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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定女秘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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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略与唐梦桐手牵手来到孟斯文那间装饰着非洲土著饰物的雅间,看到孟斯文已在那儿等候多时,“孟大哥,这就是我跟你提起的唐梦桐!”
孟斯文在他俩一进门时,就已经给唐梦桐打了一个不错的分数,牵手而进的一对青年人让他耳目一新,他不禁感慨,青春就是美丽,青春就是姿本,好对俊男靓女!李略这小子眼光不错,唐梦桐虽不是那种绝色美女,可是她却有一种浑然天成的神韵,娇俏、迷人,一双黑眸神彩飞扬。
唐梦桐对眼前这位孟大哥感到无比亲切,不知是归于李略对孟大哥崇拜般的介绍,还是眼前这个戴着眼镜不算太英俊的男人,有一股致命的亲和力,成熟稳健。她凭直觉可以确定这男人是那种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脑中闪现了自己温柔美丽的小姐姐唐欣桐,不知不觉,姐姐已经二十四岁,从李略那张嘴里,她已经知道孟大哥的许许多多,看来她要当这个月佬喽,想着想着嘴角扬起一抹甜甜的笑意。
李略拉一把神游太虚的唐梦桐,他知道唐大小姐有一个非凡的本领,即不分场合的犯迷糊,稍有闲适,会小睡片刻。“梦桐,给孟大哥介绍一下你的情况!”
“噢!我,唐梦桐,女性,今年二十三岁,公元2003年毕业于华大音乐系,对了,我还有一个姐姐,虽然只比我大一岁,可是却我占尽天时地利,要比我美上若干倍,温柔、大方、聪明、贤惠,具有东方女性所有美德,老爸老妈的所有优秀基因全部遗传给她,所以老爸老妈就拼凑了些不太好的基因,勉强凑成我,唐梦桐,可能有些对不起观众。”唐梦桐口齿伶俐,几句自我介绍,让孟斯文感到啼笑皆非,他忍不住笑了起来。唐梦桐有些搞不清状况,求救似地看了看身边使劲儿忍住不笑的李略,真想一拳打掉他的下巴,自己的话全部是发自肺腑,要想促成孟大哥和姐姐这一对儿,她不介绍姐姐,难道要介绍谁?谁值得她如此大费口舌。
“梦桐,好,不错!那你就随唱首歌吧!”孟斯文忍住笑,怕笑得眼前这个小女孩害羞,心想可惜母亲早逝,没给他生一个这样可爱的妹妹。
“能不能借我一把吉他?”梦桐问道。
“可以,李略,麻烦你给梦桐拿把吉他。”孟斯文示意李略这小子跑一趟,李略早就想释放一下自己笑,没想到梦桐见到孟大哥有这么一通“精彩”的介绍。
梦桐听到远处似乎传来李略放肆的大笑,她耸耸肩,做了见怪不怪的姿式。唐梦桐趁机继续与孟大哥谈起了自己温柔可爱的姐姐,一付仿若做过二十三年媒婆的神态,极力想把自己温柔美丽的姐姐拼命拍卖出去的样子。虽没明说,可是一副想做大媒的口气,让孟斯文不知该怎么让这位恋姐如痴的小丫头回到马上要开始的考试。难道她对自己的前途一点都不关心吗?可是从她的话语中,孟欺文真切地感受到了她对姐姐的挚爱,真羡慕那个叫唐欣桐的女子,有这么一位可爱纯真的小妹妹。可是自己的心中却有一抹挥之不去的倩影,他已找了第三十五家花店,每天晚上下班后都去一个花店,结果却一无所获。他认真地做着一个忠实的听众,头一次听一个女子这么长时间谈自己的姐姐,那悦耳动听的声音没有让他感到丝毫的反感与不悦。
“梦桐,吉他。”笑够了的李略,拿一把吉他足足花了二十五分钟,却看到梦桐和斯文大哥谈得很投机,一双美眸充满了神采。
梦桐看到孟大哥并没有表现出对自己拼命介绍的美丽温柔的小姐姐特别倾心的样子,后悔自己没有把姐姐的玉照拿来,可又一想,照片中的姐姐远没有真实的姐姐有神采,可是她敢肯定,孟大哥也会和别的男子一样,见到清纯绝色的唐欣桐,同样会痴迷地不舍得把目光挪开,看来自己明天的晚饭请定了。
“梦桐,随便唱一首歌,我听听怎么样。”
梦桐看到孟大哥做事一付公办的样子,心想她那个迷糊的出门走失,应该生活在嫁鸡随鸡的年代,对自己的婚姻大事看作栽一盆“跳舞兰”那么简单,全凭父母作主,甚至可以让她这个妹妹包办的小姐姐会是一个绝配!一个做事认真古板,一个随遇而安,没有主见,计上心来,好,再卖弄一下姐姐的才艺,不怕孟大哥不动心。把吉他调好,一字一句说道:“那我就唱一首姐姐写的曲子《芭蕉无语》吧!梦桐开始把自己投入真情的演唱中。
斜阳处,几阵东风晚又急。
窗外芭蕉无语,却见枝上露,叶上秋。
愁目遣,闲看一帘芳景。
纵芭蕉无语,却道晚凉好个秋。
知今非昔,相顾两无言。
年年梦中事,对芭蕉无语。
许久,许久,梦桐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歌里,屋里两个男子都被深深地吸引在她美妙的歌声中,李略沉醉于唱歌时梦桐浑身散发出一种让他说不出来的神韵,眼中闪烁着水的波光,脸上变换着美不胜收的表情。孟斯文不禁感叹:李略没有说错,唐梦桐的确是一颗明珠,稍加拂拭,势必会焕发耀眼光芒。能够写出《芭蕉无语》这首曲子的唐欣桐,不管有没有梦桐的美丽,一定是一个感情细腻独特的女孩儿,他不禁很想见一见这个女孩儿。
“孟大哥,我的考试完了吗?”梦桐睁大一双美目,望着一脸沉思的孟斯文。
孟斯文是个喜怒不易表露于外的人,可是这次他又一次绽开沉睡的笑颜,点了点头,大声说:“唱得非常好,每晚的十点留给你演唱,一晚三首歌,两晚来一次,不会太辛苦,至于薪水嘛,和我这儿请的知名歌星,待遇同等,如何?最后加上一句,明天你就可以上班。”
梦桐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天哪!这是真的吗?
“噢!太好了”梦桐高兴地笑着跳过去,又去蹂躏李略一头长发。
“梦桐,这太好了!孟大哥万岁!”李略和梦桐手拉着手,一起挤上坐在椅子上的孟斯文,两人差点儿没把孟斯文抬起来,扔到半空。一向沉稳的孟斯文也被他们兴奋感染。
唐梦桐、李略两个年青人从兴奋中沉寂下来,开始各自卖弄不烂之舌,说服孟斯文明晚到梦桐家做客,虽然目标一致,可是意图却大不相同,梦桐想做月佬,李略想知道梦桐的家,自己以便展开追求攻势,就凭现在一餐一送,到死恐怕也追不到他心中的女神。孟斯文在两人的坚强攻势下,不得不放弃自己寻觅意中人的机会,点头答应。
唐梦桐这才肯向李略说出她的住处,C市“恬梦”花店,并且约好明晚七点,由他把孟大哥请去,并且郑重表示责任重大,如有失误,责罚他不许去“阮记老云吞”。
李略一再表示,就是丢了自己,也不能丢了孟大哥。
第 11 章
从“飞扬”下班后,唐梦桐驱车到菜市场进行了一次疯狂大采购。以前她和姐姐的菜、粮、食、果、蔬都是司机小罗从市效父母那儿运花时顺便捎来的,这次不同,这可是她要为姐姐的终身大事做的一次最明智的投资,并且狠了狠心,买了两瓶法国红酒,酒壮英雄胆嘛,希望孟大哥见到姐姐后马上求婚,甚至结婚戒指也可以省掉。
回到家,和姐姐分工合作,煮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这还要感谢自己那位从小娇生惯养的母亲席飞儿,唐家五口除了席飞儿之外,全有一手不错厨艺。
看看表,时间还早,还有十来分钟,恐怕孟大哥他们到不了,梦桐催促着姐姐快点梳妆打扮,并且热心地为姐姐化了淡淡的妆,自己还是那身家居服饰,因为梦桐知道自己再怎么打扮,在姐姐身边也只是个小小的陪衬。
欣桐看着妆镜中妹妹一双巧手把自己打扮得那么美,一头长发被她挽了个松散的髻,耳边留下几缕秀发,髻上插着母亲给她们姊妹每人一只的玉蝴蝶,一身淡绿色长裙上点缀着几朵水仙花,一双红唇微微涂了些口红,更使她白皙的脸庞生动,一点淡淡的眼影,一双顾盼生情的大眼更美。
“姐姐,你象一个月中仙子,难怪那么多男人见了你都会不知所措!”梦桐由衷地赞道。
欣桐看了看妹妹朴素的样子,摇摇头,把自己亲手给她做的那身粉红色长裙拿出,一双美目盯着她,不笑不语,可是梦桐很快明白了姐姐要让她打扮,她机灵地一闪,把那粉色长裙准确无误地投入衣箱中,扯了扯自己白色无袖T恤 ,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长长的马尾辫,跳出门外,边走边喊;“姐姐,我去接客人了!”梦桐知道,自己明明白白是绿叶,不可能掩盖红花的光彩。
“嗨!”花店外果然早就有两个正在东张西望。
正在担心是不是找错地方的男人,看到那个活泼俏丽的身影,李略高兴地冲她边走边挥手。
“孟大哥,李略!你们好!”梦桐高兴地跳到两个高大男子身边,一左一右拉起两人。
“孟大哥,这里是我和姐姐临进住的地方,屋子窄小,不要见怪。”梦桐把他俩领入早已摆放好菜肴的客厅,可是却不见姐姐,原来比较害羞的姐姐躲回了她的卧室。
孟斯文、李略同时打量这个干净整洁,摆放着许多鲜花的客厅。李略这才恍然明白,怪不得梦桐身上始终有一股淡淡的花香,原来她生活在花的世界。
孟斯文坐在凉爽的竹椅上,忽然眼前一亮,窗台上几盆蓝色小花,不知在头脑出现多次的小花,他若有所思,抬头问收拾桌椅的梦桐:“这是什么花?”“那是我们家独有的品种——蓝色多瑙河之恋,姐姐和我最喜欢!”说完调皮地笑笑。
“你们两个先坐会儿,我去请我姐姐。”说完,伶俐地闪身出去。
梦桐的姐姐,喜欢这种蓝色小花的女子,会是什么样子?两个男人都注视着房门,等着看那位梦桐挂在嘴边的姐姐。
梦桐拉着姐姐的胳膊,出现在客厅门口,她欣慰地一笑,果然收到了意料之中的效果,屋子里两个大男人果然被绝色出尘的姐姐震呆了。
孟斯文呆了,是她,是那个让他朝思暮想,苦苦寻觅的她!只是手中少了一盆花,一头长发盘起,比记忆中的还美,一时间脑中一片空白……
李略跳了起来,走到两姊妹面前,做了个非常绅士的邀请,张嘴开始充分表达他的称赞:“今天我知道什么叫倾国倾城了!梦桐,你的姐姐让我知道什么是美女,不过,你也不错喽,你和姐姐一个是美丽的玫瑰,一个空谷幽兰!我要知道‘恬梦’花店有这么两位人比花娇的美女,早就来当花店的大铁门,守在门口,天天看喽。”李略为了拉近和梦桐的关系,干脆直接随她的称呼,叫欣桐姐姐。
“李略,闭上你那张鸟嘴!我来介绍一下!”梦桐把一直低着头,被李略说得一脸红潮的姐姐拉到孟大哥身边,真佩服李略那张嘴,有把任何初次见面的女子说得脸红心跳的本事。
“孟大哥,这位就是我姐姐,唐欣桐!”看着目光一直停留在姐姐身上,若有所思的孟斯文,梦桐加重了语气,梦桐的行事原则是确定目标,决不犹豫,马上施行她的猎姐夫计划。
“姐姐,这位就是我跟你提起过的孟斯文大哥,‘飞鸿’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而且还是‘黑狼’俱乐部的老板,黄金单身汉,今年二十九岁,温文乐雅,虽不够英俊潇洒,但也算不错吧?”歪头看看一脸娇羞,头都不敢抬的姐姐。
“姐姐,抬头看一下,孟大哥不会把你吃了!”小声在姐姐的耳边说。
“我,我是孟斯文!”孟斯文大律师也有口吃的时候,伸出一只手,可是却迟迟不见对方把手伸过来,许久才见一只手把另一只小手放到他手中。
欣桐羞红了一张脸,抬眼迎上了那热辣辣的目光,微微一笑,孟斯文简直不能呼吸,那笑容让他沉醉。欣桐旋即又收回目光,这就是妹妹所说的可以托负终身的人吗?一脸谦和,却让她感觉到温暖,目光热辣辣的,比李略的那些话还让她心跳如鹿。
梦桐看着两只双紧紧攥在一起的手,巧笑倩兮,目光来回往返于两人身上和脸上,梦桐根本不喜欢什么马拉松式的恋爱和日久生情,她崇拜的是父母的轰轰烈烈,如品香茗般那种越品越有滋的天长地久。可她非常清楚,自己的姐姐不会自己去找,一见到男人就脸红,老爸唐显云也不会强求大姊去相亲,不会把女儿早早推稍出去,也许在他眼里,他们姐弟三人永远是长不大的孩子,可是却没注意到周围人家和自家女儿同年出生的小孩,都已一个个做了宝宝的妈妈。老妈席飞儿只管每天弄弄花草,弹钢琴,唱歌,吟玩诗词曲律,梦桐知道老妈比若干年前已化作飞尘的风流小皇帝李煜还不务正业,根本不管儿女的私事,只要儿女不跟抢老公舒适的怀抱就行,真是难以想象老妈二十四年前如何一付“侠女”行事,不要命只要爱地俘虏了深沉的老爸。小姐姐欣侗的终身大事要全靠她了,谁叫她从小就是姐姐的护花使呢!想要她不管,任由姐姐长成白发老太,她怎么舍得!看来把姐姐交给孟斯文的决定也许是对的,没有责任感的男人,她不屑一顾,一律替姐姐挥拳赶跑,隔壁那个启图追求姐姐却花心的摄影师,被她偷偷教训了一顿,不敢再贼眉鼠眼地往这边乱瞅。
李略已经明白梦桐的意图了,看着她一付想做红娘的样子,忍俊不禁。
梦桐不客气地狠狠瞪了他一眼,破坏气氛,笑地不合时宜的臭小子。孟斯文和唐欣桐各自抽回自己的手,两束目光碰在一起,又迅速分开。
“孟大哥,有一句话你该知道,那句古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姐姐的手只有两个男人,两个女人牵过,老爸、小弟,老妈和我,以后你要对姐姐负责哟!”梦桐极认真地说。
哈!牵手还要负责,那他李略岂不要娶数也数不清的女人,这个梦桐的歪理怎如此之多,既然如此,自己也凑上去,两手紧紧攥住梦桐的一双小手,大声说:“梦桐,我可是把你的双手都紧紧攥在手里啦,那你一定要嫁给我啦!”
“哎呀!”李略大叫一声,一双手已被梦桐不知用了什么魔法扭到身后,可怜的苦命人!李略心中哀号。
“李略,好事都让你搅了!”梦桐看到李略咧着嘴苦笑的可怜相,松开了手,把他推到姐姐面前,“姐,这位厚脸皮的李略,华大二年级的非高才生,不过我还得真心感谢他,如果没有他,我不会认识孟大哥。”
一脸酡红的欣桐打量了一下眼前俊逸的黑小子,很对眼,在他面前自己倒非常自然,伸出一双小手,抚着他被鲁莽的小妹扭红了的手腕,象抚小弟一样,往他的腕上吹了口气,关切道:“疼不疼?梦桐一向出手很重,姐姐替她向你道歉!”说完起身从壁橱内拿出一瓶花精,这种百花提炼的好东西,既是养颜妙品,又可治疗疼痛,白玉小手轻轻地给他涂抹上,一室中弥漫着海棠花的香味。
孟斯文被眼前这一幅画面深深地吸引了,打动了,温柔善良,美丽非凡的女子,他不禁担心自己配不上。
梦桐从厨房端上那盆她精心熬制的莲子藕粉汤,看了一眼屋里的三个人,黑小子李略一脸享受地被姐姐抹着花精,孟大哥深沉地目光中透露着深深爱意,目光锁定在姐姐身上。
“李略,早知道你这么不禁揍,下次我决不碰你好了,开饭,最后一道汤也上来了,这可是我和姐姐亲手做的,菜放久了,就不好吃了!”梦桐把孟斯文拉到桌前,又把姐姐安排在他身边。李略当然抢着坐到她边,并且极讨好地为她不断夹菜,一会儿就把她面前的小碟子堆得小山似的,真不知道谁是主人。
一桌之上,气氛愉快,食物可口,可却有两人吃得心不在焉,两人吃得不亦乐乎!孟斯文和唐欣桐互相趁对方不注意偷偷瞄一眼,一旦目光碰到一起又迅速分开,不知是红酒的因素,还是天气太热,两人的脸一直红红的。孟斯文体贴地为她挟上一些可口清淡的小菜,盛上一碗莲子耦粉汤,偷偷趁两个吃得不亦乐乎的小鬼不注意,把她那一大杯红酒喝掉,虽然喜欢看她一脸红潮的娇羞模样,可又怕她不胜酒力,欣桐还给他一个甜甜的微笑,这一切可都逃不过梦桐那双机灵的眼睛,哈!月佬的眼光还不错吧!
由于红酒的威力,话题越扯越远,梦桐讲起了自己和姐姐小时候的趣事,李略讲起了他小时候偷玩机车的惊险,孟斯文讲起自己儿时和母亲的情谊,只有唐欣桐一脸浅笑,始终做着一个忠实的听众。
“孟大哥,你注意姐姐手臂上的这个浅浅的疤痕了吗?”梦桐一杯红酒下肚,深情地看着温柔的姐姐,抚着姐姐臂上那块疤痕。孟斯文看到欣桐那条雪白的手臂上有一块极不协调的红色疤痕。
“姐,你给孟大哥讲讲它的来历吧!”
“小梦!”欣桐嗔道,说完害羞把自己的手臂藏到身后,没想到却又碰到孟欺斯文的一只手,两人同时都有一种触电般地感觉,目光又相遇到了一起。
“眉来眼去!”李略在梦桐耳边小声嘟囔着,换来梦桐一记白眼。
梦桐开始讲起这块疤痕的来历,姐姐臂上的疤痕一直在她心灵深处的痛。
“我八岁那年夏天,雨下得很大,我家旁边那口小小的鱼塘水已很深。我素来天不怕、地不怕,可独独怕水,水是我最大的克星。姐姐和我是同学又是同桌,每天放学我们都要经过那口水塘,那天,雨大地把天空都下白了,爸去了城里送花,没法按时接我俩回家,我和姐姐只好自己回去。路滑得站不住脚,姐那时体弱多病,我怕她又要被雨水淋病了,就硬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她穿上,谁知姐姐不要,拉扯间,我掉进了水塘,姐姐差点儿吓死,我以为自己要去见阎王了,在水里大喊救命,可是那么大的雨,根本没人听到我们姊妹的叫声,你们猜,是谁把我救上来的?是我的小姐姐,她也只会一点儿狗刨式,我不知道姐姐是怎么把我救上来的,当我吐完肚子里的水,却发现姐姐已经昏死在泥水里,胳膊上流了好多血,地上是好大一滩血,当我哭喊把姐姐背回家,妈央求邻居康伯把姐姐送到附近的医院。姐姐的手臂被鱼塘里的用来钓鱼时尖尖的木桩子划破,害她在医院足足躺了一个多月,从那时起姐姐不光怕水得要命,甚至害怕打雷下雨。”
梦桐眼中含满了泪水,欣桐给她端来一碗绿豆汤,小声说道:“小梦,以后不许再提那件事了,姐从来都是被你保护的。”
孟斯文眼中有些湿湿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梦桐小丫头说的没错,欣桐是他千寻百觅的梦中情人,他不能再像以前那样羞涩,因为碰到了一个比他还害羞的欣桐。他真心感激梦桐这个有些鲁莽的小丫头,不然他会永远找下去。“恬梦”花店他曾找过,可是没有遇到欣桐,这个温柔、善良的好姑娘,一见钟情,以前他不相信,现在他把它作为一句至理名言。如若不是梦桐小丫头的执着,他会与欣桐失之交臂,勇敢地伸出他的手来,握住了欣桐那双柔荑,这种感觉好美,好踏实,这是他梦寐求之的爱。
一双美眸缓缓地迎上了他那双热忱的双眼,时光在默默相视中流逝!
李略看在眼里,羡在心里,不知道梦桐什么时候才会脑袋开窍,想到她自己。
呀!快九点半了,梦桐碰了碰李略的手,指墙上的表!
“孟大哥,孟大哥——”李略轻轻唤了几声,把目光交缠地在一起的刚刚认识、却又象互相找寻了几个世纪一对唤回现实。
“噢!李略,对不起!咱们吃饭的时间太长了,现在得马上回黑狼俱乐部!欣桐,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去?”孟斯文不舍得放下那双小手,真诚地看着依然娇羞,低头不语的小女人。
众人的目光都投在她的身上,她不光脸红了,而且整个手臂,双手仿佛都被感染了,没想到这个平时总爱犯迷糊,就连终身大事都要父母妹妹作主和女子,竟非常肯定地点了点头。
好,做媒成功!以后的发展要看他们自己喽!唐梦桐敢确定自己百分之百的成功。
四个人驱车赶往“黑狼”俱乐部!
第 12 章
一切如梦桐所料,孟大哥和小姐姐欣桐的感情发展地非常迅速。她白天可以放心去上班,不必担心色狼敢欺负在花店主持工作的姐姐,因为孟大哥每天工作之余准时来姐姐这儿报到,当然姊妹俩的餐桌上又了一付碗筷,多了许多的温馨,晚上她去“黑狼”俱乐部都由孟大哥和姐姐陪着,不过许久没去光顾“阮记老云吞”了,还真怀念阮妈的馄饨,细心体贴的孟大哥为她们准备的各色小点心,作补偿也不错。梦桐看到他们两人默契、幸福的样子,真心为他们高兴,好甜美的爱情生活,她为姐姐祈祷,基本上又是老爸老妈的翻版。
昨天两人一起到市郊父母那儿,不,是三人,李略偏要跟去,说是见识如何向唐家的女儿求婚,孟大哥正式向父母提出,向唐欣桐求婚。姐姐白玉小手被孟大哥的戒指牢牢套住,两人的婚礼订在十月十号正式举行,从相恋到结婚短短四十五天零五个小时,闪电一样的速度,可孟大哥说他为这场婚礼等了十来年。两人的新房,孟大哥已经买好,在C市毫华住宅区三层,看到那可爱的婴儿房,她偷偷问热恋中的姐姐,准备生几个?她开始为自己的花店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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