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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梦西游-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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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了车门的阻挡,那股感觉更加清晰了,正是从那座位底下传出的。事态发展地如此之快,居然这嗜血之杖在城里已经藏不住了。凯文不得不佩服这些贵族和教会的嗅觉,看来在拜占庭找个地方躲一阵子再回来的打算是泡汤了。现在嗜血之杖的事定已在贵族和教会之间闹得沸沸扬扬,各方势力都想得到这件威力巨大的神器。现在嗜血之杖被人带出城来的事是定已经被人知道了,刚刚遇的那批人就是证明,而这仅仅是开始。大规模地搜捕持有嗜血之杖的人势在必行,皇帝也不会袖手旁观。不过这嗜血之杖的名声不大好,甚至可以算得上是臭名昭著,贵族、教会和皇帝虽然都有势在必得之心,但是定不会明目张胆地争夺。安排个名目来掩饰是再合适不过了,那么这个名目定要足够有分量,又要是刚刚发生的大事。那么五个高级贵族被人用及其邪恶的魔法吸干浑身血液这件事无疑是分量够足的,如此一来,在全国范围内搜捕那个邪恶的魔法师自然需要贵族、皇室和教会的力量了。而这个魔法师的角色自然是潜逃在外的凯文最合适了。相应地,如此重大的案件,一个拥有可怕魔法的强大主犯,悬赏捉拿是再正常不过的了。而且为了掩人耳目,还要有与如此大规模行动向适应的赏金。只有这样人们才不会怀疑这其中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因为一旦人们感到怀疑,那么各种流言蜚语就会像地里的杂草一样冒出来,各种地方势力也会介入进来,搞不好还可能引来别国的好奇心。那时的局面就不是拜占庭的上等人们可以控制的了。

“不会吧?”凯文哭丧着脸。一想到自己在不久的将来就会变成过街老鼠,成为赏金猎人和雇佣兵们追逐地猎物,凯文就想哭。不过虽然为自己的遭遇不平,但是他同样也不是任人摆布的傻瓜。心中一动,神识探查到嗜血之杖,随即将一度能量强压其中。顿时那魔杖血光大盛,不过这仅片刻便又恢复原状。不过此时的嗜血之杖散发出来的独特邪恶魔力就连一个中级魔法师都可以感应到了。

既然要玩,就玩个大的吧!凯文对嗜血之杖稳定地魔力外泄十分满意。不理满头大汗,脸色惨白地望着自己的马车夫,一夹马腹,带起漫天尘土消失在大路的远处。

当地平线上出现一个村庄和清晨的太阳一起出现的时侯,凯文已经远离了君士坦丁堡,现在唯一的麻烦就是缺钱。离开君士坦丁堡时凯文身上只有两个银币和七个铜板,幸亏半道上搞到了一匹好马,加上那马鞍和长剑一起卖了五个金币。这还是好不容易才争取到的,因为马鞍和剑上有贵族徽章,就连马屁股上也有一个,而一身粗布衣服的凯文自然不会被认为是马的主人。买主是个精明的奸商,认准了这些东西是赃物,死活也不肯松口,可是如果去城里卖则八成会被当作小偷给抓起来。一再努力之下那奸商只是表示送一把剑给凯文,价钱却没得商量。最后自然只得咬着牙被迫接受了这家伙的盘剥。卖掉手中的东西,凯文将那五个金币贴身收好,这可是以后过日子的本钱。再看看手中那把市面上最便宜的剑,怎么看怎么觉得只有七成新,刃口上还有一个小缺口,不过不仔细看看不出来。总之,这把破剑不论从那个角度看都和那奸商口中的好剑扯不上关系。“算了,也许还可以换杯酒喝。”凯文哭笑不得地掂掂手中的破剑。

当太阳完全升上来的时候,凯文搭上了一辆去前面城镇的马车。马车的主人是个热情的农夫,装了一车的新鲜蔬菜,车上还有他的半大小子。半大小子长得很结实,一见凯文带着剑,立刻两眼放光。就像所有的男孩子一样,他也憧憬英雄和外面的世界,在这平静的小村庄里,冒险者自然是孩子们心中的英雄。而冒险者自然时要带着武器的,于是凯文便硬被自作聪明的半大小子按上了冒险者的身份。一路上他都缠着凯文给他讲自己的冒险经历,那神往的表情,仿佛自己明天就去当一个冒险者。

农夫显然是城里的常客,在交过进城税后驾着马车径直向城里去了。从头都到尾,城门口的卫兵甚至都没多看他一眼,正和农夫儿子讲着冒险故事的凯文自然也没有引起他们的注意。而在马车驶过城门的时,两匹快马从远处飞奔而来,并高声呼喊:“陛下信使,陛下信使。”门前川流不息的人群立刻闪到道路两旁,议论起来。凯文心中一惊:“难道被我猜中了。”这时农夫也将自己的马车停到了路边。眼看着信使从身边经过,向城市中心的堡垒式建筑飞奔而去,凯文更加确定有大事要发生了。跳下车来向农夫道别,并将自己那把剑送给了农夫的儿子.

酒馆是各种消息汇集的地方,对于在逃亡中的凯文自然十分有用。在城中的酒馆要了一杯麦酒和两个面包,找了一个角落坐下来竖起耳朵偷听人们谈话的内容。直到两个面包吃完,麦酒也喝完了,凯文依然没有听到什么有用的消息。不过没有消息自然也是最好的消息,自少现在自己还没有被全拜占庭通缉,暂时还不用东躲西藏。正准备离开酒馆去买一个水袋,再买上几个面包做干粮然后上路,不想外面忽然像炸了锅一般热闹起来,很多人都向城主府跑去。这时一个中年男人跑了进来,拉起酒馆中几个做冒险者打扮的人就往外跑:“快来看,城主府贴出了悬赏告示。”一听到“悬赏”两个字,凯文心中便一惊。这时酒馆中的人都听到了刚才那人的话,都站了起来,也要去看告示。

随着人群来到城主府前,早有会认字的卫兵在那里向人们解释告示的意思了。果不其然,刚才那两个信使送来的是全拜占庭悬赏通缉凯文的命令,其中的悬赏金额之高居然创纪录地达到了一万枚金币,难怪人们如此疯狂。“一万枚金币?这要怎么花呀?”一个看告示的人对另一个道。“得了吧,你认为值一万枚金币的人是你能抓住的吗?”另一个对这种白痴问题一脸不肖。“那又怎样,那上面不是说死的活的都一样吗?说不定我们多找些人,要是遇上就发财了。”被看轻的家伙显然不服气。他的声音立刻得到了周围人的响应,在这种气氛中就连刚才不肖的家伙也动摇起来。凯文看看形势不对,立刻消失在人群中,他现在必须立刻出城,有多远走多远,疯狂的老百姓可是最可怕的。

三十九

“呼!终于到了!”凯文站在一座小山岗上,望着远方晨雾中的小村庄。经过两个月的逃亡,终于离开了拜占庭帝国的疆域。这两个月里仿佛又回到了北唐帝国的特种兵训练营,每天都在兜圈子,好让那些追踪自己的人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去什么地方。唯一不同的是以前是自己是追捕人,现在是被人追捕。为了减少被人认出来的可能,凯文不仅剃光了自己的头发,还蓄了胡子。从水袋中倒出点水来胡乱洗了把脸,用自己那不长进的水系初级魔法做了个冰镜。“嗯!形象不错。”对着镜子摸摸头顶上微微长出来,根根竖起的头发和自己整齐的八字小胡须。虽然镜子中的人依然那样普通,但是却异常精神。如果只看着张脸,倒还真有点绅士风度,不过身上脏兮兮,满是汗臭的衣服着实委屈了那张绅士的脸。摸摸身上最后五个铜板,只能买五个面包,保证今天不挨饿了。“看来得去找份工作了。”凯文掂掂手中五个铜板,带上自己不多的行李,迈开大步向小村庄走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没有了惦记着拿自己发财的家伙,就连清晨带着露水的寒气也可以用凉爽来形容了。

小村庄看上去很近,其实走过去却花了凯文不少时间。等他走进村子时,农夫们已经扛上锄头准备开始干活了,年龄稍大些的孩子们也赶着自家的猪和羊出去找吃的。对于这个外乡人,唯一出来迎接他的就是村子里的一群狗。“妈的,我不是要饭的。”凯文一脚踢开正张着嘴向自己腿上招呼的那只黑狗。那黑狗被踢得滚了出去,正好将后面追来的狗绊倒,顿时刚才还威风凛凛地狗群立刻滚倒一地,嗷嗷乱叫,转眼间便夹着尾巴消失在村舍之间。

这一幕闹剧看得还没来得及下地的农夫们哈哈大笑,不过当事人被人看了笑话自然不大乐意,横了看热闹的农夫们一眼向村子里走去。“嘿!外乡人,你从那来?”凯文从农夫们身前经过时,其中一个问道。“君士坦丁堡。”凯文没好气地答道。虽然回答了,可是脚下一点停留的意思也没有。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自然要打听一下这里那。自从离开拜占庭帝国边境重镇佩德拉斯后,凯文唯一知道的就是自己已经离开了拜占庭帝国的范围。“君士坦丁堡?你是逃亡者吧?”另一个农夫插话道,“不过,你不用担心了,在这里没人会找你麻烦。”农夫的话引起了凯文的注意,从他们的语气不难听出他们对逃亡者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了。“哦!是吗?”凯文停下来。“那当然,外乡人。这里属于伦巴德王国,很多在家乡呆不下去的人都跑到这来了。上次我进城的时侯还认识了一个从法兰克过来的人,他还说自己是一个贵族呢。”第三个农夫对自己认识前贵族很骄傲。“不过,你看上去好像有麻烦了。”先前最先和凯文说话的农夫上下打量凯文一番,“如果要找工作的话可以去镇上看看,听说香奈儿.罗兰公主正在招幕佣兵。管吃管住,一天还有1个银币,上了战场后一天五个银币(一个金币价值四十个银币,一个银币价值四十个铜币)。”

“哦!是吗?我会考虑的,谢谢。”凯文谢过农夫们,决定去镇上看看。管吃管住这样的好事对现在的凯文来说还是相当有吸引力的,况且还有钱拿。辞别农夫们,凯文径直穿过村庄,沿着农夫们所说的路来到镇上。这镇子很小,不多的店铺围成一个圈,圈出一小块广场来。此时的广场上搭起了高台,一个壮汉正挽着袖子在在台上唾沫星子横飞地历数当兵的好处。他脸上那道从眼角一直延伸到嘴角的刀疤也跟着一动一动的,倒是有趣,不知道站在台下的这些人到底事来听他演说的,还是来看他脸上那道刀疤表演的。总之,高台旁,半趴在桌子上,等待人们报名参军的书记官已经昏昏欲睡了,一只胳膊支起的脑袋不时与桌子做着亲密接触。

凯文挤到台下,加入围观的人群。也许大家都是男人的原故,倒是没人嫌他一身的汗臭味。停了片刻,凯文也觉得无趣起来。这壮汉看上去似乎十分卖力,不过说来说去却总是那几句。虽然一力描绘当兵丰厚的薪水,但是他脸上那道有趣的刀疤却着实叫人害怕,总让人于死亡联系在一起。“真是糟糕的表演。”凯文微微摇头。表演虽然糟糕,但是对于没着落的凯文来说并不重要。径直挤到书记官面前:“喂,我要当兵。”打瞌睡的书记官立刻清醒过来,用最快的速度打量凯文一番,发现没有缺胳膊少腿后立刻将一纸合约摆在凯文面前。“好了,按手印吧!”说着迅速拉过凯文的手,粘上印油,重重地按在羊皮纸上,深怕他一不留神凯文就跑了,直到看见羊皮纸上那大大的红色手掌印他绷紧的神经才松弛下来。“哈哈!又一笔进帐!”书记官心中窃喜。每招募一个新兵可以获得一个银币的报酬,所以只要不缺胳膊少腿,勉强能用的人他们都不会放过。

书记官头也不回地大声喊道:“约克,一个新兵!”然后对凯文做做手势,示意他到后面去。“可是我还没有看清楚那上面写的什么东西呢?”凯文发现从自己说要报名,到契约签订,从头到尾他都没有来得及看清那上面写着什么东西。书记官眼睛一番:“没什么好看的,反正你又不认识字。你只要记住叫你干什么就去干什么就行了,然后就是拿钱。好了,别磨蹭了,快过去吧。”说着不待凯文争辩,便不耐烦地将他扒开,冲着那些注视着这边的人扯着嗓子大喊下一个。凯文正要继续伸张自己的权利,一个声音打断了他:“嘿!年轻人到这来!”顺着那声音的方向望去,只见书记官身后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马车。那马车与普通农夫家用的那种拖麦子、草料的马车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就是被有一群拿着武器的人围着。马车旁站着一个四十开外的大胡子,正笑眯眯地向自己挥手。“别看了,就是你,快过来。”大胡子见凯文左顾右盼地,不耐地提醒凯文说的就是他。

“你叫我吗?”凯文走了过去。“是的,是的,年轻人。就是你!我叫约克,是军需官。”大胡子一边自我介绍,一边从车上拉出一套衣服来和靴子来。冲着凯文比了比,发现尺寸正合适。“好了,小子,把你身上的破烂扔了。”大胡子大大咧咧地将那身衣服和靴子塞给凯文,又指指广场边上那个牌子上写着公共浴池的房子,“去好好洗洗你这一身臭味,然后换上这身衣服再回来。”

凯文去痛痛快快地洗了个澡,换上那身浅棕色的衣服只觉得浑身舒坦,靴子也不错,早把契约的事给忘了。将那身已经满是破洞的衣服扔了,凯文背上自己的背包又回到马车旁。“现在干什么?”凯文心情大好,对靠在马车上,等着自己的大胡子道。大胡子从马车上拿出一支佣兵们常用的长矛和一幅皮甲来递给凯文:“这个给你,以后你就靠这些活命了。等再有二十来个新兵我们就离开这去彭塔,你们会在那里接受训练。”又指指围着马车的群人,告诉凯文他们也和他一样是新兵。凯文看看手中的长矛和皮甲,老大不乐意。拿着长矛穿着皮甲的虽然一般不会被派去冲击敌人阵线,但是往往会被派去运送粮草,或作为保护重步兵侧翼的肉盾。因为长矛可以用来对付骑兵,在近接战时也不见得会输给拿着盾牌的刀斧手。相比之下,比起冲在最前面的其他兵种,危险性不降反升,要知道攻击重步兵的侧翼和打击敌人补给即使是最普通的指挥官都会想到。对于这样一个危险的职业,凯文自然要敬而远之:“你给我这个干吗?叫我当轻步兵吗?我可是会射箭的。”大胡子对于一个流浪汉居然知道什么是轻步兵有些错愕,但是转念一想着流浪汉去的地方多,知道也不奇怪。但是听凯文说自己会射箭,大胡子眼睛顿时一亮,转身又从车上拿出一副弓箭来:“是吗?那你射一箭给我看看。”

凯文接过弓箭,轻松地拉开弓,随手一箭便射中广场另一头一棵大树的树干。虽然这种程度的弓箭技术并不精彩,但是那些昨天还是农夫的新兵们必定是第一次看到射箭,不由得一起喝起彩来。“好样的,小子。”大胡子十分高兴地拍拍凯文的肩膀。然后大声对那个因为欢呼声而回过头来的书记官囔道:“汤姆,刚才那个小子是个弓箭手,给他记上。”书记官一听是凯文是弓箭手脸上立刻笑开了花,急忙拿出一个羊皮卷轴来,在上面写上凯文的名字,并注明弓箭手的字样,招募到一个弓箭手可是能得到两个银币的提成的。

弓箭手作为一个技术兵种,待遇果然要比普通的轻步兵好上许多。便宜的木杆长矛不仅换成了价格昂贵的复合弓和一袋箭,而且还得到一把弓箭手专用的防身的短剑。最重要的是在战场不仅受到步兵的保护,在撤退时被优先考虑,而且佣金也是轻步兵的两倍。虽然待遇还是不如正规军的重步兵和骑兵来的好,但是人家必竟是正规军,而且是战场上的主力,面对面的厮杀主要由他们来完成。这样的部队就是待遇再好凯文也不会去,拼死给贵族卖命的差使他可不干。

接下来的就是等待,新兵们聚在一堆闲聊,大胡子靠在马车上打盹,书记官依然做着小鸡吃米的动作,唯一一个认真工作的人就是那个高台上的大嗓门。虽然他始终卖力的表演,而且发现刚才凯文报名后,更是不遗余力,不过高台下聚集的人确是越来越少。凯文和一旁的新兵们聚在一起闲扯,由于到过的地方很多,自然胡扯起来口若悬河,将一群乡下农夫胡得一愣一愣的。不过新兵们在表示钦佩的同时,也附送了他一个外号:流浪汉。

这新兵的招募十分不顺利,一直到中午高台下的人都走光了也没再招到一个新兵。见再也没了观众,大嗓门面无表情地跳下高台,招呼书记官和大胡子准备开饭。于是一群不知天高地厚,梦想成为英雄的新兵和唯一的明白人凯文在三位军官的带领下来到镇上唯一的酒馆。午饭早就准备好,几张桌之上摆着面包和黄油,看那老板一脸堆笑就知道他挣了不少。三个军官单独一桌,除了面包和黄油外每人还有一杯麦酒,当然是最便宜的那种。新兵们自然只有面包和黄油了,虽然没有麦酒但是好歹还有清水。

一边啃着面包,凯文一边心中纳闷:“看这些新兵的架式,在这家酒馆吃饭恐怕也不是一两天了。”结果一问果然如此,他们在这里最长的已经呆了四天。虽然每天有吃有住也不错,但是老在这待着也太无聊了。像他们那种招兵的搞法,到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鬼地方啊!凯文可是一天时间也不想浪费,心中一转,站了起来。在众位新兵的惊讶的注视下,凯文走到军官们面前,摆出一副恭恭敬敬的模样:“长官!”正在和其他两人闲聊的大胡子最先抬起头来,见凯文必恭必敬地站在面前,有些错愕:“你有什么事吗?凯文。”其他两人也一起看过来,毕竟相对于普通轻步兵,弓箭手还是比较受重视的,特别是在这种小军官面前。“是的,长官。我对我们的征兵有一点小小的建议。”凯文依然保持恭顺的模样道。“哦!是吗?说来听听”听凯文提到征兵,大嗓门立刻有了兴趣。他正为招不到新兵发愁呢,如果明天还不能招到足够的兵源,他们三个人的提成就全没了。而在他眼中凯文这样的流浪汉也许不认识几个字,但是去过的地方多,看见过的东西多,也许会真有什么好主意。“是,长官。”凯文清清嗓子,然后不急不满地道,“其实来当佣兵无非就两种人,一种是想成英雄的,一种是想发财的。对于那些想当英雄的,我们就说这次招募的是香奈尔.罗兰公主的部队。如果能在战场上见了功勋,那么就会得到公主的嘉奖,成为人们仰慕的英雄,说不定还能等到美丽的公主的青睐。对于那些想发财,我们直接告诉他打了胜仗所有的战利品只要你先看见,先拿到手的全都归你就行了。”

“对啊!好主意,我怎么没想到呢?”大嗓门高兴的一拍巴掌,“打完仗的战利品本来就是那样分配的,我居然没想到要告诉他们。这样吧,今天下午就由你来招募新兵好了。”说着叫老板给凯文拿来一杯麦酒来。“来,干杯!年轻人!下午就交给你了。”说着主动和凯文碰了一杯,一口喝干了自己的麦酒。大胡子也和书记官也正在为这事发愁,不过他们也没想出什么别的办法,自然也只有祈祷凯文真的能行。

到了下午,人们又聚集到高台之下。到不是说对征兵很感兴趣,而是大嗓门每次在台上说着说着就没词了。为了不让围观的人都跑了,于是前面是宣传招募新兵,后面就是讲他的战斗经历。虽然他没什么文化,但是毕竟都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说起来还真是那么回事。对于消息闭塞,缺少娱乐活动的边缘小镇居民和附近的农夫们,这些故事自然还是有些吸引力的。可以说这些人纯粹是来听故事的,压根就没有来当兵的觉悟。在等了良久之后,本该早早出现在高台上的大嗓门没有出现,而一个看上去二十出头的黑头发、黑眼睛,长得和普通人有些不一样的年轻人出现在台上。这一突然的变化使得台下准备听故事的观众们立刻骚动起来,一时间高台下议论纷纷,其热闹程度不亚于菜市场。

“好了,女士们,先生们。请大家安静,听我说!”凯文打着手势示意人们安静下来。凯文的声音虽然不及大嗓门,但是气从丹田而出,依然压住了人们的喧闹,使得每一个人都听到了他的声音。眼看着台下的观众都安静下来,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自己身上,凯文清清喉咙,面带微笑地道:“首先我要感谢这几天大家对我们招募新兵工作的关心,因此我代表组织这次招募工作的军官们感谢大家的支持。”说着向着台下的观众微微躬身,以示致意。此时的凯文身上虽然穿着皮甲,但是依然流露出绅士的风范。在一旁看着的大嗓门也暗暗叫好,心中感叹原来开场白还可以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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