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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纵横-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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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统领建议道:“恒少爷,把车上的财富都放在马背上,这车,就扔了吧。”
“不行!”
陆恒断然拒绝:“这么好的车,你说扔就扔啊,真是败家子!把车都给我卸下来,把它们竖起来就算是抬也要给我抬过豁口去!”
~~真是舍命不舍财啊~~虽然心中有所腹诽,但多日来,陆恒已然形成的上位者威严,还是让那名统领下意识的便肃然遵从,因为这些马车,行进的速度足足耽误了一个时辰。
在过豁口时,阿迪娜不停的询问玉疏公主:“你们是如何知道这个豁口的?你们怎么可能知道这个豁口?”
“我们怎么就不能知道?!”
玉疏公主语意蛮横的回答道:“我们就知道了!怎么了?!”
从两人身边经过的陆石武,正好听见了她们的对话,插口道:“就是!我们恒少爷上通天文,下明地理,左晓阴阳,右知八卦,一个小小的豁口。算个屁啊!”
“你竟敢在我面前说脏话,滚远点,别在我身边晃。”
玉疏公主怒叱道,不过,她对陆石武话语中,对陆恒的推崇倒是颇以为然。陆恒那个混蛋,虽然不是好东西,但确实有点本事呢。要不,自己怎么会对他青眼有加,这说明本公证的眼力,也实在是高啊。
玉疏公主自得的笑了起来,流露出一种别样的美丽。
而阿迪娜则觉得浑身发冷,这个豁口,是燕善部落的最大秘密,只有族长、族中长老和自己等有限几人才知道,而自己,也只告诉过与自己深深相爱的巴兰比王子,身为敌军统帅的陆恒,又是如何知道的?
阿迪娜越想越觉得不寒而栗。
此刻,在队伍的前列,头罩面纱的巴兰比,用力挤到陆恒的身边,用冷得能让冰珠炸裂的声音问道:“恒少爷,你究竟说话算不算数?!”
陆恒故意装傻道:“我怎么说话不算数了,我恒少爷吐一口唾沫就是一个钉!”
“可是,你答应过我的,要把所有燕善部落的人都杀死,可现在呢……”巴兰比用血红的独眼注视着陆恒,神情就象是欲噬人而食的狼,他嘶吼道:“阿迪娜还活着!”
“阿迪娜可是你的未婚妻啊,作为同盟者,我总要问问你的意见吧,再说了,你知道保护阿迪娜的那个女孩是谁么?她的身份比我还要高贵,有她在,我不好下手啊。”
“那么,恒少爷,你是打算毁约了?!”
“我并不打算毁约。”
陆恒微笑道:“现在,你的意见我已经知道了,你放心,我会找个机会,派人把那个保护阿迪娜的女孩调走,然后亲手杀死阿迪娜,不过,巴兰比王子,这样一个美丽无比的未婚妻,你倒是真忍心呢。”
“在王图霸业面前,美色又算得了什么?!”巴兰比看着陆恒,一字一顿的说道:“恒少爷,你可别忘了,在放下承诺时,你我可都向各自尊奉的神灵发过按制度誓的,违背诺言者,天打雷劈!”
“你放心,誓言我是不会忘的,而且,我也一定会遵从,不过……”
“既然在你眼中,美色算不了什么,那么,巴兰比,你为什么要在脸上蒙上面纱?你为什么不敢亲手去杀了阿迪娜?”
陆恒的这两声询问,就象是锐利的刀锋,无情的割着巴兰比的心灵,巴兰比的独眼眸光,流露出时而疯狂、时而黯淡、时而杀气腾腾、时而柔情一片的变幻,最后,巴兰比似乎不堪忍受般,低下头颅,一语不发的催马远去。
在巴兰比低下头颅的瞬间,陆恒捕捉到,在那面纱的眼角处,显现的一抹潮湿。
从豁口走出后,族兵们把马车拼装起来,继续赶路。
这时候,天色已近午时,空中飘着几朵半黑半白的乌云,形状仿佛是奔涌的浪涛,四周的境物,与当初在草原上行走时,有着明显不同,青草稀疏了许多,不时还能看见黄色的碎石,空气中,能够嗅到沙土的气息。
和陆恒并马行驶的秦翔,瞄了一眼不远处的巴兰比,沉声道:“恒少爷,这个巴兰比可不是个一般的人啊。”
“是啊,我也感觉出来了,我原本觉得,这个巴兰比越是精明能干,将来把他放回到匈奴,便越能掀起血雨腥风,但现在看来,这家伙似乎有着更大的能量啊。”
陆恒分析道:“我还要再考验他一下,否则,冒冒失失的就把他放回去,跟放虎归山可没什么区别,到时候,倒霉的可还是咱们大齐帝国。”
秦翔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他有些奇怪的问道:“恒少爷,你打算如何考验他呢?”
陆恒没有回答,但脸上渐渐浮现出来的笑容,却诡异的让人心口拔凉拔凉的。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与死亡赛跑
更新时间:2009…4…30 13:09:40 本章字数:3275
只是连续两天两夜,毫不停歇的急行军,很多陆氏族兵,对于这个时候,都出现了再也不能坚持的情况。
对于他们来说,虽然身边就是无数的金银财宝,虽然知道,只要坚持住,把这些金银财宝运送回家,一生便有了享用不尽的财富,但此刻,躺下来,睡上一觉的诱惑,却比任何东西都显得更加实在、重要。
“恒少爷,让大家休息一下吧,哪怕是只休息半个时辰。”
有的统领这样哀求道,但身为一军统领的陆恒,传来来的命令,却仍然是那样不尽人情的冷酷:前进!不能有丝毫停顿的前进!
这还让不让人活了啊!要知道,总体算下来,从穹庐山城出发,再到现在,已是连续六天六夜,都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囫囵觉的急行军呢!
一时间,怨气冲天。
但,实在是太困乏了,虽然有怨气,却也没有力量表现出来,再说了,催马行驶在队伍最前列的陆恒,也一样是满面风尘、两眼枯陷、嘴唇干裂,没有 丝毫休息过,这,可是有目共睹。
人的潜力,往往就是这样的情况下,被逼了出来的,每一个陆氏族兵,到了这一刻,都产生了生不如死的痛苦难,这种痛苦,甚至在部分时间里,还凌驾在对死亡的恐惧之上,他们一个个,仿佛丧失了思维能力。意念中仅存的念头便是:赶路!
一路上,在行驶中,口吐白沫而邃然倒下的战马越来越多。尘沙飞扬里,那望向主人的凄然的目光,让人心痛无比。
幸亏在攻下燕善部落后,换下了大部分战马,要不,恐怕还有体力,能够继续拉车的马匹早就没有了。
道路越往前行,景色越见荒芜。碎石沙土明显增多。草木也开始变得更加稀疏,放眼看去,天地间,到处都是一块块斑驳不堪的黄色。
陆恒用冰冷的目光。注视着身后的族兵,视野中的每一个族兵的身体,都是机械般的在马背上晃动着,每一张面孔,都是即将崩溃的僵硬,有的族兵,在行进中,毫无预兆便从马背上摔了下去,再也不能爬起,竟被活生生的累死了。
说实话,看到这种情况,陆恒虽然心似铁石,但也觉得有如刀割,人非草木,孰能无情,这些陆氏族兵,把姓名交付自己。全心全意的信服自己这个统帅,跋涉数千里,杀敌无数,任何一个人,都无数勇士的称号,但现在,便这样无声无息地死去了,甚至连医生呼喊都没有力气发出。
昨夜,各统领统计了一下,报上来的数字式,已有十多名族兵死在路上了,今晚,看样子报上来的数字会更多。
但陆恒仍然坚如磐石的认定,不能停歇!哪怕就是累死了,也不能停歇!此刻,在他心中,排除了计算,排除了侥幸,唯一存在的,就是近乎直觉般的认定:危险正在一步步接近,哪怕是呼吸间的停留,都有可能是全军覆灭的命运。
在第三天的夜晚,催马行驶在队伍最前方的陆恒,隐隐约约地听见了水花涌溅、浪涛拍岸的声响,这时候,在前方探路的斥候回报道:弱水到了!
弱水,这是一条在历史上极其有名的河流,不但是匈奴语突厥双方认可的边界线,同时,还是西归商人们心目中的圣地。
弱水之西,便是一望无垠的喀什大沙漠,西去的商人们,赶着满载货物的骆驼,穿过要数十天才能经过的沙漠,前往西域各国进行商贸往来,在出售来自中原的货物,换得最大利益后,再买上西域的物产,运回到中原大地。
喀什沙漠的无情、怪异、风暴,常常吞噬着商人们的性命,这条经商之路,既是财富的通道,又是死亡的走廊。
当西归的商人们,历尽千难万险,穿过喀什沙漠而看见弱水河时,他们都会产生看见天堂般的幸福感,因为他们知道,自己已从最险恶的环境中走出来了,美好的未来,将如阳光般辉煌灿烂,他们扑入河中,尽情畅饮,以解在沙漠中经历的非人干渴,同时留下了传唱千古的名言: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
这里的‘一瓢饮’是指,干渴的他们,在扑入河中喝水之初,眼大肚小的以为,自己能把整条弱水都给喝干了,但实际上,一瓢之后,肚子也就鼓了起来,再喝无力,弱水,实在是太大了。
此刻,月光下的弱水河,足有十多丈宽,因为雨季刚过,河水汹涌,河面上,是无数个欲择人而食的悬漩,映着月光,看上去仿佛银蛇狂舞,河水奔腾有如怒龙,拍打着岸边的礁石,发出震耳欲聋的呼啸声,滔滔东去。
“过河!以最快的速度过河!”
站在河岸上的陆恒,挥手命令道:“过河后,大家就可以踏踏实实的休息了。”
所有人都呆若木鸡,看着陆恒,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过河?恒少爷,这,这怎么过河啊???”
便是老成持重的陈东,在这一刻也忍不住叫了起来,这样的水势、急流,是根本就不可能涉水而过的,再说了,那些份量极沉的金银财宝怎么办?难道扔入河中不成?
陆恒打量着身周,观看着众人的反应,和他一起想出主意的秦翔可以忽略不计,其他的几位统领,大多数都是一脸茫然,冲动的陆石武,甚至在怒视陈东一眼后,便打算开始脱衣服了,而陆奉川则一脸阴沉,看看河流,又看看身周的地形,露出若有所悟的思忖神情。
陆恒在心中叹息,这个陆奉川,还真是一个人才啊。
这时候,陆恒发现,在远处蒙面而立的巴兰比,也如自己一般,在打量着众人的表情呢,两人目光无意间相撞在了一起,巴兰比微微一笑。
虽然,在善骑射而不善水的巴兰比眼中,这奔腾汹涌的弱水河,仿佛是不可逾越的天堑,同时,巴兰比也知道,匈奴人要过此河,都是经过上游百里之外的铁索桥,但巴兰比心中更明白,陆恒此人,虽然年纪轻轻,但行事周密,一举一动都有深意,既然选择从此处过河,一定有他的道理。
陆恒会如何过河呢?巴兰比到无比的好奇起来。
“把马车的车板都拆了下来,在每个车板上,绑上充气后的牛皮水囊,再有皮索相连,形成浮桥,过河!”
在一怔之后,所有人都恍然大悟,难怪恒少爷冒着可能会被追上的危险,也坚持要带上马车呢,原来、原来还有这样的深意!恒少爷真是太英明了,算无遗策啊。。。。。。
一时间,望向陆恒的目光,足以让月亮失去颜色,各种溢美之词,连续不断的从内心深处涌出,比那弱水的惊涛更加汹涌澎湃,何况,恒少爷还亲口答应了,过河后,大家就可以踏踏实实的休息,这,比任何奖赏都更具有诱惑力啊!
看见美好前景,并且那美好前景触手可即时,爆发出来的力量往往是惊人的,更何况,在陆氏族兵中,有不少人是从江边长大的弄潮儿,是出身蜀东盗贼团伙的放排者,个个都有一身不俗的水性,在二个时辰之后,一条结实的浮桥已然相连。
“快过河吧,不要乱,一个接着一个的走,过河后,大家扎营休息,但别忘了安排放哨人员。”
这时候的陆恒,才算得上是,可以真正安心的吐上一口长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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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色渐渐放亮的时候,四周的景物越发清晰起来,所有的人马都已安全的通过了浮桥,顺利到达对岸,陆恒满意的打量了一下身周,一脚踏在了浮桥上,正准备当这浮桥上,最后的一名渡客,却倏停止了步伐,回首东望。
远处,在晨曦的雾岚中,升腾起来了滚滚烟云,把半个天空都给遮住了,渐渐的,那烟云翻滚有如怒涛,压迫而来,脚下,能够清楚的感觉到大地在震颤,接着,是无数铁蹄敲击地面时,发出的那种让人心胆俱寒的脆响,这脆响连接成片,密如急雨。
匈奴铁骑追上来了!匈奴铁骑果然追上来了!匈奴铁骑竟然追上来了!
目睹这一切的陆氏族兵们,都不由同时的吸上了一口冷水,并下意识的握紧刀枪,绷紧肌肉,随后,又缓缓的放松下来,幸亏一路上没有丝毫的耽误啊!
这时候,再想想赶路时的艰难,在庆幸之余,是说不出来的骄傲。
追上来了?追上来也只有吃屁闻味的份了!
这一刻,陆恒反倒不着急过浮桥了,他就如一名赌徒,手中已经抓到了一副至尊宝的好牌,有着大小通杀的笃定。
陆恒站立在桥头,打量着追击而来的匈奴铁骑,说实话,陆恒很是有些好奇,虽然他一直就有所感觉,但,当匈奴铁骑真的能这么快的追踪而至,还是超出了他的意料。
传闻中的金帐狼骑,究竟是什么样的一支劲旅?传闻中的血狼楼班,又是什么样的人呢?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挑战
更新时间:2009…4…30 13:09:50 本章字数:3250
烟云迸裂,一线铁骑忽现而出,隐约可见无数张面目狰狞的脸显露了出来,杀声如雷。
荒草簌簌,天昏地暗。
随后,那惊天动地的喊杀声,便如升腾而起的火焰,却被一盆冰水当头浇下,一丝热气全无的熄灭了。
所有追踪而来的金帐狼骑,都在瞬间,看清楚了眼前的形势,被苦苦追寻的敌人,竟然已通过一条,绝不可能也绝不应该出现在浮桥,安全的到达了对岸,现在,对方只要把那条浮桥拆毁,自己便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扬长而去了。
此刻,面对着气势汹汹而来的金帐狼骑,对岸的敌人全不在意,竟然还有几人走到了弱水河边,脱下裤子,掏出那话儿,示威性的放起水来,其中的一名光头汉子,是那些人中最为猖狂嚣张的,一边抖动着身子,一边示威性的吼叫道:“傻B们,见过爷爷这样大的么?!”
这一幕,实在是太让人郁闷、太让人无法接受了,有很多狼骑的勇士,都从马背上摔落了下来,痛苦无比的在那里咯血。
要知道,为了追踪这些来自中原的敌人,肆虐大匈奴各部落的凶手,把圣地穹庐山城变成地狱的屠夫,所有的金帐狼骑,可都是六天六夜毫不停歇的赶路呢,每一个人的体力都到了极限,是对敌人的刻骨仇恨,是疯狂的报复欲望,让他们坚持住了,他们极度渴望着用手中的弯刀,斩下敌人头颅,用敌人的鲜血,祭祀死去的魂灵。
同时,这些金帐狼骑也清楚的知道,在追击的前方,横亘着一条天堑般无法逾越的弱水河,这些敌人。定然是不熟悉匈奴地形,在慌不择路的情况下,已跑到绝路上来了,因此,他们信心十足。
但现在呢,所有的想法都如梦幻般破灭了,而且还被敌人当面羞辱,在巨大的心灵落差和体力透支的双重打击下,部分金帐狼骑的勇士再也坚持不住了。
这帮杀人如麻的南蛮子。便这样逃过惩罚了么?!
陆恒打量着呼啸而来的金帐狼骑,眼睛闪过一抹不能抑制的欣赏。
这些金帐狼骑大约有五千人吧,不愧是匈奴人最精锐的部队,千里之遥的追踪下来,仍然保持着基本队型,那些看上去疲惫之极的战士身上,仍然流淌着剽悍凶厉的气息,陆氏族兵虽然经过了地狱般的苦训,但与之相比,还是有很大的不足啊。
总有一日,本少爷也要训练出一支,比这更加强悍的队伍来!
金帐狼骑在距离岸边数百步远的地方,停了下来,血狼楼班催马行出,两人的目光相撞,有如两柄在空中交击的刀锋,随着一声清越的鸣响,火花四溅。
用不着介绍,在这瞬间,彼此已认定彼此。那是一种同为强悍者具有的感应、吸引和卓越,就如沙砾中的宝石,在识货人的眼中,永远有着无可遮掩的璀璨耀眼的光芒。
风从空旷的平原上吹掠而过,两人衣衫飞扬。各具威武。
“陆恒,你可敢跟我做生死决斗!”
楼班动作矫捷的从马背上跳了下来,对着陆恒吼叫道,他的声音嘶哑难听,就像是受伤的狼在对月长嗥,削瘦的脸颊闪着铁青的光:“陆恒,如果你还是一名勇士,就不要退缩,不要拒绝我的挑战!”
想不到,粗鄙不文的匈奴人,也知道用激将法,陆恒冷笑道:“我陆恒是否是勇士,用的着你来评定么?你也配来评定么?”
这话,顶的血狼楼班一滞,是啊,这个陆恒,率军深入敌境。纵横数千里,洗劫匈奴圣地,杀人盈城,虽然在自己心中,对他充满了仇恨,但如此人物,虽然彼此敌对,可勇士的身份,就如勒石为字般分明,还真用不着自己来评议呢。
看见陆恒那只已放在浮桥上的脚,楼班心中大急,只要陆恒走过浮桥,自己多日的追踪,便只能宣告失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扬长而去。
以现在金帐狼骑的体力,和这四周荒芜无树的环境,要想再造出一座可供通行的浮桥,无疑是痴人说梦。
不甘心,绝对不甘心,那种感觉,就如看见盘中煮熟的鸭子,却忽然长出翅膀来,飞上了天空,在自己脸上拉下一泡稀屎后,又翩翩远去。
“陆恒,我,血狼楼班,是匈奴各部落中最勇武的战士,这,是韩邪跋大单于赐给我的纯金弯刀,它可以见证我的勇名,在历次发动的中原战斗中,我用这柄弯刀杀死的汉狗,也有数百人之多。”
楼班粗壮的手臂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示着一轮弯月般的金色长刀,在那令人垂涎欲滴的金色中,流动着一丝要无数鲜血才能凝成的暗红。
隐藏在乱如茅草后面的眼睛,闪烁着咄咄逼人的凶意,楼班的喊叫声,却变得冷静了下来,在他那嘶哑难辨的匈奴语背后,每一个音符的吐出,都流动着某种来自原始的,让男儿血液沸腾的雄性。
“陆恒,你是否愿意,接受一名匈奴勇士的挑战!”
真是‘想死不等天亮’啊,这样的挑战,还真是让人无法拒绝呢。
陆恒的手,按在了腰间的长刀上,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在身后的浮桥上,却忽然传来了金属般铿锵的话语。
“要想跟恒少爷挑战,也要先过了我这一关才可!”
说话的是尉迟疾,只见他平握着巨大的天王弓,从浮桥上走了过来,后背箭篓中的血红箭羽,就如孔雀开屏时炫耀般张开的美丽羽毛,神态中,有着说不出的傲慢和自负:“久闻匈奴人,号称骑射天下无双,今天,我倒要见识见识了,谁敢来与我比试箭术!”
在这次袭击匈奴的行动中,尉迟疾无疑是最郁闷的人,夜晚偷袭,使用的都是近身搏杀,自己这一身天下无双的箭术,竟然连施展的机会都没有,那种怀才不遇的感觉,便如明珠蒙尘,使尉迟疾经常抚着天王弓,牙痛般的望天长叹。
而此时此刻,正是自己扬威天下的大好时机,想想将来回到陆氏,如有机会和宁馨儿吹牛聊天,把今日的这番英雄举动讲述出来,美人的目光,一定会比最浓的醇酒还要醉人啊。
可不能让陆恒这小子,把所有的风头都抢了。
冲动之下,尉迟疾便不管不顾的从浮桥上走了过来,发出挑战。
对尉迟疾的箭术,陆恒倒是信心十足,便让这小子过过瘾吧,陆恒似笑非笑的让开了道路。
血狼楼班并不善射,这是所有匈奴人都知道的,但同时,金帐狼骑们的骑射,却冠绝草原,这也是所有匈奴人都知道的,忽然冒出一个家伙,要跟金帐狼骑的人比箭术,这不是鸟雀要跟苍鹰比飞翔么?
每一个草原人,在“呀呀”学步时,便会在马驹的背上练习骑术,在六岁时,父亲就会送一张小弓给他当玩具,练习箭术,对于草原人而言,骑射之术,有如呼吸吃饭般平常。
还没等身为万骑长的楼班示意,一名头发仿佛被野狗啃出两道青皮的中年匈奴人,便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的罗圈腿,可以见证他马背上的生涯的长久,而手中举着的那张,闪着紫红光泽的柘木弓,更可以见证他的骄傲。
柘木,是一种极具弹性的白色硬木,唯有经过数十年的抚摸、拉伸,才会因为吸溶手中的汗水,而变成紫红色。
“我来与你一战!”那名中年匈奴人吼叫道。
双方目光远远的对撞了一下,接着,仿佛约定好了似的,同时迈步向对方走去,随着距离的接近,双方眼中都流泄出‘你小子死定了’的威胁。
所有人都觉得眼睛一花,长箭掠空而过的尖锐哨音撕裂耳膜,接着,那名中年匈奴人瞪着几欲迸裂的牛眼,满是不能置信之色,缓缓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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