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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龙天下-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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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家伙,青铜城到咯。”
    第一卷 悲惨童年 第四章 中计了
     更新时间:2009…1…28 19:56:09 本章字数:3152
    “什么,青铜城,这里不是青水城吗?”阿里彻底困惑了,或许差一个字并不是差很多。
    “这里是青铜城,青水城在另一个方向,你是不是搭错车了啊?”赶车的大汉一脸无奈,“我已经接了下一个客人,要去另外一个地方,帮不了你了。要不你去城里的车行问问。”
    于是,阿里就在茫然与困惑中下了车,望着城门上“青铜城”三个大字发呆。不知道是玫家的车夫说错了地方,还是吉利车行的人弄错了,他居然被丢在这个陌生的地方。虽然青水城他也没有去过,可那里至少还有他要找的人。
    既来之,则安之。既然命运把他送到青铜城,没有道理不进去。他握了握小拳头,想起妈妈让他坚强勇敢的话,决定进城去。
    “喂,小子,进城费,一人一个银币。”一个士兵蛮横地拦住了他,这世上哪里都少不了刮地皮的人。
    “银币?可是我只有金币。”阿里掏出钱袋,倒出一枚金灿灿的金币。
    “没有银币这个也行。”大兵一把夺过金币揣在怀里,推搡着阿里,“走吧,走吧,别在这里碍事。”
    阿里虽然知道自己多付了一大笔钱,可看看士兵壮硕的块头,还是把到嘴的“不“字咽了下去,只是把剩下的金币收好,他知道要想到帝都去上学,这些钱是唯一的办法。对于一个六岁的孩子来说,他能做到这一切已经很不容易了,又怎么会去留心背后跟着的那双放光的眼睛呢。
    天亮没有姓,是一个平民,作为一个无父无母的十岁孩子,他没有成为奴隶,已经是一种幸运了。他身材瘦小,细胳膊细腿在衣服下来回晃荡。吊儿锒铛的肩膀上顶着一颗浑圆的脑袋,黑溜溜地眼珠子透着狡黠之光。能活在这个乱世上凭的可不仅是运气,天亮虽然没有哥哥天明那样健壮的身体,但他的大脑袋里装满了稀奇古怪地念头,仗着这股聪明劲,他俨然是青铜城里的地头蛇。平日里,他主要靠诈骗、行窃为生,三次出手总会有两次是成功的,日子也不至于太难过。今天他就在城门口蹲点,想挑个有钱的生意人下手,谁知道等来了阿里这么个傻蛋。
    天亮一溜烟跑到阿里身边,搭上他的肩膀:“嘿,老弟,我叫天亮,就是天亮了的天亮,你是外地来的吧。”
    阿里吓了一跳,连忙回答:“是,是啊,你怎么知道,我是从东日城来的,我叫阿里。”
    “青铜城里没有我天亮不知道的事儿,你是找人还是买东西,包在我身上。”他把胸口拍地咚咚响。
    “我要到青水城去。”
    “没问题!我三叔的小姨的女婿的表姐就住在青水镇,哦青水城。不远,两个时辰就到了,我带你到顺风车行去,我舅老爷开的。”
    “那太谢谢你了。”
    “不过……”天亮话锋一转,“我领你去也可以,你总得让我填饱肚子吧。”他用余光瞥了一眼路边的面包店。
    “好,好。”阿里慌不迭地掏钱买下两个牛角面包,天亮笑嘻嘻地摸出一个叼在嘴上,一边吃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不错,好久没吃这么新鲜的面包了,阿里你也买些吃的吧,从这里到顺风车行要走三条街,远着哩。”
    两人边说边往城西走,一路上天亮哄着阿里买了不少吃的,尤其推荐了一种叫“野美人”的酸枣汁,又甜又凉,阿里一口气喝了两大碗,这不,肚子里已经排山倒海了。
    “天亮,我想去茅房。”阿里红着脸。
    “茅房啊,前面,前面。”天亮憋着笑,认真地往前指。
    又转了两个弯。“天亮,我忍不住了。”
    “这不是到了嘛!”天亮把阿里带到一间破草棚前,让他进去。
    阿里正要抬腿,又被天亮拦住:“这个茅房又破又臭,你把值钱的东西给我保管吧,万一掉下去可就捞不上来了,前两天,张拐子就把拐给掉下去了,硬是在里面蹲了一早上。”
    “这……”阿里想了想,觉得有道理,就把腰上的钱袋解下来,犹犹豫豫地放在天亮手上,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别担心,我就站在这,你从门下的缝里可以看见我的脚,是吗?”他跺了跺脚上的靴子,让阿里安心。
    这么一看,阿里也就放心了,他蹲在茅坑上,盯着门逢里的脚,暗怪自己不该怀疑他,想着等会要说声对不起。哪知道门一推,地上只剩下一双孤零零的烂靴子,天亮和钱袋不翼而飞。
    我中计了。这是阿里此时唯一的念头。(不要怪阿里太容易上当受骗,他才六岁。)
    没有钱,在这个举目无亲的地方寸步难行,更别提去帝都了。阿里紧绷了一天的弦终于松下来,孤独、害怕、无助一下子将他淹没,眼泪都无法表达他此刻的心情。他也许会饿死在某个街头,也可能被城防军当作流民充当奴隶,无数种可能,只是没有一种是他愿意看到的。
    天色渐渐暗下来,阿里的肚子不争气地叫了,可他连下一顿的影子都找不到。正走着,前面好像发生了什么事情,一大群人围在一起,阿里便好奇地往里凑。
    人群中心是一个身穿银甲的骑士,阿里认得这种铠甲,是中级银甲骑士,和舅舅一样。骑士手里拎的是一个十来岁的男孩,正不停地挣扎。
    “我没偷,我真的没偷!”那孩子一边用手挡住头,一边努力澄清自己。
    “还不承认?那天在飘香楼明明是你偷走了我的三级魔核,看我不打折你的手!狗崽子,还敢还手。”他一脚把男孩踢了个四脚朝天,露出脸来。
    是天亮!阿里急了,忙挤进去扑在天亮身上:“天亮,你还我钱袋,还我钱袋,大骗子!”
    “好啊,你们俩认识,是一伙的吧。”骑士不容分说又是一阵猛打,连阿里也不放过。反正东西也拿不回来了,现在逮到人打一顿出出气也好。
    “我和他不是一伙的。”
    “我没偷!”
    两人的分辩在嘈杂声中更本听不清楚,周围的人也纷纷指责他们。
    “别打了!”突然一声大吼,又一个天亮冲了进来,没错,又一个天亮,和地上躺着的一模一样。他一见两人的狼狈样,忙说:“你别打他们,是我偷的,不关我哥和阿里的事。你要打就打我吧!”
    “是你小子,没错,你们三个我一个也不会放过的!”骑士虽不明白为什么小偷来了一个又一个,但对他来说,这样的小毛贼来多少都一样。
    天亮挨了几下打,灵机一动,连忙拿出从阿里那骗来的钱袋,递给骑士:“这些算我赔你的。”
    骑士接过钱袋一掂,估摸着有百来个金币,抵得上自己的魔核了,况且气也撒了,就没有再为难他们三个孩子,冷哼一声走了。
    天亮扶起阿里,很是内疚:“对不起,阿里,我骗了你的钱,还连累你被人打,真对不起,可惜你的钱我还不了了。”
    “算了,你也用那钱救了我。”
    “哥,我又连累你了,疼吗?”
    “没事,家里的钱都是你拿回来的,我笨,替你挨几下打又有什么。”哥哥天明憨笑着挠挠头。
    “咕噜……”一声怪叫传来,阿里和天明同时去捂肚子,三人一愣,会意地笑了起来。天亮魔法般从怀里拿出一个牛角面包,对二人说:“这是阿里买的,我原想给哥当晚饭,正好喂你们的肚子。”他把面包掰成两半,分给二人。
    阿里和天明又同时掰下一小块,递还给天亮,三人捧着面包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忽然有了一种有难同当,有福同享的豪情。
    第一卷 悲惨童年 第五章 什么叫兄弟
     更新时间:2009…1…28 19:56:10 本章字数:3836
    “大叔,你这可丽果怎么卖啊?”一个长相清秀的男孩站在水果摊前东挑西拣。
    “三个银币一个,买十个还送一个。”
    “这个太小,这个又太青,这个烂了,这个……”
    “你别瞎翻啊,这都是早上刚摘的新鲜果子。”老板一脸心疼地阻止。
    “真的烂了,你看,你看这里。”男孩指着一个红斑点。
    老板连忙凑过来看:“哪儿?这是筐子挤的,没事,大不了这个便宜你一银币。”
    就在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老板身后走过,走了几步,又回头冲男孩咧嘴一笑,交换了一下目光。
    那男孩故意皱起眉头,摇着手:“你的可丽果肯定是昨天的,你看叶子都蔫了,欺负我年纪小吗?哼,不买了。”
    “别别,全都卖两个银币,你别走啊!”
    男孩不理老板的吆喝,快速走进人群里,在下一个街口和刚才的那个瘦子碰头。
    “怎么样,二哥,到手了吗?”男孩急切地问。
    “放心吧,有我鬼手天亮出马,又有你小三子做掩护,有什么活干不了?今天就到这了,你先回家,我去千里香买只大烧鹅回来。”
    “耶!太好了。”
    这个瘦子就是天亮,三年来他没长高多少,倒是更黑更结实了,手上功夫如火纯青,自封了个“鬼手”的名号。他嘴里的小三子,就是我们的主人公阿里了,他自从三年前和天明、天亮两兄弟不偷不相识后,就结为了兄弟,排行老三,这才成了小三子。
    三年时间过得真快,阿里的个头拔高了一截,皮肤也显得黝黑,他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从误入歧途的过客变成了主人。现在的他,熟悉青铜城的每一条巷子,每一个店铺,至于青水城、帝都,似乎已是上辈子的事了。
    他们三兄弟现在有着明确地分工,老大天明在一家武馆里当杂役,当然了,运气好时可以偷学到一两招。天亮和阿里就在街上“碰运气”,一个掩护,一个下手,成功率大大上升。
    关于这段历史,后世史学家有着很大的分歧,有的说这是英雄王一生中唯一的污点,还有些英雄王的狂热追随者根本就不承认这段经历。自由帝国首席历史评论家阿里*自由在《英雄传奇》中些道:“在这期间,伟大的英雄王深入体察民情,积累了丰富的社会经历,这也是他日后拥有强大号召力的原因,因为他在幼年时就与平民同甘共苦。”
    三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如果硬要说有什么重要的,就要数天明被一个黄金骑士夸有天份;天亮在一次失手中被事主打断了一条腿,躺了两个月;阿里开始学魔法了。
    学魔法不是件简单的事,像他们这样的平民更本就没有机会,连天明也苦口婆心地劝阿里不要做梦了,可他一门心思扑在上面。没办法,身为二哥的天亮绞尽脑汁,终于在副城主的家里偷出来一本《魔法基础》。三年来,阿里就靠着这本只有薄薄十五页的魔法书,发出了第一颗水球。
    水球是阿里接触的第一个完整魔法,从那时起,他就迷上了魔法,何况还有玫的约定。仅仅靠着书想成为魔法师,无疑是天方夜谭,如果真这么简单,大陆上的魔法师早就遍地开花了。可阿里不知道这一点,他以为每个魔法师都是这样学的,一有时间就钻研书上的东西。
    第一步:冥想。这是每一个魔法师的基本功课,冥想的时候是魔法师的精神力离神最近的时候,可以感受到空气中魔法元素地流动,从而和他们进行沟通,让那些小颗粒进入自己的身体,这样就形成了所谓的魔力。魔法颗粒进入身体之后,就储存在魔法师的精神领域里,储存地越多,魔力越高,魔法也就越厉害。所以一个人的精神领域是决定性,一般看一个人是否具有魔法天赋,都是看他的精神领域有多大。阿里的精神领域并不突出,这玫的爷爷早就知道了,因此他在刚开始冥想时怎么也进入不了状态,好不容易收服一小群魔法元素,转眼就跑个一干二净。但他没有放弃,仍然坚持每天晚上冥想,虽无大益,总算小有进步。
    慢慢地,阿里发现一个奇怪地现象。每当他的疼痛症发作过后,他的魔法吸收就明显增加,难道这个怪病还可以提高精神力?他的疼痛症越来越严重,疼起来哪都不能碰,就像有几百条虫子从头啃到脚,妈妈配置的药丸已经没有了,最近两次他是咬牙硬抗的,每次都是死里逃生,可吸收魔法元素的速度也更快了。
    就这样一点一点积累,他终于储够了魔法元素,试着发出这辈子第一个魔法——水球术。成功的那一刻,他激动地抱着俩兄弟又喊又叫。兄弟三个都是魔法外行,谁也不知道水系魔法师的第一个魔法应该是水滴,就像当初的玫,只有对水有一定地理解,又能熟练控制魔法元素,才能发出水球来。第一次就发出水球,鬼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玫的爷爷如果看见,恐怕会为痛失好徒弟而扼腕吧。
    魔法学习进行地相当顺利,可阿里的老毛病却是颗炸弹,在平静四个月后,轰地炸开了,差点把他炸得粉身碎骨。
    这一次的发作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猛烈,阿里不止头疼、胸口疼、肚子疼,手和脚都疼,浑身上下像被人用钉子在扎,钻心地疼痛。他起初还能忍下来,不到半刻已是冷汗淋漓,嘴唇发白。天明兄弟见过阿里病发,又听他说可以增强精神力,以为他这次也能熬下来,可当看到阿里疼得全身痉挛时,他们知道阿里麻烦了。
    短短半个时辰,阿里的嗓子喊哑了,指甲缝里都是自己的血肉,汗水顺着发梢往下淌。他的眼眶深深地凹了下去,眼睛里找不到一丝神采,天亮刚一扶他,就发出一声低沉地呻吟。
    “这样下去不行,小三会死的。”天亮着急地说。
    “他的药呢,药呢?”天明去阿里身上找,又触痛了他,忙把手缩回来。
    “药早没了。不知道小三能不能扛过去,真不知道他这是什么怪病,早晚得……前两次都没事,应该不会……”
    天明急得团团转,一拳打在门上,把原就不怎么结实的木门砸了个四分五裂。
    “听小三说他的病只有六叶华莲可以治,他的药也是那个配的,就是不知道去哪里弄六叶华莲,那玩意儿贼贵。”天亮拧眉深思。
    “六叶华莲上哪找去,我连秃叶华莲都没见过,只怕城主家里才有这样的东西。”
    “对啊大哥,这次你可提醒我了,城主府里一定有,小三有救了!”天亮两眼放光,就像第一次在青铜城门口看见阿里的样子。
    “别傻了,亮子,那可是城主府。”天明一脸担忧,“你以为是寻常人家吗,能让你把东西偷走?”
    “副城主家的书我都能偷,城主怎么了?”天亮已经下定决心,谁也拦不住他。他换上夜行衣,潜入风中。
    此时的阿里在剧痛中昏迷过去,眼前一片黑暗,只有无数个光点飞来飞去,调皮地很。他觉得自己就成了光点中的一员,想要跟上大家,却怎么赶也赶不上,他想大喊,可张开嘴发不出声音。光点们越飞越远,眼看就要消失了,阿里急地不知如何是好。忽然,一股清流进了阿里的嘴巴,直到肚子里,他全身每一个毛孔都激活起来,一下子有了力量。他终于追上了光点大军,和他们热烈地拥抱在一起。
    阿里在梦中度过漫漫长夜,天明却是在忐忑中度过的。直到太阳升起,天亮才回家,他看上去有些颓废,还受了伤,好在六叶华莲是偷回来了,虽然只有半株。顾不得解释什么,天亮先把六叶华莲的花瓣捣碎,给阿里喝下去,终于在关键时刻拉了他一把。阿里梦中的清流即来源于此。
    阿里的呼吸渐渐平稳,脸上也开始恢复血色。突然他的身上发出一道道光芒,无数光点向他身体涌去,越来越亮,晃得兄弟俩睁不开眼睛。
    “这是怎么回事?”
    “不,不知道啊,没听说吃六叶华莲会发生这种现象。”
    “小三会不会死啊?”
    “当然不会!”
    在两人的一惊一乍中,阿里总算睁开眼睛,他看到两个哥哥满眼血丝,一脸愁容,心里一阵感动。正想问问他们自己昏迷以后的事,门外传来整齐地马蹄声。
    天亮脸色骤变。
    门已被天明打碎,可以清晰地看到门外来了一群铁甲卫士,拿着铮亮的刺枪,将他们家重重围住。领头的是个高级银甲骑士,长驱直入。
    “终于抓到你了,鬼手天亮,胆子不小啊,城主的东西也敢偷!找你小子很久了,看你今天往哪跑。拿下!”他一挥手,四个铁卫大步走进。
    天亮这时反倒镇定下来了:“我跟你们走,天大的罪我一人接着,你放过我两个兄弟,他们什么也不知道。”
    “闭嘴!你现在被捕了,盗窃城主、祸害城民,剥夺你一切权利,判为奴隶,即刻生效。”
    “不管什么惩罚,我都和他一起受!”天明斩钉截铁地往前走了一步,洪亮的声音不容质疑。
    “我也是。”虽然很微弱,但同样坚定。
    “你们两个傻瓜!”
    什么叫兄弟,就是无论什么时候,都不离不弃。
    今夜谁与我一起流血;他就是我的兄弟!
    第一卷 悲惨童年 第六章 奴隶生活
     更新时间:2009…1…28 19:56:10 本章字数:3492
    奴隶是神龙大陆最底层的存在,他们永远出现在最危险的地方。下井掏矿,奴隶去;饲养魔兽,奴隶去;战争塞子,奴隶去。总之,奴隶干着一切不是人干的事情,还处处被人侮辱、歧视。
    是的,他们算不上人,因为他们没有人的权利。在奴隶里,不只没有姓,连名也没有,有的只是冰冷的数字。阿里三人很“幸运”地成了东方奴隶军第九团七组的1、2、3号,延续着他们大哥、老二、小三子的称呼,这大概是他们到达奴隶营后唯一值得庆幸的。
    1971、1972、1973,这就是他们现在的名字,深深地烙在左臂上。这是惯例,奴隶都要把编号烙在手臂上,便于分辨,而且彻底烙上他们的身份证明。不过这不代表他们永远叫这个,因为他们一旦死去,就会被新的奴隶顶上,就像他们从前一任那儿接过来。奴隶死去一批,又进来一批,真是铁打的营房,流水的奴隶,这水流地比呼兰巴托河还快。
    “三子,你跟大哥不应该跟我来这,这是当奴隶,你以为去喝喜酒啊?凑什么热闹。”天亮一边砸着石料,一边抱怨。
    “呵呵,奴隶就奴隶,我们我们三个在一起,还可以互相帮忙呢,要不你非得累死在这石场上。”天明习惯性地抓抓头。
    “二哥,你是为了给我偷药才被抓的,我怎么能扔下你不管?要是我连这点胆量都没有,我也没脸叫你二哥了。”阿里搬起三块石头,步履艰难。
    “好兄弟!哎,那天一进去我就知道栽了,城主府守地跟铁桶似的,熊包地乌•;达克这么怕死。不过去都去了,怎么也得把六叶华莲偷到手,要不怎么叫鬼手呢,城主怕什么,照样偷!”
    天亮虽然说地轻描淡写,但阿里知道那晚一定惊心动魄。天亮没有武技,每次偷东西都是依靠手快、眼明、耳尖,从不跟人正面接触。可这一次他受了伤,那半株六叶华莲也明显是夺碎的,有这样的兄弟,夫复何求!
    “其实你不必为我冒险,就算挺过了这一次,下一次呢?”阿里抬头,觉得自己的明天就像天那么远。
    “呸!只要你当我一天兄弟,我就管!”
    “1972,吵什么呢?别人搬三块石头,你怎么才两块,不想吃饭了?”监工破锣似的骂声响起。
    “我替他搬。”天明忙在自己的三块石头上又叠了一块。
    奴隶干着最累的活,却吃着最粗糙的食物,常常半夜把人给饿醒。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起地比鸡早,干地比牛多;吃地比狗差。阿里三人虽然还是半大孩子,但帝国规定十岁以上的奴隶就要参加劳动。忙了一天又累又困,大家都是倒头就睡,可阿里还是坚持每天冥想。他的精神领域在上次病发后又扩大了一倍,可以储存更多魔法元素。另外,他在昏迷中吸收的光点很奇怪,它们不像魔法元素一样待在精神领域里,反而在血液中顺着血管到处流动。光点的事天亮问过他,可他也说不清楚,因为光点又亮又透明,他干脆叫它们小亮,引来天亮多次抗议。
    如果说阿里的第一个魔法让人吃惊,那么他预备的第二个魔法则令所有人震惊。因为他正琢磨着怎么把水球变成冰球,这至少是魔导士才有资格研究的,不过他目前还没有成功。
    “第七组注意,第七组注意。”侦察员乘着雷鸟升空,雷鸟发出阵阵厉鸣,“西北方向有魔兽出没,级别不明,全力围剿。”
    级别不明,就敢派人全力围剿,也只有奴隶团里才有这么大手笔,如果来一只高级魔兽,那么第七组只怕没有一个人能活下来。魔兽可以分为低级(1—3)、中级(4—6)、高级(7—9)和10级圣兽,10级以上的就是神兽了,只存在于传说之中。
    第七组一百八十五人浩浩荡荡走进了琼斯森林,琼斯森林是独孤山脉的外延,含有大量魔晶矿,平时没有什么魔兽,不过有时山上的魔兽也会下来打牙祭。
    组长1970是个络腮胡子,孔武有力,肌肉一块块向外突起,粗壮的双臂令人望而生畏。
    “十人一小队,首号为队长,分角度向森林纵深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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