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中国农村建设60年-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作者:张神根

【】

内容简介: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之后,相继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运动。在这几个阶段中,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既有凯歌行进,也经历过曲折。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我们党全面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局,尊重农民首创精神,推动改革首先在农村取得突破。30多年来,农村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创造性探索,为实现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为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为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积累了宝贵经验。

作者简介:张神根,男,汉族,安徽桐城人。1963年8月生。先后就读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南京大学历史系,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现任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

近二十多年来主要从事中共党史和中国近现代史的研究。先后参与《中国共产党新时期简史》、《第三代领导集体与跨世纪的中国》、《执政中国》、《中国共产党新时期历史大事记》、《中国共产党历史二十八讲》、《中国共产党历史》二卷等书的编写。主要代表作有:《世纪的辉煌》(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三代领导集体与90年代的经济体制改革》(《中共党史研究》2001年第5期)、《试析1992年以来经济体制改革的特点》(《当代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5期)、《试析九十年代以来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进展》(《中共党史研究》2002年第6期)、《党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政策的演变》(《中共党史研究》2006年第2期)、《一九六六至一九七八年发展农业三种思路的变动轨迹》(《中共党史研究》1998年第5期)、《论抗战后期国民政府对国家与地方财政关系的重大调整》(《历史档案》1997年第1期)、《八大前后党对自由市场问题的初步探索》(《中共党史研究》1996年第6期)、《对国内外袁世凯研究的分析与思考》(《史学月刊》1993年第3期)等。

目录

第一章 1949—1978年中国农村农业的发展与成就

第二章 新时期中国农村的改革与发展

第三章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第四章 加快推进农村工业化、城镇化,促进城乡二元结构转变

第五章 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六章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

第七章 乡村治理与基层民主建设

第八章 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第一章 1949—1978年中国农村农业的发展与成就

·引言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生产力极其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得到迅速的恢复和发展。之后,相继进行了土地制度改革和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化”、“文化大革命”运动。在这几个阶段中,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既有凯歌行进,也经历过曲折。

·第一节 新解放区土地改革与农村经济恢复发展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始于上世纪20年代初期。1928年12月,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土地法——井冈山《土地法》问世。1930年5月,旨在统一中国各苏维埃区域土地政策的《土地暂行法》出台,规定了土地的没收政策、分配政策、地权政策、使用经营政策等各项内容。1947年10月,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第一次公开宣布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制度,确立了废除封建债务、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等原则,东北、华北、西北及山东、苏北等新老解放区由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到1949年6月,在约1。25亿人口的解放区完成了土地改革,分得土地的农民约1亿人,分得土地总数约3。7亿亩。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开始着手领导人民继续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地改革。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的规定,自1950年冬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大大地解放了长期被束缚的农村生产力,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快速恢复和发展。

一、土地改革前的准备工作

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任务和基本纲领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还有占全国面积三分之二的地区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封建土地制度仍然占据统治地位。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资料,土改前农村各阶级占有耕地的情况是:占全国农户总数不到7%的地主、富农占有耕地总数的50%以上,而占全国农户57%以上的贫农、雇农仅占有耕地总数的14%。地主户均占有耕地是贫农和雇农的40倍。农村存在着大量的无地和少地的农民。从新解放区农村总的情况来看,贫农、雇农和中农虽然耕种着90%的土地,但仅拥有少部分土地所有权,所承受的地租剥削是很严重的。封建性的土地制度是造成农民贫困和农业落后的总根源,是中国实现工业化的根本障碍。因此,在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是继续完成民主革命的基本任务,也是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的根本条件之一。

为了顺利推动新解放区土地改革,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除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步骤,实行耕者有其田。

按照《共同纲领》的要求,在广大新解放区,人民政府首先安定社会环境,发动农民开展反霸权斗争,打倒地主阶级的当权派,严惩那些依靠或组织反动势力称霸一方,用暴力和权势欺压与掠夺人民的乡村恶霸。对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大恶霸,经农民群众检举揭发斗争,由人民法庭处死刑;一般恶霸分子,经过群众斗争,低头认罪,并赔偿受害群众经济损失之后,在区乡集中管训,或交由群众管制,监督劳动。通过反霸斗争,推翻地主阶级在农村基层的政治统治,废除旧的保甲制度,改造旧政权,建立起以农民基本群众占优势的基层民主政权,为下一步减租退押准备了条件。

减租是在土改开始之前,减少农民交给地主的一部分地租额,一般为“二五”(即25%)减租,并取消地租以外的额外剥削。退押是针对江南土地租佃关系中广泛存在的押租制提出来的,即农民在租佃地主的土地时必须先交纳押租金,这是一种地主对农民双重榨取的手段。人民政府规定,在原则上地主应该将押金退给农民,但不应翻老账,不应计算利息。开展减租退押斗争,从经济上反对地主阶级的地租剥削,减轻了农民受地主剥削的程度,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通过减租抵押,新解放区广大佃农获得了经济利益,有50%—70%的农户增加了收入,并增加了对生产的投入,初步改善了生活;同时,提高了农民的阶级觉悟和政治觉悟,建立了一大批以农民积极分子为骨干的具有战斗力的农民协会组织,进一步加强了农民的政治优势,为在新解放区实行土改奠定了较好的群众基础。

此外,为了在新解放区确保完成土改任务,中共中央决定:今后土地改革,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组织的土地委员会和各级农民代表大会所选出的农协委员会直接指导执行,比较由各级共产党的委员会来直接指导执行为好。同时,还应组织各级农民协会作为土地改革中农民群众的直接指挥机关。在尚未进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在一个时期内,农民协会应成为乡村中一切组织的中心,乡村中的重要事务均应由农民协会来处理。中共中央这一决定,明确了土地改革的领导机关,为土地改革的顺利推行提供了组织保证。

二、土地改革法的颁布实施

1950年6月6日至9日,中国共产党举行七届三中全会。会议指出:“要获得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要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创造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要经费的大量节减。”根据会议精神,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以下简称《土地改革法》),作为在全国新解放区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法律依据。

与1947年9月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相比较,这部新的《土地改革法》在若干政策规定上进行了较大的修订:

一是由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和财产,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按照《土地改革法》的规定,不仅富农的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得到保护,而且对富农的其他财产也不得侵犯。对富农出租的小量土地,原则上保留不动。如果要动,也要实行有条件的征收。同时规定,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属于封建剥削性质,凡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这些规定有利于从政治上中立富农,更好地保护中农和小土地出租者,彻底孤立地主阶级。

二是由没收地主在农村中的一切财产,改变为只没收其“五大财产”,即“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对地主其他财产不予没收,是为了更好地把土地改革的重点放在改革封建土地制度上,而不是注重于地主个人保存的暗财,这些财产保留,一方面可以维持他们的生活,另一方面可以投入农业生产或投资工商业,这对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生产有利。另外,对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实行不没收的政策,就把打击的重点集中于封建剥削的部分,而不是资本主义部分。

三是增加了对小土地出租者的政策规定。《土地改革法》规定:“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论。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量200%者……均保留不动。超过此标准者,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对小土地出租者不超过平均标准的土地不加征收,是因为这部分土地所占比重很小(一般不超过3%—5%)。基本不动这部分土地对于满足贫苦农民的土地要求和发展农业生产没有大的不利,而照顾这些人,尤其使他们当中的生活困难者得以维持生计,可起到社会保险的作用。这对于安定社会秩序,减少土地改革阻力是有利的。

此外,《土地改革法》规定在土地改革中必须注意团结和保护中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组成广泛的反对封建主义的统一战线。如,规定保护中农的土地及其财产不受侵犯,对少数中农附带出租的土地亦不加没收或征收;规定农会组织要积极吸收中农积极分子参加领导工作;在农会召集贫农、雇农或手工工人的会议或代表会议时,要吸收中农的代表参加。同时,还要注意团结农村中贫苦的革命知识分子和其他劳动人民,及时吸收他们参加农会。对地主阶级中的开明绅士也要采取争取和团结的政策,在他们交出土地以及其他应交出的财产后,应予以适当照顾。

《土地改革法》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共产党解决土地问题的政策,经过长期的摸索和实践之后已趋完善,并上升为代表国家意志的法律。《土地改革法》在废除封建土地制度的前提下,对于应有的照顾在政策上都作了必要和周到的规定,这对于保证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以及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土地改革法》公布后,中央人民政府又相继颁布了几项重要法令,以作为与该法相配套的法规、政策。这些法令主要包括:1950年7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四十一次政务会议通过的《农民协会组织原则》、《人民法庭组织通则》;1950年8月4日,政务院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这些法令的制定实施,为土地改革的推行提供了组织保证以及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土地改革有序推进

《土地改革法》颁布后不久,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土地改革运动在广大新解放区先后开展起来。为了搞好这次土地改革运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明确提出了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条总路线是多年来中国共产党进行土地改革运动经验的继承和总结,符合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的实际,是土地改革中各项具体政策和措施的总依据。

在明确政策思想、制定法令法规、宣传动员群众等一系列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从1950年冬季起,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运动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起来。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大体分五个阶段:

第一,发动群众。各地的土地改革工作队一进村,首先对当地农村的基本情况作一次全面的调查研究,摸清各阶级的土地占有关系,群众的组织状况和觉悟程度等。为了把农民真正发动起来,工作队员发扬老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深入到农户特别是贫雇农家中访贫问苦、扎根串联,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启发他们倒苦水、挖穷根,帮助他们算两笔账:地主的剥削账和农民的翻身账。在解放前后阶级地位、生活状况的鲜明对比中,使许多苦大仇深的农民迅速觉悟起来,同地主进行面对面的控诉和说理斗争,有力地带动了广大农民基本群众。在组织阶级队伍的同时,各地人民法庭惩治了一批罪大恶极、为群众所痛恨的恶霸地主及地主中的破坏分子,鼓舞了农民的斗志。经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以及依法对地主进行斗争,地主阶级的统治威风完全被打落,农民阶级的领导权牢牢地树立起来,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

第二,划分阶级成分。按照中央的要求,土改工作队向农民讲清划分阶级的主要标准,是以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和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为依据,不能以政治态度、吃穿好坏为标准,纠正农民中存在的以为划阶级就是划分贫富,越穷越光荣,成分划得越低越好等模糊认识。在此基础上,开始群众评议。先是由地主本人在村民大会上自报成分、财产、剥削量及有无参加劳动等。然后由农民用算剥削、算细账、比劳动的办法,进行说理斗争,揭露地主的隐瞒谎报行为。在划分中,重在把握既不漏掉一个地主,又要防止把富农错划为地主,把中农错划为富农。对农村有雇工、放贷情形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计算其总收入中的剥削量,凡超过25%者,划为富农;未超过25%者,划为中农或富裕中农。对中农、贫农、雇农以及小土地出租者的评议,也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在农民内部进行。评议阶级成分有了初步方案后,召开乡农民大会予以通过,经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张榜公布定案。阶级成分划定、阶级阵线明确后,各地开始调整健全农会组织,命令地主交出占有土地、房屋的文契,将土地改革运动推向深入。

第三,没收征收土地财产。在乡农会的统一领导下,各村成立没收征收委员会,召开农民代表大会、贫雇农代表大会等,根据《土地改革法》明确没收和征收的范围,订出有关纪律和公约,以便有区别地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粮食、多余房屋等五大财产;依据情况征收富农超出规定范围以上的出租土地以及公地。接着,认真查实田亩,评议产量。在农民内部,动员农民插标自报田亩和常年产量,由农会派人验田公议后,张榜公布;在村与村之间,互派代表交叉审查后定案。在评议工作中,要求切实防止过高或过低评定田地的产量,以便公平合理地分配田地和征收公粮。

第四,分配土地财产。按照《土地改革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首先确定分田标准,一般是以分配单位每人所得田地的平均数为基础,算出每人分得的最高与最低数目。原耕农民按最高标准分配田地,地主一般按最低标准分田。确定分田标准后,具体分配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先确定应分的土地亩数,后确定地段;先确定住房,后确定土地;山林果树随田地、住房分配,不强调平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分配后,再分配耕畜和农具。各地在分配土改胜利果实的过程中,注意把放手发动群众同用土改政策引导群众结合起来,力求做到公平合理和秩序井然,防止在土地财产分配中的绝对平均主义倾向,避免对农村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破坏和浪费。

第五,进行复查和动员生产。在完成土地财产的分配工作之后,各地组织农民销毁封建性的旧地契,召开农民大会,庆祝农民经济上翻身,宣布土地改革胜利结束。在确定地权后,各地政府及时把农民的政治热情引导到发展生产上去,动员翻身农民发展生产,争取丰收,改善生活,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农会还提倡团结互助,帮助贫雇农解决生产上的资金、技术等困难,指导他们制订安家生产计划,很快在土地改革完成后的农村掀起恢复和发展生产的高潮。结束土改的地区,经过一段时间后还要进行复查。由当地政府派出工作组,深入各村农民群众间听取意见,检查在划分阶级成分上有无漏划和错划,在土地、耕畜、农具、房屋的分配上是否公平,发现错误立即纠正。同时防止和惩处地主向农民进行反攻倒算。复查之后,向分得土地的农民颁发土地证,从法律上保障农民对已分得土地的所有权,使广大农民安心发展生产。

由于贯彻执行了党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正确的方针、政策,全国的土地改革工作进展比较顺利。至1952年底,除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外,基本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经过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没收了地主阶级的土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全国约有3亿农民分得了75000万亩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免除了每年向地主交纳的3500万吨粮食地租。土地改革使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经济上彻底翻了身,一片喜气洋洋,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解放了长期被束缚的农村生产力;加强了工农联盟,巩固了人民民主的国家政权在农村的阵地;使备受几千年封建思想文化禁锢的农民开化起来,兴起了上夜校学文化的热潮,办起了黑板报、秧歌队和农村业余剧团,大大丰富了农民的文化生活,给长期沉闷的农村带来了生气。

四、土改期间农业生产迅速恢复和发展

翻身后的农民,成了国家的主人、土地的主人,他们为了创造美好幸福的新生活,奋身投入大规模的恢复生产运动。这期间,党和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措施:确保农民已分得的土地财产不受侵犯,颁发土地证;因地制宜,恢复和发展工副业生产;农林税收要合理负担,对因怠于耕作而减产者,不得减免其应纳公粮,超产给予奖励;对用于主要工业原料的农产品在价格上给予优惠,保持粮食与棉花、麻类、烤烟等经济作物之间的合理比价,各地供销合作社和贸易公司保证收购和远销;加强山林管理,严禁烧山和滥伐,鼓励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奖励兴修水利,对群众出资出力、合作兴修水利而促进农产品增产的部分,5年之内不征收农业税;保护耕畜,开展家禽防疫运动,推行牲畜保险;提倡自由借贷,鼓励农民投资扩大再生产等。

1950—1952年三年间,国家在财政经济状况十分困难、工业基础相当薄弱的情况下,仍然努力保证农用资金、农用物资的生产与供应优先安排,并逐年有所增加。针对旧中国水旱灾害频繁,对农业生产造成很大的威胁,国家把水利建设作为恢复国民经济的重点,大力防治水患,有重点地进行河流治理工程,兼顾上游水土保持,减轻水灾和旱灾。毛泽东倡导的根治淮河,是新中国第一个全流域、多目标治理的浩大工程。三年间在淮河流域建成水库3座,蓄洪拦洪工程15处,可控制洪水100亿立方米,修复干支流堤防2190公里,完成疏浚工程2800余公里。这些工程的建设竣工,使淮河流域人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