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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神婆有个约会-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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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元。”胳膊一沉,林西元就感觉自己被拉入了一个柔软的怀抱,怀抱的主人伸手环住他,这个感觉是那么熟悉又那么陌生,。他没有挣开,额头就抵在她的肩头,眼泪大颗大颗的往下掉,俗话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他现在就活在伤心处。阿谭的声音染了悲伤,她轻拍着他的后背,一如当年,“我好不容易把你救回来,哪里舍得再伤你分毫。”
俩人的距离被拉开,对上林西元的眼睛,阿谭恨不得这些疼都是她来受着。
马明义说得对,除了林西元自己,没有人能替他做选择。
阿谭握着林西元的手指碰触自己的眉心,轻声呼唤着离开许久的一魂,魂感受到了主人的召唤,死命的从林西元的魂魄中撕扯挣脱,魂被剥离的疼痛不亚于活人扒皮抽筋。
林西元忍着剧痛,眼睁睁的看着一抹白色透过眉心伴着浓郁的花香想要进入阿谭的身体,她被强行缝上的两魂也逐渐裂开,想要迎接走失‘老友’的归来。
不过片刻,林西元的手就被阿谭强行推开,整个人倒在地上,勉强才能撑起身子。
浓重的喘息从阿谭喉咙里发出,她的背后泛着白色的幽光,跟马明义背后的光异曲同工。
在林西元复杂变幻的眼神中,阿谭明白,西元懂了。
她少了一条生魂,而把林西元变成怪物的,正是那条原本属于她的一魂,她把它放在了他的体…内,维持着他基本的生存。
少掉一条魂意味着什么,林西元练了这么多年术法,最是明白。
无法轮回,无法转世,一生终结后,便化为飞烟,消失在茫茫人间。
为什么会这样。
不是邪术,而是妖灵与人类魂魄相融合后的不良反应。林西元看着自己的双手,满心满眼都是不信,他起身想要去拉阿谭,不料却被她快速的躲开。
“我的魂魄将开,你若碰我,会把它重新引回来的。”阿谭声音有些尖锐。
她已经老了,她怕万一生魂入体,自己已经没有更多力气可以重新再把魂给补回去。
“你的魂怎么会在我身体里。”对此,林西元没有一点印象,他只记得自己被章旸一剑刺穿了胸膛,“就算是我死了,也不该……”
“那是一把诛魂剑。”阿谭苦笑出声,所以章旸才会这么百般的退让,宁愿散去修为,章旸对她,对西林,到死都带着愧疚,“西林,我真的别无他法。”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如果不是因为他剩下的两魂越来越虚弱,她怎么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我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也不知道怎么弥补,我只能逃,逃得远远地,逃到你忘记我。”假如时光可以倒流,阿谭想,自己依旧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只是这一次,她不会离开他,哪怕自责内疚,也好过生不如死的苦痛,好过几十年的不闻不见。
他们错过太多了,一方逃,一方怨,白白蹉跎了原本就有限的时光。
当真相大白于天下,名为背叛的外壳被敲碎,脆弱的爱情露出了它原本的模样。
“好可惜,这些年没能一直陪着你。”阿谭嘴角微弯,灵力已经控制不住的往外涌出,她老了,上天没有眷顾她,亦没有给她重新开始的机会。
“阿谭,这次,我可以与你一起走么。”林西元手指轻动,被钉在一旁的泥偶就出现在了他的怀中,小姑娘做鬼也做了几十年,明白眼前外泄的灵力代表了什么,只安静的趴在林西元怀里,他小心翼翼地抚着阿谭的发梢,“一个人活着,太累了。”
“好。”阿谭笑着应下,她没有再抛弃林西元一次的勇气,也舍不得留下他孤苦伶仃。
林西元抱起阿谭,随着怀中泥偶的破裂声,一起消失在毛不思眼前。
地上只落了把染满鲜血的匕首,锋利的匕首上缠绕着诛邪的符咒。
毛不思快步冲上前,她双手撑在地面上,鼻息间隐约还闻得到淡淡的花香,突然就哭出了声。
“毛毛。”马明义蹲在她身后。
“我什么都做不了。”一盘死局无论如何也盘不活,阿谭和林西元只有一个能重生,匕首插入林西元心脏的瞬间,毛不思看见阿谭抬手用尽所有的力气,把要冲出来的魂重新补在了林西元的身上,毛不思抬着泪眼,“以后,无论林西元轮回多少世,他都不会再遇见阿谭了。”
他甚至都不一定会记得,在无尽的轮回转世,他曾经遇见过一只妖,那只妖为他付出了自己能给予的一切,带着对他最深的爱,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昙花一现,只为韦陀。”三岔口的屋内,年轻的男人盯着墙上的画卷,细碎的头发遮住他的眼睛,他抚摸着桌上的箩筐,依稀还能记起阿谭穿针的模样。那时候她刚来阴阳道,整日里不言不语,只不停地缝着一件又一件的小人衣裳,只是每一年的衣服都没大,就像那个永远停在而是的小姑娘。他知道,阿谭的心里一定藏了许多无人倾诉的苦。他不来打扰她,让她可以有足够的时间编织自己的回忆,在这个虚无阴冷的地方重新打造出了一个家,家里的摆放都是她和林西元在一起时候的样子,男人垂下眼角,语气中带着淡淡地感伤,“缘起缘灭缘终尽,花开花落花归尘。”
毛不思忍着眼泪抱起地上盒子,盒中闭合的花苞在阳光下缓缓舒展,盛开出了世间唯一一朵白日的昙花。
☆、林西元番外
林西元见到阿谭的时候; 是夜风习习的晚上,那时正逢他与父亲大吵一架; 心情差到极点; 方冲出门就撞上了眼神慌乱的阿谭。
小馄饨洒了满地,林西元知道她在偷听; 若是平时,定会教训她一番; 而现在他着实没什么心情; 只随便从口袋里掏出一枚大洋丢给她,不想跟她因为这点小事有什么瓜葛。
此时,他只想离开林府; 离开这个地方; 先生曾说国家兴亡匹夫有责,如今这片大好河山正处在水深火热烽烟炮火中; 他却要像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别人的庇护下; 他不甘心。
今夜; 他也是偶然路过父亲的书房,听父亲与张叔详谈; 才晓得他生了投递叛国的心思; 什么有钱能使鬼推磨咱们要做好两手准备; 什么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咱们林家愿意花重金保平安。
父亲是个成功的商人; 可从来不是一个成功的父亲,父亲不懂他的抱负。
脚程很快,思绪混乱的充斥在林西元脑海; 直到出了城,才警觉身后跟随的脚步声,脚步声很轻,好像,是个女子。
猛然转身,他又看到了那个姑娘,姑娘手里颠着那块白花花的大洋,因为他的停步而显得有些无措。
“你跟着我做什么。”林西元知道自己的语气不算好,甚至有些严厉。
“你还我馄饨。”她也跟着一起停下步子,话脱口而出。
“一块大洋够买一车馄饨了。”
“别家的都不好吃。”她看起来有些生气,脸颊鼓得高高的,手一伸,就把大洋砸在了他笔挺的中山装上。
白的的绸缎在月色下染上层层的薄光,裙底盖住大腿,包裹着她窈窕的身材,耳朵上的翠玉坠子嫩的能掐出水来,林西元将将一眼,就知道是上等货色。
城里有钱人家的小姐他皆有耳闻,没有这种作风的,何况月黑风高的出现在林府门口,又跟着他个男人乱跑,微微一想,讽刺的话忍不住就蹦了出来,“你是窑姐?”
他是林家的少爷,林家最不缺的就是票子,也不缺四处扑来的飞蛾,见多了也就不奇怪了,只是撞在了这个档口,免不得得上一顿讽刺。
“什么是窑姐?”眼前的女子瞬间陷入迷茫,顺着他的话头张嘴反问,模样看起来不像是装的,继而想到了什么,快步走到他身边,跟着他又走了段路,“喂,你真的要去送脑袋吗?”
送脑袋,他在家里与父亲说的那番话,想来她是都听到了。
他压抑了许久的怒气对着眼前的人,就这样毫无保留的宣泄出来。
女子没有害怕,也没有认为他的言谈是天方夜谭,而是认真的思考片刻,拍拍他的肩膀,“是这么个理,你不反抗,别人就会觉得你好欺负,就会变本加厉的欺辱你。”
许久以后,林西元鬼使神差的开口,“你叫什么?”
“谭昙。”她的声音听上去有些挣扎,似乎不太乐意告诉他自己的姓名。
“我姓林,林西元。”他伸出手,不久手心一沉,就见面前的女人绷着脸,十分不乐意的在他的手心里塞了块绿豆糕。
这一路走走停停,紧跟着他的女人不知何时消失在了他身后,林西元松了口气继而又有些无来由的失落。
只是这种情绪并没有跟随他多久就被其它的东西所替代,他便想办法进了前线,穿上了那身施展他理想的军服。火炮的威力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强大,亲眼看着它把坚硬的大地炸成分裂的花,火光冲天,枪炮声不绝于耳。
他日日夜夜与它们为伴,身边的战友越来越少,他们用鲜血浇灌着这片泥泞的土地,没有人后退,没有人放弃,他们都坚信,只要坚持住,终有一日会拨云见月。
子弹穿进他胸膛的时候,他还在想,一定要把身上敌方的军防图送出去,这是好不容易才传到他手上的,多少人为着它丢了性命,不能就这么毁在他的手上。
老山里蚊虫肆虐,林西元倒在草丛中,看着天上皎洁的月,身子已经没了力气,“不甘心,好不甘心。”
不想死,血液不停地从胸口涌出,他不止一次的祈求上苍,只要让他完成任务,他愿意用一切作交换。
“咦?”熟悉又陌生的女声从不远处响起,矮木的叶子沙沙晃了几下,就有颗小脑袋从里面钻了出来,她的头发散了一半,脸上也挂了彩,看上去像是刚与人打了一架,她拎着裙子哒哒两步跑到林西元面前蹲下,“你回来了。”
这已经是一年以后的事情了,那个名叫谭昙的姑娘还记得他,一眼就认了出来。林西元放在腰间的手再度垂了下来,那里藏着他的枪支,以及最后的一颗子弹。
之后的事情,林西元便不记得了,他不记得是怎么去了阿谭的家,也不记得他与她之间发生了什么,他睡得很沉很沉,那个名叫阿谭的姑娘让他莫名的觉得安全,周围是挥之不去的淡淡昙花香。
他做了一个梦,梦中的自己还是个孩子。
他跟着兄长偷偷溜出城去玩,结果迷失在山林中,他哭着唤兄长的名字,却只听得到林木间的风声,那晚的月亮又大又圆,他又累又饿,哭的上气不接下,忽然山林间出现了一个小姑娘,他被眼泪糊住了视线,看不清她的模样。
“你、你是谁?”他红着眼,被吓得不停打嗝。
“我是谁?”小姑娘拍拍自己的胸膛,丝毫不觉得不好意思,“我是花仙子。”
最后,那个所谓的‘花仙子’把他带出了山林,她真的好啰嗦,一路上唧唧喳喳个不停,临别甚至还有些舍不得他了,剥了颗糖塞在他嘴里,香喷喷甜丝丝的,就像,现在鼻息间的味道。
那是刻在他回忆深处的一个梦。
林西元彻底清醒已经是在三日后,阿谭抱着药罐子,突然就扑了过来,她蹲在他身边,上手碰了下他的额头,眼睛里闪着兴奋,“果真不烫了。”
“你是谁?”林西元望着她开口。
“我是昙……”眼前的人愣了许久,仿佛绞尽脑汁才记起来自己叫什么,“我是谭昙啊。”
炮火声打开了这座青灰色的城,从山坡望下去,都能瞧见滚滚的浓烟,蹿天的火龙。阿谭只有晚上才会出现,她给他带了各种各样的药以及吃食,有时候还会有几枚点心,他仔细的瞧过,都是些味道不重的绿豆糕豌豆黄,而那些挂着果仁蜜酱的则统统进了阿谭的肚子,当下就恍然,但凡留给他的,都是阿谭不喜欢吃的。
阿谭是个很啰嗦的人,常常绕在他身边一讲就是大半夜,全然不问他是否困倦,她给他讲山中的百花奇草,讲夜晚的学堂市集,她的世界什么都有,唯独没有太阳。
“可惜,现在的夜市已经没有人了。”阿谭神情有些寞落,她不喜欢这些新入城的那些人,他们好凶好凶,还会打人。
“阿谭,我不想死。”林西元盯着她,手指不由的碰到她的指头,“只有离开才能活着,你要不要跟我一起走。”
城破了,在这里呆着,早晚会被他们找到,他必须离开,他还有事情没有做完,怀里的信件贴在他的心口,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他。
然而,这一次,他想带着阿谭一起。
“好。”就在他以为等不到答案时,耳畔传来了阿谭小声的回应,果断中带着不安。
第二日,太阳照的人眼疼,阿谭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
“夜晚……”走也可以。后半截话林西元还没有说出口,就见阿谭跨步站在了骄阳下,阳光下的她比夜中多了一份白,嘴巴也没多少血色,眼神却带着坚毅。
“走吧。”阿谭冲着他伸手,“咱们一起。”
牵上她手的瞬间,林西元忽然就想这么和她一起,一辈子。
爱情,从来不是日久见人心,只要瞬间,这粒种子,就能在心里盛开出整个花园。
阿谭不是人。
林西元知道。
每次抱着她的时候,她身上的昙花香都令他心安,他想,哪怕阿谭是只要挖他心肝的妖精,他也认了。
夜晚的风十分凉爽,凯旋后的林西元褪去了灰蓝色的军装,薄薄的衬衫套在身上,他靠在阿谭肩头,整个人异常平和,“周亡褒姒,商倾妲己,现在想来竟有些理解。”
“什么?”阿谭吃着橘子,正笑眯眯地瞧着家里的丫头们表演踢毽子,有趣的紧,也就没怎么在意林西元说了些什么。
“我说,阿谭甚是可爱。”
果然,阿谭闻言很是高兴,剥了瓣橘子递给他,还贴心的撕去了上面的白络。
林西元咬着橘瓣,把怀里的阿谭抱得更紧了些,他从来不在意别人说阿谭古怪,在他心里,阿谭就是天上地下独一份,无可替代。
如果,人生一直可以这样继续就好了。
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别来无恙
林西元和阿谭的身影不停地在毛不思眼前晃动; 每每闭上眼,就能看到他们消失的画面; 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迟迟无法入眠,索性起身踱到窗前看月亮。
手指敲着透明的玻璃窗; 脑子里想的却都是马明义,少了一魂代表什么; 林西元和阿谭的故事已经完完全全告诉了他们。
莫入阴阳道; 莫寻道中人。
小仙姑的话重新挤入毛不思的脑海,她抿着唇,手上的敲击声益发的快。
最后; 戛然而止。
毛不思迅速的换上衣服; 随手抓起几张昨日刚画好的符咒和降魔杖,推门而出。
这就像是一个局; 为她展现了他们止步不前的结果; 如果马明义这样发展下去; 最好的结局就是如阿谭一般,那她何不再搏一把。
凌晨三点的街道还亮着昏暗的街灯; 毛不思闭紧眼睛; 口中念念有词; 渐渐地面前的路变得黯淡了下来; 泛起浓浓地雾气,明明还是一样的街景,却少了人间的活气。
毛不思深吸一口气; 这才决然的迈开脚步,谁料手中的降魔杖红光一闪,凤凰图腾展翅而飞,在上空嘶鸣徘徊。
阴阳道入口被凤凰啼叫震到,浓雾瞬间散去,恢复了道路以往的模样。
许久不见的人借着红光现身,他比毛不思初见时清瘦了许多,头发绑在脑后,只留了几缕碎发在耳侧,扣住毛不思的肩膀,往后移了几步,才开口,“别去。”
“你知道我要做什么?”毛不思挣开他的钳制,见入口彻底封死,才生气的跺了下脚,把视线重新投向凤璜。
“我一没聋二没瞎,当然知道这段日子以来发生了什么。”凤璜双手插着口袋,自从小仙姑消散后,他备受打击,天天混沌度日,外界的一切都对他失去了吸引力,就像只鸵鸟,自欺欺人的把头埋在沙坑中,装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如果不是这次他感受到了阴阳道中扑面而来的气息,怕是也不会出来。
浓雾的背后,有人在等着毛不思的光临,感受到的瞬间,凤璜就明白了小仙姑口中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那你更应该知道,马明义不能这么下去。”毛不思伸手掐指,想要再把阴阳道的入口打开。
未曾想,还没等她开口,手指就被一张大手包住,凤璜的眉角斜飞入鬓,“这不一定是件坏事,或者,你们可以等,等马明义阳寿将尽的时候,再入阴阳道寻人。”
现在,或许不是个好时机。
“他现在吸引来的鬼怪妖邪越来越多。”多到令人害怕,这样下去,不出半年,就无法自由地在街道上行走,“一辈子躲在灵符好阵法当中,跟坐牢有什么区别。”
她太了解马明义了,他生来就不是个坐以待毙的人。
“毛毛,咱们先回去,等跟马明义商量完了再来也不迟。”凤璜的力气有些大。
“凤璜,你怎么还不明白。”毛不思使劲甩了两下手,没有甩开,焦急道,“这事不能让他知道。”
阴阳道对马明义而言或许有着极大地危险,可她不一样,她是个捉鬼师,有着足够丰富的经验,她可以替他去探个究竟。
“毛不思……”凤璜有些急了。
“为什么不能让我知道?”远处传来马明义熟悉的声音,带着几分怡然自得。
“你怎么出来了。”毛不思一惊,忙冲到他身边,降魔杖一挥,跟在他身后不远处的游魂便被凌厉的气息伤到,化作鸟兽散,她拉着他的大衣,把他来回看了几圈,才松口气,“没事吧。”
“好得很。”马明义敞开大衣,里面密密麻麻的贴满了符咒,毛不思出门的时候他就察觉到了。毛不思很了解他,同样的,他也很了解毛不思。
马明义套了衣服,又把桌上那些个符咒搜刮一空,全带在了身上,这才远远跟着她。
身后诡异的声响是什么,马明义不用回头也知道,出现在眼前的无脸妖还没碰到他,就被身上那一道道灵符给挡了回去,他立在马路拐角处,看着阴阳道出现,亦看着凤璜从降魔杖里冲出。
这才在两人僵持不下的节骨眼现身。
“没事就好。”毛不思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圈,装模作样的用手捂着嘴巴打了几个哈欠,转身道,“那咱们就回去吧,困死了。”
步子刚买开,毛不思就被人揪住了衣领,马明义染笑的的声音从后脑处飘了进来,“先办事,办完事自有你睡觉的时间。”
“你俩莫要再闹腾了。”凤璜虽然不明白这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却是明白了仙姑话中的意思,那个人,也许真的不要遇见比较好。
“我这条命,总归就在这了。”说不定也如阿谭一般,真的没有以后,马明义胳膊肘架在毛不思的肩头,“毛毛,你懂得,短短几十年,我不想活的不称意。”
毛不思垂头,双眼一瞬不瞬的盯着脚上的白色帆布鞋。
额头一沉,就被人用指头点着轻微后仰,被迫与眼前的人对视,“我想自己选。”
除了他自己,没人有资格替他做选择。
这此,这句话,马明义是说给她听的。
侧身转圈,毛不思在凤璜和马明义的注视下,又重新站在了正中间,她双指竖在唇间,咒法从朱红色的唇瓣中再度飘出,原本静谧的街道温度骤降,风声伫足,浓雾重新出现,沿着远处的石凳蔓延着到达毛不思三米外。
“凤璜。”毛不思犹疑片刻,才扭头,“你就别进去了。”
这一回,毛不思的第六感告诉她,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
“笑话,爷爷我岂是贪生怕死之鸟?”劝也劝不住,说也说不听,凤璜心中不由得叹气,但转念一想,事情既然都走到了这一步,自己索性跟着他们一起进去,万一真遇见什么事情,依着他与那人的交情,说不定还能帮衬毛不思他们一把。
浓雾遮住了众人的眼球,走了莫约五十米,视线开始变得清晰,空无一人的街道,灰蒙蒙的天空,只是比以往更安静了几分,连周遭的鬼魂都没了踪影。
空荡的马路只有一条,指引着他们走向不明的地方。
毛不思拉了马明义走在前边,大后方则放心的交给了凤璜。
路越走越窄,最后停在一扇数米高的大门后,门上镶嵌着七彩琉璃的玻璃,与这个灰暗的地界显得格格不入。
毛不思握着降魔杖的手紧了又紧,屏住呼吸伸手推向那扇厚重的大门,门身没有重量,轻轻一使力,就轰然打开,瞬间,刺眼的光亮扑面而来,照的人一时睁不开眼。
“哇!”毛不思感觉甚至被人一挤,就靠在了马明义怀中,凤璜的感叹声从身前由内而外的发出,“世上还有这般地界?”
左边是古式的山水园林,右边是西方的教堂古堡,中间被一条铺满鹅卵石的小路串联起来,大片大片的奇花异草拼凑成花海,各季的花卉皆在此时盛开,火红的狐狸摇着尾巴卧在清澈的池塘边,偶尔有雪白的兔子从它身边跳过,山石间穿梭的是威严的斑虎,羚羊悠然自得的啃食着地上的青草。
在这里,一切不合理的东西,都以诡异的状态被串在一起合理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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