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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结婚-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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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不夺人所好。”

“上天知道我不是君子。”

“俗云:盗亦有道。”

他突然站直身躯,比我预料的更为高大。一百八?不、不,他更高一些。但闻他说:“我从不替自己的行为找借口。”

一个强盗,你怎能与他讲理。我识相地放弃。“那么,再见。”

“你不问我叫什么名?”

我笑。“我知道,你叫白居易。”琵琶行:相逢何必曾相识。

他亦笑,谁知他究竟懂不懂我的话,而我也没奢望他懂。

这年头传统文学事业没落,乃至被遗忘,是最悲哀的一件事。很多人明白今日股市收盘点数多少,与餐桌上吃鱼吃肉息息相关;但更多人不明白,传统值得保存,文学应被尊重。论起永恒来,人的生命渺如恒河之沙。

“我们很快会再见面。”他站直身体走向灯火处,高大的背影顿时让我生起一股熟稔。

我没有张望太久,也不急着从过去的抽屉里将薄弱的记忆取出,那太大费周章,况且这世上相似的人很多。

今晚又跳舞,又站了太久,脚部的不适令我不得不找一个地方坐下来。

赴宴的缘故,今晚穿的是一双镶水钻的高跟鞋,购置许久,却穿没几回,一直收在鞋柜里,一时找不到搭配礼服的鞋,才翻出了它,谁知它如此不中用,净会折磨我的脚。我考虑丢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B君找到我,一脸气急败坏。

“双喜,你躲在这里。”语气像在抱怨。

我笑。

躲?我只是在此稍事休息。

看来躲猫猫的游戏中,此君并没有真正捉到老鼠。

我伸长手臂,让他将我从椅子上拉起来。

“我累了,想回家。”

他面露犹豫,仿佛“回家”不是个好提议。“我尚未将你介绍给另一个人,你该去认识……”

“今晚至此已经够了。”不愿意再多说,我陪着他来,不见得必须担任全职的女友角色。没有人规定我不可以厌倦或者情绪化。

而此刻,我纵容自己如此表现。

B君对我的坚持感到头疼。“但我现在还走不开。”

这不是个理由,我笑道:“无妨,我能自己回去。”

他定睛看我,似想从我眼神中看出我有几分认真。

十分。我十分认真。

他改变初衷。“我岂能让你陷我于不义。”

我没那么阴毒。“怎敢?”

这男人不习惯低头,但他聪明,略作让步。“我送你回去,陪我去同主人告辞。”

我没异议。给男人保留尊严是必要的。

此刻的意见不合也许打击了他的自尊,让他“护送我”回家这件事,很快就能弥补他“受伤”的心。

瞧,我多么善体人意,哈!

这样的日子不知道又过了多少日夜。

一周过后,又是新的一周。

白天献给工作,晚上献给应酬。

老实说,有时我更讨厌台湾这种商场文化。

我原不喝酒,为着必须应酬的缘故,开始认识白兰地与伏特加、干邑与威士忌。

有客户钟情台湾高粱,橱柜里便长期置有金门及玉山高粱,以备不时之需。

男人很难不坠落,而身为一个职业女性,也很难不跟着男人堕落。我已经尽力把持。

应酬之余,男人的邀约似也成为推拒不掉的生活习惯之一,一天没有约会,一天就觉得有根筋不大对劲。

前阵子易累、无食欲,上医院挂诊,大夫警告我需多休息,否则此具躯体用不到半个世纪。

半个世纪,也够长了,我想。但想到半个世纪之后,我若有遗愿未能完美了结,我便需要再多一点时间。

我让晓君把我未来一周行事历翻给我看。

满满的行程,没一刻喘息,我看得头晕目眩。

“晓君,我觉得累。”

“杨小姐,你看起来需要休息。”

“对、对,我的确需要休息。”我的身体强烈的向我抗议,偏头痛。“能否泡一杯咖啡给我,多谢。”

“稍等。”

支开晓君,我瞪着那份行程表。

扣除掉已经排定的例行交际,此周剩下的四个晚上,都已被预约,甚至还有候补。

晓君将咖啡送来,我已用红笔将表上一堆人名划上叉叉。

“决定淘汰这些人?”

“不,只是取消与这些人晚上与我的约会。”我将行事层交给晓君。

晓君接过,道:“爱自己是应该的。”

“我知道。”少喝一点酒,少吸一点二手菸。

毕竟自己说老不老,但说年轻也不算真正年轻了。二十八岁的年纪,比二十九少尴尬那么一些些,但已相距不远。

我真讨厌替自己“存老本”,仿佛人一生下来就是为必然的老化做准备,把全部年轻牺牲在积蓄上,多浪费。

年轻应当及时行乐。

然而晓君还是替我取消了那些约会。

多出来的时间像是捡到的。

原来晚上一个人在家听听音乐、看看电视、读读书,悠哉悠哉,也是好的。渐渐地,居然爱上这种感觉。

A君打电话关照:“你最近消失无踪。

我笑。消失无踪还找得到我?

“在家做什么消遣?”

我半开玩笑。“窝在家等死。”

A君闻言变色。“别做傻事,你等着,电话别挂,我马上赶到。”

“喂喂喂”这家伙竟以为我要自杀,看来我俩思想差距的确很大。

我挂了他电话,他还是赶来了。

若不是他,我这一生势必不会知晓,原来从天母到永和,不需要用到二十分钟。

“你飞车来?”

“怕你出事。”

“我一个好端端的人会出什么事?”我才怕他在路上发生意外,我若成了罪人,他的错。

他拥住我,双臂直打颤。“双喜,别吓我。”

真想同他说:“老艾,是你自己吓自己。”但终究没说出口,这人举动莽撞,但真正令我感动。像爹妈一样,一日见儿女没吃饱睡好,一日不安心。

“让我照顾你!”

我推开他。“又说这浑话!”

他急道:“但你总需要一个人陪伴,我保证当有一天,我们都老了,我仍然爱你。”

我冷笑。“你想得未免太多。”

“因为没有人不会老。”他满腔诚恳。“我们可以互相照顾对方。”

这人太奇怪,不打算现在要怎么过,老想着老了以后要如何如何。

我说:“老也不是今天明天的事,谁知道杨双喜享寿多少?”

也许过几日我出差去香港搭的飞机坠机,也许睡梦里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我现在连计画后天要做什么都懒。

人生人生,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他气急。“你固执得像颗硬石头!”

石头大半是硬的。“你早该知道我向来如此。”

我泡了茶请他喝,希望他脑袋清醒些,喝完送客,叮嘱他:“开车当心。”

他忿忿然离去。

我心头似了了一桩心事,但愿他从此不再上门逼婚,因我已七荤八素,昏头了。打发掉A君艾氏,B君包氏打电话来。

“双喜,为何推掉我的约?”

我心想,我又不止推掉你的约会而已。这人真是自大狂,晓君分析得有道理。

“双喜,说话,我知你在家。”

看着自己的脚,我道:“我缺一双合脚的鞋,上回跳舞后脚痛迄今,不愿出门。”

他默然。

许久,他说:“不打扰你休养。”

我知道B君这人不习惯人家给他脸色看。

“承蒙关照。”我说。

打了一个呵欠,继续翻我的国家地理杂志。

他回头又道:“对了,你要休养多久?”

“问我的脚。”我笑答。

“啧,少打哈哈,明天让人送新鞋过去。”他说。

要命,来这招。

无妨,兵来将挡。“新鞋磨脚,走不了二、三哩路。”

他居然大笑。“正好,我并非要你陪我健行登山,如果你不想跳舞,我们可以找一个僻静的地方坐。”

找僻静的地地方坐?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是B君说的话。

B君这人耐不住寂寞,否则依他性情,他不会与我搭上线。我们原是不对路的人。

他挂了电话,隔天,我也收到了鞋,名牌货这是后话,我们继续说这一夜后头接进来的电话

接着是C君。

“双喜,几日不见你,甚思念你,明日可愿与我共进晚餐?”

我没答应。“晚餐要吃什么?”我问。

电话那头娓娓道来:“吃鹅的肝,猪的肚,用牛肋熬汤,佐以鸡血酱料……”

我急忙打断他的介绍。:“我已决定吃斋一个月,再见。”啊,一个月内不必相见,不必听内脏经,更好。

接完数通电话,犹似自战场归来,累煞我也。

原来当你决定疏远一个人,此人过去的缺点便会自动放大到令你无法忽视的地步,太可怕,居然连半点瑕疵也受不了,过去我并未有洁癖。

今晚我宁愿埋头大睡一顿。

一觉醒来,也许杨双喜大彻大悟,决定从此当一个深居简出的人也未必。

第8章

突然对他人生活方式好奇起来。

“晓君,你下班以后通常做何消遣?”

记得有位知名已故作家说他平生最很“消遣”两字,好似人生没有其它要事可做,时间多到需要杀死,活得不耐烦。

此君是谁,已记不起来,我本人倒无这种想法,不是活霸气 书库 Jar电子书下载乐园+QiSuu。с○m得不耐烦,只是觉得人生说穿了也“就是这么回事”,要道尽,三言两语便可:生与死,悲喜交集。

消遣还是很必要的。

“到超市买特价商品。”晓君说。

“训练自己当家庭主妇?”不像晓君这等人所做的事,我问得诧异。

晓君笑说:“才不,但与一堆太太小姐抢特价商品感觉很刺激。”

我大笑。“不失为调剂身心的好消遣。”

晓君接着说:“而且不伤身。”

“除此之外?”总不会天天上超市购物,那太浪费时间。

“偶尔到酒吧小酌,欣赏时常出没的俊男美女。”

我点头。“有意思,人间众生相殊为可观。”

“杨小姐最近做何消遣?”晓君反问我。

“打毛线衣。”我说。

她瞠目。“真不可思议。”

我眨眨眼。“我也这么觉得。”

晓君与我相偕大笑。

对现代都会女郎来说,打毛线衣简直是古董级消磨时间的方式。现代人谁兴凡事自己动手。机器织出来的衣物物美价廉。

我们是有一双手,但这双手已不用来做琐碎杂事,这双手致力于塑出自己想要的面具。我们用面具迎战生活,回到家,才卸除武装。

我常认为这时代的女人是英勇战士,无时不刻与生活搏斗。

晓君拿出一张名片卡给我。“这是我偶尔会去的那家酒吧,还不错,可以打发时间。”

“谢谢,我会参考。”我接过,凑近一看,这家酒吧叫作“下班塞车时”。

下班塞车时,我光顾这家晓君介绍的酒吧。

我只打算来这么一次,因为这是晓君的空间。

我想每个人都渴望为自己保留一个秘密空间可以埋藏情绪,任何如意、不如意的事,皆可在此找到安慰。

我只是一时好奇,才前来打量,但并不愿因此侵占晓君的隐私。我当我在此是一名萍容。

在吧台点了一杯威士忌加冰,想起晓君说这是一家有俊男美女出没的酒吧,眼神不禁四处飘移起来。

我慢慢啜饮着酒汁,肩膀突然被拍了下,作贼心虚,我差点从高脚椅上跳起来。回头一看,果然是一名英俊男人。

但这男人的面孔有些眼熟,我不禁叫出声:“小美?!”

他同我一样震惊,但他这人向来泰山崩于前尚面不改色。“双喜临门,真是你。”戈洵美,我高中同学。

“当然是我,真意外在此遇见你。”

他在我身旁椅子坐下。“我同你一样意外。”

是该意外没错。高中毕业迄今,算一算,足足十年没见过面,在这么小的一个岛上还能够老死不相往来,简直不可思议。

我招呼酒保。“给这位先生一杯威士忌加冰。”

他皱眉。“还没吃晚餐就喝烈酒,不怕胃穿孔?”

“不怕不怕,胃出血都不怕,人生得意须尽欢。”

“疯!”他探头探脑,像在找什么人。“你一个人?”

“诚如你所见。”我笑说。

他微怔。仿佛我不该这么逍遥,早应被婚姻绑住。“单身至今?”

“嘿。”我推他一把。“更不上道。”暗示我销不出去?

“少来,杨双喜忌讳过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也许是遇见老友,我格外开心。“小美,你好不好?”

“别那么叫我。”他拧起眉。

我知道他一向讨厌人这么叫他。但是“计较什么?我又不是不认识你。”

我嘻嘻地道。

他举高双臂。“算了算了,男人不计女人过。”

我猜他接下来要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男人通病!

“你还没说呢,这几年你好不好?”

“一半好。”

有一半好已是万幸。这世上很多人连想得一半好都没有福分。

我注意到他光溜溜无饰物的手指。“还是王老五?”

他举杯牛饮,看来心情有些郁卒。

他问:“你们女人是不是就只会关心男人结不结婚?”

“一般人都是这样……”等等……他说“你们女人”?看来这男人似乎正为某个小姐大伤脑筋。我嘿嘿笑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他干笑。“美人没有,母夜叉倒有一只。”

我突然明白了。小美已有了伴吵架中。“你平常不到这种地方来的吧?”

今天是来买醉消愁,正巧遇见了我。

“家教甚严。”干笑变苦笑。

“妻管严?”

他没有否认,是默认了?

“打算结婚吗?”我问。

“她想结婚。”他说。

“你不想?”

“不”他责怪地看我一眼。“问那么多做什么?”

“关心你呀。”

他翻白眼,向酒保说:“给这位小姐一杯雪莉酒。”

“等等,我不喝雪莉,有诚意的话,威士忌加冰。”想堵我的嘴?

他扫我一眼。“威士忌太烈,女人别喝太多。”

我真好奇,一直以为这位同学会一辈子当王老五,如今看来,他竟像是个为情所苦的男人。

“你以前没这么细心啊,是因为有了对象的缘故?”若是,我真要好好认识那位小姐不可,能将戈洵美这号大木头调教成这样,实是可敬。

“休想套我的话。”他瞪我。

不说,那我自己猜。“她要跟你结婚,而你不肯?”

他不出声。

“为什么不?如果你爱她的话。”

他不语。

我推他。“喂,你也说说话,一个人唱独脚戏多没趣。”

他抬眼。“那么你告诉我,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看来他为“婚姻”所苦。

这是个好问题女人为什么需要婚姻?

我思索良久,回答说:“我可以给你很多答案,例如女人偷懒,需要男人负担她的生活;又例如女人渴望安定,希望男人提供保护……”

“听来男人像是冤大头。”

我耸肩,“即便如此,女人亦付出了代价。女人的一生将奉献于家庭、丈夫和孩子,乃至失去自我与自由。”顿了顿,又道︰“但是现在很多女人甘愿保有自由,婚姻不再是最重要的人生大事。”

他皱起眉头,神情显得万分困惑。“但想结婚的女人还是很多,她们又是为了什么?”

看来我的泛泛之论满足不了他,他只想弄清楚为何他的她想要婚姻。

我笑说:“这问题你也许该亲自去请教那位小姐。女人何等复杂,没有一个女人能够知道另一个女人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他突然间大笑。“看来我问错人了。这问题问任何人都可以,就是不该问你。”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我不懂。

他撑着肘看我。“你也打算不婚,不是?”

“你在暗示我年纪老大?”

“岂敢,我们同年。”

同年,但不同样年轻,女人向来老得快。

我说:“一般二十八的男人在事业上已小有基础,可以准备与爱侣共组家庭,养育儿女。你还算年轻。”

他说:“一般二十八岁的女人事业上不必有什么成就,如你所说,她可以把生活重担转移到男人身上,唯一一个人生目标就是替这男人生两个孩子,并且养育他们长大。我们承受的压力因性别而有不同。”

“瞧,你(你)观念多腐旧。”我们同声。

“彼此彼此。”我们同病相怜。

“唉。”我们同叹。“干杯。”

杯碰杯,发出清脆响声。

“其实,现在的女人并不一定都想当家庭主妇。”我说。

“她不是。”他说。

“哦?”

“她跟你一样事业心很重,两年内连升两级。”

我低呼!“看不出来你会喜欢这种女强人。”

“刚认识她时,她小鸟依人,但我隐隐知道她有这份资质。”

“你不能接受她的转变?”

他又瞪我。“我岂是那种心眼之人。”

我呐呐。“十年没见面了嘛,我怎么知道你跟以前还一不一样。”

他哼声。“休小看我。”

我吐吐舌。“照你这么说,她应该不是那种很缺乏安全感的女人才对。”这样的女人会想结婚?

“咏贤不是,她坚强。”

“喔,咏贤,好名字。”终于得知女主角的芳名。

他斜眼看我。“你到底要不要听?”

怪了,又不是我逼他说。若不是念及这男人嘴巴紧,难得这么多话,必是心中有着无法解决的困扰,同学三载,感情又不错,让我想帮他个忙,否则才懒得理他。他深吸口气,续道:“我们已同居三年。”

“三年!”我怪里怪气地道:“戈洵美,你好本事!”照此推算,他不就年纪轻轻便抱得美人归。

“共同生活,熟知彼此习性,互相迁就配合……”

“但是你倦了,而她想要一个结果?”我臆测。

“不。”他摇头。

我好奇不已。“要不,是怎么回事?”

“我们感情没变,长期以来,已习惯对方的存在,就像一对正常的夫妻……”

这回,我识相的不打断他,让他继续说下去。

他耙耙头。“咏贤想结婚,为这段感情下注脚,但我不愿,我们为此吵得很凶,我怕盛怒中伤害她,只得闭嘴不说话,等她息怒……”他愈说头愈低,脸埋进他手里,声音愈来愈细。

“小美、小美……”我轻唤他。“你为何不愿?”

他抬起头,苦笑道:“我想我是不愿意改变。”

“改变什么?”

“不愿意改变目前的状况,因为结婚,往往是爱情之死。”

我深深震撼住。

爱情之死……多可怕……

我想,我已有些能够了解这位同学的心情。

你爱一个人,希望对方快乐,偏偏对方所要求的是你最不愿付诸实现的东西,而你又不是不爱她……

爱情乃成人间炼狱一场。

我拍拍他颓丧的肩,他勉强振作起来。

“再一杯威士忌?”我问。

“酒鬼。”虽如此说,他也没拒绝。

何必太严肃?喝点酒解解闷也好。我招来酒保。

喝酒时,他问:“双喜临门,你还记得陆承信吗?”

“陆承信?他是谁?我该记得他吗?”我笑问。一连三个问号在脑中盘旋,就是想不起一个对应的脸孔。

“你不记得了?”小戈一脸诧异。

“谁?”

他瞟我一眼。“算了,既然忘了就算了。”

“喂,别吊人胃口,”真不道德。

正想臭骂他一顿,谁知他竟然说:“这个人,你忘了就不必再问,反正我就算告诉了你,你恐怕也记不起来。”

结果,他还是吊人胃口。

但是他也没说错,没过几天,我是又把他说的那名字忘了。

我的脑子里记了太多东西,一个不特别重要的人名,要我记住,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这实在不能够怪我。

若果为这种事怪我,那我这辈子欠的债,真真三生三世也还不清。

我不记得小美提到的那个人。

但我想我永远不会将眼前这男人忘记。

小美家中有人等门,先离开了,我多赖了一会儿,离开酒吧时,天色已晚,也没再塞车。

我望着酒吧招牌“下班塞车时”,不禁会心一笑。

谁愿意当一尾下班的鱼,被困在车水马龙的死潭水中发臭发闷?想必这老板亦是性情中人。

与其困坐车阵中,不如下车到酒吧里点一杯酒。

正当举头望招牌的同时,一个极性感的声音出现在耳后。

“没想到你会来这里?”

我全身寒毛似猫儿般竖起。这声音、这说话的调调,我印象之深像是前世已认识。

我不愿转过头,但要花上好大的劲才能克制自己回头看。

仿佛知我心事,男人在身后嘲讽:“怕我丑,破坏幻想?”

我嗫嚅道:“白居易?”

像说行话一样,那人道:“相逢何必曾相识。”

我惊喜万分我原不知道我会这样欢欣见到他的出现现在我知道了!

我回过头,对上那张过分狂野的俊脸。

他有一双像是随时随地都要调侃人的坏眼睛,迷死人。

“我说过我们会再见面。”

我从他眼中读出:“但没料到会是此时此地吧?”

他笑弯了眼。“不再有人比你更知道我。”

我没那么好骗。“我不知道你,你是谁?你是什么人?”

他开口答我:“康洋,爱你、与你爱的男人。”

爱情是天生注定好的。什么人会对什么人动心,完全是不可抗拒的事,不是在定好的人,约会一百次也还是要分手。

康洋……是的,我相信我会爱上他。不是昨天就会是今天,不是今天也会是明天。

而也许,在露台那一夜,我已经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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