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行行出状元-席绢-第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的文词儿该怎么说,大树村的孩子王非常不幸地结巴了,满身的气势眼看就要泄了个精光。

  幸好,每一个霸王头子身边定然会随伺一名机灵的狗腿子,就见他身后一个瘦竹竿似的小男孩躬身走上前,小声道:

  「咱这叫耕读世家。」

  「对!就叫耕读世家!我们大树村独一份的!这方圆百里,也就咱大树村出过秀才,我们可是有身分的人呢!」

  「屁的世家!秀才有什么了不起?我们小归村早晚也会有秀才!不只秀才,还会有、会有——反正就是会有很厉害的才就是了,比秀才更厉害的那种才!」

  身为同样不学无术、胸无点墨、一双拳头横着走的孩子王,王大成有心要吹牛一下自己村子里也有厉害的读书人,却同样苦于一时想不起比秀才更厉害的读书人叫什么,想了老半天,也只好那样说了。

  「哈哈哈!王大成,你好笨,秀才再上去已经不是什么才了!人家那叫状元啦!」大树村的孩子王突然觉得自己比王大成厉害多了,至少他还知道有状元这个名词,而王大成却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知道叫状元有什么了不起?考得到才厉害!反正我们小归村一定是四个村子里第一个考到状元的啦!」看着桥那头叉腰仰头哈哈大笑到差点就要仰倒在地的笨蛋,王大成一边吹牛嚷叫,一边朝身边几个伙伴暗中下了指令。

  虽然吵架很重要,但那却不是他们今天的重点。架随时可以吵,可今天黄昏的重要任务却是一点也耽搁不得的。

  「哈哈哈!王大成,你们小归村几百口人,学文识字的就没几个,还想出状元呢!先出个秀才再说吧,哈哈哈!想考到秀才,你们小归村再等一百年吧,哈哈哈——啊!你们做什么?!快挡住!快挡住!别让他们冲过桥来!快把他们轰回去!」原本号召着一群村童放声大笑的大树村孩子王,在发现情况不妙之时,小归村的人已经冲过桥来,将挡在桥口那两个也忙着笑的壮童给撞翻在地,大树村的防御瞬间失守。

  摆好的阵势当下被小归村的人给冲散,只能徒劳地胡乱抵挡,反正能挡一个是一个,万不允许小归村这些凶悍的恶童往村北的方向冲去。

  「快挡住!把人挡住!快啊!」

  「小归村的,咱冲!」王大成高声一呼,领头狂奔,目标明确——大树村北方的坟场地。「土蛋,你们跑慢的拉人,把人扯住!」

  「得令!」

  叫土蛋的那个尖声领令完,扑身抱住一个大块头的双腿,就这样死抱着不放开,将人给锁倒在地;其他几个瘦小的跟着照做,将大树村的村童给扯下了七八个,致使大树村的战斗力一下子给灭去了一半,剩下的也就不足为虑了,好收拾得紧。

 

  桥的那边正在上演怎样惊心动魄、轰轰烈烈的村战,身为小归村的两名小村姑们其实并不在意,也不加入。事实上,她们躲得很好,早在两个村的村童立于桥的两边对峙之前,她们早早便从溪的下游浅水处,忍着溪水冻寒,涉水而过,比那些人早一步来到大树村的村北处等着。

  大树村虽然不是四个村里最富有的村庄,但也算过得不错了,至少他们尚有余钱开学馆充文气,还不时幻想着村里再出一名秀才来。

  大树村在二十三年前出过一名秀才,那名秀才的终身目标当然是考举人,然后考进士,当大官什么的;这同时也是大树村民的期望。那名整天只会读书,除了读书之外什么也不会的秀才,应村长之邀,在村里开了间私学,每日拨出一点时间教授村里的孩子们识字,束修就由村里供给,保他一家温饱。

  虽然没教授什么足以应考的高深学问,就基本地教会写自己姓名;学得好些的,再多教些算数以及常用文字。光这样,也够整个大树村摆起「读书人」的高贵架子啦。处在一群文盲里,能够写出自己名字的人,就是高人一等的人上人——大树村的村民就是这样自我感觉良好的。

  自认很有文人风骨的大树村人,自然非常重视礼法;而他们对所谓的礼法认知,来源有三:从城里听人闲扯而来、从戏文里听来,以及,从曾经去县城考秀才、去郡城考过贡生(失利〕、去州城考过举人(当然没中),说起来也是见过大世面的那个四大村唯一秀才口中听来。

  大树村村长深信从这三方所拼凑出来的礼法,肯定是不会有错的,必然是要订下规矩的。于是二十几年以来,一直带领着全村村民过着很有礼法的生活,要求大家要不计一切代价把礼法落实在食衣住行上,就算没城里大户人家那样资源丰富,也要尽可能不要寒酸。

  不要寒酸又爱表现「礼法」的大树村,每当有婚丧喜庆之类的大事,就是周边各村小孩儿最开心的时候了,因为有免费的吃食可以拿。

  这也是今日大树村村童群聚在与小归村相连的桥边严阵以待的原因——防止小归村那些恶童冲过来抢夺布施的祭食。

  今天是大树村富农大户叶大爷的老娘亲下葬的大日子,由于叶大爷的老娘亲是八十八岁高寿过世的,办的是喜丧,仪式隆重而热闹,所准备的祭品当然是极尽力所能及的丰富。一般寻常人就连过年也不见得吃得起的白面馒头、甜团子、豆沙炸糕等等祭食,叶大爷家都准备了,让每一个前去拈香的村民在祭拜老夫人的同时,都忍不住对着祭桌上那香喷喷的美食流口水。

  这些祭品就算摆在祭桌上已七天,就算有可能坏了,也阻止不了人们对它的垂涎。大人还好一点,吞了吞口水就算了;但小孩们可忍不住,早就聚在一起以拳头分配好了这些祭品的最后归属。

  当然,前提是:别让其它村的恶童给劫掠走了。所谓的恶童,自然是特指小归村那些个。

  像这种强横捞过界的行为,放眼方圆百里,也就小归村的人干得出来;其它村也不是没有穷人恶童,却没见过这样恶形恶状的。所以很有先见之明的大树村孩子王才会早早拉了村里身强体壮的村童守在桥边,防止小归村的人过来。

  就在两村村童边打边往坟场方向跑来时,小云与小芳已经立在叶家新坟边。

  叶家人已经做完最后的仪式,年长些的已经随着村长先回去用饭与休息了,剩下几个叶家年轻小辈正在收拾东西,就要打道回府。

  大树村重礼法,而这礼法也不知道是怎么成形的;反正从二十年前,但凡家里有丧事的,都会把最后供奉在祭桌上的供品留在坟场,若是有人家里实在过不去,就来坟场收拾这些已经放得半坏的祭食回家抵个几顿,算是丧家为亡者做布施积德;要是穷人家嫌晦气不肯拿去吃,便施舍给野狗野猫。

  叶家是大树村的富农,他们家的祭食当然是最好的,会被人惦记自是一点也不意外。但——也不至于丧家的人还在,就摆出准备来收供品的姿态吧?这样让丧家情何以堪啊?照理说,不管谁对这些供品有志在必得的决心,就算等不到明天,好歹也要等到叶家人都走光了才好下手吧?这是礼貌啊。

  「孩儿,你们是哪村的?」一个叶家小青年好奇地开口问。

  小芳下意识就要回答,被小云一脚踩掉声音,虽不明白为什么,但还是乖乖地咬住下唇,低下头装害羞。

  另一个叶家的小媳妇仔仔细细打量这两个衣衫褴褛的孩儿,直觉猜道:

  「是小归村的吧?」

  「怎么就想到小归村的?」那青年皱眉问。

  「哼。」小媳妇轻哼了声,都懒得说了。谁都知道,这附近四个村子,也就小归村的脸皮特厚,性子够横,让其它三村退避三舍。

  「你们是小归村的吗?」青年脾气颇好,觉得应当问清楚,以免错怪。

  小云连连摇头,以着憨厚乡下小孩特有的结巴语调道:

  「我们、我们是李家村的。我们想、就想趁小归村的人来之前,拿个窝窝头——我们不贪心的,就拿一个,最小的一个就好了——」说到最后,脸上满是窘迫与足够的可怜兮兮,整张黑脸都胀成了紫红色。

  「难不成小归村的人还真敢过来抢?!」那名小媳妇尖声叫了出来。

  其他叶家人都已经收拾好东西,听到小媳妇的叫喊,都朝这边走过来,并七嘴八舌地说起来——

  「小归村的人当然敢过来,不过这回怕是过不来的。一大早我就听陈家媳妇说她家的陈大虎纠集了一群孩儿跑到桥头去堵人了,那王大成确实够横,但咱陈大虎也不是纸糊的,定不会让他们讨到半分好处去。」

  「难说难说。陈大虎虽然有一把力气,但架不住小归村那些恶童打起来不要命的架式。我瞧,那桥头,八成守不住,最后这些供品,还是得让小归村的人给抢去一半还多。」

  旁有恶邻,是小归村以外三个村心口共同的痛。他们十足痛恨,却又不敢招惹,尽可能地不与之有任何往来,平常吃点亏也就认了,但心底终究气难平。所以不管何时何地何人,只要说起小归村,都是要皱眉的。

  「真是没有王法了,这小归村的人真是张狂!」有人迭声叹气跺脚。

  「咦!你们听,是不是有一群孩子往这边跑来了?」有人耳尖,觉得彷佛听到不远处孩子们的喧闹声。

  「哎!肯定是小归村的人冲过来了,我就说陈大虎守不住的。」

  这时最早与两名孩童说话的年轻男子皱眉想了下,伸手拿过小云提在手上的背篓。

  小云怯怯地不敢拦,只讷讷道:

  「大哥哥,我这背篓里只有两株苦菜和草根,不值什么的……呃,如果背篓你用得着,拿走也没关系,我再编一个就成……」

  年轻男子被老实孩儿的话给说得心口一片柔软,停下正走向供品方向的步伐,回身朝小云一笑,道:

  「孩儿,你别怕,我不拿你的苦菜,也不图你的背篓,眼下小归村那些恶童就要过来抢供品了,我拿一些给你们,你们快从另一边回李家村吧,也别让大树村的孩儿们看到。这些供品他们早就馋得紧,私下分配好了。大家都得不到,还不会有纷争,若有人得有人没得,自然得闹。」

  说完,更快地走向供品,三两下就将那些品相看起来干净还没败坏的给收拾进背篓里,留下几盘已经沾了太多香灰尘土的、以及很明显已经变质的供品放在原处。

  明显脏掉坏掉到完全无法入口的食物,相信就连小归村这样土匪恶性的孩童也不会愿意抢夺回去;所以这些供品就算被他们光顾,也能好好留下来。老祖宗的坟头总要摆着点东西好看,毕竟是新坟。

  「来,你背好,快走。我们也要回去了。」年轻男子细心地将背篓挂上小云的背后,让她背住。

  「对对,你们兄妹快走!不然等会那些小归村的恶童过来,你们就连一株草根也别想留下。」小媳妇连连摆手赶人。

  小云仍是做足了戏,满脸的不安与感激,脚步就有些拖踏,又讷讷道:

  「……大哥哥你给我太多了,我没想拿那么多的,我、我可以分一些给他们……」

  「你这傻孩儿!穷成这样了还敢生就这一副老实性格,你这一辈子没指望啦!快走快走!看你这样呆就烦!」小媳妇生性果敢俐落,最头痛这种不干不脆行事拖踏的烂好人。

  其他叶家人也是相同心态,既可怜这两孩儿的贫穷与老实,又瞧不上他们这畏缩样,便想早早将两孩儿打发走。

  那年轻男子是个有善心的,将两孩儿领到一条通往李家村最近的捷径,目送他们消失在树林深处之后,才回转与家人会合,一同离开坟场。

  叶家人才走出坟场,打头的人就险险被几个村童给撞翻,认出了小归村的王大成,叶家人撇撇嘴,也没说什么,退离这些横冲直撞的孩童几步,看着他们呼啸着要拿光供品的吼叫声,叶家人彼此对视了几眼,脸上有抹快意。

  但凡能让小归村的人吃瘪的事,都能让其它三村的村民乐上老半天。

  没多久,叶家人看到陈大虎领着三两个孩童气急败坏地跑过来,甚至顾不得向叶家的人打招呼,迳自冲进坟场,怒言要让王大成好看——很明显,是吃了大亏的。

  叶家人又相视几眼,偷笑了下,便静静走回村里去了。

  虽然这回大树村没得了个好,但小归村大费周章地冲过来抢,却是什么也没抢到,实在是大快人心。

 

  「小云,他们为什么提到咱小归村就皱眉?」小芳问。

  「因为咱穷,穷到极处,就不要命了。」

  「他们看不起咱穷吗?」

  「不是。他们看不起咱不跟他们讲道理。」

  「都活不下去了,还讲什么道理?」撇嘴。

  「都活不下去了,你还有力气管人家看不看得起你?」小云淡淡两句话就将小芳自卑又自傲的自尊心给打散无踪。

  「小云,大树村的人满傻的,要我才不会把食物给人呢。」忍不住第三十二次探头到小云的背篓里,将铺在上头的草根给拨开一点,吞着口水对着那些好吃的甜糕、白面馒头傻笑了下。这些供品看起来就好好吃的样子,她一辈子见都没见过,更别说是吃过了。

  她们几天前就计画好了,要赶在王大成他们过来抢食之前,先拿一些好的再赶紧溜掉。大树村的风俗是祭祀了七天的供品会放在坟场,任人取用或任其败坏。她们早早就相准了这些供品,决定要来抢一些,却没想到叶家人会亲自给。

  主动去拿与受人施舍,感觉还是不同的。

  「也许等你有很多食物了,吃都吃不下时,也会把你不想吃的送给人。」小云也不喜欢被施舍的感觉,但她现在别无选择。

  「我才不。把食物送人之后再被人在背后笑傻?我又不傻。」小芳哼声说完,想了一想,又说到:「如果我会给人食物,定然是那人帮我做事了。就算是看到快饿死的乞儿,我也绝不白给。等我不再饿肚子,就可以跟人讲道理了。我的道理就是:帮我做事,我就给粮食吃。」

  觉得自己很有雄心壮志,却没有得到小云的附和,小芳不满地跑到小云身边,扯了扯她衣袖道:

  「你说,我这样的道理是不是很有道理?」

  「嗯,你觉得有道理就好。」小云回答得很敷衍。

  小芳推了她一下,道:

  「你是怎么了?我们今天拿了那么多好吃的耶!你还有什么不满……啊,我说,你不会是介意人家把你认作男孩儿吧?那也没办法啊,谁叫你光头——」

  小云横过来一眼,将小芳的话给瞪掉。

  「我会在意那种无聊的事吗!」语气很冲。

  明明就很介意……小芳只敢在肚子里腹诽。

  「不然你一脸不高兴是怎样?」

  「……刚才那个叶家小哥,是个读书的。」小云语气闷闷的。

  「切!整个大树村不都说自己在读书吗?上次遇着了陈二妞,还对我说她全家都会写自己的名字,还写在地上给我看呢,欺负我不认识字,明明就胡画一通,偏偏说那就是她的名字。她说是就是啦,我又看不懂。」

  小云没接口下去批评大树村民的装模作样,以及总是摆出那种高人一等的姿态。她低头想着那名叶姓青年将能吃的供品都拿给她时所说的话,总结出来,不正是娘亲胡乱教她的一些字句里的某句——不患贫而患不均。

  娘亲总是要她背诵一些奇奇怪怪的句子,却又解释不了这些句子在说些什么。只有很少一部份,娘亲能够说得清楚,更多说不清楚的,娘亲只能强制要她背下来,说是等她长大后就会慢慢明白了。

  虽然娘亲没跟她说她一直以来死硬背下的那些字句是什么意义,但现在,小云发现自己好像有点理解了。

  她背下来的那些并不完整的句子篇章,应该就是所谓读书人会学到的东西;并不是娘亲随口哄她的那样,只是她家乡的一些俚俗童谣野句。

  突然发现自己也很有挺直腰杆的胆气,小云因为背着沉重背篓而朝前弯着的小身子蓦地直挺起来,然后——

  噗咚!

  「哎啊!小云!怎么仰倒了?快起来快起来!别把那些好吃的压坏了!」小芳尖叫。

  3

  慎严庵对无归山下附近四个小村庄而言,是神秘而难以亲近的所在。

  村民们只知道这间庵堂里供奉着佛祖,却不接受外人朝拜礼佛、香火供奉。

  庵堂的大门长年紧闭,不对外开放,里面住着三四名尼姑,她们每天除了念经之外,就是下田耕作;每个月会下山一次采买生活所需,生活极为简朴,并且几乎不与村民有所交通。

  慎严庵建庵十几年来,都是这样过日子的,村民们早已见怪不怪,对这间尼姑庵虽然还是充满好奇,却不再有人会因为好奇心而贸然去打探慎严庵里的内部实情。倒是在以讹传讹之下,流传了许多听起来吓人的事蹟。闹鬼啊、出人命之类的故事,都是大人们随口拿出来吓小孩儿止夜啼的。别说,还真颇有实效。

  而对于外头那些不好的传言,也从来不见慎严庵的人出来澄清,一切听之任之,只要村民不上门打扰,彼此相安无事。

  每个人都尽可能地离山上那座慎严庵远远的,所以小云不明白为什么娘亲才去上工十天,就要求她也一同去。

  「为什么要我跟着去慎严庵?她们会多给你钱吗?」小云与娘亲吃了一顿难得的饱饭,嘴里还回味着炸糕甜美的滋味,将嘴里残余的甜味和着口水给吞进肚子里,不时咂咂嘴,一点也不肯浪费。

  小云的娘正坐在角落的灶台边,就着灶里些微火光低头缝补衣服,听到女儿的问话,回道:

  「不是钱的问题。那儿的尼师都懂文识字的,我跟几个师父说好了,让你去帮她们抄佛经,求了好几天,才勉强应下呢。」

  「我才不给人做白工。」小云说道:「我留在家里还能挑水劈柴,到山里找些野菜,去慎严庵能得到什么?」她一向很实际。

  「一顿管饱的斋饭。」

  白家娘子淡淡的一句话,立马打消了小云的抗拒。她眼睛一亮,很得寸进尺地问:「就一顿吗?要是抄得晚了,给不给留晚饭?」

  「那就看你的本事了。」白家娘子说到这儿,叹气道:「总不能老叫你拿着树枝在地上写字,你得知道怎样拿笔,那握笔姿势可是很讲究的呢。或许等你得了师父们的青睐,她们会愿意将那些写秃了的笔给你。到时你在家里就能蘸着清水在桌上写字了。咱买不起墨,只能先这样了。」

  「字儿会写就好啦,做什么还穷讲究?」

  「有一笔好字是很重要的。」

  「咱村里就村长家的人识字,我瞧村长写的字也不咋地,可他也还是个村长啊。」小云想了想,又道:「我今儿瞧大树村叶家老祖宗墓牌上的碑文,也就算工整罢了,听说那字是大树村的秀才写的。我字可比那个秀才好看多了。」

  「你别跟一般人比。」白家娘子并没有太好的口才,至少在用来说服她这个向来很有自己主意的女儿时,她总显得词拙。但白家娘子有一颗坚定的心,她下定决心要做到的事,就算别人觉得没道理,她都会咬牙做到。

  「那你要我跟谁比啊?小归村以外的人吗?或者是县城里的人?可我一辈子就在这儿生活啦,也见不着外头的人,如何比起?再说吧,我又不是男孩儿,以后我一定会赚大钱养你,但光宗耀祖什么的,你就别指望了,这是努力不来的。」小云看得很清楚,这不是个女人作主的时代。一个女人再有成就,也不会令宗族邻里感到荣耀的。

  白家娘子听到女儿如此实际的话,停下手里的活计,怔怔地望着灶里的火焰,一时无言,眼里带着茫然。

  「阿娘,你希望我上进,但我费大力气在学字背书这种事上,又能上进到哪去呢?就算我成了全村子写字最厉害的人,也当不了村长的。」

  「小云,你爹曾经是村里最有本事的猎人,因为有本事,所以他总不甘心当一个平凡的小归村人,即使他的一些作为被人觉得傻……」

  「这我知道啊。我听王家老婶跟别人说过阿爹的闲话,她说阿爹是个傻子,攒了一大笔钱,不紧着买田盖屋,偏偏掏尽家财到县城买了个媳妇回来。老婶还说,就算是买媳妇,也没见过那样贵的,那笔钱都能到穷户里娶三个回来了。所以阿爹一定是被城里的人给诈了,说他真傻。」

  以小归村在永定县的恶名,一般若不是家里过不去的人家,兼之女子本身条件差,是不可能会把闺女往这个穷村嫁的。所以小归村的汉子娶妻只有两条路:娶自己村里的村姑,以及,花一大笔钱去穷户买媳妇。

  小云的娘虽也是买来的,却不是到穷户去挑来的,而是小云爹到县城贩售皮货时,见着了人牙子正在嚷嚷赔钱甩卖一个重病的女子——也就是小云的娘。也不知道怎么才见了一面就非买不可,当下掏尽了家当,又借光了一旁村民口袋里的钱,在人牙子觉得很赔、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