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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红颜-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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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发生不过十秒钟,在官勇赐来不及反应,魏霞雨不及援手前发生了。

“过分!过分!”席熏雅抬起含泪带雾的眼,她多想在自己脸上显出严厉的表情,但她太温柔了,只能表现出迷惑与痛苦。“为什幺你只看到自己的伤痛,一点也不曾考虑到别人的想法?你这个人未免太自私了!”她无法再说下去,呜咽梗塞在她喉咙裹。魏霞雨扶住她,给予支持。

官勇赐又惊又怒:“上英,快道歉!”

须上英只是被嫉妒蒙蔽了心智,教养仍在,因此一出手便开始后悔,可是席熏雅哭得悲悲切切、楚楚可怜的模样,却令她打从心底瞧不起,她深受女强人母亲的影响,认为女人光会流眼泪而不反击是最没用的,这种女人一辈子没出息!她跟随母亲挤身上流杜会,从末见过当众哭泣的女人,对席熏雅已有几分不屑,终究不是大家闺秀嘛,她想,随口一句道歉即可应付过去。正欲启唇,谁知官勇赐已急猴猴的命令她道歉,他的脸上是怜惜与愧疚,目光始终停留在哭成一枝梨花春带雨的席熏雅身上,仿佛恨不能将她抱在怀里疼上一疼!须上英不看犹可,一见之下,酸苦辛辣各种滋味齐上心头,一丝抱歉也没有了。

“上英,快道歉啊!”

“我不!你要我做什幺都行,要我跟这个假惺惺的女人道歉,免谈!”

须上英一跺脚跑开,刚好拦到一辆计程车,疾驰而去。

官勇赐没想到事情居然变成这样,不断向熏雅致上最深的歉意,殷勤地欲护送她们回家,却被席熏雅冷吟地拒绝了。

次日清早,官勇赐等在她家巷子口,她幽幽地望了他一眼,自他身旁走过,没有回头。

这事后过了两年,官勇赐彷如失踪了,不曾再出现她眼前。在校园里,席熏雅和须上英各自拥有自己的朋友和生活圈,不曾再交谈一言,日子在平静中流逝。

※※※

“喂——我在这里——”

她在山上高声吶喊,一时山呜答应,胸中块垒一吐而尽。忆起那段“男祸”并不愉快,她也不是存心不跟须上英交谈,只是同校不同系|Qī…shu…ωang|,见面机会原本不多,即使碰上了,须上英总是先把脸转一边去,她再好修养也不能自贱到给人打了还要先陪笑脸,她做不到。如今大四,很快将要毕业走入社会,她求神拜佛礼耶稣,衷心期盼不要再遇到这种事情。她相信,这有情人间总有一位是她的人生伴侣,她只属于他,他也只钟情于她,自自然然,圆满美好。

“希望、希望他赶快出现。”

席熏雅让纷扰的心里沉静下来,展露她甜美纯净的笑颜,朝脚底下的纵谷吶喊:“喂——快上来啊——”山谷回音也在喊:“喂——快上来啊——”她忍俊不禁,咯咯一声,笑了出来,只觉得胸怀舒畅,身心两轻。

“我已经上来了。”

声音来得突然,熏雅回身望定来人,笑了笑:“你也来玩。”是那位大狗熊。“要不要过来大喊大叫一番,可以把胸中的压力或不愉快全喊掉哦!”

多幺温柔悦耳的嗓子,音韵清场美曼,令人魂销魄醉,不知将有多少男人迷醉于这一腔天籁之音!牧千里心里这幺想,仍然面无表情,只有一双眸子不自主地流露出欣赏。

“对不起,也许你不喜欢有人打扰你。”熏雅点个头致意,继续往上走,倾听自然之生息,偶尔停下来拍张照片,清风袭来,熏得游人也醉。

“需要我帮忙拍照留念吗?”牧千里的声音难得的柔和。

“可以吗?”席熏雅好想跟石罗汉合照几张,大方的将相机交给陌生人。“你要照好看一点哦,让霞雨后悔没亲自上山和这些林树、微风、石罗汉亲近一番。”

她带着眉飞色舞的表情令他失声而笑,独自旅行这幺多天,今天的心情最是轻松、自在,只为她的青春气息,她的如铃笑语——和林树、微风、石罗汉亲近一番——她不仅外貌出众,心灵更美!原来处此功利现实的滔滔浊世中,尚遗有一位出尘绝俗之女子,他何其有幸,三生得遇,又何其不幸,已是满身的伽锁动弹不得!牧千里好恼啊!这瞬间心里起了极大的变化,竟由漠不相识变得关心起她来,他很快看出熏雅的本性单纯,少有心机,很容易相信人,像现在……

“你不怕我是坏人吗?”牧千里按了几下快门,她跑过来道谢时,故意凶恶的说:“小姑娘,你不晓得现今治安欠佳吗?”

“你有毛病啊,把自己说成坏人。”熏雅可不希望连陌生人都把她当成不知人心险恶的白痴,于是正经说:“第一,我不是小姑娘,而是即将大学毕业的成年人;第二,你不像坏人,我承认初见你的第一眼有点儿吃惊,谁教你不刮胡子,可是我很快就看出你是好人,你有一双正直的眼神,看人时不带丝毫邪念,所以我相信你是可以信任的人。”

牧千里哈哈大笑,他不晓得有多久不曾笑的这样毫无顾忌,单纯的只为欢笑而欢笑。不,他不能告诉她,这些乱糟糟的胡子正是他的保护色。

“你笑什幺?我的话很好笑吗?”她俏脸微红,略带羞窘。

“不,我是开心。我这样子常常吓坏人,难得你不以貌取人,如果每个女人都像你这样就好了。”牧千里瞧她含羞带嗔,更加醉人,恍若一幅活生生的仕女图。记忆中,他的未婚妻不曾脸红过,她志比男儿高,她……该死!怎可在熏雅面前想起那女人!牧千里拋开父亲为他订下的婚约,温柔的对待眼前人。

“换你帮我了。”他把自己的相机交给她。

“没问题。”席熏雅问明使用方法,对准焦距按下去,拍了两张,抬起脸无奈地说:“你的表情好僵硬,笑一笑好不好?”

牧千里一想到他必须为公司利益而结婚,如何笑得出来?

“你听我念一段诗句。”席熏雅面对大自然,轻声吟诵:福哉我呼我眼,凡汝之所曾见,毕竟无物不美,不问天上人间。

“圣经中的句子吗?”牧千里猜测。

“非也。这是歌德在“浮士德”的“守塔人之歌”中的句子,我很喜欢,自然而然萦念在心,常常用来警惕自己,勉励自己:“毕竟无物不美,不问天上人间。”以疼惜之心看待我眼前的人、事、物,自然觉得没什幺丑陋的,怎能不开心呢?如果你也能够这幺想,处此世外桃源,应该开怀大笑才对。”

牧千里听的呆了,以快门捕捉住她这一瞬间的纯净无垢之美,他永远都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珍藏在他的心底。

※※※

用过斋饭,牧千里和她们一同下山。

春天后母脸,说变就变,半途下起霏霏细雨,魏霞雨撑起雨伞,叫苦连天,一屁股坐在石阶边摆设的石桌上,发誓她再也走不动了。

“下点小雨很美的,霞雨。”席熏雅提醒她的名字也带有一个雨字。

“美在哪里?”

“你忘了雷克斯福特有一首诗——”

魏霞雨登时心领神会,因为她平时也比较注意有描绘到雨的句子,和席熏雅齐声朗诵:昨夜,有一只知更鸟在雨中歌唱,雨滴落在地上,敲出优美的节拍,凄凉环境中的歌声,更觉曼妙无量。

因此我想,即使苦难到眼前,我何必停止歌唱?就在山的那边,可能依旧阳光普照,绿野连阡。

……

一边念一边笑,根本不觉得何谓苦难。

牧千里摇摇头,两个不解世事的孩子,要到哪一天她们才能够掏心体会作者写这首诗时已然历经多少风风雨雨,否则绝写不出如此豁达的诗句,他记得最后一句是:“当阴云密布,正是歌唱的时候已到。”豁达之中隐含几许辛酸啊!

终于走到山下,牧千里提议载她们去车站。他自己开一辆箱型旅行车,晚上往往就睡在车子裹。他仍将继续他的行程,而她们已度完春假,非回去不可了。

“真好,想玩多久就可以玩多久,大概不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很自由嘛!”魏霞雨坐在车内改装的床铺上,托腮道:“这人看来挺不错的,你不问他姓名,不跟他要地址电话好连络?”

“做什幺呀?”席熏雅反吓一跳,白她一眼。“萍水相逢,何必落入形式。”

“也对,以后连见面的机会都没有也说不定。”

牧千里十分激赏熏雅温柔敦厚的胸怀,在山上他刻意不自我介绍,她亦坦然待之,而且不是囿于少女的矜持才不追问,他读出她眼阵中包含的体帖之情,告诉他她不在意,只要他开心就好。

他蓦然有留下她的冲动,很想进一步认识她。他从她的眼中感受到温暖,在她的笑声里自觉是最快乐的人!自幼他所欠缺的温暖与快乐原来可以如此轻易就得到,他满心震撼,感到不可思议。

哦,席熏雅在他身上下了什幺魔咒?

停在福隆车站前,她们很快下车,同他扬手说再见,不一会消失在视线内。他来不及留下她,问她家住何方?或许是有心无力吧!他用力摇晃一下脑袋,醒一醒,既知身分有别,就不要误人误己了!牧千里叹息一声,蓦然感到有说不出的寂寞。

第二章

他睡的可真香甜。

于聆春默默坐在床沿,她的周身仿佛都在为他歌唱,含情脉脉的眼眸舍不得离开他那张不算英俊但充满男性魅力的脸庞。她多爱他呀,即使他满脸大胡子活像狗熊模样的走进家门,他也只觉得多添染几分粗犷的鲜明个性;如今他把胡子刮干净,其气貌深雅,端肃凛然不可侵犯的领袖气质自然显现,令她更加迷恋,私心想着往后一定要劝他每天刮胡子,她还是比较喜欢一个体面的丈夫。

“小姐,花插好了,要摆哪裹?”女佣细声问。

“给我。”于聆春接过那尊高贵、复古的双耳波兰瓶,黑蓝色的瓶身,上有取材自希腊神话故事中的白色瓷土浮雕图形作为装饰,好不容易才托人买到。她绝非俗物,舍得买最好的,也舍得拿出来使用,不是光摆在柜子裹好看,花瓶自然是用来陪衬纯白的或鲜艳的鲜花绿草,将大自然之生息带进屋内。

捧着花瓶走进隔壁相连的起居室兼书房内,主人在英国受教育,欧式贵族风味的室内布置与其教养相得益彰,于聆春本身较偏爱中国骨董字画,为了他,也开始搜集欧洲文物,相信这尊双耳波兰瓶必能博得他的欢心。

重入睡房,见他仍摊平身子沉睡,她爱怜的摇摇头,想以最甜蜜的方式唤醒他。她脱下外套和高跟鞋,上床躺在他身边搂住他,淡褐色的小手往他脸上轻柔地抚摸,本来肤色不够白皙使她有点遗憾,但他黝黑的肌肤提醒她,她已经够白了,觉得自己非常娇美柔弱,支起上半身亲吻他的额头、他的浓眉、他的眼皮、他的鼻梁,最后深深吻在他那予人不肯轻易妥协印象的嘴唇……

牧千里很快睁开眼睛,她吻得更加深入而缠绵,他费力地摆脱她那张章鱼吸盘式的艳红嘴唇,心里老大不痛快,皱眉说:“你是怎幺进来的?”

“当然是走进来的嘛,难道你有吩咐佣人不许我来?”于聆春也有点不高兴,他竟然毫无反应,她真这幺没女人味吗?不禁以怨怼的眼神瞪着他。

“我不是这意思,只是不习惯被人这样叫醒……”

“以后你总会习惯的。”于聆春丢过去一个媚眼,她可是对镜练习了好几天。订婚至今,牧千里不曾对她有过亲密的要求,每次见面谈的总是生意上的事,不只一次赞美她的智能,却似乎对她这个人没什幺兴趣,因此她才有些儿着急。于聆春的美,属于中性的,她高大健美,聪明外露,身为长女,自幼被当成儿子一般的期待,已养成凡事自有主张不需听从男人的性格。她从不认为自己比男人差,事实也证明她样样不输给男人,在这种心态下,形之于外的一举一动就变得比较中性而欠缺阴柔,一张秀丽的脸庞在凌厉倔强的双眼衬托下,变得没什幺女人味,过去她不在意,反而在工作上得到很大的便利,然而,很快地她即将为人妻,女人的虚荣心没有不希望以本身的魅力攻占丈夫的心,使丈夫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牧千里竟像个木头人,反问上一句:“你的眼睛不舒服吗?”见她没异状,套上晨袍到浴室梳洗,恼煞了顿足捶床的于聆春。

牧千里对镜刮胡子时,想到于聆春那个媚眼,忍住好笑,颤动的手险些刮伤皮肉。他不是木头,当然明白她在暗示什幺,奇怪他居然役兴趣,她又不难看,严格讲还是位美人,然而一旦领教过她在商场上的强势作风,实在很难把她与媚态横陈的女人联想在一起。也罢,娶妻看条件,只要她能为千里集团带来钜大利益,便是牧万才心目中最理想的儿媳妇,他不接受也不行。

回房瞧见于聆春在帮他整理旅行带回来的行李,拿起相机就要取出底片,他脱口喝道:“谁准你乱动我的东西!”抢过去夺回宝贝相机,又冷又硬的表情使她呆愣在当场。

他必须让她明白,他不打算接受作妻子的人不时突袭检查老公的荷包或衣物,搜寻是否有女人的照片或黏上女人的头发、唇印之类的这种行为。

“我只是想帮你整理行李。”

“这种事自有佣人去做,不要忘了你的身分。”

“你不喜欢由太太伺候你?还是有什幺东西怕我发现?”

“你不是那种有时间伺候丈夫的家庭主妇,不必勉强,更不要去学整天没事做只会疑神疑鬼的女人。”他把相机搁进衣柜里……商场实靶告诉他,即使心虚也要不动声色、甚至止颜反驳取出一套衣物,转身道:“你要看我换衣服吗?”

于聆春一咬牙,赌气道:“有何不可!”

“女人还是保守一点比较好。”牧千里不冷不热地说。

霍地站起身,于聆春不悦地用力踩过地毯,尚未到达门边,敲门声轻响,她斥道:“进来!”女主人的威仪表露无遗。

佣人站在门口说:“魏霞雨小姐来拜访少爷和于小姐。”

“她来做什幺?”于聆春很快地沉住气,含笑对牧千里说:“霞雨是我姑妈的女儿,你们没见过面吧!”因为订婚筵是在香港举行,而且通常是于聆春待在香港陪未婚夫。魏霞雨对表姐向来很感冒,心想物以类聚,表姐夫八成也是鼻孔朝天的势利眼,也就不热中去香港凑热闹;牧千里曾去拜访于妹柔,魏霞雨也不知是有心或无意的避开了。

“这丫头无事不登三宝殿,你不用刻意招呼她,我去问问她有什幺事,你休息够了再下来。”于聆春已经把自己当成这座屋子的女主人,言谈之间自信又自然。

牧千里面无表情的看着她把门关上。霞雨?是那位美人口中的霞雨吗?天底下真有如此巧合的事?!

他拿出相机,取下底片盈握掌心,不觉掌心愈来愈热,依恋的视线纠缠住它,里头有一张收摄“她”花容月貌、娇娆神姿的相片,应该洗出来吗?他默默感受到一种空前未有的仿徨窃喜,两样情绪同时在他的内心交战!

走进客厅便听见有点熟悉的声音在说话,语气似乎颇为不满:“你还没当上牧少夫人呢,就这幺神气,丝毫亲戚情面也不顾,算什幺嘛,我又不是来向你借……”

“你想借什幺?”牧千里认出她就是那位霞雨,亲切的坐在她身旁,而她根本没认出他来。“我是牧千里,请多指教!”

“啊,你就是表姐夫罗!”魏霞雨匆匆和他握个手,直接导入正题:“表哥说你住的地方有游泳池,所以我才跑来打扰你们,问问看可不可以借用贵府的游泳池?”

“贵府?”牧千里哈哈一笑。“虽说初次见面,我倒很欣赏你这种爽快个性,很高兴有你这位表妹,所以你不用客气了,高兴几时来便来,当然游泳池也任你使用,你只需用电话知会佣人一声,他们自会打理干净,放满清水。”

“谢谢姐夫!你比我想象中好多了。”

“哦,你原先以为我是怎样的人?”

“眼高于顶,鼻孔朝天,口蜜腹剑,唯利是图。”

牧千里果然鼻孔朝天的纵声大笑。

于聆春冷眼旁观,脑海深处的警钟大响,危机意识在瞬间抬头。她自信对牧千里有几分了解,他绝不是亲切、和善、笑容满面的男人,她甚至感觉到他有点冷酷,魏霞雨凭哪一点博他欢心?

“千里,你不要答应的太快。”她绝不愿成全牧千里和魏霞雨多相处的机会。“霞雨并不是自己想游,而是要带朋友一起来,还说是从未游过水的旱鸭子,她又不是教练,怎能教人游泳?万一出事怎幺办?”

“霞雨,你那位朋友……”牧千里难以启齿。

“表姐,你最讨厌了。”魏霞雨不满地瞪了于聆春一眼,急急向牧千里解释:“我向你保证,绝不会出事。她是我最要好的朋友,叫席熏雅,上星期五,我们一群人在学校水池边野餐打屁,一张报告被风吹走,熏雅去追,不小心掉进水池,要不是我会游泳,她准淹死!现在,她终于下定决心要学游泳,所以……”

“她差点淹死?”牧千里的心头又冷又寒。

“是啊!把大家吓死了,而她自己也觉悟学游泳是必须的。”

“为什幺不讲专门的教练呢?”于聆春总觉得不妥,曾几何时,霞雨已褪去青涩稚嫩,一身明媚耀眼的青春气息向她示威似的散射熠熠光芒,害怕二十七岁的自己已比不上她富有吸引力。不,这一定是她的错觉!千里不可能看上条件不如她的霞雨!

“表姐,不是每个人都像你一样,不管是学游泳或打高尔夫球都请得起专门的教练,毕竟,有幸投胎到于家当富家小姐可不是每个人都有的运气!”

牧千里暗暗好笑。魏霞雨是标准的毒舌派,她那张快嘴将来肯定会惹来麻烦。

“霞雨,你什幺时候带你朋友过来?”

“今天星期二,最快也是星期六下午吧!”

“好,记得来之前先打个电话,即使我不在,佣人也会妥善招待你们。”

魏霞雨朝他一鞠躬。“多谢姐夫!”故意做给于聆春看,使她无法反对。

目的达成,她也识趣的走了。

“千里,你为什幺要答应?”于聆春目光炯炯的盯住他,换了较软弱的男人,没有不立刻屈服、乖乖招供的,偏偏牧千里的性情也是自尊自大,他乃千里集团的继承人,只有别人巴结他、讨好他,要他向一名女人屈膝,万万不能!

“我是一家之主,有权利招待每一位我想招待的客人,更何况霞雨是你的表妹,连借用泳池都做不到的话,她心里会怎幺想?你父亲知晓后不笑死才怪,说我牧千里自私、不通情理,这样的男人如何掌大权?而你于大小姐肯委屈下嫁一个小气财神吗?”

没错,当初于聆春积极应允这门婚事,固然是家世相当,但最主要的因素在于牧千里本人令她倾服。在商场上,他手腕厉害,决事明断,一身的领袖气质;私底下,他品味出众,见闻广博,最难能可贵的是他严以律己。香港的阔少爷有许多以追女明星出名,出手大方,追过一个又一个,乐此不疲,难怪每年举办的选美会,总是吸引众多香江美女,登龙门、作明星,无非是想钓个金龟婿,跳进豪门世家享福,成功的例子不胜枚举。而牧千里却没有这方面的嗜好,甚至有人开玩笑地形容他的私生活比和尚还干净!这样的男人或许比较不懂情趣,但能令女人安心托付终身的也正是这种男人,于聆春便相中了!

而今她才感觉不妙,对未来产生极大的不安,魏霞雨的出现不过是导火线,使她开始深思他两的个性真合得来吗?千里好强,她好胜,两人均惯于发号命令,在工作上或可相安无事,一旦日夜共处,过家庭生活,到时谁要听谁的?

牧千里认为立场已表白清楚,不必再讨论,打开报纸的财经版,看日本的政经发展,以行动证明他才是一家之主。

他是纯男性的,绝对阳刚的,于聆春渐渐明白,若欲家庭和谐,只有她低头。

※※※

“霞雨,你是说真的吗?哇,你好能干哦!”席熏雅兴奋的不住赞美。“只要你一出马,好象没有办不到的事情。”

离学校不远的公车站牌旁,魏霞雨受之有愧的说:“我没那幺厉害啦,是姐夫为人很慷慨,一口便答应下来。不像于聆春,真受不了她那副女主人的嘴脸和架势!幸亏他们还没结婚,眼前不需要看于聆春的脸色,要不然我也不敢带你去,怕你受委屈。”

“怎幺会呢?你表姐既是女强人,应该很有气度,否则如何统御下属,令人心服口服?霞雨,你是不是嫉妒人家又做女强人又得到理想夫婿,如此里外一把罩,令人又忌又妒,才特别敏感?”她轻笑一下,又正经道:“你对自己要有信心嘛,等你到了她的年龄,焉知不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呢!至少,我就对你很有信心。”

“讨厌,你吃我豆腐!”

两人笑成一团。

“可是我没穿过泳衣,好怕穿帮哦!”

“放心,买一件式的连身冰衣保证安全。不如,我们今晚一起去买。”魏霞雨笑吟吟的说,一面贪看熏雅如香花绽放之笑靥。不提缘分,她领着熏雅加入她的生活圈也有一种献宝的心理,她真的没见过比熏雅更具魅力的女孩,性情又温柔谦良,不惹人反感,真想让于聆春见识一下什幺才叫“国色天香”、“如花似玉”、“若玉冰清”,瞧她还好不好意思故件姿态,神气个庇!

席熏雅已不接家教,炉余时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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