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第2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入雪地,像烧开的水,融化微小的,一片白。
  “同志,你说,我们要是回到监狱,我还有可能活吗?”逃犯无力地倒在雪中。
  老狱警无法说出真相——越狱犯通常会被加判为死刑。除非是自首回来的,才可能捡回一条命。他说:“不晓得,得看人民法院怎么判了。〃
  他用脚尖踢逃犯。睡在雪上多舒服啊,但睡着就死定了。他硬生生拖起逃犯,互相搀扶前行。地图上都找不到的白茅岭,无边无际,一夜间变大了十倍,需要走一辈子,像最漫长的徒刑。
  不知不觉到了一个阴气逼人的小山坳。周围是枯死多年的树木,脚下积雪和泥土松软。两个男人,冻到满脸鼻涕,接二连三打喷嚏。走在前面的逃犯,脚底被什么绊倒了。被拽起来前,右手摸到一样奇怪的东西,竟是个乌黑的骷髅头!才发现脚下积雪里,散落着无数骨头。有的明显是人的大腿骨,也有牛的肩胛骨。有块山羊的颅骨,两个醒目的圆孔,是狼牙咬穿的。蓝印花土布碎片,像旧时农村老太太的。最后有一根像是清朝人的发辫——男人粗大的辫子,干枯褪色,散落
  在破碎的头盖骨旁边。
  狼群的墓地。不,是它们猎物的墓地。更准确地说,是狼族厨房的垃圾桶,存放它们吃剩下的骨头。许多年代,不断积累下来的.到底存在了一百年?八百年?远在还没有人类的史前时代就有了吗?狼是比人更古老的动物,那时候,它们才是整个地球的主人。现在,它们只能在白茅岭做主人。而人类是客人。
  哭声。两人彼此对视,都没有掉眼泪。
  逃犯趴在雪里,耳朵贴着地面,寻找哭声来源。地下的哭声。仿佛许多年前被狼吃掉的婴儿,阴魂不散,在自己的坟墓中哭泣。
  婴儿继续哭,富有节奏,中气十足,是那种吵得全家人彻夜难眠的孩子。
  老头举着手电筒,一瘸一拐,照见山坡上一个土堆。半人多高的侧面,最不起眼的位置,几株白茅草遮蔽下,有个黑漆漆的洞穴,只能容纳一个人爬进爬出,他钻进去,里面看起来深不可测,四壁凹凸不平,充满腥臭。老狱警有些后怕,自动步枪和刺刀,全都留在洞穴外面,逃犯可以轻而易举地杀了他,就算挖些泥土封住洞口,也足以让他葬身狼穴。
  温暖的狼穴,与外面冰天雪地相比,简直像三月的春天。他用两个手肘支撑起身体,几乎倒吊在洞的底部,仅剩下双脚还在狼穴外。他感到有双手抓住自己脚踝,无疑就是逃犯,以免他被卡住了出不来,或坠人更深的地狱。
  老狱警变成了瞎子,只能依靠听觉,抓住某个挣扎的活物。摸到一只小小的耳朵,不是毛茸茸,而是光滑细嫩的皮肤。有个小鼻子,然后是迷你的嘴,紧紧咬住他的手指,有力地吮吸,传说中吃奶的劲儿。
  人类的婴儿。
  逃犯像拔萝卜,从狼穴中拖出老头的身体。土块与碎屑,不断从脸颊边擦落。他双手护着婴儿,紧贴自己下巴,不让这孩子受一点点伤。
  男孩。哭声狼嚎般刺耳。小小的身躯底下,包着几块碎布,襁褓的残片,印着“白茅岭农场”的字样。逃犯将孩子搂在怀中,像抱着亲生儿子,反复亲那红扑扑的脸蛋,毫不顾忌孩子身上的腥臭之气,沾上满嘴狼毛。
  没错,这是一个多月前失踪的男婴。所有人都以为这孩子被狼吃了,他却活在狼穴深处,看起来也没什么营养不良,就跟普通人家的婴儿一样,大腿与胳膊反而更粗壮有力。
  这孩子到了逃犯手里,立刻停止了哭泣,睁开眼睛,看着雪夜里逃犯的脸,反而嘻嘻地笑了。
  “认得他?”
  “是,我亲手把他接生出来的。”
  “说什么呢?你在监狱里给女人接生孩子?”
  19077号犯人把头埋到婴儿屁股上,边清理残留的粪便边说:“我到这里四年,总共只接生过这一个孩子。”
  医生在白茅岭弥足珍贵。许多有一技之长的囚犯,都被委派到重要岗位。他也不例外。除了跟别人一样劳动改造,他还在医务室工作,为老狱医打下手,给犯人配药更是家常便饭。妇科只在县城的医院才有,害了妇科病的农场女职工,懒得大老远跑县城,就会到监狱医务室来找他。女人们争相前来看病,这个上海来的医生,有个外号“小唐国强”。中年的女职工们,大大方方地宽衣解带,让他戴着眼镜仔细检查。有个三十来岁的寡妇,男人几年前被狼吃了,像只饥肠辘辘的母狼,每次到医务室,总要捏“医生”的脸蛋和屁股,像品尝一块新鲜出锅的肉,还整个人贴上来,扯开他的裤腰带。年轻医生想起自己是怎么被抓进来的,吓得灵魂出窍,飞快地逃回监牢里蹲着。但他不敢向干警报告,号子里的狱友们,都说这小子艳福不浅,要是换作他们,早就排着队去干这差事了。可是,在白茅岭的日子里,他最厌恶的,就是看到女人的身体。
  五个月前,凌晨,有人把他从睡梦中拎起。这种时候来提人,往往意味着枪毙。被惊醒的犯人们,同情地看着他被带走。他浑身发抖,高声主张权利,说明明判了十年,怎又私下处决,他要再看一眼老娘,又问干警能不能吃顿红烧肉,后者轻蔑地摇头。传说中丰盛的断头宴,原来全他妈是骗人的!押出监狱大墙,是去刑场吧,干吗要深更半夜呢?艳阳高照之下,吃枪子不是更好?他可不想做孤魂野鬼。想起革命电影里的镜头,他像所有地下党员革命烈士,大声唱了一首《国际歌》。荒山野岭的月下,苍凉壮阔,竟引得监狱里一片高歌和鸣。但他发现,前后只有两个干警,看起来疏于防范。他刚想要逃跑,干警却说:“喂,你真给女人接生过孩子?”
  原来,农场里有个孕妇半夜突然临盆,来不及去县城医院。这孕妇在监狱医务室找他开过药,就急着派人去监狱求助。孕妇的羊水已经破了,非常危险。他没有任何工具,只能简单做了消毒。他不断地跟年轻的孕妇说话,以减轻她的痛苦,生怕万一出什么差错,就会被拉出去枪毙。折腾到鸡叫天亮,孩子才呱呱坠地。是个男孩,分量不轻,哭声响亮,健康极了。这天是八一建军节,一九七六年白茅岭诞生的第一个孩子。他给孩子清洗完毕,关照了产后注意事项,便被干警押解回牢房。囚服上沾满血,变成鲜红的圆圈,像白茅岭上初升的太阳。孩子爸爸曾经也是囚犯,刑满释放回上海,早没了自己的窝,兄弟姐妹又赶他出门,索性一辈子就留在了白茅岭。他为孩子取名建军,又给农场领导打报告,请求给接生孩子的医生囚犯减刑,还托人送厂一篮子红蛋,却被同间牢房的人分光了。
  白茅岭,雪夜。逃犯亲手接生出来的男孩,竟然野蛮生长成这么大了,掂在手里足有十七八斤。一个月前,他正下地劳动,听说这孩子被狼吃了,晴天霹雳,当场趴地上哭了。如今男婴身上多了浓郁的狼味,指甲许久未剪,积满狼穴里的污垢,锋利得能轻易划破逃犯的手背。当这孩子睁开眼睛时,射出近乎绿色的光,不太像人类。
  背后响起狼嚎。
  回窝的母狼。浑身的灰色长毛,如同中年妇女的长发,雪地里一路滴着暗红。斜长的双眼,放射的不再是绿光,而是近于红色的凶光。四条腿蹒跚,尾巴沉重地拖在地上。当它看到男婴被抱在逃犯手里,发出这辈子最凄厉的咆哮。看他们不为所动,狼嚎的音调变得细腻,绝不悦耳,反更揪心。像发疯了的女高音,又似敌台的长波频率,简直要让听众七窍流血而亡。最后,母狼发出狗才有的吱吱声。
  人有人言,狼有狼语。老狱警和逃犯都明白了,母狼在对他们喊话,甚至哀求——请你们把孩子放下,离开此地吧。
  两个人摇头。被抢了孩子的母狼瞬间发起了攻击。
  老狱警打开自动步枪保险,扣下扳机,连续发射数颗子弹。狼贴着地面,子弹全从它的头顶划过。他不敢胡乱扫射,担心流弹伤及逃犯和男婴。
  母狼的攻击对象并不是他,而是抱着孩子的逃犯。逃犯被一口咬中左大腿,惨叫着倒下,孩子从怀里滚落。老狱警抢在母狼之前,夺过哭泣的男婴。
  狼,用尽最后的力气,再次扑到他身上。完蛋了。老狱警双手抱着孩子,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就连抽出刺刀的时间都没有。狼牙逼近脖子,只有闭上眼睛等死。
  腥臭的味道,却停留在半空,狼骤然衰竭而倒下,像被砍倒的大树。老狱警睁开眼睛,脸颊依然贴着雪地,视线正好与那头狼平行。它也倒在雪中,同样的姿势,同样的目光,看着他。人的右脸,狼的左脸,贴着同一块地面。
  母狼本可咬断他的喉咙,但功亏一篑,几小时前那记三棱刺刀,让它刚好流尽了血液。老狱警爬起来,拔出刺刀,蹲在母狼面前,按住它无力的脑袋。军刺对准喉咙,只需微微一抹,就能了结生命。它将死得毫无痛苦。他觉得自己足够仁慈,若是把它交给山下的人们的话……
  垂死的野兽,不甘地看着他。从喉咙最深处,发出微弱而尖厉的哀鸣,宛如女人临死前的抽泣。百转千回,愁肠寸断,留恋人问,抑或狼间?男人的五根手指,连同56式刺刀,头一回剧烈抖动,像手术失败的实习外科医生,一毫米一毫米地自残。
  狼的眼角,分泌出某种液体——在雪地里,冒着滋滋的热气。老头从未见过,几百年来,也未曾听说过的,狼的眼泪。军刺的锋刃,闪着蓝色暗光,在母狼的喉咙口停下。
  “等一等!别杀它!”逃犯正从雪地爬过来,左大腿血流如注,两个眼镜片彻底碎了,面色如死人般苍白。
  母狼的身躯抽搐,肚子鼓胀,撒出一大摊尿。“它快要了!”逃犯提醒了一句,他是妇产科医生啊,虽然不是兽医,但类似情况他见多了。
  怪不得这头狼几次失手,本该轻松杀死他俩,因为怀孕在身的缘故,并且接近分娩,行动迟缓,无法像平时动如雷霆地捕猎。
  孩子四肢矫健,不畏寒冷在雪地中爬行,居然挤到母狼肚子底下,张嘴咬住狼的乳头!
  他是在一个多月前被母狼叼走的,如果不是每天吃狼奶的话,早已死了。反而因此,这孩子才会长得如此壮硕,远比一般的婴儿更为结实,生命力旺盛得一塌糊涂。
  老狱警抚摸着母狼的肚子,先让孩子好好饱餐一顿狼奶吧,反正是这辈子最后一次了。刚才在狼穴,孩子大概就是饿哭的。
  也许,在最近的几个月里疯狂攻击人类的,未必是这头母狼。当它的七个幼崽,被人们剥皮吊在农场大门口,决定复仇的,是另外几头狼。野兽吃人,人也吃野兽,彼此彼此。
  很多年前,有人在狼窝找到个七八岁的孩子。带回农场里不会走路,每天像狼一样爬行,极度凶狠,智力相当于婴儿,不吃熟肉只吃生肉,半夜发出狼嚎。有经验的猎人说,狼崽死后,确有极少数母狼,会收养人类婴儿,喂养狼奶,当作自己的幼崽来抚养。
  而这头即将分娩的母狼,之所以要杀死他俩,完全是为了保护狼穴里的孩子——它以为是人类再度来杀害它的孩子。
  “喂,同志,怎么办?”逃犯端详母狼下身,“产道打开啦!”
  “你不是妇产科医生吗?愣着干吗?快给它接生!”
  第一只小狼崽,带着胎盘和脐带来到世上。浑身血污,湿漉漉的,热气腾腾,捧在他俩的手心。还有第二只、第三只……逃犯连双胞胎都没接生过,这会儿片刻间,接连带出了七只小狼崽!
  老头贴着母狼脖子,对着它的耳朵说:“喂,你的孩子都出生了,我会保护好它们的,对了,还有这一个。”他抱起吃狼奶的男婴。母狼的胸口和下身都在流血,黏糊糊的胎盘也出来了。没有任何工具,逃犯弄断狼崽们的脐带,把七只小狼崽抱到母狼面前。
  母狼伸出血红的舌头,依次舔舐七只小狼崽,既给孩子们消毒,去除娘胎里带出的血污,也在品尝自己羊水和胎胞的滋味。
  狼血流尽之前,它最后祈求般地,看着老狱警的眼睛,又看看他怀里人类的孩子。
  逃犯摇摇头,“别!”
  老头一辈子没结过婚也没有过孩子,却一把推开他,将婴儿塞到母狼嘴边。狼的舌头,把这人类的孩子舔了个遍。相比刚出生的七只小狼崽,这个男婴,才是它身边还活着的长子。然后,母狼的眼球渐渐浑浊,再也没有任何光亮了。
  男婴又哭了。五个月大的孩子,似乎感知到自己失去了妈妈。老狱警脱下满是窟窿的外衣,裹住冰天雪地中的婴儿。
  逃犯自行包扎了大腿伤口,却无法阻止流血,整条裤管浸泡成暗红色。他的双手和胸口,沾满母狼子宫流出的血。他紧咬着牙关,依次抱起七只小狼崽。
  头一只生出来的小狼崽,体格最为结实,死死咬住母狼乳头。妈妈死了,乳汁还是热的,继续哺育孩子。这只执着的小狼崽,不像兄弟姐妹般一身灰毛,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煞是醒目。
  逃犯抱着其余六只狼崽,哼哼唧口即地说:“同志,你把这七个小畜生带回农场吧,也许吃羊奶可以活下来。”
  “错,如果它们到了农场,碰上那些与狼有血海深仇的人,肯定会被剥皮抽筋滚油锅的。”
  “让狼崽在雪里冻死吗?”逃犯说。
  老狱警看了一眼狼穴,“此种野兽与人类相同,都是群居动物。母狼死后,狼群会照顾幸存的小狼。也只有这样,狼群才能在残酷的自然中,不断繁衍了几十万年。”他把男婴交换到逃犯手中,强行抱过狼崽们,拽起叼着母狼乳头的白耳朵小狼——最后一滴母乳被吸干了。
  七只丧母的小狼崽都在怀中。他趴到雪地里,重新钻入漆黑的狼窝,把小狼崽放回去——它们就像回归母狼的子官,安全、温暖,潮湿。运气好的话,它们会被狼群发现并活下来.运气不好的话,狼穴也很像墓穴。但他只跟逃犯说了前半句话。
  等到他满脸土灰地爬出来,却发现逃犯手里抓着56式自动步枪,枪口对准自己的胸膛。而他的54式手枪,还插在枪套里,能瞬间拔出来反击的只是电影里的情节。
  “再过一两个钟头,太阳就会升起。上海在白茅岭正东方向,面朝太阳就能走回去。虽然,我身上没钱,但还有两条腿啊。渴了就喝河塘里的水,饿了从农民家里偷只鸡,再不济也有蛋吧。如果运气好,扒节火车或卡车,哪怕拖拉机。四年前,坐卡车被押解来白茅岭,经过的每个地方,我都在心里默默记住了。往东南过广德县城,沿着公路,从安徽走到浙江。长兴到湖州,左手边是太湖。两天能到江苏境内,穿过吴江平望,就是淀山湖。从朱家角老镇到青浦县城,从虹桥机场到中山公园。再往下是曹家渡。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妇产科医生!天照样下雨,女人照样生孩子,草木照样生长,鱼照样在河里游。报纸上不是说,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我会帮助那三分之二的妇女接生孩子,你说那有多伟大啊!想想就让人激动!最亲爱的同志,请不要为我担心,我在社会主义明灯!第八个是铜像!(编注:指阿尔巴尼亚的情况。)”
  越说越亢奋的19077号犯人,仿佛已踏上恩维尔·霍查同志的地界,老狱警却残忍地打断了这美好的妄想——“你的左腿,还在流血,等到天亮,会失血过多而死。”
  自动步枪保险打开,单发模式。老头用左侧胸膛顶着枪口,心脏的位置。颤抖的金属枪口,清晰有力的心跳,丝毫不像快六十的人,更似颗快要破壳的鸡蛋。
  “开枪!”
  逃犯的眉目与眼睛扭成一团,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冻僵似的无法启动。
  “开枪!”
  老头说了第二遍,面无任何表情。
  “同志,你自己下山逃命吧,带着地上的孩子,别逼我!”
  “开枪!”
  第三遍,像军官给士兵下达命令,行刑队面对死囚,验明正身,立即执行。
  逃犯无法抗拒,手指直接听命于对方嘴巴,就像老狱警自己在动手。
  扣下扳机。寂静,无声,雕塑般站立的男人。他还活着,他也活
  着,还有地上小小的他。温暖的狼穴里的七个它,包括死掉的雌性动物,都没有听到任何枪响声。突然,逃犯瘫软在雪地上,才明白开枪之前,无论枪膛还是弹匣,已经没有一发子弹了!
  老头微笑着蹲下来。他一直在计算弹匣里的子弹,连发的话,每扣一次扳机,射出三颗子弹,加上几次单发,正好用尽了三十颗子弹。
  别了,阿尔巴尼亚。别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同志们。
  夜空上的白月,渐渐暗淡,偏向西天。凌晨,氕点。不年轻的狱警,背着年轻的逃犯。前妇产科医生,左腿的裤脚管,像生孩子或得了妇科病的女人,不断被暗红色鲜血浸湿,半条裤子冻得硬邦邦。老头右肩挂着自动步枪,却没子弹。能用来自卫的,是别在腰上的三棱刺刀,还有枪套里的54式手枪。右手臂弯,怀抱男婴。孩子正在梦中吃狼奶。军棉袄成了襁褓,老狱警上半身剩一件被血污弄脏的棉毛衫,裸露着数条破口,是衬衣撕成的绷带。左手抓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家伙,死去母狼的尾巴,令人生畏的灰色身体,狼头倒挂在地上,碾压出深深的轨迹。他必须把狼的尸体带回去,告诉整个白茅岭农场,这头野兽已被他杀了,噩梦般的狼灾已消除。囚犯、干警、职工和兵们,大伙都能放心过年了!
  二十八岁的垂死男人,五个月的健康男婴,大概是五六岁的母狼的尸体,制造于一九六九年的自动步枪,全被压在快要六十岁的老狱警身上。而这些活人、伤员、死尸,以及钢铁的重量,刚好超过他自身体重的两倍。唯一能照亮前路的,是一支手电。他可叮没有第三只手。手电简握在逃犯手中,末端顶着老狱警的脖子。
  喉咙被顶得难受,老头却一路唠叨解放前的名侦探生涯。他办过的最古怪的案子,是在提篮桥监狱的一起谋杀案。牢房里关押着十几个重刑犯,其中一个突然被杀了,但没人知道谁是凶手。他也怀疑过,是否大家集体密谋杀人,全部串通好了攻守同盟。隔了好多年后,这批犯人要么被放出去,要么死在了牢里,他才突然悟出了真相。
  “小子,你想知道是谁干的吗?”
  趴在背上的19077号犯人,却表示毫无兴趣,反问老头一句:“你没结过婚,那有喜欢过的女人吗?”
  老狱警停顿了一下,想起年轻的时候,曾有仰慕过他的女学生,听说后来去了香港嫁给富豪。还有纠缠过他的小寡妇,一九六六年跳了苏州河。在百乐门,在大世界,在跑马场,还有提篮桥,处处留下他的传说,结局却在白茅岭。
  “你有吗?”
  “嗯,有。”
  明白了。对啊,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回家了。老头想想就傻笑起来,冰冷的风钻进喉咙,肺叶被刺激,咳嗽起来。
  其实,他只是想不断说话,好让逃犯保持清醒,避免躺在背上睡着。否则在如此冷的雪夜,睡梦意味着死亡——襁褓里充满热量的孩子除外。他把这婴儿当作汤婆子,牢牢揣在怀里取暖呢。而压在他背上的那个男人,却像一床受潮了的棉被。
  手电熄灭,像油尽灯枯,人之将亡。
  撒手。
  手电坠落到雪地。东边的天空已从漆黑变成深紫,很快就会泛出宝蓝色,再是鱼肚皮的白色。老狱警右小腿抽筋了。大半条腿不再属于自己,像被无数条钢丝捆绑,收缩到极点又飞快放开再收紧。周而复始的酷刑,使他不能再往前一步。双腿跪在雪中。一旦坐下,绝无可能背着逃犯抱着婴儿并拖着一头死狼站起来。老头的腿啊,覆盖着厚厚的汗毛,各种伤疤和瘀青,乍看像死去的狼皮。盐分正在离开身体,流失到死神身边。跪着的双腿弯曲,脚弓反方向顶着,靠近小腿胫骨正面,这是缓解抽筋的简单方法,但很疼。老狱警咬破嘴唇,膝盖深陷人积雪,顶到坚硬的石头,仿佛被刀子切割,棉裤磨出两个洞眼。
  老狱警命令逃犯的右手下垂。那细长的胳膊与手指,曾用来检查女人和接生孩子,尚保留着力量和灵敏。拇指与食指,在老头的裤兜里摸出一个火柴盒。最后一根火柴,擦过侧面的红磷。火苗,星星一样,燃烧在两个人的鼻子跟前。微小的光和热,熄灭在风雪里!。
  睁眼,闭眼,再睁眼。抽筋停止了。
  深呼吸,再深呼吸,肺叶充满冰冷。脸憋成紫红色,全身肌肉战栗,腿随时会再抽筋,而且是两条腿。膝盖离开坚硬的石头。脚踝、小腿、膝盖、大腿,以及腹部,形成一条直线。
  老头想要小便了。在山上追捕了一夜,膀胱早已憋坏了,一分钟都等不了,再等就会爆炸,鲜血和尿液四溅到脸上。怀里五个月大的婴儿,说不定已在他的棉袄里拉了坨屎。至于背上的逃犯,早不知道撒过几回尿了。
  他甩了一下肩膀,让逃犯左边胳膊冉垂下来,手刚好够到他的小肚子。
  “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