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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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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睿尔,我怕一旦空闲下来,满脑子想的都是你,对我喜笑颜开的你,落寞地如枯萎在枝头樱花的你,摸着我的头,对我说要把我纳入羽翼下的你,还有满脸萧瑟手指夹着烟蒂的你,于是我便报了一个日语班。
今天,日语老师突然问我们,16岁时喜欢上的那个漫画少年,他现在怎么样了?我歪着脖子,仍由思绪流了三两转,12岁倒是一发不可收拾地喜欢上了银发少年,到现在,房间里还贴着他的画报。喜欢上他时候,我正是豆蔻梢头二月初的水嫩嫩年岁,然而现在,年轮早就迫不及待地呼呼转过了一转,我老得都快掉了渣渣,并且在奔三的路途上呼啸前行,他还是那刚抽出花苞的小嫩芽,花信未至,脱离时光的刻刀,在枝头明媚无限。
不过16岁喜欢上的那个惨绿少年倒是还常常在造访我的梦乡,不依不饶,隔着光阴的两岸,将岁月书刻成典拓,好像是被西宁施了法术的恩黛米恩,在水天一色,永远鲜活地躺在记忆的河流中,他会拿着一张数学卷子,伏下身子,在我的桌子上方问着我一道题,身上时肥皂的清香。他会在桃花雨零落的苍穹下,用食指点着我的额头:“生生,我喜欢你,这么简单的问题还会有什么为什么吗?”
天色蔚蓝,我听见心中奏出一阕极悦耳动听的《凤求凰》:
有美一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徬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
顾睿尔,现在我才发现原来爱或者喜欢并不是一个命题,能够用公式去推敲出来,有时候,我们根本就无法掌握其中的尺度。
当我记了361篇日记时,我那一沓厚厚的论文终于使一直皱着眉头的教授对我说了一句:“Bravo!”
我微笑着对着他说了一声“Merci(谢谢!)”
是时候收拾行囊,准备启程了。
☆、六,好你好,乌镇(结局)
“兮兮,外公除了和你说一声对不起,什么都干不了。”我一边夹着手机,一边在整理着衣服,也不过是呆了一年多,竟然有这般多的行李,我觉得应该要好好反思一番这种看见什么都想买的心理。
“兮兮,你看,外公最终还是一个商人,当家族利益和孩子们的幸福相冲突时,下意识地还是选择了这个家。”
“兮兮,外公真的不知道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原本我以为一切都在计划中,那份资料,是我故意泄露给顾氏的,不曾料到你会因此怀疑到顾睿身上,那时我很想和你说真相,却想,还是忍忍吧,等计划成功了过几天再和你说,反正小两口闹个别扭,没有几天就可以和好,却不曾料到,子渊的飞机竟然会失事,而我也因为这件事情而突脑溢血发,住进了医院,那套拯救方案就烂在了手里,我差一点亲手毁了莫氏,却不曾料到最后还是子裴,娶了君子兰,度过了一个难关,而你在我醒来后没几天,因为内疚便去了法国。”
“我本来想要保护这个家,现在,却硬生生地毁了它,子渊去世,子霖远渡维也纳,子裴和他喜欢的女孩子分离,而你自我放逐到了大西洋彼岸。”
当听到外公这段话时,我无言以对,难道要我硬生生挤出一句:“外公,我都明白的,Familyaboveall。”外公一个人在大西洋彼岸絮絮叨叨,传到我耳朵里时,一字一句都拼凑不成一句完整的话,全都飘散如浮絮,我只听得见徐薇一句话:现在的他,什么都没有,只剩下一颗爱你的心,可是你却把他双手呈上的心伤得鲜血淋漓。所有的伤害叠加起来都比不过你的一句话,你说,你永远都不要见到他。
我闭上眼睛,放下手中的衬衣,蜷缩在墙角,那个微带血色的夜一层一层浮现,在地面上无助挣扎的金鱼,鼓着一对水泡眼,艰难地想要攫取淌在地面上的水中的空气,鱼鳃一张一合,却始终无法如愿,鱼缸的玻璃碎了一地,折射着惨白的白炽灯光,瘫在木质地板上的水草黏黏糊糊的。
“顾睿,我但愿,从来都不曾与你相识。”生涩的声音从我的喉咙中挤出来。
他的脸色惨绿,“生生,现在说什么你都听不进,但是,我只能对你说,不是我做的,因为我不屑。”
那枚刻着“Amour”字样的指环跌落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顾睿送我的那只恋人桥正好走到23:55,桥上的男孩和女孩深情相拥,一天一次的拥抱,而我和他过了今天,便是相忘于江湖了吧?
摊开手掌,阳光菲薄,一如你的许诺。太爱你,所以希望你以许诺勾兑眼泪,以永恒明见柔情,却不曾料到,岁月将你的微笑做了伏笔,只待风沙四起,尘埃遍野,便折戟扬刀,杀一个回马枪,陷我于永无翻身之日的险境。
没有狂歌当哭的勇气,却在倒地时明心见性,瞥见万里风沙之上,有人沉腕拨镫,疾书一行字:“相忘于江湖”。朱砂如血,触目惊心。
简媜的《相忘于江湖》跃入脑海,轻易地切割着神经,结局早已我先抵达,在我无法涉水而过的彼岸对我发出阴鸷的笑声。
黑色的夜无法遮掩住汹涌的回忆,我沉沦在另一个时空中,起起落落。伸出手,发现指甲上的丹寇已经剥落了些许,斑斑驳驳的错落在上方,拼凑出一片片不成规则的形状,杂乱而又无章。
生活原来并不像表面那般光鲜,至少我们无法嬉皮笑脸地去回忆那些不堪或者是痛苦的经历。当那些黑暗的岁月随着时光的河流溯洄而上呼啸而至时,才发现自己的脆弱以及不堪一击。回忆如潮水般漫过了身子,只见涨潮,不见退潮,只能仍凭水流顺着鼻子、嘴巴、耳朵进入原本以为的金刚不坏之身,侵蚀着心室,留下千疮百孔的躯壳。
就像一个故事,明明知道是以悲剧收梢,却在不经意间发现,不是这样的,主线偏离了原定的道路,主人公只能怀着一个沧桑的心,不知何去何从,究竟是破镜重圆还是参商永离。
飞机隆隆声把我带回了上海浦东机场,和上次一样,所有人都没有通知,我独自一人拖着一只行李箱哒哒哒地踏在这片土地上。
从机场到虹桥火车站,需要搭贯穿整条2号线地铁,反正我现在也是闲人一个,爸爸给的那几家酒楼,我都拜托给了*子,至于莫氏,我暂时好不想去碰。
我把行李寄存在飞机场,只带了一只手提包,便踏上了去桐乡的高铁。
窗外的景色快速变换着,一帧一帧从眼前溜过,我看见顾睿抱着手臂站在连理树下,接着我吟出的《诗经》:“绸缪束楚,三星在户。今夕何夕,见此粲者。子兮子兮,如此粲者何!”
他在我耳边轻喃:“好啦,好啦,我错了,我不该抢了你的KFC的吮指鸡块,明天陪你再去吃,好吗?”
他递给我一把水青色的油纸伞,工笔细细地勾勒出小桥流水的人家,一只乌篷船款款地漂在一江春水之上,满溪流淌着纷飞的桃花瓣,点点簇簇,粉墙瓦黛,春山如笑,一如他脸上的璀璨。
“十年修得同船渡,我们不知道修了多少年,才修来了同桌这一缘分呢。”顾睿对着我眨眨眼。是不是那个时候,想我顺口接下“百年修得共枕眠”呢?
我打开Ipod,音乐流畅在耳边:
那些旧时光已远去却又再相遇,
埋藏的回忆还剩下微笑的距离。
我没多少清晰的记忆,
恰好每个片段都有你,
时光像琥珀,凝结在一起,
光阴分不出前后顺序。
我的记忆有一条主线,那里串起了一段一段有关于顾睿的画面,在无人打扰时,供我回忆,水道纵横的痴缠江南,连白居易都心折不已,提笔写下“江南好,风景旧曾谙。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更何况我这般的凡人?月老祠边,红色的绸带在我心口绾下了一个同心结,江南的水光潋滟了我枯涸的心房,因为他对我说:感谢有他,因为那段快活的时光。那时,他递给我一只手,把我拉出泥沼,赐予我一段更为快乐的时光。
从桐乡到乌镇的路上,我麻木地站在公交车上,似乎看清一些成铺在眼前的路,一支画笔三两下勾勒出寡淡的水墨画,然而待到想要仔细观摩时,那意象却又退到留白之外,只余下对未来隐隐地希冀。顾睿尔,你会不会在原地等我?还是,你已经被时光的洪流夹带着滚滚前逝。
徐薇给我的那一张纸上也不过是写了“乌镇”两个字,其余的,就只剩下我的一腔运气了,在和他的这一段路上,我的运气向来是不错的,只是,却是不敢太过于笃定。回国前,我便已经听子裴说了,顾睿的爷爷在失去了他的二儿子后,整个人变得柔和了很多,对着我们家也不是很反感,竟然有一次和外公两个人手谈了一局棋。人老了,心境总是会有变化的。所以,我便回来了。
我买了一张东栅、西栅的联票,跟着一个旅游团浑浑噩噩地第四次踏在青石板铺陈的河岸边,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斯,雨雪霏霏。青碧色的江水还是一如既往地东逝着,两排民居依水而建,露出斑驳陆离的墙面,乌镇酒行散发出醇酿的香气,一阵浓郁过一阵,一坛一坛的酒罐堆积在地上,仿佛一拍开封印在上面的软泥,便可以一气饮得痛快。大红的灯笼高高挂起,木质的板门被风吹得“咯吱咯吱”响。
一幅幅蓝印花布被高高地挑起,飘荡在竹竿之上,蓝色的底子,白色的碎花,亭亭而立,衬得青砖黛瓦愈加地古朴生色,悠悠然然地从百年的故事中走出来,带着沉淀过的故事徐徐绽放开来,分花拂柳而出,似嗔似怨,在二月初的豆蔻梢头娉娉袅袅。
我走到一幅垂下的蓝印花布下,上面渐染着一幅和合二仙的式样,一持荷花,一持圆盒,盒子中飞出五只蝙蝠,这是主婚姻和谐的神仙。
我伸出手扯过蓝色的布,蒙上双眼,仁慈地上苍,我能否在乌镇重拾被我一手打碎的爱情?泪水顺着两颊留下,一瞬间就被手中的布给吸了。我抬头望了望天,湛蓝色的一片,镶嵌着几朵白色的浮云,凹凸有致。飘飞的蓝布把这个古老的宅子划分成等分的空间,我游走在其中,恍然间忘了身处何处。
“Areyouthatsomeonewhocanshowmelove?Isitmethatyouarethinkinglove?”手机铃声呼啸而来,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生生,你说一对相恋的男女在连理树前祈福后,月老是否会仁慈地让他们喜结连理?”顾睿的声音穿过冗长的岁月,带着细碎的阳光,笼罩着我。
风吹起蓝色的幔布,扯开了一出惊喜,我看见顾睿站在飘忽不定的布子后面,左手拿着手机,对我笑得温文尔雅。
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只要你愿意。”欢喜来得太快,迟钝的神经还没有反应过来,心还是慢了半步,等到它不可遏制快速蹦跶起来的时候,我和顾睿已经站在月老祠中,焚香诵经,鲜红的绸子,我的手中握着一支竹子做的毛笔,他握住我的手,手掌包裹在外,狼毫沾一抹浓重的乌墨,气息抚在我的侧颈上,带着温软的湿意,带着我的手一挥而就: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彼岸桃花盛开,春意正浓。
------题外话------
大结局,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陪伴
☆、顾睿篇
遇见余生生的第一天,连风都带着甜丝丝的味道,我记得那个傍晚的落日缱绻在半空中,衬得蓝色的天空格外的悠远。阴沉了多日的天终于被阳光撕裂了厚重的云层,透出红彤彤的光芒,她梳着羊角辫,蹦蹦跳跳地用双脚踩着路面上的影子,积水湿了裤脚也不管不顾,一个人自得其乐。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着梳着羊角辫的女孩子有种莫名的亲切感,直到她有一段时间钟爱起了清爽的马尾辫。
那一年我和她都是八岁,刚是入学的年龄,比她大两个月,我和她在最纯正的年纪陌路相逢,纠缠出了一路过后的岁月,当然,那会的我并不知道生活充满了起承转合和悲欢离合。
听说,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族,但是,在我看来并非如此,一个终日里埋头于画布的父亲,一个整日笑弯了眼睛的母亲,当然,后来再加上一个时时打翻我桌肚里牛奶罐的同桌。那个女孩有着世上最为大条的神经,常常惹怒了我之后还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让发了怒的我产生错觉,仿佛,这只是我的小题大做。
从小,我就知道和别的男生长得不一样,我比他们俊俏,只是,当时年少,俊俏的代名词实为“娘娘腔”或者是“娘炮”,于是,我便成了一群顽皮的男生作弄的对象。
那一天,忘记了什么原因,被他们推进了簸箕,不知为什么,泪水光顾了我。余生生,她如神只般从天而降,我敢发誓,那一刻,我看见了她身后散发出的金色光芒。她向我伸出一只手,将我从被作弄中解救出来。那一刻,我便喜欢上了她,没有原因,亦没有理由,就这么喜欢上了,没有改变过。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这般不计较缘由的不是么?所以我爱她,连同她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天生不是学语言的料子,26个字母排列组合的单词于我而言,简直就是天书,每看一眼,便会脑壳发胀,这是我最好的催眠药,而生生却喜欢极了这些听起来像是诗一般的英语,天天在我旁边看一些诗歌,偶然兴致好的时候,还会念上几首,她的声音软软的,很是悦耳,虽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光是听着生生那甜美的声音,便能觉得是一种享受,而我很喜欢这种享受。
在爷爷得了一场大病后,他将我们一家接近了顾氏的豪宅中,只是,我的心,却冷了很多,奢华又怎样,最为亲爱的人已经不在身边,而且还需要提心吊胆地提放提防着听说是血脉相连的叔叔,这种贵族的生活,倒不如不要。
再次见到余生生的时候,她已经成了莫子兮,和莫子裴一起肆虐地昏天暗地,可是,我还是固执地唤她“生生”,每一次,她也应地欢乐。好像这样,我便可以不去管一件事,好像这样,我便可以和她在一起。父亲喜欢画画,一帧一帧地画同一个女人——我那个不幸死去的母亲,高中的日子太短暂,一闪便翻过了,我和她的回忆也是单薄的可怜,好像每一天过的都是重复的生活,并没有多少值得纪念。当我得知她要去法国时,失了神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就连吃饭吃着吃着连筷子掉了也不自知。我早已习惯了有她在我身边的日子,嚣张的余生生,伤心的余生生,微笑的余生生,开怀的余生生,难以想象,只有一个人的大学是怎么样的景象。
在余生生踏上飞机的时候,我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咬着被角哭泣,在失落了一段时间后,我愤然报了法语班,无奈,缺乏语言天赋,怎么念都记不住那些长得如鬼画符般的单词。那时,我是如此痛恨着自己,为什么,当我想放下一切,不顾一切地跑到法国时,却被这难缠的法语挡住了脚步。
当我终于把学校预录取单拿到手时,天知道我高兴地落了泪,跑到法国却被告知余生生已提前修完了学分。
再后来,我失魂落魄地看着她依偎在高显的怀中时,我听见了心痛的声音,那是我所没有看到过得余生生,剪水秋瞳,顾盼神飞。这种心情,应该怎么描述呢?若是套用一下微博上的句子,便是一个农民伯伯看见一颗自己花了多番心血保护的白菜被一只猪给拱了,虽然比喻有些粗俗,但是那一刻于我而言,便是这般的心情。我在暗地了等了多年的生生被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子俘获了芳心,我不甘心,是真的不甘心,却又无能为力,这么多年来,生生从未表示过她喜欢我。
姜凝眉和我绯闻从那一刻开始如雪花般纷飞了娱乐版头条。不过是本着绅士的态度送了她几回,便被传成了秘密交往的男女朋友关系,只是,生生,你看见之后会有什么感想呢?或许什么都没有,或许只会指指报纸中的男子,“咦,是顾睿尔呢。”便再无下文。
再后来,她灰溜溜地跟着子裴回了莫家,只是,眼神早已失了顾盼神飞的风采,只有灰败的瞳孔时不时地转动着。
乌镇的水色潋滟开了我和她故事,我知道,那里是她和高显缘起的地方,不过,没有关系,我会亲手掐断生生对他的爱恋,带着现如今称自己为“莫子兮”的女人重新去寻找那个余生生的女孩子。
那一天,天气格外地晴朗,连蝴蝶都是成双成对地飞在花海中,顺带着我的心也明媚了很多。
子裴拦着我的路:“顾睿,如果你给不了兮兮幸福,就不要去招惹她。”他果真是她最好的哥哥,还是这般地疼着她。
“子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愿伤害的人就是余生生,”我拿下他纠着我领子的手,“我很爱很爱她,绝对甚于你爱秦烟。”
子裴怀疑地盯了我几眼,最终还是甩了手,丢给我一句话:“我这个妹子,心眼太实诚了,不适合你这般的花花大少爷。”
“子裴,这么多年来,我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能走进我心中的,左右也不过是一个余生生,你如何能断定我是一个花花大少?”
“你别忘了,我们两家,可是有一个结不开的死结。”
“我相信事在人为,已经死去的人不可以成为阻挡活着的人幸福的理由,再说,那也不过是我家老头子的一厢情愿,或者只是他愤怒竟有人敢反抗他权威,扫了他的面子罢了。”
余生生的酒品很不好,不,应该说是惨绝人寰。
不过是两杯葡萄酒下肚,就成了羊癫疯。我很后悔带她来吃烤番薯,其实,更后悔地是,往她面前摆了一杯酒,看着她在床上把我的卧室搅了一个天翻地覆,我有些哭笑不得,只有喝醉酒的她才会露出那不依不挠的孩子气,就像是很久以前的那个余生生回来了,这一点发现让我很是开心。于是我便软着嗓子,耐着性子哄她睡觉。
“顾睿尔,你的睫毛怎么可以这样长,竟然比我的都要长,你让我怎么办嘛!”她滚热的手抚上我的睫毛,那一刻我怕自己再待在房间里,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可是,她却是贴着我的身子,顺着我的手攀爬上来,如一株菟丝一般柔软,竟让我舍不得去拒绝。于是我便伸出手抱着她柔软的身子,终于,我可以离着她这般近,那么地契合,就像是我们原本就是一个圆,只是上苍把我们分隔开了,现在,我又找回了那块骨头。她蹭了蹭我的胸膛,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安静下来,呼出绵长的气息。我就这般抱着她坐了一个晚上,想起很多东西,无一不是和她有关,高显,放弃生生是你最大的不幸。我细细地摸过生生的脸庞,从此之后,便由我守护在你身边,可好?
那天早晨,确切的说,应该是中午,我是被一阵米饭的清香唤醒的,肚子早在睡觉前便饿了,昨天被生生整的够惨,桌子上一些重要的文件都被她丢了一地,还好房间里铺了一层厚厚的毛毯,不然自己的手机不知会有什么下场。这个女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淑女,但是骨子里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那么野,一喝酒,便露了行,完全不知矜持为何物。
我抱着得逞的心思,而面子上却是一脸的不耐烦,还有被吵醒的起床气,欣赏着她脸色的变化,这着实是一件善心悦目的事情,我很愉快。
再睡了一阵,我随便披了一件衬衫走出卧室门,看见厨房玻璃门后一个娇小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地炒着菜,油烟机开得轰轰响,木制的铲勺一下一下敲打着锅,第一次觉得,这个房子有家的感觉。唔,虽然眼前这个女子有时候不那么女人,看着厨房里一片狼藉,各色盘子凌乱地摊了一桌,这个只懂得将新的盘子从碗橱里一一取出,却怠于将已经用过的盘子整理在一旁的小女人啊,我按了按额角,算了,这些小毛病以后可以慢慢调教,也不急在一时。那一刻,只是觉得“来日方长”这个词语很温暖,就像是她煮着的那盅汤。
如今,生生,你还是那个你,那么,我必不会放手。
☆、无名氏
阿斯顿马丁停了下来,完美的减速,仿佛在宣称他是无冕之王,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从里面出来,一看,便使人转不开眼,有时,上苍还是很不公平的,赐予人完美的皮相时,还赐予他同等的财富,也许那时的上苍正在打盹。年轻的男子微微皱了皱眉头,“鱼的记忆”,他抬头看到了这个招牌,好像最近比较红,自己的以及兄弟的那些情人聚在一起整天都在讨论这家书店,于是他迈开了修长的步,一进门便能看见一个壁炉,旁边堆的不是木头,而是几本散落的书,好像被主人遗忘在这个角落,一排排看过去,果然,都是英文的,头顶上悬挂着硕大的一盏水晶吊灯,六只麋鹿的头从不同方向伸出,形态各异,鹿角盘踞了差不多整个天花板,木制的回旋梯,踩在上面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年久失修,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簇新的,一伸手,便能取下墙面上的书,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将树枝的影子投射在这一排排的书架上,把空间切割成不等的形状,有种莫名的慵懒,闲适,倒真是一个休闲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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