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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微式微胡不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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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言熟练的打开门,按开所有的玻璃吊灯,屋子里顿时明亮起来,提起这些灯,当时还真是劳民。伤财。跑遍这整个S市,终于装点了出梦中的样子!
呆呆的靠在酒柜旁,满怀心事的把酒送入口中。转眼杯子已经空了又满,满了有空。突然觉得,这满屋的灯竟然刺得睁不开眼,按下开关,灯灭了,周围的一切都闲的格外寂静,似乎烦躁的心也平静下来,不再像下午一样心神不宁。也许是喝得有些多,身子觉得乏的厉害,走到里间的浴室,把自己埋在泡沫中,心里微微叹气。
。
洗过澡,看着镜中的自己,一双明眸在蒸汽下变的格外湿润透亮,高高蜓挺的鼻梁下,纷嫩的嘴唇微微张启,柔顺的长发挡住了光滑的后背,即使是离开了大学校园2年,镜中的这张脸和4年前仍旧没有一点变化,缓缓的抬起手指,就着浴室的潮湿,“程远”两个字就这么毫无来由的出现在镜子上,看着水珠慢慢的划过这两个字的每一笔,渐渐地,连成一片,直到再也看不清那两个字是什么,微微垂下的眼睑似乎在昭告着镜中人低落的心情。
其实那日,问起沈易南:“你是有多怕孤单”,更多的,是在自言自语,也或许是在问自己。林言,你孤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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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醉的结果就是,早上头疼,不过倒也没什么。林言一直觉得,头疼可以让人更清醒。多么奇怪的逻辑。打开电话,三个未接电话,一个小白,两个主编的。既然小白只打了一个,那应该没什么重要的事,要不早就连环夺命CALL了,揉了揉太阳穴,给主编拨了过去,内容也在预料之中,无非是催促早点把杂志搞定。算了,要忙的工作也不止这一个,还有几张薰衣草花田的照片没有搞定,林言决定亲自去照几张回来。
火速换了套休闲的衣服,随手拢了拢头发,把单反挂在脖子上就向城郊进发了,S市的郊区有那么一片薰衣草花田,不少准备结婚的情侣都会去哪拍婚纱照,庆幸一路上居然没有堵车,到达时刚刚9点多,时候刚刚好,不出所料,果然好多拍婚纱照的,新娘自是甜美俏丽,可惜新郎却不是个个英姿飒爽,看了几对,无非是在摄影师的摆拍下故作姿态,不禁觉得索然无味,向较为偏僻的方向走去,或许是因为S市经济条件比较好,也有不少知名企业,所以连这花田都很具规模,若是安心逛个遍,还真的要费些时间。只是不清楚这花田的主人是谁。走着走着,突然觉得远处修葺花田的工匠特别眼熟,这背影似乎在哪见过,可是就是想不起来,刚要离开,只见那人转过身来,应该是看见了林言,眼神有一瞬间的惊讶,随即恢复了平日的那般疏离。正要感叹今天不宜出门,可是还是扯起嘴角,然后便听见了自己的声音。
“原来沈先生不光会雕塑,还有侍弄花草的爱好”
在心里微微诧异自己刚才说的话,既不是“沈先生好巧,在这里碰见”也不是其余的问候,而是这么一句没头没脑的感慨,不禁微微觉得失礼。
其实沈易南刚刚看见她时也很惊讶,她上身依旧是白色宽松的衬衫,袖口随意的退到了小臂,故意做旧的牛仔裤,还有微微凌乱却很自然的头发,和那天在会展上见到时没有太大的差别,只是脖子上多了一大一小两个相机。手里还拿着一支录音笔,果然是记者的派头十足,想起那天在会展上林言的喃喃自语,沈易南就对她有多多少少的排斥。只不过林言却不知,在画展上她苦苦寻觅的作者其实就在她身边。听见林言的声音,沈易南点了点头,算是一种回复。看到沈易南兴致不高,虽然还惦记着采访,但是自然不会自讨没趣,刚要转身离开,就听见沈易南低沉的声音传来“林记者若是想拍这薰衣草花田,似乎太阳刚刚升起时,是最为美丽的”林言微微侧身,说了声“这样啊,谢谢”转身离开。
转眼就到了中午。花田有专门的休息区,多半是维护人员住宿在这里,兼带着有一些农家饭庄的性质的小店,这类小店也有客房,多是留宿一些想要拍外景的人,或者是为突遇暴雨没法回城得人准备的。找到休息区的一处僻静角落,要了一杯咖啡,准备休息过就离开,反正照片也拍得差不多了。
招待她的服务员是个十六七岁的小姑娘,看见林言倒是热情“姐姐是来这里拍薰衣草的吧,其实这薰衣草最美的时候是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天刚刚蒙蒙放亮,薰衣草上还有露珠,姐姐要是不急,不防在这住一宿,明早起早去看花田,那才是真真的美呢,”林言笑着道谢,心里却想着小姑娘的建议,其实也未尝不是个好办法,都到这了,也不差这一天,要么不做,要么就要做到最好。
一切都安排妥帖,林言又四处逛了逛,简单的吃过晚饭,天就慢慢的黑了。花田的房间都是一个个木房子,用木栅栏隔起来。倒真有些田园的滋味,黑夜总是来的悄无声息,闻着窗外飘来的阵阵花香,轻轻地走到小院里,这么好的空气浪费多可惜,闭上眼睛,头脑清澈了不少。
“林记者真的很会享受呢”
睁开眼睛,就看见隔壁打破安静的人正毫无表情的打量着自己,沈易南穿着一身白色的休闲装,不再像白天见到时微微狼狈。眼神低沉,倒也清澈。不过这次,林言倒是没有发愣。许是被沈易南吓得次数多了,淡定了许多。
“沈先生不也在亲近自然,刚刚做过花匠,又在这享受黑夜”
两个人都不在说话。相顾无言,不知过了多久,低低的笑声在黑夜中变得格外醒目
“想必沈先生经常来这吧?不然也不会知道早晨的薰衣草最美”
“林记者不是已经知道答案?”
林言在心里暗暗骂自己说话不经大脑。怎么在他面前总是棋差一招。
两个人短暂的对话就这么尴尬的结束了,不过倒是不影响各自站在各自的院子等日出。或许是站得久了,都觉得累了,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两个人一同坐在了小院前宽大的石头上,只是各想各的心事,虽没有交谈,但也和谐。夜渐渐的深了,林言却丝毫没有困意,刚想看看身边的人是不是睡着了,就听见沈易南带着低低的嗓音说“我给你唱首歌吧”听着像是询问,其实已经自顾自的唱起来。沈易南的声音很低沉。听着虽有些忧郁,但是在黑夜的衬托下越发的性感起来。林言从没听过这首歌,似乎是什么不知名的小调,但是听着倒是有说不出的安心。舒缓的音调与这周围的一切相得益彰,想起沈易南那千年不变的表情,和惜字如金的别扭性格,林言觉得,他竟然主动唱起歌来,实在是意外收获,恶作剧般的偷偷把兜里的录音笔打开,而沈易南浑然不觉,一遍一遍的重复着这首小调,不知重复了多少遍。
林言是被轻轻推醒的。只是觉得一睁开眼睛,就看到了一派祥和。太阳刚刚从地平面升起。阳光一缕缕的照耀在薰衣草花田上。每一朵花都含苞待放,茎上,花骨朵上都是露珠,晶莹剔透,天边一半光亮,一般黑暗,空气中有花的芳香和草的清爽。林言似乎听到了鸟的叫声。眼前的一切如同梦一般迷幻。让人痴迷,留恋,她慌忙的拿起旁边的相机,生怕这美景消失的小女儿姿态让旁边的沈易南心情大好。听到了身边人的笑声,报复般的拿起镜头对准了沈易南,随着快门清脆的声音。一张帅气的面庞、一抹不易察觉的微笑,一个充满宠溺的眼神就这么留在了画面上。即使多年以后,当林言再次看到这张照片时,也会情不自禁的微微扬起嘴角,双眼带着宠溺和自豪自言自语道:
“这是我拍的最好的一张照片”。
随着太阳的冉冉升起,似乎这和谐的氛围也不得不被打破。想起刚才自己靠在沈易南的肩膀上睡着了。在心里骂了自己一万遍不争气,
“那个,那个,沈先生”
“叫我沈易南”
“啊,啊,”林言抬起头,看见沈易南重新恢复阴郁的表情。十分认真的说
“谢谢你,带我看见这么美丽的薰衣草,很难忘,沈易南。”
薰衣草的照片拍到了,比想象中的好太多,堪称完美。沈易南的照片也拿到了,这一趟,林言觉得不虚此行。早早收拾了东西就回城了。自从早上各自离开后,直到回城,都在没看见沈易南。林言自言自语:“这人还真是神秘,消失得够快,”
本想和沈易南打个招呼,因为会用刚才拍的照片,但是又不好直接去找他,以为走之前还会碰到,无奈,拿出手机,飞快的编辑了一条短消息“我是林言,早上的照片会用到杂志封面上,如果你有别的想法,可以再和我联系”想了想,总觉得措词不对,删掉了,又不知该怎么写,索性重新编辑了一遍,按了发送键。不一会,滴答滴答,手机有新短信,打开果然是沈易南,只有三个字“知道了”。无奈的笑了笑,“好吧,这么惜字如金,我就当你答应了”
☆、第四章 举杯浇愁愁更愁
婚姻之于男女,或是情感的升华,或是彼此的承诺,可是又有多少痴男怨女就这样走进了后半生的牢笼,还彼此甘之如饴
——林言
回到杂志社,仿佛是得到了日出的启发。从文字,到图片,再到后期排版制作,一气呵成。终于结束了这项工作,心里有无限的成就感,不枉辛苦的跑了趟郊外。看着电脑上沈易南那张在缕缕阳光照射下的照片。林言心想,这个人,虽然别扭了点,但是还真的蛮帅的。
也许是昨晚上一宿没睡的缘故,迷迷糊糊的回到家,直接倒在床上,似乎半梦半醒之际,又看见了今早上美到虚幻的日出。
自那日在郊外后,就再也没有了沈易南的消息,不是因为没联系,而是人就这么完全消失了。杂志刊发后,林言曾经去过工作室,于情于理都应该送一份样品的,如果有什么纰漏也好及时更正。但是只见到了第一次去时碰见的短发女生。她告诉林言沈易南去休假了,她也不知道去了那,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只让留下杂志以后会转交。没办法,只好离开。不过送去了杂志也算是了却了一件事。至于沈易南,与林言来说确实没什么不同。
林言所在的杂志社其实还是很据权威的,工作也比较多。采访。编辑,校对。每天忙忙碌碌的,不知不觉就过去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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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林言还在睡梦中就听见自家的门铃一直在响,响的她恨不得把门卸掉,把头缩进被子里,可是门铃依旧不依不饶,林言有很大的起床气,轻飘飘的顶着一张冰块脸去开门,果不其然,就是孟小白这个妖孽,孟小白绕过林言,直接的忽略了她想要杀人的表情,直奔卧室,一头栽倒在床上。那速度,绝对让一般人望尘莫及。林言先倒了一杯水,灌了下去,又在客厅发了会呆。感觉自己清醒多了,才回到卧室区,多年的朋友,即使她还在睡梦状态可是也足够让她发现孟小白的异常。
“小白,这么早,吃早饭了吗?”孟小白把头埋在枕头里。没回应。
“小白,喝牛奶不?”孟小白摇摇头,表示没兴趣。
“小白,冰箱里有昨天买的甜点,草莓口味的,想吃吗?”
孟小白依旧摇头,不一会,她瞪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从枕头里出来说“赵奇要结婚了,还有,你休想骗我,你的冰箱里怎么会有甜点,上次我带来的都被你无情的扔掉了”。
听到前半句,林言还在心里微微叹气,正在发愁怎么开解小白,可是听到后半句,她就在心里舒了一口气,看来小白还能思考甜点,应该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提起赵奇,就不得不说道大学时光了。那时赵奇和林言,小白是很默契的哥们,林言喜静,赵奇小白都比较好动,所以三个人在一起多数时间都是林言旁听,赵奇和小白耍贫,那时候的日子总是轻松快乐的,当然还有一些小心思在慢慢发芽,林言可以清楚的感觉到小白对赵奇的依赖,赵奇还是保持着一贯的嘻哈态度,不近不远,当然,都说旁观者清,所以她曾一度认为他们会在一起。可是直到毕业,也没见两个人的关系有什么深入,后来赵奇回到了老家W市,跟着父亲经商,可是还是一直有联系的。或许是事业优先?结果还真的是“事业”优先了。林言也是前几天才知道,赵奇有了女朋友,只是没想到这么快就结婚了。
看着面前微微沮丧的孟小白,林言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就只能习惯性的保持沉默,或许有些伤口只能等时间慢慢的疗伤吧。其余的无非都是撒盐而已。不知道沉默了多久。孟小白突然仰起头对她笑了笑
“言言我不是因为赵奇结婚了,觉得自己喜欢的人娶了别人难过,我这么洒脱的人,怎么会这么小气,我只是心疼赵奇,因为他的婚姻里没有爱情,甚至连最起码的感情基础都没有,对方是赵奇爸爸生意合作伙伴的女儿,这场婚姻只是一场强强联合的砝码,你也知道赵奇孝顺,他反抗过,可是别无选择。前天赵奇来S市,我们俩喝了一夜,也聊了一夜,赵奇说他自己没出息,说他连想找个看着顺眼的过下半辈子都没有自主权,可惜我酒量太差,听到一半我就睡着了,早上我醒来时赵奇就走了,我看见桌上有赵奇留下的喜帖,还有以前咱们逛街时我想买却没卖的一只玉镯子”
说到这里,孟小白笑了笑,像是自嘲,眼光落到白希的手腕上,那只翠绿的镯子格外晶莹。
婚礼在五天后的W市举行,两个人一同去参加了赵奇的婚礼,毫无意外,婚礼场面壮观,双方的父母都是有头有脸的企业家,奢华自是无需多说,一众亲友起哄,热闹得很。林言远远地望着台上的一对璧人,男的帅气,女的温柔,可是怎么都觉得,这场面,假的可怜,觉得心里难受,似乎呼吸都觉得艰难,便拉着小白离开了,这种时刻,就算是赵奇见到了孟小白,也只是徒增伤感吧。
幸好W市和S市离得不远,当天她们就赶了回来。
靠在窗边,孟小白幽幽的说:“言言,你说我们的婚姻也会这般儿戏吗?”
“不会,找不到对的人,宁缺毋滥”
“什么才是对的人呢?”
“、、、、、、”林言无言以对
习惯性的倒了一杯威士忌,没等送到嘴边,就被孟小白夺了杯子,一饮而尽。
“喂,孟小白,不要糟蹋了我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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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当的一段时间,因为赵奇的事情,孟小白安静了许多,只是甜点照吃。无非吃的有些没滋味罢了,但是,用小白的话说“日子还得过下去不是,多大的事想开了,看淡了,也就过去了,各人自有各人的路,随其自然总好过强求伤心”。听孟小白说出这么有哲理的话,林言倒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了,只能猛劲的灌咖啡,险些呛到。后来赵奇曾经跟林言有过通话。能听得出他的郁郁寡欢,虽然他一直在强调,新娘其实很温柔,也很贴心,两边父母都很满意,他的父亲很快就会让他自己接受公司的运营。可是还是难掩失落。林言知道,其实他打这通电话更想知道的是孟小白的消息。所以,也不想听他说这些毫无意义的话,告诉他小白的境况后,赵奇只是叹了口气,什么都没说,就挂断了电话。哎,这才是真实的人生,表面多么光鲜美好。其实内心的苦没有人能感同身受。
最近林言的工作越来越忙,除了必备的文字编辑,信息收录,就是陪主编参加各种社交场合。林言喜静,尤其不喜欢无时无刻带着面具的社交晚宴,可是现实却总是爱玩弄这些可怜的孩子。孟小白曾经神经兮兮的说
“言言,你们主编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结果却惹来一记白眼:
“孟小白,你不要总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在这个杂志社也已经三年了,林言自认为还没有到遇人不淑的地步。其实心里也明白。在现在这个社会,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团体,想要有所成就,应酬在所难免。利益只有在越来越密的关系网的交织下才有可能更为安全。所以,这是没办法改变的现状
“林言,准备一下,晚上陪我去参加一个活动,是隆盛公司主办的,穿得漂亮点”主编中午敲了敲桌子。放下话就走了。听的林言一头雾水,隆盛公司?那不是孟小白所在的公司吗?和杂志社有什么关系。后来转念想了想,也不能说完全没有关系。隆盛公司是S市最具实力的传媒公司,他旗下的艺人,作品都在这一行占有重要地位,每年包办的艺术展,服装秀也有不少。杂志社要想巩固在行业内的地位,这些人脉都是必不可少的资源。
☆、第五章 人生何处不相逢
成年男女的游戏无非是那点你情我愿的小暧昧。就像猫儿追老鼠,追到了,未必是为了填饱肚子,还有可能只是作为把玩的玩具而已,只可惜,不见得每一只猫儿都有运气碰到一直傻老鼠。
——林言
接过小白的电话,林言才知道,原来今天是隆盛的周年庆典。怪不得主编如此重视。提起杂志社的主编,倒真是一朵奇葩,岳倾岩,二十八九,长相虽文弱些可是笔锋却十分犀利,刚毕业时就已经是小有名气的报业新秀了,也许是做得久了,更向往自由些。所以就接手了这家杂志社,在他接手之前,杂志社就已经小有名气了,加上他的加盟。更是锦上添花,也听说岳倾岩家里很有实力,但是,林言在杂志社工作了两年,还没发现他有什么公子脾气。对员工到也体贴,这不,连礼服都准备好了。
回到家里,先洗了个澡,舒舒服服的放松了一下,看着时间差不多了,打开礼服的礼盒,一条银色低胸晚礼服出现在眼前,礼服手感滑腻,做工精致,尤其是右肩上的一串流苏,直直垂在胸前,锁骨在流苏下面若隐若现,简单却不失华美,裙子下摆仿佛不规则的任意拼接,可是穿在林言身上,却如同美人鱼般娇俏性感。抬手把海藻般的长发随意的挽了个松垮垮的发髻,鬓间的几缕碎发更衬得那张清冷却美艳的脸更加迷人。快速的给自己花了个淡妆,看了看镜中的自己,林言笑了笑。看不出,岳倾岩还挺会挑衣服的。
林言和岳倾岩到达时,人已经陆陆续续的到齐了。酒会办在一家私人会所,大厅里金碧辉煌。不愧是一场社交的晚宴。跟随着岳倾岩,林言见到了这场酒会的东道主费董,费董中等身材,不过长相倒是和善,只是一双眼睛透漏出商人独有的智慧,见到岳倾岩走过来,费董笑得很慈善,
“倾岩来了,你能来费叔叔很高兴啊”
“费叔叔这是哪里的话,周年庆我岂有不来之礼,家父让我带他向费叔叔问好”
“呵呵,真是好久没见到你爸爸了,下次他来S市。我一定要和他好好切磋切磋”
听着他们的谈话,林言觉得,虽然费董说话平易近人,但是还是觉得这种对话毫无真诚和感情而言,正当她走神时,就听见费董说:“这位小姐是?”
“她是我们杂志社的资深编辑,林言,今天带她过来,也当是长长见识”
“哦哦,林小姐看上去就是才女,哈哈,不愧是做文字工作的”
一向疲于应付这样的场合,只是回以微笑。以示尊重,又寒暄了几句,接过侍者的酒,三个人象征性的碰了下杯,费董就离开了。许是看出了林言的疲惫,岳倾岩吩咐她随便转转,自己就继续和其他人应承着。
既然主编如此善解人意,林言也懒得在这光筹交错间呆着假面具笑到嘴角抽筋。这间会所的装修风格更倾向于江南水乡的感觉,刚刚进来时就觉得很喜欢。走出大厅,沿着小路向前,院子里自是一派小桥流水人家的景象,轻提裙角,走到小桥的一侧,看流水潺潺。心情格外舒畅,不自觉的,嘴角微微上扬。真的该找时间去趟扬州,江浙一带。看着时间,再不回去主编找不到该发威了,快步往回走,小路上都是鹅卵石子,可怜穿着高跟鞋,左脚突然一滑,身体后倾,一瞬间林言闭上眼睛,等待着大地母亲的怀抱,可是,突然感觉两只胳膊背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抓住,慌忙侧过头,许是两个人挨得太紧了,这一侧头,冰凉的唇就轻轻地擦过了身边人的脸颊,两个人都愣了,这时林言才看清,对面的人竟然是消失了好久沈易南。饶是沈易南般沉着,可是想起刚才那一幕,也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是两只眼睛看着对面脸颊微红还在不知所措的小女人。似是想要把她看穿。
门口岳倾岩的声音打破这微微尴尬的环境:“林言?我们该走了”
林言慌忙的应了声,余光扫了一眼身边的沈易南,快步的离开了这里,
只留下沈易南自己站在原处,看着林言似逃般的背影,嘴角扬起不易察觉的微笑。
其实在大厅里。沈易南就看见了林言,没办法,林言今天真的很惹人注目,银色晚礼服尽显高贵,锁骨上的流苏更添性感,合身的剪切和柔顺的布料把林言的好身材显露无疑,连头发上松松垮垮的发髻都让人难以移开视线,慵懒中更带一丝随意,尤其是那双眼睛,清冷淡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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