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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携手征程-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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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报到那天,烈阳高照,正是秋老虎肆虐的时候。

林笙交完款,见了班主任后,就直奔学校外面的红榜前。

一中每年都会把所有学生的名字公布在外面的红榜上,还有相应的班级。此刻林笙就站在烈日下,顺着榜单的名字从最后面的自费生一名一名往前看,想找出高敬轩的名字。

看高敬轩后来在黑道混得风生水起,估计上学的时候也不是什么好学生,林笙也就不讲究的直接把他划到了学习不好的那堆,期待能在自费生里面找到他。

一中除了招全市六百名公费生外,还会招六百名自费生,除了被其他高中用高额奖金诱惑走的极小一部分好学生外,一中的公费生几乎囊括了本市及旗下各个大小县城的精英学生,林笙虽然是一中招的最后一名公费生,但好歹也是这些精英学生的一名,这令他很难不产生某些小骄傲。

林笙记得上辈子他跟高敬轩认识的时候自己早就辍学了,而高敬轩就在一中读书。但是他那种读书也不能称为读书,毕竟他几乎天天跟自己混在一起,基本上没见他怎么去过学校,后来他记得,高敬轩好像是毕业了,但是毕业证都没去取,高考也没参加,就正式跟他参加了帮派……

林笙还依稀记得,高敬轩家里条件好像相当不错的样子,虽然他跟他家人好像不太和睦,但是也算个正经富二代吧,如果不是自己把他带入歧途,导致他后来跟家里彻底关系,那小子估计以后也能堂堂正正的混得风生水起。

哎,算来还是自己坑了他。最后两人因为洪威产生嫌隙,还有最后高敬轩抱着自己哭的样子,林笙想想就抓心挠肝的后悔。

高敬轩的情义,他做什么都还不起。他现在只想快点找到他,然后跟那个臭小子重新认识,重新做回好兄弟。这一世,他说什么都会珍惜!

一千多号人,林笙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过,眼睛都要看出花来了,被热/辣的太阳快要烤化了的时候,林笙突然眼皮一跳,看到一个熟悉的人名……然后就在同一秒钟,一直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正注视着的红色榜单上出现了一个人的阴影。

林笙的心脏猛地一阵收缩,涌起一股强烈的不好的预感。

他缓缓的回头,就听到榜单上那个熟悉的名字的主人贴着他的耳朵阴测测的说:“好巧,我们在一个班级呢。”

林笙回头看到程亦锦笼罩在阴影中面无表情的俊脸的时候,天生的本能让他觉得无比危险。

“……”林笙张了张嘴,不知道自己是该跟他没事儿人一样说一声“嗨”,还是应该掉头就走……

“你怎么看见我就皱眉,我到底是哪儿惹到你了呢?”程亦锦的声音很轻,搭在林笙肩膀的那只手突然就伸到他的面前。不过还没等他的手贴近,林笙就敏捷的往后退了一步,躲开了。

他说话的语气不知道为什么让林笙心里产生一种怪怪的感觉,很不舒服,林笙的语调很冷淡:“是你啊。”

程亦锦显然对于他不慎喜感的语气不太满意,嘲讽的勾起嘴角故意说道:“是我。”然后就抱着肩膀目不转睛的看着林笙。

林笙心里厌烦,也知道今天躲不过去了,遂语气平常的说道“还没还你钱呢,上次的医药费多少?我现在还给你。”

林笙倒是还真不差他这几个钱。虽然他用钱的地方真挺多的,但是他一个男人,上辈子更是没缺过钱,常常一掷千金也不为过,所以即使到了今天的地步,手还是挺松的,没什么金钱的概念。至于上次程亦锦替他交的那几个医药费,他还真没放在眼里。他之所以没主动找程亦锦还钱,也不是他想赖掉,不过是接机出一口心中的恶气罢了。

居然又倒霉的撞见程亦锦,还更加悲催的跟他是同校同班同学,林笙心里除了认倒霉外,也只能赶紧还钱,跟这个上辈子他就惹不起的人划清界限。然后尽量老死不相往来……

林笙说着就从兜里掏出钱包来,刚才交完学校免除之外的学费之后他的兜里还真没剩下什么了,不到一百块钱,要是不碰到程亦锦,够他花好几天的了,但是显然这个假设不存在,林笙想了想又说道:“多少钱你告诉我,我现在给你去银行取。”

程亦锦挑眉看着他,心里非常非常的不爽,他现在就是想弄清楚,林笙这小子到底是因为什么看他不顺眼,还是他天生就是这一副冷冰冰的样子,而不是针对自己。程亦锦冷冷的说道:“你要是想还钱,早就给我打电话了。”

林笙脸色不红不白的睁眼说瞎话:“电话号码不小心弄丢了。”

程亦锦要是信了才有鬼。他眯着眼睛看着林笙,问道:“你就是这么对待你救命恩人的?”

林笙平时不冷不热的一副谁也不鸟的欠收拾的样,其实有时候还真是气人的很。特别是他淡淡的一瞥之间,谁也不放在眼里的样子。

比如此时,林笙听了他的话故意一脸无辜的左右看看,就是忽略程亦锦,明着挑衅一般,似乎在说救命恩人?哪儿呢?

“好,好……”程亦锦脸色非常难看,眼睛危险的眯着看林笙,算是跟他彻底结下了梁子。

程亦锦转身走之前,脸色阴郁的一字一句说道:“钱你也不用着急,三年同班同学呢,你慢慢还……”

他的最后几个字几乎是咬着后牙槽说出来的,林笙看着程亦锦仿佛冒着火的高大的背影,痛快之余,难免也有些懊恼。

哎,他到底是把这个黑道太子爷得罪了……

第十二章

程亦锦没说,林笙还真不知道那天医药费到底花了多少。

林笙左思右想,觉得自己这辈子都没想要混黑道了,连洪威的那口恶气都忍下了,要说上辈子自己的断腿之仇,虽然是程亦锦这家伙让人打断的,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洪威,只是林笙自己内心很不想承认这个事实罢了。

自己上辈子瞎了眼睛,洪威得罪了程亦锦,程亦锦没抓到洪威,而是把自己这个洪威的情人收拾一通,虽然不地道,但是也是可以理解的……其实自己断腿这一笔账,实在更应该算在洪威头上才对……

林笙在心里说服了自己冤有头债有主之后,心情郁闷的又想通了一件事,就是自己实在没有必要树下程亦锦这个大敌啊。

程亦锦是谁呀,那是洪威都惹不起的人物,自己是得有多傻才没事儿往枪口上撞找死啊!

算了,钱能解决的事儿都不是事儿,就把钱还给人家吧,然后诚恳的说声谢谢,达成老死不相往来的愿望……不就皆大欢喜了。

想通后,林笙为了避免跟自己的同班同学程亦锦再次多余的接触而发生不愉快,特地的跑了趟医院,在医院门口花了八块钱买了个冰镇的大西瓜给那天那个美女护士送去,才查出来那天程亦锦一共替他交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三百八十二块多。

大大方方的,忍着肉疼,林笙决定准备四百块钱还给程亦锦不用找了。这他妈都够他现在两个月花的了。

在开学前,林笙事先打听好了一中的上课休息时间,给自己放学后找了个活干。就是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台球厅看场子兼打扫卫生。一个月一百五十块钱。

这一百五十块钱当时可不算少了,再加上有时候在台球厅能得点儿小费之类的,林笙要是省着花够自己的生活费了。一中基本上分为两大类学生,一类就是精英好学生,一类就是家里非常有门道或者有钱又势的。因为这么多学生,一中算是省里最好的高中了,一共就招六百个自费的,名额有限,所以可不是花钱就能进的。

想要勤工俭学的好学生不少,但是很少有想要上台球厅这样乱的地方打工的。多少钱这帮清高的好学生也不干啊。所以这活林笙找的非常容易。

当天台球厅的老板,一个叫张涛的四十多岁男人亲自面试林笙,一看林笙长得样子和沉稳明亮的眼睛,就心里有谱要用他了。然后简单的问了两个问题,问林笙会不会打台球,林笙说会点。还问林笙愿不愿意看哪儿埋汰收拾一下,林笙当然愿意。然后林笙还没开学呢,就开始在台球厅上上班了。

林笙怕林奶奶担心他的学习,就跟她说开学后老师组织同学一起自习,自愿的。林奶奶当然也没二话。

九月一日,一中开学了。

高中就是不一样,第一天开学居然是周日的晚上七点到。

林笙正好得上班,琢磨着这么晚老师也不能讲课,又听邻居家的一个高三的姐姐说第一天就是老师让同学自我介绍一下,然后立立规矩,无非是一些以后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讲,尊重每个科任老师的话。

同学以后慢慢认识吧,生活费不能不赚。林笙那天晚上果断的没去,直接去台球厅上班了。决定第二天早晨直接去上学。

如果林笙知道那天排座了,他和程锦元是唯二两个没来的学生,因此被分成了同桌,相信那天老板就是给他开一个月的工资,他也还是会选择去学校听老师说废话的……

九月二日,阳光万里。

林笙心情愉悦的随着人群迈进一中的大门,在高中一年三班门口的时候特意停顿了一下脚步,酝酿了一下激动的情绪,才在同学们好奇的注视下走进教室。

“同学,请问这个座位是怎么随便坐的吗?”

林笙刚一进屋,就发现不太对劲儿。屋里已经来了一大半的学生,新同学新面孔也没多少心思学习,都在高兴的与新认识的小伙伴增进友谊。他们每个人进来后直接朝着一个座位走去,还有的座位上没来人,桌堂里已经摆满了新书。

还好林笙谨慎的问了一句,要不然他随便挑一个位置等会儿来人了就尴尬了。不过林笙的话音刚落,整个沸腾的班级一瞬间静了不少,大家齐刷刷的抬头看他,各种眼神都有,大多数是好奇的。

第一桌的一个戴眼镜的小个儿女生本来在看书,听到声音抬头一下子见到一个这么帅的帅哥,半张着嘴巴傻兮兮的看了林笙半天,才猛然红了脸,不好意思的说:“不,不是……”

林笙微微蹙了蹙眉,还好旁边有个好奇盯着他的男生热心的说道:“同学你昨天没来吧?”

林笙点点头。就听那男生说道:“昨天老师排座了,两个没来的同学先坐在最后一桌。那边。”热心的男生说完站起来给林笙指到。

做在哪儿对林笙没什么影响,他想学习的时候就能旁若无人的学习。所以他淡定的点了点头,冲着男生说道:“谢谢。”没想到男生笑眯眯的扔出一个重磅炸弹。

“那你叫林笙还是程亦锦啊?”

“你说什么?”林笙缓慢的扭头,以为自己听错了。

“昨天第一天报到,就你们两个没来啊,班主任老师念你们的名字好几遍呢。”

男生说完,看到林笙震惊的表情,接着笑嘻嘻的安慰道:“不过你的座位还是那里,林笙和程亦锦的座位都是那里,坐一桌。”

林笙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他告诉男生他叫林笙后,实在没有继续聊下去的**,就一步一步艰难的走向他跟程亦锦的座位。

林笙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坐在座位上,林笙气运丹田,进行了好几次深呼吸,才慢吞吞的把新书都拿出来,感觉整个假期考上一中的好心情都没了。

读了两分钟英语课文,林笙从兜里掏出准备好的四百块钱,拍在了旁边的桌子上。其实他更想拍在程亦锦的脸上……

林笙在选择座位的时候还左右纠结了一下。坐里面还是坐外面。

他跟程亦锦的书桌是最后一排仅有的一桌,他们的桌子靠在窗户边上,后面一整排的地方除了他们的书桌还放了不少的东西,笤帚水桶拖布,还有一个坏了的书桌放满了同学的衣服。所以他们的桌子只能靠墙。

林笙决定还是坐外面,下课站起来给里面的人让开也比坐在里面憋屈着强。他现在快到一米七五了,程亦锦比他还高,估计得一米八了,这么大个子的大小伙子,骨头也都不小,在里面蜷着实在是难受。

林笙把新书翻了一遍,又借前桌的同学的课程表简单的抄了一份,就琢磨着怎么跟老师解释昨天没来,还有最重要的……怎么才能换一个座位……

第十三章

林笙最大的顾虑在程锦元来之后就消除了。

程亦锦在上课铃声响起之前踏进教室,旁边是瘦猴一样又有点驼背的班主任老师。他们的身后跟进来两个高年级穿着校服的男生,两个高年级男生把一张崭新的书桌抬到过道里。班主任让后面的同学把扫帚水桶等东西收拾到前面,然后把书桌放在了林笙旁边。

程锦元经过林笙的时候,不经意的往这边扫了一眼,然后像是全然的陌生人一样,冷淡的收回目光。

第一堂是数学课,林笙听得很认真,下课的铃声响了还在专心致志的学习。第二堂课刚一下课程亦锦就离开了教室。

坐了将近两个小时,林笙站起来舒展了一下筋骨,看到旁边压在书下露出一角的四张一百块钱,才想起来还有还钱这么一回事儿呢。想起今天早晨程亦锦那冷淡的眼神,还是决定当面交给他吧。

结果一直到午休,林笙才算是抓到一个跟程亦锦说话的机会。

“等一下,钱还给你。”林笙因为程亦锦的识时务,两人一人一个座位很舒服,还免费赠送一个笑容。

“谢谢啦。”林笙本来也没有多感激,就是意思意思,这话说得也就轻飘飘的。

程锦元敏感的听出来他没有多少诚意,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冷冷的说了句:“当喂狗了。”然后绕过他,径直走出教室。

林笙举着四百块钱,俊脸由青变红,又由红变转黑,最后长舒了一口气。

算了,他今天心情好,不想计较……

自己坐一桌,即使最后一桌林笙也很满意。毕竟全班除了他跟程亦锦,都是两个人一桌。还没高兴完呢,林笙下午第三节自习课上,就被班主任叫了出去。

“老师我实在是没办法,我弟弟昨晚上病了,高烧一直不退,我就在医院陪着他,一直点滴到后半夜……”林笙像往常一样,面对老师不饶不休的追问,牺牲了林小弟。

“你父母呢?”三十多岁的男老师皱着眉头,眼神显得很锐利。

“老师,我家里的情况是这样的……”林笙没撒谎,没夸张,但是也没故意隐瞒。他觉得老师知道他家里的情况还是好的,至少他以后有什么事儿请假是好请了。

班主任简直跟听了现代版自强自立的新闻报道一般,瞬时间这个有点驼背的男班主任老师就差化成一滩水了,那眼神中的同情让林笙看了都挺不好意思的。

对于林笙来说,父母已经去世几十年了,这辈子他重生了也没来得及再见一面那两个从小对他万般宠溺的父母,心里着实有些遗憾。但是他的伤痛毕竟经过岁月的洗涤,伤口已经修复的差不多了。不像林杨和奶奶那样严重。而且,林笙也不允许自己沉湎于无休止的伤痛中,他得振作起来,他还要让活着的亲人过好日子。

“这样,那你照顾家里的时候,也别忘了学习。只有学习好了,以后才能给你的家人带来更好的生活。”班主任语气有些沉痛:“而且,相信你考上个好大学,你父母在天上也能为你骄傲的。”

“嗯,我知道。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老师您放心。”本来还带着敷衍心态的林笙被触动了,班主任的话勾起他遥远的回忆,他记得小时候当老师的爸爸妈妈总是抱着他告诉他以后一定要上大学……他这辈子,一定实现父母的愿望。

“好,好。”老师看起来很欣慰,告诉林笙以后有什么困难都可以找他,他一定会尽量帮忙一起解决,还说学校有个贫困补助,也尽量帮林笙申请。

林笙道了谢回到教室,觉得班主任人还是挺好的,也就不太在意他区别待遇,没有叫昨晚同样缺席的程亦锦谈话。

毕竟,程亦锦的身份背景是真的不是平常人能比的。一个上午的时间,所有的同学都看出来他的不一般了,每个科任老师点名或者叫同学回答问题的时候,到程亦锦的时候明显态度有不同。就连一中号称灭绝师太的那个女化学老师,在程亦锦回答不上问题的时候,都居然赠送他一个有些僵硬的“鼓励”的笑容……

林笙其实对于程亦锦中午骂自己“狗”这件事挺耿耿于怀的,要是以上辈子他的脾气,都能二话不说直接一个拳头悠过去……就算是程亦锦不是他能惹得起的,他也真不想热脸去贴人家的冷屁股。但是钱又不能不还,林笙就下午趁着程亦锦不在教室的时候,把钱夹在了下一堂课的英语书里。

钱夹好了林笙就没事儿了,爱要不要,不要扔了也跟他没关系了。

但是让林笙吐血的是,语文课下课,林笙被前座的一个小胖子叫一起去上厕所的时候,一直棺材脸的程亦锦扭头,语气冰冷:“以后请你别乱动别人的东西。”

“……”在心里默念一万遍不能跟他计较……林笙咬着后牙槽说:“对不起了程同学!”

程亦锦看他的最后一眼厌恶得好像林笙是什么臭虫一样。林笙血脉上涨,要不是旁边的小胖子拉了他一下,他真想揍这小子一顿。简直太他妈气人了。

毕竟他确实救了自己,自己算是欠他个人情,在心里都做好了这辈子上辈子恩恩怨怨一笔勾销的建设,但,但是,这小子他妈也太招人烦了!自己好声好气的还钱,他这明明就是一种给脸不要脸的节奏啊!

在排队等位置上厕所的时候,小胖子给他讲了笑话,笑得他差点没过去,算是结交了他上高中的第一个朋友。

小胖子真名叫徐碧飞,比林笙矮了半个头,但是那肥度能装下林笙两个半。这小子特别能说,话还特别有喜感,十分钟林笙也就插进去不到五句话,就一直跟着乐了。

徐碧飞一看就心眼不多,至少跟身边的人还算实诚,一会儿的功夫把他自己身家都吐露出来了,什么初中高中学校,什么父母是干什么的,连转过学都跟林笙白话了一遍。

林笙其实挺喜欢跟徐碧飞这种心思单纯的人打交道做朋友的,像程亦锦这种一看就心思深重的人,林笙光看着就想躲得远远的。

比心眼,林笙不觉得自己比谁傻,但是他实在对于勾心斗角这类事儿无爱又无力。

林笙自作主张管徐碧飞叫胖哥,这小子拍着林笙的肩膀一脸感动的夸张道:“承蒙林兄抬举,以后就是兄弟了,有什么学术上的困难,尽管找胖哥。”

林笙一笑,当他开玩笑,后来知道今年中考全市第一名的名字叫徐碧飞的时候,他才大跌眼镜,觉得自己实在是有眼不识泰山。

胖哥那身板子着实占空间,林笙跟他上完厕所回去把自己的桌子往后挪了一大块儿,胖哥回头一抱拳,感激的说:“林兄,太够意思了。”林笙笑笑,于是不知不觉中跟胖哥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放学的铃声一响,林笙跟胖哥打了个招呼就去了台球厅。这是他来台球厅工作的第三天,在林笙之前看着的是这里老板的小舅子,叫李红星一个比林笙大不了几岁的小年轻。林笙进去的时候他正歪歪倒倒靠在前台,一副磕了药要死不活马上就要断气的样子。

“红星哥。”

李红星听到他的声音瞬时间像是原地满血一样蹦了起来,惊喜的说:“阿笙你今天怎么来这么早?”

“放学就来了。”林笙举起手里的盒饭让他看,意思是在这儿吃,说道:“你快回去吃饭吧。”

“谢谢谢谢,阿笙你可真贴心。”李红星飞快的抓起衣服一边往外走一边飞了个吻给林笙,说道:“3号,6号桌还没结账,桌数都在本上你自己看吧。”

林笙伸出一只手跟他拜拜,把书包扔进前台里,打开盒饭站在前台就开始吃。眼睛瞄了一眼剩下的三桌人。

台球厅一共十二个桌子,在市里算是规模不小的了。这台球厅虽然没有市中心新开的两家台球厅装修好,但是胜在开了好几年了,很多老顾客走顺腿了,跟老板关系也不错,所以平时顾客还是挺多的,也就这个吃饭的点人才这么少,等六点半一过,基本上桌子就满了。

台球厅不小,还卖包装好的吃的和喝的,还有烟。有时候客人想要特别的东西还得有个出去跑腿的,所以老板才又雇了林笙晚上来帮忙看着,白天不忙的时候就李红星一个人,过了晚上六点半全场都满了的时候,他一个人还真忙不过来。

林笙不到五分钟就解决了盒饭,眼睛也一直没闲着,看6号那桌又开了一盘,就在本上又记上一个杠。

李红星家就在这附近,五分钟的路程,他回家吃个饭休息一会儿,六点半还得赶过来。林笙来早了他就能多在家休息一会儿。

林笙吃完饭拿着扫帚把屋里都扫了一遍,扫出了一地的烟头和烟灰,李红星性格挺好,就是懒,来了个勤快的林笙他才是最高兴的。

第十四章

林笙跟林杨的学校都是在市里,为了他们两个上学方便,林奶奶他们三个就把家都般回市里了。林笙自从上学后,林奶奶也不愿意放弃爆米花的生意,林笙怎么反对都无效。老太太坚持每天推着车出去卖。急的林笙上学都上不下去了。正好这时候林笙的小姑家的孩子上初中,小姑来市里陪读,也想找点活干,跟林奶奶商量想要跟她一起卖爆米花。

虽然是自己姑娘,但是爆米花这事儿是林笙一手张罗起来的,林奶奶就说还得林笙商量。林笙听了非常高兴,简直求之不得。有他小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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