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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门老大的杀手妻-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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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辛苦了,这可是出了汗水受了雨水的。你不是说不笑我的吗?怎么现在笑得那么大声,怕谁听不见似的。”凌风终于翻出红色的袋子,朝天翻了个白眼。

“我可不是笑话你,我这是为你开心的笑。”沈书毅收敛了笑意,语气变得沉稳冷静。

“一个杀手,如果一直遇不到对手,就不会进步,不进则退。在杀手界,倒退是很可怕的,也就代表很可能会被干掉。我说的这点,你不反对吧!”

“又给我上课了。”凌风不以为意,随手将红色的袋子打开。“我只说低估欧阳寒,可没说他就是我的对手,杀他易如反掌,可是不能杀呀!郁闷!”

凌风从红色的袋子里面拿出一双可爱型托鞋,“怎么是粉红色的,这不是我妹妹雪儿的吗?算了,我将就穿吧!”

“你跟雪儿不是都穿一样大小的鞋吗?难道你还嫌弃她的拖鞋吗?”沈书毅不满的声音,从厨房里传了出来。

要知道雪儿可是他的妹妹,比起凌风来,雪儿才是他的亲人,即使是凌风也不允许他说雪儿的坏话。

凌风将拖鞋扔在地上,一双有些湿的脚随意的在波斯地毯上逛了两脚,然后穿上粉红色的托鞋,左右看了看还不错,“谁敢嫌弃她呀!她的脚都是香的。”

这鞋好看是好看,可一个大男人,穿着这种可爱型拖鞋,被人看到是会被笑死的。这些话凌风可不会说,那可犯了沈书毅的大忌,就是雪儿的鞋也不是随意可以说的,为了等会的宵夜,凌风直接闭嘴。

“对了,你来了a市,有没有去看雪儿呀!”剁剁剁的切菜声,从厨房传了出来,伴随着沈书毅的关切。

“见过了,她最近挺忙的,说很想你,等几天就会回来住的。”凌风脚踩粉红拖鞋,直接朝厨房走去。

“我也知道雪儿很忙,昨天打电话还在说,他们的教授整个就一灭绝师太,点名跟点灯似的。她最近的早课都是灭绝师太的,迟到怕被当掉,所以最近都住校!”沈书毅十分理解凌雪的处境。

“哇,好好吃,半年不见手艺又进步了。”凌风右手拈了块糖醋排骨,左手环腰,歪歪斜斜的靠着厨房门,大口大口的吃起来,狼吞虎咽,简直跟饿了几百年似的。

“真好吃,毅,以后谁做你的老婆可就有口福了,这菜烧得比五星级酒店大厨做的还好吃。”凌风爽朗的男声,毫不吝啬的夸奖。

沈书毅穿着一件白色t恤,外面套着一件山水画的围裙,一手不停的颠锅,一手拿铲在里面翻炒,动作娴熟,看得凌风啧啧称羡。

“就算我结婚了,你也可以到我家吃,至于雪儿肯定要跟着我们生活的。”沈书毅快速的起锅。

吧、吧、吧。凌风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第一块排骨,几口就被他消灭完了。“好呀!不能吃你做的菜可是损失。”

凌风扔掉骨头,他那如玉般剔透,纤细的手指,又向盘中的排骨进攻。“不过,雪儿毕业以后,就让她跟着我好了,你就跟你老婆过二人世界吧!”

有些事情真是不可说,不可说呀!

沈书毅看见伸过来的玉手,一掌就拍在玉手的手背上,“雪儿是我的公主,你想把她带走,门都没有!菜快好了,麻烦你把你一身的湿衣服擦一下,多大个人了还要人讲。”

这凌风跟凌雪是两兄妹,即使一年见不到两次,但是仍然没有雪儿让人省心。

沈书毅粗矿的双眉一扬,严肃的眼神飞快的瞟了一眼凌风。看到沈风毅的眼神,凌风马上收回手,立刻立正,给沈书毅敬个标准的军礼。清澈如水的双眼,朝沈书毅眨了眨,“yes,sir。”说完,弓着身子,一溜烟的跑了。

啪啪啪啪啪啪……。一阵脚步声过后,厨房终于安静了。

☆、第2章 温馨晚餐下

厨房里的响动终于停止了。沈书毅有力的双手端着刚炒好的美味佳肴,快步从厨房里出来。来回几次,将一道道色香味俱全的菜肴,全部摆上素雅的餐桌。

“风,过来吃饭了,等会我可不给你留。”沈书毅对着客厅喊了两嗓子,又进厨房去拿碗筷。

只听啪啪啪的一阵拖鞋响,凌风的身影就出现在客厅。“毅,不带你这样的,我一年能吃到你炒的菜几次,现在还想扣我的食粮,太不道义了。我这哈达子都在快流一地了。”

沈书毅在厨房盛了两碗饭,慢慢的走向饭桌,盛满笑意的双眼,打趣的看着凌风。“雪儿怎么就不像你一样,稍稍滑头点呢?”

凌风拉开凳子,乖乖坐在饭座旁,等着开饭。“因为我老妈的营养分配不均,所以有了现在性格不同的我和她。”

沈书毅将多的一碗给凌风,“吃吧!吃了不准跟我抢雪儿。”

凌风夹了一块牛肉,放嘴里慢慢嚼,大眼睛在不经意间眯了一下,“真好吃,这个提议可以考虑。但是你这样子在意雪儿,不会是有什么不正的思想吧?”

毅对雪儿的关心实在是太超过了,让人不得不想他空间是怎么想的,难道他真的喜欢上雪儿了,但是雪儿可是他的义妹呢?

“无聊,雪儿是我的妹妹,你就当我是个妹探好了。”沈书毅根本不在意凌风的话,看着他那欠扁的面具,真想撕开看一下。

凌风夹起一块菜放嘴里,精明的眼里闪过了然,“你打不过我的,我跟雪儿长得很像,看她就知道我长什么样了。”

意思很明显,沈书毅不要想揭他的面具,不然肯定会被他揍的。沈书毅夹了一筷蔬菜给凌风,自己也开始吃饭。“说说今晚的失败行动吧!有什么心得。”

凌风挑了挑蔬菜,还是放进嘴里,然后将今晚的事情,都跟沈书毅详详细细的说了一遍。

“就在我打算打开保险箱的时候,欧阳寒突然就进来了,他拳脚功夫不差,跟我打成平手。不过我没尽全力,我看他也没尽全力打,真动起手胜负难料。”凌风左手趴在桌上吃饭,筷着放嘴着咬着。

沈书毅吃得差不多了,放下碗筷看着凌风吃。“照你说的,这欧阳寒功夫这么不错,以前怎么没查到呢?你会不会是看错了,你不是说有两个人跟你过招吗?他会不会是后来那个被你一脚踢退的人。”

“我绝对不会看错,你忘记我有夜视能力吗?以前没查到他会武功,可能是因为他以前没有对人出手,所以没人知道?或许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知道他会武功的人,都被他除掉了。”凌风随意瞧了一眼沈书毅面前的凉拌小黄瓜。

“不管欧阳寒为什么隐藏武功,他藏得很深倒是真的。他的势力也不容小觑。”

沈书毅把黄瓜带盘都揣给他,对凌风的结论有些讶异。“你这结论是怎么来的?”

插起一片黄瓜放嘴里,咬起来碴碴响。“其一:看到我的时候,他只是有疑惑,却并不害怕,甚至是惊讶;显然知道我是雪狐。”

“其二:身手了得,周身寒气逼人,王者气势很强。”

“其三:保镖个个彪悍,野性十足,一看就是在刀口子上舔生活的,加上训练有速。那气势,几十人顶人家几百人用。”

“其四: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离开后,他并没有派人跟踪。”

“看来欧阳寒,不仅是个无与伦比的商界巨子,更有可能有着隐藏的身份与势力,那白樱链你还偷不偷?”沈书毅站起身,给自己和凌倒了两杯茶。

凌风接过茶,低头闻闻,里面飘出淡淡的茉莉花香,“不是偷,是借。我认准的事情,绝不轻易放弃。”

这茶真香,虽然喝过许多的世界名茶,不过还是最爱喝这茉莉花。

沈书毅端着茶,走向白色的沙发,把茶放到茶上,正对着凌风舒服的靠坐在沙发上。“我还没问你呢,你怎么会想到去偷白樱链,你不知道那是欧阳家庭长媳的吗?怎么,想把雪儿嫁到欧阳家去!”

凌风啜了口茶,“乱想什么,是雪儿让我去借的,但没说给谁用,但绝对不会是给她自己用的。”

“这样我就放心了,欧阳寒对女人可是冷酷无情的,他身边可没有一个女人,连绯闻都没有一个。如果是雪儿,真怕她会被伤害。”沈书毅对于欧阳寒虽然不熟悉,但是大概还是了解的。

凌风穿着拖鞋,啪-啪-啪,慢慢的踱到沈书毅身边,将茶放在茶几上,“放心好了,雪儿不会看上他的。饭吃好了,那我先走了。”

既然欧阳寒说白樱链在他的保险箱里,如果拿到那条项链,他就给送自己,那就先缓个几天,让他放松警惕后,再想个办法去取。

“你不是说还要继续去偷项链吗?要不你这几天就呆在我家好了。欧阳寒他们肯定想不到你在这里,这样也方便你行动呀!”沈书毅对于凌风也是十分关心的,站起身认真的征求他的意见。

“你肯定没安好心吧!我就知道你肯定是想看我长什么样!为了不让你看到,我还是去我朋友那里好了!”凌风清亮的双眸,好笑的看向沈书毅,一派潇洒的偏了偏头。

其实凌风知道沈书毅是真的关心他,但是他的身份不允许呆在这里,还是呆在他应该呆的地方,才对彼此安全点。

“你,你小子真是不识好歹。”沈书毅懒得理他,只是假装不悦的瞪了他一眼,还是从沙发上站起身,准备送他下去。

“不用送了,我自己去取车,你还是收拾碗筷吧!”凌风瞥了一眼餐桌,转身朝着客厅朝楼梯的方向走去,从楼梯直接下到地下车库。

沈书毅也不勉强,看了一眼一片狼藉,好像台风过境餐桌。转身朝二楼走去,这些东西明天让阿姨收拾吧!

凌风从一楼的楼梯下到地下车库,直接走向其中的一间单独的车库,从黑色的皮衣里拿出遥控钥匙,轻轻一按车库的房门就开始缓慢的上升,最后露出里面的几台特别定制摩托车。

戴着红色曼陀罗面具的凌风,帅气的抬脚走向车库内,目光朝车库内巡视了一翻,看着里面的各式各样的摩托车,其中还有自己骑到别墅的红色定制越野型摩托车。

这些摩托车都是凌雪的爱车,它们虽然款式跟颜色都不一样,但是它们却拥有相同的特点:拥有金属的质感,优美的流线型的线条和令人眩目的颜色,特殊的防弹功能,还有超越极限的速度。

凌风将车库的摇控钥匙放进皮衣,抬脚直接走向红色定制越野型摩托车,摩托车的钥匙还插在摩托车上,摩托车头挂着红色的头盔。凌风修长的手指拿起红色的头盔,快速的戴在头上将头盔系好,然后将面部防护罩放下,遮住脸上的红色曼陀罗面具。

他左手掌着天蓝色定制摩托车的龙头,右脚跨坐潇洒的翻身上车,发动摩托车朝着地下车库中专用摩托车出口而去。

凌风骑着摩托车出去后,直接用摩托车上的车库钥匙关上车门,打开车灯缓慢的行驶在地下隧道中,没几秒的时间,凌雪就已经出了隧道,直接出现在距离沈书毅的别墅大概两三百米的出口。

红色的玄酷摩托车,极速消失在帝豪山别墅的山道间。

☆、第3章 赖床

初春的早晨,帝豪山四下静悄悄的。因为一场春雨浇灌了树木花草,被雨水洗涤过的它们,绿意盎然,生机勃勃。

帝豪山被浓雾笼罩,宁静安逸的山间,连小鸟都还还在睡梦中不愿早起。更不要说其他正在睡觉中的人们。

砰砰--砰砰砰---“凌雪,起床了,该上学了。”

一阵敲门声过后,沈书毅富有滋性的嗓音;在别墅楼上响起。

沈书毅敲了敲门;斜靠在门边;仔细的听着里面的动静。一分钟后,里面仍然没有传出任何的声响,看来凌雪还在懒床。

正对凌风所说的,凌雪在凌风来过后的星期六星期天,都回到别墅,跟沈书毅呆在一起。今天又是新的一天,预示着凌雪又要上学了。

砰砰--砰砰砰---“凌雪,再不起床,可就迟到了。”沈书毅听里面依然静悄悄的,又敲了几下门。

沈书毅敲完这一次,便一手环腰另一手撑着下巴靠在门外等,按老规矩,让凌雪再多眯五分钟。

实际上,凌雪从小就被他的师傅严格训练,接受师父的一切艰难考验,就连晚上睡觉也不安宁,师父总是会突然袭击他。

从凌雪十岁以后,她的警惕性就非常的高,从而可以轻易的避开师父的干扰。同时她的身体时刻处于戒备状态,睡眠非常浅,晚上基本没睡熟过,以防有人偷袭。

所以沈书毅在外面的敲门声,凌雪其实早就听到了,只是不愿意起来而已,只想在床上再呆会儿。

凌雪其实是很自律的一个人,只有跟沈书毅住一起的时候,才会赖床。不仅因为帝豪山别墅的环境优美空气好,最主要是因为沈书毅跟凌雪的关系。

沈书毅是凌雪的义兄,也就是没有血缘的亲人,是值得凌雪信任与依赖的存在。加上沈书毅十分的疼爱凌雪,每次凌雪回别墅的时候,沈书毅都会耐心十足的迁就她,让她可以多休息一会儿。

凌雪闭着眼睛在卧室赖床,时不时的翻一下身,沈书毅则背靠着卧室门,好笑的看着手上的瑞士名表,计算着时间。

赖床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五分钟时间一闪而逝,沈书毅站直身体,左手插在裤兜里,右手砰砰的敲门。

砰砰--砰砰砰---“雪儿,还没起床吗?那我进来了。”听了听房间里面,一如既往的没有动静,沈书毅左手推门,右手握门柄,打开门走进屋里。

开门进去,首先看到一副很大很大的照片,基本占满床头上面的整堵墙面,粉红色的桃花朵朵飘落,画面唯美动人。

照片里是一大片的桃花林,在桃花林中间,站着一个娇小玲珑的二八佳人,乌黑细致的长发,乖巧的披在身后,偶有一缕软软的搭在其肩上。洁白的皮肤如玉一般晶莹剔透,大大的眼睛像宝石一样璀璨,正贼亮贼亮的盯着镜头,里面还闪有一丝不明显的错愕。樱桃小嘴微微上翘,勾勒出不明显的淡淡笑意。

原本只算清秀的女子,看起来十分灵动活泼,淡漠的气质加上盈盈一笑,整个人有种特别的吸引力,瞬间将人的视线吸引过去。

照片下是一张红色的大床,沈书毅无奈的摇摇头,走向红色大床。

只见床上的女子跟照片上的主角一模一样,只是稍稍成熟了些。

她乌黑的长发像瀑布一般散在床上,一条*压在棉被上,纤细的双手抱着被子的一角,穿着紧身衣裤的身材,玲珑有致一览无余。

女子将头枕在棉被上面,长长的眼睫毛一闪一闪,像蝴蝶一样起舞,眼看着好像就要醒来一样,实际上她早就醒了。

沈书毅沉稳的眼神,无奈的瞄了眼床上的凌雪。雪儿是今年刚二十岁的小女生,年龄虽小却是a市著名大学的大三学生。

侧躺在床上的凌雪那随意的睡姿,真是让人不敢恭维。

沈书毅扫了一眼凌雪,长腿一迈走到窗边,拉开窗帘打开窗户,让阳光跟新鲜的空气进来,整个房间瞬间敞亮。

然后径直走到床头,一把将凌雪的被子给掀了,从窗户转了进来的点点凉意,瞬间包围着失去温暖的凌雪。

凌雪嗖的一下就坐起来,双脚弯曲缩成一团,“毅,不用每次都这样叫我起床吧,天下还这么凉,也不怕把我弄感冒了?”

凌雪拉过被子,围着卷缩成一团的身体。虽然很喜欢赖床的感觉,但初春的早晨,气温还是有点低的,即使不冷也还是围着好。

沈书毅转身走向衣柜,从里面取出一套白色运动型的套装,给凌雪扔床上。“你壮得跟牛一样,那会那么容易感冒的。”

沈书毅边走边回头看凌雪,“快点起床,你迟到不要紧,我可不能迟了。不然,我们俩要喝西北风了。”

“那有那么严重。”凌雪神情淡然自信的道,“公司如果没你坐镇就不行了,那公司里的管理层也就该换换血了。”

“还是不用了,那些人都跟我几年了,你快点起床,我先下楼了。”沈书毅抬脚出门,随手把门给凌雪带上。

“我马上、立刻起床,给我五分钟就好。”凌雪双手揉了揉头顶,对着沈书毅的消失的门,大声的喊叫,乌黑的头发被揉得乱糟糟的,就像鸡窝一样的。

几秒后,凌雪双手推开被子,直接将白色的运动套装穿好,赤脚踩着淡青色的地毯,快速的冲进盥洗室。

等凌雪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打扮好自己。

只见她及腰的乌黑秀发随意的绑在脑后,黑色的大眼镜架在高挺的鼻梁上,干净的小脸上没有什么妆容。整个人给人一种平凡之极的感觉,如果不看她身上的冷漠之气的话。

凌雪光着脚丫走回床头,伸手在枕头下面摸了摸,终于摸出了一把银白色的小型手枪,小巧的手枪像极了玩具枪,但是它却是真的。

凌雪拉开衣服的拉链,快速的将手中拿着的银白手枪,放进衣服里面,拉上拉链,穿上拖鞋朝楼下走去。

凌雪随身携带的这把银白手枪,是凌风特意在德国最大的军火头子汤姆处特别定制的,拿回来后他自己再进行了一些打磨,成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一把手枪。

这把银白手枪非常小巧精致,只有手掌心般大小,并且带着消音器,可装十几发子弹,凌风给它取名为追命。

之所以叫它追命,是因为它的子弹是特质的金属制成,每颗子弹都被凌风用特殊的药物浸泡过,造价不菲。

只要被这种子弹所伤,人就会被麻醉,很容易就被捉住。不仅如此,子弹还会让伤口血流不止,这样就算逃走,很容易会被找到,并且解决掉;再厉害一点的人,即使逃脱了,也没关系,伤口会一直溃烂,除非,给你的伤口上点特殊药,不然要么死掉,要么只能受煎熬。

这把银白色手枪,一直跟随凌雪的身边,就连上学的时候也从不离身,以防发生任何意外的时候,可以全身而退。

凌雪白天带着追命,晚上则把它放在枕头下面。

这把追命跟随凌雪多年,也没有派上用场,因为凌雪跟随师父学武功,并且武艺高强,不是什么人都能打赢她的。再加上身为大学生,身边的危险也都是一些小打小闹,根本不会用到枪。

凌雪步伐懒散的下到一楼客厅,转头看了看厨房的位置,听到里面传出勺子与锅轻轻碰撞的声音,看来是大哥在里面煮早餐。

“毅,我先去跑步了,等会就回来。”凌雪边说边走向门边的鞋柜,弯下身从里面拿出一双白色的运动鞋,快速的换上。

“我正在煮稀饭,你回来的时候应该刚刚好。”沈书毅拿着大勺子从厨房里面探出声,回完话又收身回厨房。

☆、第4章 寒梅

帝豪山别墅,环境优美,空气清新。这里什么都好,就是离市区比较远,因为是全市最豪华的别墅区,出入都是些私家车。

帝豪山从大门到山顶,并不设有公交车站,只有在帝豪山山脚下,离别墅区入口一百米左右,才有一个豪华的公交车站台。

如果从帝豪山山顶步行下山,少说也需要半个多小时。虽然景色优美让人流连忘返,但是那也只是早晚没事步行欣赏。如果是上学或上班,是不会有人选择步行的。

半个多小时的路程,让没有车的凌雪上学极不方便,她不可能浪费半小时步行去公交车站,当然也不想自己开车。

虽然凌雪是沈书毅的义妹,沈书毅宠她宠上天,但是也没有想让她开车上学,那样太过危险。

凌雪一直都知道,开车上学会打破她喜欢的平淡生活,让在学校和其他地方都没存在感的她,引起学校里面同学老师注意,甚至是a市许多别有用心的人的注意。

为了自己的平静生活与悠闲时光,凌雪每次回家,上学的时候都是搭沈书毅的专车。

虽然可以搭沈书毅的车到山下公交车站,然后再坐公车车慢慢摇到学校去。但是,凌雪还是比较懒的人,有毅这个免费司机不用,而自己折腾自己的事情,她是绝对不会做的。

凌雪完成每天必须的晨跑,神清气爽的回到别墅,跟早已经等在餐桌边边的沈书毅一起,好好的用完早餐。

然后回到二楼的卧室,拿出平时最常穿的白色衬衣,加上牛仔裤重新换过,将头发也打理了一下,但是黑色的大眼镜却是必备物品,依然好好的架在鼻梁上,遮住漂亮如水晶的双眼。

凌雪收拾好一切,才随手拿起手机放进兜里,下到一楼客厅。看了眼正在收拾卫生的阿姨,这个阿姨每天早上很早就会过来,在他们离开前别墅前,把别墅打理干净。

凌雪淡淡的跟阿姨点了下头,走出豪华的别墅,到外面等着毅。

凌雪步出别墅,双脚交叉,身体向后,背靠在白色的围栏外,搓着双手,等着沈书毅从车库开车出来。

只见她将一头靓丽的乌黑秀发,直接捞到脑后,置于后脑顶部,扎成一个漂亮的马尾,马尾在纤细的腰间一甩一甩的,像是跳动的音符,很有动感。

弯弯柳月眉下明亮的双眼,被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红交叠条纹的眼镜遮住,明亮的双眸闪出清冷的精光,都被眼镜挡在里面,不让外人窥视。原本算是清秀的脸庞变得平淡无奇。

凌雪没有任何情绪的站在白色围栏外,从骨子里散发出来淡淡的冷漠,让人不能忽略的隔绝彼此,像寒梅一样傲然挺立。

拥有不平凡的淡漠气质的她,静静的站在那里,又恰如其分的与周围的景色融为一体,显得潇洒随意,淡雅脱俗,让人不容忽视。

清晨的阳光,穿透薄雾洋洋洒洒落在山间,同时照在凌雪的身上,让人有一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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