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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货的修真路-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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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周小史说的事情是不是真的很有趣,反正是外星球的事情,就算是最为稳重的璃瑾也饶有兴趣地听他说话。当然不可能只让周小史一个人说话,周小史说完了,章文卿也回报地跟他介绍地球上的种种,周小史原本就有兴趣,章文卿的口才友好,气氛一时非常火热。
    周小史其实倒不是对地球上的事务本身感兴趣,他到过很多星球,见过很多东西,他现在看到的并不特别。他感兴趣的是地球一千多年来的变化,虽然一千多年前他也没有多了解地球,可这是他的母星,他出生成长的地方,哪怕是周小史,对地球的感情也是特别的。
    饭后,章文卿提议去看电影,虽说有电脑什么电影都能在家里看到,但去电影院总是不一样的。其他人都没有反对,叶潇是想去缅怀逝去的大学时光,原杉也想体验一下大家一起看电影的感觉,周小史、璃彩对新事物感兴趣,璃瑾和鸿曦、瑞绣根本不会反对。
    到了电影院,章文卿买了最近一场的电影票,然后再买了一大堆零食和饮料,一群人杀进电影院。除了对零食不感兴趣的璃瑾、瑞绣和鸿曦,周小史也觉得一边吃着垃圾食品,一边坐在人群当中看电影的感觉很有趣,实际上这是他第一次和这么多人这么接近。
    这是一部东方神话类的电影,当看到荧幕上龙头人身的龙王的时候周小史非常惊奇,“章文卿,原来地球上也有这种半人半兽的生物吗?”周小史早年随修玥游历宇宙的时候,曾经到过一个星球,那个星球上的生物十分奇特,全都是动物的脑袋人的身体。
    至于地球上到底有没有这种生物,周小史其实也不确定。不要说西晋的时候地球人还没有探索完整个球星,就是周小史自己也只在地球呆了十六年,那十六年中不是被关在家里就被关在宫中,而且完全没有机会接触书籍,对周围的一切根本说不上了解。
    他对地球所有的认识全部来自于自己见过的东西,以及自己的想象和猜测。不过他确定他见过的人中没有那样的,以前他一直以为地球上是没有那样的人的。至于龙王,周小史见过龙族,就算是普通龙族变形也不至于这么不完整,更不用说龙族中的王了。
    “不是,那是电脑特效。”章文卿马上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跟周小史详细解释了这个问题,随即低声问道,“难道真的有长这样的人?我还以为外星人都长得跟地球人一样呢。”看到周小史三人之中,也只有一个鸿曦黑了一点,所以章文卿还以为不管什么星球的智慧生命都长这样。
    “当然不是,我本来就是地球人。至于鸿曦和瑞绣,确实有些星球的人长得和地球人一样,而且人类的形态是最适合修行的道体。”周小史跟他们说了他到过的那个兽头人身的星球,然后又跟他们说起另一个星球,“还有星球的人长得和人类一样,但基本上都有两个我这么高。”
    周小史身高大约一百六十公分,也就是说那个星球人平均身高在三米以上。叶潇他们在脑子里想象了一下,顿时觉得头晕目眩,果然有些人只能让人仰视……周小史继续说道:“而且那个星球的人和人类不一样,只能吃一种只有那个星球才有的树的叶子,名字我忘了。”
    这事其实已经过去一千多年了,那时周小史更高离开地球不久,见识还没有现在多,所以看到那些人的特别惊奇才会到现在记忆犹新。不过让他惊奇的是那个星球上的人的身高和饮食,至于他们吃的东西叫什么,反正他又不会吃,自然不会关注。
    就连璃瑾的眼里也难掩惊奇之色,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璃瑾是不甘心困在灵气稀薄的地球的。而且以他的资质也确实有希望达到元婴期离开地球,进入真正的修真界,自然对宇宙中的事情要关注一些,神色间也就少了一些一直以来的淡然。
    说起这些,章文卿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小史,你是怎么来地球的,乘坐飞行器吗?你们的飞行器长什么样?等等,你刚刚说你是地球人?!”被各种新奇的事情吸引了注意力的章文卿这时才注意到周小史说的那句话,他居然是地球人?!
    “对啊,我是地球人啊,不过已经很久没有回来了,这次是因为盟主在这边,所以突然想起来回来看看。”周小史回答地很自然,说起来地球现在虽说是末法时代,在以前却也是修真界一个繁荣的中心呢。正因为这样修玥才会来地球,也才会遇到周小史。
    “至于飞行器,是我自己炼制的哦。潇潇你觉得怎么样,好看吗?”说道这个,周小史兴致勃勃地问起叶潇的意见,叶潇是几个人当中唯一一个见过他的飞行器的人。周小史到达的时候,璃瑾和璃彩很自觉呆在房间没出来,虽然熙夜并没有这样要求。
    叶潇也是双眼放光连连点头,他觉得周小史那个像是金色飞贼的飞行器简直太拉风了,没想到居然是周小史自己炼制的。熙夜说周小史的修为比他高多了果然没骗他,能够炼制在星际间飞行的飞行器,周小史在修为至少在修真界是顶尖的,具体叶潇也看不出来。
    得到叶潇的肯定,周小史高兴地笑眯了眼,“我还有别的形状的飞行器,等回去送你一个。你觉得六菱形的怎么样?”这些飞行器其实是周小史刚刚飞升仙界的时候炼制的,他炼制很多形状的飞行器,那个像是金色飞贼的是他最喜欢的。
    那个飞行器也是周小史最常用的一个,后来随着修为的提升,周小史还对它进行了几次升级炼制,加入了一些更高级的材料和阵法。其他的飞行器他就没有这么用心了,做好之后一直放着没怎么动,不过怎么说也是仙器,而且可以直接用仙石驱动,给叶潇用倒是正好。
    当然,如果叶潇想要飞行器的话,熙夜能够给他更好的,可是周小史炼制的飞行器很有意思不是吗?而且听了周小史的话,叶潇现在并不想要熙夜给他的那种一辈子都不需要换的飞行器,反而想将来自己能够炼器之后,像周小史一样炼制自己喜欢的法器和飞行器。
    这个想法叶潇并没有说出,他现在不过心动期,说这些还太早了,没有任何意义。看完几场电影,天色已经比较晚了,他们吃过晚饭便回别墅了。晚饭的时候,依然对鬼怪抱持着很大兴趣的章文卿又提供了一个传说闹鬼的地方,鼓动他们找时间一起去探探。
    周小史对鬼怪不感兴趣,他见多了,但是对章文卿提议的集体很感兴趣,没有反对。他很少有机会参加这样的集体活动,修玥只有他一个弟子,他没有别的师兄弟。修玥在永夜盟的地位又高,永夜盟中能够平等相处的人几乎没有。与这个还没有确定时间的活动就这么定下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把周小史写崩了……算了,崩了就崩了吧……

☆、第65章 翩翩周生

回到别墅;和章文卿分开的时候;周小史送了他一对翼展大约有二十厘米的大蝴蝶。蝴蝶非常漂亮;但叶潇相信应该不止是漂亮那么简单,虽然周小史和章文卿说的只是送给他当宠物。叶潇猜得确实不错;那对蝴蝶虽然温顺;实际上却是不折不扣的仙兽(仙虫?)。
    这对蝴蝶名叫桃花蝶;桃花蝶是仙界一种温顺没有攻击力的生物,向来雌雄成双成对的出现,对仙人来说除了好看却是没有别的用处;只能说是装点仙界的一种景色。而周小史手里的这对桃花蝶是他游历仙界的时候发现,当时觉得好看就养了起来。
    虽然没有攻击性,这桃花蝶却有一个特点;桃花蝶的鳞片能够提升长期接触的人的魅惑力,而且这种魅惑力的提升是不知不觉的,别人不会察觉到任务异样。这个特点周小史倒是知道,只是他忘记了,因为那点魅惑力对仙人来说根本没有影响,也就没有人在意。
    周小史忘记了这里不是仙界,桃花蝶所起的作用对仙人来说虽然没有影响,但对凡人和修真者的影响却不小。至于瑞绣和鸿曦,他们虽然也知道这一点,但既然周小史没有提,他们自然也不会多嘴,反正也不是什么坏事,影响也不会很大。
    而带着桃花蝶离开的章文卿以及叶潇等人都已经忘记了继续追问周小史的地球人的事情……现在叶潇更感兴趣的是,“小史,你还能带着活物过来?你把它们放在什么地方?”他虽然有流圣手镯这个空间很大的储物手镯,但是流圣手镯只能放没有生命的东西,活物就放不了了。
    “有一种专门放活物的储物空间,只是有思维的生物进入空间之后就会陷入沉睡,而没有思维的植物进入空间之后生长就会停止,好像时间保持静止一样。”周小史拉出挂在腰间雕刻着一直鳖的玉坠,在叶潇面前晃了晃,这就是他的放置活物的空间。
    说着周小史还从空间中放出了一只有甲克的虫子,叶潇观察了半响,觉得有点像经常见到的西瓜虫。只是这只虫子大约有一个成年男子的拳头大小,他还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么大的西瓜虫,而且西瓜虫这种常见的虫子周小史真的会养吗?
    就在叶潇迟疑的时候,周小史指着那只放大版的西瓜虫说出了其中的典故,“这只虫子原先只是地球上一只很普通的虫子,我也不知道它的种类是什么。我刚刚开始修行的时候很怕虫子,师尊说修行之人不能有这样的弱点,就抓了这只当时还很小的虫子让我养着。”
    想起那段岁月,周小史笑得很灿烂,“刚开始我觉得很恶心,每次看到这只虫子都觉得毛骨悚然,不过养得久了也就没什么感觉的。其实原本我想,什么时候师尊说可以不用养了,我就把这只虫子碾成齑粉,结果真的到那时候,我又对它产生感情了。”
    “我现在依然厌恶那些恶心的虫子,唯独这只我愿意养着,而且养了一千多年了。”周小史在说这些原本应该是让人感慨的话的时候,全然是当成趣事的来,没有任何别的情绪,“不过这只虫子可真不好养,我都养了一千年多了,还给它吃了那么多灵药,居然才长这么大。”
    对于一般修士在意的灵宠的战斗力之类的东西,周小史全然不在意,他关注的地方只有,这只虫子它居然不长个!虽说确实有些种类的生物形体只能维持的一定的大小,但是这只虫子居然活了那么久还能长大,就证明它还是能长的,在地球上他可从来没见过生长期这么长的虫子。
    周小史说得兴致勃勃,完全没有注意到叶潇他们全都被他的那个一千多年给震惊到了。当周小史说他很久没回地球的时候,一来众人被飞行器吸引了注意力,二来“很久”并不是一个确数,它可以是一年也可以十年当然一百年一千年也是,所以叶潇他们那时候还没有太在意。
    但一千年多年对叶潇他们来说就很惊悚了,尤其是对叶潇这个初涉修真界年龄不过二十出头的人来说。哪怕是璃瑾和璃彩也有些震惊,地球现在已经进入了末法时代,修真界的元老级人物也不过四五百岁,这样一来周小史岂不还是那些元老级人物的前辈?!
    “小史,你……哪一年出生的?”叶潇略带颤抖地问道。在修真界看到长得很年轻的老前辈不奇怪啦,可是周小史都已经一千多岁的,这个性格相对于他的年龄来说是不是太幼稚了?话说回来,一千多年前的人,他该不会遇到什么历史上的名人了吧?
    说来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他一直觉得周小史的名字很耳熟,说不定真是历史上的名人,所以他以前在哪里见过。叶潇仔细回忆他从小到大认识的人,一一对号入座,确实没有哪一个姓周名小史的,那只是同音或者不同姓的都没有。
    周小史并不知道叶潇的这些想法,他单纯地以为叶潇想要知道他的年龄,“泰始五年,我生于泰始五年。”至于他今年具体多大,周小史表示他也不记得了,都过去一千多年了,谁耐烦每年计算自己多少岁了啊,反正知道个大概就差不多了。
    “泰始五年?”叶潇皱着眉思考这个年号,天朝使用年号是从汉武帝开始的,既然周小史报的是年号那肯定是汉武帝以后的人。只是叶潇虽然学的是古代文学,但古代文学不等于历史更不等于考古,泰始这个不算太有名的年号他一时还真想不起来,“那时候是什么朝代?”
    越是想不起来叶潇就越是和这个年号杠上了,最主要的是,他虽然想不来具体的时期,但是对这个年号也不是一点印象都没有,只是和“周小史”这个名字一样总觉得隔着一层什么。可越是这样,叶潇就越是不甘心认输,希望通过这个提示找出答案。
    “晋朝。”周小史一边回答叶潇的问题,一边好奇地看着皱眉沉思中的叶潇,眼睛都不眨一下。其实他并没有觉得他的回答有什么艰涩难懂的地方,不过看叶潇这个样子,他觉得很有意思。不是他喜欢看别人苦恼,而是遇到不懂的事情,他总是觉得有趣。
    而现在他不懂叶潇为什么要为这么简单的问题苦恼,他觉得很有意思。周小史一千多年到过很多地方,遇到过很多事情,也知道很多别人不知道的东西。可是对人的感情,他却似乎天生缺少那样的敏感,也许这是因为他被修玥保护地太好了,没有机会去了解人性。
    他十五之前虽然为父亲所不喜,但他那时不过是一个懵懂孩童,还什么都不懂。而且实际上他和没见过几次面的父亲的感情也不深,所以离开家的时候,他更多的是抱着对外面世界的好奇而不是伤感离开的。进宫之后,虽然宫廷倾轧之事不少,他却没有机会接触。
    凭着他的容貌和纯真的性格,他初入宫的时候很为晋武帝司马炎所喜爱。作为一个明君,司马炎对后宫的事情怎么可能一无所知,自然处处护着宛如一张白纸完全没有办法独自在宫廷中生活的周小史。后来还没等司马炎对周小史的感情冷淡下来,周小史又遇到了修玥。
    比起司马炎,周小史自然更喜欢修玥。无论司马炎有多宠爱周小史,他始终没有把周小史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看待过,而且司马炎那时候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棺材里了,而周小史不过才十五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有哪个人会喜欢一个糟老头子做自己的情人?
    所以当虽然实际上是个老不死,看起来却不过二十来岁样子的修玥提出带周小史离开的时候,周小史没有考虑太久就同意了。司马炎从来让他离开宫廷,他甚至不能轻易离开自己居住的宫殿,对外界充满了热烈的好奇心的周小史怎么可能会喜欢让自己一辈子困在宫廷里。
    周小史离开的时候本想跟司马炎说一声,毕竟司马炎确实对自己很好,可是却正好遇到司马炎在宠幸他的妃子。周小史虽然感情懵懂,却本能地觉得不太开心,便连告别都省了。修玥带走周小史的时候,更是丝毫不觉得有哪里对不起司马炎。
    诚然,司马炎确实对周小史很好,而且也庇护了他一段时间。可是难道在这中间周小史就什么都没有付出了吗?修玥认为,周小史付出的东西比司马炎付出的更加珍贵,对司马炎来说庇护周小史不过是举手之劳,然而那段经历对周小史来说却是永远抹不去的印记,他所付出的是他最珍贵的东西。无论将来周小史怎么样,那段经历都会是最特殊的,甚至可以说是屈辱的。
    “晋朝?”那边周小史认真盯着叶潇看,这边叶潇也认真地思索晋朝的名人和皇帝。他突然想起周小史绝对称得上美艳的容貌,说起来晋朝的美男子不少,比如潘安……突然他闹钟灵光一闪,“周小史”不就是那个很少有人知道的比潘安早生二十年的周生吗!泰始不正是晋武帝司马炎曾经使用过的年号吗!叶潇看着周小史,“香肤柔泽,素质参红”,他本以为这已经美丽的极致,见到真人之后他才明白的文字的匮乏,不足以写出真人的十分之一。
    作者有话要说:怎么破啊潇潇,在周小史面前你变成配角了……

☆、第66章 追星?不追星?

想到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居然就是历史上那个神秘的美男子;叶潇就觉得有些晕眩。古代的有名美男子当中;周小史应该是最神秘的一个;以至于很多时候人们只能凭借两首诗去想象他的绝代风华,而现在周小史就这么明晃晃地站在了他面前。
    即使在见到周小史的第一眼叶潇就认为周小史的容貌气质绝对不下于古代那些美男子;可是能够比美是一回事;本身就是那就是另一回事了!瞠目结舌了良久;叶潇做出了一件让别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他拿出本子和笔递到周小史面前,“小史;给我签个名吧!”
    狭义来说叶潇是不追星的,他对娱乐圈的评价只有一句话,“贵圈真乱”!而且他也不知道那些狗血的电视剧电影之类;现在水准越来越的流行歌曲他也不喜欢,所以追星对他来说是在没有意义。但在广义上,他毕竟才刚刚脱离平民百姓阶层,对名人总是有点特别感觉的。
    尤其当这个名人不是一般的名人,还是历史名人,原本以为永远无缘一见的人的时候,叶潇有点反应不过来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倒是周小史看着叶潇递过来的东西有些手足无措,他是见过各种各样的笔没错,可是这不代表他用过啊……
    遇到修玥之前周小史根本不识字,遇到修玥之后,他也只练过毛笔字。而且对现在的他来说,任何语言文字只要神识一扫便差不多融会贯通了,哪里需要委屈自己去将就别人学些对他来说没什么作用的东西呢?而且,叶潇跟他的签名干什么?“做什么用?”
    刚刚回到地球的他自然不会知道,现在的地球流行一种活动叫做追星,而签名则是追星必不可少的步骤。叶潇被周小史问得一愣,随即说道:“留作纪念啊,你可以历史上的名人。”说来也是,他和周小史以后有的是相处的时间,签名什么的似乎确实没有必要。
    经过周小史叶潇,叶潇也知道自己刚刚失态了,虽然稍感尴尬,但他不是会在一件事情上过多纠缠的人。而且要求既然已经提出了,不过是一个签名罢了,对周小史而言也只是举手之劳,没有必要又说不需要了,还要解释更多东西。
    周小史也是恍然大悟,他生活的朝代虽然没有追星这个说法却也有这个做法,很多人希望求得当代名流的墨宝珍藏,其行为和叶潇也没有多少差别。不过那些人可不会像叶潇一样随便拿出一本本子和笔,更加不会只求一个名字。
    好在周小史也不是死守礼节的人,实际上在他的观念里很少有礼节这个概念。他拿出在的笔墨,信手在叶潇提供的本子上写下了一首小诗,“菊重秋风紧,行云游子归。把臂登高后,墨冷霜寒时”。诗是按照古人的习惯竖着从右往左写的,落款是“赠吾友叶潇周小史”。
    周小史自知自己不是什么才子,没有正经上过学,诗词也是一般。不过这原本也不过是朋友之间的游戏,叶潇想要他就随意写了,也不在那些。叶潇就更加不在意了,论起诗词他还比不上周小史呢,别看他是学古代文学的,可现在的学生和古代学子在这边方面的差距是很大的。
    在古代j□j十岁能作诗的比比皆是,而在现代读到大学毕业能作诗的都没几个,这也是古代和现代教育侧重点的不同所导致的。叶潇虽然不觉得自卑,但也知道自己绝对没有取笑周小史的文才的资格。他小心地收起墨迹未干的本子,把它放在值得珍藏的东西中间。
    也许这件事情的起因只是一个玩笑,但朋友相赠的墨宝确实值得他珍藏。就算将来他和周小史会做很久很久的朋友,但无论如何这都是周小史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也是非常用心的一件礼物。至于周小史承诺的飞行器叶潇倒是没有忘记,只是他认为不能和这幅墨宝相提并论。
    飞行器虽然也是周小史自己炼制的,却不是专门为他炼制的,和他的墨宝的意义自然是不同的。不经意间,周小史在叶潇心里的地位往上提升了许多,他现在有些明白了为什么熙夜对周小史这么不同,周小史确实有那种在不经意间让人喜爱的魔力。
    想通了一些事情,叶潇的心思也回来了,不过这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心里没有别的事情之后,叶潇一眼就看到了还在地上趴着的巨大西瓜虫,汗毛顿时就竖了起来。和曾经的周小史一样,叶潇也怕虫子,尤其是这些恶心的让人看着就不舒服的虫子。
    西瓜虫变大之后并没有让它的形象变得更好些,反正看着更恶心了,叶潇忙不迭地道:“小史,你快把这只虫子收回去吧!”其实他现在有些纠结,他和周小史一样怕虫子,熙夜该不会用修玥对付周小史的方法来对付他吧,他一点都不想养这些恶心的虫子。
    只是叶潇也不确定如果熙夜这样要求他能不能挺直腰杆拒绝,毕竟就连看起来娇小柔弱的周小史都能做到了,他似乎就更加没有推脱的理由了。可是想到一只恶心的虫子在他面前蠕动的样子,叶潇刚刚积蓄起来的勇气顿时消失无踪。
    周小史看出了叶潇纠结的问题,劝慰道:“你先别担心,盟主不一定会像我师尊一样。”想想周小史又觉得,只有当初的自己被恶心,叶潇却什么事都没有这一点都不合理,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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