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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文宗-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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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之前,武氏抢夺离氏祖地后便开始输送家族成员进入其中。只不过没有离氏兽皮卷的帮助,他们很难掌握找到祖地中的宝藏,甚至触发了重重机关,死伤无数。

后来,武氏中的几位进士终于将诸多工家古籍从祖地各处发掘出来;研习之后,他们中有人便开始学习工气,甚至将文气与其合而为一,组成了这种诡异的灵气。

这种灵气能够使人不知疲倦的工作,甚至让人陷入沉醉当中,若是能够创造大量的诡异灵气,武氏便可以奴役全天下的读书人。

为了这个荒诞的想法,武氏族老便将家族万年来收藏的怪物幼兽送入其中,开始试验。

头顶的那颗巨型月光石,便是武氏用来制造这种诡异灵气的宝物。

张易五人阅读古籍时,周身文气涌动,便和祖地内的工气一同汇入这颗改造过的巨型月光石,散发出强烈的诡异灵气,吸引了这些怪兽的袭击。

“此地不宜久留,这布匹上既然记载祖地有传送阵法,那我们便尽快离去。”张易思忖半晌,低声道,“离兄,你将这些离氏古籍全部带走,我心房较为宽阔,这些器械便由我帮你带出祖地,到时候再还给你。”

“多谢张兄!”

离绝凌拱手抱拳。工家古籍极为重要,这些离氏前人留下来的器械也绝对不差,能够带出祖地,他自然欣喜异常。

PS:这几天得在网吧码字,更新少很抱歉……等过两天电脑搞定,每天两更以上。对了,盟主加更,我都记着呢……(未完待续。)

第十七章大河绕雄城

布匹上记载离开离氏祖地的方法,便是通过位于第三件大殿的二层阁楼上传送法阵,随机传送到大周皇朝各地。这并非是当年离氏前人设计,而是武氏花费巨资建造。

离氏虽没落,但工家机关造诣却没武氏能够参透。千年以来,武氏除了弄出这些怪兽和诡异灵气外,就连几样像样的宝物也没能找到。

至于这些工家器械,是武氏担心朝廷强征,这才留在离氏祖地进行研究,希望能将这些东西用到实处,帮助武氏崛起。只不过没有想到的是,剑湖文逆后,整个家族都被朝廷瞬间灭杀。

张易五人进入阁楼,搬开摆放的床榻和器械,便看到刻画好的传送法阵。

“还不快走,远处还有不少怪兽赶来,到时候本大爷就救不了你们了。”小飞熊焦急叫道,飞熊一族的感知力自然远在在场五位举人之上,圆圆的小眼珠充满了紧张。

张易低声道:“诸位,这传送法阵一次只能一人。传送一人至少二十息,我和小飞熊尚有余力,你们快些离去。”

“张兄……”离绝凌欲言又止。

风重楼一把将他推入传送法阵中,咧嘴道:“大丈夫怎能学娘们一般,若是再废话几句,便多一些危险。”

离绝凌刚踏入传送法阵,传送法阵光幕乍起,整个人瞬间消失不见。其余三人依次进入传送法阵,从头到尾没有同张易说一句话。

张易挥手送别三人,回头从二楼望向整个离氏祖地,远远便看见密密麻麻的血色巨峰从不远处铺天盖地席卷而来。

它们身后矗立着一座小山,形似棋盘。在这座棋盘山顶上,还有一座样式古老的战车。

小飞熊指着棋盘山尖叫道:“臭小子,那座山好像是诸葛小子的参天棋盘和执天车!咱们快点去抢过来!”

张易见传送法阵上的白光再度消失,一把抓住小飞熊,跳进了传送法阵当中。

进入传送法阵后,张易再度经历了一次昏厥。这次的感觉比上次从白马书院前往远东书院强烈的多;毕竟武氏临时修建的传送法阵,远远比不上白马书院投入宝物精心制造的法阵。

……

“咳咳,这是哪里,本大爷差点把之前吃的叶子都吐出来了!”小飞熊实力比张易强不少,即便是第一次穿越传送法阵,也很快便醒了过来。

它伸出爪子,一巴掌便将张易拍醒。

张易使劲摇晃了几下脑袋,从迷糊中醒来。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树林之中,身侧是一条宽阔的大路,边上有一间茶肆。

他站起身来,走向茶肆,必须在第一时间弄清自己身处何方。

“诶,小子!方才本大爷让你去将参天棋盘和执天车抢来,你为何不抢?!”小飞熊拍打翅膀围绕张易身侧,气呼呼道,“你可知道,那两件宝物在十万年前,就算是大贤都觊觎不已!”

“我知道。”

张易轻轻点头,看向小飞熊道:“就算是再厉害的宝物,刚刚也不能在血毒蜂的围攻下保住我们的性命。小飞熊,我知道你对诸葛先生很有感情,若真有一天我成为进士,定然再带你进入离氏祖地,带走这两件宝物。”

小飞熊听到张易这般说,哼了一声,两只前爪抱在胸前一言不发。

张易见它不再说话,这才从心房中取出一件青袍,将身上破碎的那件换掉。眼下不知自己身处何处,暴露身份太过不妥。

走到茶肆旁,张易微笑向一旁的小二问道:“小二哥,请问这里是什么地方?我外出游玩,不小心便迷路了。”

小二哥白了一眼张易,转过头不理会他。

张易觉得眼前这位小二哥好生无礼,但又不值得生气,便再次温和问道:“小二哥,请问附近是哪个县郡,能否指明一二?”

“你这童生怎得这么无礼,这太安城脚下,竟敢如此欺辱我,信不信我上告里长,将你拿下!”小二哥见眼前这人故意做出这副模样,实在是忍不住,对张易怒吼道。

“太安城……没想到竟然传送到这里来了。”

张易没有在意小二哥的怒火,喃喃自语。看到小二哥怒气大发,他微笑拱手道:“多谢小二哥,小生绝无冒犯之意。昨夜我跟家仆乘坐马车前往太安城,只是半夜时马受惊带着我们四处乱跑,就连家仆都不见了踪影……这才迷了路。”

小二哥这才明白过来,眼前这位童生当真不是为了调侃自己。他见张易对自己拱手行礼,连忙躬身道:“对不住,当真对不住,我还以为您拿我消遣呢。”

说罢,小二哥请张易坐下,摆出茶碗,斟满茶水请他饮用,轻声道:“您是从渭城来太安城游玩的吧,遇见这等事的确闹心。不过这地方距离太安城不过十余里,你待会从我这边买一匹马,不需多久便能到达太安城。”

“原来如此,多谢小二哥。”张易抿了一口茶,顿感神清气爽,甚至不输当日在南都茶庄饮用的好差,他伸出大拇指道,“没想到在这荒郊野外,还能喝到如此好差。”

“那是当然,这十里茶乃是从不远处的十里亭至太安城门下,沿途遍植茶树,这些野茶树原本是当年太安城百姓为了纪念抗击水妖的将士们栽种。如今过去这些年,越发茂盛和香远四溢,当得上野茶中的绝品。”

张易侧头望去,说这话的不是小二哥,而是茶肆里的一位客官。这位客官看起来跟张易差不多年纪,身着蓝白锦袍,腰间系着玉带,竟是一位举人。

现在日头刚起,应当是卯时左右;这么早能出现在太安城十里之外的茶肆饮茶,定然是个爱茶之人。

“多谢兄台解惑。”张易拱手行礼。

小二哥嘿嘿笑道:“衍公子说笑了,你可是我这间茶肆的贵客。十里茶虽说好喝,但名气毕竟不足,哪里比得上绿柳茶和大红锦。”

小二口中的衍公子摇摇头道:“十里茶虽是野茶,却绝不比绿柳茶和大红锦差,城中那些家伙不过是附庸风雅追名逐利之辈,哪里懂得茶好茶坏?待我到时候将来功成名就,便将这十里茶做成招牌,一定让天下人都知道有这等好茶。”

坐在张易肩头的小飞熊一直在啃食树叶,听到长弓衍这般说话,噗嗤笑道:“本大爷倒是第二次见到这么不要脸的人族小子呢。”

“噫……这小家伙竟然还会口吐人言,当真奇异!”长弓衍好奇看向小飞熊,他原本便对这个圆圆滚滚的小家伙感兴趣,没想到它竟然还如此奇异。

小飞熊叉腰道:“愚蠢的人族小子,竟然敢将本大爷称作小家伙!若不是看你有些顺眼,我便揍得你满地找牙!”

长弓衍微笑起来,对小飞熊更是兴趣十足,丝毫不顾张易与自己身份悬殊,道:“这位兄台,你这小家伙着实可爱,当真卖给我吧?”

“……我可做不了它的主。”张易微微一笑,掏出银钱递与小二哥,“小二哥,你看这些银钱是否足够买一匹骏马,我想赶往太安城。”

小二哥接过银钱,凑到张易耳边轻声道:“公子,你便卖给衍公子吧。长弓府在太安城都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家,我看他对你这头小熊很感兴趣,你若是卖与他,下半辈子都不愁吃喝拉。”

张易摇头微笑,起身朝马厩走去,随手牵了一匹骏马。翻身上马,便顺着大路往太安城呼啸而去。

小飞熊在他身后对长弓衍挥舞着小拳头,恶狠狠道:“愚蠢的人族小子,竟然还想买本大爷!若不是本大爷今天累了,定要把你打得爬不起来!”

长弓衍在茶肆中哈哈大笑,却没有追上去强买小飞熊。

……

骏马在张易的掌控下极为听话,顺着大路向太安城奔去。

大周皇都,张易心里其实极为向往。

翰林院,国子监,当朝文相陈东亭以及那位抬手间覆灭张府的大周天子李乾坤,他都很感兴趣。当然,最让张易感兴趣的是,国子监里的那件惊世宝物,是否便是夫子的轮回笔。

若真能见到这件宝物,说不定便能找出夫子的踪迹。

骏马奔行不到盏茶时间,一条大河出现在张易眼前,这河流向着太安城流去,应当是护城河。他高兴的拍拍骏马,马儿仰天嘶鸣,瞬间奔出老远,隔着清早漫天的白雾,隐隐可以看见几里外的城池。

顺着河流东去,河流越发的宽阔,两岸成片的垂柳蔓延,垂下的枝条拍打着水面,滴滴答答的煞是好听。往东约摸半个时辰,水声忽而小了,早晨的迷雾散尽,一座被大河环绕的豪迈雄城出现在眼前。

南都居大不易!

太安城,天下第一雄!

高达三十丈的城墙,张易在一里地外都能看的清清楚楚。大河围绕雄城,仿佛舍不得离去,围绕着它缠绵。河边上的杨柳越发苍苍,城墙由坚硬的黑色巨石包裹,在阳光下反射出生寒的光芒。

只不过墙头阁楼上爬出了各色的花儿,略微显得有些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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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女儿红

张易最为熟悉的城市便是长弓城。太安城和长弓城相同的是都没有任何守卫;而两者的不同,则是太安城有着三十丈高的雄伟城墙,占地面积在长弓城的百倍以上。

长弓城没有城墙,是当初大儒张长弓的照拂。不论是大周朝廷,还是道一书院浮云天宫,都不愿意甚至不敢得罪这位有可能一跃便成为大周第一大贤的天之骄子。

太安城乃天下雄城,是整个大陆最庞大的城市之一。没有守卫,代表着大周朝廷的骄傲,没有任何人族、水妖能够入侵其中。

即便是三万年前那场惊世之战,也只有几只零星的水妖仓皇逃窜到此处,被城中滚滚涌动的文运轰杀至渣。

张易进入太安城,融入在成千上万的人流当中,寻找返回伏流国的方法。大周朝廷对张府的态度并不明显,天地玄门还对自己虎视眈眈,张易不敢轻易表明自己的身份。

“臭小子,你是第一次来太安城吧。”小飞熊得意的看向张易,颇为自豪的介绍道,“当初诸葛小子辅助李家小子抗击水妖,修建太安城,我可是全程目睹。”

张易瞥了一眼小飞熊,微笑道:“那时候你不过是一个圆球,有什么好得意的?”

“你你你……气死本大爷了!”

小飞熊叉着腰,扇动翅膀绕着张易飞来飞去;它突然想到之前在茶肆看到的那个年轻人,好奇道:“臭小子,刚刚在茶肆看到那个家伙叫长弓衍,跟你好像是同宗嘛。”

张易随意选了条偏僻的街道行去,听到小飞熊的话,点点头道:“长弓确实是张姓分支,是否跟先祖长弓大儒有关系却不能确定。根据张府的记载,好像跟太安城没有多大交集。”

“那有什么关系,太安城跟长弓城相距万里,你无论是走水路还是陆路,都至少需要数月。若是能借助长弓府的帮助,若不定直接便可以通过传送法阵回到长弓城。”

小飞熊小眼珠不停转动,怂恿张易道:“其实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我总觉得今日那名年轻人,跟你好像有些联系,说不定这长弓府当真跟你有关系呢?”

“……看你这鬼鬼祟祟的模样,肯定没什么好事。”张易摆手拒绝,瞧见不远处有个酒肆,便跨步走了过去,“我找人问下路,便直接返回长弓城。”

太安城对张易来说,着实危机重重。就算天地玄门和大周朝廷不会对他出手,那位新晋文相甚至不需要任何授意,便会有人前来帮忙除掉自己。

陈初见说父亲不是恶人,跟陈府那群人绝对没有同流合污。张易半信半疑,堂堂大儒即便担心天下人指责自己抛弃家族明哲保身,那也不至于一言不发,让许多墙头草对张府暗中打压。

小飞熊微微摇头,臭小子太过固执,让它没有办法,还不如啃几片叶子来得实在。

……

即便太安城是当世最为繁华的城市之一,生活在北城的人们地位依旧最低。张易恰巧由北面入城,进入这间酒肆当中。

屋中有三位客人,都是白衣秀才,见张易走了几,随意一瞥,便低头继续谈论,对他没有任何兴趣。

“小二哥,给我一壶酒,再来一些吃的。”

从进入剑门山脉的那一刻起,张易便没有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眼下着实有些馋了。张易整理了一下身上的青袍,他就近选了角落一张小桌,坐在板凳上等待酒食。

店小二想是还在回味昨夜好梦,趴在桌上打瞌睡,听着声儿便起来招呼,倒没有计较他只是一个童生,太安城民风淳厚,可见一般。

啾!

一只巨大的鹰隼从云层中疾扑而下,如同箭矢般越过了城头。正坐在小摊上喝着小酒的张易眯了眯眼睛,抿了一口小酒,看着这头略显熟悉的鹰隼,撇了撇嘴。

从茶肆到太安城的一路上,张易好似都感觉到云层中有一双锐利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恐怕就是这头鹰隼了!

兔走鹰隼落,自己堂堂一个七尺男儿,还怕一只小鸟么?

很快,店小二将酒食端了上来,几盘精细的炒菜和一坛酒。

张易拾起筷子,将每个炒菜都品尝了一遍,这才准备打开酒坛……对于美酒来说,张易更爱美食。但是跟风重楼乔居正这几个酒鬼处的久了,没点酒也不行。

打开酒坛,酒香顿时飘进了张易的口鼻之中,他好奇问道:“小二哥,这是什么酒,竟然有如此浓烈的香味?”

店小二看向张易,微笑道:“公子想必是第一次到太安城,但这女儿红美酒的名头,恐怕整个大周皇朝都有所耳闻,公子不如尝尝?”

女儿红的故事张易自然知晓。

说的是从前太安城有位举人,取了妻子就想要儿子。一天,发现他的妻子怀孕了。他高兴极了,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得子时款待亲朋好友。

不料,他的妻子生了个女儿。举人他气恼万分,便将几坛酒埋在后院桂花树底下了。

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居然把琴棋书画都学得非常精通,还习得一手好女红,举人府中的生意也因此越来越旺。

举人一看,生个女儿还不真不错嘛!于是决定把她嫁给了自己最得意的弟子,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

成亲之日摆酒请客,举人喝酒喝得很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结果,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又称“女儿酒”。

此后,隔壁邻居,远远近近的人家生了女儿时,就酿酒埋藏,嫁女时就掘酒请客,形成了风俗。后来,连生男孩子时,也依照着酿酒、埋酒,盼儿子中状元时庆贺饮用,所以,这酒又叫“状元红”。

“女儿红”、“状元红”都是经过长期储藏的陈年老酒。这酒实在太香太好喝了,逐渐风靡整个大陆。人们甚至把这种酒当礼品来赠送了。

当然,这种美酒的酿制方法极为简单,就算是简单的酒肆也能自行酿制。

“原来这便是状元红,那我一定得尝尝。”张易听到女儿红三字,顿时微笑起来,将美酒倒入杯中,开始品尝。

琥珀色的酒水倒入碗中,透明澄澈,纯净可爱,使人赏心悦目。更让人无法抗拒的是,女儿红诱人的馥郁芳香一股脑儿往张易的鼻子里钻去。

美酒入喉,甜味、酸味、苦味、辛味、鲜味、涩味等各种味道顿时充斥在张易的喉咙中。吞落腹中,这些味道消失不见,只余醇厚甘鲜,回味无穷。

“果真是好酒!”张易伸出大拇指称赞,让店小二高兴不已,转过身子继续趴在桌子上浅睡。

……

“我听说,数月前三皇子前往伏流国参加公主择婿文试,结果输给了一位长弓府的公子。不知道是真是假,两位兄台知道么?”

三位秀才正在聊天,突然聊到了秋伊水择婿文试上,引起了张易的好奇。他一边吃菜喝酒,另一边则竖耳倾听。

小飞熊之前在茶肆引起了别人注意,进了太安城就不敢口吐人言,乖巧的蹲在桌子上,学着张易用筷子吃菜。

“这件事我知道,那位公子叫长弓羽,之前声名不显,这次可是大出了风头。”另外一位举人点头道,“长弓府那位老爷子可是暴脾气,之前朝廷来请他进入翰林院编修大殿,来了几十遍,他愣是没让人进入长弓府。恐怕是老爷子之前便听说了这个事,故意让府中公子去抢了三皇子的风头。”

“可这位羽公子,之前从未听说过啊。”之前发问的那位秀才摇头道,“衍公子文名广播,为何不让他前去?”

“哈哈,衍公子这种潇洒不羁之人,怎么会听长弓老爷子的话呢?”另外一人哈哈大笑,“不过你们有所不知,那位羽公子夺魁之后,竟然从伏流王宫中偷跑了,不但王室震怒,就连浮云天宫的大能都扬言要扒了他的皮。”

“……怎么又跟浮云天宫扯上了关系?”

“你不知道了吧,那位公主可是浮云天宫的圣女!否则三皇子怎么会费尽心思去迎娶她呢?”

“原来如此!”

几位秀才聊得越发起劲,张易却不知为何心绪变得有些低落。端起酒碗,很快就喝完一坛酒,旋即又让店小二上了几坛。

很快,张易便醉了过去,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这巷子本就僻静,来往客人不多,小二看他睡着,也就仍由他去了。

不过盏茶时间,张易就被一阵喧嚣声惊醒。他侧头望去,店小二和三位秀才都不知去了哪里。

巷子外面,有着整齐的马队,在阳光照射下反射出璀璨的银光,张易看着百十位骑士将小巷都堵满,却阵列严整。

令他奇怪的是,这群骑士摆明了是冲着自己来的,难不成是大周朝廷发现了自己的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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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长弓府

太安城东南角有座豪宅,占地百万亩,围墙约有十丈,宛若一座城池。高墙皆为青白泥瓦,没有朱粉雕饰,其上苔藓遍布,郁郁葱葱,颇有古朴沧桑之感。

府邸四方有十六道大门,下方皆由石阶铺就。两侧白玉围栏,环抱池沿,围栏上雕刻各种兽面,各不相同。

唯一相同的便是,十六道大门口皆由一座雕像。巨大的石狮匍匐于地上,一位高大威猛的男子站在石狮背上,弯弓射日。

一头雄骏的鹰隼从墙头呼啸而过,进入后院花园,落在一位年迈老子的肩头上。老人伸手将几块牛肉干递与它,顺便抚摸了一下它的羽毛。

这头鹰隼毛发整齐发亮,灰色的羽毛中夹杂着些许蓝色,这是极为少见的雷鹰。只不过这头雷鹰在看到牛肉块的一刹那,眼中的桀骜瞬间消失不见,温顺低头。

老人看向身侧的一名女子,低声道:“素儿,既然他都到了太安城,你便去将那孩子带过来吧,我对他很是好奇。”

“是,爷爷。”

女子抱拳拱手,颇有男儿风范。

*******************

领头骑士是一名女子,她全身银甲覆盖,细小繁密的鳞片随着一阵微风摇晃。鱼子麟,大陆上珍贵的玄铁打造,制成的盔甲十分轻盈,却鲜有兵器能够破开。

“既然不知道来者是谁,干脆便再装一次长弓羽,至少算是一个招牌。”张易暗自思忖,索性拿起酒壶起身,蹒跚着步子晃到女子身边。她醉眼微醺,又瞥见女子腰间颇为珍贵的环佩,再抬头看了一眼面具下的双眸,明亮而晶莹。

“姑娘,你可是来抢本公子回去做丈夫的么?你摘下面具,要是个美人儿,不用找这些妞儿,我也跟你回去。要是长的吓人啦,再来一百个,不对,一千个,我也是不跟你走的。”

他呼哧着吐着酒气,女儿红不算烈酒,但酒气浓烈,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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