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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里的幸福饼-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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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抱着话筒,祈求他说一句思念我的话,却只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

我多么害怕从此再听不到他的声音,现在听到了,却不是我想听的。

“长途电话费很贵啊。”我终于打破那可怕的死寂。与其听他再说一遍对不起,不如由我来了断。

“嗯。”他无可奈何地应了一声。

“别这样,不是你的错。”我倒过来安慰他。

“挂线啦。”我说。

“再见。”他说。

“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强忍着泪说。

电视新闻播出地震后旧金山的面貌,整个市面,一片颓垣败瓦,也埋没了我的爱情。

几天后,我收到从纽约寄来的信,卡拉.西蒙回复说欢迎我和她一起工作,并问我什么时候可以起程,她替我办工作证。信末,她写着这几句:

“旧金山的大地震很恐怖,你没亲人在那边吧?”

是的,我连唯一的亲人都没有了。

到领事馆办理签证手续的那天中午,我和良湄吃午饭。

“你真的要去纽约?”

“都已经办了工作证,何况这是一个很难得的机会,我一直想去纽约。”

“如果旧金山没有地震,你才不会去。”

“可是我没能力阻止地震发生啊。”

“哥哥说,徐文治这几天就会回来。”

“我过几天就要走了,房子都已经退租。”

“我开始觉得他这个人有点婆妈——”

“这也许是我喜欢他的原因吧。这种男人,当你青春不再,身体衰败的时候,他也不会离开你。”

“那杨弘念呢,他留在威尼斯之后,一直没有回来吗?”

“我没有他的消息。”

“他很爱你呢——”

“我知道。”

“为什么你不选择他?他是你第一个男人。”

“他变得太快了,他今天很爱你,但你不知道他明天还是否一样爱你。别的女人也许喜欢这种男人,但我是个没安全感的女人。生活已经够飘泊了,不想爱得那么飘泊。”

“这次去纽约,要去多久?”

“不知道,也许两三年吧。”

“为什么多么决断的男人,一旦夹在两个女人之间,就立刻变得犹豫不决呢?”

“也许正因为他是好男人,才会犹豫不决吧。”

“那你就不该离开,谁等到最后,就是胜利者。”

“如果要等到最后才得到一个男人,那又有什么意思?我宁愿做失败者,虽然我也和杨弘念一样,讨厌失败。”我苦笑,“房子退了,但有些东西我不会带过去,可以放在你那里吗?”

“当然可以。”

在家里收拾东西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这一次,我会离开很久。我不可以忍受等待一个男人抉择。爱情不是一条选择题。

这个时候,电话铃声响起。

“我回来了。”

是文治的声音。

“我就在附近,可以出来见面吗?”

“二十分钟后,在楼下等吧。”我说。

我舍不得拒绝他,也许我再也见不到他。

他骑着机车来找我。

我跨上车,什么也没说,一股脑儿地抱着他的腰,脸紧贴着他的背脊。

第三章:祝你永远不要悲伤(2)

微风细雨,他在路上飞驰,他从没试过开车开得这么快,也许,在那飞跃的速度之中,他方可以自时间中抽离;也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忘记痛苦,忘记现实,忘记他还有另外一个女人放不下。我紧紧地抓着他,沉醉在那凄绝的飞驰之中。

终于,他把车停下来了,即使多么不愿意,我们还是回到现实,自流曳的光阴中抽身而出。

“过两天我要去纽约了。”我告诉他,“卡拉.西蒙答应让我当她的助手。”

他沉默无声。

“你为什么不恭喜我?这是个很难得的机会。”我凄然说。

“对不起,我不能令你留下来。”他黯然说。

“我本来就是个不安定的人。”我安慰他。

“这是我的错——”

“不。你知道旧金山大地震时,我在想些什么吗?我愿意用一切换取你的平安,我要守诺言。况且,你不是那种可以伤害两个女人的男人。”

“你是不是一定要走?”

“你听过有一种虫叫蓑衣虫吗?蓑衣虫一辈子都生活在用树叶制成的蓑衣之中,足不出户,肚子饿了就旋转着吃树叶。到了交配期,也只是从蓑衣里伸出头及胸部,等雄蛾来,在蓑衣里交配,然后老死在农夫的蓑衣里。我不想做这一种虫。”

“你说讨厌别离,却总是要别离——”

他难过地凝视着我。

“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如果天天跟你一起,日后也许会把你忘掉,这是别离的好处。在回忆里,每个人都年轻,一切都是好的。”我哀哀地告诉他。

他用力地抱着我,我把下巴微微地搁在他的肩膊上。

“你知道吗?我觉得能够把下巴这样搁在你的肩膊上是很幸福的。”

他把脸贴着我的脸。

“如果能够成为你身体的一部分,你知道我想成为你哪一部分吗?”

他摇头。

“我想成为你的双眼,那么,我就可以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也许我会更明白你所做的事。”我望着他说。

他使劲地抱着我,不肯放手。

“这样下去,我会死的。”我喘着气说。

他终于轻轻地放手。

“你记得我还欠你一样东西吗?”他从口袋里拿出一袋湖水绿色的玻璃珠来。

我还以为他已经忘了。

“地震之后,还能买到玻璃珠吗?”我愕然。

“我答应过你的。”

我把玻璃珠放在手上,十二颗湖水绿色的玻璃珠里,原来藏着十二面不同国家的国旗。

“希望将来你设计的衣服能卖到这十二个国家。”

“谢谢你。”

他沮丧地望着我。

我跨上车,跟他说:“我想再坐一次你开的车。”

他开动引擎,我从后面紧紧地抓着他,流着泪,再一次沉醉在那无声的、凄怆的飞跃之中,忘了我们即将不会再见。

终于,是分手的时候了。

我跳下车,抹干泪水,在昏黄的街灯下,抱着他送给我的玻璃珠。

“我希望将来有机会用这些玻璃珠制造一奇书…整理…提供下载件晚装。”我凄然说。

“那一定会很漂亮。”

“我来送机好吗?”

“不是说不要再见吗?祝你永远不要悲伤。”我抱了他一下,依依地放手。

“你这样令我觉得自己很没用。”他难过地说。

“没用的是我。”我掩着脸,不让自己哭。泪,却不听话地流下来。

“我回去啦!”我转身跑进大厦里,把他留在微风中。

离开香港前的一天,我约了良湄再去那间印度餐厅吃饭。

“你还有心情吃东西吗?”她问我。

“不,我只是想来占卜一下将来。”

那盘幸福饼送来了。

“我也要占卜一下。”良湄先拿一块饼。饼里的签语是:

想把一个男人留在身边,就要让他知道,你随时可以离开他。

“说得太对了。”良湄说。

我闭上眼睛,抽了一块。

“签语是什么?”良湄问我。

签语是:

我们的爱和伤痛,是因为世上只有一个他。

是的,只有一个他。

一九八九年十一月,我带着在威尼斯买我和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一个人到了纽约。

卡拉.西蒙的工作室在第七街,我在格林威治村租了一间小房子,每天坐巴士去上班。

纽约和香港一样,是个步伐急促的城市,人面模糊。我认识了一些朋友,周末晚上可以和他们共度。

卡拉跟杨弘念不同,杨弘念是个极端任性的人,卡拉却是个很有纪律的设计师。她上午刚刚跟丈夫办完离婚手续,下午就回到工作室继续工作。回来之后,她只是淡淡的说:

“不用天天跟他吵架,以后可以专心工作——”

卡拉是很爱她丈夫的,他也是时装设计师,两个人一起熬出头来,她名声渐噪,远远拋离了他,他爱上了自己的女助手。

“关于成名,女人付的代价往往比男人要大。”卡拉说。

是的,每个女人都希望自己所爱的男人成名,但不是每个男人,也希望自己的女人成名。

在纽约半年,我没有到过唐人街,我刻意不去知道关于香港的一切,可是,我并没有因此忘记文治。每天晚上,我看着放在玻璃碗里的、他送给我的十二颗有国旗的玻璃珠,这是我在冰冷的异乡里努力的因由。我做每一件衣服,都是为他而做的。

那天,在信箱里,我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你好吗?

现在是香港的春天,本来想传真给你,但是我希望你能看到我的字迹,这样好象比较亲切。

我的月经迟了两个月没有来,我很害怕有了身孕。那一刻,我才知道我多么不愿意替熊弼生孩子。

我曾经想过要怀着他的孩子。每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时,都会有这种想法吧?当他压在我身上时,我多么希望我就这样为他生一个孩子,孩子体内流着我和他的血。

许多年后的今天,我竟然不希望这件事发生。验孕结果证实我没有怀孕,我高兴得一口气去买了八套衣服。那一刻,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爱熊弼了。

良湄

P.S.徐文治升职了,他现在是副总编辑,仍然有出镜报告新闻。他还没有跟曹雪莉结婚。我想,他仍然思念着你。

时光流逝,我愈想忘记他,印象却愈清晰。他有很多缺点,他犹豫不决,他没勇气,他没有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当我如许孤单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可是,因为他离我那么远,一切的缺点都可以忘记,只有思念抹不去。

复活节前的一个礼拜,我回到工作室,卡拉神秘地拉着我的手说:

“你看谁来了?”

杨弘念从她的房间走出来。

在威尼斯分手以后,已经大半年没有见过他了。他还是老样子。

“很久不见了。”他说。

“你什么时候来的?”

“昨日刚刚到,没想到你在这里工作。”

“她很有天份。”卡拉称赞我。

“当然,她是我教出来的。”杨弘念还是一贯的骄傲。

“你会在纽约留多久?”我问他。

“几天吧。你住在哪里?”

“格林威治村。”

“那里很不错。”

“我住的房子已经很旧了。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顿饭?”

“今天晚上好吗?”

“今天晚上?没问题。”

“到你家里,看看你的老房子好吗?”

“好的。”

晚上八点钟,杨弘念来了,手上拿着一束红玫瑰。

“给你的。”

“你从来没有送过花给我,谢谢。”我把玫瑰插在花瓶里。

“要喝点什么?”

“随便吧。”

“你可不是什么都肯喝的。”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谢谢。”他笑说。

“这些日子你去了哪里?真没想到会在纽约见到你——”

“是卡拉告诉我,你在这里的,我特地来看看你。”

我愕了一下,我还以为他是路经此地。

“没什么的,只是想看看你。”他补充说。

“谢谢你,我在这里生活得很好。”

他拿起我放在案头的相架,相架里镶着我儿时在公园打秋千的那张照片。

“这是你小时候的照片吗?”

“嗯。”

“我从没见过——”

他完全没有察觉照片里有一个拾皮球的男孩。除了我和文治之外,谁又会注意到呢?

“冷吗?”我问他。我听见他打了一个喷嚏。

“不——”

“纽约很冷,叫人吃不消。”我说。

我脚上依然穿著文治送给我的那一双羊毛袜。

“这种羊毛袜,你是不是有很多双?”他问我。

“为什么这样问?”

“每逢冬天,我就看到你穿这双袜。”

“不,我只有这一双——”

“那是不是有什么特别的意义?”

“没有,只是这一双袜穿在脚上特别温暖。”

我把晚餐端出来:“可以吃了。”

“你在卡拉身上学到些什么?”

我认真地想了一想,说:

“她的设计,看来很简洁,但是每一个细节都做得很好,看着不怎么样,穿在身上却是一流的。”

“你还没有学到。”他生气地说。

我不太明白,我自问已经很用心向卡拉学习。

“你要学的,是她的一双手。”

“双手?”

“她可以不画图样、不裁纸版,就凭十只指头,把一幅滑溜溜的布料铺在模特儿身上,直接裁出一件晚装。”

“是吗?”我愕然,我从没见过卡拉这样做。

“她出道的时候就是这样。”

“很厉害!”我不得不说。

“最重要的,是你的一双手。”他捉着我双手说,“要信双手的感觉。你要亲手摸过自己做的衣服,一吋一吋的去摸,你才知道那是不是一件好衣服。你学不到这一点,跟着卡拉多少年也没有用,她没教你吗?”

我摇头:“谁会像你那样,什么都教给我?”

我忽尔明白,他那样无私地什么都教给我,是因为他真的爱我。

“谢谢你。”我由衷地对他说。

“你已经有一年多没有作品。”我关心他。

“我的灵感愈来愈枯竭——“他用手摩挲我的脸,情深地望着我。

“不要这样——“我垂下头。

他沮丧地站起来,拿起大衣离开。

“谢谢你的晚饭。”

“你要去哪里?”

“到处逛逛。”

“要不要我陪你去——”

“算是尊师重道吗?”他冷笑。

我没回答他。

“再见。”他说罢径自离开。

他走了,我静静地看着自己双手,我要相信自己双手的感觉。当他捉着我双手时,我没有爱的感觉,也许不是没有,而是太少,少得无法从掌心传到身体每一部分。他拥有一切应该被一个女人爱着的条件,可是,却遇上了我。是他的无奈,还是我的无奈?

他走了之后,没有再回来。

一天,我从工作室回到家里,发现门外放着一个精致的藤篮,篮子里有五只复活蛋,还放满了一双双羊毛袜,有红色的、绿色的、蓝色的、格子的。篮里有一张卡,卡上写着:

“篮子里的羊毛袜都很暖,别老是穿著那一双。复活节快乐。”

那是杨弘念的字迹,是用他那支PANTEL1.8CM笔写的。

他根本不明白我为什么经常穿著那一双袜。

我把篮子拿进屋里,他还在纽约,不是说好要走的吗?

以为他会出现,他偏偏没有。到了夏天,还见不到他。他总是不辞而别。

九月中,收到良湄从香港寄来的信。

蜻蜓: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律师行让我成为合伙人,以后我可以拿到分红。

熊弼在大学里教书,他大概这一辈子都不会离开学校。

虽然已经不爱他,却不知道怎样开口,所以,我还是没有开口。

我跟一个律师来往。你一定会骂我的,他已经有女朋友,他也知道我有男朋友。也许这样最好,谁也不欠谁。他在女朋友身上找不到的东西,在我身上找到;我在熊弼身上得不到的,也在他身上得到。因为没有要求,我们很快乐。原来所有的烦恼都是来自要求,有要求,就有埋怨,有埋怨,就有痛苦。

熊弼对这件事一无所知,因为内疚,我对他比以前好了一点。我开始发觉,我是不会离开他的。即使将来我又爱上另一个人,我仍是离不开他。他是我的枕头,是疲倦的时候的一点依靠,彼此相依太久了,早成习惯。爱情就是这一点可悲。

我开始佩服他,你竟然能够一个人生活,竟然能够首先退出。

以雅回来了,她说,跟哥哥分开了那么多年,现在好象重新恋爱。

原来我是你们之中最不忠贞的。

你记得你做了一件雨衣给我吗?跟你那件一模一样的。

那天,我穿上雨衣,在中环走着的时候,一个男人从后面跑上来叫我,我回头,你知道那个男人是谁吗?是徐文治,他以为我是你。

良湄

收到良湄的信之后两天,杨弘念突然出现。

那天晚上,他拿着一束红玫瑰来找我。

“你去了哪里?”我问他。

“一直在纽约。”

“你在纽约干什么?”

“我就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

“什么?”我吓了一跳。我每天早上在巴士站等车,从不知道他就住在旁边。

“你为什么会住在这里?”

“我喜欢可以每天看见你在巴士站等车。”他深情地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我哀哀地问他。

“我也不知道。你的花瓶放在哪里?我替你把花插好。”

我把一个玻璃花瓶拿给他。

他在花瓶注了水,抓起一撮文治送给我的玻璃珠。

“你干什么?”我问他。

他把玻璃珠放在花瓶里,说:“这样比较好看,你干嘛这么紧张?”

“没什么。”

“有没有喝的?我很口渴。”

我在冰箱里拿了一瓶“天国蜜桃“给他。

“你一直为我预备这个吗?”他乍惊还喜的问我。

“不,只是我也爱上了这种口味——“我淡淡的说。

他显然有点儿失望。

他把那一瓶玫瑰插得很好看,放在饭桌上。

“我从来不知道你会插花。”我说。

“还有很多关于我的事情你也不知道——”

“是的,譬如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忽然爱上红玫瑰?以你的个性,你不会喜欢红玫瑰,玫瑰毕竟是一种太普通的花,而且是红玫瑰。”

“你知道玫瑰为什么是红色的吗?”

“难道是用血染红的吗?”我打趣地说。

“是用夜莺的血染红的。”

“夜莺的血?”

“波斯有一则传说,每当玫瑰花开时,夜莺就开始歌唱,对它倾诉爱意,直至力竭声嘶,痴醉于玫瑰的芳香,随即倒落于玫瑰树枝下。

“当夜莺知道玫瑰被阿拉真神封为花之女王时,它非常高兴,因而向吐露芬芳的玫瑰飞了过去,就在它靠近玫瑰时,玫瑰的刺刚好刺中它的胸口,鲜红的血将花瓣染成红色。

“如今波斯人仍然相信,每当夜莺彻夜啼叫,就是红玫瑰花开的时候。”他痴痴地望着我。

“夜莺太笨了。”我说。

“所有的爱情都是这样吧,明知会流得一身血,还是挺起胸膛拍翼飞过去。”

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我只是无法明白,他为什么甘心情愿化作那可怜的夜莺。

他轻轻地摩挲我的脸,手停留在我的眼睛上。

“别这样,有刺的。”

“我也不介意流血。我喜欢这样抚摸你的眼睛,我真想知道你的瞳孔里有没有我。”

我忍不住掉下眼泪。

“别哭。”他抱着我。

为什么会是他?

为什么总是他?

难道他才是我厮守终生的人?在时间的洪流里,在我们无法控制的光阴里,浮向我生命的,就是他。

在寂寞的纽约,在寂寞的日子里,我再找不到理由拒绝这多情的夜莺。

杨弘念仍旧住在巴士站旁边的房子里,我们再一次相依。他在洛杉矶有一丬以自己名字为名的时装店,每星期他要飞去洛杉矶一次。每个星期,我们要分开两至三天,这样最好,他不在的时候,我会思念他。

他没有再送我红玫瑰,也许他已忘了自己曾化身夜莺。男人就是这样,得到了,又忘记了如何得到。

九零年十二月平安夜那天,我独个儿在屋里,有人按门铃。

我以为是杨弘念过来找我,站在门外的却是文治。他拿着行李袋,站在我面前,我差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一年没见了,竟然好象昨天才分手。

“是良湄把你的地址告诉我的。”他微笑说。

“你刚下机吗?”

他点头:“圣诞快乐。”

“圣诞快乐。”我让他进来。

“你为什么会来纽约?”

他傻呼呼的欲言又止。

“你就住在这里?”他环顾我的房子。

“是的,外面很冷。要不要喝杯咖啡什么?”

“谢谢。你习惯纽约的生活吗?”

“我很容易适应一个新地方。”

“我跟曹雪莉分手了。”他突然告诉我。

我愕了一下,为什么他现在才跟她分手?为什么不早一点?

“是谁提出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关心这一点。

“是她提出的。”

我很失望,曹雪莉不要他了,他才来找我。

“她爱上了别人吗?”我问他。

“不。她爸爸在地震中死去,她自己也受了伤,也许这种打击令她成熟了不少吧。我到过旧金山探望她一次,我们每个星期都有通电话,大家愈来愈像朋友,也愈来愈发现我们不可能走在一起。

“那天,在电话里,她告诉我,那次地震的时候,她知道我为什么去找她,她看得出我想跟她分手,但是当时她很伤心,她很自私地不想我离开她——”

“看来她还是爱你的——”

“你会和我回去香港吗?”他突然问我。

“你来就是说这句话?”

他茫然地望着我。

“为什么你不早点来?我等了你这么久,你现在才出现,你不觉得太迟吗?”

“是不是情况不一样了?”他难堪地问我。

“你以为我永远在等你吗?你以为你是谁?我要用我所有的青春来等你?我在这里一年了,你为什么现在才来找我?为什么要等到她不要你,才轮到我?我最需要你的时候,你在哪里?”私歇斯底里地质问他。

“对不起,我认为先把我和她之间的事解决了,对你比较公平,否则我说什么也是没用的。”

我气得骂他:“你不是男人来的!所有男人都可以一脚踏两船!”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骂他,他是一个好男人,他不想欺骗任何人,我却恨他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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