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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衣侯-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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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康老四和紫菀等人也急匆匆的赶来。
  康老四明显才从床上爬起来,那张橘皮脸洗掉了厚厚的白粉,看起来居然顺眼许多,不至于白天那么惊悚。
  “刺客?”他倒直接,开门见山。
  叶朝之回头,“打扰王爷休息了。”
  紫菀径直跑到我身边,将我扶起。
  老实说,被那明晃晃的剑尖差点划破喉咙,当时电光火石还不曾觉得,现在危机一过,我居然有点脚软,迈不开步子,幸好紫菀来扶住我,才不至于露馅丢脸。
  康老四也向我看了过来,却是向叶朝之问话,“要对小侯爷不利?”
  “是的,欲取小侯爷性命。”叶朝之回答。
  康老四闻言沉默了一会儿,便对我道,“红衣今晚也着实被吓到了,不如回房去好生休息,喝碗宁神汤定定心神?”
  我点头。
  “紫菀,好生伺候。”康老四又说了句。
  “奴婢遵命。”
  紫菀应声扶着我回房,在走出舱门的时候,我回头看了看,康老四脸上没了平时的傻缺表情,倒显得精明许多。
  叶朝之低头恭敬的站在他面前,脸上始终一抹淡淡的笑意,任凭康老四如何唧唧呱呱,都丝毫未散。
  回到房间,紫菀送上热茶,我抿了一口,道,“赵钱孙李呢?”
  门外应声而入四个人,都是普通的仆人打扮,高矮胖瘦各不一,垂手恭恭敬敬的站在一旁,听我示下。
  这次下江南,我没有带灵珠和小鹦鹉,而带了这四个府里顶尖的高手,就是觉得,旅途不会那么一帆风顺,带着以防万一,如今果然是好的不灵坏的灵,还没到目的地呢,事情就找上门来了。
  赵钱孙李原本姓甚名谁,我并不关心,只知道他们也曾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人物,或是犯了事,或是被同道追杀,才栖身红衣侯府,避祸避仇,隐姓埋名为仆,给谢红衣做事。
  至于名字,就是赵一、钱二、孙三、李四而已。
  我茶杯轻轻放下,赵一抬眼一看另外三人,悉数单腿屈膝而跪,齐声道,“属下护主不力,侯爷请降罪。”
  我没吭声。
  以这四人的武功,那刺客潜到了船舱顶上都不曾发觉,可见对方也绝对不是什么简单人物。但叶朝之和那人过招却是游刃有余……
  嗯……有意思,真有意思!
  想了想,我开口吩咐,“赵一,你留下,其他三人,先行一步去镇南王府,别露了行踪。”
  四人会意,齐齐应是。
  倒是紫菀有点担心,把头凑过来贴着耳边道,“小侯爷,要不把钱二也留下,护着侯爷安全?”
  “没必要。”
  若要担心那刺客杀个回马枪,赵一留下已经足够,再加上船上众多侍卫,也未必拿不下那人!
  所以我倒是不担心自己现在的安危。
  红衣侯适才险些遇刺,说起来也是侍卫保护不力,算下来罪名不小,所以为了将功补过,如今都是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护着我的安全,以防再有刺客。
  再说了,深藏不露的叶朝之是吃素的?掌管京城禁军的康老四也是吃素的?
  路上的安危我不怎么忧心,我忧心的是这次谢凌云硬要我下江南的目的!
  祝寿?哄三岁小孩呢!
  我翻翻白眼,挥手让紫菀和赵钱孙李都出去,才又捧起茶杯细细抿,断水就放在身旁的小几上。
  一直以为,宝剑脱鞘自鸣警主不过是民间传说,没有科学依据,哪里知道今夜一场虚惊,居然是真的。
  如此说来,轩辕流光送我断水,也算是未雨绸缪了。
  不过叶相却委实让我惊讶了一番。
  武功竟是出乎意料的高强,不知和轩辕流光比,谁更胜一筹呢?
  至于那个刺客……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杀我,想来想去八成也和以前的那个谢红衣脱不了关系,但是……那刺客给我的感觉……
  之前确实是想杀我,但是在叶朝之出手之后,那股冰冷的杀意忽然间全部朝向叶朝之而去,而且我有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叶朝之知道这个刺客是谁,出手的时候有意无意间都避开了对方的要害,不然凭他的武功,刺客怎么能这样轻而易举的逃走?也没有丝毫追击的念头,就像是……
  就像是有意放他一马似的!
  我叹口气。
  还以为这次下江南就只是祝寿而已呢,如今看来,恐怕麻烦事情还多的很!
    正文 第二十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8:23 本章字数:3487
  自那夜差点遇刺之后,康老四加强了防卫,刺客也不曾再出现,接下来的日子,倒是顺顺当当波澜不惊。
  我的字在临时抱佛脚之下,强行恶补终于还算能见人了,不再是之前猫抓的一样,至少看上去一笔一划工工整整,虽说不上什么体什么风的,至少拿的出手不丢人!
  叶朝之看了没吱声,康老四倒甚为满意,于是我得以摆脱没日没夜的练字再练字,闲暇时候看看书弹弹琴,扳着指头数什么时候到目的地。
  也是太无聊了,于是心念一动,叫紫菀把琴拿了出来。
  说起来,轩辕流光老是说我欠他一曲,我又不会高山流水,更不会离骚曲赋,欠就欠了,那混蛋还能吞了我不成?
  不过倒想起小时候经常做的一件事来。
  小孩子好动静不下心,我虽然从小被老爹逼着学琴,但怎么也不喜欢那些沉稳缓慢的古曲,于是常常趁大人不在的时候,用琴来弹流行曲的调子,虽然听上去有点别扭,却乐此不疲。倒是老爹常骂我这种行为是暴殄天物,简直是浪费了琴这门高雅的艺术!
  如今无聊,不妨尝试一下,也算是消磨时间。
  叶朝之虽然不再守着我练字,不过每当我弹琴练习的时候,他也会不时在眼前出现。八成一样是被无聊憋的,当然,不排除担心刺客再来的危险性。
  船舱面前是个半敞开的房间,平时我就命人把琴搬来这里,拂几焚香,调弦操曲。对着流水潺潺,河风清朗,倒也不算逆了弹琴之忌。
  我有一下没一下的拨着琴弦,弹的,是《杀破狼》的调子。
  为什么会想到弹这首,我自己也不清楚,不过是顺手拨弦,待到发觉的时候,才听出是“破晓和月牙在交替,我穿越过几个世纪,只为你”那几句,想到歌名,顿时一愣。
  难道……竟是在想着那个无赖么?
  我皱眉。
  轩辕流光知道了我女儿身的真相,却声色不露,已经让我不由得起了疑心。
  究竟他的温柔,他的体贴,他的霸道,还有他温暖的怀抱,有多少是真心?又有多少是别有目的?
  不可否认,轩辕流光是个充满魅力的人物,我即使贵为红衣侯爷,却也不过是一个女人,怎能不动心?怎能不贪恋一个宽厚的胸膛?
  我到底……要不要相信他呢?
  心里有事想得出神,手指也不知不觉的用力,《杀破狼》的调子缓缓的流出。
  “怎么忽然变了肃杀之意?”
  耳边忽然传来叶朝之的声音,我回头看去。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房中,大概听了良久,听我越来越荒腔走板不成调,终于忍耐不住开口,“小侯爷可是有烦心之事?”
  我没有回答,转回头来,敛了敛心神,手指轻抹弦,不着痕迹的变了曲子。
  “只是一些小事,不足挂齿,倒让叶相见笑了。”
  自那夜刺客一事之后,不知怎么的,叶朝之对我的态度忽然不再像以前那样,没事儿就坑你玩儿,忽悠的我就像那遇到天敌的猫似的,整天炸毛,而是温和又有礼,一派君子风范,也不再一口一个“下官”,都自称“朝之”,虽然对我还是恭敬的叫着“小侯爷”。
  礼尚往来,人家都主动抛出橄榄枝了,难道我还要继续炸毛不成?
  所以这几日,我和叶朝之的关系不知不觉中缓和了下来,不再是整天大眼瞪小眼,唯恐少瞪一眼。有时候遇见聊两句,感觉也还不错。
  他似乎还算对我弹琴有点兴趣,时常上来听听,虽然我弹的多数走调走了十万八千里,他也没有像以前那样损人不带脏字,反倒会耐心的指导,纠正我的不足之处。
  只是琴乃为知音而奏,叶朝之能从我那古怪的琴音中听出心事和情绪来,是不是该说,他也应该算是我的知音?
  我心里犹豫,指下自然也显得粘黏不爽快,琴声顿时一滞。
  也许是听了出来,叶朝之开口道,“每日听小侯爷抚琴,却不是高山流水,潇湘水云,曲调朝之并未听过,不知小侯爷能否告知出处?”
  ……难道要我告诉他,这是不知多少年后的流行曲,和高雅艺术一点都不靠谱的东西?
  我只好搪塞,“只是顺手弹的而已,不成曲调。”
  “那倒未必。”叶朝之走近我,道。
  “之前听小侯爷所奏,时而有肃杀之意,时而又有铿锵之声,抑或温婉如诗,虽调不同,但曲意有,何不完成呢?”
  叶朝之这人说话有一个毛病,就是文绉绉的,亏得我和他斗嘴这几日,居然也算是习惯了他的咬文嚼字,不至于半天都明白不过来,当下听清楚了他话里的意思,原来是想让我把那些曲子弹完。
  化流行曲为琴曲,听起来似乎不错,可惜我没这个本事,于是老实的摇摇头,“天资愚笨,实在不能了。”
  “小侯爷怎么妄自菲薄?”叶朝之一笑,“若是不弃,朝之愿意代劳。”
  我抬头看他,脸上带着笑意,似乎是认真的。于是起身让他,叶朝之在绿绮后坐下,双手放在琴弦上,轻轻一拨,俨然就是刚才我顺手弹的《杀破狼》的调子。
  想不到我只弹过一次,他就全都记住了!而且一扫我之前的粘黏滞泻,弹得流畅如水,却又不变其中的铿锵肃杀之意,竟全得原曲精髓。
  叶朝之,本朝第一才子!果然不是浪得虚名!
  一曲抚毕,叶朝之抬头看向我,脸色有点奇怪,我这才发现,我竟然在不知不觉间,随着他的琴声,将那《杀破狼》的歌词轻声哼了出来。
  “小侯爷唱的词,有点奇怪,不像是诗赋一类,浅白明了,朝之从未听过。”他道。
  我心中有点好笑。
  你怎么可能听过?
  “确实不是诗赋。”我忍住笑,开口说道,“只是我觉得,歌词,要能歌才称之为词,既然如此,浅白又有何不可呢?能琅琅上口传唱不好吗?”
  叶朝之沉吟片刻,“不错,昔日击壤歌传唱,‘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四字浅显明了,却写尽民生天然,再无能出其右者,未必就比精雕细琢的文章差得到哪里去。”
  想不到我顺口胡诌的一句话,叶朝之居然甚是赞同,而且听起来也似乎很有道理,我对他的好感度,不禁上升一分。
  既然找到了共同话题,我干脆开口哼出一段词来,试试他是不是又能过耳不忘,再弹成琴曲。
  “天道恢恢未可测,听止亭中不可闻,功成名就终思退,寄情山水乐返。抚琴鼓瑟谁与知,棋布星落奕人生,百战归来书为伴,点染丹青松节高。”
  …………
  忽然想起来,这几句怎么有点像他的感觉呢?而且这首歌,名字也恰好就叫《琴棋书画》……
  逝水如飞,这日到了张家塘,船队歇息一晚,大概明天就能到达镇南王府所在的韶南城。
  叶朝之的琴艺并不比轩辕流光的差,却又截然不同。
  如果说轩辕流光是峻急奔放,气势宏伟的话,他就是清和淡远,内敛广和,而且过耳不忘,经他改过的曲子,一扫流行曲那种通俗的感觉,竟有点雅致的味道在里面。
  明月高悬,挂在漆黑的夜空中,被水气氲氤了,恍眼一看娇怯怯的,颇有烟花江南的感觉。
  如此良辰如此夜,本侯爷自然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的……歌兴发了!
  搬出绿绮打算来个深夜独奏,影没影响别人休息我不管,反正天大地大康老四大之后就是我最大,谁敢吱声?
  夜色确实清静,河水轻轻拍打着船舷,轻微的哗哗声显得格外清晰。此情此景,自是该“一程山水一程歌,一笛疏雨寒吹彻,梦在叶叶声声尽处轻轻和”。
  记得这首歌是从清才子纳兰容若的词里化出的,当时我很迷纳兰容若的词,背下来不少,也顺带找了相关的歌曲不少,想不到今晚倒适合了。
  “何时鞋声经已沾上苍苔冷,世上何物最易催少年老,半是心中积霜半是人影杳……”
  正在自得其乐之时,隐隐听见风里传来笛声。
  音色醇厚,悠扬婉转,细听之下,竟是和着琴声而来,如泣如诉,低回时似风声低语,清越时如冷泉击石,个中千回百转,颇有山水一程,中天悬明月,大江流千里的幽幽凄清。
  是谁?
  是谁以笛声和琴?
  我第一个想到的是叶朝之,康老四不懂音律首先排除,算下来,船上也只有叶朝之有这份本事了,不过……他若真是起了这个心思,又没有必要躲躲闪闪的?而且笛声也不像是船上传出的,更像是前方飘飘忽忽而来。
  我凝神往黑暗的江面看去。
  随着笛声逐渐近前,只见黑糊糊的江面上,晃晃悠悠的出现一点灯光,似乎是一艘小船,慢慢靠近了,顺着水流和船队错身而过。
  船头站着一人,衣带随风翻飞,夜色中看不清相貌,唇边一管笛子,刚才的笛声毫无疑问是他吹奏的了。
  我看着他的小船慢慢划过,然后消失在远处的夜幕中。
  指下也早不知何时停下了琴声,江面上,只有那人的笛音幽幽,缓缓淡去。
  一曲琴声,一曲笛音,不过是惊鸿一瞥,刹那交会,可为什么会觉得这人的笛音中,满是无奈与挣扎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8…8…6 3:08:23 本章字数:4213
  一路顺流而下,经平河抵达韶南,从码头上岸,当地文武官员早就隆重的列队迎接。
  我们并未直接去镇南王府,而是住在不远处的行馆沈园。
  沈园为当地名园之一,房舍屋宇,无不透着江岸水乡的秀美。漫步园中,楼阁精致,亭台玲珑,兰草幽幽,几笼翠竹摇曳,山石池水,都是循屋而成,处处可见别具匠心。
  我住在南苑的芷菱轩,在沈园休息两日,养足精神,就要去镇南王府替老爷子祝寿。
  又是一场小小的考验,不晓得那老头子这么多年没见谢红衣,会不会看出现在这个是假的?转念一想,反正有康老四给我撑腰,船到桥头自然直,总能蒙混过去,于是又放下心来,等着去见老爷子完成任务好打道回府。
  虽然谢凌云和康老四口口声声说是祝寿,但我以我爷爷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他们说的那样简单,不过平心而论,以我这怕麻烦的懒惰个性,还是祈祷真的真的仅仅只是祝寿就好!
  转眼到了日子,一溜三辆马车搭着我们晃悠悠的到了镇南王府。
  我本来算盘敲的麻利,以为见了老爷子拜个寿说几句好听的,大不了考考写字吟诗,随便糊弄一下就过去了,哪里知道,等见了镇南王爷,才晓得,我这一路上的魔鬼训练,算是白搭了!
  老爷子蟒袍玉带,三缕长须,看上去真有几分飘飘欲仙的味道,可惜一开口,我就知道,老人家病了,而且病的不轻!
  康老四满面笑容上前恭敬的喊了声“镇南王爷”,老爷子抬头看了看,回俩字儿,“小黄。”
  笑容顿时凝固。
  康老四抓耳挠腮不知所以,看看老爷子又回头看看我,明显不知道“小黄”是谁。
  我耸肩,你都不知道了,难道我知道的比你还清楚?
  倒是老爷子身边一个看起来低眉顺眼的小美人旋即解了惑。
  “小黄……是去年爷爷养的一条狗,已经死了。”
  …………
  ……………………
  好吧,我承认我不该在康老四如此尴尬的时候狂笑,实在不给他留面子,但是……谁忍得住啊?
  偷眼扫了扫叶朝之,不也一样满脸忍俊不禁的表情么?
  不过俗话说,现世报,还得快!
  我还没笑完,景老爷子就一把拽住了我的手,异常诚恳的开口,“无染,你昨天是不是又逃了学堂?你呀,要是有红衣一成的聪慧,我也放心不少了。”
  红衣?无染?
  我大惑不解,手指弯弯指指自己,转头看向笑到抽筋的康老四。
  明显,红衣是说我,可老爷子干吗抓着我的手叫“无染”,乍一听还以为是“污染”,差点就条件反射对一句“环保”。
  小美人上前扶住自己的爷爷,温言解释,“爷爷,您记错了,他是红衣哥哥,您一直念念不忘的红衣,不是无染哥哥。”
  老爷子却瞪眼吹胡子,“胡说!红衣哪有这么大?明明才是个八岁的孩子!”
  ……本侯爷十年前八岁!
  我算明白了,这老头子看样子是得了老年痴呆症,怨不得糊涂,记忆都是错乱的。
  小美人一脸无奈的神色,转头正好和我四目对上。我还不觉得什么,她却一下子红了脸,连忙低下头去。
  ……害什么羞啊?虽然我现在是男装打扮,也不至于帅得那么惨绝人寰,连看一眼都脸红吧?
  我习惯性的翻白眼。
  过了一会儿,大概是听老爷子说话越来越靠三不着四,景无月,也就是那低眉顺眼的小美人和王府总管张叔一商量,搀扶着就脚不点地的送进了内室,丝毫无视老头子一迭声的“小红衣呢?怎么不来看我?”
  本来他喊一声“小红衣”,我就应一声“在这里呢”,可应了半天才发现老头子根本就没听进去,还是张着两眼到处找他记忆里的“小红衣”,彻底无视掉我这个正主,所以后来干脆不答应了,目送着他一溜烟的被送回房去继续寻找“小红衣”。
  端起茶杯刚抿了一口,康老四笑得贼忒兮兮的开口,“红衣,觉得无月郡主怎么样啊?”
  “天生丽质,斯文秀雅。”鄙人的优点之一就是,只要是美人,无论男女,都会发自真心的赞赏。
  康老四似乎对我的回答很满意,笑得脸上那层白粉壳都快裂开了,扑哧扑哧往下掉粉。
  我担心的把茶杯往自己的方向笼了笼,免得遭受池鱼之殃。
  “无月郡主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有江南第一才女之称——”
  我点头示意康老四继续,然后端起茶杯继续喝。
  呼~之前都顾着应付那老爷子了,回话回的我口干舌燥,需要好好补充水分。
  “——所以,身为她未婚夫的你,也至少会点才说得过去。”
  “噗!”
  我一口茶水全喷到康老四脸上。
  我恨姓谢的这家子!
  为什么一个两个,都喜欢冷不丁的冒一句出来吓唬人?经常害得我形象全失!
  所以看见康老四被喷了一脸,拿手一抹就成了浆子,我也没有丝毫的愧疚感,唯一的想法是,他就不能不抹这些粉啊膏的么?大男人涂这些算什么?
  说起来,轩辕流光和叶朝之也不曾涂过这些,看起来真是清清爽爽,顺眼的很!
  想到叶朝之,我侧头看了他一眼。
  脸上没有丝毫表情,似乎早就知道了这件事。
  我忍不住嘴角抽搐。
  这些可恶的家伙,明明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偏偏就瞒着我一人!难怪谢凌云非逼着我下江南呢,敢情是给他带弟媳妇儿的干活来了?
  问题是……我怎么可能给他把弟媳妇儿带得回去?我是女人啊!
  虽然一直是男装示人,别人也都以为我是男人,但男装的掩饰之下,货真价实是个女人啊!如假包换的女人!怎么能娶得了媳妇儿?难道太后和谢红衣苦心遮掩十八年的真相,就要在这镇南王府被拆穿了不成?
  不行!我不能白白的等着西洋把戏穿了之后脑袋搬家!
  可现在而今眼目下,对于这个凭空冒出来的未婚妻,我无计可施……
  扇子搔搔头皮,我无言的起身。
  “老九,去哪里?”康老四马上“关心”的问。
  “逛逛。”头也不回的砸两字儿回去,撩起袍角就抬腿出了花厅。
  漫无目的的随处走,沿着长廊拐过弯便是花园,修建得精巧秀致,远远望去,花如云海,五彩缤纷,竟是说不出的繁盛景致。
  走过去细看,才发现,苑中暗香浮动,花林连绵成片,不知道有多少种类,但无一不是冰胎玉骨,繁英琼莲,安排的错落有致,或循假山之势,或攀古木粗枝,各色花卉争奇斗艳,空气中也弥漫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让人不由自主的也心情安静下来。
  好一处幽静的所在。
  正漫步小路,身后忽然传来一个温婉的声音。
  “这是冷香苑,里面的花草都是无染哥哥亲手种的。”
  我回头,景无月正微红了脸颊看着我。
  “无月见过小侯爷。”她福了一礼。
  我抓抓头,“郡主客气了。”
  自打从康老四嘴里知道眼前的女孩子是我未来“媳妇儿”,再见到她,感觉怎么都别扭。
  虽然不得不承认,景无月长得漂亮,举止又斯文,客气礼貌,教养很好,不愧是世代簪缨的王爷之女。
  镇南王本来有个儿子,可是两夫妻在一次外出时双双遇难,留下一对年幼的儿女。当时还在世的先帝动了恻隐之心,将景无染景无月两兄妹接到宫中住了一段时间,所以严格的说起来,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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