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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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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想分开她的双腿,但两类人都甘愿为她而死。我也愿意为他们而死,她边想边推开楼梯底部的门,踱进月光照洒的庭院。
  “阿莎?”一个黑影从水井后面走出来。
  她的手立即伸向匕首……直到月光将黑影转化为一个穿海豹皮斗篷的男子。又一个鬼魂。“特里斯。我在大厅没见到你。”
  “我想看看你。”
  “看我的哪一部分呢,嘻嘻?”她咧嘴笑道。“好吧,我就在这儿,我长大了。请随便看。”
  “你成了女人,”他靠过来,“而且很美。”
  跟上次见面时相比,特里斯蒂芬·波特利魁梧多了,但仍拥有记忆中那杂乱的头发和海豹般率真的大眼睛。一双温柔的眼睛,真的。然而这是可怜的特里斯蒂芬的不幸,身为铁民,他过于温柔了。不过,现在他的脸出落得标致,她心想。特里斯在孩童时代饱受粉刺困扰,阿莎也是;也许就是这点将他俩拉到了一起。
  “你父亲的事我很难过。”她告诉他。
  “我也为你的父亲悲哀。”
  为什么?阿莎差点问出来。小时候,正是巴隆把他送出派克岛,给贝勒·布莱克泰斯当养子。“你当真是波特利头领了?”
  “至少名义上是。赫伦死在卡林湾,他被沼泽魔鬼用毒箭射死。然而,我这个头领目前一无所有。我父亲拒绝承认鸦眼的王位,鸦眼便淹死了他,并迫使我的叔叔们宣誓效忠。在那之后,他又将我父亲一半的土地给了铁林城,因为温奇头领第一个向他屈膝,尊他为王。”
  温奇家族在派克岛上势力强盛,但阿莎不愿流露出沮丧。“温奇没有你父亲的勇气。”
  “你叔叔收买了他,”特里斯道,“宁静号回来时,货舱中装满了财宝:镀金盘子,珍珠,鸡蛋那么大的绿宝石、红宝石和蓝宝石,一袋袋没人提得动的钱币……鸦眼利用一切机会贿赂收买。我叔叔吉蒙德如今自称为波特利头领,在你叔叔庇护下统治君王港。”
  “别担心,照权利,你才是波特利头领,”她向他保证,“我坐上海石之位后,立即归还你父亲的土地。”
  “只要你喜欢。其实这对我来说没什么意义。噢,月光下的你真可爱,阿莎。如今你成年了,但在我记忆中,你仍是那个骨瘦如柴、一脸粉刺的小女孩。”
  干吗老提起粉刺?“我也记得。”但不像你那么喜欢。艾德·史塔克带走她母亲唯一在世的儿子作为人质之后,她母亲迫不及待地收养了五个男孩,一同到派克城中生活。特里斯的年龄跟阿莎最近。他不是她亲吻的第一个男孩,却是他头一个解开她上衣衣带,用汗津津的手触摸她萌芽的乳房。
  要是当年的他胆子够大,我会让他触摸更多。她的初潮出现在战争期间,唤醒了欲望,而在那之前,阿莎对鱼水之欢已很好奇。他在合适的时间出现在合适的地点,跟我又年龄相仿,也乐意尝试,仅此而已……外加经血的刺激。当时,她称之为爱,直到特里斯开始谈论要她给他生孩子;至少一打儿子,噢,还要些女儿。“我不要一打儿子,”她惊骇地通知他,“我要去冒险。”不久之后,魁伦学士发现他们在一起,于是年轻的特里斯蒂芬·波特利被送往黑潮岛。
  “我给你写过信,”他说,“但约瑟兰学士不愿发出去。有回,我给一个桨手一枚银鹿币,他所在的商船要去君王港,他承诺会把我的信交到你手上。”
  “你的桨手把你耍了,他将你的信扔进了海里。”
  “我正担心如此。他们同样没给过我你的信。”
  我一封也没写过。事实上,特里斯被送走,她松了一口气。他的摸索已令她厌烦起来。然而这不是他喜欢听的话。“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你会来支持我吗?”
  “无论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可……布莱克泰斯头领说选王会是场危险的把戏。他认为你叔叔会袭击大家,把所有人杀光,像乌伦那样。”
  他没疯狂到那种地步。“他没那实力。”
  “你不了解,他正在派克岛上纠集人马。橡岛的奥克伍家族带给他二十艘长船,‘长脸’琼恩·密瑞带去十二艘,‘左手’卢卡斯·考德也支持他。还有‘半血霍尔’赫伦、‘红桨手’、‘杂种’克梅特·派克、‘自由民’罗德利克、‘褐牙’托沃德……”
  “都是无足轻重之辈。”阿莎了解他们每一个,“盐妾所生,奴工的子孙后代。哼,考德家族……你知道他们的箴言吗?”
  “不屑鄙视,”特里斯念道,“但假如被他们抓住,你就跟落在龙王手中一样凄惨。还有更糟的呢,鸦眼从东方带回了怪兽……哦,还有巫师。”
  “阿叔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阿莎说,“我父亲为此多次跟他争吵。让他的巫师见鬼去吧,你忘了么?我们有湿发,有淹神。够了,在我的女王会上,我究竟能不能得到你的支持,特里斯?”
  “我会全力支持你。我是你的人,永远永远。阿莎,我要跟你结婚。你母亲已经同意了。”
  她抑制住一声呻吟。你应该先来问我……尽管我的回答你一点也不会喜欢。
  “我不是次子了,”他续道,“正如你说的,我已是合法的波特利头领。而你——”
  “我的身份将在老威克岛决定。特里斯,我们并非互相摸索探求的小孩子了。你以为自己想娶我,其实不然。”
  “我确实想,真的想,你是我所有的梦想。阿莎,我以娜伽的骨头的名义发誓,我没碰过其他女人。”
  “那就去碰吧,一个……两个,十个,对我来说都无所谓。告诉你,我碰过的男人数都数不清。有的用唇,有的用斧。”她在十六岁时将贞操给了里斯商船上某位英俊的金发水手。此人只懂六个通用语词汇,“干”是其中一个——她想听的就是这个词。后来,阿莎学会了去找森林女巫,泡制月茶,好让肚子不鼓起来。
  波特利眨眨眼,仿佛不理解她的话。“你……我以为你会等。为什么……”他揉揉嘴巴。“阿莎,你是被逼的吗?”
  “哼,我逼着他撕开上衣。你不会想娶我的,相信我吧。你是个可爱的男孩,一直如此,但我不是个可爱的女孩。假如我们结婚,你很快就会恨我。”
  “不,决不。阿莎,我为你心痛。”
  她听够了。病态的母亲,被害的父亲,一帮强横的叔叔,足以让任何女人应接不暇;她不需要再多一条害相思病的小狗。“找个妓女,特里斯。她会治愈你的心痛。”
  “我永远无法……”特里斯蒂芬摇摇头。“你和我注定要在一起,阿莎。我一直认为你将成为我的妻子,成为我儿子的母亲。”他抓住她的胳膊。
  眨眼工夫,她的匕首已抵住他喉咙。“放开我,否则你活不到生儿子。快。”等他松手,她放低刀子。“你想要女人,很好。今晚我会丢一个到你床上。假装她是我吧,要是那样能让你高兴的话。但不要再冒昧地碰我。我是你的女王,不是你老婆。记住。”阿莎将匕首回鞘,留下特里斯呆立原地,一大滴血从他脖子上缓缓地流淌下来,在苍白的月光中呈现黑色。


Chapter13 瑟曦
  “噢,我向七神祈祷,国王的婚礼千万别下雨啊。”乔斯琳·史威佛一边替太后束腰一边说。
  “没人想下雨。”瑟曦答道。就自己而言,她要的是冰雹大雪,狂风呼啸,雷霆万钧,将红堡砸个粉碎,她要一场足以体现她怒气的风暴。但她对乔斯琳说的却是,“紧点,再收紧点,你这只会傻笑的小白痴。”
  婚礼让她怒火万丈,弱智的史威佛女孩因而成了发泄对象。没办法,为了托曼的王位巩固,她不敢冒犯高庭——只要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还盘踞着龙石岛与风息堡,只要奔流城还在负隅顽抗,只要铁民还虎视眈眈地横行于海洋,她就不敢这么做。只能由乔斯琳来忍受瑟曦对玛格丽·提利尔和她那丑恶祖母的轻蔑了。
  早餐,太后要了两个煮鸡蛋、一条面包和一罐蜂蜜。她敲破第一个鸡蛋,发现里面竟是个血肉模糊、半成型的小鸡,不禁肠胃阵阵翻腾。“清走,给我香料热酒。”她吩咐塞蕾娜。空气冰冷,寒意彻骨,肮脏的一天在等待她。
  连詹姆也没给她带来好心情。弟弟全身白甲,依然没刮胡子,他保证她儿子不会再被毒害。“我派人去厨房,监督每道工序,”他解释,“亚当爵士的金袍子则负责监视每个上菜的仆人,确保从厨房到大厅途中决无意外发生。柏洛斯爵士将在托曼用餐之前先行尝试——如果一切预防措施终归无效,还有巴拉拔学士,他坐在大厅背后,随身带着清肠剂和二十味剧毒的解药。总之,我向你保证,托曼他绝对安全。”
  “绝对安全。”这个词让她万分苦涩。詹姆不懂,谁都不懂。只有梅拉雅在那个帐篷里和她一起听过老巫婆嘶哑的诅咒,而梅拉雅早死了。“提利昂不会再下毒,他太狡猾,同样的招数不会使用两次。此时此刻,他很可能就藏在地板下面,听着我们说的每句话,然后计划好如何割托曼的喉咙。”
  “是吗?”詹姆说,“无论怎样,他终究只是个发育不良的矮子,而托曼有七国上下最优秀的骑士保护。御林铁卫会护得他周全。”
  瑟曦扫了一眼弟弟白丝外套的衣袖,断肢所在裹了起来。“我记得你那些光辉灿烂的白骑士,记得他们是如何保护小乔的。我要你今晚彻夜守护托曼,听明白了吗?”
  “我会派卫兵在门外守护。”
  她情不自禁地抓住他的胳膊。“不要卫兵,我要你。而且我要你守在卧室里面。”
  “以防提利昂从壁炉中爬出来?我看不会。”
  “尽管贫嘴吧。你敢说你把红堡内的秘密通道都搞清楚了?”他们都知道并非如此。“听着,我不容许托曼和玛格丽独处,片刻都不行。”
  “他们并非独处,那女孩的表亲们会在场。”
  “还有你,以国王的名义,我命令你必须在场。”事实上,瑟曦根本不想让托曼和他的妻子同床共枕,但提利尔家非常坚持这点。“丈夫妻子当然得睡在一起,”荆棘女王如是宣称,“即便他们俩除了睡觉别的不会做也罢。自然喽,国王陛下的床铺应该睡得下两个人吧?”艾勒莉夫人应和她丈母娘,“就让孩子们在夜里彼此温暖吧,这会让他们之间更为亲密。您知道,玛格丽经常邀请她的表亲与她同睡,当蜡烛熄灭之后,她们一起唱歌、玩游戏、低声倾诉小秘密呢。”
  “好快乐啊,”瑟曦干巴巴地说,“依我看,不如让她们维持这个好习惯——就在处女居里生活吧。”
  “我很确定陛下知道怎么做才是最好,”奥莲娜夫人告诉艾勒莉夫人,“毕竟,她是那男孩的娘啊——这点我们都不会忘的。您看这样吧,婚礼当晚的事咱们能否达成共识?总不能在新婚之夜拆散新郎倌和新娘子吧,这可是大大的坏兆头。”
  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明白“坏兆头”的含义,太后默默发誓。“玛格丽可以和托曼同床一夜,”她勉强同意,“只有一夜。”
  “陛下圣明。”荆棘女王欣然答应,她周围的人都笑了。
  此时此刻,瑟曦的指甲深深嵌入詹姆的胳膊里,抠出血来。“我需要有人在里面监视。”她一字一句地说。
  “监视什么?”他问,“他俩根本无法圆房,托曼太小了。”
  “而奥斯菲·普棱太老,根本生不出孩子,对吗?”
  弟弟没听明白,“奥斯菲·普棱是谁?菲利普大人的爹吗,还是……说谁呢?”
  他简直跟劳勃一样无知,抓不住重点,看来他的脑子长在那只用剑的手上。“够了,忘了普棱,只需记得我的话。你现在就给我发誓,日出之前,决不离开托曼身边。”
  “遵命,”他轻飘飘地说,当她的恐惧全是没来由的空中楼阁。“你还是坚持要烧首相塔?”
  “婚宴之后就烧,”这是今天这个大喜日子里瑟曦唯一觉得开心的事。“我们的父亲大人在塔里面被人谋杀,我实在忍受不了再多看它一眼。诸神慈悲,但愿烧塔的烟火能熏出几只老鼠来。”
  詹姆翻翻白眼,“你指的,还是提利昂吧。”
  “不止他,还有瓦里斯大人,还有那个狱卒。”
  “若他们还在塔内,早给发现了。我派士兵拿着铁镐和铁锤进去搜查,敲开墙壁,凿穿地板,发现了好几十条秘密通道。”
  “你明知道也许还有几十条没发现的!”事实上,有的通道如此狭小,詹姆只能派小侍酒或马童爬进去探索。他们找到一条直通黑牢的地道,一口犹如无底深渊的石井,有一个房间堆满了头骨与焦黄的骨骸,外加四大口袋来自于韦赛里斯一世时期、已然失去光泽的银币。他们还遇到了上千只老鼠……但既没找到提利昂,更没发现瓦里斯的踪迹,詹姆最终决定停止无益的行动。期间,一个男孩曾被一条狭窄的通道卡住,费尽辛苦才拖出来;另一个男孩从天梯上摔下去,摔断了腿;还有两名卫兵在探索某条岔道时双双失踪,其他卫兵声称隔着石墙听到微弱的呼喊,但等詹姆派人推翻墙壁,对面唯有泥土和碎石而已。“小恶魔是个狡猾的小怪物,他很可能还躲在墙里面,烟火能把他熏出来现身。”
  “就算提利昂还躲在城堡之内,他也不可能藏在首相塔里。那座塔几乎被我们砸成废墟了。”
  “把这座肮脏的城堡全砸碎就好了。”瑟曦宣称,“战争结束之后,我打算在河边新修宫殿。”昨晚她还在梦想这个,那将是一座雄伟的白城堡,周围有树林与花园环绕,远离君临的喧嚣和臭气。“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粪坑,若条件允许,我宁愿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在凯岩城治理国家。”
  “这比烧毁首相塔的愚行更蠢。听着,只要托曼还坐在铁王座上,全国的人心向背就会把他当做真正的国王;如果将他藏在岩石底下,他便成了觊觎王位的地方诸侯,和史坦尼斯同一级别。”
  “这个我知道,”太后尖刻地说,“我是说我‘想’把宫廷搬到兰尼斯港,并非真要这么做。你是一向这么迟钝呢?还是少了只手人也变傻了?”
  詹姆不理会她的讥刺。“火烧起来,很可能不听你使唤,从塔楼蔓延到整座城堡。野火是不能信任的。”
  “哈林大人向我保证他手下的火术士能控制火势。”最近半个月,炼金术士公会加班加点地赶制野火。“就让全君临都看到这场大火,作为给予我为敌者的教训。”
  “你说起话来简直就像伊里斯。”
  她鼻孔一张,“注意言辞,爵士先生。”
  “好吧,告辞。记住我爱你,亲爱的老姐。”
  我怎么会爱上你这臭脾气的怪物?等他离开后,她疑惑地想。他是你的孪生弟弟,你的影子,你的另一半啊。一个声音低声说。那是过去的事,曾经的往事,她心想,以后不再是了。对我而言,如今的他成了个陌生人。
  和乔佛里富丽堂皇的婚礼相比,托曼国王的婚礼朴素多了,规模也小得多。谁也不想再来一番折腾——尤其是太后;谁也不想再花费那么多钱财——尤其是提利尔家。所以到头来小国王只是简单地挽着玛格丽·提利尔去红堡圣堂发下婚誓,不到一百位贵族作了见证,而他哥哥当初娶同一个女人时邀请了上千名宾客。
  新娘美貌又欢快,神采飞扬,新郎还是个娃娃脸,身材肥胖。他用孩子特有的嗓门尖声尖气地背诵誓词,保证忠诚不渝,把自己和梅斯·提利尔这个结第三次婚的女儿捆在了一起。玛格丽穿着与小乔结婚当天同样的服装:纯白轻盈的象牙色丝衣、密尔蕾丝裙搭配无数颗小珍珠的装饰。瑟曦仍着黑色丧服,以示对长子的哀悼。是啊,小乔的寡妇可以开心谈笑、饮酒作乐,把前夫抛到九霄云外,她这个做母亲的却无法忘记自己的孩子。
  你们大错特错,太后心想,你们太心急了。再等一年、两年,不行吗?高庭应该满足于与王室订婚。瑟曦狠狠地瞪着站在妻子与母亲中间的梅斯·提利尔。结果小乔尸骨未寒,你就强迫我来举办这场滑稽的婚礼,大人,这事我决不会忘。
  接下来是交换斗篷的时间,新娘优雅地跪地,让托曼为她系上沉重的金色大斗篷——这是当年劳勃迎娶瑟曦时所穿的新郎斗篷,斗篷上用玛瑙珠子拼出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其实照瑟曦的意思,她想用乔佛里在婚礼上所穿的那件上等红天鹅绒斗篷。“那可是我父亲大人迎娶我母亲大人时使用的斗篷,”她给提利尔家解释过,但荆棘女王连这点也不肯相让。“是吗?又是那团老布?”老太婆叫道,“就我看来,那东西太旧太俗气了……而且照实说,不是有点不吉利吗?雄鹿更适合劳勃国王真正的传人嘛,至少在我那个年代,新娘子是要穿她丈夫的颜色,而非穿她公婆的颜色的。”
  该死,由于史坦尼斯和他下流的指控信件,现在王国上下传遍了关于托曼身世的谣言。瑟曦不能因为坚持使用兰尼斯特的绯红色从而为这事火上浇油,所以她尽可能保持尊严地退让了。现下看到这件玛瑙装饰的金色斗篷,太后不禁怒从中来。不识好歹的提利尔们,真爬树上墙了!
  誓词说完后,国王和王后走出圣堂,接受祝贺。“看哪!现在有两位美人戴上了维斯特洛的后冠,无论年轻的还是年长的,都是绝世容颜。”李勒·克雷赫爵士呼喝道——这是个莽夫、呆子,跟她前夫一个德行。两顶后冠?她真想给他一巴掌。盖尔斯·罗斯比想吻她的手,结果把她的指头当成了咳嗽用的方巾;雷德温伯爵吻了她一边脸颊,梅斯·提利尔吻了两边;派席尔大学士告诉她她不是失去了一个儿子,而是多了一个女儿;欣慰的是,她避免了坦妲伯爵夫人热情的拥抱——史铎渥斯堡的三个女人齐齐缺席,太后为此甚是感激。
  最后上前的是凯冯·兰尼斯特。“据我了解,你打算马上离京去参加另一场婚礼。”太后对叔叔说。
  “‘顽石’替我们清理了戴瑞城附近的残人,”他答道,“蓝赛尔的新娘在等他。”
  “姑妈也会来参加婚礼吗?”
  “不,河间地仍太过凶险,瓦格·霍特的余孽四处游荡,贝里·唐德利恩则在一个接一个地吊死佛雷家的人。听说桑铎·克里冈也加入了他们,是真的吗?”
  他怎么知道这么多?“传说是这样。不过这堆报告总是互相冲突。”昨晚从三叉戟河河口小岛的修道院刚飞来一只乌鸦,报称一股土匪大肆洗劫了附近的盐场镇,幸存者说来人中有位戴猎狗盔的悍匪,此人不仅杀了十几个男人,还强奸了一名十二岁的幼女。“毫无疑问,蓝赛尔会将克里冈和贝里伯爵都绳之以法,在河间地恢复王国的法度。”
  凯冯望进她的眼睛,看了一会儿,“我儿子可对付不了桑铎·克里冈。”
  至少这点我们有共识。“他父亲能行。”
  叔叔的嘴巴抿得更紧,“就算你不需要我在凯岩城为你效劳……”
  我需要你在君临为我效劳。瑟曦已任命一位表叔达米昂·兰尼斯特为凯岩城代理城主,任命另一位表亲达冯·兰尼斯特为西境守护。傲慢令你付出了代价,叔叔。“将桑铎的人头献上,我保证国王陛下重重有赏。你不是喜欢存钱吗?小乔喜欢这个人,可托曼一直很怕他……这也是有道理的。”
  “狗仗人势。”凯冯爵士扔下这句话,转身走了。
  詹姆护送她前往小厅,宴会已备妥了。“都怪你!”姐姐凑在弟弟耳边低声说,“‘让他们结婚吧’,这是你出的馊主意。玛格丽应该为乔佛里服丧,而非急着嫁给他弟弟,她应该像我一样悲痛才对!此外,我不信她还是处女,蓝礼有命根子的,没错吧?他是劳勃的弟弟,怎么会没命根子呢?那个恶心的老太婆以为我会容许我儿子——”
  “你很快就会摆脱奥莲娜夫人了,”詹姆静静地打断她,“她明日即将返回高庭。”
  “她嘴上这么说而已。”瑟曦根本不信提利尔的承诺。
  “她说走就会走,”弟弟坚持,“而提利尔家一半的军队将由梅斯率领前去攻打风息堡,另一半跟随加兰爵士返回亮水城,以拱卫河湾地。只消几天时间,君临城内的玫瑰就只剩玛格丽、她的女伴们外加一些卫兵了。”
  “还有洛拉斯爵士。你忘记你的‘誓言兄弟’了吗?”
  “洛拉斯爵士是御林铁卫的骑士。”
  “洛拉斯爵士是个撒尿都撒玫瑰水的提利尔!根本不该让他穿上白袍!”
  “说得对,如果叫我来选,我不会选他——不过有谁费心征询过我的意见呢?但我认为他会干得不错,白袍能改变一个人的心志。”
  “至少它改变了你的心志——而且不是向好的方面!”
  “我爱你,亲爱的老姐。”他替她打开门,陪她来到高台上国王的座位旁边。玛格丽被安排坐在国王的另一边,以示尊崇。提利尔女孩和小国王手挽手走进来,在瑟曦面前停下来吻她的脸颊,并伸手拥抱。“陛下,”这女孩厚颜无耻地宣布,“今天我有了第二个母亲。我祈祷我们之间能够相亲相爱,因您可爱的儿子而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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