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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修日常-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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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锦禾也感觉不对了,为毛一定要收他们做小弟啊,人家都不愿意啊,还有,你老看那个女的做什么?虽然那女的容貌艳丽,身材丰满,可是,可是……可是不出来了,好像男人看美女是个蛮正常的事儿。
看着叶森又看向王丽娜,黑脸大汉忍不住要说什么,王丽娜先开口了,面容带点点美丽的凄凉:“好的,我们愿意,只要你足够强大。”
黑脸大汉面容悲切:“丽娜姐!我们拼一拼说不定……”
王丽娜悲伤的摇了摇头:“没用的,我是异能者,我明白他有多强大,再说,末日能有这种靠山,不是很好么?”说到最后,一副英勇就义的模样。
黑脸大汉几人都抹眼泪了:“丽娜姐,你不用管我们,你是异能者到哪儿都能过好,别为了我们牺牲自己……”
王丽娜温柔的笑起来:“说什么呢,你们都是我的亲人,我不会抛弃你们的。”
听到王丽娜夸自己强大,叶森心里美滋滋的,想着这女人有眼光,偷偷看了夏锦禾一眼。夏锦禾正一脸掉了钱的表情。
再看岸边几个新收的小弟——不过是做我的小弟,他们为什么表现的像是送死一样?
还好有个明事理的女人,叶森冲王丽娜扬了扬下巴:“以后这两只动物就交给你照顾了。”
王丽娜微微松了口气,笑着答应。其余四人都苦仇大恨的看着叶森,一副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叶森心里再次受挫——做我叶森的小弟是你们前世修来的福气,话说你们前世救过国吧,不赶紧焚香沐浴感谢上天就算了,还一副很不满意的表情!
哎,我的优秀就那么深藏不露?
——
大危机!
生存大危机!
夏锦禾看着叶森新收的小弟,苦恼的不行,特别是那个照顾阿里里和猫咪的美丽女人。
要死了,叶森明明是他一个人的靠山,为何冒出那么多人来!而且,叶森明显对那个女人有意思,照顾宠物那么重大的事情都交过去了!
那,那,那我还有什么用?
夏锦禾风中流泪了。
其实在人家叶森心里,他属于喜欢的人,照顾宠物什么的很累,当然要交给小弟咯!
洗好澡,王丽娜从包里找出两身衣服给他们。夏锦禾看着碎成渣渣的牛仔裤心里安慰不少,这几个人还是有用处的,至少他和叶森不用光屁股遛鸟了。
黑脸大汉叫王刚,别看一脸成熟,比王丽娜还小五岁,才22岁。夏锦禾知道他的年龄时,震惊了一下,他以为要喊大叔呢,结果人比他还小两岁,真是长得太着急了。
其他三人叫李正奇,方晨,陆晓明,李狗蛋——卧槽,这是多么生猛小说里才有的名字啊,居然遇到真人了。夏锦禾默默吐槽。
叶森听到李狗蛋的名字也皱了下眉:“作为我的小弟,你的名字太俗气了。”
李狗蛋一脸苦闷:“叶少侠,这是我爷爷给我取的,我不是故意要叫这个名字的。”
“应该取个有气质的。”叶森又说。
李狗蛋立马一脸狗腿:“还请叶少侠赐名!”
叶森沉吟片刻,特严肃的开口:“就叫,李蛋蛋吧。”
噗,和李狗蛋有什么差别!气质在哪里!
仿佛看到了夏锦禾眼中的吐槽,叶森开口解释:“男人嘛,一个蛋总归不好,两个蛋才健康!”
李狗蛋瞬间泪崩了,你这玩儿我呢,我这名字已经够让人吐槽了,你还,你还……
叶森见李狗蛋两眼感动的泪光,忍不住说:“别太感动了,对小弟,我是很好的。”
我一点都没有感动啊,我是伤心啊!李狗蛋心中默默流泪。
叶森根本不知道,他让一个一个脆弱的人们在心中默默流泪。
☆、所谓取名
既然展开了取名字模式,叶森便给变异巨猫也赐了一个名。
变异后的猫咪像是一只雪白的豹子,优雅而充满野性,一双眼眸是漂亮的紫色。叶森要给它取名字的时候,其他七人都捏了一把汗。
夏锦禾看着和阿里里玩在一起的变异猫,露出同情的神色——多么高冷高贵美貌气质的变异猫啊,要被名字给毁了。
叶森看了变异猫一会儿,特温柔的摸了摸猫咪的头颅,说:“你就叫紫烟吧。”
“紫烟?”夏锦禾惊恐的瞪大了双眼。
叶森解释:“紫眸清亮,皮毛雪白如青烟。”
居然那么文艺,还有文艺的解释!夏锦禾以为叶森的取名能力只能是狗剩子、二丫蛋、阿黑哥,阿白弟之类的,或者好一点也就是啊喵喵,喵咪咪类似的。
于是,他更加同情的看向李蛋蛋。李蛋蛋心都碎了,他以为自己的名字能有个伴儿了,结果,现实总是如此的残酷,一只猫的名字都比他的有文化。
其实叶森的取名能力真的挺低下的,之所以能想出紫烟这个名字,那是有故事的。
国民男神18岁青春少年的时候,他师傅带回了一个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小女孩皮肤雪白,眼眸带紫,师傅就摸着胡子说:“紫眸清亮,皮肤雪白如青烟,就叫紫烟吧。”
所以……变异猫就叫紫烟了……
叶森是男神,紫烟就是国民女神,万剑宗的师兄师弟师姐师妹叶森最烦的就是小师妹紫烟。
万剑宗的男弟子数量年年递增,师傅老人家眼泪都流成河了,于是发狠,威逼叶森出去风骚的诱惑春心萌动的少女们。
当叶森的美男计有了效果之后,师傅变本加厉,各种要求他的着装打扮,要求他对待少女温柔,这一切一切的悲剧,都是因为紫烟!
更可恨的是,紫烟这倒霉催的还喜欢缠着他,师兄左师兄右的,搞得他被无数英俊美男仇视,让他丧失了许多和美男们亲近的机会!要不是看着紫烟是女人的份上,他真想把紫烟吊起来——等等,如果紫烟是男的,肯定是个美男,他肯定舍不得动手。
有次他就小小了说了紫烟一句,被师傅那老不死的追着打了一年!动不得说不得的,叶森心里聚集了好大一团火。
于是,叶森把鞋子丢了出去,对猫咪扬了扬头:“紫烟!”
紫烟喵呜一声,欢快的跑过去把鞋子捡了过来。
叶森心里瞬间舒坦了不少。
夏锦禾:“……”
请把高冷的剑修还给我,谢谢。
是不是从你的万剑宗穿到这儿来的时候速度太快,脑子没跟上?
王丽娜几人原本是很怕叶森的。
刚被叶森收为小弟的那个晚上,众人在树林的一个小木屋里休息,王丽娜各种忐忑,心情十分复杂。
不过看着叶森英俊的侧颜,又有几分安慰,好歹是个帅哥,也不吃亏。王刚几人神色都很不好,不停打量叶森和夏锦禾,目光很不友好,又带着恐惧。
叶森盘着腿打坐,忽的睁开眼睛,跳起来打开了木头门,看了屋子里的众人一圈,冷冷说:“来吧。”
王丽娜几个小伙伴都觉得叶森特别看了王丽娜,当时就误会了,还惊呆了——要在屋子外面?野?战?
王刚咬牙说:“丽娜姐,我们拼了吧!”其他几人都同意。
王丽娜看着门口那到被月光镀上一层银光的少年,心里有几分忌惮,她能感觉对手身上恐怖的力量,而且只是冰山一角。她根本不敢与对方为敌。
她一咬牙站起来,凄美一笑:“没事的,我……”
夏锦禾猛然扑过去抱住了叶森,几乎泪眼汪汪:“还有好多晶核呢!”
叶森毅然决然的摇头:“紫烟的食欲越来越大了,你没有发现它最近每天要吃两颗了么?”
可是我们还有三百多颗啊!夏锦禾心里流泪了——拖叶森的福,他现在已经不怕普通丧尸了,可是,叶森专门喜欢招惹变态的丧尸啊!不对,是变异的丧尸啊!
“而且。”叶森郑重的说,“我要用晶核换许多摩托车!”
你的摩托车梦想一直延续至今啊!
王丽娜几人:“……”
谁能告诉我们,刚刚发生了什么?
夏锦禾哭丧着脸对还坐着的几人说:“拿上你们的武器,走吧。”
“去哪儿?”王丽娜迷茫的问,一转头,就从窗口看到了屋外的景色。异能者的视力都比较好,她看见隐隐绰绰的树林间歪歪斜斜的走着许多丧尸,目测不低于三十个!
她吓得脸都白了:“外面有丧尸,快把火灭了,正奇,把被子拿出来!”只要把火灭了,用被子盖住所有人,智障的丧尸们也许就不会发现他们了!她观察过,丧尸们并不是朝木屋前进的!
看她那么紧张,王刚等人立马灭了火,拿出被子,动作飞快。
夏锦禾无奈的说:“没用的!”
只听外面的叶森一声大喊:“妖孽,哪里走!”
这一声在寂静的树林中如惊雷划过夜空那般嘹亮,王丽娜浑身一抖,看到所有丧尸都静止了,然后,毫不犹豫的转向了和小木屋相反的方向!
看错了?王丽娜揉了揉眼睛在看去,丧尸们确实都朝反方向走去,看那样子居然有几分像是逃跑!
一个人影飞快的向丧尸群奔去,身边跟着一只雪白的变异猫。只见寒光一闪,走在后面的丧尸纷纷人首分离,齐刷刷倒地。
“天啊!”王丽娜捂住了嘴。李蛋蛋几人都好奇的站起来,看到外面的场景,都张大了嘴,说不出话来。
“我不是做梦吧,丧尸被追着打?”王刚喃喃。
夏锦禾也特别纠结的看着叶森和紫烟追着丧尸们打,话说,丧尸的智商越来越高了,居然能感觉到叶森的危险性,还会逃跑了!
☆、礼物
“嘶嘶嘶嘶”
“呃呃呃呃”
只听屋外传来丧尸们临死前的惨叫,夏锦禾还在犹豫要不要加入战斗——不能让靠山觉得我很弱小啊!
其实叶森为毛那么喜欢招惹丧尸,第一,好玩,第二,因为夏锦禾不相信他的实力啊!每次看到夏锦禾吓得要死还是加入战斗的样子,叶森又爱又恨,爱的是夏锦禾不惧邪恶的勇敢,恨的是——明明我一个人可以解决的,因为你的加入害得我束手束脚就怕伤到你!还有,这是不信任!
所以,叶森为了证明自己的强大,一次又一次招惹丧尸们……好几年以后,夏锦禾知道这件事后,真的是: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两分钟不到,外面彻底的安静了——夏锦禾才气喘吁吁的解决了两只丧尸。叶森解决了四十几只智障丧尸和一个略有异能的丧尸头头。
王丽娜等人还沉浸在叶森的辣手摧花中无法回神,于是叶森很不满意:“愣着干嘛,快出去收晶核!”
王丽娜如梦初醒,和几人出门一看,都傻眼了——卧槽,刀刀斩首啊!
于是,都心有灵犀一般咽了咽口水,几次想着要跟叶森拼了的王刚还神经兮兮的摸了摸自己脖子。
李蛋蛋喃喃:“太,太,太厉害了……”他有点喜欢叶森赐的李蛋蛋了,怎么办,还有没有救。
众人还在被眼前的场景深深震撼,就听噗嗤一声,只见阿里里小爪子一伸,往一颗丧尸脑袋里抓出一颗晶核,然后:“叽叽叽叽!”
李正奇:“我以为那只是一只宠物……”
小阿狸举着晶核兴高采烈的跑到叶森旁边:“叽叽叽叽!”
其实阿里里在说:【主人主人!发现一颗粉色的晶核!粉色的!粉色的!】
叶森抓到手里仔细瞅了瞅,脸上露出陶醉的神色:“真的是粉色,太美了!”
高冷剑修喜欢粉色什么的,我真的不能接受啊!夏锦禾风中凌乱了。
王丽娜等人:“……”深深的无语了,好像有什么不对啊。
这画面太美,真心不敢看。
丧尸的尸体在清晨的阳光中缓缓消散,化为血水消失在泥土之间。
数量可观的晶核包裹挂在王刚的背上——叶森看他块头最大,随手就把晶核包裹扔给他了,见识过叶森强大的战斗力后,王刚心里不知道有多崇拜叶森,得到看管晶核这个重大而神圣的任务,他感动的几乎流泪了。
朝不保夕的生活,强者总能得到人的一切好感。
陆晓明还在心里想,叶森那么厉害,也算配得上丽娜姐了,而且,叶森长得很帅啊!就像之前武侠剧里面的男主角,剑眉星目,面容俊朗,虽然现在穿着正常人类的短袖牛仔裤,有失那么一点大侠之气。
话说王刚老是吐槽叶森是杀马特,陆晓明觉得叶森也许是个演员,末日爆发的时候刚好在演戏,于是就穿着戏服,穿了——五个月。
叶森自然能感觉到众位小弟对自己态度的变化,心里有了几分安慰——被错认为仙女这件事给男神的打击太过巨大了,他要扭转自己在小弟心中的看法,让小弟们恐惧他,为他的实力尖叫呐喊和颤抖!
夏锦禾从早上就在纠结,纠结的脑细胞都快死光了。
因为叶森把那枚粉色的晶核用一根极细的银线穿成一条项链,慎重其事的送给了他。
那是粉色的晶核好吗!
是粉粉嫩嫩,让人一看就想起少女花一般容颜的粉色好吗!
好吧,先不纠结颜色。
重点是叶森送给他的时候,凑在他耳边轻声的说:“这是我最喜欢的颜色,送给你。”
叶森的声音很磁性,特别是压低了声音,带着迷人的沙哑,说话的时候温热的气息就呼在夏锦禾的耳朵上。
夏锦禾觉得有一条电流顺着叶森的声音跑到了他的身体里,直击心脏。
噗通,噗通。
他微微侧头——叶森的脸上撒着淡淡的月光,眼睛亮亮的,唇角弯出一个可爱的弧度,略带期待的说:“你戴起粉色一定很好看。”
两人离得太近了,夏锦禾感觉叶森的嘴唇扫过他的睫毛,软软的。
于是,纯爷们儿的夏锦禾鬼神差事的带起了粉色的晶核项链,在早晨收获了李蛋蛋等人诡异的目光后,他有点想把项链放到衣服里——他居然舍不得取下来!
但是,叶森带着欣赏的看了一眼他,又看了看那条项链,脸上露出开心的笑容后,他毫不犹豫的把粉色晶核明晃晃的戴在胸前了……
我一定是生病了!夏锦禾想着,然后,目光不由自主的黏在了走在最前面的叶森身上。
叶森走在清晨温和的阳光中,穿着黑短袖和牛仔裤,一头长发凌乱的扎在脑后,正在逗坐在紫烟头上的阿里里,阿里里也不知道闹什么别扭,用小屁股对着叶森,病恹恹的不理人。
逗了半天没效果,叶森直接把阿里里提溜起来,啪啪啪啪的拍了几下阿里里的屁股。阿里里呲牙利嘴的去咬叶森的手,闹腾成一片。
可是,为什么看着叶森幼稚的和阿里里玩你抓我我拍你的游戏,依然觉得叶森这个男人英俊的好过分?
发现夏锦禾的视线,叶森露出一个单纯的笑容——哦,天啊,好刺眼。
夏锦禾立马转开脸,心情难以平复。
☆、粉色
中午休息的时候,阿里里还和叶森闹别扭,和叶森大战三百回合以失败告终后,可怜兮兮的来腻夏锦禾。
夏锦禾问了问阿里里别扭的原因,阿里里说:【主人把粉色项链送给了你。】
夏锦禾:“呃……”
阿里里快掉眼泪了:【以前主人都会给阿里里玩几天的,呜呜,这次连碰都不让碰,呜呜……】
阿里里哭的很可怜,可是,夏锦禾怎么感觉心里有一股诡异的甜意。
甜意的来源似乎是——他在叶森心里超过了阿里里。
咳咳,我为毛要和一只动物比存在感啊!夏锦禾连忙摇头。
可是,真的好高兴,夏锦禾一边安慰阿里里,一边忍不住的翘起唇角。阿里里看见后,更伤心了,小狐狸哭的眼泪扒拉。完了叶森看不下去,飞了一个异常凶狠的眼刀子过来,阿里里用屁股对着叶森,小爪子抹着眼睛,却是不敢哭了。
对宠物温柔点好吗!夏锦禾忍不住斜了叶森一眼。
李蛋蛋看见两人眉来眼去的,就悄悄的跟方晨说:“我觉着叶少侠对丽娜姐没意思。”
方晨当然也早发现这一茬了,因为叶森真的是从没正眼看过王丽娜一眼。王丽娜为此还有几分失落,自作多情什么的,对方又异常优秀什么的,实在太伤感了。
方晨说:“我个人认为叶少侠喜欢男人。”
李蛋蛋惊呼:“真的!?”
这声挺大的,所有人都看了过来,李蛋蛋讪笑:“这肉真的太好吃了。”
夏锦禾吃兔肉干的时候,除了叶森所有人都一副要流口水的模样,所以,夏锦禾忍痛分给了每人一小块。
于是王刚也应和:“对对对,我真的快半年没吃肉了,谢谢夏哥。”
被长着一张大叔脸的王刚喊夏歌,夏锦禾表示压力很大,话说,长得年轻可真苦恼啊。
李蛋蛋转移了众人的眼光,特别观察叶森没看这边,就紧张兮兮压低声音问方晨:“你说叶少侠喜欢男人,他对你做什么了?”
方晨差点被兔肉干噎死,痛苦的说:“你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李蛋蛋却留了心,话说他们几人里面,长得最帅的就是方晨了。李蛋蛋摸了摸自己的脸,又想起叶森那强悍的武力值,不由暗叹,原来长得丑还是有丑的好处。
叶森看着夏锦禾把粉色晶核戴在胸前,心里美滋滋的。
因为,关于他喜欢粉色这件事……发生的惨剧太多了……
叶森年纪还小的时候,是被粉蝶仙子带大的。粉蝶仙子,人如其名,十分喜欢粉色。叶森那会儿还没性别意识呢,被粉蝶仙子打扮成粉雕玉琢的小女孩儿模样,每每都是粉色的衣裙,搞得人叶森还以为自个儿是女的,后来看见别的小女孩和自己有些不一样,还害怕的哭了。
粉蝶仙子把他送给师傅老头子的时候,老头子还以为是个漂亮的女娃娃,那个高兴啊,一路抱着他进了万剑宗。知道他是男孩子之后,一切都变了。十分严肃的要求他不准再喜欢粉色!
好吧,后来人叶森还是有了性别意识,也没觉着小时候的事情有什么丢人的,还觉得蛮有趣的。他长大之后,再喜欢粉色也不能穿粉色的衣服了,因为剑修的标准服饰就是白衣飘飘,粉色有点影响他的霸气。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师傅说他敢穿粉色的就揍他,于是他再也不穿了。
后来看到那个长得像女人的师兄穿起粉色的服饰后真的好像一个女人后,他坚定的挥泪告别了童年美好的粉色回忆。但是,他依然喜欢粉色,十分的喜欢。
二十岁那年,师傅送了一只粉玉石的法宝给紫烟。叶森立刻就羡慕嫉妒恨了,立马要求和紫烟笔试,教训了十几岁的紫烟之后,把粉玉石抢了过来。
结局是他被师傅狠狠揍了一顿,还面壁三年,最可恨的是,紫烟从此缠上了他。紫烟觉得他抢那块粉玉石就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力,然后决定给他一个机会。
对于这种误会,叶森当然非常讨厌,当时就不顾紫烟少女柔弱的恋爱心,说:“你太丑了我不喜欢。”
紫烟难以置信的哭晕过去了。
结局是叶森又被师傅走了一顿,面壁了两年。所以,深爱粉色的叶森无比的非常的讨厌紫烟。但是这块牛皮膏药又不能随便甩!最最可恨的是,紫烟经常穿粉色的宫装!
那是他喜欢的颜色啊,穿在紫烟身上真是糟蹋了……
不过,现在戴在夏锦禾胸前,真的是,越看越喜欢。
师傅还说男人都不喜欢粉色,啧啧,看人夏锦禾不是欢欢喜喜的戴着了么。
溪山市附近是有一片山脉森林,众人也不知道哪儿是哪儿,一直在森林里转悠,好处是吃的东西各种多,阿里里和紫烟都是找食物好能手。坏处晚上睡觉太冷了,还有,树林太密集,看不太清景色,特别是夜晚,很难发现丧尸的行踪。
大约是第三天吧,叶森小队遇到了一只异常强大的变异丧尸,居然带领着几百个智障丧尸静悄悄的站在黑黝黝的山谷里。
李正奇和李蛋蛋差点吓得滚下去。
头头那只丧尸身穿军绿色的衣服,看起来像是军装,身材异常的高大,脸部虽然腐烂的了不少,依稀可见曾经硬挺的模样。
丧尸转头就直直看着叶森,嘴里发出诡异的嘶吼声。
王丽娜是异能者,对能力的感应很敏感,当即的发现这只丧尸非常的强大,她绝对不是对手。
丧尸头头仰头长啸了一声,除了叶森和王丽娜,别的人几乎晕过去。
智商丧尸们好像刚刚醒来,嘶吼着爬了上来。
叶森抿紧了嘴唇,看着丧尸露出跃跃欲试的表情:“有意思。”
夏锦禾敏锐的觉察这只丧尸和以往遇到的不同,因为阿里里和紫烟都露出了害怕的神情,紫烟低声咆哮着,眼里都是戒备。
☆、中毒
夏锦禾从前挺害怕丧尸的,毕竟,吃人的东西总叫人幕拧�
可自从认识叶森之后,夏锦禾对丧尸的害怕直线下降,丧尸们在叶森手中总是娇弱的犹如娇嫩的玫瑰花,挥之则碎。
丧尸不是蚂蚁啊,叶少侠你太犯规了!
但是,现在的丧尸是不是有点太多了?这规模夏锦禾只在溪山市的街道上见过,那时他从楼上往下看,一个男人惨叫着被数不清的丧尸分食。他看的头皮发麻。
再见这样相似的场景,就算叶森这个大杀器就在身边,他还是忍不住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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