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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沌神-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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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

“女神!”

那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基什那边的将领开始觉得不对,埃兰军队的气势开始变得不同。

雷莎拽动缰绳,马儿长嘶一声,身先士卒的想着基什的军队冲去,就像她之前呆在乌鲁克的军队里时做的一样。驰骋战场,纵横厮杀。马儿灵巧的躲过箭雨,雷莎挥剑斩下了两个尚未反应过来的士兵的头颅,“是男人就站起来给我杀敌!!”

嗜杀的气氛瞬间在埃兰的士兵中炸开,他们高呼着杀戮的口号,野兽般的冲进敌人之中,只要有人带头,接下来的事情就不难了。

反正都是死!死都要死在自己的土地上!反正都是死!如果赢了就不用再做奴隶了!这是来自伊修塔尔女神的意志!

基什的前锋部队,翻起了一条长长的血浪。基什王原本志得意满的脸上露出了一个恐惧的表情。

当雷莎砍杀到他的面前时,他已经来不及逃跑。

闪电踢翻了好几个全副武装的基什士兵,雷莎早将剑换成了长矛,她的身上全是血有的是自己的有的是敌人的,看上去像是地狱里钻出来的魔鬼,长矛上挑着一个脑袋,她将那头颅高高举起,血顺着长矛留到她的手臂上,她身边的士兵先是愣住了,而后发出雷鸣般的欢呼“基什王枭首!!!”

战场的气氛一下子凝固住了,而后是来自埃兰士兵的狂吼:“杀啊!!!!!!”一个奴隶举刀将身边的基什士兵砍翻,“杀!!!!”

“割下他们的头!”

胡姆巴巴也在杀戮的人群中,他的战车上堆满了人头。

第一次,基什军开始溃退。

晨曦初降,一缕阳光照在那个骑在马上的身影上,她浑身都是血,手臂上还插着一支箭,头发上的血滴下来,和黄金的面具相称出一副染血的美景——她骑着马耸立在尸体之中,手中的长矛挑着基什王死不瞑目的人头。

即使在过了很多年,胡姆巴巴有了自己的儿子孙子曾孙,胡子都花白了之后,他依旧会叹气这个场景,“她耸立在那里仿佛雕像,仿佛是战争女神,那位至高无上的宇宙女王伊修塔尔在人间的化身。”

雷莎看着被鲜血浸染的土地,抬起脸看面对着冉冉升起的太阳,这份景象也印刻在了无数基什士兵的眼中,他们欢呼着,将手中的武器往天上扔去。

当然,这离少女被后世称为雷莎…伊修塔尔大帝的漫长岁月相比,还仅仅只是个开头。

作者有话要说:  胡姆巴巴:胡姆班·哈普阿一世(或胡姆巴巴)

Humban…Hapua I (or Humbaba)

fl。 c。 2680 BC

contemporary with Gilgamesh king of Uruk(与吉尔伽美什同时代)这里做了些许修改,他上一代王是不知名的。

所以说什么最古之王真是不可靠… …大洪水过后第一位王诞生在基什啊吉尔伽美什你这个喜欢吹牛皮的家伙… …

☆、第二十三章

胡姆巴巴很郁闷,自击退基什大军之后已经有六年,在那之后,雷莎并没有追击,而是退回城内开始整修国家的内务,他作为正统王族,自然是被长老会推选为适合的王,然后?然后他向雷莎提出了“嫁给他做王妃”的意见——不是出于真心而是出于巩固王权的联盟——现在埃兰上下都将这位从天而降的少女当成伊修塔尔女神人间的代言人,还有比娶她做王妃更能快速巩固地位的方法了吗?答案是没有。

让他感觉到意外的是——那女人居然爽快的答应了——条件是让她参政。

也不是没有逃亡的旁支打算打回来,但是……胡姆巴巴想起那天宴会上发生的事情都忍不住汗毛直立,那些企图鼓动人民将“国外流亡回来的无能王和他那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王妃赶下台”的王族旁支被用绳子绑住手脚穿成一串扔到她下令修建的名为“斗兽场“的围墙内,雷莎召集长老会和一部分对她颇有微词——类似异族人啊,出身不够高贵啊之类——的人,让对她忠心耿耿的,在战场上获得敌人首级而自由的奴隶训练组成的军队将整个斗兽场围住,不允许任何人中途离开。

雷莎和他坐在最高的地方,她的脸上戴着那永远不离的黄金面具。

然后,她往围墙里面放了狮子和豺狼,圈内不停的响起人的惨叫和哀嚎,以及野兽咬断人类喉咙,掏空肚肠发出的响声,空气里弥漫着血腥味,还有长老会的怂包们吓得尿裤子了的骚臭味,她皱了皱眉头,让士兵将那个以被吓得尿裤子了为由想要半路逃跑的长老头朝下扔进了圈内,自己淡定的在那里喝酒。

“孤好心请你们看戏呢,即使尿裤子了,也老老实实呆在那里给孤看完吧?”即使在城内也永远一身戎装,成为王妃之后用了一年时间南征北战,培植对她忠心耿耿的大军,训练骑兵弓兵,将整个国家的军权都抓在手里——胡姆巴巴不是没有努力过想要从她手上分一杯羹,但是……比起这位他完全是处在弱势啊!原本他就比她小六岁,手段也没有她这么狠,也没有她会凝聚人心……

胡姆巴巴知道,雷莎那场残酷的斗兽是一个警告,警告那些人不要打没有必要的主意:顺她者昌,逆她者亡。

有的时候他会想,如果自己当初有像他那样的手段,也许自己就不会在乌尔流亡这么多年,也许叫他上战场可以,但是叫他在那群整天都不知道脑子里面在想什么的家伙中间周旋,他确实不行。

对于他这个烦恼,雷莎很直接的的表示:如果觉得有威胁到自己的利益,那么最干脆的事情就是一刀干掉,如果想更加显得冠冕堂皇披上一层遮羞布,那就随便安插一个罪名拖出去吊着——王都高高的城墙外面为此吊上了好几具对她所推行的政令有非议的人的尸骨——一吊就是三年,每当来自底格里斯河的风吹动那几具尸骨的时候,它们相互撞击在一起,发出类似打击乐的声音。

雷莎的政令让她在平民和奴隶之间获得了很大的声誉和支持——平民可以依靠战功得到赏赐和功勋,奴隶可以得到自由和土地——一时间,这些原本只能处于社会下层的百姓得到了与那些“大人”相同的机会,不是靠出身,而是靠自己的双手换取资源,这是他们从来没敢想过的,而当他们发现,在击退基什大军之后,这条政令被悬挂在了城门上,得到的敌首越多,他们获得的赏赐就越多。

这样丰厚的回报,他们凭什么不再战场上拼命厮杀?盔甲?太重了!影响砍杀和进军的速度!脱掉!武器太落后了,影响攻城略地?那还不快点改造!

一时间,埃兰的军队变成一支一见血就发狂,一上战场就不要命的虎狼之师,只要跟着王妃……不对!只要跟着女帝殿下,军队就能迎来胜利!同样的,没有再战场上斩获敌首的人也要受到惩罚。

雷莎当初定下的规定是:除非死在战场上,否则回来必要至少戴上一颗离开了脖颈的头颅,你没有就拿自己的头颅去代替!

至于那些脑满肠肥的贵族……行,你想要保有原本的地位和财富,那就给我上战场去,不然别怪我抄家灭族贬做奴隶什么都干出来。

当然,因为对于那些贵族的高压政策,雷莎也没少被刺杀过,只不过都被她侥幸逃脱,反而抓住把柄进行了大清洗。“是孤运气好,被孤逃脱了,那么只能是你们的不幸。”她亲手砍下那个主谋的脑袋的时候,这样说道。

乱世用重典,雷莎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手上早就已经全是鲜血,但是身为帝王的手怎么可能会是干干净净的,王座本来就是骷髅砌成的。

只有在这个时候,雷莎才会深深体会到,一将功成万骨枯究竟是什么样一种境界,现在在埃兰王都,早已不再有人管她叫王妃,而是王,女帝,伊修塔尔大帝,以上任何一个,没有人记得她是胡姆巴巴的王妃,也没有人会提及她的另外一重身份。

她已然已经是埃兰至高无上的王者。

尤其是她击溃了乌尔和基什的联军之后,她的威名早在这几年传遍了幼发拉底河周边的城市,埃兰的迅速壮大,让这些古老的城邦国家感到了威胁。

迄今为止,已经击溃多少次联军了?那个女人洗劫其他国家也不只一次两次了吧!周围的小国家都被灭的差不多了吧!国土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难管理,这样下去真的没问题吗?!

胡姆巴巴想着这些,垂头丧气的走进雷莎的寝殿——如今已经二十八岁的雷莎身边点着芝麻油的油灯,在泥板上写写画画着什么,脸上依旧带着那金面具,她似乎从来不愿意把它摘下来,胡姆巴巴不知道,不是因为雷莎不想把它摘下来,而是在她戴上它那一刻,她已经摘不下来了,面具像是生了根一样长在了她的脸上,她试过各种方法想将它取下,却徒劳的发现,除了将自己的脸上的皮肉撕下来之外,似乎再也没有其他办法能够将它取下。

她也就放弃了。

“有事吗?”雷莎没有停下手上的活,随口问道。

“这是什么?”

“书吏呈上来的,关于禁止奴隶主私自处罚奴隶的律法修改——即使是犯了罪的奴隶,也应该交由国家相关的机构来处理。”雷莎单手撑着脸,仿佛很困扰的样子,“但是这样下去又要衍生出新的政令,嘶,那帮混蛋什么时候能够把城墙修好?探子们传来的讯息表示这群家伙完全没有按照我的意思来!我不是告诉他们神庙之类重要设施的位置,城市的规格都要按照王都来吗?!我不管他们有什么苦衷!我的政令摆在那里,让他们自己去想办法!”雷莎越说越气,差点将手上的泥板给捏碎,“什么都要王来想的话,还要他们干什么!吃白饭吗?!”

胡姆巴巴吞了一口口水,他只好苦命的扯回已经歪楼了的话题,“你说关于奴隶的政令?新政令?”

“是啊,还有关于赋税的……”雷莎揉了揉太阳穴,她本来就不擅长这些东西,但是书吏那边依旧锲而不舍的每次商议完毕就往她这边送,美其名曰过目……“话说回来,你来我寝殿干什么?”雷莎挑眉,“你现在不是应该在陪……那谁?我忘记名字了,长得挺媚的那姑娘……贝莱特?还是贝特莱?”

“……贝莱特。”胡姆巴巴干巴巴的回答道,后世称为胡姆班哈普阿一世的二十二岁真*正常男人忍不住在内心泪流满面了,虽然外面称呼你为女王,但是说到你还是我妃子吧?!为什么在你面前我永远都觉得自己不像个男人不像个丈夫?!

成婚将近六年!整整六年!他连这个王妃的小指头都没碰过!新婚之夜被王妃踢出去睡自己的寝殿!你没看错!他胡姆巴巴和蕾莎之间清清白白什么都没有!真是个让人沮丧的事实……所以王妃没有嫡子这种事情完全不能怪他!不能!

也不是没有想过什么歪招,但是雷莎个人饮食起居都异常小心,连香薰香水都不用!想到这里胡姆巴巴就差点一口老血梗在喉咙口。

雷莎放松了一下肩膀,“哦,对了,你对乌鲁克最近的动静有什么看法?”雷莎突然问道,胡姆巴巴知道她曾经在乌鲁克的军队里面呆过,而且似乎战功卓越的样子,他摇了摇头,“看上去不像是要和其他国家联合起来的样子,但是也不能掉以轻心,听说他们的王现在不在国内,但是……即使是他不在国内,周围的国家也不敢对它轻举妄动——这个王到底是有多强啊?”他的最后一句话有些接近嫉妒了,“现在还说不准,毕竟乌鲁克和我们有着商业上的来往,加上王不在,不能轻易决定,但是……”

“但是什么?”雷莎示意他继续往下说。

“但是吉尔伽美什回来就不一定了。”胡姆巴巴摇了摇头。

“是啊,他回来就不一定了。”雷莎苦笑着揉了揉太阳穴,不知道是不是最近心思花太多,她有些偏头痛。

“那个家伙真的这么强大吗?”胡姆巴巴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酸味。

“嗯,很强,强到不可思议,只要他在,乌鲁克就是不败的。”雷莎咬着嘴唇,真是不甘心,也不想承认这个事实,以埃兰现在的国力,居然还是没有办法和乌鲁克硬碰硬,这叫她如何不感到挫败。

胡姆巴巴不再讨论这个问题,转而问道,“其他国家的联军怎么办?”

“一群乌合之众罢了,一群饿疯了的狗,丢一块肉进去会怎么样?”雷莎无所谓的继续看着泥板,最终用削尖的芦苇在一条法令下面重重划了一道。

“肉?”胡姆巴巴愣了一下,随即明白了雷莎的意思,“你是说……联姻?”

“傍上现在是强国的埃兰,总比和好几次被击溃的联军混在一起有前途。”雷莎嘲讽的笑了笑,“放心吧,他们可不敢再多说什么——还嫌被我打的不够惨?”

“你嫁还是我娶啊?”胡姆巴巴半开玩笑的说道。

“总不可能我娶你嫁吧?”雷莎挑眉,“派使者分别去基什和乌尔,就说你要迎娶他们的公主,然后就休战,这两个停了,其他的也就老实了。”

“又往我后宫塞女人。”胡姆巴巴无所谓的深呼吸一口气,他和蕾莎的相处方式很奇怪,有点像兄弟,像是某些国家曾经使用过的那个“双王制”,一个管内一个管外,而他……恰好通常是管内的那一个……

当然也不是不能换过来啦,只是比起雷莎,胡姆巴巴始终觉得自己有些弱势,他有时候会忘掉雷莎名义上是自己王妃的事情,转而将她当成自己的目标,当成一个真正的王者,当然,大多数的埃兰人都是这么做的。

“啧啧,别装那副清高样了,也不知道是谁六年前老是往我的饮食香薰上动手脚。”雷莎鄙视的扫了他一眼,后者眼神游移就是不敢看她。

“这都多少年前的破事了你还拿出来说……那时候我太急功近利了……”胡姆巴巴小声的嘟囔。

“我要就寝了你还不滚出去?”雷莎挑眉。

“喂喂,别这么冷淡嘛。真不要我陪你?”

“滚。”雷莎加重了语调,胡姆巴巴摸了摸鼻子灰溜溜的走出来寝宫往贝莱特的住处走去,“还是一如既往的凶巴巴,也就我敢娶你。”

当然,这句抱怨很小声很小声……小声到除了他没人能听见。

而远在乌鲁克,十三岁的乌尔奴伽尔已经是个相当有见地的领导者,虽然无法与他的父亲相提并论,却也是个很不错的储君了。

虽然乌鲁克不能和基什乌尔联手攻打埃兰,但是他还是派出了人调查埃兰的事情,当他派去的细作发现埃兰那位能征善战的伊修塔尔大帝兼王妃的真实身份之后,那细作连滚带爬,百里加急的赶回了乌鲁克,当乌尔奴伽尔知道了这件事情之后,他整个人都笑抽在了床上。

“噗哈哈哈哈哈!!果然是这样啊!她真能做到啊!怎么办!我好期待父王回来之后知道这件事情的表情啊!噗哈哈哈哈!!!”

少年清亮的笑声充斥满了他的寝殿,而在月光的照耀下,他的父王吉尔伽美什,正踏上回归故土的归途。

他得到了史诗中传说的长生不死的草药,但是却没有像史诗中所说的那样,丢失了它。

作者有话要说:  留言啊留言QAQ,没留言都没动力码字QAQ

狮子(咬了一口贵族的脖子放开。卖萌脸看雷莎):喵呜,肥肉太多太腻了,不好吃喵呜。

雷莎:你丫少卖萌了!我又不是专业养奶喵二十年的吉尔伽美什!

☆、第二十四章

在埃兰的校场上一群穿着男装的女孩和一群男孩对峙着,女孩们统一将头发编成乌油油的粗发辫,甩在脑后,有握剑的,也有持长矛的,更有女孩牵着一匹像黑夜般黑,毛皮鲜亮的骏马,男孩们尴尬的挠了挠头,其中一个男孩被其他同伴推推搡搡的推了出去,他吞了口口水,瞟了瞟面前全副武装的女孩,清了清嗓子道:“女孩们,别闹了,校场可不是你们这些待嫁女孩来的地方!”

“阿比述,你别扯开话题,你说,到底接不接受利姆的挑战?”为首的女孩脸上有着几点可爱的雀斑,小麦色的肌肤,虽然不是什么角色美人,但是一举一动都显现出鲜亮的少女青春的魅力。那个被她成为利姆的女孩,牵着她那俊美肥壮的马儿,雪白的脸颊微红,居然将脸埋进骏马的鬃毛里去了。

英俊的少年噎了一下,“利姆……”他的脸也有些微红,自从女王当政之后,一系列的变革让女孩们也有了练武上战场,去泥板屋学习律法和文字,与男孩们在同一舞台上竞技的资格,更加让男孩们有点吃不消的就是,女孩们居然开始像心仪自己或者自己心仪的男孩提出挑战,如果无法在武艺上战胜她,这份心仪也就告吹了。

“谁说女孩不能上校场?你们这群男孩也不想想是谁带领着军队在战场上获得胜利的!”女孩们齐声笑嚷道,“有胆量去和女王说呀!”

男孩们缩着脖子,有的忍不住摸了摸鼻子两眼望天,利姆终于不再将脸埋在马鬃里了,她抬起头来,漂亮得眼睛亮晶晶的,闪耀出兴奋的光芒,“铮”的一声,长剑出鞘,她向前跨了一步,“阿比述!我要向你挑战。”女孩的语速很快,薄薄的鼻翼微张,额头上蒙着一层薄汗,红润的脸蛋更加显得人可爱。

利姆握着剑的样子和将脸埋在马鬃里的羞涩模样完全相反,霸气而认真,阿比述见状也不在推脱,反正他也喜欢利姆,按照现在这群彪悍的女孩带出来的习俗,他迟早要向利姆挑战,虽然利姆是个女孩,他却不敢怠慢。

利姆是女王身边的女卫候补,能够充当女王身边的女卫,她们的身手甚至被要求比男人更加优秀,利姆能够成为女卫的候补人员,这个女孩真心是不能小看的,也许一不小心就会被打败吧,他还想向利姆的父母下聘礼呢,输给利姆那可真是难看到了极点。

阿比述深呼吸一口气,摆出严阵以待的样子,和利姆比试起来,两人一来一去皆是用了真功夫,在校场上对比试的对手留手,那真是极大的不尊重。

而在离校场不算太远的王宫顶端上,雷莎坐在那里用金麦秆吮吸着金杯子里的石榴汁,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看着青年男女比试,“看上去利姆这下可以准备嫁人了,你说是吧?哈尔巴?”

“阿比述是个不错的小伙子,利姆嫁给他也算是般配的一对。”雷莎旁边的女卫身材虽然不算高大,但是却很结实,她和其他女卫一样都穿皮甲和男性服装改造过之后,便于战斗的女卫统一制服,雷莎一抬头就能看到她的束胸,当然,就算带着束胸,哈尔巴依旧是个身材火辣的御姐。

“啊。是啊,很有前途的小家伙。”雷莎倚老卖老般的叹了一口气,惹得哈尔巴嘴角抽搐两下,“属下有一件事情,不知道应不应该禀报女王殿下。”

“说罢。”雷莎继续吸石榴汁,然后发出那种吸管吸空了饮料的噗噗声。

“您的衣服上又溅上石榴汁了,要是您的吃相还是这样糟糕的话,属下还是建议您穿深色的衣服……”石榴汁很难洗的陛下!

“啊咧?”雷莎低头看了看白袍上那一块污渍,难堪的挠了挠头,“那下次就换深色的好了,孤从来不管自己穿什么样的衣服的。”

“属下再多言一句,陛下您至少应该带点首饰,否则如此朴素寒酸……”哈尔巴的目光从雷莎脚上的鞋子到除了金面具没有带任何配饰的头部扫了一遍,苦命的说是女卫其实跟保姆没什么两样的哈尔巴长叹一口气。

“安啦,孤不喜欢把自己身上挂满了各种各样的首饰,”雷莎摇了摇头,抬起手露出手腕上镶着天青石的金镯子,“这已经是极限了,带多了影响平时的训练。”她从来未曾拉下任何武艺方面的训练,前两天分别派去基什和乌尔的使者回来,大概再过上两三天,公主的和亲队伍就将来到埃兰。

“再过两天,我们就该张罗王和两位公主的婚礼。到时候有的忙,禁军也该调动起来了。”雷莎从围墙上爬下来,拍了拍身上的土,哈尔巴在她身后欲言又止,雷莎别过脸去,俏皮的眨了眨眼睛,“怎么了,哈尔巴?有什么不能说的吗?”

“不……女王殿下,您似乎……对王娶侧室完全没有……”这不是哈尔巴该说的事情,但是她和雷莎的关系将近是形影不离,雷莎将她从一个异国被贩卖至此的女奴训练成身边的女卫,和其他命运与她相似的少女一起。

她的族人将她贩卖做奴隶,是这位仁慈的君主改变了她的命运,她哈尔巴的忠诚,永远属于女王陛下,哈尔巴知道那些在雷莎手下活下来的贵族称她为暴君、妖妇,但是那又怎样?在奴隶,平民和那些借由战功发家的新贵族看来,女王就是律法,是仁慈的君王。

起码在哈尔巴看来,女王是个好脾气的人,只要不触及她的根本利益,她乐于仁慈对待任何人。

“哈,孤有什么好嫉妒的?他后宫塞多少公主宠姬都没孤什么事情,贪玩可以,做好自己身为王的本职工作就行了,孤才没空管他宠幸谁呢,孤忙得很。”这确实是实话,胡姆巴巴小她六岁,她当初答应做他王妃只是顺势而为,她没兴趣玩姐弟恋,胡姆巴巴也是小小年纪后宫就塞满了权贵们充当联姻工具的女人,每天光是摆平她们就很头大——古代君王寿命普遍低也许这也是一方面?

雷莎也确实是很忙,有的时候挑灯夜战看泥板学习各种习俗律法,做出合理的修改,然后再和书吏神官们探讨可行性……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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