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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星灵-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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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启凡

【】

序章

泊瑟芬是一位纯洁的女神。她是大地之母、谷物之神狄蜜特的独生女儿,是春天的灿烂女神,只要她轻轻踏过的地方,都会开满娇艳欲滴的花朵。

一天,泊瑟芬和同伴们在山谷中的草地上摘花,她惊奇的发现一朵银色的水仙,美的光彩照人。她渐渐远离了同伴,伸手去采摘那朵水仙。就在她摘下它的一瞬间,水仙化作一团紫色的烟雾,一股淡淡的冥间的香气弥漫开来。烟雾渐渐散去,眼前出现了一位全身黑色,有着紫色眼眸的俊逸非凡的男子。

泊瑟芬惊的后退了一步。只见那男子嘴角流露出一丝可怕的微笑,说道:“女神,你破除咒语救了我,那就履行我的誓言嫁给我吧!”泊瑟芬还没有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地面就撕开一道裂缝,一股强大的力量把她卷了进去……

泊瑟芬的呼救声回荡在山谷里,大地之母狄蜜特抛下手中的谷物,飞越千山万水去寻找女儿。人间没有了大地之母,种子不再发芽,肥沃的土地结不出成串的麦穗,人类面临巨大的灾难。这一切很快传到了宙斯的耳中,他知道劫走泊瑟芬的是冥王海地士,便下令再一次诅咒他。海地士终究敌不过宙斯的法力,但他是真的爱着泊瑟芬。他知道自己马上就会再次陷入长长的昏睡,于是对泊瑟芬说:“我身上的香气应该属于人间,请你把它带走吧!”说完,海地士闭上眼睛,再也看不见心爱的春天女神泊瑟芬了。

泊瑟芬从冥间回来时候正是春天,她把百花的香气撒在大地上,把灿烂的阳光带给每一个人。然而,她始终忘不了在冥间长眠的海地士,那双紫色的眸子在女神的心里挥之不去。夏天,女神疲惫的思念着;秋天,女神又沉甸甸的思念着。到了冬天,女神终于忍不住跑到冥间看望海地士。每当这时海地士就会奇迹般的醒过来,等到春天泊瑟芬一离开他,他又陷入长眠。年复一年,这个纯洁美丽的处女发现自己是真的爱上了阴郁的冥间幽灵。

于是宙斯便规定一年之中有四分之一的时候可以让他们相会。从此以后,大地结霜,寸草不生的冬天就是泊瑟芬到冥间去见海地士的日子。宙斯感动于这份特别的爱情,将天上的一个星座封为处女座以纪念泊瑟芬为人间所做的一切。

——处女座的传说

第一章 温泉寨的大宾客

云雾缭绕的火山脚下,有一个小镇,名叫天枰。一尊巨大的天枰屹立在镇子的中心广场。厚重的铜漆,在无数个风吹日晒里锈化成一块块犹如油画师笔下沉积的杂色。不时有金瓶鸟停靠在天枰的架子和砝码上,轻轻将头敲向天枰,发出清脆的咚咚声。小镇里住着金匠,果蔬商人,醉酒的珠宝贩子还有驾着大赫马车的来往于各大城镇的生意人。街道两旁是石土堆砌的建筑群,显得庄严而古老,唯有那象征天枰星座的符号印刻在大天枰的正下方,丝毫没有岁月留下的痕迹。古往今来小镇吸引了无数的生意人和购物狂,这里出产的金岩被广泛用于各大城镇贵族们享用的装饰和器皿。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清晨,阳光浓郁,小镇的祥和便被这样地道的景致压缩得一览无余。

时值晚秋,色咪咪的铁藤蔓爬满了每一幢土石建筑,他们探出的脑袋微微泛黄,在晨光的照耀下泛起一片金色。但黑宾却没能见到这样的风景,当下正是木热温泉寨生意最红火的日子,锅炉里扑腾的火焰不住地往外冒,不时发出刺耳的嘶嘶声。黑宾刚把一大堆黑炭加入到锅炉中,烟尘便把他的面颊和身体熏得灰黑,他拾起衣袖擦了把汗,尘土和汗水混杂在一起,袖口就像被烙上了一块块酥饼。“哈,生意那么好,掌柜一定重重有赏!”他时常这样自言自语。同样在地窖里烧锅炉的还有一群通体乌黑的小人,一个接一个的往前运炭,发出极有规律的嘿咻嘿咻。黑宾并不知道他们的来历,他们甚至连眼睛和耳朵都没有。只知道掌柜管他们叫黑炉人,三十年前从一个旅行商人那购来,从此便和他一样日复一日地留在这工作。

锅炉里的火烧得厉害,黑宾停下了手中的活,捡了块新鲜木料,向下压了压实,坐了上去。空气里弥漫的热气像是蓝天上浮动的白云,变幻起各式各样的形状来。在属于木热温泉寨的旺季,黑宾除了去后山购炭,几乎没有多余的时间外出。当然有时也会帮忙打扫澡堂卫生。因为没有工钱,衣服也只好常年穿这一件,镇里的人都认识这个犀利小子——健壮的身体,高高的个子,泛黑的皮肤,丝毫没有杂质的俊俏的脸。一套衣装,毛茸茸的像是长在身上,却也透着不少阳刚之气。但几乎没人知道他的名字,这对他们来说无关痛痒。

每个城镇都会有各自的节日,例如白羊镇的羊羔节、射手村的狩猎节,天枰镇更不例外。每年的夏季,络绎不绝的游人相继来此品尝天平镇盛夏的果实——金瓶鸟的帽子(一种酷似坚果的球状物)。金瓶鸟们每年都会在头顶上结出这样的果实,据说吃它的人,将会鸿运当头,坏事也会莫名其妙的变成好事。黑宾从未品尝过,因为即使是在天枰镇金瓶鸟的帽子依然十分稀有,价格不菲。每年老板都会带他上山捕捉,运气好的时候一天就能采上三四个,当然也有一无所获的日子。但只要有收获黑宾就能拿到一个银币。就这样,一晃便是20年。

浓黑的睫毛不自觉的挂下来,脸颊也慢慢泛起了红晕,炉子里的火苗定格在他耷拉着的眼眸里,如果没记错的话,黑宾马上就要呼呼大睡了。他欢喜又有点儿害羞的仰着头,口水在他的嘴角打转,这样馋涎欲滴的美梦还没来得及拖他下水,突然,楼板发出一连串咯吱咯吱的闷响,黑宾四散开的睡意顿时烟消云散。老板虽是个精明人,但自家的房子也不会偷工减料,这敦实的原木地板竟能发出如此巨大的声响,想来上面一定有个大家伙。他赶忙擦了把脸,努力把自己弄得清醒一点,然后轻轻推开了地窖的门,向上走去。

“来一池上好的火山泉,让伙计多给点火候。”说罢,一位大个子壮汉朝着柜台扔出两枚金币,他的脸上布满了深色的结痂像是在地里埋了一百年,然后再被挖出来似的,硕大的熊皮大衣也是坑坑洼洼,长的一直拖到了地上。另一位小个子壮汉跟在了大个子后头,随着他一起向着澡堂走去。地板无奈得再次咯吱作响。

店掌柜摸起金币细细瞅了两眼,随后喊道:“加十灼火山炭!”声音径直穿透了木地板,就连锅炉里的火焰也被震的四处摇摆。

“好厉害!”黑宾从未见过如此高大魁梧的人,忍不住叫了出来。

掌柜抬起头,金币牢牢的攥紧在他手心,厉声说道:“小兔崽子,你怎么在这?还不快去加炭!”

两排大金牙毫不避讳的相互扭打着。又突然想起了什么,停了下来,然后慢悠悠的上下挪动,“喔,对了,下去给他们减一灼。”

木热温泉寨的店掌柜是天枰镇赫赫有名的暴发户。其貌不扬,财运却相当靠谱,光是摆在门口的纯金打造的大公鸡就成了无数人梦寐以求的对象。若不是掌柜重金拍来的机械管家功夫了得,恐怕早就被人连根拔去。“它是我的命根子!”他总是这样训斥那些胆敢偷窥大公鸡的人。人们常说他把一堆金子藏在了地窖里,每次听说黑宾都笑的合不拢嘴,连连点头。掌柜也从不说他自己的名字,镇里人就称他金公鸡。金公鸡年岁不小,可偏偏不纳不娶,以至于秃了脑门,依然无妻无子,一人独守这温泉寨,生怕被人夺了去。

“耳朵聋了?还不快去。”金公鸡说。

黑宾也没少挨他棒子,如今这只老公鸡很是气盛,他更不敢怠慢,乖乖的溜回了地窖。见黑宾走了回去,金公鸡蹲下身子,攥着金币的手轻轻地放进了柜台下面的保险箱里。然后起身望着对面人来人往的窗外,人们都换上了厚厚的棉衣,这是个好兆头,金公鸡露出了谄媚的微笑。

黑宾懒洋洋的打个了哈欠,随手丢了几块木炭,锅炉瞬间火光冲天。那位大个子的打扮颇有架势,应该和金公鸡一样也是个大掌柜,不如去探个究竟,若是谈得来没准还能小捞一笔,他心想。一不做二不休,说干就干!黑宾整了整衣角,走到高高堆起的柴火前面,一点点扒开柴堆,没多久便扒出一条地道。地道直通寨子后院,每到夜深人静黑宾就偷偷从这溜出去猎上几只肥耳兔,第二天借着锅炉的火,烤几顿美味,改善下平日里苛刻的伙食。

不用说,要是被金公鸡发现免不了又是一顿毒打,所以每次黑宾都是小心翼翼。派不上用场的时候就用柴火把道口塞得严严实实,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而现在,这条密道又派上了用场。

大个子卸下扎在头上的束带。慢慢沉到温泉池里,“哗!”巨大的身躯激起了排排巨浪,重重的打在四周人工搭建的花斑岩石上。

“呼,果然还是这里的火山泉最舒服。”

“我们金牛宫咋就没这么好的泉水呢?”一旁的小个子问。

大个子摘下一块石头,轻轻一握,石头就粉碎在他手掌里,如此大力,让躲在门板后偷看的黑宾吓出一身冷汗。“这里的火山岩经过千百万年的炼造,当然要浓醇的多,哈哈哈。”说完把石头渣抹在身上,来回擦拭。金牛人皮糙肉厚,据说这样可以去除身上的死皮。小个子也捡起一块石头,正想压碎。

“力子,下礼拜的选拔准备好了吗?”大个子打断了他,“那可是二十年一遇的大事,对手也不会手下留情,我听说犀门那小子一拳就击碎了两道金罗门,不好对付啊。”

“叔,放心吧,我输不了。”力子说罢,手掌一紧。瞬间,破碎的石块,以闪电般的速度向外射去。稀稀疏疏地撞向门板,发出一连串“哒哒哒”的声响。

黑宾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活生生的射穿了。血液不住的往外冒,如同绞进榨汁机的西瓜。过了一会,他摸了摸胸口,发现自己完好无损,含在嗓子眼的心又咽了下去。

“哈哈哈,这才是我的侄子!别搞砸了……”大个子的脸上堆满了笑容,棕毛胡子里的水珠似开阀的花洒,凌乱的散落在空气里。

“赢了他,你就能去月湖了。那老巫女也是个怪性子,你可别招惹她。”大个子继续说道,“当年……”

“啊哟!”黑宾痛的抱住了头,他大概吓坏了,音量像是被故意放大了三十个分贝。

“好呀,你小子,不干活,跑这来了,喂了你几天饭,就把我当亲爹了是吧!”金公鸡举起木棒子,顺势又给了两下,打的黑宾后背生疼。

“啊,我错了,哎呦,回去、回去了。”黑宾踉跄的向后退去,不小心撞上了走道的木柱子,扑通摔在了地上。

“还不走?我抽死你丫的!”金公鸡咧着嘴,朝着黑宾步步逼近。

木棒正准备劈头盖脸的抽过来,突然,浴房的大门碎成了两半,其中一半正好打在走道的木墙上。此刻,大个子已经披好了浴衣,气势汹汹的走到金公鸡面前,“谁在那大吵大闹?”

金公鸡被这突如其来的威胁吓了一跳。但毕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还是稳住了阵脚。

“砸、砸、砸场子?”他气急败坏的看着面前的壮汉,摆出一副大地主的架势,“管家婆!过来……”傲慢的把“来”字拖了长音。

天色仿佛暗淡了下来,走道边燃起的烛火不停地在风中乱窜,黑宾知道,一场血雨腥风正在逼近那位大个子。伴随着地板“吱嘎吱嘎”的声响,金公鸡的影子如恶鬼般无限膨胀,爬满了整条走道,最后被迫挂上了天花板。机械管家从漆黑的阴影里走了出来,它的个头要比金公鸡高出一倍,但身材却相当骨感,加上一步一顿的动作,像极了皮影戏的傀儡。以前黑宾总是偷偷取笑它的模样,但自从有一次机械管家徒手打倒了六七个手持大刀的强盗后,黑宾就再没敢嘲笑过它。很显然,他担心的是面前那位大个子。

“给我上,打扁他!”金公鸡的嘴角像是被人操纵般不停地往上翘,呈现出一种难以置信的角度来。

“砰!”空气中传来了一声巨响,紧接着又是一阵“咔嚓咔嚓”、“嘎啦嘎啦”仿佛骨骼断裂的声音。机械管家被大个子一拳打烂在地上,手和脚全都绕在了一起,一动不动,像是一架年久失修的老式风扇。金公鸡目瞪口呆的站在那,身后的影子早已不见了踪影。

“哈、哈哈,大、大汉,小的我,有眼不识泰山、有眼无珠,您大人有大量,我们这就走,这就走。噢,对了,刚才您打的真好,真威猛!呵,呵呵。”金公鸡揪起黑宾的领口,正欲离开。不料被大个子一把抓住,动弹不得。

“正好,缺个帮手,我看那小子年轻力壮,你就让他来给我搓背吧。”大个子指着黑宾,两只眼睛却直直的瞪着金公鸡。

“当,当然!”金公鸡满脸殷勤的看向他,然后转头对黑宾说,“赶紧给壮汉打盆火山泉,要、要最好的!”

黑宾满口答应,转身向泉窑走去。“要最好的……最好的!”金公鸡痛苦的叫唤一直在他身后回荡。

泉窑不大,却别有洞天,就连黑宾也没来过几次,里有各种温泉的成品,它们相互打炼,像瀑布般喷涌而出,声势浩大,称得上是暴风骤雨里的海洋。黑宾接了一盆滚烫的火山泉,也没多看就走了出去,因为窃喜金公鸡的那副狼狈相,竟然忘了给泉水里加凉水。

大个子推开了金公鸡,摔得他老骨头全都散了架。此刻,又重新回到了温泉池里。

黑宾端着滚烫的泉水晃晃悠悠的走了过来,一旁,力子正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力子本想和他打个招呼,但黑宾却一厢情愿的把一盆子泉水统统倒在了大个子身上,大个子的脸突然涨的通红,烧开的泉水把他背上的老茧都烫开花了,热腾腾扑了黑宾一脸。他愤怒的从池子里站起来,却意外发现面前的少年竟一点也不怕烫。

“小子,你叫什么名字?”大个子问道。

黑宾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如实的回答了他:“黑宾,黑色的黑,宾客的宾。”

“黑宾,来黑像我这样的宾客吗?”

“哈哈,这个我也不知道,很久以前掌柜就这么叫我了。”

“哼,我是金牛座的王,裂角。”大个子上下仔细的打量了他一番,继续说道,“你来这儿多久了,为什么一个人在这?”

“这里就是我的家,我和别人不一样,我没爹没娘,虽然掌柜待我不好,但我从小就在这里长大,他是我最亲的人了。”

“没想过去找他们吗?”

“找爹娘?您别说笑了,他们早就不管我了,问这个干嘛,我还是给您搓背吧。”黑宾觉得,裂角似乎更在乎他这个人,这让他觉得很尴尬。于是又捞起一些泉水,这回裂角轻轻地推开了他,拿起一块模糊了商标丑陋无比的毛巾,粗略地擦了擦身子,他长长的吁了口气,接着披上了那件破旧的熊皮大衣。站立起的身躯,高大的差点撞上了澡堂的天花板。

“力子,我们走了。”

“喔。”力子很不情愿的站了起来。

黑宾还没缓过神来,裂角就已经走出浴房了,他也只好跟了出去。

“拿着,”裂角掏出一枚金币塞到了黑宾手里,“留着就好,会派上用场的。”然后大步迈向木热温泉寨的大门,力子也快步跟了上去。裂角背对着黑宾挥了挥手,和着爽朗的笑声,渐渐消失在车水马龙的人群里。

“该死的祸星终于走了,还有那管家婆,什么破铜烂铁,气死我了,我……”金公鸡朝着窗外唧唧歪歪的大骂一通,一时也没空搭理一旁兴奋不已的黑宾。为了不让他发现,黑宾赶紧溜回了地窖。

这下赚到喽!金币、金币、金币,我要变成富翁啦!黑宾想象着自己一夜暴富的场面,兴奋地摊开了手掌。这是一块相当古老的金币,但却散发着崭新的光芒,就连昏暗的地窖都仿佛有了新的光源,金灿灿的照亮了黑宾的脸。币面上刻着暗红色的纹路,像是牛的头和角。黑宾不知道这枚金币除了样式之外还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也算和金子打过一些交道,价值自然不用说,于是小心翼翼的塞进上衣口袋里。

第二章 天枰座的候选人

布告:

天枰镇第一届星座候选人选拔活动正式开始,本次大赛的将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镇里财富最多的人,他的儿女将有资格去月湖学习星座能力。最终的获胜者将会在今晚公布。根据《天枰镇星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者,将受到正义的审判。

特此通告!

天秤镇评审团

以前学习星座能力,那是官僚、皇族们才拥有的权利,如今采用了选拔,自然引来了不少人,布告前被围得水泄不通。人们众说纷纭,都在猜测今年的获胜者。一辆纯金打造的大赫马车停在了人群后面,车上声势显赫的大掌柜轻抚着一旁少女的肩,得意的说:“可儿,这次的冠军非你莫属,老爸从来没输过。”

这位叫可儿的少女是赌馆家的千金,乌黑闪亮的双眼,富有情绪般浓密的眸子,白皙的脸上露着可人的微笑,哪怕像黑宾一样住在肮脏的地窖里,也注定是个美人胚子。

“要是输了,我就把自己嫁出去,省的你劳心。”可儿抬起双脚,精致的绫丝鞋配上格子打底的裤袜,仿佛夏日凉爽的冰激凌。

“又贫,待会去集市买些好看的衣服,听说老巫女那条件艰苦,别委屈了自己。”

可儿不耐烦的摇了摇头,“知道啦。”

距金牛王裂角的离去已经过去了三天,因为木热温泉寨生意红火,金公鸡一早就把熟睡的黑宾大脚踹醒。还没等他清醒过来,柳条编织的背篓就重重的摔在了身上。十多年来的经验告诉他,又该去购炭了,黑宾接过几枚铜币照例向着火山脚走去。

不远处的双层阁楼上有人正注视着这里,广场上的石英钟依然是清晨的摆度,空气中却早已弥漫起若隐若现的黑色尘埃,平静的城镇被无数的生意人播下纷争的种子,肆无忌惮的开出阴森可怖的黑雾花。

“别看了,妹妹,谁让咱们的爹不争气。”

“哥哥不嘛,我想去月湖。听奶奶说,去过那的人都会变得很厉害,哥哥,我想变的很厉害,然后赚很多的钱。”

兄妹俩被人群挤到了布告的最前面,身后是大人们纷纷的议论。

“明摆着忽悠我们啊,最富有的人,那还不是那些大官,大佬,我们小百姓,只有看的份!”

“就是,就是,都说我们天枰镇公平公正,哪知道我们的天枰早就东倒西歪了。”

“咳咳,从前那,可不是这样的,咳咳,不是这样。”

老远,黑宾就听到了大伙的议论声。于是好奇的上前看了看布告,虽然不太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最富有的人恐怕和他八竿子打不着,他连父母都没有。眼下最要紧的是把火山炭买回去,不然又得挨一顿皮肉之苦。

炭窑就在前面,黑宾不自主的加快了脚步,议论声渐渐消失在凉爽的晨光里。

过去巨蟹座人航海探险时经常携带面包树的根插,后来这些面包树便开始在世界各地扎根。面包果铺的老板娘是一位年迈的妇人,早年跟随丈夫去火山采金矿,后来丈夫因贪图一块巨大的金岩矿不幸被熔岩吞没。如今的她便在火山脚下开了一家水果铺,服务于来往的路人。黑宾虽不算老顾客,但每次他们都会热情的打招呼,老板娘也很喜欢这个黝黑的小伙子,多半会挑个最大最新鲜的果子给他。黑宾卸下了肩上的亚麻袋,扒开面包果,大口大口的塞进嘴里。

“慢慢吃,慢慢吃,”老板娘乐呵呵的看着他,“听说我们天枰座的选拔已经开始了,怎么样?金公鸡他知道了吗?”

“掌柜他无儿无女,才不会感兴趣。”黑宾嘟囔着,嘴里塞满了松脆的面包果。

老板娘抹了抹面包果上的晨露,叹了口气,轻的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

眼前的石板路是连接炭窑的唯一通道,已经过了晌午,黑宾谢过老板娘,独自向着炭窑走去。

可以大言不惭的说,天枰镇的商品是这个世界上种类最繁多,也是最丰富的,衣服自然也是分门别类,应有尽有。要想在这些衣服里选出几件喜欢的,似乎并非难事,尤其对于家财万贯的可儿来说。

可儿驾着红毛(一头长着红色卷角的公牛,脊背上还有一张镶嵌七色宝石的绢丝座椅),每次外出可儿都会带上它,威猛的身躯加上暴躁的脾气,无人胆敢轻易靠近。

所以人们都会不自觉的让出一条大道来,像是恭候她的大驾光临。原本客人众多的格子衣铺瞬间只剩下可儿和老板两个人,可儿每次都会来这选购心爱的衣服,每次店老板都会笑盈盈的,因为他知道,做完这一单,就可以收摊回家了。可儿把看好的衣服统统丢进了大皮囊里,稍不留神就已经塞满了整整一大箱子。

“嗳,已经买了那么多啦。嘿嘿,红毛,靠你啦!”可儿拍了拍红毛的耳朵,红毛立刻趴下它庞大的身子,脚下的石板路发出咯噔咯噔的痛苦的呻吟。

“不用找了!我喜欢有蕾丝的裙子,今天没有看到,下次一定要有。”

“一定一定!”店老板依旧笑盈盈的看着可儿远去的背影,很快,街道又恢复了刚才繁华热闹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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