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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打造幸福人生-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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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暂住在这里的金霞姐,姓李。”顾芸初简单地将俩人介绍给对方认识,“金霞姐,这是我朋友。姓莫,莫浩飞。”

“莫,莫先生你好。”李金霞的脸微微有点点红,朝着莫浩飞微笑道。

“你好。叫我莫浩飞就行。”莫浩飞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番李金霞,有些不解地回转过头看向顾芸初。也难怪莫浩飞会有疑问。按着他对他家芸儿的了解,怎么看都不可能跟李金霞合租一套房子。而瞧着李金霞衣着打扮,也不像是保姆钟点工。莫浩飞更没听说自家芸儿有什么亲戚在陕甘宁这一带。

“莫先生,请喝茶。”李金霞很快便沏了一杯热茶,不仅非常热情地帮着伤残人士的某人将茶水吹凉一些,而且还从冰箱里翻出了冰镇过的西瓜,仔细地切成小块,剔除西瓜子,摆放好竹签子后,才端到莫浩飞面前。

顾芸初跟团团还从未见过李金霞如此热情地招呼某个人。看来食色性也,一点儿都没说错。

顾芸初乘着李金霞热情招呼莫浩飞的间隙,直接回房间拿衣服,打算先梳洗一下。而团团也不急着回房,留在了客厅里充当电灯泡看戏。莫浩飞因为受了伤,正好给了李金霞借口。苦不堪言的莫浩飞很是后悔,干嘛不拆了那石膏咧。

原本还想无视频频朝自己使眼色的团团,见莫浩飞已经在那里向他求饶,便背对着李金霞,冲着莫浩飞伸出了两根手指,比划了两下。莫浩飞一脸肉痛地咬牙答应了,团团这才满意地点着头,开口道:

“金霞姐,冰箱里应该还有筒子骨吧。”

“筒子骨?”李金霞回过头看向团团,“有啊,今天我刚去菜场买的。很新鲜的猪前腿跟筒子骨。”

“浩飞哥不是受伤了么,现在喝骨头汤以形补形,最好了。”

“这样啊。”李金霞一听喝骨头汤可以以形补形,立马从座位上站起了身,拍着胸脯保证道,“行!那我马上就去炖!”

李金霞的动作很利索,没一会儿便将本就剁成小块的筒子骨从冰箱里给翻了出来,从柜台里翻出砂锅后,开始窝在厨房里文火慢炖骨头汤。骨头汤要说简单也简单,汤炖的好不好喝,第一道工序打浮泡也是个关键。

乘着李金霞跟顾芸初都没在客厅,团团直截了当地问道:“现在可以说了吧?”

莫浩飞选择了拒绝。

ps:

╮(╯▽╰)╭最近比较忙,也很烦……

☆、第一百九十章

莫浩飞想要讲的事情毕竟涉及到家族内部比较*的东西,在客厅说显然不太合适。团团将莫浩飞领到了自己房间,等到顾芸初简单地梳洗完毕,也径直进了团团的房间。

开始时,莫浩飞说话语速并不快,本想将这段时间在莫家祖宅发生的事简明扼要地叙述了一遍,怎奈说着说着,音量有所提高不说,连带说话语气也变了。莫浩飞开始大段大段地往外蹦英文,也亏着顾芸初跟团团的英文还行,要不然还真反应不过来。

“我知道,这事换做任何一个人,都没办法相信。”莫浩飞目光炯炯有神地看向顾芸初。

“我相信。”

“我也是。”

莫浩飞的话音才落下,顾芸初跟团团未加思索般异口同声地说道。想来也是,既然顾芸初可以重生回到小时候,团团重生+胎穿,说起来那个苏晴儿好像也是重生……那么再多一个莫浩飞家的二叔灵魂出窍玩把穿越游戏,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只是……

顾芸初跟团团对视了一眼,毫无意外地从对方眼中读出了一丝无奈。在同一天,在不同的地方,又几乎是同时发生车祸……这事未免也太巧合了吧。

“啊……”莫浩飞完全没料到顾芸初跟团团这对彪悍的姐弟俩,可以这么快就接受这件事,要知道这事根本就没办法用现有的科技解释出个所以然来。

莫浩飞家二叔莫盛枫,虽今年刚过不惑之年,画得一手好画,不过性子……跟之前死在小明星肚皮上的,大房家唯一的儿子,莫浩飞那大堂伯莫盛林,差不多也就是半斤对八两。莫盛枫本身风流倜傥,极具才华,在书画界小有名气。加上又是莫家少爷。这样一个多金帅气有才华又挥金如土的男人,本身就很容易吸引那些女人的注意力。花名在外,也不奇怪。

可自打莫盛枫车祸苏醒过来后,从里到外整个人给人的感官都不太一样了。开始时。莫家人只当这是因为还在生病的关系,可随着身体的康复,各种不同渐渐暴露了出来:忘记了很多人跟事,生活习惯以及喜好也变了,听不太懂英语,不再疯狂的迷恋画画,更让人奇怪的是,莫盛枫竟然突然改吃素,跟之前那些个莺莺燕燕彻底断了联系。

狼儿就是狼儿,即便一时受了伤。也不可能变成绵羊的。一个从小女生缘就好到让周边所有男人羡慕嫉妒恨的莫盛枫竟然吃起了斋饭当起了和尚,如此怪异现象可不就是生生吓傻了所有莫家人么。

最后还是家中年岁最长刚刚过完九十大寿的莫老太爷,抚着白花花的长胡须,敲着拐杖,说道:“其实……这样也好。老小这是终于想通了。决定定下来了。我瞧着陈家那老闺女就挺不错的……”

可惜莫老太爷这边话还未说完,那边刚从重症病房换到高级病房,才不过修养了一个多月的莫盛枫便计划着偷跑出国去大陆。虽说这些年,莫家有在大陆投资发展,可对于莫盛枫这个土生土长的新加坡人而言,可是从未去过大陆的,虽说之前多半时间是在海上漂着。

这。不是很奇怪么?

在某次偷跑失败,被再次抓回祖宅时,莫盛枫在无意间说漏了嘴,脱口而出地说了句:“我要去找艾娜”。问及艾娜是谁时,莫盛枫又只觉得自己脑子疼得很,怎么也想不起来。艾娜。这个名字,对于莫家人而言,并不算很陌生。因为莫盛枫之前诸多各国美女朋友里头,就有好几位叫艾娜的。只不过这里头并没有个在大陆的。

而对于艾娜这个名字,莫浩飞更是耳熟的很。记得当年。他与他家芸儿初次邂逅时,顾爸爸不就如此叫着顾妈妈的么。莫非……难不成……越想越觉得这事透着诡异的莫浩飞很想立刻马上就搭乘飞机出现在顾芸初面前,亲自询问一下。

只可惜,莫浩飞之前跟他家二叔一道出的车祸,手脚因此都不幸中了奖,虽说比莫盛枫早几日苏醒过来,伤势却比莫盛枫要严重一些。所以最初很长一段时间,莫浩飞的手机手机跟电脑这些高科技产品统统被没收了,之后虽说拿回了手机,怎奈身边一直有人一天二十四小时盯着,莫浩飞想跟顾芸初取得联系都难。

这一次之所以能顺利地从家里偷溜出来,一来也是伤势恢复了差不多了,二来有莫盛枫的配合,最最主要的,莫老爷子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那里只当不知道。要不然,即便刘景尧再厉害,也是双手难敌四拳,何况还有个拖后腿的伤残人士莫浩飞在后面。

莫浩飞将他家二叔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了顾芸初跟团团后,稍稍松了一口气。在二居室简单地用了些饭菜后,便坐上了车,暂且回莫家在魔都投资购买的房子。有些事,还得本人亲自过来才行。

等莫浩飞离开后,团团便迫不及待地将顾芸初拉进自己的房间。

“姐,你说爸爸他会不会……”

“小团子,爸爸已经死了。”等莫浩飞走后,顾芸初的情绪似乎并不高,瞧着已经完全从方才初一听到这消息时的震惊与欣喜中恢复了过来。团团并不知道,其实顾芸初之前乘着等开饭的间隙,已经忍不住跟自家那只迷你小呆龙沟通了一下。这一次沟通,让顾芸初彻底冷静了下来。

只因为总算没有再含糊其辞的阿槑,只简单了说了一句话:“主人,顾爸爸已经死了。”

是啊,那个被她改造好了的爸爸已经死了。人死如灯灭,所以有关联的已经随着火葬场那把火烧的干干净净。尽管顾芸初听明白了阿槑的意思,可依旧不死心的问道:“那……莫浩飞的二叔他又是怎么回事?”

浮在半空中的阿槑悠闲地转着圈圈,忽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两只肥肥的爪子抱着一枚跟它身子差不多大的水晶球:

“占卜问卦1000点福缘积分一次。主人确定要支付么?”

“……”顾芸初沉默了很久,摇了摇头,“还是……改天吧。”

之后,顾芸初将阿槑这句话完完整整地送给了团团,团团已经有些不死心。

“可是,姐……”

团团见顾芸初如此态度。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不由地怒上心头:“姐,你是不是在担心。若浩飞哥的二叔真的是爸爸的,按着爸爸的性子,肯定会跟妈妈在一起。到时候,你跟我,还有圆圆跟浩飞哥就是名义上的堂兄妹了……姐,你是不是因为害怕不能跟浩飞哥在一起,所以……”

“啪!”不等团团将话说完,顾芸初直接甩了团团一个耳光!别说团团愣在了原地,就连顾芸初自己也没想过她会有动手打团团的一天。

对于团团,当然还包括远在老家的圆圆。在顾芸初心里的定位其实还是蛮复杂的。顾芸初从一开始将团团圆圆认作自己亲弟弟妹妹外,何尝没有当这对龙凤胎是自己的孩子,毕竟两世那年龄加起来顾芸初都四十多了。尤其知道团团跟自己还是同类人后,这关系里头又多了层同类伙伴跟合作者的关系。十几年的朝夕相处,团团有时候又何尝不是顾芸初的哥哥?

“你竟然打我?!”团团只觉得自己的脸火辣辣的疼。

“小团子。对不起,我……”顾芸初本想伸手上前去查看团团的脸,却被团团一把甩开了。

“别碰我!”团团往后连退了好几步,目光有些冷冽,随后转身离开了顾芸初的房间。正在收拾洗刷碗筷的李金霞许是听到了动静,从厨房走了出来,一抬头便看到了脸有些红肿的团团。疑惑不解地问道:

“这,这是咋的啦?团团,你的脸……”

“嘶~”团团伸手碰了一下已经没什么知觉的脸,倒吸了一口冷气,“没,没事。”

“团团。你等等。我给你去拿块毛巾敷一下。”李金霞一眼便瞧出团团脸上多了个巴掌印,虽然好奇这对平日里一直关系很好的姐弟为何会突然起争执,甚是还动了手,不过李金霞还是聪明的没过问,只当不知道这事。

因为这一巴掌。团团跟顾芸初连着很长一段时间都没说话,原本军训期间俩人说好回二居室吃饭,结果也因为这一巴掌,团团赌气似的没回二居室。顾芸初知道这事后,也没说什么,只提醒李金霞一句:若是团团回来,记得多煮点团团喜欢吃的菜,让他回头带回去放宿舍小冰箱里。之后,便不再说什么。

可以说,整个军训期间,俩人的关系也降到了冰点。而那个美色诱人的莫家公子却再也没出现过。为此闲暇时一个人无聊得发呆的李金霞唏嘘不已了好几次。

要说顾芸初与团团的关系出现转机,还是在军训结束后。那天顾芸初从校长室回来,跟唐泽分别,一回到二居室,换上睡衣后倒头便睡。这一睡可以说睡得天昏地暗,完全没了知觉。直到上完烘培课的李金霞下课回家后,过了很久才发现顾芸初的情况不太对劲,整个人烧得滚烫滚烫的,怎么喊怎么摇都弄不醒。

原本在魔都就是人生地不熟的李金霞只认得顾芸初跟团团俩人,除了给团团打电话外,李金霞根本想不出什么好主意。一直在等顾芸初给打来电话的团团刚接到这一通从二居室打来的电话,开始那态度还有些不情不愿的,可当他听到电话另一头传来李金霞带着明显哭腔的声音,知道自家老姐因为高烧而昏迷不醒时,整个人也一下子慌了。

有时候,亲情就是如此微妙。闹得在僵,吵得再凶,真的出了事时,之前总总恩怨也没那么重要了。只因为,大家是一家人。

ps:

一家人,不说两家话~~还得珍惜眼前亲人呐~~最近发生的事,凉凉颇有感慨~~

☆、第一百九十一章

自打林梦夕跟池海燕大着胆子去顾芸初二居室打了回牙祭,之后也没再客气。隔三差五的不是上门打牙祭改善一下伙食,便是拿着新换下的脏衣服跟脏被单去二居室借用洗衣机。毕竟这天开始渐渐冷了,厚厚的外套跟被罩床单什么的,每洗一回都算是个大工程。最主要的,还得老天高兴愿意给阳光才行。在阴冷多雨的南方有一台带烘干功能的洗衣机,真的很方便。

江南的冬天虽说没有北方那么冷,但它的冷是那种阴冷,冷到骨头里。不像北方,外头虽然有可能零下十来度,可在屋子里,因为有暖气,其实也冷不到哪里去。若是再在屋子里弄台加湿器,空气干燥这类问题也算不上什么大问题了。

至于顾芸初所住的f大老宿舍,别说暖气了,就连空调也是没有的。从小生长在南方的顾芸初几个倒也没什么,也是早已习惯了这种阴冷的冬天了。可别忘了宿舍里还有两位来自北方的妹子咯。来自安西的林梦夕还好一些,因为娘亲是南方人,小时候也在沿海外婆家住过一段时间,勉勉强强还能适应。反倒是一项身强体健的宿舍老大,来自佳木斯的石招娣,之前从未在南方生活过,结果一时不适应,原本生龙活虎的大妹子转眼变身成打了霜的焉茄子,没了活力。

“嘶~”石招娣抱着课本,缩着脖子,走进跟室外温度高不了多少度的宿舍。石招娣那一口好牙连连打着颤,“冷,冷死我了……”

“招娣姐,你穿那么多,怎么还冷啊。”正在看小说的陆嘉怡抬头看了一眼裹得都快跟球似的石招娣,好奇地问道。

“早知道这边这么冷,我,我就不过来了。阿,阿嚏!”石招娣打了个大大的喷嚏。虽说室内室外温度相差不大。可乍一到稍稍温暖一些的地方,石招娣那比较敏感的鼻子还是多少有些不适应。

顾芸初将手中刚刚冲泡好的热可可递给了石招娣,笑道,“我不知道你喜不喜欢这个。这杯,我没加糖。”

“谢,谢啦。”石招娣将茶杯抱在手里,并没有急着喝。可可的清香扑鼻而来,很是好闻。

这些日子以来石招娣前前后后也跟着林梦夕跟池海燕去过顾芸初那二居室里,蹭过好几次饭,知道顾芸初每次拿出来的东西都不差,也知道顾芸初比较实在,并不喜欢跟人空客气,自然也没跟顾芸初客气。

“我也要~”鼻子向来很灵光的林梦夕嗅了嗅空气中散发出的香甜味道。从上铺床帘中探出了脑袋。

“自己泡!”顾芸初才懒得跟林梦夕这枚大大的吃货多废话。也难怪顾芸初会不乐意,每次都让她既出鸡又出酱油,末了还得负责将鸡烹饪好,随后就等着林梦夕这位顾奶奶挪步张嘴品尝了。换做谁,谁乐意?若不是看在林梦夕每次有主动承担洗碗。外带跑腿购买食材的份上,顾芸初早将林梦夕一脚给踹出自家大门了。

林梦夕也知道为了美食是绝对不可以得罪顾芸初这个大厨的,非但没生气,反而笑嘻嘻地问道:“芸初,要不要我帮你泡一杯?”

“我自己来。”

林梦夕利索地从上铺爬了下来,从柜子上取过自己的玻璃杯,见顾芸初只往杯中舀了一大勺可可粉。却没再放任何东西,便疑惑地问道:“芸初,你怎么不放点糖呐?”

“喝可可放那么多糖,也不怕胖死你。”王倩不等顾芸初开口说话,便插嘴道。许是可可的味道勾起了王倩的馋虫,原本也在上铺窝着的王倩也下了床。随后从柜子里翻出咖啡机,开始现磨现煮咖啡。

“芸初,喝这个会胖么?”林梦夕虽说是个吃货,可也跟世上绝大多数爱漂亮的美眉们一样,对自己身材有点点介意。只不过遇到美食时。总会抵挡不住诱惑。

“其实,纯可可粉是不会发胖的。就像王倩喝的纯咖啡一样,都是对身体很有好处的好东西。”顾芸初见不止林梦夕跟石招娣满脸的疑惑,就连正低头现磨咖啡豆的王倩也竖起了耳朵,便简明扼要地将可可粉介绍了一番。

可可粉,是将从可可树上结出的可可豆,经过发酵粗碎去皮等工序,再脱脂粉碎后的产品。其实可可是好东西,只不过在传统的认识中,觉得它跟巧克力一样,所含热量比较高,可以在关键时刻迅速补充身体所流失的热量。因此对于想要保持身材的各位美眉们而言,绝对属于增肥食物,是坚决要抵制滴。

而事实并非如此。

可可含有蛋白质,多种氨基酸、高热量脂肪、矿物质、维生素以及多种生物活性功能的生物碱,对于有效治疗心脏病、糖尿病、高血压以及血管性疾病很有帮助。虽然其含有高热量饱和脂肪,但是可可豆中纯天然脂肪可可脂非但不会身高血液中的胆固醇,还可以减低胆固醇。所以像什么可粉莲心,可粉龟苓膏,长期使用非但不会增肥,还可以轻松瘦腰腹,非常适合顽固性、燥热型肥胖体质。

人们之所以吃巧克力(主要成分可可粉)会胖,主要还是因为吃的不是纯巧克力,里面加了很多诸如白糖之类的附带物。糖吃多了,倘若运动不足,消耗又跟不上,想不胖都难。

顾芸初自从知道可可是好东西后,便费了点心思从原产地弄来了纯的可可粉,平日里吃巧克力也多选择纯黑巧克力。纯的可可粉,自然没有添加了牛奶白糖后口感好,习惯了没就好了。

“那咖啡呢?”林梦夕一脸期待地看向顾芸初。顾芸初笑了笑,指着慢慢开始沸腾的咖啡壶,看向王倩。

“王倩,你这咖啡莫非是……kopi_luwak?”

“算你识货。”王倩抬起了下巴,“要不要我请你喝一杯?”

顾芸初摇了摇头,拒绝了。

“不了,喝咖啡晚上容易失眠。等要考试了,你再请我们喝吧。”

“……”王倩不客气地白了顾芸初一眼。原本这一句请也不过是脱口而出,才说完王倩就有点点后悔。她平日非常喜欢kopi_luwak。好不容易才弄到这么一小罐,还不够她一个人喝的呢。

“什么k……”石招娣一时没回过神,倒是林梦夕从顾芸初嘴中听到这个咖啡名时,原本快眯成一条小缝的眼睛一下子睁得老大。

“k。kopi _luwak?王倩,让我尝尝,我还从没喝过呢。”

王倩虽然不是很乐意,不过还是给林梦夕到了小半杯。一来kopi_luwak价钱真的不便宜,最最主要的一个原因,王倩担心林梦夕喝不惯,回头浪费了实在可惜。

“那东西很贵?”石招娣发现王倩一脸的肉痛,尤其当林梦夕浅尝了一口,随后表情有些生硬地咽了下去后,整张脸都青了。幸好林梦夕没当着王倩的面吐掉。要不然……这位大小姐保不齐会掀桌子暴怒,随后大发脾气。

“kopi_luwak,也叫猫屎咖啡,是世界上最昂贵最奢侈最稀有的一种咖啡。”顾芸初抱着杯子,不紧不慢地说道。“苏门答腊岛有一种麝香猫,很喜欢吃成熟的新鲜咖啡豆。咖啡豆在这些麝香猫体内发酵消化后,通过猫的粪便排泄出来,随后经过清洗烘培之后,就是猫屎咖啡。

因为经过麝香猫的胃发酵,所以咖啡的苦涩味会降低,浓稠香醇。气味浓烈而温纯。只不过印尼咖啡带有泥土味跟中药味,而猫屎咖啡的土腥味更重。喜欢的人趋之若鹜,讨厌的人避之不及,真真是两个极端。”

“反正我不喜欢。”林梦夕连喝了好几口加了糖的热可可,总算将残留在喉咙中的那股子让她不习惯的味道冲淡了一些。

“芸初,你说很贵。那王倩这么一杯,要多少?”石招娣有点点好奇。在家时石招娣基本就没喝过什么咖啡,之前逛南京路时,因为好奇,小姑那男友就大方了一回。请她跟小姑一人喝了杯咖啡。那价钱,就让小姑那男友很是肉痛了一把。

“现在虽说有人工饲养,但跟野生的相比,总归品质会差一些。怎么也得好几百块钱一杯吧。”若是正宗野生的,这价钱自然更贵了。

顾芸初之所以知道的这么清楚,只因为她家夏平小舅是个无咖啡不欢的主。自从炒股赚了钱后,夏平小舅自然不忘犒劳自己:顾芸初也因此有幸品尝过正宗野生的猫屎咖啡。看着夏平小舅一脸肉痛一脸陶醉地品尝着那杯猫屎咖啡,顾芸初倒是能理解自家小舅了。

猫屎咖啡虽说土腥味重了点,也粘稠得跟糖浆似的。当喝完后,口齿留香,口间依旧残留着淡淡的薄荷清凉的感觉,是一般咖啡所没有的独家味道。确实让人难以忘怀。

“几百?”从王倩那表情可以看出,顾芸初所说的价钱,明显低了。

“美金。”

“也没那么贵啦。”这回的答案总算是说到王倩心里去了。虽说顾芸初这价钱给高了点,不过瞧着石招娣跟林梦夕那俩土包子一脸震惊的表情,王倩瞧着很是舒服。

“这,这么贵?”石招娣倒吸了口气。顺便暗暗庆幸,幸好当时只点了杯最便宜的咖啡,要不然自家小姑那男朋友保不齐会拔腿跑路。

顾芸初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又回转过头看向池海燕空空如一的床铺,不知为何一丝不安突然冒了上来:

“你们谁看见海燕了?我怎么觉得最近她回来的越来越晚了?”

“芸初,你问海燕姐么?”正在翻箱倒柜找零食的林梦夕回转过头。

“恩,小夕你知道?”

“当然!”林梦夕故作神秘地说道,神色间有些得意,“芸初,明天我们吃火锅好不好?”

顾芸初不悦地挑了挑眉头。

“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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