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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具召唤师-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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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该不会从一开始就预料到这一局面,故意推动它形成的吧?一路上迁就罗秀小妞,还有夏亚那金发赖皮的行动,不求回报的伸出援手,不惜让自己吃亏,这么做的目的就是为了推动她跟想要谋害她的势力对立起来,不至于一开始就妥协……闯入军营中,活捉修奈泽尔侯爵,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这一目的,可以给己方人马增加信心,让人产生反抗的念头,就算是王族下达的命令,也算不上什么大不了的事。”
    马萨卡自行推理,却是越说越是自信,越整理越是恍然,脑中的条理变得清晰起来,以前感到诸多不合理的地方都有了解释。
    不过唐宁没有承认,反问道:“在我接下管家护送任务之前,可没有遇见过血族,也没有任何相关的信息,我没有这么做的动机不是吗?”。
    马萨卡哼了一声道:“没有血族,不代表没有获取罪血的对象,比如说——银月城的城主没错,就是那个死胖子,你杀了他之后发现有大量罪业,于是不难推理出,那些胡作非为的掌权者才是最好的祭品。在正常人类当中,最容易犯下滔天罪业的不是杀人狂魔,也不是屠夫,而是这些掌权,他们一个命令,就能让他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一个稍稍有些不择手段的领主,就有可能罄竹难书,为一己私欲而害人,让麾下子民痛不欲生。”
    唐宁听着对方侃侃而谈,没有插嘴,而这种默认的态度也让马萨卡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
    “杀一名贪官远胜过杀百名强盗,他们犯下的罪业一点也不比血族低,你一开始就将目标定在这批人身上。只是无辜屠杀一个国家的官员,不管对方是否有罪,这都是一种对法律的践踏,对国家机构权威的挑衅,很容易引来通缉和追杀。为了能够光明正大的屠杀贪官,你需要一个身份,或者说一个作为庇护的势力,能将这样的行为掩盖起来,使之变得很普通。那么,有什么比一场战争更能有冠冕堂皇的借口呢?”
    战争本就是残酷冷血的,不屠杀百姓,只针对那些掌权者下杀手,已经是非常仁慈了,只要打上公主势力的烙印,有了这样的名分,哪怕去做暗杀的事,专门对那些敌对势力的贵族领主下手,也不会有人觉得奇怪,更不会去通缉,因为这已经超出了法律的范畴。
    “你小子从一开始就是满怀恶意啊做的一切都是在积极推动战争的发生,激化矛盾冲突。若没有猜错,你是在听到巫女已死的消息后,才决定将修奈泽尔活捉,因为这种别有隐情的消息,可以暗示出王族中出现了问题,更能让罗秀小妞生出反抗,不愿屈服的想法。向草原搬救兵的自告奋勇就更别提了,没兵怎么打仗?估计就算我不说,你也会主动去申请。我滴的乖乖,你小子真够狠的,为了完成自己的宝具,居然处心积虑的挑起战争。”
    唐宁平淡的脸上看不出任何情绪变化,既然没有对自作聪明的嘲笑,也没有被揭破阴谋的自嘲,但是他仍是没有承认:“一切都是你的一面之辞,靠着一些捕风捉影的说法,根本证明不了什么,至少邪刀犀角没有判定我犯下罪业,如果真的发动战争,绝对是庞大的罪业,可见我所做的事并非你想的那么坏。”
    “只要不主动的去发起战争,邪刀犀角很难将这些事归咎在你的头上,它终究是件工具,哪有那么高情商的判断能力?毕竟就算是法律也有许多漏洞,你用这种取巧的手段,在暗中引导和推动,至少从肤浅的表面上看,你只是在援手帮助他人而已,说不得还有个助人为乐的善业功德……”
    说着说着,马萨卡忽然沉默下来,接着用低沉的声音道:“对啊,战争我居然忽视了这摆在眼前的理由,还有什么东西比发动战争更能积累罪业?战争中的杀戮,能让人快速积累罪业,而对你来说,这些人就是千罪祭血的最佳祭品,打赢一场战役的将军更是沾染人命无数,相比之下,那些贪官领主恶霸反而是其次——养肥了猪再宰,这才是你小子真正打的主意吧。”
    “不仅能光明正大的消灭那些上位者,还可以让他们增加罪业,同时让参战的士兵们也成为有价值的祭品,现在还增加了一个血族——就算我以前没有这样的想法,听到你的分析,也该有了。”
    “喂,你想将一切都栽倒我的头上吗?这分明是你早有预谋的,假如未来真的爆发战争,那么其中有至少三成原因是出在你的身上。如果说,一开始王族下道命令,罗秀也许就会乖乖上面,那么现在,就算王族请她回去,她也要带着军队才敢回去,这种细微的差别,不正是你希望达到的?”
    唐宁依旧不承认:“不管怎么说,一切都只是你的猜测,所有的推论也只是基于假设上,什么也证明不了。”
    这种坚持自己与之无关的态度,在马萨卡看来就是死鸭子嘴硬。
    “你之前还说‘利益不是衡量一件事该不该做的唯一标准,有很多事情因为觉得有趣就去做,不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吗’的话,还主张自己太弱,不能随意而为,不得不受制于人,现在看来,根本就是你糊弄我的借口。本来以为你失去了记忆,谋略水准下降了,现在看来,是更加肆无忌惮才对,为了利益都可以发动战争,连基本的顾忌都没了,甚至连我都要提防……唉,罗秀和夏亚还自以为利用了你,真想看看,当他们知道真相后的表情。”
    唐宁沉默了一下,随即道:“罗秀大概是不知道,但夏亚可能有所察觉,但是,这对他来说有利无害,所以不但不会拒绝,还要顺水推舟。至于尚未爆发的战争,难道在你看来,罗秀她们不要反抗,乖乖听取命令,被那个显然别有阴谋的维多利亚吸血鬼利用,是件值得庆祝的事情?战争对某些人而言,未必是坏事。”
    “得了吧,你不用在乎我的想法,战争也好,和平也罢,他人的生命在我看来不过就是那样罢了。倒不如说,一味平淡的日子早就厌烦了,能遇上些精彩的事情,反而能让我觉得有趣。什么悲悯世人,我可没这么纠结的想法,这个世上每时每刻都有人丧生,要是一一难过,哪里顾得来。不管你有没有这样的念头,现在的我只想说,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说完这些后,马萨卡就安静的闭嘴了,也许是在忏悔自己的反人类言论。
    不过在那之后,唐宁将从永夜会议上听到的消息,尤其是有关维多利亚的事情告诉了罗秀,这位公主在一番皱眉之后,终于下定决心,向琳迪斯道出此次前往草原的用意,并希望能得到帮助。
    琳迪斯很爽快的答应了,但是说自己能代表的只有萨卡族,要得到其他部落的帮助,必须由罗秀亲自去游说,特别是大祭司那里,只有得到他的许可,草原上的兵马才会真正大军出动。
    三人结伴而行,一路向北,心知这群被己方打残了的吸血鬼一旦投靠维多利亚,就算不会推想到罗秀的存在,也会遭到缉捕,于是加快了速度。
    北行的队伍来到尼罗流域,开始出现大片的草原,水草丰美,白云朵朵,一路罕见行人。平缓延伸出去数里的山坡上,是一大片白桦树林,树冠是波浪般的绿,下面是一片片雪一样的银白,抬头看,湛蓝的天空中雪白的云彩低的似乎伸手可及。
    途中三三两两的遇见几个放牧的人家,大草原上人烟稀少,不得不选择借住。这些草原人民非常热情好客,在如今魔导文明起步的年代,他们的生活也变好了许多。
    到了晚餐时候,精绝人奉上野味美酒,众人正当饥饿,当下狼吞虎咽,饱餐一顿。唐宁沉默寡言,从不沾酒。罗秀能小酌一些,但是酒量一般,喝了几口就是满脸通红,连雪白的脖子都泛起一抹嫣红,如染胭脂。
    琳迪斯不愧是出身草原民族,继承了一脉相传的豪迈酒量,居然能拿起酒坛子和主人家拼酒,将一个毛发大汉都灌倒在地。她熟知草原习俗,没有客气什么,不像罗秀浅尝辄止,唯恐吃了太多食物。
    其中因为唐宁的相貌太过清丽,尤其草原民族多的是粗犷的汉子,相比之下更显秀气,很容易被误认为是女性,结果被当做三位漂亮的女子结伴而行。
    唐宁是女神的脸,罗秀的相貌不用评论,光是高贵的气质就是常人难见,而琳迪斯在草原上也是一等一的美女,加上更加符合审美观,三人每到一处,都要受人追捧,其中甚至遇上一人直接表白求爱,发出了后宫宣言,决心要死缠烂打。
    最后是唐宁挥了一下邪刀犀角,在地面上劈出一条小溪,才打消了对方的念头。
    三人就这样停停走走,行了数日,终于看见前方溪谷出现许多雪白的帐篷,看上去就像是一群蘑菇,远远的还能听到传来的嘹亮歌声。
    “草木青青,远来友人,山花绽笑,明月开怀;*光过眼,只是一瞬,你我情谊,可传万载;白云悠悠,只是须臾,你我情谊,千秋如恒;草木青青,远来佳宾,心如金玉,振振有声,佳人绽笑,少年开怀……”
    外围有人眼尖,看见了琳迪斯,知道族长回来,立马用歌声放出信号,不一会就有许多人骑着马自营地里冲出来,夹道欢迎。这些男子清一色黑发碧眼,剽悍瘦削,妇女们也拥到帐外,多为年少女郎,个个腿长腰细,丰腴白腻。
    琳迪斯这位族长当得有些不称职,才干了没几天就跟着怒风骑士团跑出去绞杀吸血鬼,好在之前的族长试炼中,她已经证明过自己的武艺,不说草原第一,至少也是罕有敌手,尤其她还是一名女性,而且是美丽的女性,容易受到宽容的对待。
    不是人人都想争权夺势,世上终究是好人多,萨卡族人对这位年轻的女族长十分爱戴,当晚人们燃起篝火,杀羊烹牛,大开盛宴,一时酒肉飘香,光影纷乱。男男女女纵情歌舞、不饮自醉,族中长老轮番敬酒,琳迪斯酒到即干,并不推辞,草原上豪迈的酒量也是实力的一种证明。
    唐宁依旧没有饮酒,但是这样的环境下,酒未醉,人自醉,晚上竟是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第二天早上醒来,在简单的洗漱之后,听到外面一阵吵闹声音,便顺着声音前往营地的出口。
    只见从外围数十人骑马而来,入营后骑士们纷纷下马,为首是名老者,着一袭描金短衫,头顶阔大皮帽,额宽鼻挺,身躯高大。左边是一名魁梧的中年男子,有着如同狮子般的髯须,邮编是一个唇有短髭的英俊青年,背挺如枪,神态据傲,只是在面对琳迪斯的时候,面露明显的讨好之意。
    第三十五章马萨卡的阴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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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英雄试炼
    收费章节(20点)
    第三十六章英雄试炼
    经过介绍得知,那名老者就是罗秀的教父,草原上所有部落的大祭司,沃斯?布莱克,外号“聆听神意的天狼星”。'。'
    中年人是草原上的库特拉族族长阿古拉,库特拉族与萨卡族并列为草原上的两大部落,库特拉族的象征是苍狼,而萨卡族的象征是白鹿,而草原子民都认为自己是苍狼和白鹿的后代,由此可见两大部落在草原上的地位。
    旁边年龄在二十五左右的年轻人是阿古拉的儿子巴特尔,看得出来他正在追求着琳迪斯,腆着脸在那东拉西扯,只是后者不冷不热的应付着,明显是一副不感兴趣的模样。
    最后巴特尔看出对方的随口敷衍,连忙拿出一柄剑,讨好的递出:“我们草原上最擅长铸器的是精绝人,而诸多铸器名匠中最出名的就是欧龙子,号称铸一剑断一剑,必定会用新铸的剑断去上一柄剑,这柄青螭剑是他最后打造的第二剑,几经易手,从中土神洲流转到这里,原本被人削去了剑锋,我特意让精绝人重新打造,用深海云母作材料,将剑修补完整。”
    其他东西琳迪斯大概都不会放在眼里,唯有剑和弓才能引起她的兴趣,这位巴特尔为了取得欢心分明做了详细的准备。
    琳迪斯没能忍住好奇,接过剑来,拔出后就见一道青芒反射过来,令人难以直视,用手指扣剑背,发出清脆如百灵的鸣叫。她一时手痒,忍不住抽出后挥斩了一下,结果斩出的剑风如无形利刃,竟将草地上的青草齐整的削断,伤口处平滑如镜,这样的效果,一点也不输给魔法中的风刃术,甚至由于本质是物理属性,应对上比魔法还要难缠。
    这是一柄典型的东方兵器,没有什么奇怪的法术效果,单纯的将剑的属性发挥到极致。非要说效果的话,那便是斩钢和破甲,这两种专门针对兵器和护甲的能力,将锋利的特征展现得淋漓尽致,普普通通的挥剑,就能将空气也一并斩破。
    琳迪斯摸着剑身,感叹道:“这柄剑虽然以综合能力判断,只是英雄级别,但单纯评价本身属性的话,就算对上神器也不会逊色,天下间居然有神剑能将它斩断,真想看看那排名第一的剑是什么样子?”
    巴特尔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倒是想收集那传说中的第一剑,问题在于只有破损的剑才会不断易手,真正宝贵的剑哪个不是当做传家宝一样,子子孙孙传下去,这等神物就算他想买也买不到。
    一旁的唐宁插话道:“在东方典籍当中,青螭指代无角青龙,不长角的龙意味着不完美,看来铸剑者在铸造的时候,就认定这并不是他平生最好的剑。同时剑被斩断尖端,也暗合了无角之意,东方讲究意与形合,被斩断后才是这柄剑最完美的状态,将剑修补起来反而画蛇添足。”
    这番直白的话让巴特尔很是尴尬,心中倒也恍然,怪不得这柄剑几经流转都没被修补起来,之前让那些精绝人帮忙修补,反而遭到怪异的目光,当时还以为是对方羡慕自己能弄到如此宝贵的剑,现在想想,那分明是鄙夷和嘲笑的意思。
    只是虽然真相大白,但他觉得自己在琳迪斯面前丢了脸,不但没有感激唐宁,反而很是恼怒,正要斥责两句,抬头看见唐宁的脸,却是一下子愣住了,升起一股惊艳的感觉,心跳一阵加速,那些斥责的话盘绕在喉咙中,就是出不来。
    其实唐宁的打扮已经很男性化,加上没有玲珑凹凸的身材,一般情况下并不会被误认为是女性,至少在和奥利维亚等人见面的时候,并没有被错认,因为在贵族中长相秀气的男性并不少见,有特殊癖好的都不在少数。
    只是草原上的人大多遭受风吹日晒,皮肤不但干燥且黝黑,男人更是个个大胡子,乍一见唐宁这幅清丽长相,被那白皙光华的肌肤给误导了。大抵上,这就是马萨卡所说的长相漂亮的优势,倘若他真是女的,多数男人都会发挥绅士风度,宽容谦让,不计较小事。
    “不过青螭属木,深海云母属水,以水生木,倒是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住了剑的属性,甚至就外在属性而言,还要变得更强,现在对上曾经斩断过它的第一剑,谁胜谁负倒也难说,只是有利就有弊,这样一来将原本的灵性给压制了。”
    在他侃侃而谈的时候,巴特尔终于辨认出唐宁是个男的,当下在心底大骂,城里人就是娘娘腔,一个男的居然长得比库特拉的族花还要漂亮,这还有天理吗?
    当然,他这么愤怒的原因,也是为了掩饰自己刚刚居然为了一个男人心动的事实,那股特殊癖好的邪气还没有刮到草原上,大抵草原人对这种事还是持有排斥态度。
    确认了性别,巴特尔也就没了顾忌,大大方方的展现出自己的敌意,冷冷的瞥了唐宁一眼,接着对琳迪斯露出笑容道:“琳你若是喜欢,这柄剑就送给你了。”
    琳迪斯抚摸着剑身,恋恋不舍的松开,将青螭剑插回剑鞘,退还给巴特尔:“还是算了,这么贵重的礼物,我受之有愧。”
    “可是,你不很喜欢吗?”。
    “若是喜欢的东西,都要握在手中,那也太霸道了,我不喜欢做人太霸道。”
    琳迪斯这句推辞的话蕴含双意,明指自己不能行事霸道,收下青螭剑,暗指巴特尔不能太过霸道,喜欢人就一定要得到手。
    这是一种委婉的拒绝,但说得很清楚,可惜草原人不懂其中的弯弯道道,而巴特尔没当过族长,没有对应的手腕和心机,连唐宁都听出其中隐意,他却是懵懂不知,还在劝琳迪斯收下礼物,这种无知更加引得琳迪斯看不起。
    一旁的阿古拉听出其中的语意,一见自己的儿子居然还一副什么都不知道的模样,顿感脸上无光,朽木不可雕,可终究是自己的儿子,相比之下,他更恼怒琳迪斯的不知好歹。
    只是一想到对方背后代表的萨卡族,他不得不按下这股恼怒情绪,反过来笑着劝说:“宝剑赠佳人,与其让这柄神剑落入庸人手中,明珠蒙尘,倒不如落在真正的强者手中,发挥出真正的光彩,想必对神剑本身来说,也更愿意认一名雄鹰为主,而不是与雏鸡为伴。”
    巴特尔如小鸡啄米般点头道:“就是就是,以琳的实力,草原第一女强者,才真正有资格配上这柄剑。”
    琳迪斯笑着摇摇头,仍要拒绝。
    阿古拉一挥手,豪爽道:“琳侄女在城市里待的太久,怎么都染上贵族的过分客套了呢?这可不好,我们草原人讲的是敢爱敢恨,喜欢就去追求,而不是退退缩缩的装作没看见。想当年我都跟你父亲以兄弟论交,还曾为你和巴特尔定下过娃娃亲,一把剑而已,就算当做嫁妆送出去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手下的族人跟着他一起大笑起来,巴特尔更是涨得满脸通红。
    琳迪斯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严肃起来,心中对于对方这种行为更敢厌恶,也一并迁怒到巴特尔身上,只觉这小子也是不怀好意。
    不过在这种会晤的场合上翻脸可不是一名族长该有的气度,不得不说,在加洛林经常和贵族们接触,虽然同样讨厌那种虚伪的交往方式,但贵族们在交际中展现出来的手腕和智慧的确也让她受益匪浅,至少不再是毛手毛脚的愣头青,懂得圆滑和变通。
    一时找不到好的借口,忽而眼光所及,瞥见了唐宁,顿时计上心头,开口道:“父亲生前可从来不曾和我提过娃娃亲的事,不过也可能是他老人家忘了,毕竟在他看来,这不是什么值得记住的事情。”
    她若只说自己不曾听过,阿古拉就会接上一句“你还小,所以你父亲没跟你提过”,所以补上了一句,接着将“遗忘的说法”给堵上了,若真是父亲忘记跟她说,那么证明在这件事的态度上,她父亲也是抱着可有可无的无所谓态度,并不认真,所以她也不需要去遵守承诺。
    阿古拉并非巴特尔这样的毛头小子,他也听出其中的弯弯,没想到这位侄女年纪轻轻,心智却一点不逊色,看来出过国的人就是不一样,见世面广。他下意识的进行对比,更感自己儿子的不成熟,不过终究是心头肉,难免有偏袒,只觉琳迪斯一点也不尊敬长辈,居然让自己下不来台,毫无礼貌。
    他脸色一变,正要依仗身份说上几句,忽见琳迪斯接过青螭剑,挂在自己的腰间道:“既然是长辈相送,那我也没有拒绝的理由。”
    见她收下礼物,巴特尔心中欣喜,流露在脸上,只以为对方同意了嫁妆的说法,觉得有戏,不住的赞叹琳迪斯配上这柄剑非常的合适。
    阿古拉虽然想不通其中缘由,可见对方给了自己面子,服了软,于是脸色稍缓,正要趁热打铁说上几句,营造出合适的氛围,让旁边的人都默认这一事实,却见琳迪斯将剑拔出来,指向天空,神色肃穆。
    “愿白鹿大神见证,我琳迪斯将寻一名大英雄做丈夫,只有胜过我手中剑的男人,才有资格做我的丈夫。”
    一招以进为退,顿时将阿古拉憋得说不出话来,他总不能劝对方不要提那么高的要求,随便找个男人嫁了吧?女孩子想找个英雄做丈夫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是符合草原男女的风俗。
    若仅仅如此倒也罢了,什么是英雄?这点上完全可以做文章,英雄也可以吹出来,如果人人都说他是英雄,即便他是狗熊也能成为英雄。
    可问题在于下一句,只有胜过她的人,才有追求的资格。
    琳迪斯草原第一女强者的称号,可不是吹出来的,族长试炼当中,她单枪匹马闯入草原深处,在群狼围攻中斩杀了一头九阶魔兽金狼王,获得了最高的评价。这样的本领,纵观所有部落,也找不出一个能稳赢她的人。
    在怒风骑士团中,琳迪斯的确有些不显眼,阿托莉丝是骑士团中第一个高手暂且不提,冥蒂菲尔的恶魔变身不是她能企及,伊斯特红奇妙的东方武技在一对一的时候也不是她能匹敌,蓝丝洛忒和阿历克斯高深的魔法造诣,更是她难以触及的领域。
    可是这都要看和谁比,怒风骑士团的高手放到整个大陆上,也是数得着的强者,这世上有两种天才,一种是普通人中的天才,另一种是天才中的天才,阿托莉丝她们都属于后者,而琳迪斯即便不是后者,也是在前者中名列前茅的。
    至少,草原上年轻一辈中,她没有什么敌手。
    巴特尔虽然在年轻人中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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