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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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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后,自然是老毛气的吹胡子瞪眼的率先坐到饭桌前等着开饭。
  晚饭三荤三素,都是些家常小菜,毛不思虽说表面上挨了打,可到底没怎么疼,就着满桌爱吃的小菜扒了两大碗白米饭,直到月亮挂上楼顶,才抱着圆滚滚的肚子,放下手里的碗筷。
  毛妈每晚吃完饭都要强行带着老毛去不远处的公园跟些大叔大婶跳广场舞,今天自然也不例外,就这么留下毛不思和马明义俩人洗完收拾顺便看家。
  马明义从小到大,吃穿住行都是现成的,哪里干过什么活,在他不小心失手打碎第二只碗以后,毛不思下达了禁止他再度出现在厨房的死命令。
  马明义靠在门框上,就见毛不思手腕不停运转,透明的洗洁精被她揉戳出丰富的白色泡沫,在碟子中两抹一冲,腰一弯,洁白的碗碟就落在了碗架上,的确比他利落许多。
  盛夏的天,厨房里有些闷热,毛不思挽着花苞头,鼻尖上浸着点点的细汗,不复捉鬼时的勇狠,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温婉了许多。
  “你是不是在偷看我?”毛不思总觉得有道目光盯着他,家里有没有其他人,小妖小鬼又不敢往她家里蹿,目光的主人自然就只有马明义了。
  “没有。”马明义一口否决,“我是在正大光明地看。”
  “无聊。”等毛不思把星盆上的水擦干,才扭着脖子丢了抹布。
  “是挺无聊的。”马明义斜着头,手指一下又一下的敲在门框上,“你要在家里呆多久?”
  “明天下午就走。”电视还滋滋啦啦的响着,里面各种广告和狗血电视剧轮播不停,毛不思干脆关上,她家住在一楼,自带个四十多平米的小院子,与其俩人在屋里大眼瞪小眼,还不如到院子里乘凉。
  “回港城?”
  “不,烟城。”毛不思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胳膊撑在身后,“我要去林寥口中的朱山公墓。”
  “我跟你一起。”马明义掏着口袋,摸到了里面的一盒烟,想想,到底没拿出来。
  “你不需要上班吗?”毛不思抬头眯眼看他,“又不像我,吃的就是这碗饭。”
  “公司里,天大的事轮不到我,芝麻小的事不需我管。”嘴角轻抿,马明义突然轻笑出声,“再说要真有什么事,我早丢下你飞港城了。”
  “纨绔子弟。”毛不思嫌弃的撇嘴。
  “多谢夸奖。”马明义就着月色,习惯性的伸手捏了捏她头顶的小花苞。
  ☆、林廖番外
  我是亲眼看着宋乐从楼上摔下去的,那个瞬间,那个悲凉的背影,透着惊吓与恐惧,不知怎么就想拍下来发给关安安。
  手机自动打开,录下了这一幕,我不知道关安安看到后是个什么表情,应该是极害怕的吧,记忆中,她的声音记又脆又尖。
  我看着消息传达的,忍不住想要微笑,嘴角刚刚挑起,脑子突然被什么东西震撼到,那一刻,我竟然觉得自己有些可怕。
  每次厨房里传来妈妈烧饭做菜的声音,每次看见她在望着满墙的奖状不停的落泪,我都会想,要是我还活着,该有多好。
  我好像越来越怨,越来越恨,也越来越不甘心。
  直到我遇见了毛不思,在我死后这么些年,第一个与我无关却又看得到我的活人,初见是在二十六中的教室里,那日,我如往常,正活在自己营造好的幻像之中,即便是被欺负被嘲笑,起码,也像是还活着。
  不久,我就听到了有棍子敲击着墙壁的声响,那是一种试探,有什么东西正在试图打破幻境与现实之间的壁垒。再然后,声音逐渐小了下去,我侧着耳朵听了很长时间,楼道里再度恢复了平静。
  我为自己方才忽然闪现的念头感到可笑,是啊,这是我的世界,一个谁都看不到,进不来的世界。
  除了我自己,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呢。
  然而事实证明,真的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个女人,她身上有着很浓的香火气,这个味道令人烦躁,对,我忘记了,我好像不是人。
  她在后门的窗户外打量着我,目光落在我的后背上,火烧火燎,我又听到了棍子敲击幻境的声音,午后的教室被她的敲击声震碎,同学老师,课本书桌立刻烟消云散,黑褐色的血液从我的身体内涌出。
  啪嗒——
  啪嗒——
  落在地面上,提醒着我回忆起那场车祸,那个夕阳渐敛的午后。
  “回去!”我捂着不停涌现的血液命令,又气又恨,我的声音难听而尖锐,不知门外的人是否听的到。
  这是我的回忆,我的故事,不允许有其他人破环,我不知那里来的力量,周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推了出去,班级再度被重组,敲在玻璃上的棍子被震的发出刺耳的噪音,我听到脚步踉跄后退声。
  我想,她应该是被我吓到了。
  这就对了,井水不犯河水,离开我的回忆。
  阳光撒在身上,我抬起头,真好,即便死了我还能看到阳光,哪怕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我沉浸在自我编造的虚幻中,忍不住想要唱歌,我又感觉到了体内翻滚的血液,“还有一个好朋友,你藏到了哪里,哦,原来你在花丛中,我看到了你美丽的帽子,还有乌黑漂亮的长头发。”
  我想,我该去找那人了,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第二次见毛不思,是在雨后的小巷中,我跟在母亲身后,她推着破旧的三轮车,雨水不停的往她身上砸去,每每这种时候,我都忍不住难过,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可以去帮她推车,为她打伞,而不是像现在,只能无力的跟在她身后,什么都做不了。
  直到一道冲力透过雨帘向我劈来,幸亏我反应迅速,才躲了过去,远方,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撑着小红伞立在路中央,我又嗅到了四处飘荡的香火味。
  她看我的眼神冷的像冰,仿佛我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东西一样。虽然,这也没错,我确实十恶不赦,我的手了结了三条人命。
  而她,就是传说中的捉鬼师。我不知道活人看不看得到,可我看得真切,她的身后在发光,明亮的令我自惭形秽。
  我看着她跟着母亲进了家,也看到了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我不怕她,却怕那身边的那个男人,他手腕上戴着的珠子,令我胆战,可他却不像个捉鬼师,就像万千的普通人一样,他的身后没有光。
  关于要不要出现在毛不思眼前,我想了许久,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出现,我想,或许她会帮我,她听我过去时的神情不像是假装。
  我的出现,立刻让她产生了防备,她的每句话都像试探,她不信我,亦认定了我不是个善茬,而我,也不知怎么讲述我的故事。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人,关安安。
  我去找她,看着她在卧室里痛哭流涕,看着她惊慌失措,那一刻,我居然感到了来自心底的欢愉,忍不住想要亲手掐住她的喉咙,扭断她的脖子。
  怨恨主宰了我的思绪,我觉得,我可能真的坏掉了。
  “天地无极,玄心正…法。”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味道,降魔仗从天而落,我几乎被她打的毫无还手的余地。
  毛不思说之前好心放我一马,我信了,可我不能就这么被她收下,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我想要再见母亲一眼,我想要把自己的委屈说出来,我想拿回父亲留给我的遗物,我想给母亲过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生日。
  当我用尽所有的力气,把毛不思带回我记忆深处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成功了,我只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机会。
  这一刻,我无比的希望,毛不思是个心肠柔软的人。
  我可以离开,但我不能舍下这些纠缠在我生命中的过往离开。
  我带着她去了我的过去,我不敢告诉老师母亲的过去,我是胆小,我是懦弱,可我更怕母亲知道了难过,她为我已经付出了太多太多。
  当白色的汽车从马路中开过,当我再次目睹自己飞向天空,鲜红的血液沾染了大片的柏油马路,司机奔过来的瞬间瘫倒在路上,商店老板高呼着打救护车。
  这个画面,我看过了百次千次,只不过这次,我带上了毛不思一起。
  “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我对陷入震惊中的毛不思小声道。
  我不要关安安她们的道歉,不要听那些假惺惺的对不起,我只想拿回我的东西,如果她不给,我便杀了她。
  我是林廖,可我又不是林廖,林廖已经死了,我只是和她有着同样名字的孤魂野鬼,带着一个未完的梦。
  直到遇见毛不思,她为我的梦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我叫林廖,十年前的我今年十三岁,我有个梦想,等我长大,读最好的书,交最好的朋友,有份喜欢而稳定的工作,让操劳了一辈子的母亲可以不再那么辛苦,安享晚年。
  我叫林廖,十年后的我依旧十三岁,我的梦想,没了。
  ☆、朱山公墓
  毛不思几乎是和马明义逃出去的,刚上飞机,还没来得及关机,就接到了老毛的电话,咆哮声直冲耳膜,“你们俩别让我逮到!”
  “爸,飞机起飞了,咱们待会聊。”
  啪——电话被毛不思迅速挂断关机。
  “我觉得,你离挨揍不远了。”马明义斜眼瞧着毛不思动作娴熟,一气呵成。
  “就你话多。”毛不思问空姐要了小毯子盖在肩膀上,准备闭眼眯会,“还不是因为你酒店的那只收不了,才惹出那么些个麻烦。”
  “这也能怪我?”马明义抬手在毛不思脑门上落下一颗栗子。
  等俩人到朱山公墓的时候已经接近下午,盛夏的墓地没有多少人来往,俩人只说是来扫墓的,看门的大爷便证件都没看的就把他俩放了进去,想是正常人也不会这么无趣,大夏天的往墓园跑。
  林廖的话还回荡在耳边,“第二排,第三个。”
  毛不思数着墓碑走过去,映入眼帘的是一块许久没人清扫过的墓,杂草丛生,在缝隙中塞满了整个坟头,墓碑上是个清秀的男人,毛不思翻着手机中的相册,跟她从二十六中偷拍下来的照片一模一样。
  四周静悄悄的,毛不思看不到人,也感觉不到鬼气,“咱们来早了。”
  是的,他们来早了,极少有鬼怪是可以行走在阳光下的。
  “晚上墓园可不开门。”马明义提醒她,“你便是想要半夜来一探究竟,想必守门的大爷也不会放你进来。”
  “咱们不出去不就得了。”毛不思倒想得开,拉了马明义往墓园深处走去,“放心,只要出现的不是活人,我都能罩住你。”
  “嘁,我姐都没这么大口气。”
  “那是明丽低调,这年头,这行业里,能找个比我还牛的女捉鬼师,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毛不思对自己相当自信,正如同老毛所言,她是极有天赋的。
  “我活了二十四年,都没这些天遇到的奇葩事多。”马明义托着腮,跟着毛不思一起坐在矮墙上,旁边是两棵生长的及其茂密的大树,绿叶覆盖,正好能够遮住他俩,“一个接一个,全然没有给人喘息的余地。”
  “这算什么。”毛不思从背包里翻出两根棒棒糖,一颗塞给马明义,一颗去了皮塞到自个口中,“我当初为了追只成煞的恶鬼,独自一个人在丛林里等了它整整一个礼拜,掉了好几斤肉。”
  那段时间,毛不思连尖下巴都耗出来了。
  “捉住了?”马明义顺着她的话题继续往下说。
  “没有。”默了片刻,毛不思才继续,“那时是我少不更事,轻看了它,要不是后来六叔帮忙,怕是我要困死在它的幻境之中。”
  那场幻境太真实了,真实的就像现实一样,每每想起来,都令毛不思头皮发麻。
  那不是她初次失手,在这之前,偶尔也会有些强大的鬼魂从她手中逃脱,老毛口中说是历练,可还是要叨叨她几句。而丛林那次,却是她失手后老毛唯一没训斥她的一次,老毛说依着她能力不足以灭煞鬼,之后若是见到,莫要心急收它,且先自保。
  煞是集天地怨气而成,鬼魂一旦成煞,后果不堪设想。这也是毛不思这么些年,对鬼魂毫不留情的原因,容它们在世间活着,就是埋下不可预测的祸根。
  后来她长大了,也不是没灭过煞鬼,但是像丛林里把她玩弄于鼓掌之间的那种,她再也没遇见过。
  俩人不再说话,只遥遥的看着太阳从半空逐渐西下,最后淹没在漫天的红霞之中。
  “朱山公墓六点关闭,请进入墓园的家尽快出园。”大喇叭发出广播。
  马明义抬手,腕上的手表指到五点四十,今天怕是要在墓地里呆一夜了,腕上的珠子颗颗饱满,上面的经文布满珠体,他轻轻用指腹捻过,立刻感到密密麻麻的不平凹凸。
  “你怕不怕?”毛不思率先跳下墙头,冲着马明义张手。
  “毛毛,你还真拿我当小孩子了?”眼下的人头颅昂的高高的,正冲着伸出手臂,做出一种要保护他的姿势。
  这个动作,他已经看习惯了,有时候,他在家里看小时候的录像带,里面的人就是这样对他,无论是爸爸妈妈,还是马明丽,每当他站的高了点或者怎样,镜头里的人都是这样一副保护的姿态,仿佛他是什么瓷娃娃,一磕就碎。
  而毛不思,也是有样学样,他还记得,三岁那年的生日宴上,他踩着沙发站的比所有人都高,镜头里的毛不思就冲着还是女孩打扮的他伸出了胳膊。
  他很小就知道,他和正常人是不同的,他能看到许多奇奇怪怪的人围绕在他家别墅的周围,偶尔出去玩,也会有陌生人来牵他的手,那些陌生人有的模样古怪,有的肢体扭曲。
  他经常生病,严重的时候,会一个多月昏昏沉沉分不清白天黑夜。
  后来也不知道家里想了什么法子,他逐渐好起来,那些奇怪的东西也越来越少,直到十八岁后,他彻底变得与常人无异,那些让他备受惊吓的东西再也没有出现在他的生命里。
  马明义单手撑住墙头,纵身一跃,人就稳稳的落在了地上,他拍拍手心,笑道,“去哪儿?”
  “去会会那只鬼。”毛不思顺手抽出降魔杖,又念着咒抹了把眼皮,补充,“我就不让你看了。”
  “嗯。”马明义点点头,他也不想再看了。
  “等下,万一他自己现身怎么办?”刚走了两步,毛不思就停下了步伐,转身打量着马明义,扯了扯肩上的背包,“不如,我给你眼上拍个咒?”
  “得了。”毛不思将抬起手腕,就被马明义捉住,“你力气大的跟金刚芭比似的,隔三差五的在我眼上拍,我这双眼睛还要不要了。”
  “你不是怕么。”
  “又不是鬼魂满天飞,一只两只有什么可怕的。”
  风吹动墓地旁的草木,就见毛不思眼神微晃,偶尔有魂魄从墓地里爬起来,毛不思看了眼时间,死亡时间不足三日,还没到头七的告别日。
  毛不思也就不费精力管它,只和马明义向着之前确定的地点走去,原本是马明义握着她的手腕,不知什么时候就变成了她拉着马明义,朱山公墓占地说小不小,说大也不大,只要定准了位置,找个鬼魂还是很容易的。
  天不知什么时候灰了下来,风吹过墓碑,带着骇人的呜咽。
  毛不思看到那个男人的时候,他正立在自己的墓碑旁,双眼直直的盯着远方的月亮,他面容惨白,没有多少伤痕,毛不思猜,他死的时候一定很安详。
  “你好。”毛不思松开马明义,两步跨到男鬼面前,他比她高许多,毛不思得抬头看他,手机翻到男鬼和7002男人的合影,她指着问道,“你认得他吗?”
  “我在等我女朋友。”男鬼开口,他声音冷的像未化开的冰雪,“我找不到她了,我找不到她了。”
  东问西答,大概就是这个意思了。
  “我瞧你死了也有不少日子,咱们干净利落点。”毛不思按下性子,“你回答完我问题,我为你超度离开。”
  “认识。”男鬼眼角扫过照片,又继续盯着月亮。
  “他是谁?”毛不思心中大喜,如今那鬼被她收在匣内封着,也不是个办法,可要真打到魂飞魄散,她也着实下不去手。
  “你帮我找到女朋友,我就全说给你听。”鬼魂穿着白色的衬衣,看上去越发的没有血色,“我好想她。”
  “人鬼殊途,我不可能帮你寻人。”毛不思一口回绝,“她既然不来看你,自然是打算尘封过往,你又何苦多做留恋。”
  “我想看她最后一眼。”男鬼机械扭头,他望着毛不思,眼睛黑如曜石,“她一定出事了。”
  “出事了?”
  男鬼挽起袖口,露出一串同心结,这是月老庙求来的东西,只不过事后俩人往里面编入了双方的头发丝,誓要此生与共的。
  毛不思觉得,只有傻子才会办这种事,一旦双方削发编结,一方遭遇灾祸,必定可以顺着同心结寻到另一方。这种东西,正规的法道自然有之,可更多的,是用在旁门左道上。
  “以往,我能感受到她的存在,无论多远。”男鬼瞳孔突然收缩,“可这三个月来,我感觉不到她了。”
  “也许是她把另一半的同心结烧了。”毛不思琢磨着,“你的已经没了,她若是想开了走出情伤,烧掉也不是没可能。”
  双方的同心结一旦烧毁,个中法咒自然烟消。
  “不会,我的一直都在,它并没有随我一起被火化。”那鬼摇摇头,颤声道,“出事了,她肯定出事了。”
  ☆、大暴风雪
  “你帮我去看看她,只要她还活着,我就安心了。”鬼魂声音充满悲怆,“我不求可以永远陪在她身边,只想知道她还好不好。”
  “你是鬼。”毛不思知道,这个世界在鬼魂的眼里心里是多么的闪耀,顺手把扫在脸颊上的碎发捋到耳后,“我凭什么信你。”
  “你我道不相同,无论我如何保证你都不会相信的。”男鬼摇摇头,又把目光移到毛不思的手机上,“不如就做个交易吧,你能找到她,我把那个男人的所有事都讲给你听。”
  与鬼怪做交易,向来都没什么好处。
  毛不思心中不停的掂量,不能拖了,她得早点把7002那只装进葫芦里。
  “你身上那么多法器。”看了眼毛不思身侧的马明义,男鬼眼神落在他手腕的珠子上,瞳孔微晃,又转了回来,眼中的伤浓的化不开,“有什么可怕的。”
  “你怎么死的?”毛不思与他拉开一定的距离,问了她最想知道的问题,面前的鬼魂虽然有些瘦弱,但看上去并不像病痛死去,周身没有伤口亦不是食欲灾祸。
  “暴风雪。”苍白的嘴唇微颤,鬼魂轻声吐出这两个字,“明明是婚前旅行,却换来了这么个结果。”
  未等毛不思开口,他继而苦笑出声,“如果我还活着,现在应该早结婚生子,过幸福喜乐的平常日子了。”
  “那你腕上的同心结手串呢?”毛不思跟正常人的思维多少有些不同,面对异类,她要敏锐的多,既然它没随着男人火化,被放到了其他地方,足以证明当时他没戴,毛不思疑惑道,“照理说,这么重要的东西,女方都随身带着,你怎么会不带?”
  “当时赶飞机忘记了,为此小水跟我生了一路的闷气。”男鬼似乎陷入到了自己的回忆,许久才被毛不思的问题拉回来,“我可以任由你去探当时的回忆。”
  “这么大方?你不怕我当场收了你?”
  “我也没有其他办法了。”鬼魂闭上眼睛,身体放松下来,“只能舍出自己拼一把。”
  “毛毛……”马明义顿感肩膀一沉,就见毛不思把背包摘下来挂在他肩头。
  “他给我机会我当然要看个究竟。”毛不思打断马明义的话,想了想又拉过他带着珠串的手放在自个的肩头,拇指交扣,食指相抵,“真龙使者化千真,吾今与汝合其形,入魂!”
  毛不思刚探到男鬼的记忆,就看到漫天的雪扑面而来,周身冷的像冰,那是一何其恐怖的回忆,四周的矮树被山上轰隆滑落的大雪瞬间覆盖。
  女人的求救声刺透耳膜,雪花如刀,割的人脸皮生疼,睁不开眼,毛不思透过男鬼的回忆看到他正向着女人求救声传来的地方跑去,他高呼着她的名字。
  渐渐地,一条红色的身影出现在眼前,她似乎扭伤了脚,被雪埋了小半个身子,怎么都挣脱不开,还没等毛不思看到女人长什么样,只感觉男人脚下一滑,人就顺着雪坡滚倒了不远处的深坑中。
  女人求救的声音更加刺耳,下一秒,毛不思眼前一黑,高处的厚雪被压塌,还没等毛不思回过神来,整个人就被从男鬼的记忆中弹出来。
  再往后的记忆,毛不思没法探下去,因为她只能进入活人的回忆,而非死人的。
  身上冷意散去,毛不思打了个冷颤,顿感肩头上手猛地收紧,一抬头,正对上马明义有些担忧的眼神。
  “我没事。”毛不思拍拍他的手背示意马明义放心。
  不知道是自己的手太冷,还是马明义太暖,毛不思明显感到了俩人之间的温度差。
  “你确定她还活着吗?那么大的暴风雪。”
  “我确定,我感受得到她。”男鬼点头如倒是,“直到最近三个月,那感觉忽然就不见了。”
  “你该知道,只要她的身体还有生理机能你们之间的结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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