许是向恶魔交托灵魂。把自己变成恶的集合,做尽坏事,而向善的本心不会变。
“想要世界和平,人间美好,但那样未来实现的概率非常小。你牺牲掉的所有尊严、原则、品质、生命,最后也只能成为笑谈。会不甘心吗?还是大从一开始就不相信美好世界能得以展现的事实。”
“不,我相信会有世界美好的那一天。”
“哇唔,乌托邦式的理想未来。但你为什么会看反乌托邦的寓言书呢?”
“《1984》反对的是极权。”
“那世界美好的那一天靠什么得以实现,科技还是民主。要知道任何模式的社会发展到一个极端都不是理想社会。如同绝对意义的能量守恒是不存在的,这世界总是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消耗,人心也同样会消耗。
“人们所认为的理想世界总是在远古时代或是遥远的未来,但假若我们真的回到了过去穿越到未来,就发现不管是什么时代,都有人不满足,不幸福。那样的世界还叫美好吗?”
“不满足、不幸福的人毕竟是少数。”
“对,每一个和平时代,不满足、不幸福的人数都在少数。这样才能使人类生存下去。否则只有带来战争,带来哀鸣。
“不过,按你的意思,牺牲小众,为大众带来生存的机会,幸福的空间是理所当然的事。”
“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好,就算不去夺取他人的性命,单单就牺牲你一个,把你的全部奉献给上帝,救人民与水火。你可愿意?”
“不是说这是一件荒唐的事吗?”
“不荒唐哦。虽说我不相信任何鬼神,但来到这里后有人要求我读圣经,让我学会向上帝祈祷。不算最诚心的那个,却得到启示。说是让我信主,信主的奴仆。
“这样,你可愿意拯救全世界。”
“我不知道。”
“你这样回答,可真叫人感到不幸福啊。”卓王笙拍了拍手,大量的牛头马面从时钟地下那个虚幻的门里鱼贯而出。他们拿着剪刀、熨斗,棉花棉签各种医用消毒工具。虽不知道他们即将要做些什么,但对于林莫羡,就像被蛇咬过的农夫,看到井绳,发着抖。
“不用那么害怕,至少这次不是让你十指连心。痛倒是其次,可能暂时说不了话。这也是民众投票的结果呢!尽是一些残忍的笨蛋。所以英雄要死在战场,落在人民的手中,只有无尽的质疑,不信任还有折磨。
“说实话,我不喜欢这样的方式拯救世界。如果来一堆外星人、丧尸、大洪水、火山爆发都要比现在的情形要好。到那时你在人类的头顶上振臂一挥,弄不好我会跟随。
“哎呀,光是我一个人叽叽喳喳个不停,人类的救世主,请问你现在有什么感想。”
“我……”林莫羡发现自己牙齿打颤口不能言,再说他也没什么好说的。被这么荒诞的理由绑票,逃走又无能为力,说什么都于事无补。遂断了说话的欲望。
“你满身都是冷汗呢!说起来,这游戏还是有安全词的,‘我不是一个好人’之类的。当然这安全词是伴随着实际的行为,比如说杀掉我,才有可信性。
“好了,下面仪式正式。今天要对你的舌头进行改造。岛国有一本书叫《蛇舌》不知道你看过了没,就是把舌头变成像蛇啊、蜥蜴啊那样分叉的。比较温和的方法,就是在舌头中间打孔,然后慢慢将这个孔弄大,最后刀把舌尖部分切开。
“但我们今天施行的是一种立竿见影的方法。一下子用大剪刀把舌头剪开,然后用熨斗烙一下止血。怎么样,据说现今酷男倩女的时尚哦。很令人期待,这样舌吻是不是会非常有感觉呢。”
卓王笙示意拿着大剪刀带着牛头面具的怪物上前,另了几个牛头马面上前固定好他的四肢。
“没有麻醉呢,所以会很痛。为避免痛极咬掉舌头,不可避免行为上会粗暴一些。见谅!”卓王笙用毫无诚意语气说着歉意的话。
牛头马面为他带上一个口枷类的东西,放在口里的那部分,类似捕兽夹,像野兽的牙齿,中间布满了锯齿。锯齿是内低外高,把舌头放在中间,伸出来很容易,但缩回去,剧痛无比。
牛头马面为他带上,用镊子把舌头拉出。锯齿卡在味蕾里,想要缩回舌头,必定会伤痕累累。他试着缩了几下,疼痛不已,也就放弃了。舌头失去了口腔的保护,暴露在空气里,众人眼下,羞愧地流了满地的口水。
“哦呀,这么快就湿了,真是淫荡的家伙。为了避免有人指责我滥用私刑,那我就为今日的剪舌赋予某种意义。那就检验你在痛苦的折磨下,是否会向恶魔低头。”卓王笙亲吻他的耳垂,诱惑道:“羡,让我们一起舍弃神的庇佑,带着世人的诅咒,下地狱,好吗?”
其实疼痛本身并不可怕,击倒人们的,往往是一些有关疼痛的想象。痛,也只有那一瞬间。人类本身又进化了数万年,遂具有避免疼痛的保护意识。比如碰触火源,会不自主地缩手。遇到危险,会选择逃避。在逃避不了时,也不会坐以待毙,那时大脑会产生一种名叫智慧的某物。
林莫羡是眼睁睁地看着对方用剪刀咔嚓一下,把舌头剪成了两半,口水一下子变得鲜红。灼热的铁,与柔软之舌相遇,碰撞出烤肉的味道。
在他的脑海里先是画面,然后才有痛觉,在痛觉超出他能忍受的范围之外时,意识陷入了昏迷。感谢侩子手没有用冰冷的水把他泼醒,也因此做了一个美好的梦,梦里哥哥牵着他的手,一起离开了那个名叫孤儿院的牢笼。
第26章 Chapter13and1/2
车是2010年款的路虎卫士,开车的是一大早来到武子陵的楼下,叫他出发的林莫离。而在一边导航的,就是咱们的青年警官。
“总之,先向南行吧!”在乱指一气后,被莫离呵斥道“到底知不知道具体位置”,对方如此说。看到青年警官并不像是开玩笑的模样,他也只能叹了口气,开往南边。
弄不好对方是在报复他昨天晚上的事,林莫离不禁这样想。不过,算了,和这种人生气,那一路上有他好受的。虽说也只是相处了几次,但对方好脾气外表下下,其实也是一个固执的家伙。
“沈宇的那张简易地图,画得是云南的某个小村落。相信像你这种生活在北方的人,单从这张图片根本就毫无头绪。”
你是在小瞧我吗?林莫离生气地摆了一个急转弯。让没系安全带的青年警官撞到了头。
武子陵看了他一眼,无奈地摸了摸撞痛的地方继续说:“我当初也是毫无头绪,后来在一个朋友的点拨下,才知道那是属于南方某村落的结构。并且非常机缘巧合,让我知道那个地方名叫墨村,是一个出来容易,进去很难的地方。”
“后座下面。”林莫离一边开车一边面无表情地说。
“后座下面什么?”武子陵一脸迷茫。
“我说后座下面有医药箱,你是听不懂华国话吗?”
闻言,青年警官从两个前座之间的空隙,伸手到后面摸索,果然摸到了一个医药箱。打开一看,里面有云南白药、感冒药、创可贴、板蓝根……
“想得挺周到的嘛!”武子陵赞叹着。可对方却板着脸没有说话。
这家伙还真不坦诚。少年警官在心理感慨道。
此时汽车已驶上高速,两边都是大片大片的农田和低矮的房屋,金黄的麦子在风中摇曳。
“告诉我信息的那个朋友也不是那个村子里的人,不过,他的老家就在附近。他小时候很调皮,在一个地方呆不住,这也是为什么长大了要从那个地方到大城市里来。他经常在附近的几个村子闲逛,但唯独这个村,他从来没有去过。
“所以看到这张简易图时他有些吃惊,因为按照他的话来说,这不就是他老家的村子嘛。可仔细一看,又觉得不像。弄得他也不太确定。但在后来,他想起了他们那边的一个传闻。”
大概在十几年前,云南大山的某个交通闭塞的小村里。那时青年警官的这个朋友K,是一个十岁都还不到的小屁孩。整天和村里的小朋友一起打架,不管是挨打还是揍人,练就了一身的铜皮铁骨,很快便成为村里的孩子王。
也不知道从哪位老人口中听到古代打战的故事,k得知后,十分向往。自称为王,经常拿主意的那个称为军师,村里面除了他,最能打架的则封为将军。
三个人臭味相投,很快觉得村里不再有挑战,遂把目光投向了邻村。
k的家乡和附近几个村落,处于云南山间的一块大盆地内,东西南都是高山,唯独北边是一大片郁郁葱葱的丛林。按理说这儿依山伴水还有小树林,随着华国的经济发展,怎么招都要走向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可到现在村子还是从前那个样子。
k认为,这主要原因还在公路的问题上。
要是能在北边的林子里修一条公路,就能直达温明,北上南川了。可偏偏几个村里的村长不同意。理由大家都心知肚明,那就是北边的丛林非常邪乎。
有关丛林的传闻k从小就知道,大人专会说一些有关林子里吓人的事。目的就是要孩子们少跑进去玩耍,因为每年都会有一些人进去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当然那都是老一辈的封建迷信,小孩子接受新世纪的教育,对于这样的说法不以为然。但在修路的时候,小孩子也插不上嘴,故最后公路是建在山上,绕一个大弯才能到达别的地方。甭提有多不方便。
话说回来,那个盆地上的好几个村落里的小孩,都被他们三人扫荡,征服。三个血气方刚的少年很快就觉无趣。遂把目光投向了那个神秘的丛林。
其实丛林的边缘地带还是有一些住户,他们从前大都是猎户,后来好几家都洗手不干,靠几亩薄田度日。
丛林的边缘还建有一所学校,k的小学就是在那里上的,每天都会走一条林间小路,苍天大树覆盖整个天空,连一丝阳光都照射不进来,给人的感觉阴森恐怖。
K清楚地记得,那时端午节刚过,天气闷热,南方的丛林里迎来了一年一度的雨季。风雨飘摇再加上丛林特有的神秘恐怖色彩,正好可以拿来试胆,试练。
可别小看这群孩童,他们并非有勇无谋,早在决定征服丛林时,他们就在丛林的边缘找到了那株最高大的树作为他们的据点。
他们在树顶上遥望,拟定路线。哪怕是大风大雨的日子,也照样登顶,期望那些群枝乱舞的树木能摇出一条穿越的丛林的路线。
他们要征服这片丛林,就像穿越沙漠,登上高山。虽艰巨,却很有意义。
但那个初夏,他们终究没有穿过丛林,因为发生了一件大事。
确切地说是隔壁村来了一个神秘的家伙,那人衣衫褴褛、面容憔悴、满身恶臭。据说是来自丛林里的一个村庄,那个村庄名叫墨村。是一个被世界遗忘之地,在地图上根本就找不到它的确切位置,或者说,除了墨村的人,根本就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个村庄的存在。
而墨村最近发生了变故,那个神秘的家伙就是从这场变故的间隙逃了出来。关于具体是发生了什么变故,神秘人没有回答,但从他的神情来看那场变故非常可怕。
神秘人并没有马上离开,住在一个鳏夫的家里。村落里的新闻流传得很快,因为神秘人的出现,大家的话题一时间都围绕着丛林。
关于丛林的各种各样的传闻传播开来,其中最让人信服的,是盆地北边一个陈姓村落的老中医,他所说的故事。
陈老中医说,他们的祖辈都是从北边逃难过来的,那时这一带是连绵不断的山峦,常年蛇鼠虫蚁,荒芜人烟。祖辈们不原意和南蛮人交往,遂迁移到这偏僻之处。而盆地的路口,是由当时一起到此的军队把守着。
据说那军队是由一名皇子带领,他们在盆地口建基地,建防护林。没过多久,便与盆地内的村落失去了联系。后来也有人好奇军队的情况,前去探了探,结果看到的是断壁残垣,一片荒芜之境。
那时的百来号人去了哪?有人说,他们是被丛林里的某种东西袭击,然后全军覆没。也有人说他们是内部产生矛盾,相互厮杀致死。还有的人说,他们离开了,抛弃了盆地里的居民。
不管是什么样的理由,现实就是,丛林里不再有人存在。
后来防护林长成了苍天大树,丛林变得阴森恐怖,盆地里的居民过起了与世隔绝的日子。直到大山通了路。
那为何神秘人一口咬定丛林里会有村庄呢?老人们做出了判断,他一定是被丛林的某种东西给魇住了。就像渔夫去了东海,回来之后便沧海桑田。盆地里的居民不是每年都会有几个人消失在丛林里么,这个人肯定就是失踪人口之一。
至于真的有没有上前去认亲,k不知道,他只知道当时神秘人的住所总是有人好奇地张望。这其中也包括他,因为他想知道,去墨村的路线。可惜他还没来得及见着那人,神秘人就消失不见,和他时一样突兀。
再后来k举家搬离了盆地,再去盆地时,连丛林边缘的小屋学校,都废弃了。而几年不见的树木更加茂盛,丛林更加阴森,充满了邪气。
“可你说的墨村跟我们要救人有什么关系,难道我弟弟就在这个村子里吗?”
“根据我的推断,你的弟弟很有可能就在那个村子里。还记得我说过沈宇最后调查的那个案子吗?人口失踪案,有许多人在那里消失了,还有沈宇。
“与世隔绝的村落,不正是他们建立修罗场的最佳地点么。”
“也就是说我们需要来一场丛林冒险罗。”听完故事后,林莫离接口道。
武子陵点点头。
“还好我准备充分。”林莫离一幅早知道你靠不住,还好我有先见之明的表情。“后座上有个包里的笔记本里下了几个有关丛林冒险的纪录片,虽说是临时抱佛脚,但学习一下为我们的丛林冒险增加一些生存机会。”
是你自己从来就不听愿别人说什么,自己先一意孤行地做完决定,再懊恼他人给你带来的信息与你的行动南辕北辙。青年警官在心中腹议道。他们现在的关系还没有到达那种,说一些忠言逆耳的地步。遂什么话都没说,伸长手去拿后座上的电脑。
打开电脑要输入密码,武子陵没有说话只是看着他。
“doomsday。”
单词输入,Enter。
“有什么寓意吗?”青年警官忍不住问。
“doomsday吗?”
“嗯。”
“没什么寓意,只是觉得末日这种理论对我来说有些恰如其分。他们觉得给神明献上美好的供奉之物能逃离末日。而现在的美好供物恰恰是我最重要的弟弟。如果他们成功了,那是我的末日。如果我成功的救出了他,那便是他们的末日。你不觉得这样很可笑吗?”
青年警官没有发表评论,只是低着头去寻找对方所说的那个有关丛林生存的纪录片。可脑袋里却冒出了一丝好奇,好奇那个有关他弟弟的帖子内容,到底说了些什么。
第27章 Chapter14
人的自身拥有一种无意识的雷达,当你决定走哪条路,关注什么事件,喜爱什么东西的时候,便开始自主的与这些相关事物靠近。这就好比梦想皆有神助一般,当你迫切地想要达成某件事的时候,往往会发现,那件事的道路已经在你的脚下。
卓王笙渴望着羔羊,不管是现实中的羔羊,还是水中的倒影,他都非常想再次见到“他”。可是羔羊如何寻找,他毫无头绪。
没有课的时候,就在街上闲逛,期待着与羔羊烂漫的相遇。可现实是小绵羊并没有如他期待那般出现。
完美的羊羔并没有出现,但他已经抑制不住内心里那只贪婪的恶魔。胡乱找了一个大体上还说得过去的羊羔,约她去旅馆,剥皮。
披上人皮,虽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快乐,但他至少见到了“他”。他在镜子里抚摸“他”,亲吻“他”,对“他”倾诉爱的思恋。对方也在镜子里回吻他,互诉衷肠。
这一次他不愿意离开“他”一分一秒,为了时时刻刻都能见到“他”,他买了许许多多的镜子放在房间里。卧室里、客厅里、厨房里、浴室里。他始终披着人皮,以这种能见到“他”的方式在屋子里游走。
他们的爱是炙烈的,是纯粹的,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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