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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天使-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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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朱碧
申明:本书由霸气 书库 (。。)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订阅购买正版。
第一章
黎明在蔚蓝的天空挥洒出一片嫣红金黄,宛如一个小孩在逗弄母亲的丝带,天真而无忧无虑——无视于紧攀住穹天边缘的那一线黑暗,无视于夜空呢喃的警告。
方玮琪那个春晨在萨斯州中部她父亲的农场醒来时,并没有一丝不祥的预感。
她急急起身,披上晨缕。春意峭寒,她将身上晨缕裹得更紧了。但春寒也掩不住她兴奋之情。今天是她盼望数月的日子,她和姊姊莉莎终于得以坐车到镇上一游。寒冬——充满暴风雪和孤独的寒冬——终于过去了。
她踱到窗口拉开窗帘,打开窗子,眺望方家农场命脉的一畦畦田野。一阵清风拂来,带来了新翻田土的甜美气味。她深深吸口气。农场上的长工巴伊里昨天才刚开始耕田,准备播种玉米和春麦。在其他地段种植的冬麦是去年秋天播种的,已经快要收成,占方家农产量的三分之一。
距新一季的播种还有一个月,但伊里已首肯玮琪的请求,挑中今天到波顿镇上去买种子和日用品。她带点良心不安的笑了。伊里其实是经她百般哀求才让步的。她四周的世界已是一片新绿,生生不息的循环又重新开始…一水牛草新抽出绿芽、早开的野花、十年前父亲插枝种植来遮荫房舍和谷仓的橡树也萌生新芽了。堪萨斯州中部是块沃土,但是太过平坦,鲜有树木生长,只有溪边时而可见几株柳树和棉树。
风刮得更强了,玮琪打了个寒噤,耸起肩膀,却没有离开窗口。今天的感觉太美好,她不愿为了一点寒意就错失美景。重要的是晴空万里无云,丝毫没有暴风雨的前兆,今天一定可以成行。
她眼神奕奕地把弄及腰黑发。晴空无云是个好兆头。她很肯定这一点。今年会是丰收年,噩运年已远去,艰苦而一事无成的日子将不再来。
她和家人大约是十五年前,也就是一八五八年的春天从俄亥州来到堪萨斯州的。那时她才五岁,莉莎十一岁。他们还未真正开始,六O年的干旱几乎把他们压得透不过气来,但她的父母意志坚定,即使是在烽火连天的岁月中农场还是熬了过来。她喜欢这儿,只有这儿是她的家。
虽然如此,有时候她还是会想脱离这种与世隔绝的生活,想接近人群,与人闲话家常,在柳太太的裁缝店观赏时装杂志,还有——她感到脸发烫——或许波顿另有一个吸引她之处,她就有机会跟某个店主人的儿子见面了。
她轻叹一声。距离去年秋天的丰收舞会当真已有五个月了?贝吉姆有着一头金发和海蓝色眼睛,穿西装打领带的他真是玉树临风。镇上尚无对象的女孩子都作如是想但她却被他挑中共跳最后一支舞。
回想到这儿,她甜甜地笑了。那时好刺激、好浪漫。贝吉姆以前好像根本没注意到她,却突然出现在她眼前拥着她滑人舞池,跳那一夜最后一支华尔兹。
在那之前她几乎把整个夜晚看作是失望之至。她只被邀跳了两支舞。倒不是因为她没有姿色,她对这一点还相当有自信,只是大部分男人见了她的身高就畏缩不前了。
五尺十寸的玮琪早就发现绝大多数的男人在她面前都会有压迫感,因为她跟他们一般高,甚至比他们还高。她觉得很不公平。却也无可奈何。
她比父亲高一寸,比姊姊高五寸,只要昂扬而立,再有兴趣的男人也要打退堂鼓。她贝吉姆共舞是一大乐事六尺五寸的他是少数比她高的男人。
即使是在舞会结束之后,吉姆也没放弃白马王子的角色。在道晚安之前,他偷偷带她远离人群,拥她入怀吻了她!
五个月来她一直反复回味那个吻。这是她的初吻,他的唇好热、好软,比她想像中要软。他的气息暖呼呼地扑在她脸上,撩拨起少女情怀。
贝吉姆是否也感到晕陶陶的?玮琪揣测着。整个冬季他是否也在想着她?她粉脸一红。今天她会找机会查证。
但她整天呆立窗口是成不了什么大事的,她暗骂自己。她连忙走到衣橱边拉开门,找出比较贯穿的衣裳——挂在几件麻布、棉衣及毛织衣裳中间。这是她母亲最钟爱的一件衣裳。虽然贪口需要修改并加些荷叶边来搭配纤细的身材,它大方的样式却得以十年不褪流行。
玮琪忆起母亲最后一次穿这件衣裳的情景,脸上不禁露出伤感的笑容。那已是八年前的事了,在方爱玛去世前半年,全家都到镇上庆祝战争结束。那天大家都玩得很尽兴。更值得庆贺的是莉莎的未婚夫丁艾佛出征平安归来。
就在那天艾佛和莉莎围住一位牧师,当场就举行婚礼,大家更是欣喜莫名。高大英俊、幽默风趣的艾佛和娇小可人、娴静优雅的莉莎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两个脸上都是一团喜气。
但是艾佛于两年前狞猎时出了意外丧生,恩爱夫妻从此天人两隔。
玮琪打了个寒噤。是她发现艾佛的尸体,就在离家三里的一个小河谷中。他因追踪一只鹿而不慎绊倒,来福枪走火……
她颤抖了一下。这么美好的日子,她为何非想起这么悲惨的事不可?
留在家里吧!
她一怔。留在家里。这念头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她回想起当年莉莎哀求艾佛那天别出要错。说她有个不祥的预感……
玮琪吸口气。她未免太荒唐了。莉莎一向爱闹情绪那也不是她头一次要求艾佛留在家里。
不!她不能再回想了!她该开始这崭新的一天。
她毅然走出卧房,步向厨房,立刻嗅到了煎卤肉的香味,显然莉莎已经起来忙了。
玮琪在厨房人口停下来,欣赏眼前熟悉的景象一…莉莎在料理和炉子中间来回忙着做她最爱作的话儿一…烹饪。莉莎可以用最粗劣的东西做出最可口的食物来。玮琪正好相反,可以把上好的牛排肉烤成一片焦黑。
看见姊姊这么兴味盎然地忙着做玉米面包、煎饼和卤肉,玮琪更觉自己刚才在房里的那些念头真蠢。她调皮一笑,走到橡木桌前抓起一块饼。姊姊正背对着她在打蛋。
“莉莎,早哇!”
莉莎吓了一跳,木匙差点没掉到蛋里。她转过身来,双手插腰,娇嗔道:“方玮琪,你进门来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
玮琪扮个鬼脸。“可是昨天我进来时,你还说我走路像在水牛似的,女人家到底该怎么做嘛!”
莉莎翻翻白眼。“折衷一下吧!像头小水牛如何?”
玮琪格格笑了。“我考虑看看,你盼不盼望今天的镇上之行?”
“事实上是很盼望。”
玮琪很意外地扬扬眉。这两星期来莉莎一直唠叨家里事情太多,无分身去镇上游荡。“你的想法怎么变了?”
莉莎又回头打蛋。“我想透透气对爸爸有益。”
对你也有益,玮琪心想。直到最近莉莎的丧夫之痛才得以稍解。
玮琪又感到一阵凉意。还是留在家里吧。“爸爸起来了吗?”她贸然发问,免得自己再多想。“刚刚听到他在房里走动。不过你最好去看看。”
玮琪匆匆来到走廊尽头的那间房门口,轻轻叩门,却没有回音,她推开门,步人这间小而简朴的卧房。方亚柏正仰躺在床上的棉被上,已经换好了衣服,但显然又躺回去睡着了。
她走到他旁边,轻轻摇撼他,一方面又留心自己并未面露忧色。“爸,睡得好不好吗?””
“还可以啦。”他吃力地说道。
“你早该叫我或莉莎过来的。”
“我没事,真的。”他挣扎着要起身,这个简单的动作他都差一点承受不了。玮琪假装不经意地伸手扶他。她知道他很痛恨自己老了不中用。
想当年亚柏生龙活虎、谈笑风生,但在去年秋天收成期间他突然中风,大夫说不严重,但他的右手、右脚却因而虚弱无力。他可以走路,却已是一跛一跛的,而且很容易累。
“莉莎在做早餐。”
他微微一笑,眼中的神采一如以往一般令她振奋来。幸好那次的中风并未夺走这个神采。
玮琪搀着父亲直到走廊。她感觉得出他拚命想不倚靠着她,走到厨房时,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倒在椅子.
“爸爸,怎么了?”莉莎一惊。
他摇头。“甜心,没事,没事,人老了,睡不好,精神就差了。”
莉莎和玮琪互望一眼。玮琪把两个人的心声说出来。“或许我们该改天再出门。”
“不成。”亚柏说道。“你已经盼望那么久了。”他促狭地眨眨眼。“我是年纪大了,小妞儿,但那并不表示我看不出来你去年秋天跟贝吉姆跳舞时那个神情。”玮琪脸红了。
“他已经等了五个月,可以再多等一下。”
“胡说。”亚柏说道。“此外,镇上还有比谈恋爱更重要的事要办。昨天我检查过食品室,咖啡和糖已经快没了。”
莉莎和也微微一笑。“是啊,糖蜜也用完了。”
“就这么决定了。”亚柏说道。“没有糖蜜就做不成姜饼,那怎么过日子?我们非进城不可。”大家都笑了起来,玮琪也好过了些。除了有点疲惫之外,她父亲今天似乎比平常开心。
“怎么还没东西吃呢?”亚柏故作咕哝道。
莉莎连忙走到炉边,开始顷盘中装上食物。“你何不去叫伊里一道吃?”莉莎问玮琪。“今天先吃早餐再干活儿。”
“我这就去。”玮琪急急出门往谷仓而去。伊里就住在谷仓内的一个小房间里。从去年秋天开始,亚柏身体状况一直不稳定,玮琪姊妹俩只好请一位长工来帮忙。那天是伊里骑马来到她们家,主动提出帮忙干活以便换取一餐的要求——这种事在堪萨斯州平原上很常见。
他做了一天、两天,然后又延至一个星期,到最后大家决定他可以留住。玮琪渐渐跟这位满脸大胡子的壮汉建立了感情,喜欢听他说西部蛮荒的故事。但不管大家怎么劝,他就是不肯搬进屋里跟大家住在一起。事实上,他常常拿了铺盖就到屋外打地铺睡在一片星空下,有时天气甚寒时亦然。
他在农场上主要的角色是做最粗重的工作——像犁田和打铁等。但既然今天不必犁田,他可能正在修理马具或是修补被牛坏的牛栏。
不过伊里也有一丝可能还在睡,利用今天难得要出门的机会多休息一会儿。他一天到晚在嘀咕“不再年轻了”,虽然他的活儿是一般壮丁的两倍。而且他把界限划分得很清楚,有违男子气概的事不做——像是挤牛奶、喂鸡或拾鸡蛋等。
所以当玮琪进门,看见伊里学着她常哼的调子在哄一头大母牛乖乖站好时,她真是十分错愕。院子里的鸡群正啄吸食刚洒下去的谷粒,而伊里的裤管也沾上了一些。
“哇,伊里,”她不禁要调侃他。“我还以为堂堂男子汉是断然不肯委屈自己来挤牛奶的。”
他眉头一皱眼中却无愠意。“我没在挤牛奶,”他说道。“我是说,呃……我知道你一定忙着准备出门的事。”他的脸略略一红。“呃,或许我是因为不想看到牛奶桶中放着鸡饲料吧。”
她格格一笑。“我知道你不喜欢我说你很可爱,可是你真的好可爱,谢谢你。”
他清清喉咙。“别放在心上,既然你人都来了,或许事情该交给你来做。”
“可是你做得这么好,我想那头母牛一定爱上你了。”
伊里摇摇头。“玮琪小姐,别太过分。”
“好吧。对了,可以吃早餐了。”
伊里取出一张板凳和一个牛奶桶,一本正经地坐下来开始挤牛奶。“我想我太鸡婆,做太多事了。”
玮琪倚着栅栏。“因为你很爱我们。”
她只不过是在调侃他,但伊里突然将目光别开,她心想自己是否太过火,害他难堪了。“爸爸今天很累。”她换个话题。
“他比你想像中要壮,只是年纪大、骨头硬了。”
“我很担心他。”
“我知道。”
玮琪到另一个畜栏,喂一匹小黑马吃一块方糖,小黑马摇晃着头迎接她。“我晚一点会放你出去吃草玩儿。”她摸摸马儿柔软的鼻子。她管它叫“加拉汉武士”,因为她很尚武士。她父亲就很像武士,他一直宠溺她,随她的意去学骑马和买骏马,虽然在这农场上耕田的马比较实用。“加拉汉”除了能带给她快乐之外,在农场上简直一无用处,连小车它都不会拉。“你的家人呢,伊里?你跟我说过各种历险故事,却绝口不提家人。你为何会离开西部山区?”
他深邃的棕色眼睛有一种遥远的神情。““我有我的理由。后来我就在军队里干了一阵子的斥候——布里吉堡、拉洛米堡。”他的嘴唇扭曲了些,似乎想起不愉快的回忆。
“怎么了?”
“没有,只是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一个军官——在拉洛米堡出了事……”他摇摇头,站了起来。“我想今天这头母牛是再也不肯泌乳了。我可不希望莉莎小姐一气之下把那么好吃的玉米饼拿去喂猪吃。”
玮琪默默无言,跟着伊里走出去。打从他来到此地那一天开始,他就天南地北地说了许多传奇故事,对自己私人生活却只字不提。她可以感觉到今天他是无意中透露出他不想说的事。虽然她无意追问,却忍不住要在心头揣测他心中究竟有何秘密。
她把好奇心抛到一边,进到屋内,发现父亲已在不厨房了。“我劝他回去躺一会儿。”莉莎说道。“我知道他不希望我们担心,可是我想今天他是出不了门了。你们俩一起去吧。我留在家陪他。”
“要不要我请大夫来?”玮琪问道。
“不必了,爸只是累了,买点咖啡和点心给他吧。你也知道他爱甜食。”
玮琪再度提出延期的想法,但莉莎说买点好吃的东西会让父亲精神好,总比大家都待在家好。
玮琪和伊里匆匆吃完早餐。伊里去备车,玮琪就回房换衣服。她的兴致已减了大半。没有父亲和姊姊同行,出门就少了好些乐趣了。
不过她得承认穿上那件丝绒洋装的感觉真好。她把长发放下,秀发直垂腰际。贝吉姆一定会眼睛一亮,她心想。她随即又惭愧地揣测自己是否太虚荣了。认为自己迷人难道就是虚荣吗?这是她头一你不必担自己比男人高,而这难道也是虚荣?
有什么大不了的?今天本就是带着点遐想与虚荣,这又有什么坏处?
她向父亲及莉莎道别,跟伊里跳上车。今天她绝不再胡思乱想。
“我要听故事,伊里。”伊里马走到灰扑扑的黄土路上时,玮琪嚷道。“我要听西部蛮荒英雄和大坏蛋的故事。”
伊里欣然相从。他似乎有心事,需要打点事做,让自己分神。但即使是在说故事时他都有点心神不宁。
越往前走,故事变得越来越严肃。“最近我老是在想着一个老朋友。你想听英雄故事我就说堪萨斯州本地的一个英雄的故事,只是你在书上没看过这个人的名字而已。”
“他是谁?”
“季若亚,曾是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曾生拎昆其尔和他手下那批血腥杀手。”
玮琪这些年来已听过不少有关大盗昆其尔在堪萨斯州烧杀掳掠的传说。在六三年的一个早上,昆其尔率众偷袭边城劳伦斯,他的手下杀光每一个男人,约有一百五十位镇民遇害。不久之后,玮琪的父亲就在客厅下面挖了一个密室,说是要防龙卷风用的,但玮琪疑心那是用来躲避强盗杀掠的。
“昆其尔是个大盗,拿南方箕帜作幌子,到处杀人放火。”伊里喃喃说道。“季若亚认为要以毒攻毒,说服了上司准许他成立个人的秘密队伍,追踪昆其尔数月。”
“他一定很英勇。”玮琪说道。“天晓得,他说不定还救过我一命。那时波顿镇谣言四起,说昆其尔要来血洗波顿镇,因为有个商人卖一只靴子给他的手下,却卖得太贵了。”玮琪幻想这位大英雄可能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觉得好浪漫。“他怎么了?”
伊里脸上有痛苦的表情。“他中了埋伏,被自己手下从背后射了一枪。若亚一直把那人当作朋友看待,不料却是昆其尔派来卧底的间谍。”
玮琪一惊。“他死了吗?”
“一颗子弹还杀了不若亚。在战争结束后,他奉派驻守怀俄明州的拉洛米堡。”他扭动缰绳。“大家都是一群好兄弟,那些狗娘养的竟……”他顿了顿,脸上红。“对不起,玮琪小姐。”
“他怎么了?”
“我不想说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
“他死了?”
伊里想了想,然后说道:“或许该说是吧,至少我认识的季若亚是死了,哎……对不起,我不该提这件事的。”
“该说对不起的人是我。”她柔声说道。“我不该追问”。
“没关系。”
“还好战争已经结束了。”玮琪想使他开心些。“堪萨斯州现在很安全,连印地安人都跟我们相安无事。我们只消担心干旱、风暴、冰雹和龙卷风,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们不再谈季若亚,波顿镇已遥遥在望。
前街是一条黄土大路,将小镇一分为二,街道两旁商店林立。这是个典型的拓荒小镇,如果伊里对西部的形容没有错。但对玮琪而言这已俨然是一大都会,有三家杂货铺四家酒店、一家银行、一家咖啡厅、一家军用品店、一家理发厅、一家澡堂、葬仪社、监狱、马车出租店和打铁铺,女孩子家还能要什么?
已近中午,人行道上行人神色匆匆。她朝几个行人挥手,目光却一再飘向贝家商店。她的心跳加快。今天是不是贝吉姆站柜台?她非快快查出不可。
伊里将车停在马车前,玮琪迫不及待地跳下车。“日落前一、两个小时在这儿碰面?”她说道。
“可以。”
她将秀发一甩,朝贝家商店走去。很奇怪,自刚刚与伊里谈过话之后,她突然觉得跟一个几个月前吻她的男人调情不再那么重要,反倒去牵挂一个素未谋面的男人——季若亚——她为此懊恼不已。
他死了吗?
或许该说是吧,至少我认识的季若亚是死了。
这话是什么意思?
玮琪摇摇头。她不知道,而她告诉自己她也不在乎。
显然伊里不愿多谈季若亚,她不该再提起这个话题。她人已经如愿地来到镇上,她自然要完成计划。她挺直背脊,大踏步走进贝家商店,却不见吉姆踪影,她小心翼翼地掩饰脸上失望的表情,匆匆点了需要买的东西,然后漫不经心地问起贝家。店员告诉她吉姆刚刚才出门到雏菊咖啡店用餐。
玮琪火速往雏菊咖啡店而去。她原先的兴致又被撩拨起来了。她想起吉姆那一吻,不由得感到痒酥酥的。他们有没有机会偷偷躲起来回味那一吻?
玮琪一进到咖啡店,梦想马上破灭。她站在门口,隔着一块块红格子桌布望过去。吉姆是在那里没错,坐在另一头的角落里,面向玮琪的方向,却没望向她。他那只深邃的蓝眼睛正痴痴地望着与他共餐的人——一位美艳的金发女郎。
玮琪倒退一步,急着想在吉姆注意到她之前赶快离去。但他似乎感觉有人在注视着他,便抬起头来。两个人的目光相遇,他忙不迭站了起来。“玮琪,呃,方小姐,我……我没想到你会来……我是说,现在不是播耕时节……我……”
金发女郎也站了起来,很亲呢地挽着他的臂弯,她的头还不及他的胸膛高。“亲爱的,介绍这位高大的朋友给我认识嘛。”
玮琪面红耳赤。
“呃,方小姐,你也记得明雅,白明雅,去年秋天丰收舞会她也在。”
玮琪对这位银行家之女几乎没什么印象。白家是去年九月才搬到波顿镇。
“那天晚上吉姆和我吵了一架,”明雅装作感伤。“只是为了一点小……连是什么事我都不记得了。我跑去找他道歉,却看到他在跟你跳舞。我这么说好了,吉姆跟我很要好。”
玮琪瞄吉姆一眼,见他面红耳赤。“一定是的。”她的指甲掐进掌心,以免自己哭出来。这几个月来她朝思暮想的都是他,沉浸在那夜的回忆中——那支舞、那个吻。而这男人居然只是在利用她。好让他女朋友吃醋!她会是这种傻瓜吗?
“我和明雅快结婚了。”吉姆嚅说道。他的眼神泄漏出他明白她对他有何观感。“方小姐,我们一定会邀请你来。”明雅说道。
“好啊。”玮琪好不容易找了个借口脱身。她几乎是跑着离开餐厅的。
她在银元酒店找到伊里在喝酒。
“玮琪小姐,怎么了?”
“没什么。”她拉了张椅子在他旁边坐下。“只不过我痛恨男人,他们卑鄙、无耻、狡猾、恶心、无礼欺骗,死了活该。”她的嘴唇发颤。
“小姐,希望你别把所有的男人都包括进去。”
玮琪抬眼看见一张陌生的脸,一名黄棕头发的男子,眼睛跟贝吉姆一样蓝。“什么?”她定定神。“先生,我认认识你吗?”那人顶了顶帽子。“在下柯瓦尼,小姐,路过贵镇,等几位朋友,不过我可能会叫他们别逗留,继续往前走。”
玮琪脸一红。受此奉承她有点晕陶的,特别是在刚才餐厅那一幕之后。
伊里意味深长地清清喉咙。“玮琪小姐,我饿了,“他说道。“我们该去吃点东西,听说雏菊那边的菜很不错。”
“不成!我是说,不要。”她又镇定地说。“他们这儿也有牛排,不是吗?”
“如果你老爸知道我让你坐在酒店用餐,他会大发雷霆。”
“小姐喝沙士?”柯瓦尼问道。“我请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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