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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人的爱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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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承宇过来拉他的手,象小时候一样。

牢牢的、霸道的、不许他挣脱的。

唐恩立在原处,文风不动。

“很晚了,我得回家了。”他坚持。

“我已经和伯母打过电话,难得我们碰面,有很多话要说,今晚你不回去了。”粗粗的指茧在唐恩掌心漫不经心的画着圈圈,面无表情神情下,隐藏着只有对方能懂的讨好。

打过电话给他母亲?

唐恩的身体更僵了。

“放心,我不会在伯母面前说错话。”江承宇淡淡的笑。

明明是惜字如金的人,但是,硬是在他们彼此之间扮演比较多话的那一个。

肩膀头揽过,唐恩麻木的跟着他走。

“我得回家,不能让我妈怀疑,你快一点。”

房门一关上,唐恩表情空白脱衣服。

掏空了心,掏空了灵魂,没有自我的生活,在美国的那几年,他早已经习惯。

只是这个人不守信用,明明答应过陪他几年,就放过他。

所有动作,却被江承宇制止。

“先上药。”下鄂被江承宇用手指勾起,原本有点热烫的地方,一片冰凉凉的感觉,江承宇皱着眉头,仔细的帮他上药。

“傻瓜,也不避一下!”傻瓜这两个字,包含着很多浓厚的感情。

他淡淡别过眼睛,故意装作不懂。

药,上完了。

空气里,留下久久的沉默。

抹着药膏清凉的地方,被两团火快烧出洞来。

那是江承宇灼热的眼神。

“唐恩,你真美。”叹息。

带着思念以及永远看不够的贪恋。

当冰冰凉凉的感觉,在唐恩的脖子上蔓延时,唐恩闭上了眼睛。

他知道,开始了。

冰冰凉凉,一直蔓延……

第三章

衬衣的纽扣被挑开,胸前的两点粉红,被浅浅的含住。

唐恩冷抽一口气,因为那浅浅却深烙在左胸口的齿印。

胸口更凉了,他的衣服被焦急的扯落在地上,随后被一股凶狠的力量扑倒,轻尝开始变得迷离、情难自禁的深尝。

压在他身上,碰遍他的全身,江承宇粗喘:

“有多久没碰你了?”他的整个声音突得低哑了。

离他上一次回国,有半年了。

“你这妖精,明知道我很忙,根本走不开,却狠心不来美国看我!”

他的喉咙被报复的掐制,身体被恶狠狠的压倒,仿佛没有听到对方的抱怨,唐恩紧闭着的眸底,情绪更淡了。

掐着唐恩脖子的掌越收越紧。

“我就要看看你的良心在哪里!没想到,你真的能一狠就是半年!”这口气,很怨。

这半年来,都没有见面,除了太忙,不是没有因为赌气。

但是,赌气对唐恩来说,好象永远没用。

就好象脖子,明明被他掐得连呼吸都不能自如了,可是,唐恩的表情丝毫没有扭曲。

仿佛,再加一把劲,他就永远解脱了。

掌松开他的脖子,江承宇埋首,在那自己制造的红痕位置,怜惜的吻了又吻。

唐恩淡淡睁开眸。

“快点。”提醒对方,早点“办”事,早点放他回家。

但是,江承宇仿佛根本没有听到他的催促一样。

“这半年,你好不好?有没有想我?”对方的唇,已经滑到他的肚脐眼,哗啦一声,他的西裤被扯掉,踢开老远。

这半年,很好,没有你的地方,连呼吸都顺畅了。

没有想念。这半年,不止一次祈祷过,求老天爷让你不要再出现。

他来不及诚实的摇头,突得,重要部位被一股窒热包围。

他又?!

唐恩的呼吸马上不顺畅。

别浪费时间!

错谔的刚想坐起来,却被人牢牢制压着。

吞吐、舔埋,软绵绵的部位,充血的海绵体,慢慢的立了起来。

该死!

他捏紧拳头,身体的不由自觉,让羞耻感漫天的覆盖自己。

被命运强迫,向命运低头并不可耻,可耻的是,居然男人与男人之间居然也会有一股酥麻的快感席卷着他、包围着他。

难道,他真的已经是那个圈子里的人?

他靠在床边,笑容,突得,有点惨淡。

“别想太多,享受就可以了。”仿佛他肚子里的蛔虫一样,他的每一个表情变化,江承宇都懂。

江承宇继续埋在他的双腿间,舌尖细细的在椭圆形的生命圈里打圈、浅尝,他的身体被刺激,一阵发抖。

细细喘一口气,还来不及推开对方的头颅。

他的下半身,突得完全掌控在承宇唇内,掌控在承宇的五指里。

在对方熟练的调教下,即使他如何咬牙,如何命令停止,也制止不了身体不由自觉的不断向对方的口腔弓进、(抽)送。

十分钟后,他的身体一震,星光一样璀璨的感觉,让他的脑袋呈现几秒的空白。

某一个部位,一僵,有什么东西,射出体内。

随后,他整个人软瘫了下来。

江承宇的喉咙一滑,将属于唐恩的所有亲密尽吞入肚,他手指漫不经心的滑掉自己唇角漫溢出来的白色(液)体。

“还是和记忆里,一样甜。”江承宇笑,沾着少许湿润的手指细细滑过唐恩的脸颊,手指最后停留在唐恩的唇边。

闻到江承宇指尖那股属于自己,来自自己身体的淡淡腥味,唐恩厌恶的转过脸,但是江承宇不依,手指继续追逐他的唇畔,霸道的样子,与方才迂尊降贵跪在床边、屈辱的埋在唐恩胯下的气势完全不同。

“怎么,还嫌自己?”江承宇哈哈大笑,严厉的下颚顿添几份柔和。

“那,如果这样,不让你抓狂?!”就在他沉默时,不客气的唇,带着淡淡特有的腥味,已经压上了他的唇。

他犯规了!

使出所有力气,唐恩发怒的推他,但是,经过刚刚的激情,让他全身泛软,而且压在他身上的人沉如泰山,无论他如何挣脱,就是不依,反而反扣住他的双手,不理不顾他的反抗,用舌头执意鉅细靡遗的尝尽他腔内的每一寸美好。

直到就在他被扣的双手,因为剧烈的反抗快要扭到筋骨时,江承宇才松开自己的手。

“啪”这回,从不打人的好学生,人生第二次揍人,一个巴掌愤怒的揍上那张俊美的脸。

第一次揍人,是因为十八岁那年江承宇对他用强。

怒眸对上淡眸。

江承宇并不计较,反而只是漫不经心的抚下被打肿的半边脸,口吻淡淡,“一个巴掌换一个吻,这么划算的生意,很值!”

怒气被他不咸不淡的一句话,硬生生的怎么也提不上去。

“唐恩,我就是爱你,即使你恨我,我也不后悔得到过你!”十八岁那年,任他揍完,唇角流着血水的江承宇这样宣誓。

爱?

被一个人这样爱着,是幸还是不幸?

他只觉得恐怖。

“我想回家。”只能面无表情一再重复着。

“恩。”对方也不生气,迅速的重新扑倒他。

唐恩淡淡的睁着眼睛,做好一切准备,承受再一次羞辱的折磨。

回家?谈何容易?那么久没见了,今晚没有三四次,估计江承宇是不可能会放过他。

“恩恩,求求你,不要告诉你妈妈!”十二岁那年,父亲对他下跪。

妈妈……才五十岁,已经双鬓发白的妇人,这些丑陋,千万千万,不能让她知道。

更不能让母亲知道,当年,她最宝贝的儿子,之所以选择去了美国,之所以选择了屈辱,是因为她体内那颗健健康康的肾脏。

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二十八岁,他懂父亲当年的心情。

一股热辣辣的精油漫散在他的股间,臀被什么东西熟练的摩擦着调逗着,他的腹部被对方提了一点上来,用一种屈辱的方式跪卧着。

对方并不急,用很敏感的身体部位,细细摩擦着他,然后等他紧握的双拳几乎泛白时,一股强悍的力量顺着那股滑腻腻冲了进来。

闷痛一声。

他咬牙忍下。

“好紧。”终于结合,江承宇满足的叹息。

唐恩跪着的位置,刚好可以让他一眼望尽所有风情,引发着他所有凶兽一样的欲望。

抽回,用力一冲。

看着唐恩的身体因为受到难以忍受的刺激,(洞)眼的位置回缩颤抖的无比强烈。

依然那么青涩的反应,江承宇满意的笑。

“恩恩,求我。”加大力量,多希望对方能来一声嗟叹求饶。

可惜。

唐恩就是咬牙一动不动,即使将自己咬出血来,也不求饶。

十年如一日。

唉,好倔的个性。

江承宇闭上眼睛,在最原始的(律)动里,享受着这刻极致的(高)潮。

假装不明白,身下的人有多屈辱。

第四章

事实上,他很少会象今晚一样,那么“乖巧”的让江承宇得逞。

他总是左躲右避,就算在美国的最后那几年,即使两个人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一直费心讨好他的江承宇,也只是在失去耐心以后,“碰”他几次而已。

十年前。

那天,有一个很小的女孩来找他,很可爱的为了报答他,说要献身给他。

一整个晚上,青涩、害羞的他害怕的将自己反锁在房间里,现在想想还是觉得好笑。

不是被冒犯的感觉,而是真的觉得女孩很可爱。

可惜,他们认识的太早。

爱情讲究的是时机,太早和太晚都是注定错过。

第二天早上,他送女孩出门,目送女孩消失在他的视线里。

一转身,就见到了神情阴沉到恐怖的江承宇。

江承宇盯着他唇边浅浅的笑容,语气恶劣的质问他,为什么把他骗到北京,自己却选择当地的大学,难道他不知道,他的家人一直催促他去留学,他是为了谁硬生生留在教育体制根本不完善的中国?

然后,他又逼问他,那个女孩是谁,为什么在他家过夜,难道是他的女朋友?难道他们已经有了那种关系?

那天早上,江承宇的脸色很差劲。

从小一起长大的他们,发生了人生第一场最大规模的争吵。

其实,说争吵,一直是江承宇在“轰”他,最后争吵的结束,只因为他说了一句不咸不淡的话:“承宇,我不是同性恋。我不是也不会成为你的谁,我的人生不需要向谁交代。”就算谈恋爱,就算选当地的大学,这些江承宇都不能也不必左右。

那么简单,那么直白,那么平淡的一句话,让江承宇原本就差劲的脸色,死灰一片。

那下鄂冷硬的线条,抿成一片。

他知道,他的这句话,很伤很重。

最后,江承宇头也不回,就走掉了。

三个月后,在他快要临近高考时,他收到了一纸红色“炸弹”。

江承宇要结婚了。

19岁的他,顺从家人的安排将迎娶富商之女——18岁新娘,听说婚后两个人会一起去美国。

他暗暗松了一口气。

他一直以为,故事就这样会结束了。

也许,十年二十三十年后,在路上相遇,他们可以微笑迎向对方,可以重新成为朋友。

只是意外的,他接到朋友们的电话,说要替江承宇办一个单身告别会。

那一次去,不是没有犹豫过,但是朋友的一句话:“不会吧,你们从小一起长大,什么事都是承宇替你出头替你扛,现在你过河拆桥到连人情红包都想省了?!”

他考虑了又考虑,觉得确实礼数不能少。

于是,他取出存了好几年的压岁钱,封成一个大红包,想让朋友代为转交。

但是,朋友说:“我们准备给他大搞特搞,这个年纪就有那么大的气魄为事业步入‘坟墓’,我们得为他的勇气鼓掌!”朋友拒绝,坚持让他自己送出红包。

在那个年纪就结婚,确实是很希奇的事情,虽然他知道,这个婚事早一两年前,他的家人就开始替他物色。

所以,他想着,那就停留一下,送完红包就告辞吧。

于是,在他们说好的地点,说好的时间,他按时赴约。

但是,在包厢里,他等了又等,一个人也没有出现。

很后来,他才知道,江承宇临时变动了地点和时间,而他,是唯一没有收到消息的人。

至今,他都记得,那个包厢里一直有一股奇异的香味,最后,不知道为什么,他昏昏欲睡。

他全身根本没有力气,连手指动弹一下都很困难。

然后,江承宇出现了,他被对方抱到了隔壁的房间里。

对方脱他的衣服,对方脱自己的裤子。

江承宇一直用一种很复杂的眼神看着他,那种眼神,很深刻,很痛苦。

然后,他的意识浑浑浊浊,喘气都游若悬丝,根本连挣扎的丝毫可能都没有。

然后,江承宇温柔、缓慢的的将什么油腻腻的东西,均匀的倒在他的身上,他的动作丝毫没有犹豫,仿佛已经下了一种很大的决心。

从此以后,恨就恨吧。

于是,他隐约已经明白快要发生什么。

想要闪躲、想要求救,可惜,根本无力救援。

那晚,发生的一切,他的整个意识很浑浊也很清醒。

所以,清晨,药物散尽的那一刻,他唯一的感觉,除了疼痛,还是疼痛。

不关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理上的疼痛。

他一直发抖一直发抖。

没有穿任何衣物,江承宇用冷峻的眼神,沉默的看着他,就在他冲出房间的那一刻,开口:“恩恩,一起去美国吧,无论你和我是不是同一类人,我们都必须在一起。”

这是占地为王的胜利者姿态?

第一次,他为自己的以为相逢以后还是朋友,觉得悲哀。

第五章

那天清晨,他独自走了很久很久,明明酷夏已经快要来临,但是,他觉得无比的冷。

快要近黄昏的时候,他的脚步,最后停留在了警局。

没有眼泪,他表情空白的向警察一一平静阐述所有的经过。

如果,这是断掉他和江承宇唯一的方式,那么,18岁的唐恩不想也不能心软。

那一年的夏天,他以为,事情会闹大。

那一年的夏天,他以为,他会承受别人背后的指指点点。

那一年的夏天,他以为,他会承受母亲的眼泪。

这些,他都已经一一做好心理准备。

他有勇气面对。

那个有勇气伤害他的人,也该面对后果。

但是,结局却是,雷声大,雨点小。

一切,都被某一股势力,静悄悄的压了下来。

当时,明明义愤填膺,说要替他主持公道的办案人员,却开始一次又一次推说,说他没有留下有力的证据。

有力的证据?

比如说,(精)液。

但是,你让一个十八岁的少年,面临这些耻辱后,如何去冷静的收集这些证据?

所以,注定这件事情就这样不了而之?

他不服!

但是,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让他根本没有时间为自己讨回公道。

母亲在家里昏倒了。

昏倒的时候,全身浮肿的很厉害。

原来母亲肾脏的各种功能细胞几乎已经全部坏死,必须长期接受血透,这两三年里,父母更并不是真的出门,而是常常瞒着他,借口旅游,实则住院治疗。

母亲的情况,已经坏掉必须接受换肾手术。

母亲一直瞒着他,就是知道他这傻孩子可能会做出傻决定。

少了一个肾脏,多多少少对将来的生活都是会有影响的,做为一个母亲,不想拖累儿子的人生。

但是,他不要!

第一时间,他说服了母亲,接受了各种检查,但是,居然天不遂人愿,详细的检查以后表明,他的HLA居然和母亲并不适合。

那个夏天,连空气都充满焦躁、绝望。

他只能亲眼目睹,母亲慢慢凋零。

直到终于有一日,医生告诉他一个喜讯,已经找到适合的肾源。

生的希望,就在面前。

抱着母亲,他喜极而泣。

但是,所有手术的准备已经全部齐全,前一刻,同意捐献器官的自然死亡人家属,却拒绝签字。

毫无原因,毫无理由,就是拒绝,就是不答应,无论他如何恳求。

那天,江承宇出现了。

“唐恩,只要你陪我去美国,只要你心甘情愿跟我十年,伯母的健康会朝你希望的方向发展。”

他不提那一夜发生的事情,他不提他带给他的愤怒,只提自己的需要。

“你应该清楚,我有这个势力,即使再让你们侥幸找到另外的肾源,只要我不点头,这样的事情还是会一再发生。”

那一天,江承宇面对被病魔折磨的从小看他长大的阿姨,表情冷酷、无情,没有人能怀疑,他能象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粉碎他的家庭。

他能有什么选择?!他不能眼睁睁看着母亲慢慢痛苦死亡。

十八岁的他,终于懂得什么叫弱肉强食。

在美国留学的那八年,其实,江承宇对他相当相当好。

头一年,两个人一到美国,一起吃饭,一起下课,一起上语言学校。

在中国课本上学得那点英语,根本不足以应付日常生活中的沟通,况且,江承宇必须得一边上课一边打进社交圈,开展事业蓝图。

他和新婚妻子一月难得见上一次,但是和他,除了睡觉,几乎24小时都在一起。

他帮他做作业,帮他处理生活、辅助他工作上的事项。

麻木麻木的,把江承宇当成普通朋友,不许自己去恨。

也确实,那几年的关系,只象普通的上司和秘书,江承宇没有碰他,甚至连亲密的举止都很克制,给他充分的时间慢慢淡化伤痕,以及羞耻。

两个人,虽然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但是彼此都有隐私的空间。

江承宇是吃好用好的大少爷,到美国的第四年,他已经适应的很好,事业更是开始顺风顺水,每天忙碌到一天只能睡五六个小时。

但是,那四年里,每天早上,江承宇都会坚持起得很早给他煮清粥。只因为,他的肠胃并不太好,他学不会吞不下血淋淋的牛排,于是,他的一日三餐,永远是中式。

而且,永远是江承宇亲自打点。

很后来,大家真的很忙,两个人一起攻读硕士学位,江承宇却依然坚持每天晚上,去中国人的传统市场买来海鲜和肉类、蔬菜给他做中国菜,从来不懈他人之手。

江承宇的这些一点一滴毫无保留的付出,他不可能继续无动于衷。

两个人一起读书,一起工作,他尽量让自己把一切过往的不愉快都慢慢忘记。

他们没有金钱关系,他们的精神是平等的。江家一再表示,他的所有留学费用由江家一并负担,但是,他一口回绝。

他的父母都是公务员,家庭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是承担头几年的留学费用还是绰绰有余,后面的几年,攻读硕士学位时,他早已经在江承宇的公司担任助理半工半读。

那四年,是两个的关系最有默契的几年,直到后来,他慢慢放下心防,某一个夜晚,出去应酬喝了点酒的江承宇,情难自禁的将他压在身下……

原来,说到底,还是他天真了。

亲近、隔阂、再亲近,再隔阂……

他和江承宇的关系,总是周而复始。

直到二年前,他回国。

本以为这段关系就这样断了,但是,总有一条若有若无的线,会将两人重新牵扯在一起。

直到这次,两个人断了联系已有半年,他终于可以松一口气。

但是,江承宇,又出现了。

他用“伯母”两字成功挟制住他的所能有的反抗。

他不知道江承宇到底清楚多少,但是,他不能冒险。

十年之期已到,母亲幸运的成了百分之一的存活者,但是,没有一种幸运是永恒,母亲渐渐又开始出现肾衰竭的状况。

……

第六章

凌晨二点。

“再来一杯。”他对酒保淡淡的举着空杯。

二十八岁的他,已经懂得,在没有雪的日子,用酒精麻醉自己。

他很少上酒吧,因为不太喜欢吵杂的环境。但是每每被迫欢爱以后,他总会独自走很长很长的路,然后走累了,随便挑一间酒吧,喝上几杯烈酒,让漫天的辛辣感充刷入每一寸会有感知的神经。

酒是很好的朋友,昏天暗地的能让人醉上一回。

在美国如此,在这里,也一样。

江承宇从不拦他,只会派人保持一定距离,紧紧跟着他。

一杯烈酒刚好送到,他的唇还没碰到杯缘。

“HI,先生,喝烈酒伤身哦,试下啤酒吧,听听音乐,喝喝啤酒,舒缓一下心情,很不错的选择哦!”有人拍拍他的肩膀。

很甜很甜的声音,在努力推销着,试着说服他。

他回头。

他的酒量不是很好,太多的酒精早已经让他的视线朦朦胧胧。

模糊得看到一双秋水分明的漂亮眼眸,笑容甜美肆溢的女孩青春的脸。

“我……很少喝啤酒……”虽然已经醉得有点厉害,但是,他还是努力挤出笑容,温和的拒绝。

“你可以先尝试一下纯清,味道真的很清醇、甘甜……”女孩很热情的解说着,只是在见到他转身的那瞬间,所有接下的话,居然都梗住了。

“叮当,又在抢客人啊,小心被老板看见哦!”酒保糗女孩。

洋酒的利润比较高,老板并不喜欢被啤酒妹抢走生意,被抽走高额的提成。

但是,今晚女孩却突然变得奇怪,不再摸摸鼻子,爽朗的和酒保打哈哈,而是眼睛一眨也不眨,用很奇怪很奇怪的眼神,一直呆呆的盯着眼前客人的脸。

今天的天气很冷,强冷气袭击这个城市。

但是女孩的穿着却相当清凉,一件红色的小可爱吊带上写着某个啤酒品牌,下面一件短到不能再短的迷你裙,让人深叹女人与生惧来不怕冷的能力,超级高强。

女孩不说话,一直还在盯着方才已经拒绝她的客人,久久回不过神来。

“叮当,那边有客人可以买你一箱啤酒,但是叫你得和他们拼酒哦!”有名女服务生跑过来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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