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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思成狂-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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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相思成狂
  作者:蔡小雀
  男主角:杜默
  女主角:沈云秀
  内容简介:
  老天!让她死了吧!
  好不容易与暗恋多年的心上人重逢
  她的反应竟然是昏倒在他怀里!
  面对他,她就紧张得说话颠三倒四
  令人伤心的是他压根忘了有她这号人物
  亏她还跟他做了两年高中同学
  他滥用职权调查她的课表四处堵她
  明明是他霸道的硬要她履行午餐之约
  却放她鸽子,让她像个傻瓜似的等无人
  还当面评批她很难吸引男人的目光
  是他钦点她当女友却又践踏她的心
  这恶劣的家伙当真是她痴恋的男人吗?
  正文
  第一章
  她永远是躲在人群里,脸红心跳偷偷的看他。
  看他身手矫健的跃起,在众人的惊呼声中越过对手的防守,将手中的篮球投进篮框中。
  她永远忘不了他脸上灿烂飞扬的笑容,在阳光下熠熠发光的模样。
  他高大精瘦的身子汗水淋漓,优雅的穿过人群接过校花手上的毛巾,性感地擦拭起额上、肩上的汗珠,校花笑着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大口大口的畅饮着……在她的眼中,他就像是初卸战袍的太阳神,正在接受众神的飨礼。
  沈云秀知道自己很不起眼、只敢躲着偷偷以眼神崇拜地看着他,然后抱紧手上的“纵论红楼梦”,悄悄走开。
  其实他们住得很近,偶尔相遇时,他爽朗的打招呼往往换来她的面红耳赤。
  她根本就没有勇气抬起头看他。
  “沈云秀,早啊!”他边拍着篮球边对她说,脸上笑容温柔而爽朗。
  一贯的教人心动……她的头垂得更低了。
  “早。”她声若细蚊。
  “你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吗?”篮球拍击着地面的声音断断续续,她揣想着他修长的手掌灵活控制着篮球的模样。
  “是。”
  “你干嘛头垂得这么低?地上有钱吗?”一串轻快的笑声在她耳畔响起。
  “没……”她面红耳斥,声音越来越小。
  深呼吸、深呼吸……镇定点啊!
  没理由只是说几句话,她的心脏就像快要打嘴里跳出去似的。
  “我也是搭六点五十分的公车,每次都看到你拿着一本书看,每天还换不一样的书,我记得昨天好像是‘唐人传奇’,今天的是什么?”他好奇地问道。
  “洛阳迦蓝记。”她鼓起勇气回答。
  他一直跟在她身边走,高大的身子和早晨初沐浴过的肥皂香气简直是致命的杀手,逼得沈云秀直想躲得好远好远,免得自己一时晕过去。
  但不可否认的,在她心底也有一丝狂喜,没想到他竟然注意到她和他是搭同一班公车,每天还换不同的书看。
  他是聪明绝顶的,全校师生都喜欢他的原因,除了他是篮球校队骁勇善战的队长外,同时也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每个人都看好他一定会进台大。
  反观自己,既矮小又不出色,清汤挂面的头发,怀里永远抱着一本中国传奇之类的书,和他比起来,她活像个古板无趣的书呆子。
  可是……书呆子也有梦想的。
  就在沈云秀鼓起勇气想要抬头看他的时候,一道男声突然的介入又让她的勇气消失了。
  “嗨,杜默,早。”男孩的声音里带着一丝无可掩饰的惊喜和崇拜。
  “张能期,早。”杜默笑了。
  “昨天你们那场球打得真精采,隔壁校的篮球队简直是三脚猫,根本是被你们打着玩嘛!”男孩兴奋极了。
  “还好,大家都尽力了,听说他们的主将脚受伤了,否则他们的表现一定不只于此。”杜默谦逊地道。
  “你还是这么谦虚啊。对了,杜默,我有道数学习题可不可以问问你?昨晚算了半天都算不出到底该怎么解,那个方程式好复杂……”
  男孩连看也没看沈云秀一眼,就拉着杜默往前走,他们人高腿长,几个大步就离她很远了。
  沈云秀失落地抬起头,凝望着杜默高大的背影……
  突然,他回头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笑意。
  “明天见。”他笑着说。
  她没有回答——该说是还来不及回答,那个高大的,有着一双温柔明亮眼睛的男孩,已经迈开大步离开了。
  第二天、第三天,沈云秀依旧背着书包,手上抱着书本走在这条杜鹃花盛放的巷子,却再也没有巧遇过他了。
  那个“明天见”的约定,在花季里,渐渐变成了一抹褪色的花晕,孤独地驻留在她心上,教她每想一次便心痛一次。
  一直到凤凰花开,骊歌轻唱,她小小的梦,暗恋的心事,在岁月无声的流淌过后,依旧在心底深处熊熊地燃烧着,像一朵永不熄灭的火花。
  后来听说杜默出国去了,远离小小的台湾,他就像大鹏鸟展翅飞向外面那个宽广的新世界。
  大学联考的时候、,沈云秀知道自己的国文能力很不错,数理方面只要肯死背,也能勉强过关,但她整个人已经没有了冲劲。
  就算按照父母的期望,考上了台大又如何?台大没有他,她的青春、她的热情、她的积极全跟着消失,生命一如静静的河水,流过涓滴无声。
  但她还是考上师大国文系,繁重的课业压得她喘不过气来,她的近视度数更深了,头发变长了,唯一不变的是,她依然习惯低着头走路。
  记忆中的那个男孩仿佛又再对她笑,问她:“地上有钱吗?”
  新的学期来临,校园里热闹纷纷,到处都是社团在招募新生加入,沈云秀抱着书静静走过,只有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轻微声响。
  今年是第四年,眼看着她也快要毕业了。
  岁月一贯地流淌无声啊!
  “学姐,你快点过来!”
  一个热情的女声在她背后响起,惊醒了她怔仲的思绪。
  沈云秀回头,嫣然一笑,“文妮,有什么事吗?”
  一名浓眉大眼,可爱俏皮的女孩气喘吁吁的奔近,一把抱住她的手臂。
  “救命啊!学姐,我的诗社都招不到新生啦,你快点过来帮帮忙,要不然你加入……如果新生知道去年全校诗词比赛的冠军就是我们的台柱,一定会挤破头来报名的。”文妮的眸光因期待而变得亮晶晶。
  “我不行……”沈云秀拚命摇头。
  “什么不行?如果你不行的话,那我们诗社就放着倒好了……学姐就算给我一个面子嘛,求求你了。”文妮连哄带求,一脸可怜兮兮,“今年我好不容易当上社长,如果只有小猫两、三只,岂不是很难看吗?帮帮我啦,以你的名气来号召,一定很快就会有一大票学弟妹来报名了。”
  “我、我真的不行,你饶了我吧,那次比赛只是侥幸。”沈云秀小脸发烫,觉得很尴尬。
  “怎么会是侥幸呢?你那首‘蝶恋花’看得我们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还有人抄在情书里寄给别校的男朋友呢?”文妮清了清喉咙,摇头晃脑地吟道:“伊人关山千重外,几时归来?春梦秋心埋,岁岁年年不知数,红裳翠袖无力裁……昨夜梦回旧花廊,莺飞蝶舞,不知为孰忙?今夕明夕又何夕,东风无语泪难藏……唉!”
  听着文妮悠然吟咏而出,沈云秀又是羞涩又是心慌,脸色由红润渐渐苍白了。
  想起了这一阕“蝶恋花”,当初提笔写下时,泛滥在胸口的怅然和酸涩仿佛又苏醒,渐渐在心底蔓延开来。
  有谁会相信,随时时光缓缓流去,心上那个男孩的眼神和形象竟在她脑海深处越发鲜明了。
  “学姐,你怎么在发呆?是不是我念错字了?”
  “不……没有……你念得很好。”沈云秀回过神,有一丝心慌。
  “学姐,你真的要帮我的忙啦,你看我的摊子空空荡荡,小Y他们两个看没有人来,干脆跑到外面吃冰去了,再没人来报名的话,我的诗社就只有三个干部,再这样下去我还有什么脸见人?”
  “有这么严重?”她略一迟疑,有些不忍。
  文妮点头如捣蒜,“有有有,真的很严重。”
  “可是……我没有那么大的吸引力,就算我加入了,一样起不了什么作用。”
  “才不会呢,你看那边的天文学社团。”文妮抬手指向不远处,“那么冷门的社团却挤爆了,若不是冲着那位刚回国任教的帅哥副教授,他们才不可能会爆满呢!”
  “什么教授?”沈云秀傻傻地问道。
  “学姐,你的消息真的很不灵通耶,我很怀疑你是不是除了上课外,其他时间都是用飘的飘出学校?”文妮瞅着这个又敬又爱的学姐,有时候还是会忍不住吐槽一下。
  说起学姐呀,什么都好,就是太文静、太乖了,一点年轻人的青春气息都没有,教她这个学妹着实看不下去。人家说一年级娇,二年级俏,三年级拉警报,四年级没人要,学姐都已经四年级了,还是独来独往的,万一将来嫁不出去怎么办?
  学姐可是她最崇拜的才女耶!
  沈云秀呛咳了一下,心虚地道:“咳,对不起。”
  “你干嘛跟我对不起?学姐,你就是这种好好小姐的脾气,所以才会常常被人欺负了都不知道。”文妮大翻白眼。
  “我被欺负?什么时候?”沈云秀茫然的问道。
  “所以我说你连被欺负了都不知道!”
  “噢,这样啊……文妮,如果没有别的事情,我还要去图书馆还书……”沈云秀畏缩地看着一脸气愤的学妹,不太明白自己是哪里惹得她不开心。
  “不行,你一定要来帮我站台啦,人家杜副教授那边都已经爆满了,看!满满的人都是他们的学员,还有挤到外面报不了名的……我们多多少少也要抢几个来才行啊!”
  “杜副教授?”
  “就是站在那边那个……啊,对不起,人太多了,我拖张椅子让你站上去看,要不然你铁定看不到的。”
  文妮跑去跟隔壁摊位的学生摸了一张活动式铁椅,不由分说就架着沈云秀站到椅子上。
  平时沈云秀的好奇心几乎等于零,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竟然对那个能够让天文学社疯狂爆满的杜副教授大大好奇了起来。
  究竟是什么样的老师,会让这么多人蜂拥捧场?
  她站在铁椅子上,很快就看到了那个鹤立鸡群的高大身影,他戴着一副细框眼镜,额前有一绺黑发落下,他不经意地伸手拂开,尔雅英俊的容貌有着熟悉感。
  他正在回应某个学生的问话,微微笑了出来,那朵笑容……
  沈云秀屏住了呼吸,小手紧紧捂着嘴巴不敢动弹。
  “是他……我没看错吧?”她的声音充满了不敢置信。
  “学姐,你看到了没有?”
  “是他……”
  紧绷着的神经突然一松,沈云秀只觉脚软了,一个重心不稳,整个人登时从铁椅上摔下来。
  “学姐,你没事吧?学姐……”文妮尖叫了起来,“哇……救命啊!”
  人群立时闹烘烘地围了过来,七嘴八舌惊惶好奇兼而有之。
  “你怎么了?还好吗?哪里撞伤了?”那个隽刻在她心灵深处的熟悉声音在她耳畔清晰响起。
  在浑身剧痛中,沈云秀不敢睁开双眼,一半是因为晕眩,一半是因为她怕只要一睁开眼睛,眼前的幻影就会消失了。
  “同学?”
  杜默以为她昏过去了,一把将她抱了起来,往保健室奔去。
  沈云秀从来没有这么靠近过他,他身上有股清新好闻的味道,是熟悉的香皂味道……那种牌子不知道叫什么,她在商店里怎么找也找不到相同的味道……
  他的味道……这么近。
  沈云秀真的晕了过去。
  一定是在作梦,就跟以前一样。
  沈云秀模模糊糊地醒来,唇畔漾起一朵温柔美丽的笑容,酸酸甜甜的滋味再度在胸口荡漾开来。
  真好,她又梦见他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当梦中有他的时候,她就会觉得分外的幸福。
  “你醒了?”低沉的男性嗓音好听地飘扬起来。
  “嗯……”她慵懒地伸展着柔软纤细的娇躯,长长的发丝半掩住了她白嫩细致的半边脸庞,长长的睫毛微微搧动着,片刻后,她终于睁开了眼睛。
  杜默有一瞬间看怔了。
  她像是一朵酣眠的白色海棠花,散发出无比动人的韵味,渐渐苏醒而来。
  沈云秀娇懒的动作在瞥见他的同时,蓦地僵住了。
  “老天!”她纤细的手指紧紧捂住小嘴、却怎么也咽不下那份惊愕。
  是他,真的是他!
  她一骨碌爬了起来,“呃……对不起,对不起。”
  杜默失笑,眼神温暖明亮。“为什么跟我道歉?”
  “我、我……”她紧咬着唇瓣,一颗心狂跳得乱了序,“对不起。”
  这样娇怯腼腆的模样好似曾在哪里见过……他眯起了眼睛,微微迟疑迷惑地问:“我们……是不是曾见过面?”
  他忘了她了。
  沈云秀脸色有一丝苍白,勉强压抑下胸口酸楚难禁的失落感。
  “没有。”她用力吞咽着喉头的苦涩,挣扎着就要下床。“如果没事的话,我该走了。”
  “同学,你真的不要紧吗?”杜默唤住她,“不再躺着休息一下?”
  她摇摇头,长发掩住小脸上的神情,低声道:“谢谢你送我过来,我没事了,谢谢。”
  匆匆地下床,沈云秀几乎是夺门而出,只是在脚步要跨出去的那一刹那,她有一丝丝的犹豫,想要回头再看他一眼。
  但……终究还是作罢。
  他已经彻彻底底地忘记有她这么一个人了,就算再看他一眼,还是改变不了什么。
  从头至尾,他们之间根本什么都没发生过,他不记得她也是应该的。
  沈云秀在冲出保健室,重回阳光与绿树底下的同时,热泪却在瞬间弥漫了她的双眼。
  事隔多年,他仍是耀眼的太阳,她也依旧是那株最不起眼的小草……
  第二章
  接下来的日子,沈云秀依旧过着独行侠的生活,手上拿着心爱的书本穿梭在校园里。
  但是杜默就不同了,和高中时一样,无论他走到哪里,出现在什么地方,永远都是众人注目的焦点。
  他就像灿烂的阳光,吸引着万物的崇拜与仰望。
  虽然沈云秀一向是独来独往,但杜默席卷而起的旋风连她都深深感受到了。
  听说,他用三年的时间就在美国修完了欧洲历史学与地球科学硕士,目前还在攻读教育科学博士的学位,会回到台湾教书,是因为学校的校长和他父亲是至交,特意邀聘这名优秀人才回国任教,并且答应给他足够的权限和自由研究、撰写他的博士论文,这才令他动心。
  再听说,他的课堂堂爆满,旁听的学生都挤到走廊上,他讲课既生动又幽默,充满了浓浓的学术专业风格,却又教人听得津津有味,因此就算他不点名,也从没有人想跷课。
  又听说,他目前还是单身,没有固定交往的女朋友,学校里的女老师和女学生无不鼓足了精神,极力地毛遂自荐连追带求,就是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有朝一日跃身成为杜副教授夫人。
  还听说……
  校园就像是个缩小的社会,处处充满了口耳相传的流言和情报消息,所以沈云秀完全不用打听,关于他的一切就会自动进入耳里。
  思及他那么优秀,她忍不住满心的惭愧,不敢承认她就是他的高中同学,他花了短短三年的时间就达到了几乎是巅峰的成就,而她还在这里慢吞吞地啃着书,相形之下,她实在混多了。
  不过话说回来,天才毕竟是少数的。
  好想、好想选修他的课,也好想偷偷旁听,可是相见争如不见啊。
  不见,是那样,可见了,又能怎么样呢?
  尽管内心深深渴望能够再见到他,她还是本能地躲避着他,以免自惭形秽与浓烈的情感日日啃蚀着、拉扯着她的自制力。
  沈云秀,你真是个胆小鬼!她曾不只一次地骂着自己,痛谴着自己的胆怯和无能,可是她又能怎么样呢?
  “唉……”坐在树荫底下,她抱着膝盖,白色上衣和紫色长裙在绿意中点缀出一抹清新可人的淡雅,但她却是傻傻地发着呆。
  就连风儿轻轻拂过身旁“阅微草堂笔记”一页页的薄纸,她也浑然未觉。
  “我跟你说喔,昨天我约的那个网友简直就是侏罗纪的恐龙再世……”
  两名打扮娇媚,染着丹红色长发的时髦女学生吱吱喳喳地嘻笑走过,这才惊醒了沈云秀的思绪。
  “不会吧?你不是说他长得很像贝克汉吗?”
  “都是他自己在吹牛!他啊,连贝克汉的一根脚毛都比不上!充其量是史瑞克真人版。”
  “哈哈哈……有这么夸张?”
  “唉,还是找学校的帅哥谈恋爱好了,至少可以先打听清楚。”
  “说到帅哥,你知道教欧洲近代史的杜副教授吗?”
  她俩同时双眼一亮,露出垂涎的表情。
  “那才是极品啊!”
  沈云秀忍不住微笑了起来。
  她很是羡慕她们那般敢爱敢恨,仿佛青春当头就什么也不怕,有挥洒不完的热情和冲劲……和她们怒放的青春相比,她这朵花是未开已先蜷了。
  有时候她也很讨厌自己畏畏缩缩,凡事三思而后行的个性……不不,她岂止三思?她是四思、五思过后,还是犹豫着能不能行。
  连自己都不欣赏的性情,又怎么会有旁人欣赏她呢?更别说那如灿亮阳光的杜默会注意到她了。
  沈云秀拾起落在身边草地上的“阅微草堂笔记”,缓缓起身,拍了拍裙后的草屑。
  莫名其妙被文妮拉入诗社,还硬安上了个“顾问”的头衔,让她无缘无故也成了个不自由身。
  虽然她很喜欢诗词,也很喜欢文妮学妹。
  “学姐,你还在这里做什么?开会啦!”文妮绑着马尾,一身红T恤和白色七分裤,看起来青春奔放极了。
  一看到她,沈云秀更自觉像个生锈的老家伙,连动作都不禁迟钝起来了。
  “我正要去。”她连忙解释自己并非想落跑。
  文妮亲热地一把攀住她,硬把她往社团教室方向拖,嘴里还叨念道:“你可是我们诗社的大招牌呢,上次谈起红楼梦里的咏菊诗,大家记得七零八落的,幸亏你记性好,十首都背得全,你真是太了不起了,小Y还说下次要考你金陵十二曲呢。”
  “我不过是个书蠢虫,脑袋瓜里尽装这些东西,还不如你们的灵活变通。”她自认反应奇慢,容易陷入深思,也就是属于恐龙那一型的,三个小时前被踩到脚趾,经过三小时后脑子才会感觉到痛。
  上次文妮在社团里讲了个笑话,逗得全场笑得东倒西歪,只有她还傻傻地苦思文妮句子里的每个字,等到大家都笑完了,她才突然领略出这个笑话的含意,忍不住噗哧笑出声,大家反而愣住地看她,然后随即哄堂大笑。
  真糗!
  虽然大家还以为她故意搞笑,唉。
  “拜托,这年头人人会说冷笑话,这就叫灵活变通啊?”文妮知道她又想起上一次开会时的事,不禁摇头道:“学姐,不是我说你,你对自己顶没信心耶。”
  她讪讪地一笑,“被你发现了。”
  “你可是我们学校有名的才女,这样还没自信,那你叫我们怎么办?干脆看哪边的墙壁硬,去撞一撞还比较快。”
  她有一丝愕然,“有这么严重?”
  文妮瞥了她紧张的表情一眼,情不自禁大笑起来,大力地拍着她的背,“噢!拜托,跟你开玩笑的啦,你以为是真的哦?天啊,我要昏倒了。”
  “对不起。”她有一丝怨叹。
  她并不是故意搞不清楚状况的呀。
  “学姐,你真好玩耶,不过也就是这样,所以你才可以过得悠然自在吧。”文妮突然陷入了浅浅的忧郁中,闷声道:“真好,我真羡慕你。”
  “羡慕我?”沈云秀眨眨眼,有点不解与惊讶。
  她多么希望能够有洋溢在文妮全身上下十分之一的活力,现在听到文妮居然羡慕起她……羡慕她什么?羡慕她像木头人,还是书呆子,抑或是老古董?
  “是啊,如果我能像你这样,该有多好。”文妮放慢脚步,有一下没一下地踢着地上的小石子,显得心事重重。
  “你有心事吗?”沈云秀神情温和地凝视着她。
  文妮抬起头,欲言又止,眉眼间尽是落寞。
  “怎么了?”她一脸关怀地轻问道,“愿意说给我听吗?或许……有什么忙我能帮得上的。”
  文妮眼眶微微一红,嘟起嘴巴道:“学姐,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会这么痛苦呢?喜欢应该是快乐的,不是吗?可是为什么我现在心里好难受?”
  这话深深地勾动了沈云秀内心深处纠缠多年的情结,令她的眸光有些迷蒙,“是啊,喜欢一个人应该是快乐的,但是爱……多数时候还是苦多乐少吧。”
  也许这世上本就苦多于乐,想要的得不到,得到的却不想要,不是自己的,纵使用尽心机也是惘然。人生充满了矛盾,而爱……更是最难以拥有的一种缘分。
  “对呀,学姐。”文妮咬着下唇,明亮的大眼里有着掩不住的抑郁。“尤其是喜欢上一个永远不会看上自己的人,我真的很讨厌这种感觉,但我莫名其妙就是陷下去了,再也无法自拔……”
  沈云秀心有戚戚焉地看着她,眼神深思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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