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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红破-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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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四章 战事又起
得知匈奴入侵的事,就是冷静如我,此时也有些坐不住了。印象中的那些北方游牧民族,个个体态彪悍、英勇善战,虽然文化素质远远落后于中原汉族,但是他们常常凭着强大的军事力量一次又一次地入住中原,统治着人数远多于他们的汉人,不能不说是汉民族的一种悲哀。
历史上能与塞外游牧民族一较长短的只有在中国最强大的汉武帝时期和盛唐。汉武帝穷兵黩武,手下有卫青、霍去病这样的绝世名将,使得在对匈奴的战事中常见胜迹。但这些战争却给整个大汉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汉武帝死后就出现了国库空虚,财政困难的窘状。
大唐的国势兴旺昌盛,这是它能在古代人类文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主要原因,此时大唐对周边的少数民族采取的是萝卜加大棒的政策。李世民在位时,海内宴清,四海升平。这位有着鲜卑族血统的皇帝很善于统领他的部下,使将士们纷纷为其所用。他们在战场上前赴后继、英勇无畏,替他开疆拓土,打败了北方的突厥,东北的高勾丽,西部的吐谷浑、高昌、龟兹等国,使大唐的声威震动了整个世界。
可是现在国情,实在不容乐观。即使强如北燕,,其国力与军事都无法与大汉和盛唐相提并论,更何况现在中原处于四分五裂的状态,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虽然现今有北燕与西楚联合,但是必然会在指挥和配合上产生各种摩擦。现在唯一希望的是匈奴那边最好也内部乱成一团糟,使他们无暇顾及中原。
忽然想到历朝以来,中原政权对北方游牧民族采取的政策最有效的就是和亲与离间,我们是不是也可以一边和他们打仗,一边用金钱和美女收买和离间他们呢。脑袋里顿时浮现了许多想法,一时有觉得自己很好笑,这么重要的战争,智慧与权谋的较量,我的那点小聪明如何上得了场面。
如果开战的话,那么燕舞寒必定马上要开赴边疆了,一想到这里,我的心又沉重了。看来老天硬是不肯多给点时间让我们好好相聚,才见面就不得不分开。也不知他这一走,何时才能再见。
心里又挂牵着,只恨不得马上跟着他去了才好。但我也知道军队的纪律,连家眷也不能同行,更何况我只不过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自然不能厚颜无耻、不顾名节地跟着他。
心中的不安更甚,便披了件衣服偷偷去见他,总要在他离开之前看看他才放心。按着事先调查好的路线,我悄悄地潜进了他的府邸。这里原本吴王的府邸,燕军攻入杭州后,就暂时将这里划成他的住所。
靠着对古建筑布局的一些常识,我很快就找到了他的住所。房间里没有人,只得去书房找找看。一进门,果然见他正站在桌前看着一副大地图,颦着眉头,眉间皱皱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把他抚平。
他可能意识到有人进来,猛的一抬头,看见是我,眼睛里泛出惊喜的神色,笑容马上从嘴角蔓延到眼睛里去。我毫不躲避地直视他的眼睛,将自己的关怀和担心直直地传递到他的心里去。
他也不说话,只过来轻轻拥住我,下巴正好抵着我的头顶,磨来磨去,身体还轻轻地摇晃着,让我想起了幼时的摇篮。
“你要好好的,答应我。”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口,闷声道。
“恩,为了对你这句承诺,我一定好好照顾自己。”他在我耳边轻声细语,吹得我的耳朵痒痒的,却贪恋他的怀抱,不想出来。
“那你记着了,你要吃好、睡好、休息好,冲锋的时候躲在最后,逃跑的时候奔在最前,打不过的时候也不要——”我的话还没说完,他已经忍不住搂着我“呵呵”地笑个不停了。看得出来,他已经在竭力地忍着,那不断震动的胸腔早已证明了这一点。
我很严肃地瞪了他几眼,终于自己也忍不住跟着他一起笑了起来,眼泪却不由自主地划落。
他将我的眼泪轻轻吻去,然后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我,说道:“雨儿,我会守护你一辈子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一定会回来,你要等我。”
我双眼含泪,却是不停地点头,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看着他。手抚过他的脸颊,他的眉眼,他的鼻子,他的嘴,直要把他的样子深深地刻入到我的脑海。等我想他的时候可以随时从我的脑中调出来。
“我会等你!”我沉声道,用我的一生来承诺。
第三日,装备齐全地燕军由杭州向西北开进,大军仍由燕舞寒和燕舞行两兄弟统领。我没有去送他,只怕到时候会忍不住潸然泪下,反倒磨了他的心志。云箫陪着我登上城楼,望着队伍渐渐远去,似乎可以看得到他铁甲戎装、英姿勃发的俊朗模样,可是一切都慢慢地弥漫在我满是水雾的眼中。
从城楼回来,我马上开始准备出海事宜。虽然燕帝已经答应暂时由我来抚养这个孩子,但是我总觉得心里不安,只有趁早将他送到安全的地方才安心。但我自己是不好亲自动身的,想来想去,还是决定先让张自成到岛上去准备一下,他的忠诚和能力我都完全不用怀疑。本来想让云箫也跟着去,只是他年纪太小,怕父亲反对,也就暂时搁置了。
楼外楼的生意暂时先交给下面的掌柜管着,重要的事情直接向我报告,反正现在知道我身份的人也不少了,我也懒得继续藏着掖着,大大方方地露面,当然范围限于内部人员。
这思念的日子过起来自……然是极慢的,我便多寻了些事情来做。除了那些明处暗处的生意,又开始着人打听边疆的战事。舞寒的信倒是一封接着一封,说得都是些安慰的话儿,他不会那些甜言蜜语,却朴实得让我心痛。偶尔也会提到战争,但都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似乎都是些云淡风轻的小事。可是我却知道那每一个字的背后,都包含着多少人的鲜血和无奈。
我写起信来更是不得了,倒也不是刻意为之,只是什么时候有话想跟他说了,就随笔记下。都是些琐碎的事情,断断续续的,那上头的字迹也是多变。时而是端正的蝇头小楷,时而是王羲之的潇洒行书,间或还插着几行龙飞凤舞的狂草,连我自己也认不出来。每每等到信差来的时候,都是厚厚的一大叠,看得云箫在一旁发笑。
晚上寂静无人的时候,就把他的信拿出来一遍一遍的看,其实那信上的内容早已经倒背如流了,只是单纯地想看看他的字,宛如他就在我身边说话一般。他的字体也如同他的人,端正朴实,方正沉着,点画皆有筋骨,与我多变的风格相异。
后来我实在不好意思当着云箫的面将那厚厚的一叠信札寄出,只好暗地里吩咐了叶鸣依我的吩咐做了支鹅毛笔,虽然样子极丑,好在也还能用,于是后来的信封便轻了不少。我望向云箫的眼神中也带了些许的得意,他却只是一脸讥诮的笑
秋风乍起,思念也愈渐地浓厚。每日都登了西湖边的朱栏雕楼,看那大雁的身影掠过湖面,不时听得到越女的采菱小曲,闻得见甜腻的桂花香,望得到那影影濯濯的菏塘中,水光浮动的青青的莲子和印着笑颜、穿着白米粒青布薄衣的采莲女。
楼外楼的莼菜和鲈鱼脍卖得格外好,这主要归功于张翰,当年他的《秋风歌》颇为世人所喜 ,“秋风起兮木叶飞,吴江水兮鲈鱼肥,三干里兮家未归,恨难得兮仰天悲。”舞寒,我在这里准备了最美味的鲈鱼、佳酿,不知你何时才能归来。
呵呵;忙了一天;终于还是把网线弄好了^0^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再次西进
张自成终于从香港回来了,带来了好消息。第一批居民和物资都已经顺利到达,现在已经在努力地在建城造庄。我心里略约觉得有些怪怪的,倒像是殖民时期开疆辟土一般,心下觉得有些好笑,摇头不再胡思乱想,只吩咐了他随时将那边的情况回报,又再谴人运些必要物资过去。
范成喻的孩子已经一岁多了,我给他起了名字叫云凡,只希望他能平平安安地长大,做个普通人,我就算完成了对范成喻的承诺了。云凡还小,但是已经会咿咿呀呀地学语了,偶尔还会冒出个残缺不全的“妈妈”,却也把我乐坏了。
难怪说女人都有做母亲的天性,我现在的样子也是有子万事足,整天围着他打转,看得云箫都吃醋了。
只是让我担心的是舞寒的信越来越少,有时半个月也没有音信。虽然我一再着人打探战况,但是消息却不清不楚,等传到我耳朵里,已经是一个月后了。
入冬以后,天儿马上就冷了,身上也开始着了厚厚的冬装。云凡被我用水貂皮的袄子裹得紧紧的,只露了个小脸儿在外头。他现在精力特别旺盛,每日都早早地醒了,硬是要缠着我,吵得人睡不着觉。
我心里牵挂着舞寒,这段时间人都恍恍惚惚的。他已经一个多月没有来信了,隐约有消息说边疆的战事吃紧,双方都伤亡不少,我一时竟揪心到不能呼吸。难道他也出了事,不然怎么连只字片语也无。
于是话也少了,脸上虽也挂着笑,人却是痴的。云箫来找我说话,我也是一直淡淡地笑着,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着,看的他直摇头。
到了腊月里,云箫来找我商量明春香港那边发展的事。他说了一大堆,我却一个字也没听进去。末了,忽然发现声音不知何时停了,才猛然惊醒,有些尴尬地说道:“恩,那就找你的意思去办吧。”
云箫不说话,静静地看着我,半晌才道:“等开春了我们就起程去边疆好了。”我一呆,半天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心中一喜。但马上又有些担心地问道:“这边事情这么多,怎么好就这么走了。”
云箫面上现出无奈的笑容,一会儿又安慰道:“离了我们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早就已经写好了计划,让张自成一步步按计划行事就是了。他还算有些本事,应该知道如何把握。等过了春节,我让他再招募一些工匠、流民去岛上,那里暂时就由他管理。我会把‘尔’组和‘克’的人都调过去,他们都是我们从小训练的,总算该起到作用了。”
我有些疑惑不解地皱起眉头,密营的四个组中,我接触最多的是“刻”组,当时他们随我一起去西楚,平日里练习武术也多跟他们一起,这是我们的亲卫队。“敦”组主要派往西楚和北燕,主要收集情报,当时在长沙,也见过他们的首领何保誉。而“尔”组与“克”则比较神秘,至今也很少在人面前露面。
我自然明白这两组人马的作用,只是云箫把他们都派往香港,到底目的何在?莫非,他已经打算从此以后长居此地吗?
云箫见我如此表情,已经猜到了我的疑惑。他长叹一口气,轻声道:“没错,我是想离开了。不知为何,总觉得这里终究不是我们久留之地。这几年来,我们苦苦经营,最终一切都化成虚无,还不如去创造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也不枉我们在这人世间走了两遭。”
我心中顿时汹涌澎湃,自从我陷入感情的旋涡,整个人都变了,患得患失、前瞻后顾的,总没了原来的潇洒,哪里还像当时初到此地的踌躇满志、意气风发。此时经云箫一说起,以往的一切又一幕幕回现在脑海。
不管身份如何尊贵,地位如何崇高,还不都是过眼云烟。想当初,范成喻不也是一呼百诺,高高在上,可转眼间就成了一掊黄土,记得的又有几人。与其在这红尘中沉浮,四处找寻我们的乐土,为何不跳脱这个俗世,去创造一片桃花源。
我有些清醒了,呆呆地看着面前仍是有些稚气的云箫,然后笑了。使劲叩了一下他的头,“小鬼头长大了!”
于是一番商量,我们先把香港的事情放在第一位,一起做了一个非常详尽的五年计划。利用香港优越的地理位置,我们打算把他打造成一个贸易港口。同时,依靠我们先进的技术优势,未来这里将成为一个加工制造中心。我们还制定了完善的法规和商业准则,对不同时期定居那里的居民以不同的政策。这些都将由张自成和“尔”组、“克”组的少年一起带到香港,代理我们管理那个新城。
过了年,舞寒仍是没有消息传来,我便和云箫领了几十个“刻” 组少年偷偷上路了。这次我们带了不少人,还准备了许多昂贵的毛皮大衣,以皮草商人的身份前往边疆。
这次我们仍是坐了船,沿着长江逆流而上。目前战事主要在天水、玛沁一带,我们打算先坐船到襄樊,然后再骑马西进。
由于大多是第二次坐船,所以这次大家就安静了许多。那些少年们也越见的成熟稳重,举止言行超乎一般同龄人。云箫这次派了叶鸣去香港,倒把江允志带在了身边,我暗地里直叫高明。
江允志在我们身边跟得最久,也最是忠贞。他的武功尤其不弱,众人中仅次于云箫,而我们这次旅程显然比上次的危 fsktxt。cōm险性更重,所以多带个高手在身边就多一分保障。当然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江允志个性太过耿直、方正、老实,不爱说话,也不懂得如何与人沟通,所以派到香港不太适合。反倒是叶鸣,年纪虽小,却是机灵得紧,察言观色的本事也不得了,深谙与人交流之道。当然,他在我面前是很老实的,从来不会多说一句话,一副乖宝宝的模样。
由于此次路途遥远,且又太过危 fsktxt。cōm险,所以我这次就没带云烟出门。她毕竟年纪太小,吃不了这些苦。虽然她一直哭闹着,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让她好好待在家里等消息。
有了上次的教训,我不再为了漂亮而只稍作妆饰了,很认真地在脸上上了一层又一层的易容药膏,直到大伙儿目瞪口呆地看着一个肠肥脑满、肥头大耳的中年人从我房里出来,大跌眼镜地朝他们做鬼脸,仍是不敢相信那就是我。
我对此非常满意,这回总不会有人认出我是个女子了吧。只是现在的形象太过不堪,所以基本上连镜子也不照了。
同时为了配合我恶俗商人的形象,我还让人给我剪裁了好几件大红大紫的鲜艳衣裳,锻造了几个大得吓人的金戒指套在手上。其余的饰物更是数不胜数、俗不可奈,反正什么东西看起来最眩,我就戴什么,给人感觉就是整个一穿金戴银的暴发富。
当然我的这一装扮也给我带来了不少麻烦。据不完全统计,这一路上我们共遭遇大型抢劫三次,小型抢劫七次,盗窃十次,其余横眉冷对、指桑骂槐……不计其数。
当然我为了使自己的装扮天衣无缝,言行举止也很努力地像恶俗商人看齐。一路上更是挑三拣四,颐指气使,享尽了福,也出尽了风头。等我们到达天水的时候,云箫已经忍无可忍,非得要扒了我这层皮不可。我这才没奈何地收敛了些,不再故意嘻牙咧嘴,把里头的金牙拿出来现。
边疆小城自然比不得杭州热闹繁华,我们一行人也不再多作停留,直接寻了军营去。好不容易见到几个身着燕军军服的士兵,才知道军队在半个月前已经出发去玛沁了。问他们燕舞寒的情况,他们却茫然无知,还一脸警惕地盯着我们,似乎担心我们是奸细。
我很郁闷,哪有我这样善良可爱、美丽温柔、聪明机灵的奸细啊。真正的奸细是那种你见过十次也不会对他有任何印象的那种人。我实在是太引人注目了!!!
无奈,大家只好先在天水歇下。我们赶了太久的路,已经有些人开始吃不消了。
正文 第七十六章 暂歇天水
天水之地,本是古丝绸之路东段之重镇,陇东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据说人首蛇身的人类始祖伏羲和女娲出生于此地,所以又称为“羲皇故里”、“龙的故乡”。若时间发展到隋唐,就可以看到中国四大石窟之一的麦积山石窟,很可惜,历史在西晋以后就转了个弯,我是无缘再见那美仑美奂的“东方塑像馆”了。
我们一行人暂时在天水住下,包下了这个城里最大的客栈,这才把我们这一大群人装下。少年们都赶了太久的路,本以为到天水就到头了,没想到所有的希望都落了空。我见他们这样子,心里也有些过意不去,于是便允诺大家休息两天再动身。这命令一下,那些少年马上雀跃,这时才多少看出他们的少年心性。
其实我自己也累得够戗,这些天的奔波下来,身上的骨头都像散了架似的,此时只想着能有一大桶热水把我好好泡一泡。虽然这一路上大家都对我照顾得极其周到,但是毕竟人在旅途,身不由己。我又是个女子,终日跟那些少年混在一起总有诸多不便,而且还顶着个死肥胖子的身份,自然没什么机会好好享受泡澡的乐趣。
在桶里泡了半个小时,直到水渐渐变凉,我这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穿衣。待到重新整理好,外面的天已经慢慢暗了下来。云箫在门口叫我下楼吃饭,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
一下楼,发现大家早已在楼下厅里坐好,一齐等着我。心里觉得有些过意不去,瞥了云箫一眼,责怪他不应让大家等我的。他摇头笑笑道:“我们家林老爷家规厉害得紧,我们怎么敢在吃在您老人家前头。”
我顿时无语,怎么就忘了自己现在是个万恶商人林老爷,而不是风流倜傥的林公子。表情有些尴尬,由着他拉了我在最里的一张桌上坐了。
天水此地属甘肃境内,饮食并无多大特色,不过当地小吃却是在座各位从来没有见过的。这家客栈的老板善于经营,一见我们操外地口音,便准备了许多当地的特色小吃。其中一个叫做天水呱呱的,味道实在不错,而且品种也繁多,仅呱呱一项就有荞麦呱呱、扁豆呱呱、豌豆呱呱和粉面呱呱,光看都看不过来了。听老板说,西汉末年隗嚣割据天水,呱呱乃皇宫御食。隗嚣之母塑宁王太后,嗜呱呱如命,每隔三日必有一食。时至东汉,隗嚣兵败刘秀,投奔西蜀,而其御厨逃离皇宫,隐居天水,专营呱呱,始此扎根秦州城。所以这东西还是有些历史来历的。
我们一路上风餐露宿,也没吃什么好东西,突然见着此物,一时觉得新奇,自然要好好品尝了。那些少年胃口奇佳,不一会儿,老板就已经不断地换了好几桌了。我虽然也嘴谗,但是吃东西一向有节制,云箫在他们面前又要讲形象、顾面子,吃起东西来也是慢条斯理的。
我们正吃得热火朝天呢,忽然觉得身上一冷,有人把大厅的门推开了,一股寒风灌进屋,屋里的温度顿时下降了不少。
大家下意识地一起抬头朝门口看去,一个魁梧的汉子站在门口冷冷地盯着我们看。他的眼神中带着些许杀气,让人觉得身上发冷,忍不住会躲开他的目光。可能是我的形象在众少年中特别打眼,他环视了一圈,最后还是把眼神放在了我的身上。我忙装出害怕的样子,身上还不自然地瑟瑟发抖。他轻啐了一声,不屑地把眼神移开,然后又像发现了新大陆似的盯着云箫看。
现在的队伍里,最亮眼的就是粉雕玉焯的云箫了,他虽然只有十三岁,但脸上却有着不符年龄的成熟。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的,看起来又特别天真纯洁,一看就让人有好感。难怪那人一直盯着他瞧。
我担心云箫受不了他的眼神,准备示意他不要动怒。转身一看,才发现他也学着我避开那人的眼神,缩着个身子作哆嗦状。心中不由得感叹这小子已经机灵到不象个孩子了。
那汉子看了我们半晌,似乎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复又出门,恭身迎到一旁。我和云箫对视一眼,敢情后面才是正主儿。
果然,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进了屋。看起来他的年纪应该在三十上下,但也说不准,因为他的气度看起来有些沧桑,不象是个年轻人。可能是保养得很好的贵族吧,我心里这样想着。
这男子身着一身紫衣,很打眼,身上的装饰不多,腰带上有几颗深邃的宝石,一看就知道价值不菲。跟我身上到处挂着的那些叮当作响的东西自然不能相提并论。长得嘛,五官一般,不说比不上楚易,就是燕家几兄弟也比他好看多了。但是他身上有种气质,是那种经历过很多沧桑的老人才有的那种厚重感。看那个手下,也知道他应该不凡。到底是什么人呢?我心里琢磨着,到底是谁会在这当头到这边疆来。
这人进来后看都没看我们,径直走到柜台前说道:“要两间上房。”
掌柜很抱歉地回道:“客官,真是对不住,小店今儿客满了。别说上房,连下房也没了。”
那下人忍不住插言了,“你这儿不是天水最大的客栈吗?怎么连房间都没有。”
掌柜忙在一旁陪着小心,“这位爷,您看看现在这屋里这么多客人就知道小的骗没骗您。我这家客栈说是城里最大的,其实也就能接五六十个人,今儿也是好不容易才把这些客人安排好的。连后面伙计的房间都誊了出来,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那下人还想说些什么,但被那紫衣人用眼神止住了。他稍微皱了皱眉头,也不多说话,转身就往外走。我一直好奇地看着他,直到他走出门。临出门前,他的眼神似乎朝我们这桌扫了一眼,眼神中颇有些意味,只是我琢磨不透。
待到确定他已经走远了,我这才满脸疑惑地看了看云箫,他也是思索的表情。“这人有些怪。”他说道,看看我又补充道:“我完全探测不到他是否有武功,不能确定。还有他那眼神,似乎可以看到我的心里头去。却又没有什么恶意,倒像是认识我们一般。可是我可以确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他说罢疑惑地看着我,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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