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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界·幻世录-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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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松有个强烈的直觉和预感,小狐狸再次回来的时候就能够带来他的徒弟了,而这个徒弟还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能让他的人生发生重大的变化。
君蔚毫不犹豫的点点头,“当然可以。不过,你是想知道洛他修炼了你太极门的功法会变的如何吧?”毕竟洛的身体和灵魂都与众不同。
寒松笑了笑,不承认也不否认,他可是还有着另外的目的呢。不过这个目的可不能让小狐狸知道,不然他的这个目的就很有可能达不成了。他可是知道,小狐狸很是护着这个俊美的男子。
寒松不出声,谈话也就到了这里,寒松没有问小狐狸和那个俊美男子何时离开,因为这不重要,而他也不打算对这次的分别来个送行。
寒松拿着药回了自己的屋子,而君蔚也开始了收拾,药刚刚炼好两瓶,他也没什么要做的事情了,所以去圣天王朝,早走一天是一天。
于是第二天,君蔚就带着苍阎洛辰离开了,寒松虽说没有出来送行,但到底还是留了字条,给君蔚二人指明了离开的方向。
沿着这个方向,君蔚和苍阎洛辰这次只用了短短十天就走到了这片山海的边缘。
站在高高的山顶上,呼吸着清晨特有的新鲜空气,君蔚俯瞰着山下的大地,然后就在不经意间看到了一个有点眼熟的画面,一个在树林间遮遮掩掩的小竹屋。
君蔚直直的眺望着那个被树林遮掩住的小竹屋,然后,缓缓的露出了一抹笑容。
君蔚想起来了,他自己定下的那个五年之约。不知道那个让人怜惜的温和男子是否还在?
“洛,我们先去接个人。”牵过苍阎洛辰的一只手,君蔚的脑中闪现一道灵光,他知道如何打进圣天王朝的皇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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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我来接你了 (1830字)
花了一天的时间,君蔚和苍阎洛辰来到了树林间的小竹屋。
小竹屋还是那个小竹屋,小竹屋前的那个小院也还是那个小院,只是较几年前多了几分沧桑的感觉。
君蔚轻摸了下院中的石桌、石椅,皱眉,抬起手,竟沾上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君蔚吩咐苍阎洛辰打扫小院,自己则绕过竹屋,向屋后的悬崖底走去。
君蔚感觉得到,小竹屋里没有人,而这偌大的树林里也没有几年前那个喜儿和辞儿的身影,只有那个温和的男子静立在崖下,这些,君蔚的神识都看得到。
君蔚走路没有任何声音,可这次君蔚却是每走一步都刻意的发出声响,在走到温和男子背后的时候终于引起了男子的注意,温和的男子慢慢的回过了身。
君蔚眉头微蹙的看着转过身的男子,这个男子眼中对死亡的渴望比几年前更深了,男子的温和气质已然消失,浑身散发着孤寂凄凉的气息。
君蔚天蓝色的双眼闪过一丝凌厉,他走后的这几年都发生了什么,让一名温和的男子变成这个摸样?
“你在做什么?”见男子只是略显惊讶的看着他不说话,君蔚只好先开口。
男子面上的惊讶神色又多了几分,这孩子的口气好像和他很熟稔似的,可是他很肯定他从来没见过这个发色和瞳色都不一般的孩子。
“你是谁?”简短的疑问包含了两个问题,还有一个是“你怎么会来这里”。
听到男子的问题,君蔚才想起来,几年前他是以狐狸真身出现在男子的身边。
想了想,君蔚决定说出自己的身份,他们要在一起很长时间呢,而且他已经打定主意到把这个男子领上修真之路,如果他推测的没错,寒松的徒弟应该就是这个男子了。
“你还记得你的儿子捡回来的那只天蓝色小狐狸吗?”松开微蹙的眉头,君蔚轻声问到,他真怕这个男子知道后心生恐惧。
天蓝色小狐狸?男子微怔,然后想起了几年前的一段非常短暂的颇为愉快的日子,那段愉快的日子就是由一只蓝色小狐带来的。男子惊疑的看向面前的孩子,这个孩子的发色和瞳色……?
不、不,绝不能再往下想!男子在心中极力的摇头否定自己刚才的冒出的荒唐想法。
“……我记得,你是它的主人吗?那只小狐怎么样了?还好吗?”
“不”,君蔚轻笑,“我就是那只小狐狸,很感谢你那时候给我疗伤。”
内心中刚被压下去的荒唐想法被面前的孩子证实了,于是男子沉默了。看着面前的孩子眼里的真诚,男子知道这个孩子没有在说谎,所以,这个孩子是真的是那只蓝色的小狐。
“那么,你是……妖吗?”这个孩子会是传说中的那种妖怪吗?
君蔚没有一丝犹豫的点头,“嗯,我是,我是一只很普通的狐妖。不过,你真的相信了吗?相信的话,你不怕我吗?我可是个妖啊。”
男子终于露出一抹笑容,“虽然太过匪夷所思,但我选择相信你的话。既然相信你是那只小狐狸,那么我就不会怕你,我相信你不会伤害我,更不会吃了我。”
君蔚终于放下心来,“那么,告诉我,你这几年都发生了什么?喜儿和辞儿呢?还有,你站在这里又是打算做什么?”
男子的笑容消失了,眼中带着几分挣扎的看向君蔚,片刻,“你为什么要来找我?你并不是来报恩的吧,你当时的伤并不伤及性命,即使没有我,一段时间后,你的伤也会消失。”
“我要带你进入修真的世界。”
事关男子的人生,君蔚很老实的说出了自己的打算,而这个打算他也只是告知一下当事人,并非是向当事人征求意见,也绝不接受当事人的拒绝。
君蔚做事自私的很,完全不在意他的决定还有所做的事情会产生什么影响。君蔚只要认定了,就会去做,接受建议但拒绝接受拒绝。
“我会让你拜入一个修真门派,然后让你修炼成仙。只要进了修真的世界,你就会发现你的经历不过时沧海一粟而已,完全不值得你为此伤心伤身一辈子。”
君蔚不擅长安慰人,也不擅长同情人,对眼前的这个男子,君蔚是真的怜惜着。
几句不委婉但也不算直白的安慰话语,让男子有怔住了,男子伤痕累累的内心流入一股暖流,虽然想拒绝这个孩子的提议,但是这个孩子却是真的在安慰着他,希望他能够好好的活着。
“空少,打扫完了。……还有,能问下,这个人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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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小狐狸的粗心大意 (3201字)
苍阎洛辰不爱说话,他不知道失忆前的他是否如此,但现在失忆后的他很不爱说话。而且,作为小主子的仆人,他按理也是不该多话的。
但是,当打扫完找到小主子的时候,苍阎洛辰从小主子的眼里、脸上清楚的看到了一种怜惜的情绪,而这个情绪却是对着小主子对面的那个瘦弱男子。
苍阎洛辰在这一刻大脑猛地发空了,然后头脑发热了,然后冲动之下,苍阎洛辰作为一名仆人却多嘴了,只因为他从那个男子身上感受到了一种危机感。
苍阎洛辰知道这个瘦弱男子是无辜的,但是苍阎洛辰的心里面就是对这个男子有着敌视,直觉上的敌视,就只是因为小主子对这个男子的怜惜情绪。
苍阎洛辰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这名男子究竟会威胁到他什么?
苍阎洛辰心里不明白,但此时他也无法去追究明白自己心里的这种感觉的根源。因为,在话出口的瞬间,苍阎洛辰就知道自己多嘴越矩了,他微垂下头等着小主子责罚他。
“呵,多亏了洛的提醒呢。说起来,我还真不知道你的名字呢,能告诉我吗?”
君蔚在心里从未真的把苍阎洛辰当做一个仆人,苍阎洛辰在他的心里,朋友的分量更大一些,所以君蔚也就意识不到作为仆人的苍阎洛辰其实多嘴了。
而君蔚的这种意识不到的行为,更是像一颗石子投入了苍阎洛辰的心湖里,让平静的湖水泛起涟漪。小主子对他,竟是这般的好,多嘴了也没有怪罪。
“我的名字是奚平乐,是师傅捡到的一个孤儿,希望我能够平安快乐所以才起了整个名字。很普通的一个名字,对不对?”奚平乐的眼神怀念起来,他想师傅了。
君蔚不想回答奚平乐的这个问题,这个问题其实也不需要君蔚的回答。但君蔚看着陷入了怀念之中的奚平乐,还是说了一句:“因为寓意不同,所以不普通。”
奚平乐的眼神变得清明起来,他看了面前的这个孩子好一会儿,然后才说道:“我已经很累了,但是你却不允许我放弃生命,那么我可以放心的把自己交给你吗?”
从这个孩子的眼中,奚平乐看出了这个孩子真正的想法,他很想指责这个孩子太过多管闲事,太过自私,但这个孩子的决定其实也是对他的一种救赎,是不是?
“你尽可放心。我会带你进入一个奇妙的世界。”君蔚觉得很开心,这代表他不用对奚平乐用强了。虽然奚平乐的内心还是很绝望,但这不重要,不是吗?修真的世界会让奚平乐忘却一切的。
君蔚的回答让奚平乐全身心的放松了下来,一个人太累了,他找到依靠了呢。
“那么,你们是否也该介绍下自己了?还有,我要以什么身份呆在你身边呢?”
君蔚终于意识到这个问题,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叫君蔚,君子的君,蔚蓝的蔚,我身后的是苍阎洛辰,苍天的苍,阎王的阎,洛神的洛,辰时的辰。呃,是我的仆人。”
介绍完了,君蔚又想到了奚平乐提出的另一个问题,“这个身份问题,你就自己想吧,怎么都行。不过有个前提,洛他在我面前就是我的仆人,在我之外的任何人面前,他都是个独立的个体。”
君蔚的这句话是说给奚平乐和苍阎洛辰两个人听的,他要苍阎洛辰真正的认识到自己的身份,名义上苍阎洛辰是他的仆人,可实际上,苍阎洛辰和他的身份是平等的。
“明白吗?洛虽然是我的仆人,但和你是平等的。而你,我不会让你当我的仆人,但你和洛是平等的。简单的说,我这里没有上下尊卑之分。”人人平等,即便来到了有着尊卑之分的世界,他也会坚持这点。
君蔚的言论,在这个世界是很大胆的,说的苍阎洛辰和奚平乐均是一愣,片刻后,两人才反应过来,然后一个在心里笑开了,另一个则惊讶的又重新打量了一下君蔚。
“我知道你的意思了,真是个开明的一只小狐狸。”把自己交付给君蔚的奚平乐,身上凄凉的气息逐渐消失,最后又变回了那个有着温和气质的男子。
君蔚满意的看着奚平乐,相信不久以后,这个温和的男子能够不用依靠任何人就可以找回自己了。
“我有事情要办,所以我们要去圣天王朝的都城。呃,我就叫你‘平’吧,平,你收拾一下,我们去都城,我们去那里开医馆。”
君蔚的这个打算虽然令人惊讶不解,但奚平乐还是很听话的收拾了一些东西,然后就和君蔚还有苍阎洛辰上路了。
圣天王朝很大,在奚平乐的带路下,君蔚和苍阎洛辰在赶了两个多月的马车后,不仅知道了奚平乐所经历和发生的所有事情,也终于进入了圣天王朝的都城——盛京城。
走过城门,看着宽敞的街道,来来往往的人群,此起彼伏的各种建筑物,君蔚不由得感叹,“这就是圣天王朝的都城了呢,真是不一般啊。”
这一路上,他们也走过了不少的城市,可是却没有哪座城市有着盛京城的大气和繁华。
盛京城,真可谓是圣天王朝最繁华的城市。
驱车来到一家客栈,君蔚下车打量着这有着三层楼的,外表很古朴却也透着一丝华丽的客栈。这客栈,绝对是个老字号了。
开了两个房间后,君蔚就带着苍阎洛辰上街逛去了。奚平乐则是因为怕有人认出他来,被某几人找到,而没有出去,盛京城,他已经来过几次了。
进入了盛京城的君蔚有着小人物进大地方的新鲜感和兴奋感,他牵着苍阎洛辰的手不停歇的在盛京城里逛着。
苍阎洛辰看了看前头兴奋的小主子,又看了看小主子牵着他的那只手,心里很是愉悦。牵手,自从那次跳崖后,在他的坚持下,似乎已经成了习惯呢。
在逛了两条街道后,君蔚的兴奋感终于消退了不少,然后也终于发现了众人看他们的眼光,有着惊讶,更多的却是惊艳。
君蔚看着街道上呆呆的众人,顺着他们的视线回过了头,然后终于恍然大悟,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粗心大意。
他都忘了,苍阎洛辰,他的仆人的相貌实在太过惊人了。他明明知道洛的外貌,俊美的程度是只应天上有,却还是忘了这点。他更加忘了的是,这里不是深山老林,这里是人口众多的盛京城!
终于意识到这点的君蔚急急忙忙的拉着苍阎洛辰来到了一个小巷,然后在苍阎洛辰的脸上施加了个小小的法术。只可惜,君蔚不知道的是,这个法术来的有点晚了,苍阎洛辰已经被某些有心人看上了。
在给苍阎洛辰施加完小法术后,君蔚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发色和瞳色同样引人注意,于是又给自己施了个小法术。然后,这次,君蔚终于可以放下心的再次逛街了。
盛京城很大,大的在君蔚看来有些不可思议。直到晚上连夜市也逛完了,君蔚和苍阎洛辰也不过才逛了几条街道。
吃的饱饱的,又打包了几样小吃后,君蔚牵着苍阎洛辰终于回到了客栈。
和奚平乐互道了晚安后,君蔚牵着苍阎洛辰的手,回到了隔壁自己的房间。
君蔚和苍阎洛辰一个房间,这是开房间的时候,君蔚特别说明的。在深山里露宿的那些日子,君蔚已经习惯了苍阎洛辰的怀抱,宽大、温暖、安心、舒适。
一夜过去,在苍阎洛辰温暖安心的怀抱里美美的睡足了懒觉后,君蔚伸了个大大的懒腰,神清气爽的就去隔壁找奚平乐,现在他们需要商讨一下开医馆的事情了。
“能说说你开医馆的目的吗?应该不是为了赚钱吧?”奚平乐问出自己一直在意的问题,君蔚是个妖,而妖从来都是不缺钱的。
“啊,对了,说到这点,我才想到,平,你也是个大夫呢,那你有没有听过这样的一个传闻。”君蔚拍拍额头,真是粗心大意,他居然才注意到这点。
奚平乐好奇,“什么传闻?这和我是不是大夫又有什么关系吗?”
“是这样的,据说圣天王朝的真龙天子的血液和其真诚的祝福与祈祷可以消除诅咒,呐,平,你有听到过这样的传闻吗?这个传闻对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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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小狐狸要开医馆 (2153字)
很重要?奚平乐咀嚼着这三个字,忽然抬头看向君蔚身后的苍阎洛辰。是为了这个俊美无双的男子吗?这个孩子似乎很护着这个男子。
“听到过。而且实际上,这并不是个传闻,这是真的。不仅如此,这个皇室里所有人的血液都有着自己的作用和能力,而因此,皇室人的寿命普遍要长于一般人。”
这个回答无疑让君蔚非常开心,君蔚欢喜的回头看向苍阎洛辰,“洛,你的诅咒有办法了呢。”不过,这个皇室的人真是奇妙,血液竟然如此与众不同。
奚平乐闻言认真的看了看苍阎洛辰,果真是为了这个俊美男子吗?这个孩子为什么对这个男子如此上心?而且,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互动……?
“平,洛有什么问题吗?你这般热情的看着他?莫非你——看上他了?”君蔚略带苦恼的看着奚平乐,开着奚平乐的玩笑,“这可不行哟,平,洛可是我的人呢。”
奚平乐苦笑不得的看着玩闹的君蔚,“你这个小孩子,在说些什么啊?”
君蔚调皮的吐吐舌头,随后表情变得正经起来,“平,你比我们要更加了解盛京城,所以你觉得我们应该在哪里开医馆比较好?”
“你的意思呢?”奚平乐不答反问。
“我想在繁华地带开医馆。”君蔚想的很简单,繁华地带出名快,而且繁华地带的大人物比较多,比较容易接近皇宫。
奚平乐一眼就看明白了君蔚的想法,“盛京城里最繁华的街道有三个,这其中与皇族人关联最多的是东边的街道,那个区域的权贵也是最多。不过,那条街道的商铺并不好找。”
“没关系,我们就去那条街吧,对了,那条街叫什么名字?”对一只妖来说,要弄到一个商铺并不难。
“紫福街。”
既然决定了就开始行动,不过行动之前,还需要一件必不可少的东西——钱。
君蔚只是个修行五百年的小妖,还没有点石成金的能力。虽然君蔚可以用个障眼法将石块暂时变为黄金,不过这么做君蔚却感觉于心有愧,于是,君蔚两眼冒光的看着奚平乐。
奚平乐有些害怕的往椅子里缩了缩,这个孩子的目光就好像要把他给吃了似的,“你们妖难道还缺钱吗?应该有不少珠宝吧?拿去当铺换点钱不就好了?”
这句话点亮了君蔚脑袋里的灯泡,君蔚开始在自己的储物戒指里翻找起来。
一刻钟后,君蔚沮丧的再次看向奚平乐,“我没有普通的珠宝什么的,手里都是法器,每一件拿出去都会引来麻烦的。所以——平,你手里应该有那种普通的珠宝吧?”
奚平乐叹气,这只小狐狸还真是信任他,有好东西就这么的说了出来。
“我这里,有是有,可是……都是那几个人给我的,我……”当初给他的时候,说是定情信物,每一个都无比珍贵。他原本想留作怀念,可是现在,那几个人如此待他,他似乎也无需这么矫情了呢。
“既然我把自己都交付于你,那么这几个东西也都一并给了你吧,拿去当铺换出的银子,应该能够买下紫福街的一家商铺。”
君蔚毫无愧疚的接下奚平乐递过来的几块玉佩,他的用意就是要奚平乐彻底与过去断绝,他也不怕那几个人会找来,有他在,谁也带不走奚平乐。
去当铺换银子很快,一个时辰后,三个人就动身前去了紫福街。
紫福街,街道宽且长,街道上的人们衣着鲜亮,人也是比肩接踵,商铺更是琳琅满目,酒楼、茶肆也都一家挨着一家。
君蔚三人很幸运,刚刚拐过一个最热闹的街角,君蔚眼角就撇到刚拐过的位于街角的那家衣店老板写了个“卖”字立于门前。
君蔚飞快的转身往回走,以不惹人注目的最快的速度进了那家衣店。
这家衣店的位置很好,位于拐角,而且还是紫福街最繁华、最热闹的拐角。
商铺买下来的过程很顺利,老板并没有看君蔚是个孩子就夸大其口的要钱,而君蔚从当铺里换出来的银子也足够多。所以,半个时辰后,这家衣店就已经换主了。
君蔚满意的坐在椅子上在脑袋里设计自己的医馆,而原来的老板也满意的关门开始撤掉自己的商品。
“呐,老板,你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吗?”脑袋里设计好自己的医馆,君蔚看到正巧那个老板也收拾的差不多了,于是开口问到。
老板放下手边的杂活,叹了口气,“还能有什么打算,我一个孤家寡人的,用卖掉商铺的钱去别的城市再做点小买卖算了。”
“既然如此,老板你要不要给我打工啊?我雇你当我的掌柜的,如何?”君蔚热切的看着仍旧处理这杂活的老板,这个人年岁不大,看上去只有三十多岁,这个人正好做管家一类的职务。
“敢问,小少爷,你是打算开什么店啊?我能帮得上忙吗?”老板手上的活没停,他只当君蔚是在开玩笑。
君蔚自信的一笑,“我要开医馆,而你,一定帮得上我,所以你留下来吧,我从现在开始就给你发工钱,如何?”暂时帮不上忙,以后也帮得上忙。
“反正我是孤家寡人一个,在哪里都是一样。不过,我对这方面可是一窍不通啊,小少爷,你还要留我吗?”
第二卷
第一章 暴风雨来袭 (3303字)
当然要留,君蔚才不管这个原衣店老板对医药方面是否在行呢,他只是需要一个人而已,要开张的医馆可不能就他、苍阎洛辰和奚平乐三人,医馆还需要一个人来干些杂活呢。
原衣店老板也是痛快,既然这个小少爷不在乎,那么他就签好合同留了下来。
这个痛快的原衣店老板名叫苏云,这个苏云很能干,也很有能力。君蔚三人谁也没有开过医馆,所以这个医馆开张前的一个月,所有的事情包括装潢还有注册商铺都是苏云一人张罗。
坐在已经装潢完毕的医馆里,君蔚吃着新鲜的水果,一脸欣慰的看着还在忙碌的苏云,这个人,真没白雇,幸好当初这人被他给留下了。
如今所有的事情都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明天就是医馆开张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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