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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绯闻:绝色特工不好惹-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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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也不知道是听懂了没,又或者他根本就什么也听不到。
这么大的雨,人不管用多大的力气去说话,声音都会瞬间被雨声吞没,更何况这女子本来就没了什么力气。
孩子从她怀里挣出来,抬手往她脸上去抹,应该是想替母亲去擦干眼泪,便是很快他便发现,泪水跟雨水和在一起,早就分不清哪个是哪个了。
“妈妈不哭。”小小的声音,却镇静异常,“夜儿都明白,夜儿不怪你。来——”他说着,伸出小手去拉住女子。
女子下意识地站起身,接下来的路,竟是男孩在前,她在后,一路被自己儿子拉着到了福利院门前。
似乎孤儿院孩子的故事,多半都与一个雨夜或是雪夜有关,就像我们总是在这样或那样的故事中读到某某某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夜里扔了孩子在狐儿院门口。
年轻的女子把手从儿子手中抽出,她知道,这一步必须要走,再舍不得,也比将来后悔要好得多。
“夜儿。”她弯下腰,脸上已然多了一份坚定。“夜儿你听着,一会儿妈妈走了,你就过去拍这扇门,只要一有人出来马上假装晕倒,这样他们就会把你接到里面去。只要进去了,你就会有另外一种生活。夜儿,相信妈妈,哪怕那样的生活很苦,也总好过再做夜家的后人。”
她站直腰,往后退了两步,大喊:“去吧!至此永别,夜儿,要记得妈妈,哪怕记不住妈妈的样子,也要记得妈妈一直爱你。去吧!”话说完,转身,绝决而去。
男孩就那样站在雨夜里,愣愣地忘着那个绝决的背影,他其实一直都明白,明白母亲为什么一定要把自己送走。
哪怕他本来所在的家族是那么的显赫和富有,却依然抵不过平安一生。
夜家,法国贵族后裔。虽说到了的两代,由于家族有太多人与华夏民族通婚,法国人的特质已经不是很明显了,但血统权势和家族背景依然摆在那里,屹立不倒。
可就是这样显赫的家族,却在三百年前遭遇到了最恶毒的诅咒。
那是他们的先人在感情上所犯下的过失,以至于那个在沉溺在爱情中惨死的女人,在咽气之前竟然诅咒夜家今后世世代代不论男女都得不到真爱。就算有幸结婚生子,也会在孩子出生的那一刻父母阴阳两隔。
☆、再回夜家1
他太小了,再往前的事情也说不清楚,只知道奶奶在生下他的父亲时,难产而死。而到了他父母这一代,却是在生下他的那一瞬间,父亲因太过兴奋,心脏病突发而亡。
而据说他的父亲的心脏在此前,是一点毛病也没有的。
想想也是,当初才二十几岁的青年,在没有家族遗传的情况下,哪里来的心脏病呢?
但就是这么巧,世世代代,虽然能够诞下后裔,但必然有一方意外身亡,怎么也逃不过。
所以他的母亲要把他送走,那个在丈夫去世之后一直都有点神经质的女子是背着他的爷爷偷偷把他抱出来的,为的就是让他能够彻底的摆脱夜家,安安稳稳的生活。
那一年,夜归来三岁。
他在雨中转回身,看着福利院紧闭的大门,就准备认命一次,走上前去敲开福利院的大门。
也许下一刻,等待他的真就是一段不一样的人生。
只是这想法还没等付诸行动,墙角处的一声婴儿啼哭就引吸了他的注意力。
哭声不大,又或者说本来很大,只是被雨声盖住,直到现在雨略微小了点才听得清楚。
他奔至墙角,就看到了襁褓中的那个小女婴。
婴孩子看上去最多三个月大,哭得脸都红了。好在放置的地方在屋檐下,临不到大雨,可她也不知道是哭了多久,声音嘶哑,涨得通红的小脸蛋已经发紫,也不知道是冻的还是哭累的。
他抱起孩子,再不犹豫,转了身就去砸门。
可惜,虽然每一个雨夜都有人敲响福利院的大门,却并不是每一扇大门都会有人来开。
儿时的夜归来抱着那女婴敲了十几分钟,里面别说有人来开门,就连问一句话的声音都没有。
他不再等,怀里女婴的哭声越来越小,再这样下去这孩子会没命的。
夜归来从没想过,其实在别人眼里,他也是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小孩。三岁,三岁的男孩抱着三个月大的女孩,连行走都吃力,他却就这么一路抱着,还要替她挡着雨跑出了古街,跑到了最近的一家医院。
那个年头的医院还没有如今这样势利,特别是一家教会医院,哪怕病倒的人没有钱,或者是像夜归来和那女婴这样,根本没有支付能力,他们还是愿意先去救人,其它的事,以后再说。
女婴在这家医院里总算是保住了命,夜归来看着放在小床上的孩子,越看越觉得可爱。
而那孩子竟也知道与他对视,才三个月大,就可以用小手抓着他的小指,伊伊呀呀地摇啊摇。
三岁的男孩托着下巴拄在床边,一边捏着女婴肉乎乎的小手,一边像是在与她商量一样问道:“你说,我们该去哪里?我的妈妈把我送到福利院,你应该也是被亲人遗弃在那个地方的吧?我不知道你是因为什么被遗弃,或许是家里贫穷,或是也是跟我一样,家人有不得已的苦衷。只是那里不收我们,就算是收,我也不能抱着你一起去。你太小了,我怕他们照顾不好你。”
☆、再回夜家2
女孩像是能听懂他的话一样,原本伊伊呀呀的声音也停住,握着他小指的手更紧了些。然后直盯盯地看过去,四目相对,一点都没有偏移。
“能听懂我说话?”他好奇地问,可是很快便又否定这个奇怪的想法,“怎么可能,你还这样小。实在不行,我就抱你回夜家吧!虽说我的家族背负着一个百年诅咒,可是我偏不信那个邪,你若不怕,我们就一起回去。将来的事将来再说,至少现在得给你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得让你先活下去。”
他说着,主意便已打定,松开女婴的手,转身就往病房外面跑。
教会医院是外国人开的,在那个打国际长途还不是很方便的年代,这里到是方便许多。
经由夜归来提供的号码,医院马上联系到了夜家人。
夜家老爷子一听说有了孙子的消息,二话不说,亲自前往S市将人接回,同时也包括那个女婴。
夜归来的母亲,就是那个扔了孩子在福利院门口的年轻女子,做梦也没有想到才三岁的孩子就可以自己联系着家里人并且从遥远的S市回了法国。
不但夜归来回来了,他还抱了个女婴,说是在福利院门前捡的。
她崩溃了,不顾下人的阻拦,疯了一样冲到孩子面前,抱起来就往外跑。
“快把她给我拦住!”老爷子气得用拐杖砰砰地敲击地面,“少奶奶疯了,把她给我拦住!那是我夜家的孙儿,不管他将要面对的是什么,那都是他的命!你就是把他送去天涯海角,他身体里流着的依然是我夜家的血!”
可是发疯的少妇哪听得进这些,她一门一心意地以为只要把孩子送走,只要这孩子在别的家庭长大,只要他不姓夜,那么,夜家的百年诅咒就不会应验在他的身上。
老爷子一声令下,满院子的下人都加入了阻拦少奶奶的行列。
一个女子是跑不过那么多人的,就在法国洒满阳光的古堡院子城,一个女子被围在一群人中间,不管哪一个方向,都没有能让她继续逃跑的突破口。
“公公!”她几乎绝望了,“夜儿还这么小,只要把他送走就没事的!婆婆死了,阿天也死了,公公,您难道还想看到悲剧在多年以后再重演一次吗?”
她喊得声嘶力竭,通扑一声跪到地上,裸~露在外的膝盖搁在鹅卵石地面上,湛了一小摊的血。
老爷子走到近前,气得直哆嗦。
象征着夜家最高权利的青铜拐杖一下一下在地面上砸着,砰砰地响。
“糊涂!”他怒吼,“糊涂啊!夜家的孩子就是夜家的孩子,如论如何也改变不了!谁也别想抱走我的孙儿,你若怕,就给我滚出夜家大宅!从今往后,再不准见夜儿一面!”
“不——”女子哀嚎,“要走也是我带着夜儿一起走!总之夜儿不可以留在这里,我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孩子再走他父亲的老路。”
她很坚决,但怀里揽着的儿子却有自己的想法。
☆、再回夜家3
只见他轻拍了拍母亲的背,从她怀里轻挣出来,用一种分明满是稚嫩却又透着成熟淡雅的声音说:“妈妈,爷爷说的对,我是夜家的后代,身体里流的是夜家的血。不管我跑到哪,不管我随了谁家的姓,到底还是夜家的孩子。”
“你胡说什么!”妇子生气了,想要扬手去打他,那手却又怎么舍不得放下。
“妈妈。”他又开口了,“不怕,跟我一起留下,什么百年诅咒,自己吓自己的。所有的事情都是巧合,相信我,从今往后夜家会很好,什么事都没有。”
小小年纪,说话时却带着一种奇怪的蛊惑。
本来很坚决的女子竟在他这样的蛊惑下也软下心来,也开始怀疑是不是自己真的反应太过激烈了。
老爷子见她态度缓合下来,赶紧吩咐下人——“快把少夫人送回房间去,没有我的命令不许放她出来!”
“等等!”夜归来皱起眉,小脸上带着愤怒,“你们这是干什么?”不能对爷爷没有礼貌,但是一众押着他母亲的下人,他就不需要那样客气。“放开你们的手,她是我的母亲,你们这是想要干什么?”
“夜儿!”老爷子又开了口,是跟小孩说话,“是我让他们做的。”
“那也不行。”夜归来头都没回,“爷爷,您是长辈,说她骂她都可以,但他们不行。爷爷,她是我的母亲,我还站在这里呢,你们这样子对她,让我怎么想?”
其实这话若是别人说出来,没有人会在意。
怎么想?怎么想又能如何呢?三岁的孩子,没准过几天就忘了。→文·冇·人·冇·书·冇·屋←
但是这话夜归来说了,就没有人敢忽视,哪怕是夜家的大家长都不行。
人人都知道,夜家的小孙子自出生起就与众不同。五个月开口说话,一岁时,已经可以自如地转换华文与法文两种语言的家常语句。
就像现在,人只有三岁,却说着连十岁孩子都没可能说出来的话,也有着十岁孩子都不可能的稳重。
“请你们礼貌一点,送我的母亲回自己房间,我每天都会过去看她。”他一面一说一面又向女子投去了一个温和的笑,“妈妈放心,有我在呢,不怕。”
女子就真的不怕了,她知道,自己这个儿子,是与众不同的。
这一场闹剧,终于以夜归来自愿留下来做了收场。但是接下来将要面对的,是那个女婴的问题。
孩子还被一个下人抱在怀里,夜归来一回家就引起这么一出吵吵闹闹,她却并没有被混乱的剧面吓哭,反而睁大了眼,静静地看着。
直到夜归来重新走到那个下人身边,把她从对方手里接了过来,女婴这才又伊伊呀呀地叫了几声,然后伸出小手揪住他的前襟,小嘴轻咧,像是在笑。
“夜儿,”老爷子把拐杖又在地上敲了两下,“跟爷爷进来。”
那下人一听老爷子要小少爷进去,作势又要去抱那女婴。
夜归来往后退了两步,摇头道:“不用。”然后抱着她一步一步跟在老爷子的身后,往古堡里面走去。
☆、小狐狸1
六十多岁的老者与三岁孩子的谈话,听起来荒诞,却又实在是郑重至极。
那一次,夜归来跟自己的祖父承诺这一生不会离开夜家,不会弃夜家于不顾,会继承夜家的所有产业并且发扬光大。
但有一个条件,就是留下那个女婴并且好好抚养长大成人。
夜老爷子其实是不同意这个条件的,他的理由很充分——夜家不祥。
这是一个无可反驳的理由,即便是夜归来,他也不好说那到底是命运还是巧合。
三岁的孩子再成熟,也不过十岁儿童的智商,面对那个女婴的去留,一时间,成了最纠结的问题。
最后,还是夜老爷子想出了一个择中的办法。他说,可以先养着,夜家会善待她,但同时也会尽量去寻找她的亲生父母。
如果是因为贫穷而不得不遗弃孩子,那好办,由夜家来出钱,让他们至此摆脱贫穷,这样他们就可以安心地把孩子养大。
而如果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也会去找一个可靠的抚养人,绝不会委屈了这个孩子。
夜归来觉得这也算是个好办法,便拍拍怀里的女婴,像模像样地问:“你觉得如何?”
女婴没出一点动静,只是把小脑袋别到一边,看都不去看他。
三岁的男孩竟在那一瞬间,从女婴的表情中读出一种落莫。
当然,他那个时候根本不懂得什么叫落莫,却也知道那不是高兴的表情。
可却并没当真,三个月大的孩子,还真指望她能听得懂么?
就这样,女婴在夜家留了下来,夜家请了人专门照顾她。
而同样年幼的夜归来也没有什么功课要做,便干脆天天陪着那女婴。很快他便发现,那女孩的后颈处有一块胎记,很小。
他找了放大镜去看,发现那块胎记的形状竟是一只小小的狐狸。
他觉得这个发现十分有趣,除了他之外应该还没有人发现,便把这当成一个秘密,一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秘密。
是的,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照顾孩子的老妈子别说不太可能会注意到还没有成人小指指甲四分之一大小的胎记,就算看到了,也不会像他这么细心地去找来放大镜仔细观察。
而对于长着胎记的婴儿来说,就更不可能发现自己脖子后面的乾坤。
夜归来很高兴,又因为女婴一直也没有名字,他便自作主张跟她叫小狐狸。
下人们觉得小狐狸不太好听,但如果只叫小狐还是不错的。
于是一来二去,小狐,便成了女婴的名字。
小狐就这样在夜家生活了一年多,夜归来想,一年多了,以夜家的能力,如果想要找出她的生身父母,应该早就找到了。
如今看来,八成是她的父母已经不在人世,或是干脆不想认这孩子。
其实对于夜归来来讲,他并不希望小狐狸被人领回去。不管是抚养人也好还是生身父母也好,他都不希望小狐狸离开。
一年多,越来越觉得这女婴好好玩,不但可爱漂亮,而且还很聪明。
这种聪明似乎同他一样,有着与本身年龄并不相符的灵性。
☆、小狐狸2
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在隐隐地担心夜家那所谓的百年诅咒。
他是夜家人,躲不了,但如果那诅咒是真的,何苦还要拖累小狐狸?
就是这样矛盾着,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那一年,夜归来五岁,小狐狸两岁。
同样的一个雨夜,大雨冲刷着夜家的古堡,伴着呼啸的狂风,如果仔细去听,竟像是在黑暗中有数万只厉鬼在哀嚎。
就在这样的夜里,夜家来了两名客人。
夜归来是看到载着客人的车进了院子的,虽说下这么大的雨一般不会有人来拜访,更何况还是接近午夜的时候。
但夜家毕竟是大家族,旁支关系繁复,实在是有人不得不在这时候造访,那也是拦不住的。
原本他好奇心不是很重,对于家里来的客人,多半都不会去打听。
但这一晚,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他就觉得来人多半会与小狐狸有关。
隐约间有不好的感觉,这种感觉迫使他不得不出了屋子,往祖父的会客室走去。
看到她来了,夜老爷子到也不避讳,招了手让他进来,坐到自己身边,然后指着右手边坐着的两个人,道:“这是爷爷为小狐找来的养父母,我们已经调查过,他们有足够的能力去把小狐抚养长大,并且让她接受良好的教育。”
夜归来皱了眉,把目光往那两个人处投去。
那是一男一女,很年轻,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不是法国人,也不像是华夏的汉人,皮肤黝黑,但看起来很健康。女人头发很长,垂到腰际,编了好多辫子,男人也是长发,额际绕着一道五彩的布绳。两人的衣服颜色很繁杂,像是许多不同种颜色的料子拼接而成,还有许多类似银饰的东西绑挂着。
最特别的是,他们都穿着草鞋,赤足,女人脚踝处戴着铃铛配饰,略微一动,就能听到叮铛的铃响。
“爷爷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两位?”夜归来开口,是清脆的童声,可那语态,却又分明是个成熟的青年。
“在华夏。”老爷子说得很笼统,“他们是华夏人,小狐是在S市抱回来的,看她的长像,肯定也是华夏人。所以爷爷觉得,还是交给华夏人来抚养会更好。夜儿放心,虽然这对夫妻本身的家境也很殷实,但夜家还是会出一份抚养费来,算是送给小狐的礼物。”
家境殷实吗?
夜归来实在没有办法从这两个人身上落实“殷实”这两个字的意义。
殷实的人都是赤足穿草鞋的?殷实家境人的两只手,会有么粗糙?
他想要质疑,那女子脚踝处的铃铛却在这时候响了起来。
不是一下两下,而是一连串的,有节奏的跳动着。
那声音非常好听,哪怕不是曲子,没有旋律,哪怕杂乱不成章,但就是让人没有办法抗拒的想要去感受它。
他不知道自己被这样的声音蛊惑了多久,只知道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可以这样子被迷惑住的时候,铃声嘎然而止。
☆、小狐狸3
他回过神来,却发现会客厅进而就只剩下他跟祖父两人,哪里还有那对华夏的年轻夫妇。
“人呢?”他并不认为刚才那一切都是幻觉,那两个人的的确确曾经出现过,这骗不了他。
才问出口的问题还没等到回答,五岁孩子童突然“呀”了一声,然后拔腿就往门外跑。
他是跑去小狐的房间,那间小小的婴儿室。
可是人去屋空,只有那一屋子的玩具和那只铺成粉红色的婴儿床还证明小狐狸的确真的在这里生活过。
他知道,孩子被人抱走了。就在他被那样的铃声所蛊惑的过程中,那对夫妻抱走了孩子。
而他,竟然完全没有意识,一点感觉都没有。
夜归来额上渐汗,心里有不甘,但那种不甘已经被他打从懂事起就已经形成的沉稳与冷静给压制下去。
所以他没有再回去跟祖父问原因,毕竟送走那女婴,是当初讲好的。他就这样子去要一个理由,立场不充分。
只是那一晚,夜归来一夜没睡,一个人在自己的房间,拿起画笔,依着记忆把那一男一女的样子给画了下来。
五岁的孩子,绘画技巧不是很高,但至少他的水平,已经比十几岁的孩子要强上许多。
那一对男女画得哪怕算不上栩栩如生,但该有的外貌特征也一样不少。
自那一年起,夜归来开始系统地接受家族对继承人的苛刻训练和培养。
从语言到体能,再到各个环节各式各样的系统培训,从未敷衍过。
与此同时,他也开始钻研华夏文化。
从地理到历史,再到各个民族,只要能够接触到的他都要尽一切能力去搜刮资料。
那个带着神秘色彩的东方古国,于他来说,不只是母亲的故乡,不只是儿时仅去过一次且差一点就被遗弃的地方,那里,还有他的一个牵挂,一个在弄清楚了一切事实并且有足够能力之后要去接回来的人。
八岁时,他知道了那一男一女来自苗疆,那是华夏西南部一片神秘的土地,是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
华夏民族的腹心之地,东临洞庭,西连川贵,南到广西,多丘陵而少平地,山势连绵起伏,地势险要,自古就是重要的边防要塞。
而同时他也知道,当时迷惑住自己的那样的铃铛声,其实并不是铃铛声。
铃铛只不过是一种介质,真正让他失去意识的,是苗人的蛊。
他们在当年给他下了障听蛊,让他耳边听到的全部都是那样的声音,而实际上,那声音并不存在。
这就是苗人的蛊,下于无形,让人防不胜防。
自此,夜归来开始学习苗人的语言,在他接受的那么多传统语言训练之后,又开始专研民族俚语。
同时,也开始更深入地了解苗族文化,了解苗蛊,了解祖父当年为何要找来两个苗人去收养小狐狸。
隔着万水千山,他尽是能把那一处神秘之地,了解了个八九不离。
十岁,他独自一人前往华夏,处理好家族事情之后,只身奔赴苗疆。
☆、寻找蛊苗
说起来,苗疆其实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苗人分族分的细,也分成峒。有各自的地盘,也就是寨子,也有各自的族长或峒长。
一说起苗人,大多数人都会与蛊这种东西联系起来,认为苗人都是深不可测的,接近他们有可能会被下蛊。
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苗人都会下蛊,甚至可以说,多半的苗人都是不会的。
特别是那些已经被汉化了的熟苗,基本上除了会在特殊的节日里穿上自己本族的服饰意思一下之外,甚至都很少有人会说本族的语言了。
真正会下蛊的那部份苗人是一直留在大山深处的蛊苗,只有那一个支系的人才会养蛊,会下蛊。
而据夜归来所查,当初抱走小狐狸的那一男一女,正是来自蛊苗。
当然,一个十岁的孩子,他就算思想再成熟,身体条件还是摆在那里。要让一个人深入苗疆进到深山里,那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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