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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萍作品集-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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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言?雪言?”抱着他们上来的藏血伸手在雪言面前晃了几下,“你松手好不好?你这样抱着真秀,会影响护士护理。”
雪言一听到“护士”,就乖乖放了手,过了好一阵子,一直到另外一个护士过来处理她自己身上的手术口的时候,也许是疼痛,她突然清醒过来,“真秀怎么样了?他不会……不会死掉吧?”‘
藏血看着她,又看着真秀,摇摇头,“你们两个,真是!本来不会死掉的一定要弄到死掉才甘心。没事的,及时抢救就一定没事,只要过一会儿醒过来,他不要再到处乱跑就好。”
雪言被安排在真秀隔壁的病床上,她自己的伤口也裂开了,她却一点也没有感觉到。
站在藏血身边的山寺朱鸟嘿嘿一笑,“这就是真秀喜欢的女孩?了不起,真了不起。”
雪言的目光转到了山寺朱鸟身上,怔怔的,是大劫之后心有余悸的眼神,她还没完全清醒过来,不知道说什么好。
山寺朱鸟弯下腰看着她,意味深长地说:“知道真秀为了可以从这里出去追你耍了什么手段吗?”
雪言轻轻一震,摇了摇头。
“看到天花板的防火系统没有?”山寺朱鸟指着头顶的烟雾警示器,“他等到护士一出去,就对着警示器用打火机,烧消毒酒精棉,结果报警器响了,大家以为有火警,全部往逃生楼梯跑,没有人搭乘电梯,有火警的时候,搭乘电梯是很危险的。医生和护士自然全部去了病房帮助病人从逃生楼梯疏散逃生。”然后山寺朱鸟抬手指着那边的窗户,“你看到那边的窗户玻璃破了一个大洞,真秀等楼里面混乱起来以后,把被子捆起来,敲破玻璃,把被子从窗口丢了出去,楼下的保安和看门人以为有人受不了火警,打破窗户从上面跳下来了,自然全部赶过去看看究竟,清理从五楼掉下来的玻璃碎片也要一定时间。突然发生这样危险的事情,自然会人心惶惶,这也需要一段时间镇静,考虑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而真秀就在这个混乱的时候搭乘无人的电梯下楼了。”山寺朱鸟高深莫测地微笑,“你懂了吗?这就是为什么在你和真秀到达门口的时候,医院一个人都没有,因为人全部被火警和那个从五楼丢下来的棉被吸引住了。”
雪言怔怔地听着,就为了可以出来追她,不让她有机会跑掉,真秀居然用了这么复杂的方法,他只不过是想要迫上来抓住她。突然微微一震,她虚弱无力地抬起头来,“不,真秀这么做,还有一个用意,如果他来不及抓住我,如果医院报警的话,那么警察可以帮助他把我拦下来。”她不知道该开心还是该难过,捂住脸,“天啊!”她颤抖地抱着自己,“我再也不会走了,我知道,不管我走到哪里,你都有办法把我找回来,我再也不逃了,我从来都不想逃走的。”
“真有犯罪的天分。”山寺朱鸟看着闭着眼睛的真秀,回过头对着藏血说,“刚刚做完手术就有这样的头脑和行动力,如果真秀是个罪犯的话,当真我以后都不要想混饭吃了。”
雪言听到,转过头来,只听藏血耸了耸肩,“你最后还是选择做了警察。”
山寺朱鸟微笑。他从高中毕业之后,就回日本过了两年警校生涯,于今年秋天正式做了警察,这是他的心愿。“其实做警察是一项不错的运动,可惜,你和真秀都没有兴趣。”
“如果真秀有兴趣的话,”雪言苍白着脸,也微微一笑,“你想必就不会做警察了吧?”
山寺朱鸟探思地看着她,真是一个反应敏捷的女孩,“做警察是一种体力和智力的游戏。”他说,“这种游戏如果不能玩得最好,我是没有兴趣的。你很聪明,如果真秀做了警察,我就不会选择警校,因为很明显,在这方面,谁也比不过这小子。”他在额头上点了点,“这真是一项令人羡慕的天分。”
“但是真秀,只是想做一个平凡的大学生,管理好伊贺颜。”雪言微微一笑,“我相信真秀并没有要成为什么方面第一的野心,真秀喜欢平凡,喜欢舒服,简单的感觉,才是适合真秀的。”她自言自语,用无限骄傲和爱恋的眼光,看着闭着眼睛沉睡的真秀。
藏血站在门口,似笑非笑地叹了口气,拉走山寺朱鸟,“走了,认识这么多年,你总是喜欢和真秀斗,结果你根本就不理解真秀。别在这里碍眼了,走!”
雪言看着他们走了,突然悄悄从那张病床爬起来,悄悄在真秀唇上吻了一下,感觉到他的温度,才放下心。
病房里面静悄悄的,雪言轻轻地把病床移过来,和真秀的床并在一起,她和真秀的枕头并在一起,轻轻抱住真秀的腰,才放心睡去。她真得好怕真秀会在她睡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消失。要逃走吗?不,不知道什么时候,要逃走的念头早就消失不见,剩下的,只是害怕他会丢下自己一个人的感觉。
感觉到雪言抱柱了自己,真秀缓缓睁开眼睛,微微一笑,然后又闭上眼睛,继续休息。
他们都需要休息,需要在经历了打击之后,恢复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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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之后。
雪言的身体早就复原了,她坐在病房的一张折叠椅上,非常耐心地给真秀剥橙子的皮,剥了皮的橙子比用刀切的好吃。
真秀半坐在病床上,兴致盎然地看一份足球杂志。他的脸色虽然还有点苍白,但是大致上已经看见了血色,肩上搭着一件伊贺颜的校服外套,左手端着咖啡,咖啡还热腾腾地冒着热气。
“真秀原来不讨厌咖啡的。”雪言自言自语。
“当然,只不过咖啡会刺激神经,所以以前我不太喝。”真秀把右手插进校服的口袋里,这是他的习惯动作,喝了一口咖啡,“咖啡总是很温暖的,我喜欢纯咖啡,尤其喜欢哥伦比亚咖啡。”‘
雪言剥好了橙,放在桌子上一个碟子里,继续剥第二个,说:“我昨天找到一份工作呢,以后就不用总是花真秀的钱了。”
“工作?”真秀诧异,放下咖啡杯,“你找到什么工作?”
“做护士啊,”雪言耸耸肩,“我这几天给血液科医生帮忙做检查,他们都觉得我挺不错的,可以留下来做护士。我总不能老是假冒学生在大学里吧?”抬起头来微微一笑,“真的雪言会奇怪的。”
真秀笑了,“留在这里做护士,不如去我家里做私人医生吧,反正我的身体,现在你最清楚了,不是吗?”笑了笑,真秀才说,“你到底叫什么名字?总不能老是‘雪言、雪言’地叫你,让真的雪言听见了,像什么样子?”
“我没名字的,”雪言耸耸肩,“从前我就叫做‘牢笼十号’,不如你给我起个名字,或者你叫我十号也可以。”
真秀想了想,“叫做十榛子好不好?”他徽微一笑,“虽然有点日本的味道,但如果你不喜欢的话……”
“我当然喜欢。”雪言打断他,脸颊红晕得很漂亮,“叫我十榛子。”
“榛子。”真秀叫了一声。
十榛子居然有点羞赧,又有点神气,脸红了,“有一种吃的感。”
“你忘记了?从前有一个女孩,冷冰冰地说,如果可以像吃榛子一样容易把你一口口吃下去,那有多好?”真秀笑着说,“那时候不知到谁说得那么狠毒,说我是一种值得人掠夺的东西。”
十榛子瞪了他一眼,“那是在说你,不是在说我!”
“怎么又把头发剪了?”真秀很自然喝完咖啡,放下杯子,顺手拿起一个橙起来吃,“剪得短短的像个男孩子。”
十榛子摸摸自己剪得贴耳的头发,“没办法,我讨厌红头发。要不是想让你认不出我,我才不会把头发弄成这样。”
真秀低笑,“傻瓜!那天你的病床和我的并在一起的时候,我闻到那么清楚的洗发水和发胶的味道,甚至还有头发被电吹风烧焦的味道,显然你的头发是最新做的。哪里有人会第二天要做手术,前一天特地去做红头发?显然,你只不过想要掩饰你的头发而已,何况你又扮得像个僵尸一样,把被单拉到了脸上,遮遮掩掩的,分明就是怕我认出你,否则为什么要搞这么多花样?想要救我,为什么不直说?为什么要逃走?”
“谁叫你要故意赶我走?”十榛子耸耸肩,“我本来还打算,逃走了之后你永远都不知道是谁救你,你想喜欢谁就喜欢谁,不必总是怕她让你失望。”剥好了第二个橙,她本来要用榨汁机榨果汁,才发现第一个橙已经被真秀吃了一半了,又瞪了他一眼,“我本来想,你爱喜欢哪个琉璃娃娃,玻璃娃娃,还是雪梨娃娃,都不关我的事。”
真秀眼睛看着足球杂志,漫不经心地说:“日之媛只是个不能掉破的瓷器,她如果一辈子不明白,那就一辈子都不会快乐。榛子,你到现在还要我说我爱你吗?”他悠闲地翻过一页。
十榛子用刚才剥橙皮的刀冷冰冰地敲着他的手,“不要把橙籽吃到床上去了,爱我?爱我就不要让我洗床单。”她一边说,一边把装了另一个橙的碟子放在了真秀身上,“小心点。”
“我哪有这么没风度?”真秀呵呵地笑,继续看杂志,突然说:“喂,你有没觉得,国际米兰的球衣比较漂亮?曼联的颜色太抢眼了。”
十榛子凑过来看,顺便给他捶捶肩,“你到底是在看人家的比赛呢,还是在看人家的球衣?有没搞错?哇,你没觉得这飞起一脚好难的吗?我从前练功的时候……”
“呵呵。”真秀和十榛子一起看着足球杂志,边看边笑。
“好像老夫老妻唧。”门外有人轻轻叹了口气,美丽的眼睛,忧郁的眼神,像花朵般的女孩轻轻推开病房的门,“真秀。”
真秀和十榛子抬头,“日之嫒?”
十榛子微微抬了拍下巴,“坐。”
日之嫒深深地看了真秀一眼,然后突然向十榛子鞠了个躬,“对不起,雪言姐姐。”
十榛子微微扬眉,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要道歉。
“关于那只箭,我——谢谢姐姐教了我。”日之嫒习惯地要哭,泪珠在眼眶里打转。
十榛子怔了一怔,轻轻拨开她美丽的卷发,“傻瓜,我早就忘了。”她在日之媛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很疼惜地拍拍她的肩,“对不起,那天我故意射得那么重,你原谅我吗?”
“嗯,”日之嫒含泪点头,“害得姐姐在牢房里住了那么久。”
十榛子耸耸肩,这很像是真秀的动作,“无所谓,我很习惯的。”她突然看见,日之媛拎着行李带,“你要去哪里?去旅游吗?”
“我要回英国,我的课还没有上完。”日之嫒对着真秀鞠了个躬,“曼棋会陪着我,他要我对真秀说,很对不起那天打伤你。”
真秀微微一笑,“日之嫒长大了吗?”他缓缓地问:“开始准备学会—个人生活?”
日之媛微笑,“嗯,我要回英国,谢谢真秀和哥哥。”
突然之间,门口有人粗声粗气地问了一句:“说完了没有啊,日之嫒,如果那个家伙敢再教训你,我立刻冲进去把他打趴下。”
门拉开了,十榛子似笑非笑地露出一张脸,“你要把谁打趴下啊?”
曼棋看见她就像见了鬼,上一次被扭脱臼的事情他还记得,“你,你你,你这女妖怪!”
十榛子笑着把日之嫒推给了他,“小心照顾日之媛,照顾得不好,下次可就不是脱臼这么简单了。”
曼棋瞪了她一眼,始终不敢得罪她,捉住日之媛像捉住一只小鸡,蹬蹬地走了。
真秀悠闲地再次翻过一页杂志,就像没看见门口的动静—样。
十榛子转过身,突然间电话响了,真秀接起电话,“喂?我是。”
十榛子没怎么注意,她在收拾真秀吃完的橙的碟子和咖啡杯。
过了一会儿,真秀放下电话。“十榛子同学,”他舒服地半坐在床上,擦干净的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护土的工作你就不必做了,刚才教务处给我电话,你从下个星期起就是伊贺颜的学生,学生不上课,可是要被骂的。”
十榛子愕然抬头,“可是我……”她可没有学籍,什么都没有。
真秀微笑,“我告诉你一个又上学又做护士的办法。”
“什么,”十榛子反射性地问,一问出口,就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不禁红了脸。
“到我家里住吧,反正妈和爸又去丹麦了,家里只有帛叔和我,你如果不放心的话,可以到我家里做我的私人护士,怎么样?”真秀微笑得有些狡黠,“这样,我们可以一起上课,一起回家。啊,你还可以做我的私人保镖。”他若有所思地说。
住到真秀家……十榛子双颊绯红,很诱惑呢,那样就可以时时刻刻都和真秀在一起了,只不过好像是嫁人哦。
“怎么了?”真秀有趣地看着她,“我问你好不好,为什么不回答?”
十榛子猛地清醒过来,看了真秀一眼,咬了咬嘴唇,“好。”
真秀呵呵地笑,抬起手枕在头后面,望着天花板,轻哼着歌。
十榛子放下了手里的杂物,看着真秀健康的脸色,突然凑过头去,轻轻吻了他一下。
那个吻,温柔而且缠绵,充满了榛子的味道,幸福的味道,温暖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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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萧伟昂咖啡馆。
“真奇怪,司狐不是预言‘人偶在很短时间内腐朽’吗?怎么真秀居然活了回来?”仲海喷喷称奇,“可见司狐这家伙胡说八道,一点道理也没有。”
真秀和十榛子坐在他对面,十榛子已经知道司狐预言的事,有点好奇,“但你们不是快一年没见过他了?怎么知道你们当时是不是在做梦?”
“那些玻璃碎片还在我鞋子底下呢,”仲海瞪眼,“扎破了我的气垫鞋,你说是做梦还是我梦游,”
真秀耸耸肩,“也许‘腐朽’并不是死亡的意思。”
“不是死亡的意思难道还是堕落的意思?难道他在说,你将会在很短的时间堕入爱河,彻底堕落?”仲海翻白眼,正欲继续说。
突然之间,“砰”的一声,又停电了。
“我的天!”仲海哀号,“又要见鬼了?”
扎扎连响,内门洞开,里面一个非男非女的声音缓缓地说:“人偶在很短时间内腐朽,孕育美丽的果实;金刚是森林的野兽,森林有蝴蝶的翅膀;结发走进困惑的城堡,左边与右边完全相同……”
真秀差点一口咖啡喷了出来,仲海无力地趴在桌上哀号:“原来上一次没有说完啊。”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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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列:九功舞系列
男主角:通微女主角:千夕
他就好像代表不祥的婆罗门花,冷漠、残忍,但是比谁都寂寞。
而她却像春天开的樱花一样,虽然死了依然以守着他而感到快乐。
因为一个被天诅咒的血缘,他们曾经彼此失去了彼此。
是不甘心啊,不甘心还没有相爱,就已经被天意如此伤害。
于是他决定要让她重生,不能为人,也要为妖,可以日日陪着他看日出就好。
苍天,要知道,这是你逼我背叛的——
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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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对印度文化稍微有一点点了解,就应该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所谓“婆罗门”,是种姓制度的最高阶层,其次为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种姓制度大约起源于公元前1000年。其原因大约是因为印欧语系的雅利安人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入侵印度,当时印度处于王政时期,雅利安人的入侵遭受到原有居民,主要是达罗毗茶人的激烈反抗。最终达罗毗茶人或被赶走或被奴役,雅利安人蔑称达罗毗茶人为“达萨瓦尔那”,意为“敌人”。而雅利安人自称为“雅利安瓦尔那”,意为“高贵者”。雅利安本为“高贵者”之意。达罗毗茶人皮肤较黑,雅利安人皮肤较白。“瓦尔那”即为“种姓”的意思。
这个时候,产生了印度宗教的最早的渊源,吠陀。吠陀的原意为“知”与“学”,即佛教用语之“明论”。史称“早期吠陀时代”。之后瓦尔那制度演变为四种姓的种姓制度,而吠陀教也转变为婆罗门教。此时为“后期吠陀时代”。在早期吠陀的经典《梨俱吠陀》的第10卷中称原人(我想是类似盘古的神人)“其口转化,为婆罗门;两手制成,为刹帝利;尚有两腿,是为吠舍;至于两脚,作首陀罗。”
婆罗门,即是印度社会的祭司,掌握神权,垄断文化教育。刹帝利为王族,武士,掌管军政大权。吠舍是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首陀罗是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印度原有居民,南方的达罗毗茶人和后来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其他部落,大约就是奴隶。
前三种种姓称为“再生人”,据说可以通过吠陀的宗教仪式获得第二生命,婆罗门和刹帝利都是雅利安人的血缘,属于统治者。后印度历史文化的发展,又给了婆罗门更多的权利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地位,刹帝利虽然手握大权,但是婆罗门由于手握“神权”,所以地位至高无上。
所以我借用了“婆罗门”这个词,来形容一种“高贵的、不同种族的、不祥和最残忍的”的血缘。原因固然是因为“婆罗门花”这个词看起来很漂亮,但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表现所有的我想表现的内涵。关于婆罗门的各种各样的制度和婆罗门教进化为印度教和佛教“长期共存”就没有必要多说了。其实我比较感兴趣的也只是印度文化早期的历史,吠舍的许多思想都是很有意思的,不过与通微一点关系也没有,呵呵。
说正题,一开头扯得太远了。说到通微,真的让我欲哭无泪,这个“世上最不祥之人”,真的不祥到连作者也跟着一起倒霉的地步。第一次写通微的故事,写砸了被退稿是小事,我可以再写,反正本来就写得不好,但是,第二次再写,Word2000坏掉,完全坏掉,让我写了两万个字的故事死亡在半空中,接不下去,也复制不出来,再加上我向来没有保存在软盘里,或者保存好几份的好习惯,第二个通微就此光荣牺牲了。不要紧,我重装word2000再写。写第三个通微,让我来算一下,一共死机多少次?六次!我电脑里一共有六个版本的第三稿通微,“巧妙”各有不同!我又有从来不按计划的坏习惯,写过了一次的东西决不肯再写一次相同的,所以死机一次,丢掉一些东西,我接下去写的必定和我原来写的不同。所以成型的是第七版第三稿的通微。复杂吧?傻笑。虽然这一篇我很幸运地写完了,但是过程颠沛流离,苦不堪言。
不过所谓“大器晚成”,经过我这么辛苦才“出世”的通微,感觉也比我前几次定的要好一些吧,只是他为情“痛苦”的时间可能太长了一点,那是我对节奏的把握不太好,不应该拖那么长的。也许,因为这是“第七版第三稿”通微,所以也许形象和原来书里写的稍微有一点点偏差,或许不够那么干净得一身莲花香站在红尘外,但是却多了一些激烈的感情,一些属于强烈挣扎的凄厉的东西,这也是我原来设想的通微缺乏的。我本人没什么性格,所以写的人物也常常没什么脾气,汗——所以总是要努力一点,写个不一样的人出来。这一次凄厉得晚了一点,希望下一本可以把上玄写得气派和强悍一点。我就是太温吞、太温吞、太温吞……
千夕依然是个很漫画的女孩,呵呵,我也说不出来,大家自己看吧。
还有关于诗词。这是个很“怪力乱神”的故事,神仙、鬼怪、妖孽、和尚,什么都有,就是正常人不太多。呵呵,虽然也设定时间在宋朝,但其实没多大联系的,所以我就偷懒,没用那些北宋早期的诗词,用了纳兰的——嗯,我招了,因为人家实在是个纳兰迷——自然而然就……汗颜,大家看看就算啊,不要和我一般见识。
还有那首《好事近》“倚然有恨,五年魂断樱花。隔窗有明月莲蓬,不知坐拥锦榻。无谓伤身伤神,一意守归期归涯。依然为我离殇,五年魂断樱花。”这是我编的,非常明显,汗。暂时想不出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先到这里了,微笑,现在我只在想,下次定要写一个“世上最幸运之人”,以免我跟着倒霉,这种话不能乱说,真是灵验极了。呵呵。
修改补序:此书真的是第三稿第八版了,呵呵,经过一次修改,有一点要解释。因为要把非夕的情节提前,所以我删去了圣香和通微的一段。以言情的角度,前奏拖得太长太慢是一件坏事。但是我个人挺喜欢这一段的,因为我喜欢圣香嘛——而且这一段可以体现一些圣香内心深沉的想法,体现的不仅是性格,还有思想。一个人物,并非只有讨人喜欢的容貌和性格就算成功,至少,我觉得还要有一些值得感慨的思想。也写出一点人物之间的友情,那本是我最想写的。所以移到后面去做番外,如此。谢谢——呵呵——
楔子
“苍震有位,黄离蔽明。江充祸结,戾据灾成。衔冤昔痛,赠典今荣。享灵有秩,奉乐以迎。”
此“迎神曲”出,见罹难于人间,赐诚福于朝宇,于是,有四权五圣以应天魂之惊,天地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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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周显德七年正月,殿前都点检赵匡胤陈桥驿兵变,大宋初立,改年号建隆,都开封。
数年之后,宗室赵炅即位,后称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太宗出兵燕云,下易州,涿州,直至高粱河。
“塞外悲风切,交河冰已结。瀚海百重波,阴山千里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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