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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留春掩黄昏-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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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她摇了摇头,青青有些闹腾,文英让佣人带着她下去玩,丛莱看了一眼青青离开的方向。

“傻丫头,他才是你一直不肯找男朋友的症结所在吧!虽然我没见过,听着描述,也该是个玉树临风的男人。”文英笑了笑,她的笑总是让人不自觉地想起春风,不自觉地放松。

听着别人这样描述他,丛莱轻笑,笑容未蔓延至眼角,却又转为苦涩的弧度,“我不知道。”

“好了,什么都不知道,我看啊,你一定是爱惨了他,不然一提起他,平日里的淡定平和全都消失不见。莱莱,有时候爱情还是要放手一搏,我们每人能确定明天会是什么模样,但是只要能好好地把握现在,幸福其实很简单。”文英笑着拉了拉她的手,她的手冰凉一片,更是握紧了些。

“嫂子,我真的能够吗?可是我担心,我没有信心可以和他一起生活。我怕他哪天腻了,以后会更加的伤心,还不如现在,早些了断。”丛莱说着,眼角竟然渗出一些泪。

文英看着她的模样,有些心疼,女人一遇到感情,再理智的人,怕是都躲不过,自己一年前见她的时候,丛莱那一瞬间迸发出的勇敢,深深的震撼了她,如果不是她,青青或许不能顺利的出生,自己的命也岌岌可危。

后来她们便成了朋友,她打心眼里喜欢这个女孩,单纯而又善良,最初的时候,连笑容都是少的,看得出来,也是受过伤的人,他们也没有问她,只当她是不愿意提起,早些忘记也好,后来她慢慢的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虽然依旧没什么朋友,但是脸上的笑容却渐渐多了起来,他们也为她高兴。

“傻瓜,这些事情,你和他说过吗?既然爱他,逃到天涯海角,你的心仍然在他身上,你又逃得了多远?”文英有些叹息,她和梁君泽的爱情,也没有人看好,可是他们依旧在一起了,现在不是很幸福吗?

幸福不是别人的祝福有多少,而是自己倾注的期许有多少。

“我不敢和他说。”丛莱苦恼的摇了摇头,心里的答案却渐渐清晰,脑海里盘旋的是他邪魅的笑脸,带着调侃意味的话语,初见时他是彬彬有礼的被采访者,再见他已化身恶魔,仿佛随时会扑上来,那时她只想到躲开,这样一个人,她惹不起,怎么敢轻易地加入那场游戏当中。

她闪闪躲躲,他却不曾给过她机会逃离,步步紧逼,知道她再也躲不了,眼里心里全都只剩下他,或许早就沦陷了,只是苦苦纠结着,不愿意承认罢了。

她依稀能记得他的眉眼,他的五官生得俊朗,不笑的时候,整个人刚毅而清朗,五官棱角分明,若是一笑,整张脸便带上些许邪魅,生生的夺去人的眼球。他的细致与体贴,此刻一一的陈列在眼前,医院里他细心地呵护,即使是两人闹脾气时,仍不肯让她受半分委屈,她想起他微微拧着的眉头,木然的神情,眼中却是极力的隐忍。

“嫂子,你说爱情是什么颜色呢?爱情又有什么样的条件呢?”丛莱眯了眯眼眸,淡笑着问。文英看着她,并不着急回答,她知道,丛莱需要的只是倾听。

“我说,爱情是无色的,无声无息却悄然深入心底,像是罂粟一般,慢慢的却上了瘾,等发现的时候,却已不能抽身。年少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在心里,细细的描绘未来爱人的模样,外貌,身形,品质,性格,等等,当我们遇见那个人时,或许只要一眼,便能深陷,再回望的时候,才明白,年少的那些设想,不过是为了等待而找的借口。”

“莱莱心中早已有了答案,何必要别人来解答。”

“或许,我已经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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晕黄的路灯下,站着一个挺拔的身影,他身材颀长,气度不凡,与这破旧的小区显得有些格格不入,路灯映衬着他的脸,清朗而又英俊,丛莱一步一步地靠近,看见他脸上的笑容,她笑了笑,慢慢的偎进他的怀里……

“为什么等在这里。”丛莱轻声问,声音低低的却带着些许甜腻。

“因为我想你一回来,便能最快的看到我,我也可以最早的看到你。”欧阳志城低头看着怀里的她,目光温柔。

“如果我不回来呢?”丛莱忽而想逗他。

“那我就一直等……”他顺着她的话,毫不犹豫地便说了出来。

“欧阳志城。”

“恩,我在。”

“我们回去吧!”

“好~”

世界上有一种幸福,简简单单却能轻易透人心脾,既然爱了,我们便能携手至天涯。

(全文完)

番外之欧阳志城一

十岁之前,我不知人间疾苦,家里独有我一个儿子,父母皆疼爱我,因着家中的权势,在外也是众人追捧,我以为这个世界会一直这般美好,我会一直是众人瞩目的。

可惜幸福从来都是短暂的,人们爱那昙花,不过是喜欢那瞬间的美丽,凋零之后,却再无所珍贵。

一场车祸,我的人生就此改变,最疼爱我的父母,在车祸中护住了我,却失掉了自己的生命,透过厚重的玻璃,我就那样看着外面灰蒙蒙的天气,第一次,知道了死亡的概念。第一次知道,原来世上,有些人离开了,便不会再回来。

等警察来的时候,父母的身体已经渐趋冰冷,我紧紧地抓住他们,仿佛他们仍旧是昨天带着我一起去玩的父母,仿佛他们仍未离去。法医验过后,警察在厚厚的本子上,记下了些什么。口中冷漠的吐出“死亡”二字,我愣在那里,一言不发,死死的咬住嘴唇。

等他们要把父母的尸体抬走时,我疯狂的挣扎着,踢打着不让他们把父母抬走,我的父母没有死,他们和我约定,明天带我去吃冰激凌,怎么会死。那些穿着制服的叔叔们,随便一使力,便轻易地将我提起,我听见他冷漠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小朋友,你的爸爸妈妈已经死了,你还是乖乖的听话,等着你的家人来接你吧!”

我瞪大了眼睛,然后狠狠的咬了他一口,“你胡说,我的爸爸妈妈没有死。”他怒急,双眼瞪得通红,看得出来,他想打我,此时,另一个警官也走了过来,劝阻了他,那个警察愤愤的将我放下,我听见他轻骂了声,“不过是个无父无母的小子,还敢如此嚣张。”

旁边一个人劝阻道,语气中有着羡慕,“别这么说,人家就算死了父母,好歹也是欧阳集团的第一继承人,以后还是人上人。”

“这种事情,谁呢个确定,指不定哪天,公司就被别人夺走了,这样一个小子,怎么能够管理一个公司。”

两个人的声音渐渐飘远。

我想哭,却死命地不让自己哭,我抿着嘴唇,呆呆的看着天空,全身冰冷。最后舅舅来了,我扑入他的怀里,再也克制不住的放声大哭,舅舅温润的嗓音安抚着我,那时,我才感觉到一丝温暖。

舅舅把我带回了家,处理父母的后事,我全心全意的依托着他,如果没有他,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可是就是这样至亲的舅舅,却做了让我一辈子都无法原谅的事,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欲念竟会如此的恐怖,将那样一个和善的人,变得如此的面目可憎。

他永远记得,那个黑夜,他被他最亲的舅舅赶出了家门,他傻傻的在门口敲着门,却没有人理会他,那个他一出身便住着的大宅子,被舅舅以一种决绝的姿态占有了。他不吃不喝地守在门口,却没有换来他的怜惜,他不知道是怎么了,一向疼爱自己的舅舅,竟然会如此对他。直到后来,他大了,才明白,一切都只是因为他是欧阳家的继承人,留下他,舅舅便不能独享公司的大权。

所谓的公司,他根本不在乎,让他心寒的是舅舅竟然因为这个便如此对他。他在那里守着,却没有人可怜她,直到他的心渐渐凉了,饿得有些虚弱无力,舅舅家里的老保姆实在看不下去,才包了几块点心给他,他依然记得,老保姆脸上深深的皱纹,像是老树干上深深的痕迹,可是那却是那个深夜中唯一的温暖,他记得她说。

“城少爷,走吧,不要再回来了,这里已经不再属于你了,你呆在这里再久,也不会有人怜惜,老爷他,许是迷了心窍,等你自己有能力了,再来将本该属于你的东西夺回来吧!”

年少的我似懂非懂,拖着疲惫的身子慢慢的离开我的家,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那时,我懂得了仇恨。夺了我父母公司的,不是我的舅舅,从那天起,他是我的仇人。

不知道走了多远,我渐渐感觉到有些体力不支,双眼慢慢的有些模糊,不远处有一辆车里向我驶来,那车子很漂亮,炫亮的黑,在暗夜中亮得刺眼,我想挪开脚步,脚下却如生了根一般,那车子似乎没料到会有人,急忙刹了车,我的心也随之一落……

后来,我便晕倒了,只依稀记得眼前有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绑着两个可爱发辫的女孩子,大大的眸子尤为的可爱,闭上眼的那一刹那,我想起了妈妈说过的童话里的公主。

事实上,她确实是公主,不仅漂亮,而且心地善良,只因为她的一句话,我便重新有了一个家。她说,爸爸,我想要和这个哥哥一起生活。就这样,在何爸爸查清楚了我的身世之后,便正式收养了我,而我,没有拒绝。一个溺水的人,怎么会放弃岸上人伸下的木棒。

何家人对我的态度尚且算好,我知道,他们对我的好,只限于芊芊,芊芊患有先天性的心脏病,常常发病,身体很虚弱,常年呆在家中,几乎没有什么玩伴,既然她喜欢和我玩,那何家多养一个人又何妨。

我慢慢的懂事,渐渐的明白了这些道理,也不再去计较,我只是需要一个成长的环境,等我长大,我便可以靠自己的力量亲手夺回我要的一切。

我对芊芊很好,是好到无所不满足的好,只要是她要的,我一定会帮她做到,在我心里,她始终是那个黑夜中带给我光明的女孩。

同时也只有对她好,我才能顺理成章的留在何家,我给她关怀,她给我一个安定的家。这样的想法,虽然有些难以启齿,但是却最能体现我们的关系。唯一真实的,或许只剩下我对她的关怀,她确实是个善良的姑娘,乖巧听话而且懂事。

在以后甚至更长的岁月,她都是那个乖巧的女孩,在我慢慢长大,学业有成时,我的抱负渐渐显现,我不甘心于何爸爸为我安排的进入政府的工作,自己开始创业。或许是因为有个商业巨头的爸爸,我对股市极为的敏锐,因此在短短的几个月内,我赚了许多,慢慢的我便不再安心于这些,开起了自己的公司,那时的规模远远算不上大,经营的也并不算成功,何爸爸虽然很生气,可是碍于芊芊的请求,还是或多或少的帮了我许多忙,我装作不知,实则心里却亮如明镜。

何爸爸在这个城市算得上有权有势的人,有了他的暗暗相助,虽然还是一路上磕磕绊绊,公司还是极快的发展壮大,最后成就了我如今的模样。我成了本市的富商,我想了几年的对策,慢慢的整垮了我的舅舅,再以低价收购了我父母的公司。

只是我没想到,再次见到舅舅的时候,他的表情竟是如此淡然,甚至有淡淡的欣慰,仿佛他不是当初夺我公司,赶我出家门的人,那一瞬间,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疼我宠我的舅舅。他并未多说什么,连一句抱歉都不曾,便带着自己地家人离开。

不知为何,我突生恻隐之心,并没有太过为难他,甚至保留了沈意然的股份,或许只是因为她是莱莱最好的朋友。

对于感情的事,我一向淡漠,虽然喜欢我的女人不少,但我确实未曾心动过,有时常常想,这个世上是否真的能遇见一个女子,与我执手相依到老。我并不拒绝其他女人的示好,只是每次与她们在一起, 心中的凄凉感却顿生,流连花丛,却未将心遗落。

芊芊是我心中最疼爱的女子,却与爱情无关。芊芊对我的依恋,我看在眼里。那时,在没遇到她之前,我甚至想,不如就娶了芊芊,那样也可以好好照顾她,弥补自己的愧疚,可是遇见她之后,我知道不能了,我可以抛弃一切东西去弥补芊芊,却不能失去一个她。

可是当我终于打听出她的名字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晚了一步,她有了男朋友,英俊帅气,意气风发,两人非常幸福,我羡慕嫉妒,甚至不顾身份的去找了她的男朋友,那个男人对她的爱很深,深到我心甘情愿的离开。既然无缘,上天为何让我们相遇,相遇之后,只剩无限愁思。

我不再打听她的消息,既然她好,我便放心,也许,欧阳志城,注定孤独终身。

再次见到她,我只是将车停在路边,她却蛮横的敲打车窗,他正欲发作,却看清楚她的脸,一时间欣喜的颤抖不已,看得出来,她已是醉得不省人事,他有些气恼,她的男朋友就如此放任她,如若出了事,该怎么办呢?

我将她带回了家,看她安静的在床上睡着,只觉得心里特别的满足,双手颤抖着抚上她的脸颊,她微微蹙眉,翻了个身,能够再次相遇,我已经很满足。

不巧的是,芊芊又一次病发,我心急如焚,顾不上许多,便离开了家,等芊芊病情稳定,我未等她醒来,再也克制不住的跑回家,这样还是第一次。

回到家的时候,小区里一片混乱,据说是有人出了车祸,我也顾不上热闹,心里只担心着家里的人,却不知,就这样生生的与她错过五年,如果那时,我多回头看一眼,我们是不是就不会错过那五年……

番外之欧阳志城二

我一直不相信一见钟情,恰如我不相信爱情,可是看到她的那一瞬间,我却看到了繁花似锦,许多的情绪在胸腔内叫嚣,有热热的东西在胸口膨胀,我想或许那就是我等了许久的人。

那是我最为失意的一段岁月,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是很愿意去提起,可是这段日子却因着她的加入,成了我最美好的回忆。人生,有得必有失,此言得之。

那天,夕阳西下,新公司起步不久,虽小有所成,却依旧不能与欧阳集团抗衡,恨了那么多年,却依旧无法让那些对不起我的人付出代价,我有些挫败,也有些懊恼。

夕阳下的湖是美好的,浅浅的踱着一层金光,我静静的看着远方,湖面上时而泛起涟漪,心头微澜,几乎没有了奋斗下去的勇气。我站在湖岸的边缘,只要在往前一步,便可以结束一切,结束这无休止的争夺。后来天开始下雨,一点一滴的落在湖面上,那涟漪慢慢的越散越大。

有雨水顺着额际慢慢流下,流至面颊,像是心底蔓延出的泪水,每一滴都有些苦涩的模样,雨水慢慢的浸湿了全身,初夏的雨水带着些许暖意,冲刷着我的身体,我依旧没有力气离开,或许这样,才会更加的清醒。

“这湖很漂亮吗?”带着疑问的话语传来,拉回了我的思绪,缓缓回头,面前的女子初见,很平凡一张脸,微微上挑的单眼皮,不高也不塌的鼻梁,浅粉的唇瓣。白皙的脸上带着清浅的笑意,那笑从眼角微微蔓延,直至在脸上慢慢晕开,长长的发柔顺的散在肩头,看起来很温和,头上那把金色的伞,仿佛一缕未散的阳光。不知怎么,觉得心里有些高兴,脸上却仍是未表露分毫。

并不介意我的沉默,女子继续说:“湖底可没有美丽的姑娘哦,兴许到有几颗垃圾。”女子浅笑,露出白白的牙齿。

我看着她那张并不算漂亮的脸,那一刻,竟然觉得有些温暖。

“据说这个颜色是我的幸运色,把它送给你吧,呵呵。”丛莱把伞硬塞到他手里,转身跑入雨幕。我觉得这湖没什么好看的,早就被这城市的发展所污染了,我可见过更好看的,那里的湖纤尘不染,清澈的不真实。”我愣住了,手上的伞仍有残余的温度,握在湿润的手心里,像是内心深处传达出的温暖。

片刻的迟疑之后,我转身,看着她削瘦的背影融入雨帘,意识到或许这就是分别,再不相见,我竟有些不舍,思量了几秒,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拍下了她的背影,那张照片,一直存了很久,直到我再次见到了她,才将它封存在那个箱子里面。

后来和莱莱在一起,才知道,原来是个大乌龙,她那样做,纯属巧合。她甚至不太记得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

那段时间恰好是期考,怕挂科的丛莱听信舍友的指点,金色是她星座的幸运色,于是买伞的时候一下没忍住,就买了这把金色小花,以至于后来她每次看到这把伞都有想死的冲动,想丢又舍不得,那天看到那个可怜的男人,正好送了出去,一来当了回好人,二来她终于可以摆脱良心的谴责。连自己冒雨回去她都忽略了,回到宿舍大笑着对舍友说,大家都笑她脑残。

我听完后,只是笑了,缘分真的很奇妙,就这样一个无心的帮助,却让我记住了那么久,以至于后来的五年里,都未曾忘记过。

锦上添花,固然令人动容,雪中送炭,才能真正让人感动。

只需一眼,我却记住了那么久,而她,却是未曾放在心上,不管是相遇了几次。

五年后的相遇,却是一个巧合,无意间听到了这次采访的消息,本来我是十分不屑参加这类的采访,却在秘书告诉我采访者的名字时,愣住了,丛莱。

五年来,我并未再去打扰过她的生活,可是她的名字,我却仍是记得,不必刻意,便已牢记。本来以为不会再有交集,我也一再告诫自己,过去的便不要怀念,兴许她已经结婚生子,毕竟五年,可以做的事情太多,可是内心还是忍不住的冲动,就再见一次,不管是死心还是告别,都需要一次。

我装作不经意的答应了,并约在了家里,秘书有些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未在家里接待过任何的媒体记者。我平静的看了她一眼,问了句有什么问题吗?秘书低了低头有些慌乱的笑了笑,说没什么她去通知她。

在家里的那天,我有些坐立难安,虽然极力的掩饰,可是还是时不时的会看一眼门口,明明约的是上午九点,我却早上六点便早早的起床。等她终于来了,我只觉得真个胸腔里都是喜悦,她的表情平和,恭敬有礼,没有刻意的讨好,完全是对一个陌生人应有的态度,看着那张记忆里的脸,我一时有些不敢确定,是否是我认识的那个人,是否是我魂牵梦萦的那个人。

采访的时候,我有些心不在焉,直到后来装作不经意的问起她是否有男朋友。她有些惊讶,片刻之后却给出了否定的答案,那一刻,我又高兴又疑惑,高兴的是她至今未嫁,我便有了机会,疑惑的是她和陈祁连为何没能走到最后。

我礼貌的留她下来吃饭,她笑着拒绝了,我看着她走出家门,直到进了电梯,才慢慢的回了家。只要能够相遇,我并不担心,再见,是迟早的事。

我派人去调查了她这五年发生的事,发现原来她早已失忆所以她的陌生,也得到了很好的解释。更让我震惊的是,她和陈祁连竟然已经分手,失忆的五年里,完全没有这个人的存在,我只知道她发生了车祸,却完全不知道还有什么事,是我所不知道的。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丛莱,我放过了你五年,这一次,是你自己撞上来的,我如何再能放手?

番外之欧阳丛丛

郊区外,一片美丽的小区,四周皆是同样的建筑,每一家的院落皆是独立的,按着自己的风格而建,却又因着房子的一致性,而显得特别的和谐,每一家都有一个花园,花园很大,里面种着各式的花草,开得很旺盛。

这一家,显得尤为的特殊,银灰色的石制长亭,上面蜿蜒的爬着深青色的藤蔓,纵横交错,叶子发出翠绿的幽光,仔细看,还结m满了一串串青绿色的米粒般大小的葡萄,旁边站着一个年轻女人,细细地拿着一块白色的帕子擦拭着,神情柔和,手上动作轻柔。

她穿着一条长款的连体修身棉布裙,长长的卷发用一根檀木簪子松松的挽起,几缕卷曲的发垂在脸侧,五官并不十分精致,却肤色白皙,表情柔和,显得十分的有韵味。

她不时的望一眼远处,远处的草坪上有一架秋千,秋千上坐着一个浅黄色裙子的小女孩,脸蛋白里透红,眉眼与年轻女人十分相似,那双眼眸,却是有所区别,一双邪魅的眼,已经成型,笑起来的时候,弯弯的,像只可爱的小狐狸,聪明而又狡黠。旁边立着一个大约十岁左右的男孩,他穿着浅色的格子衬衫,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大大的眸子,英挺的五官,眉宇间隐约有着几分英俊,此刻他正推着秋千上的小女孩,脸上含着笑。

秋千上的小女孩时不时的发出“咯咯”的笑声,还一边支使着旁边的小男孩。“星星哥哥,再推高点。”

身后的小男孩并不多说,只是笑着,将她推得更高。

“妹妹,你晕不晕啊,晕的话告诉哥哥。”

“星星哥哥,我不晕的,好好玩,呵呵~”星星不再多言,继续推着她,笑得很开心。虫虫紧紧的抓着秋千旁的绳子,玩得很开心。

丛莱远远的看着,怎么看,都像是自家女儿在奴役星星,这样久了,星星妈妈会不会不让他再来自己家,这样可不好啊!

她有些无奈,自己小时候据说还是挺听话的,怎么女儿就那么调皮,今天欺负这家的小孩,明天又把哪家小孩吓哭了,害得自己每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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