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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我给你的爱-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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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所有的坏事我都做过。我讨厌外语,以至于每次考外语的时候,听力题还没有放,我已经把所有的选择题做好,就等着交卷的时间到来。

班上有一个规矩,每次期中期末考过后都要进行一次排位大整理。全班同学走出教室,按照考试成绩的先后一一入场,挑选自己想坐的位置。

我记得很清楚,那次叶小花的成绩排名第一。她在所有惊羡的眼神中,缓慢地迈进了空荡的教室,朝着那个靠窗暗黑的角落走去。坐定的那一刻,我不知道怎的,感觉胸膛被什么东西压了一下,沉沉的呼吸。

她用略带惊慌的回答制止了老师的劝说,我比其他同学都高,我坐后面也能看见,坐前面可能还挡到某些同学了。

十五岁的清晨,一个极端讨厌外语的坏男孩,闻到了善良的味道。

我选了叶小花作为“女生节”对象的消息还是传了出去。整个学校的坏学生联盟里沸沸扬扬。在厕所里抽烟的时候,雷明和一帮高我一年级的坏同学过来问我,是不是看上了叶小花。我说,你放屁。我就算看上一头母猪也不会看上叶小花。

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很少发火。一看我那样子,都没说话了。最后,雷明撂下一句话走了。他说,叶小花就是一村姑,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以后是要回家去种田喂猪的。

我的心里忽然有些难受。我知道,我和叶小花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可我为什么会难受呢?她回去就回去啊,种田也好,喂猪也好,我为什么要难受呢?

清早,老师在上面讲课,我歪斜着睡觉。睁开眼睛,正好对着叶小花的位置。她捏紧着笔在那沙沙地书写着。我的心猛然的有些酸楚起来,因为这时我才看到,她瘦弱的手背上长了几个大大的冻疮。时不时地,她用手搓搓它们。

路过雷明家的服装店,看到一双粉红色的,嵌有一朵小花的手套吸引了我,安静地陈列在柜台里。我硬是花9块钱把这双标价为32元钱的手套拿走了。他在身后一个劲地骂我,说我那手套一定是送给村姑叶小花的。我还是没回头。但在蹭上自行车的时候大声说了一句,我就是送给那村姑的,这手套是买给她跟我一起种田用的。

雷明在后面没声了。我迎着急速的风,大声地笑。

叶小花戴手套的时候不敢看我。因为只要她一戴上那手套,班里最后一排的男同学就会大声叫嚷。我懒得去管他们,我才没时间理会这些凡夫俗子呢。况且我也不知道,为何我送了她那双手套之后,她每次见我都要远远地躲起来。实在没法躲了,就红着脸急急跑开。

我开始以为是我太过敏感了,但时间一长,大家都习惯了。或许,是淡忘了这件事。

她从那时会主动地给我送一些英语笔记,让我好好看。我接着,可我从来不会去翻阅那些东西。天知道,我有多么讨厌英语。

高考终于结束了,多年的读书生涯,包括那些我做坏孩子的经历,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和一帮朋友正准备大醉的时候,叶小花忽然出现在了酒桌上。褪去陈旧的布衣,一袭不同于往常的打扮,忽然那么明艳动人。十七岁的年华,终是如一束阳光般穿透了我的瞳孔。

在场所有的人都保持着与我一样的惊讶。对于叶小花。

她对我说,谢谢你当初送我的手套,很暖和。我没说话,笑笑。

接着,她又调侃地问我,说实话,你知道手套的英文怎么写吗?

她明知道我讨厌英文,还故意问我这样的问题。我当时就回答她。所有的英文里面,我就知道写I love you,因为追女孩子要用。其他的,我一概不知。

大抵,这就是我与叶小花的最后谈话了。

后来,我靠父母的关系进了一家电力公司做文秘。没几个月,实在适应不了寄人篱下的感觉,辞职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广告公司。忙碌的社会生活中,我开始逐渐淡忘学生时代的一切,包括那一个村姑,叶小花。

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可笑。当初还说别人村姑,以后注定了回家种田喂猪。现在人家身在名牌大学,前途一片光明,怎么可能回家呢?

记不清是几年以后,我接到了一个关于服装和手套的宣传策划。因为时代的问题,传媒这一块都必须接触到英语,所以我不得不又打开电脑查询起服装和手套的英文拼写。

Glove——手套。当这个简短的英文出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忽然懂了一些什么。那个将英语笔记不断给我的女孩,那个遇见我就急急躲开的女孩,曾怀揣了怎样的一份热情,关于那双遥远的手套。当时,英文那么好的她一定知道,那手套的含义是什么。

Give love。给爱。我一遍遍地用英文轻读着,忽然想起那个骑着自行车的午后,大声说着要用那手套和她一起种田。想起,那日在讲台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想着,那日,她在最后的时刻退去了所有少女的矜持,问我手套的含义。凝思中,脑海中突然地领悟带着某种遗憾从脑海闪过,我是不是要弥补些什么?

我开始极力寻找叶小花的消息。终于,通过其他同学得知她现在已经结婚,我按照朋友给的地址找了过去。最后,在她家门前的一个餐馆见到了她。

她叫出了我的名字,我微笑着点点头,忽然无语。挽着她身旁高大的男人,对于我的突然出现,她并没有半点的反常。

只是,她玩笑式地告诉我一句,一定要把英文学好哦。

回到家中,再看着那串被我反复抄过的英语单词,猛然地痛哭起来。那些难以言明的疼痛,连带着青春里的悔憾,一并沉重地流淌着。

连夜,我将手套广告的策划案交到了客户手里,客户代表一致通过。

天刚蒙蒙亮的春日里,整个城市的户外站牌,楼塔,都被一张同样的手套广告覆盖了。广告语是简单的一句话。手套——Glove——Give love——给你我的爱,温暖新时代。

因为爱,所以无需结果

◎葛闪

1923年5月,杭州因为时值梅雨季节,空气中四溢着江南独有的闷热潮湿之气。那月8日,人流熙攘的杭州火车站,一个身着灰补长衫、鼻梁上架着玳瑁边近视眼镜的中年男子刚走到站外,便搭车直奔位于杭州城南烟霞洞边的清修寺。这名男子不是别人,正是当时声名鹊起的北大教授、中国新文化运动发起者之一的胡适。

清修寺里,当他一眼看到那个与己相约于此、令他魂牵梦萦的曹佩声时,数年的相思之苦滑过心头,竟无语凝噎。直到沉默久久,才哽咽出一句:“佩声……”

彼时,两人于江南的楼台烟雨、碧伞红灯间泪眼相看,泣不成声。

六年前,出于对母命的尊重,心不甘、情不愿的胡适,怀着郁闷的心情回到了家乡,迎娶早在儿时就已经订婚了的江东秀。婚礼当日,在亲朋好友的祝福声中,胡适的脸上只是牵强地挂着笑容,而心,却血流成河。那时那地,无一人了解到他笑容的背后竟隐藏着那么多的无奈和酸楚。

就在胡适强装笑颜,内心急盼婚礼早点结束的时候,生命中的春天却悄然间绽放在了他的面前。新娘子被搀扶上来的时候,胡适的眼睛突然一亮,倏地散发出炽热的火焰。原来,吸引胡适的并不是身披凤冠霞帔的江东秀,而是她旁边的小伴娘——曹佩声。

那一瞬间,清秀出尘、淡雅高洁的曹佩声丝毫没有因为伴娘的角色和普通的衣裳而被遮掩,电光石火间就让胡适的心,像是久阴的花儿,乍一逢春便“砰”一声开了。而面容俊秀、举止文雅的胡适,亦让曹佩声投来了倾慕的目光。

就是那一天,他和她,便在各自的心田播下了爱的种子。然而,他们却不知道,要想使这颗爱情的种子发芽,却又是何等的困难?

很快,因为家规森严和思想束缚,心头爱如潮水的胡适终究还是暂时搁浅了这段爱情。而翌年冬天,曹佩声在家人的强行安排下,嫁给了从小就订婚的同乡胡冠英。

1920年,曹佩声考入杭州第一女子师范学校,胡冠英进入浙江第一师范就读。那时起,仿佛胡适与曹佩声之间,便注定要从此两两相隔了。然而,命运却不久又出现了转机。

曹佩声因为一直在外求学,婚后4年里久久未能生育,引起了婆婆的极度不满,并以此为由,给胡冠英在家乡娶了一房小妾。这件事让当时已开始接受新思想的曹佩声大为恼怒,并一气之下决定与胡冠英离婚。离婚后的曹佩声,继续在杭州第一女子师范求学,却还不知道让饱受包办婚姻之苦的胡适心中又燃气了希望之火。曹佩声离婚后的第二年,一个春光明媚的日子里,胡适出现在了杭州西湖边上,见到了数载未见的曹佩声。

彼时的曹佩声,早已不是当初那个羞涩的小伴娘,而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学生。离婚后的她,伤感之余,却又带着些许乐观,更是让胡适沉迷不已。

“十七年梦想的西湖,不能医我的病,却反而使我的病更厉害了……这回来了,却觉得伊更可爱,因而舍不得匆匆就离别了……”这是胡适为曹佩声写的一首名叫《西湖》的白话小诗。其间,“伊”明写西湖,却暗指曹佩声。不是西湖可爱,而是人更可爱。此中情意,除了时年21岁的曹佩声能够知晓,旁人又如何能够了解?

匆匆一见,却又匆匆一别。离开杭州后的胡适,一直寝食难安,郁郁寡欢。虽人在上海,心却依旧留于杭州。而已在诗歌中看出胡适情意的曹佩声,亦是按捺不住久存于胸的情感,日思夜想地牵挂着胡适。

后来的日子里,两个人的爱情,便在鸿雁传书中渐渐升温,且愈发不可收拾。渐渐地,两人又见了面,每日寄情于烟霞,托意于山水,闲时品香茗,乐时看星辰……杭州的山山水水间,都留下了他们爱的足迹。更不久,两人就同居到了一起。

1923年,胡适邀请好友,著名诗人徐志摩来杭州游玩。洞察力极强的徐志摩,仅一眼之间就看出了胡适与曹佩声间非同寻常的关系,并且鼓励胡适在婚姻上要有“革命”的勇气,冲破礼教的束缚。

年底,回到家中的胡适,因为母亲早已去世,不用再遵母命敬孝道的缘故,毅然向江东秀提出了离婚。而在此之前,徐志摩已经把胡适与曹粯声相爱的事情传开了。所以江东秀早有准备,拿出剪刀以死相逼。无奈,面对以死相挟的江东秀,胡适退却了。

就这样,胡适与曹佩声的这段爱情在寒风中渐渐消逝,且再也不与曹佩声往来。然而,泪眼潸然的曹佩声却始终不能将胡适忘怀,始终将对胡适的爱珍藏在心底,且作出了一个令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决定:为了胡适,终身不嫁。

起初,谁都以为曹佩声只不过是闹着玩玩。得知后来她居然当了真,对此都感到难以理解。毕竟,何苦为一个已经是人夫的胡适而弃自己一生的幸福于不顾呢?况且,即使你终身不嫁,这种傻得至极的爱,又能有什么结果呢?

曹佩声不顾他人的非议,一如既往地把那份爱始终珍藏在心里,不需对人言,不需有结果。她的爱,始终继续着,直到1962年胡适逝世都未停止过。

胡适去世后第三年,位于胡适家乡安徽绩溪的杨林桥被山洪冲毁,曹佩声不顾众人反对,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重修了杨林桥。她说,那是胡适家乡的桥,不能被冲毁。

岁月无情,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终于,曹佩声不久之后也抵不过光阴的流逝,临终前唯一的遗言,就是要求把自己葬在杨林桥边上的小路旁。这个决定,理由只有一个:那是胡适回家的必经之路。

藏刀

◎张祖文

傍晚,藏东,一小镇。

我、小五、司机三人,准备在此歇息。

车停下,找到一个外观破旧的小旅馆。稍作安顿,决定上街吃点东西。

走出旅馆,夜幕已降,找到一家小饭店,进去,点了几样菜,外加几块藏区的特产干牛肉。

老板先拿来了干牛肉,我们一边嚼着一边等其他菜上来,正嚼着,突然发现身旁多了一个人。

那人一身藏式打扮,头上用红布盘了好多条辫子,明显的康巴汉子。他一进来,就“砰”地坐在我们旁边,喊,老板,炒菜呀?然后冲我们笑了笑。

老板在厨房里回应道,你又来了?口气似乎有点不耐烦。

那汉子却并不介意,老板也没再吱声,他自己去拿了杯子,倒了开水,坐了下来,仿佛与老板很熟。

一坐下,他又冲我们笑了笑,就将凳子移到了我们的面前。

我们认为他要过来聊天,小五顺势递给了他一块干牛肉。

他接过,也不说谢,就送进了口里,然后吧嗒了一下嘴,问我们,要不要藏刀?藏刀?我很意外,想,这汉子原来是干推销的呀?我摇了摇头,说,我们没用。

汉子望着我,说,没用?在我们藏族男人的眼里,刀可是和女人一样,缺一不可的呀!

我无言,小五却好像很兴奋,说,藏刀?给我看看!他是第一次进藏,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我想阻止,那汉子却已从衣襟里拿出了一把刀,放在了桌子上。我看那刀鞘上刻满了藏式的花纹,知道是真的藏刀。小五却已一把抓过,将刀拔了出来。

刀身很古朴,刀面很宽,在昏暗的灯光下发出了一道道寒光。小五看了一下,马上伸了一下舌头,真是好刀!他发出了感叹。

这时菜却上来了,汉子不得不收了刀。我们便先吃饭。那汉子坐在一边,老板却不理他,仿佛没看见一般。

他有点讪讪的。我边吃边随口问了一句,这刀多少钱?

你要呀!他很兴奋,马上站了起来,将刀递给了我。

我忙摇手,说,问问,问问而已。

他很失望,又坐了下去,没再言语。

没一会儿,他就走了出去。

老板却走到了我们的面前,说,你们刚才幸好没要他的刀!

我疑惑地望着老板。

老板说:“他只要一看见我这店里有人,就会进来推销他的刀,我都被他弄烦了!”

“为什么呢?”小五好奇地问。

“听说,他要卖掉那把藏刀去找女朋友。”老板说。

“女朋友?”我有点惊讶。

“是呀,他是这个小镇上的,虽然很穷,却找了一个不错的女朋友。有一天他女朋友却突然不辞而别,听说出去打工了,他就决定要去找她,但没有路费,便只有卖刀。”老板用一种很平淡的语调叙述着,仿佛这对于他来说已不是什么新鲜事。

“那把藏刀很值钱吗?”我问。

“谁知道,反正好久了也没有人买。”老板说。

我们都不说话了。一会儿吃完饭,我们就准备回旅馆休息。出门时,老板说,小镇很乱,注意点儿。我们感谢了他的善意提醒,却没怎么在意。

刚到旅馆门口,又碰到了那康巴汉子。他好像是故意等在那里,一见到我们,就又迎了上来,说:“你们再看看吧?”

我们都摇了摇头。他又失望地走开了。

进了旅馆,因为很疲惫,一躺下,我们就都睡着了。

半夜,却突然被一阵喧哗声惊醒,我一个激灵,翻身起床,却见房门大开!

急步跑出去,只见一群人正围在我们的房间外面。

我上前,只见人群中两个人正躺在血泊之中。一个人竟是昨天晚上向我们推销藏刀的那康巴汉子,另一个人却不认识。几个警察刚刚赶到现场。

听老板说,昨天晚上我们睡着之后,那汉子又来找了我们几次,都被他给赶走了。后来夜深,他突然听到外面有人厮打,起床一看,就在我们房前发现了浑身是伤的两个人。

因为这件事,我们不得不继续在小镇上待着,以配合警察的调查。

后来调查结果出来了,原来不认识的那人是一个小偷,那天晚上原本准备半夜进房来偷点东西,不想刚撬开门,就被偷偷溜进来想卖藏刀给我们的那汉子发现了,于是两人便开始了一番搏斗。因为都用了刀,所以后来就都倒在了血泊里。

原来那汉子是因为我们才受的伤。我们到医院里去看他,他已经处于弥留阶段了。一看到我们,他就先问,要不要我的刀?

我眼泪直流,说,要,要定了!

就这样,我买了今生的第一把藏刀。而且,我还准备过几天就带着汉子的骨灰到拉萨去。

听别人说,他的女朋友就在拉萨。

我曾经想吻你

◎风为裳

三岁那年,只因晚吃了一个星期那彩色的小药丸,小儿麻痹后遗症这个可怕的病魔便缠上了我。任母亲怎样流泪,父亲怎样叹息,都换不回他们女儿最美丽的一双腿了。从此,我的人生也便与众不同。好在我的父母永不放弃希望,在他们的关爱中,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上学了。少年不识愁滋味,我的童年过得挺快乐的。不能与伙伴们一起跳皮筋,我可以在屋子里看书。看各种各样的童话,也挺好。然而人总是要学着慢慢长大的。一次,读了安徒生的童话《海的女儿》,我哭了,我理解小人鱼,为了能有一双健康的腿,能与别人平等地站立在一起,我情愿付出我的生命,哪怕像小人鱼一样成为一堆泡沫。

因为腿不好,我家一直住在一楼。颜树搬来时,我正坐在窗前看《海的女儿》,小人鱼让女巫把她的尾巴变成一双可以走的腿,那样她就可以和王子一样站立着行走了。颜树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阳光灿烂。我使劲摇着轮椅,离开他的视线。

青春是在遇到颜树的那一天拉开序幕的。在此之前,我并没有那样在意自己不能行走这个事实。当颜树把手伸给我,说以后我来帮你上学时,我忧郁的目光落在了干树枝一样的双腿上。自卑潮水一样涌上心头。

颜树住在我家楼上,他比我高一年级。每天早上他都等在门口,与我一同上学。那时,我很爱听他讲话。他的父亲是搞考古的,每年寒暑假,他都会随父亲去好多地方。而我的目光只停留在家与学校的两点上。他说:裳儿,你读过那么多书,将来一定会成为作家的。我淡淡地笑,抬头看见天上淡淡的蓝,像忧伤一点点在心头渲染开来。

我让妈妈去给我买漂亮的衣服,然后打扮自己,却每每在镜子面前发呆。颜树,他像树一样挺拔,而我,多想能和他站在一起呀!

我开始练习拄拐杖。妈妈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我笑着说:站起来走路,会离梦近些。妈妈不再问。汗水湿了我的头发,手臂像木头一样麻得没了知觉,不知摔了多少个跟头,终于,我可以拄着双拐站在颜树面前了。我只比他矮一点点。他说:裳儿,干吗这么辛苦,我可以照顾你的。我轻轻地说我想站着和你在一起。他的眼里是不解,是的,他不会明白我这样一个女孩的心思的。

有了颜树的日子就仿佛有了色彩,他带我去各种我没去过的地方,遇到台阶或者楼梯,他就背着我。他的肩很宽,我趴在上面,呼吸着他身体的气味,多希望这长长的路能和他一直走下去。

在斜斜的夕阳下,我闭上眼睛,许下心愿。颜树轻轻地问:裳儿,你的梦想是当作家吗?我摇摇头。我多想告诉他,我一遍遍地想,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终于没有说出口。

颜树终于还是走了。他的目标在远方,他的脚步不会为我停留。他从来不知道我的梦想与他有关。

后来,我终于遇到了那个肯陪我走完长长一生的人。他肯陪我站在街边发呆,肯推着我的轮椅满世界找一本书,肯为我抚去心头的忧郁。我的笑容花一般绽放在爱情里。

我对他说:如果能站起来吻你,那该有多好啊!他揉揉我的头发说:傻丫头,这有什么难!这样就可以。说着他蹲下身来,我的唇吻上他的额。

我不是美人鱼,不能用踩在刀尖上的疼痛来换取站立的自由。幸运的是,我的王子肯为我矮下身来,和我一样目视前方,这就够了。

相处的余地

◎英涛

谈恋爱的时候,谁不说他们是天生的一对,地设的一双呢,他们也觉得他们自己是全天下最般配的一对,真的是“尔侬我侬,忒煞情多”,羡慕死人呢。

可不知道怎么回事,结婚以后,他们突然一个变成了水,一个变成了火,常常因为一些小事就剑拔弩张,演变成不共戴天之局势。不是他讥讽她每天上网到处找BBS灌水,假充作家,就是她笑他除了麻将、电脑游戏什么都不懂;不是她唠唠叨叨,就是他怒火中烧……

那个周末,吃午饭。他说她把鸡蛋炒咸了。她说就这么咸,爱吃不吃。他说难道只有母鸡才有资格评价鸡蛋好不好吗?然后俩人就什么话气人捡什么话说。最后她左手也没有一只鸡,右手也没有一只鸭,一个人怒气冲冲地就奔回娘家了。回到家,见到母亲,她低低叹了口气,告诉自己,还是别让母亲操心了,装作没事儿一样吧。

母亲见了她很高兴,家里平时就老两口,少了点热闹。她习惯地享受着母亲的爱,一桌子的菜都是从小就喜爱的妈妈的味道。吃完晚饭,看着母亲体贴地给酒足饭饱的父亲点上一支烟,等父亲临睡前,母亲又给他端上洗脚水,让他舒舒服服地泡。她突然想起自己一直不理解的一个问题:母亲本是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父亲却是一个没有文化的粗人,脾气还很暴躁,可不知道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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